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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年华,我们告别了大一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流水年华,我们告别了大一,欢迎阅读与收藏。

短短的一年时光,这样轻易从我们手边逃走,真的像是是匆匆的来了又走了,我们无可奈何,亦奈何不了。仿佛只有被时间逼迫着前行,因为我们中的谁都改变不了时间,改变不了瞬息万变的变化,仿佛深深的信服着这世界不变的是变化,而在变化中点点滴滴的感悟藏匿在我小小的心田,包含有生活和学习还有在无知年代跌跌撞撞碰破,被掩埋的情感,很多很多,很多的故事不只是因为十八岁,还有那个不起眼的村落,我们一起跟着它成长,知道了,明白了everything has changed。

一、追梦的心路

我们从一个似懂非懂的孩子摸样的面庞走进了不同的大学,却是怀着同一个梦想的。开始了我们真正追寻的大学生涯。

我们从迷茫,无知到一点点的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这所谓的被大多数人判定的残酷现实,一步步追随着我们的生活。我相信,即使在现实里碰的头破血流也不忘记坚持,不放弃心的希望,生活总会带给我们想要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成功还是失败。

我们在这一年里真的懂得了自立意味着自己不仅仅照顾好自己,更要学会去关心更多关心我们的人,不管是亲人、朋友、帮助过我们的路人,哪怕只是一个简单。真诚的微笑,我想也足够了吧。

大一这一年,我们都有缘相聚一堂,想必几年后大家又会因缘散尽各奔东西吧。所以害怕了分离,仅仅因为太多的人离开后或许一生都不会再见。恨也好,爱也罢仿佛在一刹那间变得重要起来,因为那样可以轻易记住一个人。回想起过去的生活,才真正的明白了,其实幸福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一直想要的生活都不过是不同时期的当下罢了,所以始终相信处理好眼前琐碎的生活,其实也就接近了幸福的边缘。毕竟我们最应该面对的是每一段最真实的生活。

这一年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因为大学,还有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总是在不懂得年龄在不清楚的时间不熟悉的地点轻轻淡忘,不知不觉埋藏成潜意识,才会沉浸在梦里吧。喜欢上了把回忆里的故事都写尽,而我要做的事就是再走一次那些年不知所措的心路,而这次会更清楚吧。如此的反反复复罢了。

二、醒悟

大学,我才逐渐醒悟,这不是一个终点,对于一无所知的自己而言,或许一切才刚刚开始,而我的十八个春夏秋冬却早早离我而去,问问自己,才明白,进入这个无穷无尽的浩瀚宇宙中,我还不能,还没有能力去应付这个世界,去保护身边我爱的人,让他们默默承受着本该是自己承受的所有辛酸。

而我不知道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在成长,在慢慢随时间在天际流浪,可惜时间也没有放过他们,在不为人知的岁月,静静的开花,直到凋零,归于尘土。

才懂得每个人都会离开,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有的尽力在扮演好过客,有的人稀里糊涂,从来都没有过觉醒。而我希望我们都能充当好这时空逆流里的过客。

三、影书录

大一这一年,看了《麻辣女兵》,一个叛逆女孩汤小米带我游历了她的亲情和爱情还有友情故事,或许我看到的是融入了更多爱国情感的爱,那是人性中最为伟大的一面。因为是军人,爱才贞烈,因为是战友,爱才纯真。而汤小米的故事让我联想到童年得花木兰,假期看它已是重温旧事了,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那句做一个爱你的敌人。

看过《花田半亩》,一个女孩用生命诠释了关于人间的道理,这恐怕是她对这世界全部的眷恋与爱,她似乎把世界所有的爱与情感装进了这本叫做《花田半亩》的书里,那么我们呢,是不是也应该开辟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花田呢?

读《沉思录》,喜欢马克奥勒留的那句:人们总是想归隐到山林,不如归隐在自己内心吧。或许真的,对待世界,我们总是不想被污染了,一半打开,一半关闭。独具慧眼的去辨别事物。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活着的本身就是为了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我们都应该存在在生物链的轨道上儿童版的《狮子王》重新去看,原来也有不一样的味道。

《国防生》大学时代的他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去向,其实国家是想把他们培养成栋梁之才,而青涩的他们恐怕一直蒙在鼓中,找不到方向,更像是当下的我们,可他们比我们苦多了。青春的舞曲,国防生跳的比我们好。

四、家乡早已物是人非

大一的最后一个暑假,我本带着归乡的心回家,其实慢慢才会发现心中的家乡的是那样的不真实,成为了假象,我看不透真实,仿佛这原本就不是真实,我们都是虚幻的存在。

就像那个村庄一样,我以为它永远等待着那个追梦的人来改变它,改变它旧的摸样,可惜,什么时候你把梦让给了别人,在最短的时间,改变成了最美的盛装。

时间早已远去,它没有等待我,他也没有等我,他们都没有等我,是等不了了吗?还是看我没本事就把头偏向一侧,转身离去,把我留在了过去,定格在画里,让我站立在风景中。用这般眼神去看待你光辉的一面,仿佛在向我炫耀,向我诉苦,你终于变了,最终变了。

走在无人的街上,地面是光滑的,一块一块整齐的步砖堆砌成了行走的便道,蚂蚁搬了家,离开了现代的乡村,只因为无处躲藏。红红的木板掩盖了原本的颜色,据说这是一定要修改成这样的,我却觉的它如此更显古老。像极了那棵矗立了很久很久得白杨树,不论刮风还是下雨,它依然在那里,陪伴过了一代又一代人,每次看到它,我像是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抑或是某个长辈,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历史的见证人,我想他是最佳的选择。

你变得很快,我还是我,似乎从未改变过,拼尽全力,我用记忆画下你崭新的容颜,告诉自己香百合一样,在心田上默默的开花,以花的姿态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五、过去已成过往

我曾看到过多么熟悉的人,思索了好久始终叫不出那人的名字,只记得那印在脑海里的笑脸与相识的面庞。有的人,只是注定了有过一面之缘,有的人只能让我记住,记住他们给我上的最深沉的一课,有的人从一开始就应该用一生去回忆,去纪念,去怀想,去品味,却始终只有幻觉。仅有的幻觉而已。

有的人,我们一直欠他们,欠到还不起,还不起,便就此作罢,不了了之,留给自己的却只有愧疚。

我不懂得感情,更不懂得爱情,我只爱上了生命的脆弱,也只愿爱上脆弱的生命,或许只怕失去。假如我不曾经历过,不曾亲身感受过,不曾拥有过,会不会就不用担心失去的滋味,因为我相信如果本来就一无所有,那么还会担心失去吗?

大一的时光,走在了阳光的背后,影子拉得很长,消失在了烟囱里,永远不会再回来,永远不可能再重新走过。落尽了时间的泪水,滴落在天青涩的脸庞,而我们要勇敢的告别,用微笑的姿态,送给自己作为最美丽的祝福,走的更远,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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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的流水账


认识他,是一场意外。

一开始,他管我叫阳光师姐,因为我的名字太阳光了。

记得他刚刚加我qq的时候,他把我当成男的了,不过这也不怪他,我也见怪不怪了,但是正因为如此,他就high了。在我qq上留言,在我考试前发信息给我,偶尔会请我吃雪糕,一起打篮球,一起打乒乓球,还有,和一班同乡的师弟师妹吃饭,还不忘叫上我。或许,这样的小事,对于他来说,不算得了什么,但对于我来说,意义就不一样了,但,当时的我,也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把他当做小师弟来看,或许,因为是同乡,所以,很有归属感。

他是一个安静的男生,喜欢文字。我喜欢这样的男生,因为,有时候,我也是这样。他和我一样,在陌生人面前不出声,在熟人面前才会露出本性。但出人意料的是,我和他一开始就特别的投机,话特别多,两个人,叽里呱啦的,不是我损他,就是他踩我,互损便成了我们的一大喜好了。刚刚认识的时候,处于上风的就是我了,或许,是因为他出于对我的谦让与尊重吧,毕竟我也是一个女生兼且是他的师姐。慢慢地熟络,本来和我说话都会结巴的他,现在真的可以骑在我的头上了,连我都哑口无言了,有理没理的,总要损损我,仿似,这成了他的人生一大乐趣了。

第一次与他通电话的时候,一听他的声音,声音不错,有点孩子气,想必样子也差不多的吧!(其实,我也是一个对声音很敏感的人。)或许,他听到我的声音,也把我的样子幻想有点美好了。以致后来见了我之后,总会仰天长叹。还说我样子还挺斯文的,谁知会得寸进米的。

第一次说能古话,说得那么的地道,也是因为他。在电话里,用一个多小时教我说我们的罗定话,当时,我真的觉得很搞笑,但很有亲切感。然后,经过多番练习,现在的能古话,说得标准得不得了,我想方圆十里,都无人能及的了。但悲哀的事,和别人说白话,就成了半白半能的了,杯具啊!

第一次和他见面,是和他一起去买毛笔之类的东西。其实,在此之前,本来早就可以见面的。就是他中秋放假回来,叫我出学校门口接他,那时候我真的有这样的冲动,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去成。就因为这样,被他施加导致他不见衣服的罪名,至今这家伙还在耿耿于怀,还不只要仇恨我多久呢。那天见面,我们依然像电话里那么的多话,但说真的,尴尬怎么都有些少的。他和我想象中差不多,长得的确有点孩子气,嘿嘿

第一次伏在他的肩上,是在大一时放寒假回家,那时候的我刚弄完头发,他一直在那嚷,我的头发水不好闻,或许吧。那也是第一次挽着他的手,走在大街上,他也没有抗拒,就这样,很顺其自然。他说这样被需要的感觉,很满足。而我,觉得这种有依靠的感觉,幸福,淡淡的。

第一次通宵,是和他在网吧。那时候,是冬天。两个人,傻傻地在那里上了一个晚上的网。好不容易天亮了,伏在他的肩小歇,那是第二次。还有,大寒天里,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去涂泥公仔。他一边涂色,一边说我的涂得难看,真的是啥时候也不会忘记要踩踩我。的确,他涂得很细心,很认真,就像他帮我刷叶脉那时一样,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认真的男生,很可爱。后来,他将我虎视眈眈的公仔送给了我,本来,他说他要送给他姐的,到快下车的时候,就塞给了我,扔下一句恐吓我的话,撒腿就跑了,感动。如今,那两个泥公仔锁在我的抽屉里,偶尔拿出来看,时间仿似就停在我们涂色的那一刻,只不过,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干同一件事,写在公仔底下的日期却不一样,或许,是我记错了日期吧,为此,又被他嘲笑了一番。

第一次溜冰,通宵之后,在罗定的溜冰场。他溜冰的技术也不咋的,但对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来说,就已算不错了。紧紧地牵着他的手,生怕摔跤,即使手心满是汗,也不放手,那是第一次,如此地握住一个人的手,我们,就像一对小情侣,但事实却不是。

第一次牵手,是在田径场,很美妙。那晚,我们像平时一样打打闹闹,很随意地挽着他的臂弯,走在跑道上,走着走着,不知咋的,就变成了牵手。噢,我的神呐!仿似,某些东西,开始微妙地变化了,那种朦胧的感觉,萌生了。

还记得,那天中午,我们上q,一开始,我知道不是他本人,是她的舍友,后来,他回来了,他说他是琳,当然我半信半疑地把他当成了琳,和他聊了起来。琳说:万物由零而生,最后又归于零。当他可以让我叫他零的时候,那就恭喜我了。是的,曾听他说过,他喜欢那个零字。琳还叫我替她去看他打篮球,她说他会希望我去的。

后来,我去了,他没有上场,然后和我上街去了。那晚,他搭着我的肩,坐在田径场的观众席上,他叫我不用加琳的q了,那个是他,他说他想我可以通过第三者来了解他。当时的他觉得很尴尬,而我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或许那是丝丝的喜悦,被重视的感觉。关系,开始变得复杂了。

我们逝去的年华


久违的重逢,可以说是再见的喜悦还是无尽的伤感。这一周竟成了我人生的低谷,无尽的深渊。

从此之中,我真正的明白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装出来的逼,什么又是背后的演绎,虽然这周昏昏沉沉,虽然颓废,到更是明事理。更重要的是感谢爱我的人,感恩我爱的人。

我曾牵念着你们的繁华与落寄,忧伤着你们的忧伤,烦恼这你们的烦恼。我多想风起的时候为你们加衣,寒冷的时候能与你们暖暖拥抱,朝霞中我们坐拥那一米阳光,黄昏中我们相依相偎,共享那一份情调。

忘却红尘,如愿以偿风花雪月?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我剪短时光,将你们最初的模样,秀刻在生命中。

爱的路上,浸满了深思,也写满了幸福,一股鲜花,一掰心语都是浸润。一份牵挂,一些祝福,都是不穷的箴言。

站在街头,若我的微笑是因为想起了你们,阳光撒过冬日的窗棂,若我觉得温暖,大概是因为你们同在吧。

红尘深处,季节的变迁,去说着人生的温暖。我怀抱着,岁月的素简,将你们放在心中既然喜欢,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花开几度,苍老了谁的等待?一世情缘,嫣然了谁的容颜。今生,我没有错过花开,我没有错过娇艳,却错过。

各种的不爽,都通通的滚蛋吧,让游戏重新开始。

老王连咱这么久的同桌都拆开,有点,,

不要怨我太无情,只愿这个冰冷的世界对不起我。

但感谢你们。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3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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