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如墨的夜晚,总有淡淡凉意涌上心头,伸开五个手指什么也看不清。脑海回想起老街的身影。清晨,阳光洒在房间里,带来淡淡暖意。呼吸着还带有泥土的气息,那是昨日老街下过雨后的空气,看向天空,多么想发现彩虹,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人生中总有不经意间的美在我们身边错过,而这彩虹或许就是不经意间的美。
那天的云朦胧的带着些许雾气,人的心情或许就像这天气一样,阴晴不定。老妈有事走了,只是说露姐会来,让我接待一下;不愉快的事情就发生了。人对痛苦的回忆总是会选择性忘记,而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我眼中含着泪奔出家门,直到深夜12点才被找回家。
那天我气冲冲的从家里跑了出去,躲到了一个小巷子里,他们没发现我,只有我呆呆的望着他们走动的身影,雨渐渐的下着,一阵冰凉涌上心间。而我也不知道属于我的地方将会在何方。我不知道我还要等多久,眼神渐渐迷离的看向他们,尽管知道他们有多着急,可是我还是呆呆地蹲在原地。
看着他们都走远了,我起身向老街走去,此时淅淅沥沥的小雨下着,这街道还不时有行人行走,坑坑洼洼的路面,好似我的人生,可是谁的人生又是一路平坦的呢!不知不觉走到了一间面馆,点了碗面,就这么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填饱了肚子,我又继续上路,走在这不知向何方的路。
我好似游魂野鬼飘荡在大街小巷,我跟着感觉一直走,走在爸妈带我来过的地方,走了两遍,乏了,我就往回家的路上走。在家里的外围绕了两圈,此时被出来的露姐看到了,叫了我两声;我没应,她迅速的跑了上来,我赶快的跑开了,一转角我躲到了小巷里,她的呼喊声我已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的雨打在眼眶,流淌在心间;滋润着那朵盛开的彼岸花。身上渐渐被雨水打湿了,手渐渐冰凉了,可是我还没有回去的意思。
我躲在小巷中,木讷地看向老街,行人渐渐少了,夜渐渐黑了起来,视线也渐渐模糊了起来,我蹲的有些麻木了,站起来,看了看露姐走了没有,然后我扭了扭身子,继续上路,走着走着
当我插在口袋里,摇头晃脑,没心没肺的走着,突然间我听到有人叫了我两声,我下意识回头看了一下,那个人个子不高,头发披散着,尤其是那双黑色的眼睛,在黑夜中似乎是看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似的,我与其对焦的那一瞬间,我愣了,我想起儿时想到的一句话我多么想用我的纤纤的细手,抹去你眼角的泪,告诉你不哭,还有我!就这么一愣神,我就被抓住了,我这只游魂野鬼原来是有家的。
我说,放开!她却怎么也不肯放开,好像是惧怕什么要失去一样,她说了两句什么,我忘却了,只记得那一刻眼神的凝视,心就暖暖的,好似被什么融化了一样,只知道后来我乖乖地跟着走了回去,回到了家
黑夜中脑海里回荡着那双黑色的眼睛,突然觉得我在寻找她的同时,她也在找我。
漆黑的夜难眠,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不困不累。要是白天没有午睡的话,估计现在有了睡意早就睡的正香了,也不像昨日加了班的人,几班倒的那种,不然现在早就去补觉去了,大概我这样的,会被定义为一个闲人,所谓闲人,就是不用上班工作,还可以在自己继续吐着矫情的文字的人。
其实对于当时睡不着来说,手机不是最好的打发时间的方法,毕竟有时候困的是眼睛,睡不着的是内心,而手机屏幕光线或多或少都是辐射,倒不如准备好一只笔与一本本子,就这样绞尽脑汁地想一通文字,动脑筋之后有了困意,大概就能安然入睡。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偏爱的方法而已,可能不太适合你,毕竟,这样的我,算是奇葩一个。
关于奇葩一词,关于它的褒贬意,我觉得是仁者见仁,当然它更多的还是贬义。我并不太在意自己是不是这类人,反正自认为没有做不可理喻让别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我觉得就无伤大雅。
笔是笔耕不辍的写,写是高调表达的笔,当然也有奢望,当然谁都奢望成就自我打造蓝天的机会。我自然不是一个无欲无求的人,也难免不了庸俗,也不习惯于清汤寡水的生活,也难免不了追求物质。
关于文字,便是我说过最多的话题。也越是写着,越是能看出其中的自身端倪。
我的文采自然不算好,同龄人比我好的人大有人在,就说身边认识的同学,文采比我好的人枚不胜举,只不过他们一出手便可能是美篇,而我唯一能跟他们一争高下的仅仅是数量而已,甚至于有的身边同学很擅长写古诗词,那意境让人觉得身临其境,而我,只能羡慕。但应该,我也有跟自己赛跑,我也有自己的进步标准。
如今的我,写的比较多的是诗歌,但其实是想写歌词,就怕到时候写成了四不像,到时候就尴尬了。歌词对于我来说,有特殊的意义和它本身对我的吸引力。我想为那些在我生命中重要停留的人写歌词,寥寥几句全当聊表心意,又唯恐自己不才,却又想知难而退。也目前专注于听民谣,甚至有点想傲娇地说,为什么别人写的就是民谣,而自己写的就是文字,仔细研读别人的民谣歌词之后,也确实觉得有过之无不及之处。还有听最多的是许嵩和周杰伦的歌,因为他们的歌词确实好,也着实浪漫,大概也奢望在这千百遍的用心聆听当中,会有一丝所谓灵感上的感悟。
写的第二多的是散文,如果它算的上的话,因为只知道那是真情流露,只知道那是长篇大论。以前一般是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文字,现在则不然。现在反倒很少写,因为长篇大论也的确更耗精力,何况也没有多少人会有耐心看下去,所以现在是偶尔写写,倒在字数上有了变化。记忆犹新的是最新的一次,写了有史以来的最多字4000字,也就是不知不觉后知后觉的事,写的也全是关于回忆往事的事,因为字数过长,倒也没有在任何平台发表,又不忍心删除,所以干脆就只保存在仅自己可见的空间里。
其实我也很明白自己所写!写的最多的是情和往,这情是世间所有的亲情、爱情、友情,这往,自然是过往,也曾计划只写山水写景,却发现提不起笔。这情,写的最多的是友情。因为我们是和朋友打交道最多的,我们是需要融入集体的高级动物,也就免不了需要小伙伴。我写的友情,多数结局不太好,这与我自身的经历也有一些关系,但过客匆匆的道理我们都懂,也就不需要所谓的太追忆;爱情,写的不多,要说写,也是一些幻想或者祝福,亦或是一些电视情节由此引发的所思所想;亲情,写的就更少了,大概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保护家人。听上去很伟大的样子,其实那只是一个差强人意的借口罢了。
如今,倒也不这么分门别类地去写,随心所欲想写就写,不指名道姓地写别人的故事,大多数真实,再加上一点虚构。
我每次都特别感谢把我文字看到底的人,因为确实我的文字没什么吸引力,就是在说大白话的感觉。雅俗共赏没做到,倒苦水倒是做的有几分逼真。
有人说,要是我把他写入我的文字,他求之不得,当然,这种人就太看得起我了,也有人特别害怕和我认识,害怕我把他写入我的文字里,这种人做的倒也没错,我也会试图满足这种人的需求,以至于有时候我会先咨询对方,再发表。
其实多读书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可惜它是我的一个遗憾。大概写一些情感类的文章我还算可以胡编乱造,但要是其他的,可能在那时,才觉得书到用是方恨少了。
读书是一个好习惯,只是若真心不爱,强扭的瓜也是不甜的,所以我对自己也是一个放养政策。大概这些信手捏来的四字成语,啃的还是初中以前的老本,因为自此之后,就更加不看课外书了,说到底是自己懒,自己热爱的程度不深罢了。
有时候看到别人的引经据典,也只能羡慕而已,倒也只是羡慕而已,而不会去行动,大概这种人,很作死。
太多人说我的文字矫情,刚开始不太高兴,后来觉得这太没什么了,矫情就矫情吧!只是说实话,我真没看出来矫情了,因为煽情的话,如今很少说,因为自认为都是肺腑之言,写的好不好另当别论,但真实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反正不管怎样,还是那些思绪表达:这是一条心甘情愿走上去的路,成也临秋,败也临秋,临秋不后悔!
灯愈黑,睡意倒也袭来,又是一次高调表达的文字,陪你度过那漫长岁月!这年头,聊天不算很靠谱,这年头,生活不易,这年头,码字不易!
(睡意来了,也就顾不得检查错字别字这些了,反正也是一个记录而已,不用太正式,轻松就好!)
城市的夜晚,属于一些孤独的人,忙碌的人,那些累着的人,用行动和汗水来提醒自己还活着,还没有被喧嚷所埋没。
繁华的城市没有夜晚,它们的夜晚十分明亮,可是那里不属于星星,那只是用霓虹灯装点出来的美丽的外壳。
映照着颇多忙碌,又为生计而奔波的人。
我今年初三,熬夜已成常事,或许是熬夜写作业,或者就是睡不着,翻来覆去的我索性就起来爬到阳台,看来往的车辆,那刺眼的灯光,刺痛我的眼。
上个星期三刚考完竞赛考,成绩还算可以,只是看清了一些人的奇怪嘴脸,平时巴结着你的人或许就仅仅是因为你身边的光环罢了。
而当你落寞的时候,就可能被丢弃、被遗忘、被冷漠。他们嘲笑我的落寞,轻视我所付出的努力。而我,似乎被迫的选择了忽视他们,那些自身生活在黑渊的人,总是露出丑陋、恶毒的嘴脸朝着你挥着那流满贪婪血液的人,对你说着:下来吧,下来吧,和我一起堕落吧。
或许你就这样被蛊惑,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如今的我们确实是年轻。但十年后、二十年、三十年?你会是永远年轻的那一代吗?你有那个时间那个资本那个权力去挥霍吗?你思考过这个问题吗?还是尽管你都知道你该做些什么却还是那样的任由自己堕落。你就不羞愧吗?
黑夜里,有你看不懂的黑,有我看不懂的美。那灯,那光,那空旷孤寂的街道,我常常思考,我属于哪里。
可是这个问题我给不了自己答案,我来到这个城市,是为了就学,也是迫不得已,但如果我当初没有来到这里。而是选择待在原地,我的命运,我身边有哪些人,我会经历什么,会有现在这样的思想吗?其实,相比较而言,我喜欢老家那种看树喝茶的日子。因为现实里我不会有这样的悠闲。
有时候我会想,面具带久了是不是就摘不下来了。答案是肯定的。太过于擅长伪装的人,又怎能再次适应单纯清澈的心灵?
于是我只能在这黑夜里,不断的思考。
这也可能是一种伤悲吧。
幸福也许就是你喜欢他,而她也喜欢你,两个人默契的谁都不说话,但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心意。无关于金钱,也没有利益牵扯,就想和你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是的,我想我坠入爱河了。
我恋爱了四周半,异性敌人带来了非我所愿的痛苦,我不想再这样子了,所有关于女人、爱情、小女生的善变和反复无常,在这四周半里我深有体会,如果你只有十三周岁,四周半是非常漫长的。
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未想过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
而事实上,我在此前一直感觉只要女生跟你接触,一些倒霉的事就会接踵而来。
所以我从未和一个女生说过超5句话,一旦超过我一定会紧张得冒汗,以至于出糗。这是我不愿看到的滑稽场面。
她并不是大家眼中那种很美的女孩,眼睛很小,打扮也并非是其他男生所喜欢的那种芭比娃娃装扮。
遇到她那天是在电影院,对就是电影院一个所有爱情片都会出现的场景,虽然我对这些一向并不感冒,只是单纯的喜欢看电影而已。看得是一部紧张刺激的警匪片,我正为片中警匪的智斗捏一把汗时,旁边突然传来诡异的笑声。我出于好奇不舍地把目光离开银幕扭头往右边一看,一女孩正肆无忌惮地如百灵鸟一般捂嘴大笑。我一下子就愣住了。
天哪!你们知道吗?!她的笑美得好似北极熊与企鹅比赛谁吃得多,结果企鹅撑死后北极熊趴在地上那种邪不魅的笑;好似单身大叔在寒冬的深夜不怕扯蛋的疾走后,跑回家里把全身塞到有皮毯的桌子下后冷不俊的笑;好似【怦然心动】里女孩掀开窗帘看到男孩在她家院前为她挖坑种树时停下来与她对视的那种暖不腻的笑。
这种笑就是那种早已消失已久,流传在亘古传说中的纯,天然不施粉黛。
世上还有比她更美的女孩吗?我想我被一枚利箭击中无法自拔了。
此刻,我已经忘记且不在乎电影在演些什么了,满脑袋都是她。
她突然转过头看了我一下,我立刻转向银幕,心却扑通扑通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希望电影的声音能掩盖住我的心跳声以至不被她所闻。
电影很快结束了。
也许是那电影结尾醉人的音乐给了我勇气,第一次听懂了情歌呀(啊,是情歌吗?)。不管了,不能再等了,就现在,握紧你的手,像个勇士一样.是我鬼迷心窍了嘛,是我太唐突了嘛,是我吓到你了嘛,但,在很久以前(很久以前?),我就想这么做了!
嗨,刚才看到你笑得很烂,这可是警匪片呀,怎么会如此开心?
烂?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尽管之前已经深思熟虑了这么久,但还是说出这么愚蠢的话!烂?什么鬼话,天啊。
噢不我是说灿烂的烂
哈哈,你可真可爱
可爱什么,我吗?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虽然今年只有13周岁半。
嗯好吧,你也是一个人来看电影吗
对啊,一个人看习惯了
不过总是一个人看电影,很孤独的吧。
荧幕上那么多人,怎么会孤独?而且找朋友这种事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简直不敢相信她竟然会说出如此富有哲理的话,她看起来年龄应该与我所差不远。
哈,正巧,我也经常一个人看,那下次一起看如何?
我有点紧张了。
嗯,好呀,我留手机给你吧
如此顺利爽快?我竟有点难以置信。
明天正好有【仙乐飘飘处处闻】点映,一起吧?
咦?诶!明天!这么快?而且是点映,又是部冷门文艺片,并没有听说过,我以为我一向关注各种电影信息,还是败了吗?虽然很兴奋,但老妈这月给的零花钱刚好花完,我并不想割开我宝贝金猪的肚皮,它已经陪伴了我5年。然而,英雄难敌美人,对不住了。
好呀,我正好也想看
那明天见~
说完挑了下眉,朝我笑了下,便飘然而去。
我望着她的身影,像个老斑鸠一样呆立着。字典里还有比明天见更动听的词语吗?虽然我连她名字都未知晓,但她早已直触我心底。这天晚上是我第二次睡不着,上一次还是在8岁时看完【终结者1】的时候,但这次,我想是因为患上了相思症。我听着时钟滴滴答答的声音,心烦气躁,时间为何流逝的如此之慢?看着窗外的星星,再看看月亮,也有人是喜欢月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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