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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花燃碧空艳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凌霄花燃碧空艳,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凌霄花开了。开在小区那长长的栅栏墙上,燃红了六月蓝蓝的碧空。只见满墙的藤条枝上,抽出团团簇簇桔红色的花朵,花枝从高处悬挂,鲜艳夺目,一片艳丽。走近去看看这满墙的朵朵红色五棱花,状如喇叭,呈钟形漏斗状,花蕾及花朵的基部有淡淡的浅黄。花蕊金黄似向日葵,花儿里面呈浓浓的赭红,外面现艳艳的桔黄。绿叶满墙,柔条纤蔓,花缀绿藤枝头,随风飘舞,格外逗人喜爱,让人过目难忘。正应了清人李渔曾给予凌霄花的那高度评价,藤花之可敬者,莫若凌霄。

说起来可笑,小时候的我和凌霄花相见并不曾相识。记得住在村子最东面的三奶奶家院墙外,就有一株凌霄。据说是三奶奶的老婆婆栽下的,应该是株百年老凌霄了。每年麦收之际,这株凌霄花便次第开放,分外美丽。在我们孩子眼里:花瓣中间那四根黄色的花蕊,就像四顶金黄色的小帽子,小天使般的五片柔柔花瓣,既像仙女的舞裙,又像展翅高飞的金蝴蝶,整朵花儿更像高空吟唱的红色小唢呐。一到凌霄藤下,孩子们总要摘一朵放嘴里吹一吹。那时并不知道这花叫凌霄,三奶奶一家和全村人都叫它五爪龙花。

三奶奶用木棒和竹竿搭了一个凉棚,凌霄花的藤条早已牵缠满了棚架。盛夏正是凌霄花盛开的季节,这时农田里的活儿并不多,老老少少都喜欢拿领蓑衣铺在凌霄藤下的绿荫里,嗅着那淡淡的沁人心脾的清香,乘凉避暑。上了年纪的老人,似动不动地摇着芭蕉扇,悠悠地呷一口自己煎炒的香香的土茶,吧嗒吧嗒嘴抽一锅旱烟,有一搭没一搭地啦着闲呱(话)。整个夏天从早上到深夜,凌霄花下总是热热闹闹。当然,这里更是孩子们暑假里的乐园。多少年后,我读到清代无名诗人高菊潭的《豆棚吟》一诗,栽得豆苗堪作荫,胜于亭榭反生香。晚风约来溪南叟,据对蝉声话夕阳。

越发怀念这凌霄花下那段快乐的日子。可惜***期间,有一个根红苗正者提出:有人在五爪龙藤下宣扬封资修的东西,和贫下中农争夺接班人。五爪龙这个花名,本身就是地主老财的东西,要连根拔掉,彻底铲除封建主义那一套!结果这一株在盛夏里给乡亲们带来凉意、带来欢乐的百年老凌霄花,从此就消失了

凌霄花这个名字,还是在读了清代李汝珍的小说《镜花缘》之后才知道的。《镜花缘》第八十回的题目是《打灯虎亭中赌画扇 抛气球园内舞花鞋》。开头有这么一段:只听周庆覃道:我先出个吉利的请教诸位姊姊,天下太平,打个州名。国瑞征道:我猜着了,可是普安?庆覃道:正是。若花道:我出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打个花名。谢文锦道:好干净堂皇题面!这题里一定好的!董宝钿道:我猜着了,是凌霄花?若花道:不错。春辉道:真是好谜!往往人做花名,只讲前几字,都将花字不论,即如牡丹花,只做牡丹两字,并未将花字做出。谁知此谜全重花字。这就如兰言姊姊评论他们弹琴,也可算得花卉谜中绝调了。当时正好痴迷唐诗,虽说晚唐诗人高蟾并非名家,可他的这首《落第后上高侍郎》,选在《千家诗》上,还是我非常喜欢的。

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也许是爱屋及乌,也许是因了也可算得花卉谜中绝调了这句赞美,让我记住了凌霄花三个字。凌霄,凌霄,重临九霄。多么富有诗意的花名。但此时的我并不知道这凌霄花就是自己所熟悉的五爪龙花,当时还想有机会一定认识认识这名字如此美好的凌霄花

真正知道凌霄花就是五爪龙花,是后来在课堂上教舒婷《致橡树》的事了。舒婷《致橡树》中有这样一句诗,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显然舒婷否定了凌霄花,这同我在《镜花缘》的字谜中认识的凌霄花反差太大。正好教辅中有一练习题,就是分析宋代两首咏凌霄诗的异同。两诗录之如下:披云似有凌云志,向日宁无捧日心?珍重青松好依托,直从平地起千寻(宋贾昌朝)。直饶枝干凌霄去,犹有根源与地平。不道花依他树发,强攀红日斗妍明(宋杨绘)。

为此我找来了有关资料。资料上的文字和图片让我恍然大悟:原来陌生的心仪已久的凌霄花,就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五爪龙花呀。这更让我对舒婷否定凌霄花不以为然。凌霄花叶茂花繁,茎蔓常攀大树或墙壁等是不错,但它红花与绿叶交相映衬,把夏日打扮得热热闹闹、分外妖娆。况且它姿态万千,蓬蓬勃勃,向上生长,给人的是一种欣欣向荣,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怎么在诗人舒婷的笔下变成这个样子呢。虽腹有异议,但课堂上还不能对学生讲。因为这毕竟是中学课堂,如果与课本上讲得不一致,万一在考场上,有那个学生也同唐代诗人祖咏一样,答出别出心裁富有新意却不和考试规范的题来,谁能保证阅卷者一定就是杜绾那样独具慧眼的考官,那就害惨了学生了。

说起来我和凌霄花的缘分真不浅。知道五龙爪花就是凌霄花后不久,两次观赏凌霄花,给我的感觉是震撼!

那一年的夏天去连云港,我对当地学校的朋友说,花果山景区去过几次了,哪里还有值得一看的地方?朋友就说现在正是凌霄花开的季节,你就去千年古凤凰城 、素享凌霄之乡美誉的南城镇看一看。南城镇离市中心大约十几里的路程,往返都有公交车,连云港去南京的高等级公路就从南城镇东面通过,交通非常便利。我谢绝了朋友的陪伴,一人来到南城镇。

这里号称千年古凤凰城 绝不为过,镇子不大,却有几处历史悠久香火旺盛的寺庙,镇子里还保留了几段古城墙,还有不少的明清民居,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凌霄花。这里简直就是凌霄花的世界。凌霄花攀缘于山石、墙根、墙面、屋顶、树旁、竹篱或树干上。这一簇簇火一样鲜红的凌霄花,衬托着碧绿的浓荫,美丽诱人。几株百年老凌霄铁杆虬枝,繁花欲燃。你能感觉到凌霄花它不仅有着花的娇贵俏丽,更有这滕本植物顽韧的意志。还有那爬满绿藤的一堵堵绿墙上,缀满枝头迎着灿烂阳光怒放的凌霄花,黄色似金,赤色如血,似摇曳着浪漫清音的风铃,给你来了一次视觉的盛宴,我虽不是诗人,但面对这艳极美极的景色,竟游弋起诗人热情的想象。翠飐红轻,时下凌霄百尺英,怕只有苏轼的这句诗才对得起盛开的凌霄花吧

如果说南城镇之行是一次视觉的盛宴,有一年的秋天在崂山太清宫再睹凌霄,那简直就是对视觉的冲击与震撼!本来去崂山太清宫是为了看一看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香玉》中所描写的那株耐冬,谁知一踏进三官殿 ,却被那株凌霄缠桧柏震撼了。这株合抱粗的柏树据说有一千多年的树龄,在它离地面十几米的地方,一蟠龙虬枝般的凌霄从柏树的乌黑铁杆中盘旋钻出,而凌霄下部分的滕干完全被柏树包裹住了。

据记载这株凌霄也已二百多岁。可惜的是此时的凌霄已过了开花期,让我略感遗憾。但站在这株凌霄缠桧柏前,会由然而生敬意。有的是一种我们民族历史的沧桑感,你会感觉到这桧柏这凌霄藤就似我们民族那钢铁般意志铸就的性格。你会轻轻吟起陆游的《凌霄花》诗:庭中青松四无邻,凌霄百尺依松身。高花风堕赤玉盏,老蔓烟湿苍龙鳞。这应该是对此树此花最真情的写照。

花就是花,凌霄花的美丽,是客观的、永恒的。舒婷只是写诗的需要,人为的一种的像征,但改变不了凌霄花的美丽本质。眼前的凌霄花就不计世人的毁誉,任由自己花开花落。正如庄子说过的那样,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凌霄花慕高艳而仰翘,攀红日而斗妍。 在它落脚的我们这个小区墙角,深深扎根,努力向上,满目的苍绿,深情的红艳,回报我们无尽的风景。它端庄飘逸,清新旷远,高洁如菊,清雅如兰面对此情此景,我不由得端起相机,让这窈窈翩翩婀娜舞,翘翘袅袅立娉婷的凌霄花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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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情艳


人初静,月正明,纱窗外玉梅斜映。梅花笑人偏弄影,月沉时一般孤零。 题记

风雨潇潇,青树斜照,春风撩叶影独摇。曲径寒风处,唯我曾欢笑。一湾春水似明镜,水浅鱼游似我行,一簇满天星宿闪,低叹不懂女儿忧。

一桌一椅,一壶香茗,寒烟袅袅。去闻,闻道的不是茶香,而是岁月无影,去品,品道的不是茶水,而是流年如歌。静默处,芳华红尘,那是我拨不断的凡心,梨雨深处,那有我诉不尽的闲愁,高楼,锁住了我的轻寒翠袖。

望那山巅处,庙宇隐隐,那埋在天穹深处的钟声,震撼寰宇。化一缕清风,想要去吹散那一丝不动青烟。看那山,诵经声远远近近,那会是人间尽头,红尘漫处。心不在天地之间,飘入那圣洁佛殿,三十六佛陀,扫尽人间罪恶,七十二金刚,荡尽凡尘邪魔,愿借那瑶池净水,洗去烟火,静坐在那蒲团之上,一心礼佛。

心不静,是因为我没有忘掉尘世的情河,那花花绿绿的七情六欲,我不曾摆脱,在莲花座中的七彩玲珑心,并不是我想要的那个,我愿入那四道轮回,世世接受情劫的纠缠,只愿你,永远是我最爱的那个。

百年之后,夕阳下,你对我说:我去了,我会在忘川彼岸,黄泉路旁,奈何桥上,静静地化作一朵曼珠沙华,在九幽处,等你。到那时,我会坐在大海岸边,看着海中央,数着那一道道波浪,一直到老,到死去。

那时,我的灵魂会到黄泉路旁、奈何桥上、忘川彼岸、找到你,化作一朵曼珠沙华,之后,让我靠着你,拥着你,慢吟那首我们一起写的诗,慢慢地,慢慢地到永远。

岁月无声,静等伊人。黄泉路,奈何桥,忘川情艳,羡煞九天。 后记

任秋艳


新的学期,她进入了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面孔,陌生的学校。12岁,这是她步入中学里的第一个阶段,也是一个成长刚刚开始的道路,带着孩时的童真与单纯的心灵走向她的第一堂课。

她叫任秋艳,自我评估名字还蛮好听的,可有人就是喜欢叫她任秋,他们说任秋艳这个名字忒俗,像民富年代的人用的,好吧,任秋就任秋,于是她习惯了任秋的名字。

都说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那么任秋就是这样的一个,曾经活泼开朗的女孩变得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唯一说得上话的人就数她同桌了,且不说,就连上课变得含含糊糊的,弄的成绩一落千丈,以至于第一次开家长会,瞧着父亲生气的模样,她就后怕。

任秋成了班上最不受关注的同学了,几番想把学习跟上却是那么的吃力,性格内向的她不敢向老师问,也找不到同学请教,而且在任秋的心里,老师这两个挂号,除了怕父亲,第二个就是怕老师了。

第一次发觉高年级里学长好高也很好看,过了以后任秋才知道,是自己太矮了,所以一个仰视的弧度才觉得他们很高。

她这一生中,没有崇拜过谁,也没追过星,可偏偏遇到了一个让她值得信仰的人,也许会是用她的一生。那是一次期末考试,考完就该放学了,学校故意把年级打乱混在一起考,所以一年级跟三年级的学生待在一间教室,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快打考试铃时,她跟前面的同班男同学压低了声音吵了起来最后,那男的动起手脚来了,将任秋连人带桌椅推撞在地,也许这时刻是她最尴尬的一面,然而,坐在任秋旁边隔了一条过道的三年级学长却将她扶起摆好桌椅,走过去一把拎起推她的男同学,任秋那时觉得他像是在拎一只小鸡似的,那么轻松,她听到那个三年级的学长冲男同学说,他说他最讨厌男生欺负一个女孩。12岁里,遇到一位像大哥哥一样保护她,怎么能不感动呢,也许这是他不经意的举动,可她却深深印在心里,也许很多年后,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有一个她,但她知道他的存在就足以。

考完之后,任秋第一次积极主动去打扫考场,在学长的桌上他忘记带走他的草稿本,而任秋收藏了起来,本子上的名字写着欧阳,学长不光人长得好看,名字好听,连字迹都那么清秀,人生就像落叶,看似在飞舞,其实在堕落这是学长本子里的一句话,却成了秋艳今后的座右铭。

下学期开学来上课,欧阳这个学长成了任秋所关注的对象。一次学校篮球比赛与别校pk,

学校要求全校师生过来观看加油,任秋望见了学长在队里面,于是整场比赛,她的目光一直随着学长的身影走,得知他们赢了,她兴奋地差点搂错人了。

任秋在一年极里一夜成名了,原因很简单,有一男生喜欢她同桌,于是展开飞火般的追求,可同桌怎么都不被该男的热火给打动,最后所以的矛头指向了任秋,说同桌不接受那男的是因为任秋喜欢那个男的,然后任秋被说成破坏别人的第三者了。任秋小,不懂男女之间的情,可是被说成第三者这么冤枉的事她能不气,最幼稚的就是那男的在下课时还拦住她说要跟她谈谈,当时,任秋恨恨的骂了那男的眼瞎啊,哪只眼看到我他/妈的喜欢你?也许这是她在这里第一次发火,第一次说脏话。

学长报考了,他们整个年级都赶京赴考了,学长离开了,而她也进入了二年级,因为成绩差,她分到差班里,父亲为此特意托关系让她进尖子班,可她害怕,心里上有一个压抑,她会想自己成绩差托他们后腿成为他们的公敌那该怎么办?于是她不顾父母的劝硬回到了原来的班级,过了很久之后,她才后悔她所做的决定,恨当初为什么不听父亲的。

任秋在班里认识了一个坏女孩,是同桌,还成了最好的朋友,好像因为女孩的关系,任秋的性格再次改变了,她变得大大咧咧,坏脾气,出口成脏,动不动就是打架,不过也是跟女孩打架闹闹。因此班主任把她们的座位分开,还找任秋谈谈要她跟女孩分开,毕竟任秋在老师的眼里是个好学生,虽说是成绩中等,可是,在任秋心里,女孩是她这一生中唯一和她靠近的人,所以老师的话并没有阻止她们的友谊。

任秋暗恋上班上一个男生,第一次情窦初开,把所有娇羞的表情写在脸上,她想这就是所谓的初恋吧,她害怕在男生面前出洋相,所以每次都像个复古时代的大家闺秀似的做着淑女风范,可每次都是出错,然后尴尬的收尾,却是笑翻了旁边的女孩,不过女孩也有喜欢的对象,但不像她暗恋着,而且还秘密交往着,任秋记得女孩最丢人却最浪漫的事是那天体育课,老师要求跑几圈,任秋跑前留了个空间给女孩让她独自和她喜欢的慢跑,不料,女孩的跑步鞋磕到石子把大号的一只鞋子跑飞了,也许是女孩最尴尬的一面,更何况是在她喜欢的人面前出糗,然而她的对象却不顾同学老师那些惊呆的目光跑去将女孩的鞋捡回来还一个王子跪式的模样替她把鞋穿上,有人还不顾手机没收的危险硬掏出手机将这副画面拍下,事后传到微博里,居然被网友称为史上最浪漫的学生情侣。

也许任秋该羡慕女孩。

最终,任秋暗恋的男生在下学期最后的一个月选择不读了而离开校了。为此,任秋伤心了好几天。也许初恋是想不通的,到了三年级,任秋依旧还在想着那个男生。三年级,再次分班,真好,她和女孩没有分开,再次同班。女孩人缘很好,所以朋友不只任秋一个,但女孩说过任秋是她最要好的闺蜜,所以她相信,可是,下课的时间,吃饭的时间,女孩都忘记与她同行,有时候想着就莫名其妙的哭了,当女孩发现她哭了,问她怎么了,任秋都会回答说她想她的初恋了,随后每次都听到女孩对她的劝解说该忘的忘吧!她承认她想不通,也许在学校这个小社会里,她唯一依靠的就是友谊。

一年级那个同桌跟朋友闹翻了,于是天天找任秋腻在一起,女孩见任秋身边有人,便甩了她那些朋友回到任秋身边,可是同桌跟女孩性格不和,任秋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后选择同桌,因为任秋觉得女孩还有其他朋友,所以先搓合同桌跟她朋友,但却再也失去了女孩,回不到当初的信任依赖,任秋一直找问题到底出错在哪,最后昔日间的好友瞬间变卦了,成了陌路人,这是任秋想也想不到的事。

任秋再次回到当初的性格,还多出一种怪癖,就是见不得别人好。都说在最后一学期都得抓紧时间复习,然后报考。可是到了任秋这里却是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不知是谁,有人搬起上上届的欧阳学长来了,扯上任秋了,说任秋喜欢他,有人还恶搞说欧阳结婚了让任秋死心,有人问欧阳是谁?这些随便他们怎么说,她都不在乎。

这都不是第一次了,任秋在这一年里不知撞见多少次学生情侣热吻了,刚开始,任秋还不好意思,现在是都习以为常了,有时候还觉得,没撞见还不正常了,然后一个总结,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疯狂了。

任秋落榜了,父亲让她复读,任秋死都不肯,选择去打工,父亲丢了一句别怨他的话,便不再决定她的人生。

说真的,第一次,任秋感觉人生茫然,出了校园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一点都不确定人生的路,一直由着他们走,就像行尸走肉,任秋想转身寻找父亲的依靠,可是当初跟父亲说好的尊严面子却怎么都拉不下。

到现在,有人问她,后悔你的决定吗?

任秋说她不后悔,因为这是自己选的路怨不了谁,只能怨当初的自己,可是也不能怨,只为路是自己选的。

任秋说,累了不能喊苦,不能喊累,因为会有人在等她的戏份看热闹,她说不会让这些人得逞,不过还是那句话,只为路是自己选择。

有人问她的友谊,任秋说,她要感谢那个女孩,因为她,任秋不再单纯的去相信谁,也相信友谊只是用来利益,可是人生如果做不到人脉,那么这一生就只能单调无味的过着来证明这个世界,有人是多余的,尽管有人说人还活着,那么上帝肯定有他的安排,这些都只是一些人为了能生活下去而找的理由,就像自寻安慰。

任秋说,有时候,宁愿自己还像以前一样单纯着,因为总有一个阶段使向自己一个一个的去看透,等都看透了,坐下来连呼吸都觉得是累,那样的生活一定被说成厌世了。

任秋说,如果可以,她想回过头再一次的选择。

社会是个大群体,不是学校,任秋面对的是比考试还竞争的群体,就像江湖里的你死我活,那不是打酱油的问题。

燃尽风华


钱能买到一个时期的人生,甚至整个经年的生命,可买不到一个人,一辈子的理想。钱能买到一个和平岁月,衣食住行与柴米油盐年代的共存,可买不到你,逝去过的青春年华。

但还是要坚信,人的灵魂始终都会,回归到大自然最美的那一刻。

何为梦想?又何为远方?即是你心中,曾有向往过所有一切的美好。常言舒服,原本就是给死人准备的。活着的人又岂能尽人如意,事尽人意?可以不费吹之力,得到人人生宏图得构造。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三文钱,难倒一英雄。钱是可以给你带去,一个家庭所需的担当,一份人生应当承受的使命,可年轻也是我们,唯一拥有权利去,可供人编织梦想的时光了。一旦错过,那也是再也回不来的。

同样理想,也不能买到人生老病死,衣食无忧,不愁吃喝不愁穿,不能买到你,现实生活中所面临,当下知时节的一种,困境或逆境时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故而所谓世法万象,万象分层,天地本同根,万物本同体。

所以老子就讲过,大丈夫因处其厚,而不居其薄;处其实,而不居其华。被现实所打败的其实往往,不是金钱或世象双层的诱惑,而是一个人的心中,没了可坚定一个初衷的梦想。

就像佛家讲的,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去处世。心有一切有,心空一切空。不执为空,无相为门。入此门,空山明月,即使生命如尘,也仍愿岁月如歌。

曾几又何时,沉醉在了你,温柔的嗓音。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一天。一曲相思衬孤弦,拂不尽其深深意。伊人一曲,至今念念难忘,难以忘怀。

心中的寂寞,又该如何,传入你的心房?感受这孤独的时光,轻柔若水,飘香的幽兰。

最美不过月下独行,最美也是最冷清。渴了就去饮一杯水,然后把它酝酿成汗和泪,浇灌只属于,我们平凡的人生。累了就试着去做一个梦,在幻境中,用以装饰我们,心灵的房子。

生活本就如此。人生原本就是,尘风中的沧海桑田,只是回眸处,世态炎凉,演绎成了百味苦辣,酸与甜!

一袭烟雨梦江南,云烟皆过,那就让那些忧伤的感动。换作安静,择成一曲动听的小调,燃尽风华。雅静无言情深深,马蹄南去,人望北,尘飞扬。碎花语,解红妆,红颜又为谁人殇。

以至于太美画面,你还是不敢看。太美的文字不敢读、太美的人心不敢触、太美的音乐不敢听、太美的风景我也不敢盼。太美的爱情我更是不敢去想,从而,太美的故事你不敢写。

人到无心处,自是有心时,人到无求品质高,品到无求人无意。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等到真正没了欲望的人,品德也就自然的高尚,无欲无求,无需刻意。

能用心的时间去看,而不是用眼睛,就好。花落子归泥,不过世态,无非因果。不求腹有诗书气自华,便也什么都不求了,但还是想能,远远离开这尘世喧嚣。

于心灵深处,守一方净土,护一份善良,守一份内在的风轻云淡,与护一方平安。好让灵魂,能有一隅洁净的栖息场所,也就足矣世态安稳,告慰天地玄黄。

为你燃支烟


让我为你点支烟。在这漆黑得让人无奈让人揪心让人无助让人窒息的夜里。只为你兄弟,我再燃支烟!

火星明亮得有些刺眼,明亮得足以穿透尘封的记忆,照彻了我和你之间的那些温暖而简单的故事。

还记得我们分香烟的时候吗?在那个境界窘迫物质匮乏的年代,我们常常把最后一支香烟一分为二,最终以猜拳决定谁的大头谁的小头。当然,几乎每次都是我赢得了大头,而你嘿嘿地笑着,哧的一声燃起了烟来,于是,袅袅的烟雾给欢快的笑声披上了一层轻纱。

还记得我们每次上街的时候吗?在赶集的车上,你总是帮身旁的人挪动东西,递上递下,直被那些疲惫了的大爹大妈夸得你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而我此刻往往会诡秘地问那些赶集的大爹大妈有没有乖巧的女儿,提醒他们别上当,小心另有企图。你于是狠狠地跺了我一脚,就别转头,放声高唱起来:

哥是高山一棵松

妹是河边一棵柳

有心找妹坡又长

妹似无心柳絮扬

唱罢,就呆呆的望着远方。

后来,你果然让一个清秀端庄的女孩看中,那女孩还给你我各做了一双鞋垫。我调侃地说那女孩偏心,给你的是一对鸳鸯,而给我的是一对蝴蝶。你嘿嘿地笑了,连说没意思,没意思,却一脸幸福极了的样子。

不久,你就找我了,有些口吃,说让我为你写一封情书。我承认我的笔底功夫不算好,但在你的再三修改下(当然只是口述),我觉得,那是我写的最情真意切的情书。在那封信寄出后的日子里,你很快乐,成天哼唱着小曲,干活似乎有使不完的劲。不过,这种幸福的日子好似昙花一现。在你收到那女孩情意绵绵的一封回信后不久,你的幸福感就像美丽的肥皂泡,在双方父母的威胁下,破碎了。

那该是你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光吧。此后,我记得即使你结婚的时候,也只是挂着些许不由衷的嘿嘿的笑。

火星暗了下来,朔风刮起。深冬的寒气让我打了个寒颤。

我很内疚,很自责。兄弟,我没有答应你最后一个请求。今生今世,我永远将背负着一副镣铐瑀瑀独行。等到你走后约一个月的时光,我才得知了你的死讯。得知已太晚,太迟。

你走了,走得不甘心,也走得冷冷清清。把生命的指针,默默地定格在35岁的年轮上。

又一阵寒风吹起,我猛地一个激灵。火星又透明起来。

你很透明,透明一如我手中的烟蒂。

那是个黄昏,一辆货车出事了,侧翻在离村子很远的一个弯道旁,一个偏僻无人的地方。看到那撒满一地的贵重物品,我不禁有些心动了。而你,傻冒的你一个生活在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农民家庭的儿子,却义务地执拗地当起了看护者,以致许多和我一样的人连说可惜。

你不仅透明,而且简单,简单得完全像一支香烟白白的、直直的、圆圆的。

你初一就辍学,当起家里的顶梁柱,硬是把一个摇摇欲坠的家给撑起了。你的爷爷苍老,父母多病。你说你是大哥,是大哥就该担起家中的重担,减轻父母的劳苦,照顾年幼的弟妹。尽管你在人前说起的时候颇为自豪,但我明显感觉到你的话里有隐隐约约的酸涩。曾经有许多次,自诩男儿有泪不轻弹的你坐在昏黄的灯下,抚摸着那些泛黄的奖状而痛苦失声。

你常常被人们讥讽为扛着犁头的书呆子。只有我清楚,在你孱弱的身躯下,怀揣着一个鲤鱼跃龙门的念头,那可是90年代每一个因贫穷而辍学的孩子共同的念头啊!我无法估想,这个念头在你疲惫的心房里,曾经是怎样灿烂怎样辉煌地照耀过啊!

火星愈来愈暗下来,渐渐的,熄灭了,灰飞烟灭。就如那些与你有关的日子,就如你那孤独的灵魂,渐行渐远。

我知道,在你已走远的岁月里,我无论书写怎样美丽的文字都已徒然。但是,我唯一能做的又能有什么呢?也仅有这些了。

愿在慈爱仁厚的地母的怀里,你的灵魂能够永安!

黄友明

艳儿,你在那头,我在这头


艳儿,我们相识相知是在湖北,那个我并不喜欢的地儿。

我记得,最初,在那个师大门口,我们都站在那等着校车出来,接小孩的时候,我们也不是一见如故的这种,是性格开朗的你,不知怎么的问了我一句之后,然后我在湖北所有的日子里,都有了你。

我觉得我们的性格不是非常像,但我们又很惺惺相惜,我们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而你,后来老是抱怨我打扰了你的生活。原本你有太多的时间在家,看电视,做家务,可是认识我后,你说你的时间很紧,一天到晚老想往我这边跑,就老觉得时间不够,我说,是我充实了你的生活,你得感谢我

我们一块买菜,一块散步,一块接小孩,一块把聊过的又继续聊,我们一块议论着别人,一块又诉说着自己。你身材好,又爱臭美,我陪你一块买衣服,那件旗袍,还在么。把你衬托得凹凸有致,有点短,以致骑车的时候都不方便,那个时候,你穿着真好看,因为是我在一旁帮你选的哈。

你喜欢泡花茶,我喜欢坐在你的那张精致的小圆桌边,喝着你泡的花茶,丝丝的花香,沁透心底,然后从心往四肢把那份清闲和雅致散发,一坐就一下午。

我们总在那师里的那个大操场上打圈圈,一圈又一圈,我喜欢那个圈圈,就像喜欢你一样的喜欢它,因为我记得,你刚买电动车时,就让我坐在你后面,陪你练车,在那儿打着圈圈。

我还记得,师里欢迎领导视察时,放的那个大礼炮,也是在这个操场上,我从来没真实的看过这样美丽繁华的大礼炮,到处是人,热闹异常,都是家属带着小孩。那个晚上,我仰着头,看着那美丽的烟火在头顶上绽放,繁花四射,姹紫嫣红,煞是好看,当时心却有戚戚然,世上美好的东西,都只是瞬间而已。

后来,老邓转业了,我也跟着回了。结婚那么多年,我从来没在部队呆上过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也从没为在那的日子有过任何不舍和留恋。是你,艳儿,让我呆在部队最后的那些日子里,有了开怀大笑,有了相依相伴,有了不舍留念。

那时,我们一起看了世界末日这个片,我们当时相约,如果到了2012-12-12的第二天,我们依然活着,那么,我们都给彼此一个信,说,我们还活着。

果然,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还活着,可是,我们已经相隔很远了,没有一起散步的日子,也没有一起喝花茶的时刻。我们在为各自的生活奔波着,身边又各自来来去去的不少人,发生着奇奇怪怪的事,可是,我想说,艳,不管我们变得咋样了,不管是好是坏了,我们的曾经,那样真实过,美好过,所以你在我心里,永远还是那个艳儿。

生活让我们隔得远了,没有了以前的那种共处方式,可是因为网络,我们却又是极近的,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在,只要你愿意,我们一样可以和以前那样海阔天空,用现在的方式共处。

艳儿,想你了,很真实的那种,因为,眼睛模糊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0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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