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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的夜空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日喀则的夜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10月9日那天晚上,我在后藏重镇日喀则。

这是农历的8月29,赏月是赏不成了,只有微微的一弯残月,于是我观赏星星和夜色。M.QG13.coM

给同样念念于高原却一直无法脱身远行的朋友发几条短信,告诉他此时此刻我的感受,好像用一个很文雅的词,赞美高原星空的美丽绝伦,立刻就把朋友给惹急了。

朋友说你首先显然就是别有用心:坐在海拨4000米的地方,在那里像孩子一样看星星,有多奢侈这且不谈,像你那样的一个粗人,面对着存在了亿万年的灿烂星空,手里端杯青稞酒,不怀好意胡乱发一通思古幽情,还还还跑来和我臭显摆,浪费了景致和气氛,再说,你真能读懂那高原的星语吗?我忍俊不禁,放松身体躺倒在地,然后就笑出了声,突然一下惬意得无以言说。

天上没有一丝云,一条长长的星河,从头顶划过。星光灿烂得不像是真的,有种近乎虚幻的感觉。附近有两位香港的游客,依偎在一起也在入迷地仰望,她们说在香港,从没有见过夜空中的星星,更别说如此美丽的星空。星星像初生孩童第一次睁开的眼,亮,透明,让人不敢逼视。

这个时候,紧紧地躺在地面,感受着从雪山吹过来彻骨的风,脑子里就想起许多平时忽略了的人和事,对着这十月的星空,感知着岁月的从容,竟生出了对这星月风露的感谢。

这星空是知性而雍容的,与内心的情感闻风相悦。不像在我们日常的生活里,或职业的戏台上,锣鼓敲得山响,淹没了故事的节奏和情节。现在,星空就是星空,只有她是唯一的主角,就那么辉煌着,直照到人的心里,让所有的心事安定妥贴。

在这里,收敛起世间的热闹与飞扬,对眼前眼后的事情作一次深刻而周到的回想。现代人总有太多选择,也有太多的舍不得,这就是种种痛苦的根源。面对亘古的星空与短暂的人生,今夜的我竟成为一个哲人,从现实的大地飞向理想的云端,再从云端轻盈回归大地。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没有月亮的夜空


来到这儿已经有些时日了,从最初的炎炎夏日到雪花点点,如今又是酷暑将至,感叹之余,不免伤感涌现。身旁池边的杨柳抽枝吐叶,随风飘荡的柳条,一丝丝正如我此刻剪不断的惆怅,一年又一年重复的等待,热切的期望。

我喜欢夏日宁静的傍晚,空气中的热气渐渐散去,一阵风吹过,池中荡起一层层涟漪,路灯下闲约会的人窃窃私语。还是和以前一样,独自望着深邃的天空,思绪飘的很远很远。就这样安静的额守望,守望自己的孤独。

可能是我性格的因素还是天生的孤寂,既喜欢热闹,又怕热闹后的孤独。所以,有时我宁愿一人安安静静的坐着,也不愿去宿舍和他们热烈的交谈,不是我的格格不入,也不是我的清高自大,只是他们不懂我的世界,在我的城堡里,我既可以是守卫的战士,也可以无敌的是国王。

夜空中依旧没有月亮,只有零星的几颗星星,孤独的挂在那,眨一眨迷离的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陌生的城市。如同一个不远几千里来这求学的我,像一株倔强的骆驼刺,习惯了干涸的气候,受不了南国温润的关爱。

无意识的躺在草坪上,吸着脚下泥土的芬芳,摸着身下这片热土,我才知道我是活着的,是有灵魂的感应的!本不该让生活过得这么累,本不该这样面对每日轮回的朝阳和晚霞,本不改脸上挂满强装的笑脸,本不改活着这么孤独和失败,本不改

有时我会很羡慕那些修行之人,不涉世红尘,晨钟暮鼓,焚香诵经,安然度世。可是我们终归不是那一部分人,我们是普通的凡人,受不了尘世的诱惑,受不了入世的孤寂,才落得个如此凄凉平庸。

我也是相信命运的人,相信未来生活的人,虽说夜夜没有月亮,少了说话的人儿,附诗的对象,可终归还有明早的太阳,依旧光芒万丈,照进我灵魂的深处。

即使让我失去生命,我也不会放弃自由,笔杆和尊严。

迷醉夜空


漫夜长长眸对空,痴梦寻伊未醒。

晓来孰与我对饮?珠泪成行未止。

夜空幻化苦涩酒,寞了逍遥郎子。

饮尽星辰,

一醉,

两醉,

三醉。

对空思伊,恋千万尺,何掩藏?暗思量,岂敢忘?随笔。

夜空消瘦了曾经信望天空的天真,皓渺的夜空记忆在脑海中渐渐的被消耗殆尽,

空留那熟悉的星辰相随,在今夜的漆黑中已被洗刷的那么的陌生。

耳边依旧弥留着那首致命的魔歌《不了了之》,残留在记忆深处的余温,在物是人非的凄凉夜空下,也已随着记忆慢慢的躁动了

为什么给我致命的温柔,而又以孩童的柔弱形象驻足我内心深处?歌,是你唱的;怦然心动,是你给的;结局也是这样的不了了之

未曾经爱情熏陶的心,在浮生如梦的生活面前,渐渐的由憧憬变得落寞。随着悲伤的持续,坚强的外表在悄无声息中慢慢的消亡,我无需抱怨,因为漫长的人生之路才刚刚拉开帷幕。在这匆忙的人生路途上,感谢你让我遇到你,或许我应该带着一份释然之心慢慢的行走,不知我小心翼翼的脚步,是否能够踏出一片纯净而芬芳和你在一起的未来?

难以止息的痴恋未曾懈怠过,《北京爱情故事》上有一句话:你有多好,我说不出多么朴实无华的告白啊,而你或许一如那些不可挽留的象牙塔梦境,纵使我有太多的不舍与爱恋,又如何,那也已无济于事。或许失去了的便就注定不可拥有的,你说对吗?过多的去强求只会徒添无谓的伤口罢了,只是,这颗不知傻傻呆呆的心却让我难以放下、难以割舍。

静静的夜空流星破碎了我的心绪,发自内心的,我说:我想你、喜欢你!我说:我爱你!你听到了么?我依旧原地等你

此时的发不出声音哑言的我产生了一种无由的恍惚、懈怠的疲倦,一时不知如何才能忘掉你的歌声。只是,有些事,虽然早已明了,但是我却一直找不到借口释怀,操场上一对对情侣,那些看似幸福的笑容背后,不知有谁是否以前和我一样暗藏了多少悲伤与思恋?看起来的幸福,不知又荒了谁人的思念?我不得而知

或许你无关过去与我曾经的过往里本来就没有交点,如果你能幸福快乐,那就让我一人独守痴梦呢喃、独伴月落,用一颗多情的残心来落拓,去祭奠红尘中我犯过的醉。

你的容颜在脑海中慢慢的脱落,俯身去轻拾时却已破碎零星满地,也许应该忘记了的那首歌真的不应该再记起,可上天却便便给予我了这么强的记忆,任我如何的想把一切有关你的一切一切抖落,可在我一再的坚持下,一切又显得那么徒然。

无法剔除掉有关你歌声的纠葛,成天的胡思乱想真的可谓是一种苦痛的折磨。在这皓渺的星空下,我忘掉了自己,忘掉了过去,可独独无法忘记你给的致命曾经,你给予我的那些美好记忆,那首甜甜的歌,不知我应该还要有多坚强才能做到遗忘?也许思念与爱恋是一种病吧,一旦染上了,自己就将会变成陌生的自己,可是到最后,纵然是心痛的无力承受,却又难以找到戒掉这种苦痛的勇气。在这凄美的夜空下,或许一切都只是梦幻,待到某日自己真的醒来时,那些所谓的执著,也只不过是一个个自欺欺人的谎言,一个个被自己夸张了的华丽虚张声势而已,无他其他。

人生恍如梦魇,匆匆忙忙一路上,也不过弹指一挥间的短暂而已。只是其间总是免不许多的坎坷要走,在这迂回的人生爱情道路上,不知我与谁的相遇会是我此生命途中的最美点缀?我一直在寻觅着,可至今却无果。也许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回头看看自己走的路,途中或许会美景叠生,令我留连忘返,但是,我却不能为之而止步,因为我的梦已在远方,在伸手触及不了的地方。

在一个人夜空的世界里,四周总是那么的宁静,远离了尘世的喧嚣,或许应该拂去内心的痴狂,带着一份随意的心境去感知这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也许会在某个瞬间我会恍然的发现,曾经费尽心机想要忘掉的人和事,真的就在自己的念念不忘中变得淡然了。也许是思恋的不够深、爱你的不够切吧,但在这凄美的夜空下,一切的执著与等待又显得是那么的肤浅,在静静的星辰里,一切都已随着记忆而沉湮。

夜空的凄美错乱了我的思念,茫然的红尘在不断的上演,我只愿在今后的命途中,能拥一份淡定、释然来把美好的人生装点。任岁月的凄凉沧桑了我满怀痴恋的心,我将用祝福来祭奠回不去的曾经。

浮生迷醉一梦中,

梦终醒来一切俱成空。

拥有邂逅了无凭,

掩袖饮尽漫星辰。

小骗子,

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相遇吗?

可如今或许回不去了后记。

我在圣城日喀则


喜欢韩红的歌声,曾听过她的《家乡》:我的家乡在日喀则,那里有条美丽的河,阿妈拉说牛羊满山坡,那是因为菩萨保佑的。

韩红的歌声轻灵飘逸,总能轻易勾起我的遐想,仿佛看到有雄鹰展翅高飞在雪山之巅,一群群的牦牛、白羊散落在高山草场,人们转山转水转佛塔,磕长头,拜菩萨从那时起,日喀则这个名字就令我心向往之。

五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们终于有机会去往日喀则。

火车在高高的轨道上前进,两旁是连绵的群山。抬眼看,偶尔有山顶上落了雪。倏地,一座黑色的雪山出现在窗外。山头的些微积雪衬托出岩石更加立体,宛若一朵天然的玫瑰,献祭在这天地之间!

低头,下面是深深的峡谷,峡谷中有一条湍急碧绿的水流。同车旅客惊叫:雅鲁藏布江!

什么?我诧异,凑到车窗边,只见看上去不宽的水面,水流充沛。窗外不时闪现一个个藏族村庄,有的临水而居,有的散落在山坡上,藏民院墙上贴着整齐的牛粪饼,他们的房子都是平屋顶,大概没有雨水的困扰吧。而雅鲁藏布江就这样在山间蜿蜒,一路伴随我们到了日喀则!

日喀则,藏语意为土地肥美的庄园,是后藏重镇,藏民心中的圣城。日喀则地区境内有珠穆朗玛峰,所以有珠峰脚下日喀则之说,是勇攀珠峰的勇士们最后的补养站。

而我们来到日喀则并不想去攀登珠峰,海拔3850米的高度已令我们感到不适。

当晚,我们住在了一个旅馆。老板是个年轻人,瘦瘦的,肤色微黑。一看我们的身份证,竟异常激动。道自己也是江苏人,还离我们老家不远,是兴化的。然后就很热情的送小礼物给我们,还让我们在这里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找他。

问他怎么跑这么远来,他黯然,说为了生活。

饭后无事,漫步街头,满街步履匆匆的人群,穿什么服装的都有。也许,是因为这里是到珠峰的最后一站,来自世界各地的登山爱好者从这里出发。

夜幕降临,我们仰望日喀则的星空。星星是如此璀璨,光芒四射,让你觉得是那样珍贵,又触手可及,直钻进人心里去。

面对这亿万年的星空,我不由想起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听说这里是班禅家族的发源地,寺庙众多。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决定去这里最有名的扎什伦布寺。

我们步行前往,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圣城。一路上看到熙熙攘攘的藏民。他们捻着佛珠,转着经桶,口中念念有词,伴着头上璎珞的晃动,男男女女匆匆往扎什伦布寺方向去。

很远就看到扎什伦布寺的金顶在阳光下闪光,殿堂重叠,雄伟、壮观。走进寺门,就开始往高处走,因为整个建筑就是依山而建的,红墙黄顶,和谐庄严。

虔诚的藏民携家带口,捧着酥油桶,拎着酥油瓶,来到各大殿,在灯火闪烁的贡台上,虔诚的在众佛前添上酥油,口中念念有词的祈祷不止。一旁的喇嘛大师们也齐声诵经,气氛很难不让人肃穆而起虔诚之心。

扎什伦布意为吉祥须弥,由宗喀巴弟子根敦主兴建,后由历代班禅扩建而成。五大灵塔殿内供奉着历代班禅的真身或舍利子。

虔诚的藏民膜拜每一处大殿,连经墙、转经筒也一一绕过。寺庙里,山门外,到处可见带着铺盖来此长年累月磕长头的人。

每次看到这么多人同时诚心礼赞,我都会油然而生肃穆敬服之心。藏人拜天拜地拜神灵,心怀敬畏;转山转水转佛塔,诠释信仰,并代代相传,这是一种怎样恒久的坚持?走遍全国,还有多少地方有这么多人用虔诚敬畏之心,代际相承,坚持自己的信仰呢?

坐下来歇息,旁边一位藏族老阿妈看我很累的样子,掰下她手上的糌粑分给我。虽然吃不惯,可是那一瞬间有一种叫善良的东西温暖的流过。

走过藏地很多地方,他们也会做买卖,可从没看到脸红脖子粗的街头闹剧。就连有交通意外,也只是静静的等交警来。一切源于他们内心有信仰吧?所以有善的期待!

看看我们周围,诚实守信、一诺千金变成嘲笑的谈资。人们常事事谨慎,又无所敬畏!白岩松曾经说过:信仰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敬畏二字。有了敬,有了畏,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要去做,什么是不好的我不能逾越它。

是啊,有所敬畏者,才会懂得尊重,守住底线,保护良知。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所以藏民的眼神才能如此纯净吧,才能对待陌生人也如此友善吧!

这就是信仰的力量!人,应当有自己坚持的东西,应当有所敬畏!离开日喀则,与老乡店主告别,他竟默默的追到店外,一直看着我们走远,那眼神中,有一种令人心痛的光芒。

我想,那一定也是他内心为之坚持的东西!

夜空的印记


相同的夜景,不一样的心情。虽然做不到夜夜抒怀,可是那丝丝缕缕的情思总是缠绕着困倦的心。已经有好多个星期了,每夜都是很晚才睡觉,第二天很早便醒来。劳累的身体麻痹着倦怠的神经,些许的哀愁夹杂着淡淡的思念,内心的困惑纠缠着牢固的信念,平淡的生活打磨性格的锋棱。

为什么我一提起笔来,总是心情很沉重。为什么每到夜晚,总一种久违了的清净和放松,有人说,言于心生吧,感由情起,也许是吧,人总归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思考,总会有属于自己的深情。相视而笑,宛若柳絮纷飞,顾盼若离,如同千丝万缕。

同样的目的,不一样的结果,相同的情形,不一样的经过,纵然是风情万种,更与何人说。时间在脑海里滴嗒,空间在心灵里延续,我把自己融化到夜晚的思绪里,深沉的睡了,夜晚总是让人着迷,美丽的神情,高贵的气质,优雅的身段,仿佛包那一切星星点点黑色的眼睛,看着自己文字空间,想想自己难于言表的

心灵,我沉默了,这样一种心境,永远是思考和感伤的。

凌乱的思绪驱赶着睡梦,我在朦朦胧胧中睁开了眼睛,梦境仿佛是一种经历,我坐了起来,意犹未尽的回忆着。窗外的灯光投射到玻璃上,昏暗而又明亮,不远处,汽车的鸣笛声,三两声呼喊声还在夜空回想。久违了的夜空,我顿时被深深的吸引和感动了。

也许自己对夜晚有种独特的情怀和感触,当夜空笼罩在整个苍茫的大地上,我的心境似乎会片刻的宁静甚至会凝望起来,相同的夜空,不一样的是人,一种黑暗,不一样的感动。

那年,夏天天空蒙蒙细雨,冰凉的雾水,冲驰着脸颊,夹杂着莫名的思绪,沁入到雨夜躁动的心,开始有了心雨之恋。

后来,北方的寒冷沁人心脾,狂乱的风夹杂着雨雪,肆虐着空气,践踏着心灵,冰冷而又温柔,让人敏感怅惋,开始有了雪的印记。

再后来,仿佛一直在夜的黑暗里行走。很长时间都被生活困扰着,不敢去想,不敢去面对,常常被凝重的情愫一遍遍的伤害着。

随着年龄增长,人也渐渐的成熟起来了,少了迷茫,多了份坚定,少了惆怅,多了份勇敢。学会了珍惜生活,创造生活,虽然被哽咽着,激励着,但是心中永远是种淡淡的美好和愉快的幸福。

每个人,在心底深处,都有一种无法释放的情怀,每个人,在情感空间,都有一种坚持和自然。

夜空给了我印记,我把夜空铭记了,我给夜空独有的印记,夜晚把我深深的拥在他怀里,融化了。

当流星划过夜空


可能,世间最美好的不是时光倒流,而是拥有段最深刻的记忆。

时间见证了历史,把每一个今日变为昨日,把每一件事积累变成了经历。时间着实强大,大到不可抗衡,试问,除了记忆还有什么不在时间中流逝。一段段记忆的叠加攒足了成长。背着记忆前行,虽不是本愿却难以割舍。

回忆十年前曾是孩提时就对着大山想着山的那面是什么?披荆斩棘、克服艰难期待登顶的一览众山,明白了山的那面还有山。

看着现在处境的自己想着以后该是何去何从?学者之心、毅者之力认真对待所经历的每一刻,脚踏实地的前行,不能怠慢,也不敢歇息。只愿往后余生少留遗憾。

想着当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竖立那证实一路走来的里程碑,刻下引以为傲的座右铭。感谢自己不曾放弃,感恩朋友不曾离弃,感谢爱人相约厮守,感谢家人期盼守望。感谢的太多,流星划过的时刻又太短。当然我没有能追逐流星的能力,但我可以守在流星划过的夜空下许愿,许他个天长地久。

流星不像是其他恒星一样常驻天际,永远做星空的配角和点缀,一年又一年的虚度。而是有力发力,有光就发光能让自己在一瞬间成为所有目光的聚焦,成为我们心中永恒的记忆。

我觉得站着夜空下守望流星划过的人是幸福的,不仅仅是因为手插口袋许下了心愿,更是看着流星时隐时现,时而笨拙,时而迅捷留下短暂的那一刻,分外夺目的那一瞬,心随着流星追逐,梦盼着流星归来。期待着下一次的十指相扣,和这美与快结合瞬间。守候在夜空下的人看着流星是否勾起那些曾深埋心底的记忆,一段连时间都带不走的记忆。

有人说,稍纵即逝的流星是上帝为陨落的人流下的眼泪,我想和他说请带走几许忧伤,多洒一息快乐。也有人说,流星是天地间的精灵,我想和他说请将我们的愿望加上颜色。此时,我最想做的是把愿望渲染,把记忆深埋。奈何!

流星的美并不像太阳般灿烂、月亮般皎洁、恒星般永恒,可它的美是那一瞬间的光华,也就在那一瞬间有了一百万个可能,想起的、放下的、希望的、守候的、舍得、要的都随着流星划过夜空而频频跃动。

生命又何尝不是短暂的瞬间,我们厚积薄发,积蓄一生繁华在平凡中酝酿,在那一瞬间迸发,不只追求璀璨夺目,更是展示执着可待。

夜空中的亮的那颗星星是你


子安你还好吗?我想你了。女孩用最纯净的目光望着天空。

在三个月前女孩因为眼角膜坏死,失明了。是她的男朋友顾子安给了他眼角膜,她很感激他,可当她睁开眼睛准备看她的未婚夫的时候,她看到的不是她想要的。

顾子安他倒下了,医生没有救活他,当时的夏言哭得很伤心,一个劲地求医生救活他,最后她自己也信了,顾子安死了不存在。

医生告诉夏言,她男朋友有心脏病的。而她却不知道。夏言心脏病复发又不是一两次了,而且频繁。

顾子安的离开让夏言陷入沉重的自责中。

每当夜晚的时候,夏言都会在窗台前望着星空看很久。

也许顾子安的喜欢是付出是不要命的付出。而夏言的喜欢远远比不上顾子安。

星星带着我的思念直到永远,因为我喜欢的就是顾子安,那个为了我连眼睛都不要的人,剩至连命都不要的顾子安。

突然,夏言望着星空大喊了一句:子安我想你了。

夏言一直认为夜空中的情景是顾子安为她画的,是在传递他的信息。每晚她都会说,子安是天上的某颗星星,雨天我也能看见他。

寂静夜空,是否有流星划过


夜很黑,格外静,寂静的夜空,是否会因为错过的流星而黯然失色?此刻,孤单的夜里,独倚窗前,依然在等待寂静的夜空是否有流星划过。

曾经,我的星空一片明朗,你如流星般划过我寂静的夜空;如今,我的星空一片寂静,是在哭诉错过的流星吗?

夜静谧,望着窗外的夜色,淡淡的月光,清辉满地。浅浅的闲愁,满满的回忆,激起了想你的涟漪,你的第六感还灵吗?我们的默契还在吗?是否能感应到我在想你?

抬头仰望星空,星星点点,它们看似那么近,却又相隔那么远,正如我们两个一样。

昏黄的灯光下,一张泛黄的照片映衬出你久违的笑脸,勾起了无尽的回忆。回忆的脚步不知走了多久、多远?不仅仅是熟悉的你,更是刻骨的往事。

你知道放不下一个人的感受吗?舍不得又放不下的反反复复,明知道不可能,还是忍不住思念,想念每一个在一起的瞬间,幻想每一个可能的明天。

一段足以让人感伤的往事,本不该在如此静夜中想起,而我却躲不开凌乱的思绪。想念,在那一刻化作了会呼吸的痛,痛彻心扉。

静夜里,你悄无声息地打开了我记忆的闸门,回忆如洪水般波涛汹涌,脑海中泛滥着我们的故事。那些往事依旧清晰,那些回忆依旧刻骨,那些誓言依旧铭记。只是时光如流水般悄然而逝,生命中陪伴在身边的人渐渐远去,留下一段或深或浅的回忆,回忆永远在我心里,而你却早已不在身边。

那时候我们一起笑、一起闹,一切都格外美好。你不经意扬起天真的笑脸,仅仅期盼一份久违的温暖;我无意间许下的愿望,却成了你守候的永远。那时候,我们很单纯、很幸福。

可不知何时起?我们共同守候的幸福乱了脚步,再也走不到约定的永远。我们匆匆逃离彼此的世界,你的明天我没有参与。从此,两个人的世界,变成了两个陌生的世界。曾经交织的情感化作两条平行线,再也回不到最初的起点。

有些人悄无声息地闯进你的世界,陪你走过一段或快乐或忧伤的岁月,给你留下或深或浅的记忆,之后又匆匆消失在你的生活里。但提及深爱的人,终究不能云淡风轻。于是,我们各自收拾好心情,继续前往未知的远方,即便还在期盼能否再见。

此刻,可以千头万绪,可以百感交集,可以热泪盈眶,仅仅因为你。照片上,你就在我眼前,而那个活生生的你此刻会在哪里?昔日的人过得可好?这发自心底的问候,却成了永远传递不出的祝福。

有种爱,不能相见,只好怀念;有些人,不在身边,却在心间。曾经,深深地爱过,如今,默默地思念。

你如流星般划过我寂静的夜空,或许我还来不及许愿,流星便已悄然而逝;或许我匆匆许下了美好的愿望,但稍纵即逝的流星却再也等不到它的实现。

夜很黑,格外静,寂静的夜空,是否会因为错过的流星而黯然失色?此刻,孤单的夜里,独倚窗前,依然在等待寂静的夜空是否有流星划过。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4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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