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山村里,远处袅袅的炊烟从村子里飘了出来,正是睡觉的时间,但是李二狗家里却正在做饭,因为李二狗今天刚才外面回来,在深圳几年的拼搏并没有让这个家庭富裕起来,李二狗这趟回家没带什么稀罕物,唯一带着的除了他随身的衣物就是一条狗!一天浑身黑颜色的狗,跟我们村里普通的狗没什么两样,都是牙狗,但是这个狗却显得很精明。
突然,寂静的山村里,一阵犬吠打破了这个山村的宁静,好像是有陌生人来到了这个村子,李二狗伸头往外面看了看,门外一个人影也没有啊,可是自家的狗却不停的在那咆哮着。黑子,瞎叫唤什么,这里不是城里,不会有小偷的。李二狗怜爱的对着小狗说道。其实这个小狗是李二狗在工地上面捡到的,从一点点的小狗一直养到这么大,可以说这只全身漆黑的小狗就是李二狗在深圳的精神依托和伙伴。狗是有灵性的动物,只要对他们好,它们就会打心里对你忠诚,这点我们人类是有点自愧不如的!有时候我们真的不如动物,做出的事情猪狗不如!
自从李二狗回到老家之后,每天也没啥事情做,就是在家里收拾房子,因为长时间不在家,所以家里的房子年久失修,以前李二狗没回家的时候,老人一到下雨就躲到不漏雨的角落里,现在好了,家里的男丁回来了,于是就赶紧把房子修补好。接下来的日子是乏味的,于是李二狗就找媒人张罗着给他说个媳妇。
第二天一大早,李二狗就拿出一套在深圳买的衣服,一直舍不得穿,这次因为要去见女方所以就干脆从头到脚一抹新!可是,李二狗还是没出门,因为就在他穿好衣服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家里所有他的鞋子一双都找不到了。这可不行啊,没鞋子怎么出门啊,于是就跟媒人说等第二天再去吧。说来也奇怪,自从回到家,李二狗的身体越来越差,还很容易犯困,老是看着一个地方愣愣的出神,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村里的人都说是不是招惹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可是李二狗从来不信这个。
时间过的很快,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一到早上,鞋子就会莫名其妙的消失,这跟媒人也是一推再推的,最后媒人都生气了,这不是找借口不去吧?于是,李二狗感觉肯定是家里的小黑把鞋子叼走的,于是到了晚上,李二狗就假装睡着了,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果然,到了晚上,就看到小黑悄悄的来到李二狗的房间,先是四处的嗅嗅,随后就跑到李二狗跟前,叼起李二狗新买的一双鞋子就跑。其实李二狗就在那看着呢,他悄悄的跟在小黑的后面,看到狗把鞋子叼到一个角落里,李二狗发现那里有好几双自己的鞋子。这个狗为什么把自己的鞋子藏起来呢?于是,李二狗带着这个疑问就睡下了,睡到半夜的时候,他突然被一阵狗叫声吵醒了,他看到自己屋子的外面有一个黑影,小黑正在黑影的不远处在那叫唤,不是进贼了吧?于是李二狗就拿着木棍悄悄的躲在门后,看看这个贼想干嘛,只见那个黑影无声无息的来到李二狗的床前,在床边站了一会,这时候,李二狗发现那个人像自己一样,脱下鞋子睡到自己的床上,可是就在这时候,那个黑影突然愣住了,因为鞋子原先被狗叼走了,他脱下的鞋子就那么凭空的消失了!这时候,李二狗才发现,那个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个黄鼠狼,那个黄鼠狼直立起来就跟人一样高,它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不知道它做那个脱鞋子又穿鞋子的动作是为了什么。
李二狗胆子也是出了名的大,他猛的冲过去,想要一棍子把这个吓人的妖怪打死,可是,就在这时,那个黄鼠狼猛的转过身来,李二狗愣住了,因为他看到那个黄鼠狼的脸赫然就是自己的面目!!!就在那个黄鼠狼看到被发现了之后,面目突然变的狰狞,呲牙咧嘴的就往这边扑过来,就在李二狗以为今天会交待在这个妖怪的手里的时候,身后原本吓在地上不敢动的小黑,突然蹿出去跟那个黄鼠狼精扭打起来。李二狗只见那个黄鼠狼精从口中喷出一阵烟雾,就不省人事了,闭上眼的一瞬间,李二狗看到刚才和黄鼠狼扭打的小黑拼命的咬住黄鼠狼精的脚。
第二天,当李二狗醒来的时候,他看到屋子里面站满了人,在屋子的正中有一个一米多长的黄鼠狼,身上的毛发都白了,身上穿着人的衣服,乍看之下跟人没什么两样。就在李二狗想起小黑的时候,他看到在床脚下,小黑正躺在那里,嘴里还咬着黄鼠狼的小腿不撒口!他此刻才知道小黑为了黄鼠狼不伤害自己,愣是用自己的命拖住了黄鼠狼,一直到附近的邻居听到这边的动静赶过来才闭上眼睛,众人说,他们赶到的时候,那个黄鼠狼精正在奋力的挣脱着,他们起先是害怕,可是看到一条狗都那么忠诚,于是就鼓起勇气大家七手八脚的就把黄鼠狼精打死了。
后来,李二狗给小黑立了一个坟墓,在村子里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才明白小黑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鞋子藏起来,原来,那个黄鼠狼已经修炼了三百年了,本来不应该这么弱的,但是因为修炼到一个门槛了,只有吸收人的魂魄才会变成人,而它们吸取人魂魄的方法就是慢慢的侵蚀,一到晚上,那个黄鼠狼就来到李二狗的床前,吸取他的魂魄,最后一步就是脚那里,它每次想把自己的妖气退掉换上李二狗的沾有人气的鞋子,都会被小黑破坏,小黑一直都在救李二狗的命,要不然恐怕李二狗早就一命呜呼了!
1.我七岁的时候跟奶奶住在农村,有一天晚上,我跟奶奶睡在地板上,我平躺着睡着了,到了后半夜,我便睡不着了,就扭过头去看奶奶,奶奶侧躺着,用手拄着脑袋,瞪着眼睛在看我,我被吓了一跳,就扭过头去。发现这边也有一个奶奶,这个奶奶也是那个动作,可不同的是这个奶奶是闭着眼的,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闭着眼的奶奶是真的奶奶,于是我就拉着奶奶的衣服,不敢回过头去,就这样过了一夜。
2.我和发小从小就在一起玩,当时村里有一条河,河旁边有一排柳树,凉快得很。一天,我和发小照常去河边玩,发现柳树下面有两角钱,在那个时候两角钱是非常多的,我没他跑得快,两角钱都被他抢走了,而柳树上挂着一件红裙子。晚上,发小的奶奶就找到我家来了,问我晚上我们去哪儿了?我就告诉了发小的奶奶今天发生的事,奶奶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奶奶就向每户人家都要了一口饭,然后拿着饭到河边烧了纸,发小才渐渐地好过来了,最后才知道发小当晚就不正常了,到了家就开始咬舌头,撞墙。而那红衣裙子就是一名女子在回娘家的路上被车给撞死了,柳树上放着的红衣裙子就是在为她招魂。
3.姑姑叫我陪她过年,姑父两年前去世的,因为姑姑思念姑父,所以姑父的骨灰盒一直放在家里。晚上,姑姑让我睡在姑父生前的房间,房间和姑父生前的房间摆设一模一样,让我感到瘆得慌。夜里一两的时候,我还在玩手机,门突然开了,我依稀看见姑父进来了。然后他走到床前冷冷地对我说:你来啦!我打了个寒颤说道:姑姑叫我陪她过年。姑父说道:你睡我床我睡哪儿啊?我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姑父到床上来,把我推倒床的最里面,虽然我不敢确定这是不是真的,但是那种被推的感觉是真实存在的。事后。我跟姑姑说,姑姑却说是我做梦了吧,还说是我太想姑父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不敢到姑姑家睡觉,不敢看那张床。
4.我小的时候住在农村,我家到姥姥家很近也很远,很近是因为我们两家中间就隔着一座小婆房。很远是因为走大道的话就变得很远。所以我去姥姥家都是走近道。这天晚上,我要去姥姥家。依旧走的是那条近道,因为我以前都是白天去姥姥家,而那座破房院子里有一口井,我这次走的就很小心。我看见井上竟然坐着个女的,披头散发的。天空中下起了雨。突然,打了个大闷雷,一开始那个女的是背对着我的,她扭了过来,我发现她的脸竟然没有五官,我吓得连滚带爬就回了家。让家里人来看,却发现这里竟然一个人都没有,还是和以前一样,满院子的杂草。最后听老人们说,有个女人曾在那口井里自尽。我长大了一直在想我真幸运,如果那天我不及时走的话,我大概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吧。
再给大家讲一个一句话鬼故事啊跟镜子玩石头剪子布,结果输了....
越来越喜欢乡村。
喜欢被绿叶掩映的那种静谧与安详,喜欢鸡鸣狗跳的欢乐,喜欢家家房顶缭绕的炊烟,喜欢看阳光下纳鞋底的妇女那红扑扑的笑脸,喜欢看闲暇时聚成一堆谈天说地的男人的神气
时时处处都散发着人间的气息。
寂寞却不乏神秘,单调却不乏幸福。
走在小村子里,就不自觉地想起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
每个小村都是一幅画,房屋、炊烟、庄稼、田野、鸡鸭牲畜,相互衬托,浓墨重彩中的那份安定和祥和是我极其向往的。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时时都有生活的乐趣,即使这种乐趣是那么不值得一提,那么简单。于今日喧嚣繁杂的都市生活的那种扑朔迷离相比,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宁静祥和是乡村的味道。
余继聪的炊烟的味道写出了乡村生活的恬淡和诱惑,美且动人。那些一辈子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也许感觉的不甚深刻,可一旦你离开乡村到城市里生活一段后,才会明白寂寞有时会比喧闹更具诱惑力。
很想念栖居乡野的日子,在鸟叫声中醒来,洗把脸,喝上一碗红薯粥,随母亲去田里,一路上碰上三三两两农耕的乡亲,微笑、问好,每个人的面容都是那么平静温暖,那些勾心斗角,那些嫉妒和恨在这里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茶余饭后,坐在村口的池塘边,听水流轻潺,看鱼儿嬉戏,不远处有五颜六色的田野,红花绿草,菜蔬野果,清香沁人心脾。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烦躁,只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上一阵子,立马就会平静。
野有蔓草,是诗经里的事。绿茵茵的野草遍布田间的沟坡上,阳光下可以看到草尖上的露珠晶莹剔透,不敢动,只是看上一眼就醉了。英俊的小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遇到美丽的姑娘,没有名宅豪车,没有玫瑰咖啡,只需美目传神,就开始说说笑笑坠入爱河。
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简单,而简单却是如此地美好。
这些不是神话,曾经的乡村,田间小路,村口钻天的白杨树。多少年轻人走过,相遇然后牵手,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多少年都是这样,四季轮回中,乡亲们走的走了,来的来了,随着光阴更替着,村口的墓园满了平了,平了又满。可再回去,街头上三三两两的人们那坦然的神态在告诉我,生活就是这样,生活必须这样。
小小的村落,在中国的地图上是没有固定位置的。它们寂寞地分布在离城市很远的角落,清冷却不寂寞。
日升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单调却不乏安然。春有耕耘的忙碌,夏秋有收获的喜悦,冬有围炉的幸福。不图名利,就没有尔虐我诈。这种安静和寂然是如此地温暖人心,这样一想,乡亲的那些笑脸就更加自然生动了。
村落不大,掩映在绿树中。窄长的小路,两旁是参差不齐的房屋,高的是新盖的小楼,低的是那些年代久长的旧房子,青砖青瓦,遇到雨季,瓦脊上长了一层绿苔,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毯子,透着柔柔的美。置身其中,好像有种穿越历史的自豪感,和想要立即走进去的亲切感。
清冷却不乏烟火味的乡村,有着远离繁华的孤傲。突然想起张爱玲,她应该在这样的环境终去,而不是遥远的异乡,这样她的文字就更符合她的冷艳绝美却不乏人世的冷暖。
也想,能有这么一个时间,和知己一起到一个很远的乡村,住上一段时间。白天两人并肩走在田野里诉说心事,晚上坐在院落的月光下聊些无关痛痒的生活,不谈情,不说爱,情爱是奢侈的话题,只会陡增烦恼,不如打开心扉,把生活的负累放飞出去。
多好,多好!
可这都是想,许多愿望是你到死都不能实现的。
前几天,父亲在老家打来电话,说是村头的祠堂因年久失修倒塌了。乡亲们想对钱重新修葺一下,我说是好事啊,那就赶快修吧!父亲说按人口出钱,嫁出去的女子可以不出的,我说我要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心里永远的家,我可以多出点,一定要把祠堂修起来。
那个有着深红大门的院落,早已深深镶嵌在我的记忆深处。虽是一个简单的牌位,却记载了不知多少代人的悲欢离合,以及祖先们拼搏至今的神气和傲骨。
他在告诉着人们,一切没有完,一切都在继续着!
我想,我还要走下去,不管如何,我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的身上流着黄土地的血液,我要把这份执着和坚定走下去,一直走到老,走到走不动的那一天。
而最终,我还要埋在我的故土上,我的那个小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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