情感一生网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心海之殤,欢迎阅读与收藏。

每一颗心,都渴望着他人的关爱;每一颗心,都憧憬着爱与被爱;每一颗心,都期待的着有另一个人涉足,然后,留下深深浅浅的痕迹。

这年夏天,依旧是那片如被烈火炙烤着的大地,依旧是那干燥得没有一丝水汽的热空气,依旧是那一阵阵厉声叫器着的不绝于耳的虫鸣只是,如今这一切的一切,都显得格外的沉寂,如死一般的的沉寂。

一场车祸,恍如一场梦,梦还可以醒来,醒来时又回到了原样,可是,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却分明不是梦,如果是梦,就不会那么痛了。母亲的离世,将雨若昔日灿烂如花的微笑带走了,也使得正值青春年华的雨若从一个乐观向上的女孩顿时黯淡了下来,就如失去了光辉的星星,渐渐消失冷却了余温。这带给雨若的是一段永恒的伤痛,那伤口持续地淌着血,仿佛就要流尽了她的余生。

可是如此巨大的悲痛却使得她怎么也哭不出来,从丧礼结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了,但她始终是沉默,她一言不发,可是从她的眼神我们就能感受到她内心的痛。这个孩子是可怜的,很多身边的人都在为她叹息,但是又能谁能真正地看到这个弱小的女孩心中的恐惧落寞呢?或许,人们只是习惯于周围不堪罢了,至多的也就是一句你要加油!做个坚强的孩子!而他们中真正能做到坚强的又有几个呢?

雨若是个骄傲的孩子,她骄傲的连她自己都看不起。现在的她掉入了回忆的深渊,在这个漩涡里一直转啊转,可是,只能是越陷越深,以至于到了无法直拔的地步。因为她对于过去的一切无法释怀,而那曾经温暖而又美好的过去让她缅怀沉溺,但是美好的回忆都抛在了过去。作为她的一个伙伴,我不能让她在回忆中迷了路。

我看见她坐在树下发呆,眼神都迷离得都快让我看不清了,是的,她还在回忆过去,那是她对于母亲的回忆。可是,那只能是回忆了。我悄悄地走近她,近得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呼吸,我只是害怕她察觉,但是,我显然是多虑了,因为她是完全的无视我的存在,只是自顾自地想念。

美好的东西就像璀璨的烟花,在盛开到高空的那一刻,便注定是会陨落的,虽然如此,我们却还拥着它盛开时的美丽回忆,但我们不能一直活在回忆的深渊里。我一口气说完了这段在心底酝酿许久的对白,也想过这可能是一个人的对白。不出所料,她似乎选择性失聪了,也或许是她不想在意我的一切,也罢,既然她没有选择逃离开,那我就继续:雨若,我想对你而言,空气是死一般的痛,你现在不是习惯了呼吸,而是习惯了痛吧?你想把自己埋葬,把自己隐没在城市的某个孤独角落里,抑或是街边那个昏黄的路灯下,你在努力的逃避,却终究还是逃不出回忆。回忆,还是回忆,以至于只剩下回忆。可是,你知道么,我们都在期盼你能抬头来洒脱的微笑,即使是在心底还是忍不住的淌血,也要记住如何微笑,因为你的微笑是支撑你的父亲走下去的力量,他在心痛你的心通呐!

一语未必能够彻底地将她的心伤沉淀,但是,这一刻吗,我看到她转过身,而我分明看到了她在转身刹那,泪已潸然落下。我相信那坠落凡间的断臂天使会看到那被受挫折的阳光被散射成绚丽的彩虹。

我知道,那雨若的心海里,我并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但似乎也已经撩起了一层涟漪,并且渐渐的荡漾开来,泛起了一朵朵乳白色的浪花。

后记:谨以此文呈我一位知心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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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海的消息


前几天去我附近的一个湖边散步,说是在我附近但是还是有一些路程的,去的时候天气不是太好,灰蒙蒙的,大风在我耳边呼啸,当我伫立在公园最高处的土丘上时,我俯瞰着湖的四周,身旁右侧一排排绿荫成行的高大的树木,树叶因为风的肆虐而沙沙作响,而树上的鸟儿也因为经受不住树木的摇曳纷纷的从树枝上惊慌的拍打着洁白的翅膀从我眼前溜走。

我注视着眼前的一切,感受到因为风而带来别样的美,我张开双臂,感受着、聆听着风声所带来的激情演奏,身后的湖水也因为风的到来变得兴奋起来,它欢快的迭起一层层的波浪来迎合风声的独特演奏,一层层波浪规律的拍打木质的护岸长廊,你站在长廊的尽头,蹲下身来仔细的聆听,你甚至能听到水花雨水花之间的窃窃私语。

多么优美的景色,多么动听的声音!

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声音包围、被的一个氛围里,早上叫醒你的闹钟、带着香味的早餐店铺店员温馨的问候、挤上拥挤不堪的地铁上每一站清晰的提示音,以及车厢内杂乱的声音,我们从出生开始一直到我们生命的结束,声音的角色一直陪伴着我们。

我相信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拥有一个音乐的匣子,这个匣子被一把锁锁着,但是这个匣子内藏着我们认为美好的声音和音律。

这些声音可能是小时候父母的唠叨与呢喃;少年时听过的一首痛彻心扉的情歌;也可能是深夜时池塘的阵阵蛙声以及宁夏时的蝉鸣。。。

这些来自心海的声音被储藏在内心的音乐匣子内,时光为我们保存,内心是一把钥匙,当我们生活不如意时,试着把它打开,让这些声音安慰着孤单的我们,当夜深人静孤独无依时,这些匣子内的声音伴我们入睡,并试着度过人生的一道道难关!

这些来自心海的声音静静的储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安静且美好,这让我们觉得人生虽有苦难,但是因为这些声音的陪伴,我们依旧感觉未来的人生依旧有期盼!

心海扬帆


心海之帆,不断扬起,想乘风破浪,驶向人生的彼岸,驶进幸福的港湾。

在人生的航程上,一定会有许多美丽的风景:朝看日东升,暮赏霞西落,夜观星斗移,梦伴明月行。一路上,有多少风光相伴,有多少风雨相随!只因目标在前,只为彼岸早现!扬一路风帆,揽一路风情。人生有那么远的征程可以追逐,生命有那么多的故事可以描述。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在这风光无限的生命航程中,假如你累了,可以躺在蓝天下小憩:看行云流水,思人生真谛;循理想轨迹,鼓生命风帆。你就会信心倍增,你就会蓄势待发,重新划动生命的双桨,坚定不移地前进!

也许,人生的征途上会充满坎坷,生命列车会不时熄火,需要坚强和智慧去战胜;也许,人生的航程中会遭遇风浪,生命航船会突然抛锚,需要勇气和毅力去坚持!活着,就要努力;活着,就须奋斗!愈是困难愈加奋发图强,生命之花才会灿烂怒放!

终于有一天,当生命列车开到尽头,生命之舟驶进港湾,停泊在人生的终点。你才可以释怀松气,你才能够笑傲人生,为自己的一生划出一个圆满的句号。

心海之帆,一旦鼓起,就得奋勇直前!不泄气,莫停顿,认定目标不松懈!无论目标大小,无论理想高低,只要能到达目的地,就是人生的成功与胜利!

思念如风吹起心海涟漪


想来有好久没有写东西了, 也有一年多了,有些太多的感慨,这段时间太多的过往,走了的已经不再重要,留下来的越来越重要,有些时候感觉自己累了就会让自己再累一些,累到彻底,才能真正解脱。

总要经历一些背叛一些心酸,才能把人心看得明白,才会更珍惜今天,你只有用最真实的自己,那样 才能遇见最应该遇到的那个人,那些路,到底通往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会在路上看到什么样的风景,遇到什么样的人。

---- 题记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

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 三毛

每当夜幕,都会有种莫名的伤感顺着脉络涌上心头。

很轻易将我丢在多愁善感的世界流浪,不知道从何时起,就这样轻易的喜欢上孤独的滋味,也不记得曾几何时,在多少个孤独的夜里任由其蔓延,任由其泼洒在夜黑里,找不到任何理由压制我的愁思放荡,任它静静开满夜空。

当流浪的心灵,找不到一角栖息之所,飘荡的人又该怎样面对重复的孤寂,夜虫无声,灯火不明,只剩一袭独影,扯碎那墙角边孤独的剪影。

孤影小筑叹声残,落寞人,笔纸刻心酸。

子夜云遮月,半空寒。千丝红尘笑,泪未干。

灯火凄惨,苦酒自斟,维叹此时不成歌,孤是今夜惆怅客。凋零在此刻。

寂寞相随,只有孤独味。叹息声尾,今夜无由入睡。黯然落墨销魂泪,终无悔。

泪花缓缓碎地满芬芳,墨迹徐徐染纸话神伤。灯火阑珊深处,惆怅忧伤潜藏。

或许这唯美的夜是我身心所向往的一种恬静,在喧闹的繁华落幕后,需要一份寂静抚摸心的疲倦,或许,黯然碎落的泪,是在忏悔着微笑的虚伪。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洛神赋》

一丝暖意漫过心海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寒冷的长夜,我在这句千古名句里寻思,寻不尽传说中有多少千古绝恋;思不尽人间有多少坚贞不渝的爱情。而我不求三生三世,不求坚贞不渝,只求一丝暖意就足矣。

佛说: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而我等候三十年,就等来了一次握手。就在刹那间,一股暖流涌遍全身,一丝暖意漫过心海,穿越每一条神经,我仿佛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缱绻温情。此刻,你是否与我的感受一样呢?不管怎样,我觉得很幸运!有人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是的,纵隔千山万水,纵使天涯海角,只要心心相印,只要彼此牵挂就足够了,可你的言行举止让我无法琢磨。

含苞的梅花已封不住冬日里独有的香味。你的热情,再次拨动了我的心弦;你的微笑,再次牵动了我爱的神经。千般思绪像漫天飞舞的雪花,肆意地飘逸;万般柔情像冬天里的一把火,在心中熊熊燃烧。虽然内心深处承载过太多的寂寞和孤独,但,人生的旅途总算与你再次相遇,让我的遐想在冬日里与傲雪寒梅一起绽放。

朦胧的月色,凝成了朦胧的情意。而读你如朦胧诗,我明明感觉到你深情的眼眸脉脉地注视着我,无比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然而,你说对我没有别的意思,这究竟是为什么?是不对的时间遇到了不对的我吗?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想方设法找到我?你知道吗,这让我觉得相见不如怀念的日子好过。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如果一醉解千愁,我今夜不醉不休。红尘再次相遇,我以为能浓愁变淡,云消雾散;我以为能依偎在你的怀抱大哭一场,让我的泪水幻化成多彩的梅花,把萧条的严冬尽染。可梅花最终逃不过雪染,以至染尽三千繁华和我三千青丝。花自飘零水自流,你我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吗?似水流年,一切如梦如幻,留下的只有一次握手的暖意,这丝暖意温着我一脉如水的心瓣。每每想起,心湖就会漾起一层层涟漪。弱水三千,我独钟你这一瓢,在我心里没有谁能代替你。

不管岁月怎样轮回,不管光阴怎样变迁,想你念你的心不会改变。因为你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已经融入到我的生命里;一抹相思,几许忧伤,已熏染了我整个心房。有缘无分,情深缘浅,这是命中注定。今生有你一声浅浅的问候,有你那一次握手的暖意,足以让我回味、馨香一生一世。

樱花落入心海,何时伴月而来


去武大看一场樱花,似领略这世间最美的风景。没有尘世的羁绊,唯独带着平凡心去看这场盛世的樱花,可以得到无尽的感触。唯有心境平和,才能真正受益。

曾在电视上看到过武大樱花盛开的场面,很美,很自然,樱花一簇一簇挤在起, 形成了一片花海。不过电视上的画面很难与真实出现在眼前的场景相比,前者不过是张照片,后者才真是原始出处。所以有了一个愿望,到武大去看一场缨花。

于是在今年夏天,借着长达两个月的假期,终于来到了武汉。当地有句话,到武汉必到武大看樱花。到了武汉大学,发现游客很多。想来是认为想亲眼目睹满树樱花开成海的奇景。交了票后,和朋友一起进去。 武汉大学很大,据说里面有十几个食堂。

到一棵得花树下站着,轻嗅沁鼻花香,随风而逝,经久不散,传到选方,传入心间。从来没有这般轻松,似卸下满身行囊, 只带着 一身正气和心中坦然。

在此数日,己习惯武汉的日升月沉。每天都有好心情。不是武汉带来的,而是从心间油然而生的心情。偶尔拾得落地的樱花,装进袋子里,竟装满了一整装。不过不知抬来有什么用,只觉得这样满心自在。遗落的花瓣,是曾经的心愿。

这一天是樱花开得最茂盛的时候。早晨天刚亮不久,便在朋友的催促下起来,往武汉大学走。到了校门口,太阳无声地挂在东边,在雾朦朦的水汽里显得红色萦绕在眼前。当我们走到操场时,发现有许多学生晨跑,有的拿书坐在阶梯上,背着长篇大论的文章, 有的拿羽毛拍在绿坪上打球,这些大学生显然有着向往,正努力地向上 ,在该努力的时候付出青春。朋友说我们还有太长的路要走,不必太担扰。自然,高中时代一定要拿出加倍的努力,才能换取通住大学的通知书。

还好我们来得早,眼前只有依稀几个人在拍风景。趁着人少,我们在樱花树下肆意地闹着,像小孩子一样无虑。当然也没忘拍下这片花海:樱花颜色深红,有点像单瓣的粉色桃花,但花朵却比桃花小,花形也不如桃花漂亮。但一簇簇的樱花聚在一起,却别有一番风味。衬托着樱花的绿叶在一旁随风飘荡,静静地观赏这一幅优美的风景画。走近看,樱花有的还是水滴形的花骨朵 ;有的则刚刚开放,脆弱得像是轻轻 一碰就会掉了似的;还有的已经全然盛开。

武汉的樱园老斋舍,是著名的景点。在其前面的樱花大道,则是绝佳的赏花地点。幽深漫长的大道,沿伸在樱花树下。伤佛藏身于樱花海下,与朋友漫步于此,聊往事,不觉提起趣事,两人眉目相对,会心一笑。阳光顺着花间罅隙,照射下来,却形成了一个个亮丽的光斑。一路上花香与友人相伴,同光阴一起,度过此生。

第二天因为朋友有事,故只有我一人赏花。依旧是昨天的行程,却也不失新奇感。路上多遇武大学生、众多游客,老师教援,写生画家。不过最令我兴奋的是,竟遇到了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先生。他喜欢跑步,自高中开始,便坚持到现在。如今他依旧在跑步,每天十公里。

我走上前去,同他问好。他虽不认识我,但深厚的修养和善良的面容使他对我笑了,也同我问好。他见我是个高中生便问我的学习状况。我把一切有关高中的事情告诉了他。听完后,他鼓励我继续努力, 也肯定了我的目标。

他说:年轻人要该这样子,时刻充满动力,也不悔这个青春。路途虽然艰险,但一直坚持不放弃,终究会引达远方。

自然言语中充满了鼓励。我说:周校长的乐观令在下佩服。谢谢周校长的鼓励。听说您在武汉大学担任了三十八年的副校长的职位,那么您清楚武大的历程吗?

于是他整理了思绪,道:自建校以来,学校一直在为国家输送人才。文革结束后,沉寂了十年的高考,终于在学校的号召下,恢复起无尽的生机。学校主张主辅修,双学位政策,目的是为了培养全能型人才。学校经历了五四运动,文革、抗战,抗类援朝等一系列重要时期,皆起了带头作用在他的叙述下,一所具有历史厚重感的大学呈现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扫之不来。历史对一切都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于是,在他的办公楼前与他告别。这样一位先生,在武汉大学生活学习了三十八年,为之付出了一生。直到今日,他和蔼的形象仍在眼前回荡。于是,此后的日子里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考上武汉大学,在樱花树下埋藏一颗种子。

在武汉待了近一个月有余。离开的前一晚,再次到樱花树下,招头望天,静候那轮明月出现在眼前。风拂过脸,似抚摸,似擦泪,掠过脸颊,然后散去。落花时节樱花也难逃自然规律,在这一晚纷纷落下,如雨,落入心海;远方的故人,如仙,伴月而来。伤佛突然之间心海涌起,托起朵朵樱花。一朵一朵宛如精灵,飘荡在眼前,然后再落下,聚集在心海,明灭可鉴。在岸边与故人,对坐饮茶,带来远方的消息,不免为之动心。那一晚置身于樱花雨中,粉红色的雨幕,冲洗了心灵,冲走了悲伤,冲来了希望。于是欣然放开心扉,接受这一场洗礼。天上的明月,散着

光芒,照亮这场雨,也照亮了前方的旅途。

归去后,似乎一切变了样,突然之间燃起了心中的斗志,在苦味黑暗的高中时期发出了一道亮光。原先累积的无数张不懂的试卷,在这心火下,逐渐明悟,慢慢地做完了那些试卷。或许此行有太多的感悟,以致今天写文章似乎不再难于起笔,笔下的世界也慢慢成型。飘忽不定的成绩在我慢慢累积的努力下也终于爬到了自己理想的位置,再也没有掉下去。脸上也逐渐挂起了笑容,见人也乐观起来,再也没有原来的自卑。一切都在变好 ,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或许心中有了一个信念,个目标,一个美好未来,总在自己最无助最孤独最难过的时候,陪伴着,照耀着,安慰着。终于,没有了阳碍,没有了敌人,没有了羁绊,在最好的岁月遇见了最好的自己。

如今,坐在教室内,有同学的陪伴,教师的指导和家人的牵挂,在文学道路上愈行愈远,希望在未来的一天,成功步入武大的文学殿堂,享受文字带来的快乐。

在樱花树下捡的樱花,已被我挂在卧室的窗前,散发着迷人的香味。 整个房间被香气弥漫。 静坐窗前,闻着花香,手握一支笔,书写曾经的自在。喝一口茶,茶味入喉入心,觉得心情舒畅。入夜时分,那轮明月依旧挂在天边,亘右不变。偶尔抬头看月,似曾望见了广寒宫前那个孤单的背景。茫茫天地间,伊人在眼前。

原来岁月没有那么残忍。在正确的时间遇见了正确的自己。还能欣赏窗外那轮明月,轻嗅窗前一阵花香,不求自己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只要能静静度过余生美好,足矣。

那场樱花雨仍然在落,自己们亨受着雨的清新,心中逐渐形成一个美好愿望。一生遇一场,一念皆一生。

快要到了决战高考场的时刻,希望紧握手中笔,坚守心中愿,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释放最澎湃的力量。

愿来时那个樱花树下的少年还在、那颗种了己生根发芽, 长出了最幼嫩的新芽。愿曾经的一切都能在记忆中生根发芽,不悔这时光。愿所有认识的人少有痛苦,都能幸福地生活。愿自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成为一个作家,书写世界的美好和内心的自在,为自己打造一个坚实的文学屋。愿一切都好。

鼓浪屿之“恋”之相识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题记自刘若英的《后来》

这篇文章讲诉的是一段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厦门短暂的邂逅,借由以上题记来提醒和激励青年男女们及时的把握住身边的幸福,勇敢的去爱,勇敢去争取,不要等你知道了如何去爱的时候才来悔恨,才来叹息。把握当下,珍惜拥有!

初秋的日子,男孩背着所有的行囊从一个很小的城市去到另一个很大的城市工作,一个全新的未来迎接着他,对他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很多未知的事情等待着他的验证。男孩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上班族,不过他很勤劳也很踏实,同时也有一颗善良而上进的心灵,长得眉清目秀,不善言语却很乐观,是刚从学校毕业踏入社会不多久。似乎这一切的前兆在预示着一段完美的邂逅的到来

刚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对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很多的好奇,就好比一个农民第一次进城的情形,虽然他也是大学毕业,不过单纯的他对社会的很多现实并不了解。一天晚上,男孩无聊的上着网,无聊的打开QQ,无聊的浏览着好友的更新信息。突然在一个好友的留言里面看到了一个很特别的昵称,像发现金子似的他就饶有兴趣的打开了她的空间,了解了她的一些信息。男孩起先并不是很在意,只是比普通的关注多稍微高了一点,也看了她的一些日志和照片,觉得她会有那么一点的特别。于是,男孩就加了女孩的QQ,至于通不通过,他似乎也没有那么的在意。

第二天上班,男孩发现前一天加的女孩已经通过了自己的好友请求,就这样,女孩成了青涩的他的第一网友。他很高兴的与她开始聊天,因为女孩似乎很活泼开朗,这给孤单的男孩心里增添了些温暖,让他一个人在外面不会觉得太凄凉。毕竟他刚来一个陌生的城市,即便这个城市也有几个同事。慢慢的,男孩和女孩聊得还算投机,也渐渐成为朋友,只是不知道彼此身在何处,唯一能及时了解到的就是QQ空间更新的消息。不过,他们彼此都很清楚,他们是在同一座城市的某个角落,而且根据好友资料的描述,还是在同一个区。男孩对女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了,看到女孩在线,总会时不时的发一个表情或者问候一下,女孩似乎比较忙,往往比较迟回复过来,即便是很简单的应答,都会让男孩很高兴的。只要一看到她的签名有更新,他总会第一时间去她的空间访问,还会偶有空闲的去看她的照片,当然,他也希望女孩能时不时的也去他空间访问一下,所以,有一段时间,男孩的签名更新的很频繁,她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其实是为了能够让她对自己多一点的关注。男孩对女孩的这种感情不能说是喜欢,只能说是一种好感,一种习惯吧。

某一天,聊着聊着,他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令人紧张而又兴奋的消息:女孩上班的地方和男孩隔的很近,可能不到十几米。不过,庆幸的是她还不知道他上班的地方,还好男孩没有先说出口。男孩似乎不想这么快让女孩知道自己其实就在她的附近上班,所以故意避开了话题,女孩也没多问,他似乎在筹划着什么惊喜。他其实是想以特殊的方式见面,给她一个意外的邂逅。根据女孩说的场所,男孩竟然意外的发现,女孩每天都在他的视野范围之内。他那一刻感觉到和女孩的相识,就是上次赐给他的礼物,他决定要小心翼翼的把这份礼物珍藏起来。这样的巧合让男孩准确无误的相信巧合已经演变成缘分,无意已经升级成天意。他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最近一直想见的网友在他抬头望去的那一刻,居然正在讲电话。这对他而言是那样的特别,女孩比空间里的图片好看多了,有气质多了。女孩线条很优美,一头乌黑的秀发,光滑的皮肤配上椭圆的小脸蛋,匀称的脸部比例,男孩在那一刻心跳加快了,他有点紧张了,有点不淡定了。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要好好的隐藏着自己。

这样,男孩每天看着女孩上下班,那是男孩每天最幸福的事情了。他和女孩的聊天方式变成了有点抓迷藏的性质,其实男孩基本上能看到女孩每天上班的一举一动,因为她就在她的视野范围内。女孩也慢慢开始觉得很好奇,感到这个男孩有点神秘和特别了。男孩的这种方式,无意给他们的聊天增添了许多的新意。每一天,男孩其实都在有意无意的关注着女孩,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喜欢时不时的去偷瞄下女孩在干什么,看看她那迷人的笑容和开朗的性格,显得如此有亲和力。她还经常穿一身紧身牛仔裤配高跟鞋,加上宽松的上衣,如影若现的线条,男孩看到后觉得是那样的温馨和舒心。偶尔女孩会穿得性感点,气质更佳,让男孩更是心花怒放。有时,女孩会从男孩的面前走过,那时候男孩的心跳会很快,也不是很敢正眼与她对视,生怕自己身份暴露,前功尽弃,这样捉迷藏的方式,男孩觉得很刺激。而女孩却浑然不知,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了,可能都看都没看过一眼。

从某一日的聊天中,男孩得知女孩国庆想和朋友去厦门玩,女孩很向往福建的鼓浪屿,而凑巧的是男孩也在福建,他国庆放假也要回去。于是男孩开始慢慢的向女孩暗示他的真实身份,慢慢的明朗化,他希望这样做能够更加更快取得女孩的更多信任。他是希望能在厦门和女孩相见。男孩又得知女孩的一个同事还没决定要不要去,男孩就不断的怂恿女孩要去厦门玩,他把厦门的美丽景点都描述了个遍,有点天花乱坠了。男孩也曾一度希望女孩一个人去厦门,然后他们在厦门相见,男孩做她的导游,带她游遍美丽的厦门,去实现他们的完美而浪漫的邂逅。他都设想了这样一个见面的场景:女孩在美丽的海滩上等待男孩的出现,女孩走在海水可以时断时续的拍打到沙滩的地方,惬意的玩着细沙和海水,男孩在女孩不经意间拍了女孩的肩膀,然后兴奋的叫了女孩的名字,兴奋过度的他居然忘记征求女孩的同意,竟一把拥抱住久违的女孩,然后伴着清凉的海风在女孩的耳边轻松说:xx,我喜欢你,我希望和你在一起男孩一直想象中更多像这样的见面场景,他恨不得让自己的大脑回忆起所有看多的爱情电影里见面的浪漫场景那一夜,他失眠了,一颗不安分的心在荡漾着。

在临近国庆放假的日子里,男孩对女孩去厦门的事情特别的重视,又是关心她酒店预订的事情,又是关心车票的班次。一开始,她还有点犹豫,当她最后和同事决定要去的时候,男孩也很高兴,因为他知道他即将会在厦门和他的第一个这么特别的网友相见,一切都是天意呀。他的心里是多么的喜滋滋的。其实男孩本可以不回福建的,他向女孩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他和她说,她刚好要去厦门见一个朋友,见完朋友后也想去玩一下,到时候可以和她们结伴,自己也可以顺便当半个导游。而女孩又怎么知道这一切都是男孩为了与她相见而找的借口。消除了女孩的防备心,这样她也就更轻松了,她可能想着多认识一个朋友也不错。她答应了他在厦门见面

行文至此,虽雅兴不断,灵感不断,精神抖擞,不过夜已深沉,明天还要上班,身体乃革命本钱,于是就此暂时罢笔,《鼓浪屿之恋》未完待续持续更新中

心之所向,行以为之


今天上班的路上听到了一位妈妈电话。

今天儿子打电话跟我说昨天上午在班里哭的最厉害,别的人都停了,他还哭,就他哭的最响。

然后我就跟他说,哭是不好的,这怎么能比呢。你应该多笑才是。

然后儿子就说,后来老师说谁不哭谁就可以出去玩,然后他出去玩了,而还有好多的小朋友在班级里继续哭。

不知道这位妈妈到底想表达什么,但一直走在她们前面的我都跟着这位妈妈的描述忍不住的笑出来了。

小时候的我们,不也都是这样吗!敢玩敢闹的。

都懵懂,谁能知道孰是孰非。就是觉得有意思,有人玩,有比头就开始了。

记得有一次,叔叔家的哥哥一早跟我说下午去旁边的几百米外的沙子堆玩沙子,那时这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不能拒绝的爱好。我们俩就约好在一点后见。

但是因为我每周都要去上剑桥英语,学校发来了一大堆的磁带和作业,于是基本每个周末我爸都会看着我把上一天学过的东西复习一遍。

眼看着就要到一点了,想玩的心也是大大的了,但是也挺害怕玩不成。于是就火急火燎的悄悄的先去了哥哥家跟他说明情况(那时我三年级,我哥五年级)。

然后他就说我爸刚才还说让我在家学习呢,他说他一点半走,我就跟他说一点半前我准回来。你也去试试,反正你一点才开始学呢,一点前是自由的嘛

我一听,有理。转身我就跑回家了。一看十二点五十分,连忙找到我爸 爸,不是一点开始吗,我先找我哥去玩会,一会回来啊。

反正我是说完就走了。然后再回来就两点了。

到现在我都觉得好好笑的,这么光明正大的逃避的举动我都那么大大方方的做了。还那么开心。

想着那位妈妈的话,又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又坐在了此刻的办公桌。难受倒是谈不上,但是就那么想静静地看着一个地方发呆。就让我这么静静地呆下去吧...

现在的生活不能说不好,它给了你从未有过的自由、给了你会实现梦想的资本、给了你想要的一切,但是就是总会感觉缺一点什么。

细想来,应该就是胆量。

小时候我们敢爱敢恨的:我说我不开心我就会哭,你给了我一块糖我觉得满足了,我就会大笑;我说我不想这么做,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不做。当然很多时候都免不了挨骂吧,但是我都努力的去尝试了。

现在呢,很多人都说现实来了,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了,我们要去考虑这考虑那了。

其实,再说来不过就是你没有那种胆量了,你怂了!

有了想法的时候,你害怕被否决,你就不敢说了;碰到厌倦的事的时候,你害怕错失机会,硬着头的你就做了;遇到喜欢的人,你觉得自己没希望,你就放弃了...

后来,你有成绩了、你有威望了,但是你却少了开心...

所以说:如果可以,找回你的最初,争回你的胆量。

南山之南之暖阳


在人潮人涌的地铁站挤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暗,林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继续赶路,陈旧的楼房亮起了几家灯火,楼下几家的餐馆的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周围的空气带有常年挥散不去的油腻。

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说说笑笑进了附近的面馆,林嘉突然改变方向跟着走了进去。

推开积了一层油污的玻璃门,囚禁在几平方空间的香味一涌而出,熟悉的味道真正勾起了林嘉的饥饿感,他的肚子沉闷地叫了两声,被锅铲与铁锅碰撞和学生说笑的声音掩盖了过去。

林嘉很久没来过了,店铺的摆设一点也没有变过,当年自己常坐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人,他坐到了旁边的位置,低矮的木凳和油光可鉴的桌子都没有换过,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代。

冒着热气的刀切面端到面前,酱料的味道把他带回了现实,他提起一次性筷子,看着大碗犹豫了一下,然后夹起一小片香菜叶放进嘴里嚼了一下立马吞了,他依旧不能接受香菜的味道,但是没有去换,因为这里的老板很有趣,他不允许不加香菜,尽管有人不喜欢香菜,他们还是会被这里正宗又实惠的面吸引,因此到现在这里的生意看上去还是很兴旺。

他一点点把香菜从碗里挑出来,突然间想起了曾经和曹哲来这里吃面,每次都是曹哲把他碗里的香菜夹到自己碗里吃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趁机夹走他碗里的肉片,所以他每次都十分提防,死死盯着曹哲的筷子守护自己的肉。

想到这里,林嘉单手揉了揉太阳穴,最近时常会想起往昔,曹哲不悲不喜的眼神,还有左眼角下晶莹的泪痣,无数次在他脑中浮现,他仍记得,这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摸样。

他本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要知道以他的经济状况,他绝对不只住在这一带廉价陈旧的平房,但他选择了留在附近,整整七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或许是心有不甘,才不会介意略显糟蹋的生活。

时间回归七年前的夏末,天气出奇燥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忙碌的人类就是“热锅上的蚂蚁”,冒着泡泡的汽水成了这个夏天的代表。

男生对高中是充满期待的,期待身材火辣或是活泼可爱的女同学,正如女生们也期待能在篮球架下帅气投篮,笑容迷人成绩优异的王子,青春荷尔蒙的气味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林嘉说生活是一片大森林,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鸟。曹哲大概就是他说的那只“鸟”。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相遇,就是“狗血”。林嘉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挤入狭小的商店后,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自己的指尖离货架上的饮料越来越近,然后兀的感受到另一只带有温度的物体,仅是短短的瞬间,他感受到那个物体里仓皇离开留下的滑腻。

至今林嘉仍会后悔当初抬起了头,他原以为那会是一场与美丽女生的邂逅,然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男生,那男生也有些尴尬,匆匆看了一眼林嘉就走了,他只记得他左眼角下方一粒若隐若现的泪痣。

夜晚班级集会的时候,林嘉惊奇发现今日“邂逅”的男生和自己同组,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第一眼没认出来,多亏他眼角的泪痣,还有他的眼神。多年后林嘉一直无法忘怀,或许这是曹哲最独特的地方,他曾几次遐想,若是某天他们分别了,无论多久他一定可以凭这两样东西认出他,没想到前半句竟成了真。

林嘉不知道曹哲有没有认出自己,也没有问。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想不到会与他发生这么多故事。

林嘉已经记不大清楚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了,矫情点说是“缘分”,它好似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太认真会流泪,没人说得清他们是错过了,还是流泪了。

班级篮球赛的消息迅速蔓延到每一个角落,男生们一放学就冲到篮球场占位,林嘉班上的男孩子似乎都没有多大的兴致,原本班里没多少个人报名,经过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才勉强报了几个,林嘉是一开始就已经报名了,身高上有优势的曹哲后来被无端端列入名单之内,但是他一点也不懂篮球。

曹哲是学生会干部,老师分配的任务他总是没有怨言去完成,班上的男生去练球的时候他也跟着去了,只是每次球一到他手中就没有希望,本来队员就没有很积极,他们也没有管这些事,曹哲却很较真,每次打完球都有点闷闷不乐。

林嘉像摸小狗一样摸摸他的头说不要太在乎这些,曹哲没有说话。他知道林嘉只是安慰自己,团队荣誉怎么不重要呢?

真正的比赛开始时,运动量远比训练大,如果说训练是一阵风,那比赛就是龙卷风,对手有好几个是校篮球队队员,平时不在意的队员现在的表情都有些凝重,果然是危机来临才能体会到凝聚力。

女生的尖叫一浪接一浪,林嘉他们明显没有优势,加上训练的时间也不多,才上半场就被拉开了好多分,下半场他们的计划是不让曹哲碰球,他只负责防御,效果好了一些,分数也慢慢被拉近,每次林嘉一转头,就看见曹哲在自己附近,有时候顺手把球抛给了他,分数白白丢掉。

越往后面校队队员的优势越大,曹哲开始有些体力不支的感觉,虚汗一点点冒出,而校队的队员爆发力还很大,好像才刚到巅峰,比分又开始拉开,队员开始有些急躁,先前的节奏也乱了,曹哲不明大局,汗越渗越多,斜方向一个力撞过来,他一个踉跄,尽管最后站稳了,脚还是崴了一下,他继续跑着,眉头起了一个微小的褶皱。

林嘉就在不远处看到了全程,见到曹哲安然无恙,他又重新专注比赛,地在地上的汗水化成一缕没人关注的轻烟消失了。

高中的第一场球赛以失败告终,很久以后,林嘉还是会很怀念那场球赛尽管输掉了还可以放声大笑的比赛,仍然记得暖阳照在他们手中晶莹的冰淇淋的光晕。如果不是那声惨叫,一切都很美好。

晚修之后的宿舍内,几个人同心协力帮曹哲解放卡在臃肿的脚踝上的运动鞋,远观有一种分娩的即视感。

“忍着点,用力啦。”

“你在这边打开,我在那边接。”

“啊——小心点,嘶……“

橙黄的活络油摇晃着向自己靠近,曹哲看着包装上的黄道益一副为民除害的正义表情,比透心凉还透心凉,林嘉和其他舍友看着他可笑的表情,比心飞扬还心飞扬。曹哲杀猪般的吼声划过了十六岁那片夏末秋初的夜空。

林嘉和曹哲都选了文科,林家站在宿舍楼前找到了自己的名字,熟悉的名字紧挨着自己名字,像半年前意外触碰的手指,取代尴尬

的是无法言喻的欣悦,他都不知道那时自己笑得有多傻,直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才看到曹哲也在,他的目光也在同一个地方。

高二那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美国政府承认了同性恋的合法性,班里几乎全是女生,腐女和直女癌凭这条消息就分出来了;另一个是林嘉和曹哲由同组变成了同桌,林嘉长高了一截,但还是比曹哲要矮一点。

班上的人熟络之后就纷纷抛下了伪装的面目,节操俯仰即是,她们喜欢调侃林嘉和曹哲,比如他们穿同款鞋子,穿同一件外套,一些小打闹,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后来哪怕是一个眼神,都会引起某些粉色浪潮。

一开始他们有些尴尬,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们并没有恶意,可是没想到这些无心插的柳在暗中慢慢成了林,这一点知道分离的那一刻他们才发现。

学校历来只设一个文尖班,五十多个分子的竞争力不容小觑,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曹哲刚开始有点力不从心,在班里处中下地位,加上学生会工作繁忙,时常要折腾很晚才能回到宿舍休息,他有时会独自坐在宿舍的空床位,望着窗外的灯火,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都捕捉到了他的落寞……

为了能有多点时间学习,曹哲每天都起很早,第一时间到教室晨读,他把饭卡交给学生会的伙伴,早餐会准时送到,林嘉每次从床上爬起就见到曹哲已经在刷牙了,再等他上完厕所曹哲就不见了,他有些担心曹哲会累垮,但又不知道怎么跟他说。

曹哲一直没有等到早餐,胃部发出沉闷的响声,不是很大声,但还是被林嘉听见了,他叼着一片方包,又不敢笑出声,憋得肩膀跟着面包一起有节奏地抖动着,曹哲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曹哲眼前出现一片方包,他没有多想张口就咬,结果咬了个空,林嘉笑着把它塞进了曹哲嘴里,丝毫不顾他幽怨的小眼神,一副“我真伟大”的样子。

结果那天曹哲的早餐一直没到,后来他才知道学生会的伙伴请假了。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他用仅剩的能量和林嘉冲刺到了食堂,他第一次发现食堂的香味这么诱人,毫不犹豫的加了个炸鸡腿,他看见林嘉的眼睛盯着机器上的数字那心疼的眼神,得到了报复的快感,结果导致林嘉对曹哲的餐盘偷袭了好几次,嘴上还一副自己很亏的样子说“早知道就不请你吃了。”

“你已经把本吃回来了吧?”曹哲没忍住拆穿他。

曹哲是体育黑洞,无论什么时候都被拖进体育坑里,在男生严重不足的班级里,校运会的男子项目每个人都要报到极限,凭借身高,曹哲被参加了跳高跳远,体委问可不可以,他强颜欢笑点头,心想“我能反对不成?”

有人欢喜有人忧,曹哲庆幸自己没有被参加长跑的时候,这个累人的担子落在了林嘉身上,曹哲嘴上虽然在替他惋惜,事实上林嘉早就看到了他眼底的幸灾乐祸。

有一天,曹哲在日记里写:生活就像海洋,就算你会游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淹死。

这片海洋充满未知,恐怕曹哲再怎么也想不到体委最后把长跑安排给自己,他一头倒在林嘉肩上,不料还被磕了个正着,林家的肩膀也吃了不少痛,不过他看到曹哲眼泪都要被嗑出来了,转手帮他揉了下脑勺,正巧曹哲也伸手过来帮他揉肩膀,他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围的腐女又投来了一注热情的目光。

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浇灭了学生的热情,铃声一响,前后十多栋宿舍楼不约而同躁动起来,学生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稳住了大家的情绪。

还好这场雨也没下多久,校运会只是推迟了两个小时,开幕致辞时,学生的裤脚和纯白的回力鞋渐渐沾上了淡淡的水渍与泥痕,混杂着草的味道,暗涌着青春的气息。

“紧张吗?”

“你说呢?”

林嘉伸手揉了下曹哲的发顶,说实在他没有别的想法,甚至是自然而然的,这大致能够表达他的安慰和鼓励,败在身高差裤,这个动作算是勉强。

曹哲没有关注林家是怎么进入赛场的,当他狰狞着冲刺完最痛苦的那段路程时,后背被一只手臂支撑着,他似乎找到了支点,放心的把重量委托给那只手,林嘉只得两只手都用上,手臂立即感受到从曹哲背部传出的暖湿。

这一刻被永远的记录下来,林嘉没有得到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否在曹哲手里。在回到大本营之前,林家悄悄撤回在曹哲腰间的手臂,留下一道愈渐清凉的印记。

南国的雨季出了名的漫长,一场()秋雨一场凉,却还是改变不了拖泥带水的习惯,四周都是黏腻腻的。林嘉向往北方的豪爽,而当下也只能向往,任由淅沥的雨打在心扉之外,苍凉整个冬天。

他曾瞎想在雨天用外套当雨伞和恋人一起奔回宿舍,在雨夜给电话那头的她说声晚安,而现实只有曹哲那张百看不厌的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和他争执要用谁的衣服挡雨,然后还要一个人是半个身子回到宿舍,这哈没玩,最后还要抢卫生间洗澡。

想到曹哲的体质差,林嘉最后还是让他先去了。曹哲进洗手间前还夸张地说:“林嘉你淋了几分钟雨转性了。”林嘉差点没一脚把他踹进去,理智让他只喊了句“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

于是你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其实并没有。

入夜,雨突然狂暴起来,把室外的晾衣杆打得当当响,曹哲被吵醒了,林嘉被冷醒了,其他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林嘉起身上了个厕所,顺便把阳台门关掉,外面的风雨声小了些。

当他缩手缩脚回到床位时,曹哲轻声叫住他,起初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扭头一看,近视加上黑暗,他看不清曹哲到底睡了还是醒着,曹哲向他挥挥手。

“你冷吗?”曹哲用气流问。

如果是平常,林嘉一定觉得曹哲明知故问,现在也是,不过他一点也没计较,老实地点点头。

林嘉见曹哲的被子蠕动了一下,他在黑暗中挪出了一个小空位,林家二话不说钻了进去,被窝里的暖气立即蔓延过来,林家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抖。

单人床的狭小空间对两个人来说十分有限,,他们紧贴着对方,谁也不敢动,生怕打扰对方,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没睡好。

曹哲感冒了,上课的时候老吸鼻子,林嘉取下挂在凳子背后的外套扔到他身上,曹哲满脸迷茫,又默默把衣服披回到林嘉身上。

林嘉很想抽死曹哲,他别是他一脸认真地说:“我不冷啊。”,他宁愿曹哲一句话也不说,最起码不会那么没面子。

曹哲的感冒就这样陪伴他两个星期,不见

有半点好转,他又死活不肯给家长打电话,全宿舍人员都担心他得了肺炎,但是他只是一个劲地流鼻涕,不见咳嗽。林嘉劝他去校医室买药,他一点也没听,也不愿让别人帮他买,嘴上就说什么问题也没有,半夜又在吸鼻涕,林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自己去买药了。

他把药交给曹哲的时候,曹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但是没有接受。

“快考试了你还不搞好自己的身体。"林嘉对他漠然的样子多少是有些恼怒的。

曹哲依然是事不关己的语调:“真的不用,我的身体我了解。”

林嘉突然感觉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曹哲,他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不知道有什么是这么莫名其妙的,又无奈又可笑,没有再说什么,把药片放到他桌上就走了。

曹哲看着他消失在门外,低下头看了一下洁白的药片,把它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直到现在曹哲和林嘉都没有解开这个节,林嘉笑了一下,原来他们已经不记得这个问题了。

男生的友谊比女生的单纯,没有拐弯抹角,没有明争暗斗,他们可以巧妙避开所有过节,昨天还在打架今天也许就可以勾肩搭背。林嘉和曹哲没有僵持多久,特别是经过一个假期的沉淀,那件事情好像就不在记忆范围了。

高三的生活与电影里看到的一样,成堆的书与练习,三点一线的生活,许多人的这一年就如梦境一般,在没有任何感触中流过。当然,它与电影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没有那么精彩,除了学习就是赶作业,除了赶作业就是考试,仿佛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反复着无趣的动作,等待日子过去。

反复鼓舞着高三学子的是那句经久不衰的话,林嘉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书上看到的——最有意义的事应该是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奋斗,一年后拿着同样的录取通知在理想大学门前相视一笑,道一声:“好巧,你也在这里。”尽管后来林嘉在大学见到往日的同学,无数人对他说“好巧”,却也找不到特别的感觉,毕竟他们的心没有一起奋斗过,殊途同归终究还是有太多差异。

他曾以为有这样一个人,叫曹哲。最终他在哪?会不会也同样在大千世界中遗失了这样的同伴?

在此之前,林嘉一直肯定自己必须去北方读书,他太不喜欢漫长枯燥的雨季,如今他不进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雨,还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曹哲像泥鳅一样溜进林嘉的被窝,恰好乍暖还寒时分,紧贴的两副身躯把被子捂的暖哄哄的,引发了一点汗意,林嘉翻了个身,曹哲几乎同时做出一样的动作,面对面相枕腾出了一点空间,热气悄悄散失了些许。

高三以来,曹哲已经放手学生会工作,所以可以正常作息,两人的卧谈会成为了特殊的交流方式,温热的鼻息交融在一起,暗夜里细微的声响,分不清是谁的呼吸声。

在黑暗中如果两个人靠得很近,他们是可以看清对方的,林嘉甚至能看到曹哲眼角淡淡的泪痣。

“你真的想去浙大?”

曹哲点了点头。

“要不要考虑下北京?”

“雾霾太重。”

“……总比这里下雨要好。”

“太远了吧。”

“嗯……”林嘉睡了过去,他不知道曹哲看了他多久才睡着了。

刚到四月,天气就开始闷沉了,完全找不到寒冷过的证据,林嘉开始怀念冬天的感觉,曹哲抛了个白眼,合着牙齿挤出两个字——犯贱。

“信不信我打得你泪痣都飞出去?”

“你好歹有点新意。”这句威胁曹哲听了差不多两年,他已经不想再用“恶俗”进行评论。

一同学经过不怀好意地说了句“曹哲你的发型真帅。”旁边的人傻呵呵的笑,高三唯一的乐趣在此。

林嘉十分自觉地帮他看了一眼,把飞起来的那撮头发压下去,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他又不厌其烦地压了几次,林嘉是个强迫症患者,曹哲对于他执着于这种奇怪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任由他理,反正麻烦的也不是自己。

“我昨天想了一下,觉得北京还行。”

林嘉知道曹哲说还行通常是选择,他开朗起来,充满干劲,多一个人奋斗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的。他又开始抚摸曹哲的头发,真是无比舒心。到现在他都还在怀念那种触感。

“我昨晚做了个梦。”

“哦。”

“给点反应大哥。”

“OH天哪,你梦到了什么?”

“……”

有些时候曹哲还是喜欢看看林嘉气急败坏的样子,这时候林嘉又不说话了。

“继续啊。”

林嘉神秘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梦到你和某人KISS了。”

曹哲耳朵热了一会儿,“谁啊?”

林嘉挑了挑眉,诡异地笑了一下,曹哲的脸瞬间热辣辣的,移开视线说:“怎么可能,多久远的事了,再说了我们一直就没什么……话说,你怎么会做这种梦,莫非……”

好一个反客为主,堵得林嘉话都说不出,曹哲一找到机会就绝对不会轻易放手,非要逼林嘉:“你不会喜欢上人家吧?”

“那你不如说我喜欢你好了。”林嘉跟那个人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他宁愿是对曹哲有好感。

曹哲自然而然地捏了林嘉一大块面包塞进嘴里,口齿不清地说:“别人也没那么差好吗?”

林嘉抽走曹哲桌上的纸巾抹了一把油腻的嘴,曹哲指着那张纸巾,半天才说出话。

“那是我用过的……”

认真想想,他们其实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共同的的外套,共同的被窝,共同的早餐,共同的理想,唯独没有共同的终点。

学生时代的林嘉这辈子最难忘的大概就是曹哲告诉自己要出国读书的那个时刻,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凝固了好一段时间,当他真正消化这句话的时候才感觉到他还是活着的。

他们第一次十分平静而严肃的交谈,曹哲下意识咬住了下唇,这是犹豫的标志。他们相处了三年,他某些细微的动作林嘉了如指掌。

挑眉是不信任,皱眉是疑惑,一边嘴角上扬是自信,嘴角下撇是无奈,捏手指是紧张,摸下巴是纠结……

林嘉一眼不眨看着曹哲的唇瓣由白变红,内心掀起一阵的暗涌。

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林嘉还是林嘉,曹哲还是曹哲,但一切又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

高中最后一次体能测试,林嘉因为扭伤脚无法参加,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别人在鲜红的跑道上一圈接一圈地跑,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在赛道上驰骋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个想法突然出现。

4分多钟的路程,林嘉看着曹哲离自己越来越近,

又离自己越来越远,他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曹哲扭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林嘉看着他愈渐缩小的身影,感觉他似乎在离开自己的世界的轨道上渐行渐远,他几乎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没有人搀扶的曹哲像伤残战士,他拖着“残缺”的身躯走向他的“人民”,他周围的景象都暗淡下去,围着他的阳光却被极力渲染得有些虚幻,晕开了几个光圈。他一屁股坐在林嘉身边,林嘉刚想叫他起来走走,就见他的脸部开始扭曲。

林嘉率先起身用力拽起曹哲,幸亏曹哲骨子轻薄,比看上去轻许多,但他还是感觉到脚踝传来的刺痛,曹哲机械般的走开了,林嘉才慢慢蹲下去,以不顾形象的姿势坐在地上,疼痛感才慢慢消散。

曹哲在林嘉眼前晃了好几回才好了,他对地上的林嘉十分绅士的伸出手如邀请舞伴一般,林嘉毫不矫情一把扯住他的手把自己带起,曹哲身体倾斜了一会儿吓得林嘉心咚咚的跳了几下,稳定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两人的距离不过是不到20公分,林嘉还包着曹哲的手,就是当事人也感觉到有些不寻常,林嘉放开手,指尖的余热在空气中蒸发。

我不是害怕分别,只是没做好准备。

多年以后,林嘉还是会用这句话去弥补高中生涯留下的遗憾,只是越来越说服不了自己。

曹哲还是离开了A市,去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国度。他走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雨,这让林嘉又多了一个讨厌雨的理由。那场没有尽头的淅沥的小雨,是分别,在5月那场雨中,他失去了,太多。

他错过了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大事,那天中午他一直躲在操场的大叶榕后,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他就在那里站了一个中午。

曹哲走出大门,在同班同学中搜寻不到他最想见到的身影,他说过他走的时候林嘉一定要来,但是林嘉没有回答,原来这是答案,曹哲心里有些怅然,他在雨中十分缓慢地钻入了黑色的轿车。

林嘉在那可大叶榕后静静地看着黑色的车身消失在门前的柏油马路,静静地看着人群散去。

我不是在逃避,一切来得太突然。

()

曹哲到了机场,他握着手机,尽管不可能接到任何一个电话,突然想到电视里的场景,将要登机的时候一个人冲进来挽留,或道别,但毕竟是生活,直到他登上飞机,也没有突兀的身影。

飞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曹哲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浮云,分别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从前没有体会过真正的分别。

他翻出日记本,三年来原来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好好的翻回来看,缘分这本书,他至今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翻得太认真,或者太不经意。

窗外已经一片模糊,他看不到下方的繁华,他只知道离A市越来越远,这座城市的一切终将成为他生命中的渐近线。

日记本的最新日期下方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曹哲锁上日记本,那根金黄的小钥匙顺着手指划入身边的垃圾箱。

面馆的学生推搡着挤出了门外,一股微凉的空气趁机钻了进来,林嘉打了个颤,他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面,继续挑出细碎的香菜,趁老板不注意偷偷夹到别人吃剩的碗里。

“老板,香菇面,多点香菜。谢谢。”

“好嘞!”

林嘉正好吃完面准备往外走,看见一个人端着面往自己的方向走来,香菇的味道一阵接一阵飘来,正好那个人也抬头看见了自己,他心满意足的笑僵持了一会儿。

时间之内,你我早已容颜沧桑;时间之外,你我依旧眉目晶莹,并肩坐在落满树叶的的台阶上,终有一天,我们都会回想起这段时光。

“好巧,你也在这里。”

夜之深,心之伤


后天就要考试了,我被白天玩手机、然而晚上却在拼命背书的室友吵得无法入睡,心情突然变得糟糕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着她们背得起劲而自己却无心学习;亦或我想睡觉,然而却被吵到;或者是因为今天刚看的那部电影《南极大冒险》而想起了曾经我喜爱的那条叫来福的狗。

当我在那部电影里看到那些狗儿对主人的忠诚时,突然想起那条被打狗的人给打了的跑到我家来的小狗。

被丢弃的它,是在快过年的时候被鞭炮声吓住才往我家跑的。那时候,它该是刚出生不久吧。一进我家,便在外婆的卧室里的一把椅子下蜷缩着瑟瑟发抖。彼时在读初三的我放学回家,用尽各种友好的方法想把它哄出来,然而它并不识相。反而哧着牙发出低吼,以期把想要靠近它的我吓走。最后我不得不暴力地提着它的背、抓着尾巴把它给拽出来。

因为老人们大多相信家里来狗是来福的这一说法,于是,它便成了我家的一员。取名,来福。

我总是很热情地找他玩,然而他每次都见了我就跑。可他胆子也挺小的,每次我被他甩了冷脸后都会气不过地发出泼妇般的吼声:来福,你给我站住!然后他就会特别听话地趴在地上,低眉顺眼地看着我(这方法直到他消失,都屡试不爽)。每当这时候我就会过去拍两下他的头,以满足一下自己胜利的优越感。

后来,不知咋的,他似乎是记了我的仇。大概来我家有两个月了吧,他也学会了摇尾巴,亲热人。然而!他就只是亲热除了我之外的家人!这又导致了我的不满,偶然间,我看到了他的尾巴尖端有几根白毛,于是便想到了收拾他的办法把他卡在猪圈墙上的一个正方形框上,然后在那里扯他尾巴上的白毛(因为听老人们说,尾巴尖长白毛的狗不好),听到他那吃痛的叫声,我就像个小恶魔一样地笑得开心。但他并没有因我的武力屈服,反而是更加躲着我。这弄得我超级无语,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如小学时候听别人说的那样身上带有杀气。

后来,不知怎么的,有一天放学回家,他突然跑到门口来接我。于是,我们间的关系终于破冰。

但是有一次,他把我等了好久,终于才被孵出来、并且我很悉心照顾的小鸭子给咬死了。于是,那次家里人都超级生气,拿着棍子什么的打他。听到他嘴里发出的惨叫,我却开始于心不忍。我的脑子里突然浮现小时候也曾养过一条同名字的狗,但是却因为乱咬牲畜而被村里的人围着打死在我家屋后,并且煮来吃了的事。那时就感觉仿佛时光倒流,那一幕与已经泛黄的画面重合。我的心有点纠结的痛,想阻止,可是看着地上躺着的丧失了生命的那几具尸体,以及妈妈和外婆那愤怒的表情时,我放弃了。我只是站在局外,默默地看着,心里百味杂陈却无能为力。

不过,还好他特别长记性,特别懂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于是他变得很乖。那件事没过多久也就被揭了过去。于是,我对他的好感渐增,便以一种和善的面目待他。而感情是相互的,他感受到我的好意,于是便用每天早晨送我去学校,下午在家扑上来接我作为回答。

可是,没过多久,他却病了。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中毒了一般,奄奄一息。蔫蔫的他再没跟着我疯。有天放学回家,我看他躺在地上,要死了一般,吓得我当时就差点哭了。妈妈和外婆都说他没戏了,可我却倔着把全身瘫软的、沉沉的他抱去了村里的一家小医院里。那个医生说怕给他打针打死了,便只喂了他一支葡萄糖补充能量。可是他并没有好起来。那天晚上,他就消失了。好久,我都没有看到他。没有他的陪伴和亲热,我的心里空空的。我把这件事说给一个早上和我一起上学的朋友听,她说:我家有条狗,被打狗的人打得半死却逃了出来,他见了我们一面,然后就藏了起来,过了好几天,我们才发现他在屋后的草丛里死掉了。狗,在能够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时会躲起来,他该是怕主人伤心于是,我便确认他是躲起来死掉了,为此我难过了一整天。可是,在几天后,我便看到了他又生龙活虎地在家门口接我。那种伤极而喜、失而复得的感觉真的是难以言喻。我只是在那时候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他。

可是啊,他却在我高二上期的时候被打狗的人打了。当时在电话里听到外婆这么说,我愣了,然后心烦意乱地挂了电话。最后,晚自习放学,我窝在被窝里无声地流泪。

前些日子,室友因为母亲动手术而流泪。我却觉得不可思议。我从未因家人生病而哭泣过,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好起来。可是,来福的逝去我却伤心难过直至今日。每当想起曾经,总是如鲠在喉,心里难受得想哭。因为我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我不是无情的人,他曾给过我那么多温暖和欢乐的时光,我无法做到不为他的消失不动容。他听话,对我忠诚、热情,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好的一位朋友。

可是,他却再也回不来了。最后只余我一个人在这里怀念。然而我除了怀念曾经,什么也做不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0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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