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八十年代的香港,出现了一大批颜值又有演技的女星,许多明星凭借着不错的家庭布景和实力,十分顺畅的进入了娱乐圈,可是除了这些“出世”很好的幸运儿之外,还有一些是身世一般乃至是十分贫穷的家庭,温碧霞便是其间一位,当年温碧霞家中有八个兄弟姊妹,温碧霞是最小的,由于家庭压力温碧霞差点被卖掉!还好没有,不然就没有后来最性感版别的苏妲己了!
温碧霞家境尽管欠好,就读的也是很一般的校园,可是长了一张十分“吸睛”的脸蛋,在1981年的时分被星探发现,在出演了首部电影《靓妹仔》,尽管没有那么顺畅的成名,可是至少给其时经济困难的家庭带来了一点期望,可是之后由于没有什么十分好的著作所以也没有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名望,之后结识了导演王晶,在和刘德华协作的电影《停不了爱》中才瞬间走红,由于戏的标准比较大,所以也是饱尝争议!
经过了一段时间后,温碧霞由于扮演《火玫瑰》中的海潮再次火起来,那个时分她用自己的演技彻底的甩掉了“艳星”这个称号,并且在《爱子情深》中扮演苏妲己备受好评,这个人物至今都是十分的经典,在她最火的时分结识了香港巨贾何祖光,并且在不久后就成婚了!
在温碧霞成婚之后,便抛弃了拍戏,或许豪门媳妇并没有那么好当,加上温碧霞之前又拍过大标准的戏,初为人妇肯定是要被束缚的,好在和老公何祖光的爱情一向很好,可是那个时分两个人都顾着夫妻之乐,一向都没有要孩子,直到后边想要孩子的时分却发现身体现已不再那么合适了,所以两人收养了一个儿子,一向都是作为亲生儿子心爱!
现在温碧霞现已53岁了,偶然也会出演一些活动,穿着装扮仍旧如少女,好像年月从来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在温碧霞最新晒出的照片中,温碧霞一家三口十分的甜美,儿子也十分的健康活波,和老公何祖光同框好像像“两代人”,由于温碧霞的皮肤很白,装扮又十分的少女甜美,老公则皮肤黑显老,这么多年何祖光都是很宠爱温碧霞的!
看了温碧霞现在的日子状况,你们有什么主意呢?欢迎留言一同评论········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下室,身材单薄的女孩在洗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那段艰苦的考研生涯当中,我和一个叫林媚的女孩相互扶持,相互鼓励,最终我得偿所愿,考上了研究生,可是却再也没见过林媚。
26岁那年,我在老家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究是倒闭了。我怀揣着5000元积蓄来到北京,在W大学附近租了一间嘈杂的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大学校园里闻名遐迩的桃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头顶着月光回家。我和周围的邻居几乎没有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煎饼的山东人、还有做小生意的温州人每晚我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清早,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洗漱,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洗漱,她的头发用一块粉色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简练素洁的装扮让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收拾好,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路上超越她时被她不小心撞了一下,我手中的考研资料随即洒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来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懂得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林媚的女孩是山东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很不起眼的小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一下。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很刻苦地学习,梦想着能进入M大读研究生。白天,她工作很辛苦,几乎没有复习的时间,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时间。她的英语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小面包,偶尔会买点水果吃。
有一次,我跟她开玩笑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林媚,现实生活中的林妹妹,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弱势群体。她就肆无忌惮地笑开了,笑声里包含着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就在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们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林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就职的那家杂志。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载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林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桃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小小的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四月温和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林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林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林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手机、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间小一居室,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八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林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真的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8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林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爱妻。
这种错觉让我明白:我爱上林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林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五月,W大的桃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林媚结伴去赏桃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桃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桃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林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汽回住所,林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桃花。白天在校园里,林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桃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快到车站时,林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林媚也许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桃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林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六月到了。我被录取,林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却快乐不起来。
我永远记得林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林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林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林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天津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桃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桃花,那张掩映在桃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给桃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孩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东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总编的外甥对我很好,可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桃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桃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林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桃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离婚不管对谁来说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虽然婚姻的失败不意味着人生失败,可有过婚姻的人毕竟还会让人觉得人品问题。论离婚对男人的伤害大还是女人,65的李婆婆是这么说的。
李婆婆儿女双全,让邻里都非常羡慕。但是李婆婆的女儿却在婆家受了不小的气,从结婚开始刁钻的婆婆就一直找麻烦。
坐月子的时候婆婆称病也没伺候,现在孙子长大了,又找李婆婆闺女的麻烦,老公一直是个妈宝男,从来不敢违逆母亲,更别提为李婆婆的闺女出头了。
李婆婆的女儿一直瞒着,但是终于委屈得实在不愿意再瞒着了,跟李婆婆说了之后,李婆婆让闺女带着孩子来娘家住一阵,示意要离婚。
没想到女儿的婆婆却大放厥词,说李婆婆的闺女绝对再嫁不出去,拖着个儿子的女人以后也没人要。
李婆婆一直把女儿当成是宝贝疙瘩,知道女儿被人这么说更是火冒三丈。
可女儿真的是被婆婆的话吓唬住了,觉得自己只要离婚就是有污点的人,既不愿意回去面对懦弱的丈夫和刁钻的婆婆,也不敢离婚。
李婆婆跟女儿说如果你是真的想离,就离,你婆婆的话真没在意,更何况,这日子过着也没什么意思。
办离婚的那天,闹得双方父母都去了,女儿的婆婆一脸嫌弃和傲慢地说女儿如果再不考虑一下的话,真的就变成弃妇了,以后没人敢要。
李婆婆挡在女儿面前说,和你这么个恶毒婆和怂老公在一起过还不如离婚!
女儿办了离婚后就回到李婆婆这边生活,在婆婆的保护下,外孙的成长还算是安稳。
女儿工作积极,少了婆婆的刁难后还开朗了,也吸引了不少人的追求,一个离婚女人活得漂亮,也是极有魅力的。
可前夫的日子就没那么舒服了,他被共同好友们送了一个抛弃妻子的渣男称号,加上他对母亲言听计从,稍微条件好点的女人都躲着他。
好几次他和爸妈来看儿子,都被李婆婆冷嘲热讽,他提出和好,但李婆婆的女儿当然是拒绝了,离开了那个黑暗的漩涡,谁还会想要回去。
不只是李婆婆的前亲家,很多人都觉得女人离过婚会让人非常嫌弃,但事实上哪个更痛苦的往往是更需要对方的人。
即使已经到了婚姻中,相互尊重和疼爱才是维持感情的正确方法,而靠着对对方有恃无恐的“吃定”,不尊重爱人和婚姻,才会是那个会后悔的。只要真心地付出过的人,都不会留下遗憾。
儿子三岁那年,丈夫工伤走了。她没有了顶天的支柱,天天哭天天哭,泪水汇成了河。眼睛渐渐的坏了,模模糊糊看不清东西。他是她丈夫的工友,他走进了这个需要脊梁的家。出门的时候,他总让孩子骑马式坐在肩膀上,拉着她的手。一家三口的影子在小巷里被夕阳拉得好长好长。
孩子长大后出息了,一个人在大都市打拼。要接她到城里,她摆摆手:“才工作,不急不急哩!”儿子带回了女友,女孩也央求他去城里,她摇摇头:“要成家,不急不急哩!”孙子出生了,儿子又打电话,她还是不去:"要养家,不急不急哩!"儿子听了,电话那头,已是泪流满面。
她七十周岁那年,儿子一家三口回了老家,他们要给娘一个体体面面的寿宴。主持人拉娘上台讲话,她局促地红了脸,不肯上。他笑了,上前拉着她的手,绕过拥挤的人群走到台上。她咪咪地笑着:"说啥哩!恁多年,没有他,我走不到今天!他是我的眼!"说完,她的脸飞起了红晕,他在台上咬紧嘴唇憋住了笑。
儿子望着台上的老人,满是沟壑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心里酸酸的;给了自己童年的快乐陪了母亲一生的那个人,他总是忽略了。从饭店回来,他和妻子帮娘收拾东西,回头对着娘笑:“娘啊,你们跟我一起进城!咱要好好拍个全家福套餐!”儿子听到母亲响亮的答声:“好哩好哩!”母亲捏住那个人的手,眼里笑出了泪。
陈芳站在一栋破旧老楼的小区门前,旁边是生了铁锈的栅栏门,乌黄间泛着凹凸不平的一层疙瘩。小区里面的垃圾箱满溢得到处都是,提鼻可闻一阵阵酸臭的味道。地上的狗屎被踩得稀巴烂,随意摊在道路的中间。
尤其是六层高的小砖楼,黯淡失色。阳台上悬挂着衣服鞋子,毫无文明可言。
再看眼前这个三十多岁,长得稍有姿色,却是不假修饰,脸色暗黄的女人秦心。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靳思明出轨的对象竟然会是她。
所以,陈芳犹豫过,甚至是为自己的多疑而感到可耻。
说不定,这个女人只是靳思明公司的同事,他也许只是好心帮她。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因为在陈芳的眼里,靳思明是一个老好人。她家里不管是堂弟堂妹,还是表弟表妹,只要有事发生,他总会第一个赶去。
而由不得她不信的是,当秦心和靳思明手拉着手走出小区时,陈芳的目光从他们的手中久久回不过神来。
靳思明看见陈芳出现在这里,慌乱间手里提的垃圾都掉到了地上,肮脏物像逃脱的罪犯一样肆意七滚八滚了出来。
他马上甩开了秦心的手,一步跨到了陈芳面前,脸色刹时惨白一片,嘴唇不止地抽搐着,
“老婆,你听我解释,她只是我的同事,我看她可怜才过来帮她修水管的。”
身后的秦心双唇颤抖了两下,挣扎过后无力地低了低头。
陈芳冷笑了一声,指着他另一只手问,“帮助她需要拉着她的手吗?”
靳思明没想到陈芳看见得这么彻底,一时间也慌了,情急下扇了自己的嘴巴子,拍打着双膝痛哭流涕。
“是我混蛋,我不是人,我一时鬼迷了心窍。老婆,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陈芳觉得丢人,还不是心寒。靳思明一个大男人,居然会哭成这样?
这小区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窃语地看着他们。就连秦心都低着头在死死咬着唇,他难道不知道难堪吗?
陈芳甩开了他缠上了来的手,心中酸胀难耐。
她实在没有方法接受靳思明出轨这件事,就算秦心各方面都不如她,有感情洁癖的陈芳还是无法容忍。
“靳思明,我们离婚吧!”
陈芳的家境很好,她自己也有一家雅致的书吧,在这个繁芜纷踏的年代,她的书吧反而招揽了不少客人。
从大学生到五六十岁的中年人都有,生意十分红火。
相反,靳思明的家境就很一般。他们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结婚时,她娘家给买的。靳思明工作这么多年,还是一个小职员。
这个家上上下下,从女儿上学,到吃穿用具,都是陈芳在花钱。靳思明偶尔交点钱给她,陈芳也没有强迫过。
她就怎么也想不通,她哪里对不起靳思明,他居然要出轨?
还是那样的一个女人。
据靳思明说,秦心是他的初恋情人,只是后来阴错阳差下,他们分开了,后来秦心也嫁了人。但她所托非人,她的丈夫是个酒鬼,喝醉了酒对她又打又骂。
秦心实在过不下去了,只能离了婚。她没有孩子,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重新开始。
他们是在一个偶然下重缝的,本来靳思明只是想帮她。他还对天起誓,他和秦心真的没有越过那层关系。
只是偶尔去她那里帮她修个水管,修个锁什么的。
他把自己说的几近英雄,却又是下跪又是认错。甚至伙同了女儿,连走哀兵政策。
但陈芳也是铁了心要离这个婚,
房子是在陈芳的名下,而且是婚前财产。靳思明的存款她一分钱也没要,已经算是对他仁之义尽了。而女儿的抚养费,她一个月只要了一千块。
但靳思明还是属于净身出户,因为他那点存款根本干不了什么,连房子的首付都付不起。
亲戚朋友为了她离婚这事,都埋怨她。说靳思明是个好老公,就算他真的错了,但他也知道痛悔。再说他们还有女儿,她总要为女儿考虑。
她把靳思明拱手让人,还不是成全了别人,伤害了自己。
说来说去,还是怪她太过绝情。
就连女儿都用怨怼的眼神看她,有时还会跟她发脾气,“你把我爸还给我。”
陈芳知道,这些年靳思明在她的周围筑下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从追她那时候起,就把她的朋友收买个遍。
那时候,连她的父母都帮着靳思明讲话。
陈芳也是刚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来,挨不住靳思明的甜蜜攻势,才答应交往。
结婚十年遭遇丈夫出轨,陈芳不是不伤心,但她不认为自己做错了。靳思明刻意隐瞒下来秦心的事,不是心里有鬼是什么。
婚是离了,可靳思明还是时常出现在她家。名义上是来看女儿,可看完女儿,就在家里继续做饭,俨然还是这个家里的男主人。
陈芳不擅厨艺,从前都是靳思明做。
现在她觉得不妥,有意赶他走。可女儿却不愿意,赖着爸爸不放。
一来二去,只要靳思明来,陈芳尽可能晚回家。
有一次,她在书吧里收拾书时,不小心伤到了腰,一时间就直不起来了,休息了一会儿,只好打车先回了家。
靳思明刚做完饭,看见陈芳受了伤,紧张地翻抽屉找红花油,嘴上还心疼地数落道,“你看看你,从前就不知道适可而止,硬要逞能,这不是第一次了吧?”
陈芳想起一年多前,她的腰就扭伤过,还是靳思明每天给她上药按摩,才得以缓解。
他这一提,她心里的一角像冰激凌那样化开了一些。
“你这两天腰不好,要不然我过来照顾女儿吧?”他趁势追击问道。
陈芳想说不用,但女儿却欢呼雀跃地替她做了决定。
自从离婚后,她和女儿就是有一顿没一顿。好几次,她都想找个阿姨回来。可她平时回家晚,留女儿一个人和阿姨在家,她又不放心。
这两天,靳思明回来后,家里明显又温暖了起来,再不像她和女儿两个人时,屋里冷冰冰的。
女儿的笑容也多了。
陈芳不禁要想,她当初的决定是不是错了。
书吧里的帮工因为要回老家辞职了,陈芳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贴出了告示招人。不到两天的时间,上门的人不少,可没有一个合她的眼缘。
这天下午,秦心却是出现在了她的书吧。
她是来应聘的。
陈芳有些错愕,就连秦心自己都觉得尴尬。
秦心双手绞着衣角,目光低垂着四处乱瞟,“我,我不知道这书吧是你开的……对不起,对不起。”
说完,她低低哭了两声。再抬头时,那种复杂纠错的眼色看着陈芳时,又似饱含了太多的言语。
陈芳只怔愣了几秒,便漫不经心地摊开桌上的一沓材料,“先填履历吧,”她递给秦心一张纸,平静地问她,“你有工作经历吧?”
秦心微微摇了下头。
陈芳一愣,她没有工作经历,那租房子的钱和生活费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是靳思明在养着她吗?
秦心知道自己的这个举动泄露了一些秘密,索性她擦干了眼角的泪,似祈求似痛苦,“对不起,请你,和靳思明复婚吧。其实,其实他还是想你和女儿。这件事都是我不好,我不应该跑到这个城市来打工,更不应该对他念念不忘,”
她提了口气,目光一转,声音夹着憋闷的情绪,“我求求你,跟他复婚吧。”
然后她又悄声地哭了起来,抖动的双肩还是泄露了她此刻激动的心绪。
陈芳皱了下眉。他们离婚了,不是正好可以成全她吗?为什么秦心要求她和靳思明复婚?
待到她想深问时,秦心却转身跑走了,消失在门外的薄幕之中。
陈芳再次来到了那个贫民窟的小区。那天秦心的欲言又止,彻底激起了她的好奇心。
她感觉得到,秦心目光中闪烁着恐惧的光芒,像在地狱边缘做垂死挣扎。她绝不是出于愧疚或良知。
而让人遗憾的是,陈芳好奇心不仅得到了满足,还让她看到了靳思明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他从小区外面醉熏熏地走过来时,秦心上前扶了他一把。结果,他满脸狰狞的将秦心甩到地上,“你给我滚开,都是因为你这个贱人,要不是你,陈芳不会和我离婚,我也不用住在这个臭要饭住的地方。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因为你……”
他的谩骂声引来了周围的街坊,有人劝架,有人看热闹。可秦心却始终伏在地上哭泣,她没有反驳也没有反抗。
那一刻,陈芳真想过去给靳思明一巴掌。原来这些年,他在她面前一直戴着面具,她竟然都没有查觉到。
“你知不知道,当初我为了追她,费了多大的劲儿。我对她的朋友百般讨好,对她的亲戚百般讨好。我天天跟个孙子似的,我容易吗?”他是真的醉了,满嘴喷着唾沫星子,头发凌乱不堪。
顾不上围观的人群,他东倒西歪地捶胸顿足,“我这辈子贪上一对没用的父母,只能靠自己出人投地。好不容易傍上个有钱的老婆,现在全让你给毁了……”
他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秦心站起来想去扶他,却又被他甩出了三丈之外。他带着满眼的愤怒爬起来,跌跌撞撞不知走去了哪里。
陈芳心里五味杂陈,她虽然恨过秦心。但看到靳思明竟然如此对她,那恨意慢慢地变成了同情。
秦心是真心以待,靳思明却是另有所图。
原来当年靳思明和秦心的确是一对恋人。后来靳思明为了追求陈芳,才跟秦心提出了分手。而分手的理由很直接,就是秦心没办法给他富足的生活。
靳思明和陈芳在一起,无关感情。完全是因为她的家境不错,可以满足他的虚荣。
秦心后来也嫁了人。只是那人真的如靳思明所说,是个醉鬼,经常打骂她。忍无可忍下,秦心只好离了婚,独自一个来到这里。
她举目无亲,身上的钱不多。租了一间十坪的房子,就开始找工作。
而说来也巧,就在这个时候,她又遇上了靳思明。不知道他是不是出于对她的亏欠,还是难忘初恋的那份心念。
总之,她当了靳思明的小三,也没有出去再找工作,完全是靠他养着。
秦心也知道这样是破坏别人家庭,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靳思明说在家里受气受够了,只想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还说这些年他像条哈巴狗一样巴结着陈芳周围的人。别人当他是老好人,他却觉得自己连狗都不如。
如果不是陈芳能让他过上好日子,他早就想离婚了。
秦心看着他痛哭的样子,心里动容了,也就默认了这种不道德的关系。
可是在靳思明离婚后,他就变了,变得不再温柔,也不再可以依靠。
他每天酗酒,回来就骂秦心,把这一切的罪过就怪到了她的身上。
“你看看这间屋子,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再看看你,要工作没工作,还得靠我养活。我真是后悔死了。”
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早上一起床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在酝酿着他的复婚大计。
靳思明知道,这中间最大的筹码就是女儿。所以,他就经常借着看女儿为名,出入陈芳家里,对她表现出关怀备至的样子。
尤其靳思明前期已经作好了铺垫,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丈夫,好老公。他出了事后,就逐个给陈芳的亲朋打电话求救,并痛哭着表示自己已经知错了。
陈芳在备受煎熬中一度真的被他给蒙骗了,以为是自己错怪了他。
只是靳思明怎么也不会想到,秦心去找工作,竟然找到了陈芳的书吧。她竟然开口求他们复婚,也让陈芳起了疑心,这才来一探究竟。
终究,纸是包不住火的。
陈芳很庆幸,自己当初离婚的决定没有错。
她与狼共枕了十年,到这一刻才知道靳思明这几年的处心积虑,委实感到心塞。
秦心到最后也看清了靳思明的真面目,心凉下向陈芳合盘托出。
陈芳最后录用了秦心,她可怜这个女人的命运乖舛。虽然她曾经也做错过事情,但是她也间接让陈芳看清了靳思明的真面具。
不仅如此,她还鼓励秦心重新振作起来,重新面对生活。
而靳思明,在心机败落之后,再也没脸出现在她们面前。陈芳不想他在女儿面前失掉父亲的尊严,只说他去了外地工作,一时半刻不会再回来了。看着女儿纯真又悻然的脸,她无从解释。
只是希望女儿以后能够明白,至亲至疏夫妻。就算是相濡以沫几十年的夫妻也是如此,同床共枕时都未必知道对方的心思。
生活本就是如此,看不清,稀里糊涂一辈子,未尝不会幸福。
她相信女儿以后会明白,她的不委屈不隐忍才是她和女儿未来最大的幸福。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孩,她的家乡盛产蔗糖,有个男孩,他的家乡盛产食盐。
在他们相遇之前的二十几年里,男孩一直食用着女孩老家的糖,女孩也一直摄入着男孩老家的盐。后来他们相遇了,都觉得这事很有意思。
女孩是糖一样的女孩,男孩一见她,心头就泛起甜蜜,喜笑颜开。
男孩是盐一样的男孩,看起来平平淡淡,却成了女孩生命里不可或缺的存在。
后来,男孩因为个人的前途,终于不再贪恋于生命里的那点奢侈的甜蜜,他背起行囊,越走越远。
只是偶然,他觉得若有所失,生活有点寡淡。
而女孩,像被人抽去了一根肋骨,常常因为思念而疼得睡不着觉。
翻来覆去的时候她想,原来,我是他的糖,而他是我的盐。
他会不会有一天,也遇到生命里的那份盐,然后明白这种难以割舍的疼痛呢?
走在爱情的路上,你总会遇到许多糖一样的过客,和一个盐一样的归宿。
你也总会成为许多人津津乐道的糖,却是一个人不可替代的盐。
嘉越一直觉得,申笑笑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只可惜他们遇见得太早了。他什么都没有,甚至懒得给她承诺。
他像那个年纪不懂事的男孩一样,沉迷于打游戏,玩手机,按月领着两三千块钱的工资,毫无愧疚和压力。
一直到申笑笑指给她看验孕棒上的两条红杠,嘉越才如临大敌,然后慌里慌张地逃跑了。
冷静了半个月,嘉越回来,拉着申笑笑去医院做了终止妊娠。
他们哭着大吵一架,因为她愿意为他冒险,他却没有勇气下注。
她是他的糖,他只想苦闷的时候舔一舔,不想成为某种负担。
而他是她的盐,她已经做好了和他共度余生的打算。
这就像有些人的爱情是锦上添花,有些人的爱情是雪中送炭。
有些人,你一见到她就会笑,有些人,你见不到他就会哭。
可是,笑容很甜,泪水很咸。
他尝到了她的甜,却在她的心头撒了一把盐。
“真没想到,你这样的好女孩也会约炮啊。”阿枫低下头,邪魅地看着怀中文雅安静的阿兰,她看起来颇为紧张。
约炮约到熟人,是在阿枫意料之外的。要不是他身经百战,那气氛一定很尴尬。
阿枫作为江湖老手,麻利地脱掉她早在一周之前就精心挑选的衣服。一番云雨之后,阿枫起身要走,忽然瞥见阿兰还裹在雪白的被子里怔怔地看着自己。
他很好奇,问:“你在想什么?”
阿兰眯了眼,旋即像个风尘女子那样暧昧地一笑,说:“我在想,最后要不要再引诱你一下?”
阿枫心领神会,俯身给她一个轻率的吻。
阿枫快快乐乐地走了,房间一下安静下来。阿兰躲在被子里哭了。
她爱了他那么久,最终却只能用这样拙劣的方式了结。
他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为糖而来,得糖而去。她独自品着他留给她的吻,像生命里的盐,回味悠长。
糖和盐,看起来很像,其实滋味完全不一样。
和你忘情拥抱的那个人,跳动的是一颗怎样的心?
像糖一样跳进你咖啡杯里的女孩,是否也曾在融化的时候哭泣?
四十岁的望川常说,二十几岁的阿馨看起来是新鲜饱满的水果。
他给她买昂贵的包包,带她出国旅游,给她起俏皮的绰号,满足她各种小女生式的心愿,极尽宠溺。
阿馨一直相信,他们之间正是所谓的真爱,纯真洁白,值得付出一切,于是她不要名分地跟着他,只希望他幸福。
偶然的一天,阿馨遇见望川迎面走来,他在陪老婆逛街,怀中的小女儿珠圆玉润。
看着和和美美的一家人,阿馨忽然感到自己的多余。她努力保持镇定,却在擦肩而过的瞬间,看到他满眼的防备和厌恶。那一刻,仿佛她是一个处心积虑的碰瓷者,而他是完全无辜的路人。
阿馨终于明白自己有多愚蠢。
她不过是他用来调节生活的糖块,和他的生活本身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而她却视他如盐,幻想着一日三餐不离不弃。
深情总被辜负,薄情总被记住。
一颗糖爱上了一勺盐,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
喜剧是含笑的眼泪,最能揭示生活的真相。
《人在囧途》里的李老板,一面在钱包里藏着小情人“喜羊羊”的照片,另一面又因为她的冒昧探访而大声呵斥。
《心花路放》里的郝义能接受“阿凡达”作为炮友与他日夜笙歌,却接受不了一碗她亲手煮的泡面。
喜欢和爱终究不一样,喜欢是想要得到,爱是害怕失去。
喜欢是甜甜的糖,爱是淡淡的盐。
视你如糖的那个人,和你甜言蜜语,如胶似漆,却在甜味消散之后奔向了别人的筵席。
视你如盐的那个人,召之即来,挥之即走,却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往情深共白头。
白雪纷纷何所似?空中撒盐差可拟。
人生纷纷扰扰,其实也是如此。
糖,惊艳了时光。盐,温柔了岁月。
初入情场的年轻人,像个笨手笨脚的厨师,经常把糖错当成盐,所以青春总是别具滋味。
然而,再好吃的糖,终究也会吃腻。而再善变的人,却不可一日无盐。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怕穷是好事,但别穷习惯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生在小城市的姑娘们,是不是经常会听到长辈们说:一个姑娘,年级轻轻的要这么多钱干嘛,够吃够用的就行了,别瞎折腾了!
是啊,你都说年纪轻轻了,可是为什么却还在要求我们过老年人那种安稳到波澜不惊的生活呢?去追寻那种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伸手就可以摸得到的未来呢?而且那样的未来还是灰白无力的。
1.
燕子大概是我在小城市生活这么久见到的最拼的姑娘了。
燕子是回族人,来自于湖南的某一个山沟沟里。文凭不高,长相一般,家境也很一般,除了她的大长腿和大胸,真的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可是,这个世界他就是看脸的呀,身材再好,睡到一起看到了那张不好看的脸,男人还是会有不想睡你的冲动。
燕子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短板,但是并没有因此向生活妥协。她开始找工作,找到了一份朝九晚五,周末双休的接待员的工作,然后趁着下班又去培训班做家教老师,周末了又通过朋友介绍,把朋友的孩子接到自己的出租屋,给他们补习功课。一个星期七天,燕儿从来不给自己放一天假,每次想她去找她玩,不是坐在孩子身边补习,就是吃饭的时候还在改作业,我问她,你干嘛这么拼?你老大也不小了,赶紧找人嫁了吧!
燕子从容地放下手中的碗,笑笑,那也得有人要啊
如果我现在不拼出一点儿成绩来,嫁人了婆家也会瞧不起自己,因为穷,就是人再美,嫁过去别人只会当你是来蹭白饭的花瓶,而不是电视剧里全家捧在手心的公主。
听到这翻话,突然间发现自己对面前的这个姑娘似乎从来没有深刻认识过。
穷分两种:一种是物质穷,这个东西是你一生下来原生家庭注定的,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不能改变,但是后天的努力如果见效还是有很大的突破空间的;第二种就是精神穷,这种东西就是后天的经验和所见所闻慢慢地注入到你骨髓当中的,这种精神上的贫穷一旦患上了,就很难治愈,给他再多物质上的满足,他还是会觉得自己很穷。
挣钱就是为了过上这样的生活
2.
很小的时候,喜欢和刚创业的表哥一起玩,因为他会买好吃的给自己。有一次逛街,经过了很多的路边摊,里面的衣服很漂亮,价格还不高,一件也就20多,当时零花钱并不多的自己很快就心动了,就想冲进去买一件,这时候表哥立马抓住我的衣领不让进去。我很生气,就问他为什么不让买?
表哥说,这种东西有什么好买的?浪费钱。去店里买!
我就很理直气壮地回了一句:我没钱啊!
表哥就说,我给你买!
当年少不更事的自己就是简单地以为表哥人真不错,会给自己买衣服,现在长大了才知道表哥一直在给我灌输一个道理:怕穷是好事,但别穷习惯了。
当年的表哥因为起初创业失败,后来又东山再起,身上可以流转的资金有限,但是消费的时候表哥从来都不去买地摊货或是那些没有质感又没有品位的东西。表哥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不是在超前消费,我是在时刻提醒自己我原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即使失败了,我的生活品质也不能降低,我必须一定要回到自己原来的生活水准。
后来表哥就成功了,拥有了自己的小事业,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还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
大概穷习惯了就是精神上的贫穷吧,有一天当你爱上了买一件20元的T恤的时候,你不会多花10元钱去买一件看起来质量更好的T恤,相反,如果有一天你在另一个地方看到一件10块钱的T恤比你之前看到的那件20的还要好,你会毫不犹豫抛弃那件20的而选择那件10元的。不知不觉间,你的生活水平越来越低,你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差,别人越看你越像个Loser,而你还在暗自窃喜你又省下来了不少钱。
会花钱的人有一天会变成富人,因为他知道钱花没了要去挣;会省钱的人有一天会变成穷人,因为他觉得钱还够用,还有剩余那就慢慢攒钱吧。
问问自己是想成为一个随时想花钱就会有钱的人还是想做一个随时想省钱舍不得花钱的人呢?
曾经说过,女人绝对不可以穷,因为你的气质和容颜都是靠钱堆出来的,没钱就意味着你没有权利去选择你想要的男人,而来找你的男人可想而知又是什么样的男人。
别怪这些话太狠,这个现实的社会可比这些话要狠多了。不信,就去试试。
愿我们都能成为心中想成为的那个人,不辜负别人,更不辜负自己。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他是我的那小子!,欢迎阅读与收藏。
今天是2013年3月10日,现在是20:10.十几分钟前,那小子送我一只手镯,我知道那小子应该是真的爱我的,是我的无法释怀,过去的都过去了,于他是伤,于我亦是伤,何苦太较真。
人总是这样,陷入自己的胡同,怎么都走不出去,或许我不该怀疑他的爱,是我的不好,作为女友我也做的不好,我不懂得该给他如何的温柔,如何的爱,我太小孩了。
我想和他在一起,不是这么一瞬间的事,从我第一次和妈妈吵的时候,当所有亲人都告诉我不可以的时候,从我骗家人去他家的时候,我不是叛逆,也不是认死理,我只是觉得他能给我幸福。虽然他没那么优秀,我相信他会优秀的。
只是很多时候,我会觉得我不是他想要的幸福,既然如此,自己何苦呢?那些时候,很伤心很难过,不停地告诉自己:有些人你再怎么爱,他也不会属于你,所以不值得。很多事,它的发生也许总是必然的,总是要那么点坎坷,上帝对所有人都是一致的,每个人都在不同时点不同地点各自坎坷着,虽然每个人都各自看似安稳的生活着,毕竟那些坚强的,勇敢的人也总是走的顺利些的。
很多幸福,是要自己去勇敢的追求,用心的珍惜。当你拥有时候,请不要质疑它的真。很多事就是你觉得它存在,它就真的存在着,你觉得它不存在,它就真的不存在了。故心存美好。所有事,无论好坏,都将趋近于美好,趋近于幸福。
我认定了。自此以后,你就是我心中的那小子,那么爱我的和我那么爱的那小子!!!
久爱。
JAX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57882.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