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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这辈子喜欢的狗可能就是大金毛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想,我这辈子喜欢的狗可能就是大金毛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你养的是大金毛的话,一定一定要好好的善待它哦。要给它舒适的环境,温柔的陪伴以及最好的狗粮。提到狗粮了,当然首选顶制鲜粮啊。

人总是会对一直喜欢而又不得的东西充满幻想,我就一直渴望着等我工作的时候,一个人住个一室一厅的房子,然后养只大狗狗,这样我就可以抱着它。当然,那还是我在学校的时候。

其实,之前我对狗狗的种类是知之甚少的,像什么萨摩耶、二哈等等也都是听室友聊起过。曾在一本小说上看到一个人带着一只德牧行走在路上寻找真爱的故事,然后便是很喜欢德牧。也是后来才知道,德牧多被用来做警犬,顿时心生敬意。

第一次逐渐了解狗,并大概知道以前见过的狗狗都是些什么品种,那是大金毛要来我家的时候。因为同事要出差几天,便把他们家8个月大的金毛寄养在我们家。

那天公司刚忙完就跟室友赶回家里,迎接大金毛的到来。之后与同事一起吃烧烤,顺便说说该怎么照料这位即将入住我家的金毛村长,没错,它的名字叫村长。

同事家还有只狗狗是边牧,叫王子。不过王子已经被原主人带回家去了,现在就只剩下村长了。村长虽然只有8个月,却比一般的金毛要大的多,很壮都快成胖了,毛给剃掉了有点不好看。

好在这只金毛教的还不错,每天早上和晚上带下去大小便,也是喂两餐。白天主人不在家,也不会在家大小便,会一直憋着。如果不听话,就拿鞋底对着它,就怕了。

从没接触过这么大只的狗,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如果它咬我咋办?这么大,我也招架不住啊。所以那会我还是有点心存芥蒂的,就看着我室友牵它回家,我跟旁边。

之后的每天,早上都是我室友早早起床带它下楼大小便,给它把食物拌好,就是狗粮和肉什么的。然后下午我回来,再带它出去溜。

刚开始的时候,我下班回家,一开门村长就直接扑我身上来了,每次都把我挤到墙角,竟无还手之力。这样多了几次之后,我才知道是憋不住要尿尿了。所以,我后来下班回家都不进家门,开门之后喊村长出来直接就下楼去了。那几天我都没有穿裙子和高跟鞋,为了村长我也只有忍痛割爱了。

当然,金毛毕竟是一只大型犬,重点是后面的犬,每次回家基本上都能给我惊喜。客厅还有个两只兔子虽然在笼子里,但第一次见到的村长时吓的几乎都憋住了气。村长就围着笼子一直转,要是把兔子放出来,一溜烟就不知兔子钻哪去了。

最严重的是有次,我打开门一看,眼前的场景真的把我惊呆了。本来沙发上是有一只好大的熊的,现在是村长直接骑在上面咬它的头,地上全是袋子餐巾纸什么的。

村长一看我回来,看向我的同时嘴巴还不放熊头。看的我又好气又好笑,竟然也舍不得训它。收拾一下战场,就带它下楼玩去了。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也会带村长在小区里溜达。不过因为它体型大,还一股子热情,好多人都害怕,包括大人小孩。住在楼底下的大爷都知道我们家养了一只大狗。

我发现村长喜欢在小区里到处跑,我跟后面都跑伤了,然后到处尿尿,我想可能是占领地盘。因为同事说系绳的话下楼梯我是拉不住的,还有就是虽然说是个人就能带的走,但毕竟是它主人把它交到我手上来的,所以喊它还是会跟你后面的。

小区里也有一群小狗,总是喜欢叫,尤其是见到一只陌生的狗还是大狗,更是叫个不停。村长看着他们,理都不想理,实在听的烦了,一声吼,一下子全安静了,小狗一个都不叫了。

得出一个结论,养大狗是别人害怕,养小狗可能就是自己害怕了。跟村长相处久了,真是越来越喜欢它了,虽然我也知道可能我只是喜欢别人家的狗,因为不需要自己来养。

晚上的时候,我也会带村长下来玩,因为那会有夜市也挺热闹的,当然我是不带绳的。不过我感觉我老被村长欺负,总是要扑我身上,我就害怕,然后就追着我跑。

唯一的一次感觉好幸福,是有天晚上村长一直在闹,可能是天天晚上都出去惯了然后到点了还没出去就急了。结果吵的我室友生气了,就说了我们。村长感觉好委屈,我一边安慰它一边带它下楼。

就在楼底下待了好久,然后静静的抱着村长,好有安全感的感觉。村长真的很壮,如果是个人的话那就是肌肉男。重点是还很温顺也很乖,你说什么它似乎都听得懂,我算是被金毛折服了。

村长离开那天,我不在,实在是不舍得分别。然后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很怀念它,不知道它是否还记得我,一直也没时间去看它。

自从与村长相处之后,我就觉得可能我这辈子最喜欢的狗就是金毛了。也纠结过要不要养金毛,如果不是场地的问题,现在在我身边应该就是最最可爱的大金毛了。

如果你养的是大金毛的话,一定一定要好好的善待它哦。要给它舒适的环境,温柔的陪伴以及最好的狗粮。提到狗粮了,当然首选顶制鲜粮啊。

买过顶制鲜粮的朋友都知道,工厂直达极致新鲜那是肯定的,狗粮配方原料多达20种且新鲜可人用,重点是营养看得见,狗狗吃了对毛发对骨骼对皮肤都是有极大的好处的。健康的狗狗才是好狗狗,适合狗狗的狗粮才是好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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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心给你了


男孩爱上了女孩,男孩却因为自己的背景,迟迟不敢与女孩告白自己的心意。女孩的父母在市里有钱有势。

男孩每天趁女孩放学回家的路上偷偷的跟着女孩。时间久了,女孩也发现了男孩每天偷偷的跟着自己,便在教室对着全班同学的面骂男孩。你变态啊,每天跟着我,你有什么企图?女孩愤愤的说。男孩不敢抬头,嘴嘀嘀咕咕的说着。说啊,你干吗每天的跟着我?女孩依旧不爽的说着。男孩低着头小声的说:我我我,我喜欢你。女孩很吃惊,大喊道:你..............便走开了,旁边的同学顿时大笑:哈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哈哈哈,笑死我啦。一边去吧。男孩低着头,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男孩跑到女孩常去的公园里。忽然,看到一个男生牵着女孩的手,女孩不停的笑,很幸福的样子,男孩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孩怎么的开心过,顿时呆了。男孩怕女孩看到自己,猛的跑。男孩跑到了家,眼泪又不自觉的流了出来,这一夜男孩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男孩知道,女孩已经是别人的了。

第二天,男孩看到女孩不停的看着表,铃铃铃。。。。。放学了,女孩快速的收拾好了书包,便赶紧的出去了,男孩慢慢的收拾好了书包,便像失了魂似的走,忽然,男孩看到女孩和那男生在吃冰淇林,男孩的心犹如刀割,便赶紧走开了。男孩每天迟到。一日,男孩看到女孩趴在桌子上,忽然,女孩哭了出来,男孩很想上去安抚女孩,却不敢。但,男孩终于忍不住了,走到女孩身边,轻轻的把女孩搂在怀里,女孩一把把男孩推开,大叫:你想干吗?男孩没有回答,做了一些搞笑的动作,逗女孩开心。女孩知道了男孩的用意,不经意的笑了,男孩很开心,女孩终于笑了。男孩和女孩终于成为了好朋友,男孩很开心很开心。

放学了,男孩送女孩回家,突然冲出几个人,其中一个人的说道:把钱全部拿出来,不拿的话,否则.....男孩身上没钱,女孩把钱拿出来给了他们,害怕的说:钱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可以走了吧?一个猥琐的人淫荡的笑道:小妹妹别急嘛,哥几个无聊着呢,跟哥几个去耍耍吧。便开始靠近女孩,女孩害怕的躲在男孩后面。其中一个,一把把男孩扯到一边去,其他几个拉着女孩,女孩害怕的尖叫。男孩怒了,一把推开那男的,冲到女孩的面前,与那几个流氓厮打在一起,寡不敌众,男孩很快被打倒,几个流氓向女孩走去,男孩艰难的趴起来,又与几个流氓厮打起来,男孩挡着流氓,大喊到:快走啊!快走,别管我,快走啊..................女孩不断的跑,男孩看着女孩跑远了,笑了。几个流氓发火啦,其中一个抽出一把刀,刺向了男孩,男孩依旧挡住流氓,男孩又中一刀。男孩终于无力的倒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女孩跟着几位警察赶到了,立刻把几个流氓抓住了,女孩看到男孩倒在血泊里,立刻冲到男孩身边不停的摇着男孩,撕心裂肺的哭:醒过来啊,不要玩啦,醒醒啊!男孩无力的睁开眼睛,傻傻的笑了,这是女孩第一次为自己哭。我爱你,真的。我很爱你。男孩终于向女孩表白了。我答应你,你要撑下去啊。女孩哭着说。男孩笑了,笑的很灿烂,男孩走了。女孩撕心裂肺的哭着。

希望你们能珍惜自己身边的深爱自己的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发现。

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


女人这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有一个永远爱她疼她的老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你就就用你一辈子的爱去感谢你老婆吧!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还是年轻时,你就是那样的美,至今我都无法忘还是那弯弯的弄里,还是那坎坎的小路,你出现了那时你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透露出纯洁,透露出美丽。那时你有一个樱桃般的嘴唇,镶嵌了两串洁白而灿烂的珍珠,给人以震撼,给人以快乐。再看,那时你那洁白的脸庞,配上了匀称而坚挺的鼻梁,让人享受,让人兴奋。那时就是微风也爱飘起你那乌黑的发髻,撩起你那娥娜的衣裳。让人不得不遐想,让人不都不激动。那时,你的微笑是那样甜蜜,你的为人是那样亲切,你的处事是那样得体。上天竟然将你赐予了我,我真太幸福了。幸福得我不敢表白,幸福得我不敢求爱;我深感与你相比,相貌是这样的丑陋,钱财是这样的匮乏,知识是这样的贫乏你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你竟然说,我图你老实,我图你勤快,我图你上进,我图你爱我,这就够了我真地太激动了,我真地太高兴了,我终于搀着你的手,进入了幸福的殿堂;我终于拥抱着你,进入了快乐的世界我享受尽了人间的快乐和幸福,我享受尽了人世间的甜蜜和美丽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为了孩子的诞生,你忍受了怀孕的艰辛,你忍受了分娩的痛苦。为了孩子的成长,你没日没夜地操劳,你没日没夜地付出。看着孩子长大成人,看着孩子聪明懂事,再想想你对孩子的辛勤扶养,再想想你对孩子的精心培育,我真的感激你,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由于父母与我同住,由于父母已经年迈,由于我的出差,由于我的外出,家庭的重担都让你挑,他们的衣食都让你理,他们的疾病也由你担。你竟然让他们满意,你竟然让他们开心。你不是他们的子女,却胜过他们的子女。我怎么感谢你啊,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由于你的操劳,由于你的奔波,你原来白净的面孔变得黝黑而粗糙;你原来稚嫩的双手变得粗大而红肿;你原来挺拔的身材变得弯曲而单薄;你原来乌黑的发髻变得黑中又带白;你原来健康的身体变得瘦弱又苍老结婚后没给你带来享受,却给你带来辛劳;结婚后没给你带来轻松,却给你带来重担。我真的对不住你啊,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有时由于我的不成熟,有时由于我的不懂事,会竟然说出脏话,会竟然做出粗鲁,但你竟然包容了我,但你竟然容忍了我。你脾气怎么就这么好呢,我真地恨我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真地深深地感激你,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有了你,我真的太幸福了,我真的太快乐了!我说过,你就是我的天使,你就是我的天堂。我说过,你就是我的领导,你就是我的皇帝你说吧!你发令吧!我怎么感激你,怎么感激你!怎么感激你!

亲爱的,这辈子我都做你的天使


对很多人而言,夫妻长相厮守不是难题,但对安徽省六安市的石红莲与王世伍这对夫妻来说却是奇迹。

你是要做我的天使吗?

2004年暮春,刚满20岁的石红莲从安徽巢湖卫校毕业,成为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的一名实习护士。这位生于安徽滁州市全椒县的姑娘,为人热情、心地善良,笑起来更让人如沐春风。很多病人都说,看着红莲甜甜的笑,针扎下去都不觉得痛了。

也许是大家都喜欢她的缘故,一个病人对她的冷淡引起了她的好奇。那是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每次他都是一个人孤独地来,再一个人孤单地走。一天值班时,红莲翻阅了他的病历:王世伍,男,22岁,白血病,安徽六安市新安镇人。红莲心里一沉:才22岁,就得了这种要命的病,他对生命该有多么眷恋啊?他每次都是独来独往,应该没有恋人,可是没恋人难道也没有家人吗?

小伙子再来时,红莲对躺在病床上的他说:我叫你小伍好吗?随你。小伙子回答得很冷淡。红莲看看他的吊瓶,又轻声问:疼吗?要是疼的话,告诉我。小伙子看看她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乖乖地嗯了一声。红莲看小伙子态度有所好转,忙趁热打铁:快吃饭了,你还没有输完液,我给你买盒饭先凑合一下,好吗?小伙子又嗯了一声。首次沟通成功,红莲感到很高兴。

从那以后,到医院看病的小伍脸上有了笑容,有时还会给红莲带一些小礼物:用彩纸折成的千纸鹤,用广告页粘成的花环,用橡皮泥捏成的小动物

后来,小伍开始给红莲送精美的卡片,上面写着:与你的邂逅,是我今生最幸运的事你从仙界翩翩落下,是为了降落到我的身边,做我的天使一张张自制卡片,开始让红莲感到不安这分明是爱的表白啊!她本能地想拒绝,但又于心不忍。

在红莲的呵护下,小伍渐渐开心起来。

2004年仲夏的一天,小伍像往常一样,带着小礼物到了医院。他看到红莲正与医生说话,便调皮地躲在医生办公室门外,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红莲与医生的谈话,却让躲在门外的小伍一下子懵了。他顾不上手里的礼物,便失魂落魄地向医院外狂奔而去。

红莲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时,一个护士告诉她小伍不知道为什么哭着跑了,心急如焚的红莲忙按病历上面的联系方式找到了小伍的哥哥。最终,小伍的二哥在他家后面的一片竹林里找到了正在痛哭的小伍。

原来,两年前,在外地打工的小伍忽然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小伍请假回家,由大哥陪着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是大哥来拿的,他没想到风华正茂的弟弟竟然得了白血病。大哥与医院做了沟通后,回到家开了一个秘密家庭会议。然后,家人统一口径告诉小伍,说他严重贫血,一定要坚持到医院去治疗。家人众口一词,让小伍怀着侥幸的心理相信自己只是患了贫血症。如果不是偷听了红莲与医生关于他病情的谈话,他还不知自己得的竟是血癌。若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患的是血癌,他根本不可能向红莲表达爱意:红莲怎能嫁给一个癌症患者呢?

即将失去生命与爱情的双重打击,让小伍万念俱灰,他开始拒绝接受任何治疗。

20岁的红莲平生第一次失眠了。小伍的体贴入微和别出心裁,总是将自己的心熨得格外温暖。难道,自己对小伍的同情已经升华为爱情?思前想后,最终红莲发现,自己的同情还是多于爱情。可面对小伍洋溢着青春的生命,她又如何忍心置之不理?经过一整夜的前思后想,善良的红莲决定以爱情的名义拯救小伍。

第二天一早,红莲独自去了位于六安市郊的新安镇,她用尽自己所学给小伍细细讲解了白血病的知识,让他知道只要治疗方法得当,白血病治愈的希望是非常大的。

小伍又回到了医院,但他又恢复了以前的冷淡与沉默。红莲值班时给他输液,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红莲下班后与他聊天,他也多半闷头不答。最终,红莲受不了这种折磨,决定找小伍问个清楚。一天下班后,她将小伍约到医院附近的滨河公园见面。见面后,红莲委屈地问小伍: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漠?得了病就有权利拒绝生命中的精彩吗?面对心爱的姑娘,小伍故作平静地说:我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人,你没必要把精力浪费在我身上。

长久积聚在心中的依恋与不舍此刻喷涌而出,红莲宣誓一样承诺:我要用一辈子的真情留住你!红莲的表白,让小伍忍不住放声大哭,哭泣中,他的头慢慢地靠在了红莲的肩膀上

小伍的父母都是农民,两个哥哥也都在外打工,一家人都挣扎在贫困线上,根本没有钱给他做骨髓移植手术。为此,医院专门为小伍设计了一套治疗方案:3年化疗,两年缓解。作为护士,红莲明白,3年化疗的效果肯定不会太明显,但经济的窘迫让他们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

为了帮小伍筹集医疗费,也为了腾出更多时间照顾小伍,红莲决定辞去医院薪水微薄的工作,外出打工,赚钱为小伍治病。

2006年3月,红莲与小伍回新安镇举行了简单的结婚仪式。红莲没有告诉滁州的父母她结婚的消息,他们虽然是普通工人,但肯定也不忍心让从小视若珍宝的女儿嫁给一个白血病人。

为数不多的亲人,几杯粗茶,几声真挚的祝福,红莲和小伍就算结婚了。面对泪流满面、歉意十足的小伍父母及两个哥哥,红莲说:你们不用觉得过意不去,我和小伍真心相爱,我是自愿嫁到你们家的。没有娘家人来,是因为我不想让他们知道小伍的病情,以防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会陪小伍一直走下去

那天夜里,面对娇俏可人的红莲,小伍问:你来到我的生命里,就是要做拯救我的天使吗?红莲不说话,只把含泪的热吻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唇上。

为爱孕育一个共同的生命

结婚后,为了就近照顾小伍,红莲开始在新安镇附近打零工。这个20岁出头的姑娘,就这样陷进了从未想过的艰难日子。当一起毕业的姐妹穿着漂亮衣服逛街时,她正拼命地干活儿;当同龄的女孩儿花前月下时,她正在医院陪丈夫做化疗。

周围的亲朋好友渐渐撒开了手都不富裕,谁也没那么多钱填这个无底洞啊。红莲突然很害怕,怕丈夫有一天再也没有力气抓自己的手,怕丈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闭上了年轻的双眼。那个时候,她多么想躲在妈妈的怀里痛哭一场呀。好多次,她拨通了父母的电话,想说说心里的苦闷,但听着那边亲切的问候,她只是用故作轻松的口气说:爸,妈,我在六安挺好的,还找了一个男朋友呢,他对我可好了。听说女儿有了男友,父母一个劲儿让她带男孩儿回家看看。红莲只能推说工作忙,不好请假。

挂了电话,红莲泪如雨下,在人生最艰难的时候,这个看似坚强其实非常柔弱的女孩儿,多想找一个有力的肩膀靠一靠啊。但是,看着丈夫做了化疗之后虚弱地沉睡,她想,不放弃他的,只有自己了。

2006年10月,在红莲的精心照顾下,小伍的病情得到了缓解。身上刚刚有力气,他就嚷着要出去打工赚钱。夫妻俩随小伍的大哥到了苏州,红莲在一家医院做护工,小伍在工地看大门。能够自己赚钱后,小伍的心情格外好。看着丈夫情绪好转,红莲也开心起来。一天晚上,两人依偎在一起时,红莲说:小伍,我们生个孩子吧。小伍沉默了:他何尝不想与心爱的女人孕育一个共同的生命,但他可以吗?红莲有他一个白血病亲人已经够苦的了,如果再生一个白血病宝宝,她这一生还有奔头吗?红莲懂得丈夫的心,她紧紧握着他的手说:并不是所有的白血病都会遗传,只要措施得当,我们的宝宝会非常健康。

2008年初的一天,红莲从医院买了一张早孕试纸,检验结果表明她已经怀孕。看着试纸上那两条预示着生命得到延续的红杠杠,她激动地说:我们有宝宝了!欣喜若狂的小伍抱着爱妻喜极而泣

红莲怀孕后,一边拖着日渐笨重的身体工作,一边照顾仍坚持治疗的丈夫。小伍看她这么辛苦,心里很难受:怀孕的女人最需要照顾,自己非但不能照顾她,还需要她来照顾自己,让她承受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迫。自从和小伍相恋,以前每年最少回家四五趟的红莲,就只在春节期间才回去一趟。就回家这一次,还因惦记小伍,待两天就找各种理由匆匆回来。

2008年10月,红莲生下一个健康可爱的男孩儿。经历了生育之痛的红莲想到母亲辛辛苦苦生下自己,现在自己都当妈妈了,却无法告知母亲,禁不住泪如雨下。小伍知道红莲想妈妈了,便帮着她拨通了滁州的号码。听见母亲的声音,红莲正欲说话,怀中的孩子仿佛知道电话那头是自己的外婆,便咿咿呀呀地用哭声打招呼。母亲敏感地嗅到了什么,她震惊地问:莲儿,谁家的孩子在哭?就这一句,让红莲痛哭失声:妈妈,我与小伍已结婚3年,我们刚刚有了孩子,没告诉你这些事,是我不孝

红莲仍没告诉母亲小伍是一个癌症患者的事实。听到女儿已结婚生子,父母亲当即决定要来六安看女儿。红莲忙说自己已不在六安,并坚决不肯告诉父母自己的地址。父母无奈地说:那你们总得回来办一个仪式吧,也好给老家的亲朋好友一个交代。红莲流泪答应父母待春节前夕就回去补办婚礼。

2008年年底,红莲回到家乡。父母看着最疼爱的女儿竟已为人妻、为人母,再看着瘦削苍白的女婿,眼中有无限痛惜与无奈。但善良的老两口却什么都没有问,只是热热闹闹地张罗了8桌酒席,给女儿补办了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

盛满爱的药方

2009年春节后不久,小伍的头突然开始剧烈地痛起来,并伴随着持续性发烧、恶心呕吐等症状。检查后,一直埋在红莲心底的担忧不幸被医生证实:小伍的白血病又复发了!从此,小伍只能躺在床上,连坐起来吃饭都很困难。直到2009年7月,小伍的病情才有些好转。于是,红莲又将小伍带回新安家中静养。

一天夜里,孩子与丈夫都睡了,劳累了一天的红莲睡不着,走出房间坐在了自家的门槛上,一抬头,便望到星星点点的天空。那些星星,让红莲想起少女时代的很多梦想,也让她暗自神伤:如果没有当年医院里的同情心大发,现在她也许仍是医院里那个人见人爱的美丽天使,然后,嫁给一个健康而帅气的男人,夫唱妇随。平时匆匆赶往医院或打工地点时,偶尔在街上遇到牵着手逛街的幸福一家,她也曾后悔过。但一想到化疗病房中的日久生情、生命垂危时的誓死相留,她就不忍离去,而且也不舍得让他离去。

可是,光靠这种信念和那些微薄收入,又怎么能挽留住他?那个深夜,红莲想了很久。突然,她灵光一闪:我不是护士吗?为什么不利用自己所学,用中医这种相对廉价且有效的方式试着为丈夫治病呢?

红莲开始细细翻阅以前学过的课本,又从图书馆、老师和医生那里借来书籍,以寻找对白血病患者进行化疗时的中药配合与食补良方。买不起昂贵药材,红莲就专找一些食材或药材常见的方子来试;找不到蛤粉、槐米末和乌贼,她就用鲜茅根、黑山槌粉熬药;吃不起甲鱼、鹿肉,她就买来大蒜、蘑菇、雪里蕻、野荠菜、野苜蓿、黑木耳等家常菜来调理;住不起医院了,红莲就自己在家给小伍输液。记不清有多久没给父母寄过一分钱了,记不起有多久没买过一件新衣了但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小伍的病情好转,一切,都可以弥补。

在红莲的精心照顾下,从2002年到20XX年,得了白血病的小伍坚韧地走过了一年又一年。

现在的小伍,心里很坦然,他曾经对生命有过不公的怨叹,但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努力活下去!今生上苍赐予自己这样一个妻子,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冬天过去了,春天正以绚丽的色彩向世人诠释生活是多么美好。在灿烂的春光里,红莲和小伍都坚信,他们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毅力定能感动上苍,让他们今生都能够携手前行,走过生命中的每一个春夏秋冬

三毛治愈了我的孤独


小时候,我是一个孤独自卑的女孩,直到我遇见三毛和她的文字。

我是我们家的第三个女孩,而且是长得最不好看的一个。奶奶希望我是个男孩,所以,她不喜欢我。后来,又有了弟弟,我自然成为可有可无的存在。那时候,父母要赚钱养家,所以,更多的时间,是奶奶在带我们。姐姐和弟弟会跟奶奶要零花钱买零食,但是,我从来都不敢跟奶奶提任何要求。我站在距离之外,远远地看着他们在笑,在闹。

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卖部,是一个老爷爷开的,店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我很想把它们都尝一遍,但是我没钱。我常常一个人在小卖部外面徘徊,看别人买东西,看老爷爷又进了什么新款的零食。也许老爷爷知道我的心思,因为有几次,他要把零碎的饼干和糖给我。但是我没要,我跑开了,为自己被看穿了心思而感到不好意思。

我没有从店里买来的玩具。但是,我会在沙堆上盖房子,会摘来野花野草玩过家家,假装自己是个大厨师,我还会爬树。如果那个时候可以看书,我想,我不会孤独。但是,我不认得字,因为,没有人教过我识字,而且,我也没有图书。

在我6岁的时候,二姐在上一年级。二姐开始上学,是由大姐的辍学换来的,家里无法同时供那么多小孩上学。我很想上学,但是,我不敢跟父母提要求。我悄悄地跟着二姐去学校,我趴在教室外面的窗台上,看他们上课。后来,老师把我赶走了,因为我影响了她的学生集中精力听课。于是,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晃荡,小小的我,觉得学校很大,很美好。

后来,我上学了,成绩很好,老师也很喜欢我。我在家里丢失的自信,在学校里慢慢地找回来了。但是,内心深处的孤独感,却不曾离开过,我也不曾与他人提起。而我那时候也不知道,在40多年前的时空里,有一个女孩和我同样孤独,甚至比我更孤独,那个女孩就是三毛。

但是三毛和我相反,因为性格孤僻,她不喜欢待在学校里。而且,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了很多书,学校老师教授的知识,她并不感兴趣,也满足不了她。老师也不喜欢她这种特立独行的学生。所以,她常常逃学去墓地看书,那里有人群里所没有的安宁。这个画面,一直鲜活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一个小女孩,一个人,在墓地里,看书;没有其他人,只有墓碑相伴;没有其他声音,只有翻动书页的声音和偶尔的鸟叫声。

小时候的三毛,最喜欢的地方,除了墓地,还有垃圾堆。她喜欢在那些被遗弃的物品里,找出她觉得有意思,或特别,或有故事的东西,然后带回家。她的房间里,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它们曾经是别人丢弃的垃圾,却成为她爱不释手,珍藏的宝贝。她有一个梦想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拾荒人眼底下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

当我第一次在文字里遇见这个奇特的小女孩,就仿佛遇见了另一个时空的知己。就像歌里唱的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而我即便没见过她,却从此对她念念不忘,梦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她见上一面。而后来我才知道,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见面,因为她去另一个世界找她的荷西了。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了解她的世界,于是借来她写的所有书,透过她的文字,站在另一个时空,看着她传奇般的一生,感受她的喜怒哀乐,幸福与疼痛,快乐与孤单。而我的人生观和爱情观,也不知不觉地被她所影响。

因为不喜欢学校,她初中二年级就辍学了。好在,父母都是文化人,并没有因为她不去上学,就放弃对她的栽培。他们不会强迫她做不喜欢的事情,也会引导她成为一个健康美好的孩子。为了让她内心开朗,父亲请了名师来家里教她学国画。民主有爱的家庭教育,使三毛成长为她自己想要的样子。后来,她在文化大学的哲学系当旁听生,再后来,她又自己一个人远赴西班牙留学。在西班牙留学的日子里,她认识了后来的丈夫,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男人,荷西。

相识的时候,三毛在读大三,24岁,荷西在读高三,16岁。荷西对三毛说,你可以等我六年,然后我们结婚吗?四年大学,两年服兵役。三毛只把他当弟弟一样的存在。后来,三毛回到台湾,有了未婚夫,就在婚前,未婚夫突发心脏病,走了。三毛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再一次只身远赴西班牙。

有一天,有一个友人把三毛带到一个屋子里,那个屋子的墙上,贴了三毛各个时期的照片,三毛难以置信,正看着照片出神,就被人抱了起来,转了几圈。那个人,就是六年前说要娶她的荷西。这就是他们再次见面的场景。

荷西说,我们结婚吧。三毛说,我的心已经碎了。荷西说,心碎了可以用胶水粘起来,把我的心和你的交换。

三毛想去撒哈拉沙漠住个一年半载,那是她从小就有的心愿。这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但在荷西看来却是理所当然。他放弃了自己的计划,一声不响地申请了一个在撒哈拉沙漠的工作,在非洲等待三毛的到来。后来,三毛也去了撒哈拉,原本一个人的计划,因为有了荷西的陪伴,而变得更加幸福而美妙。荷西上班的地方,离三毛住的地方,来回将近一百公里,但是,荷西每天都会穿越风沙去看她。

这是我听过的最浪漫的爱情故事,没有之一。经历千难万阻,走过千山万水,只为了和你在一起。在撒哈拉结婚的时候,荷西一无所有,简陋的家具都是自己做的,结婚礼物是在沙漠里找了一天的骆驼头骨,而这份礼物,三毛喜欢得不得了。当证婚人问三毛愿不愿意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点头说好。就这样,三毛成了荷西的妻子。

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不去设想遥远的未来,只为朝夕相伴。所以,每当荷西需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三毛会托运行李,在他附近安家,每天做好吃的东西去他工作的地方看他。他负责赚钱养家,她一边旅行,摄影,体验当地生活,一边写文章。他们不在意没有存款,不在意生活条件的恶劣,不在意舟车劳累,只要有你在,日子就像诗一样美好。因为爱情。

三毛与荷西,让我认识了爱情的模样。直到现在,我依然相信爱情。

在那些日子里,三毛写了很多文字,和我们分享她的生活。她的文字,简单,真实,而温暖,就像她一样。读她的文字,就像在听一个好朋友淡淡地在讲她的故事,以及别人的故事。她从来不会给人讲道理,但我却总能从她朴素的文字里,感受到她独特的人格魅力。这也影响了我的文字风格,喜欢用最简单的文字记录最简单的生活。

就这样幸福地过了六年。有一天,荷西在工作中潜水意外身亡。荷西走了,也把三毛的爱情带走了。三毛哭干了眼泪。当她在墓地里,在荷西的墓碑上刻上他的名字的时候,她已经流不出眼泪了。日日夜夜地,一个人呆坐在荷西的坟前,陪在荷西身边,仿佛他不曾离去,而他却再也不会回来。我也哭得稀里哗啦的。直到现在,当我写下这些文字,依然忍不住掉眼泪。

后来,三毛结束了流浪异国的生活,回到台湾定居,在大学里执教,在全国各地演讲。她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和各个阶层的人都能做朋友。她已经失去了另一半的翅膀,但是为了让父母心安,她选择做一只暂时的不死鸟。在别人看来,她的生活健康而正常,只有她知道,她对荷西的思念,就像撒哈拉沙漠那样,无边无际,在一个人的时候,把她包围。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滴水,于是形成了太平洋。

十二年后,三毛用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对她来说,死亡的世界,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因为,那里有她的荷西。荷西在她的生命里出现了十二年,然后突然消失了。在荷西消失了十二年之后,她决定用丝袜做桥梁,走上追随荷西的道路。

她的离去,我感到很可惜,也很痛心。因为,她是一个真诚美好的人,认真而真实的过着生活的每一天,我希望她幸福,希望她长寿,希望有一天可以和她见上一面。但是,她不幸福,所以,我理解她的选择,也祝福她找回归宿。

即便她离开了,但是她真诚待人,真实生活,坚持自我的态度,依然深刻地影响着我。我唯一锲而不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的心怀意念,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

如果有机会,有一天,我想去撒哈拉沙漠走一走,去看看,三毛与荷西生活过的地方。

姨娘这辈子


姨娘是家乡对姨妈的一种地方称呼,写点姨娘文字未免心情伤感,她活在纷杂世间,也活在另外一种安静里。姨娘(大双)有个孪生妹子,称为小双,在19岁时不慎落水生亡。外婆家是靠近长江大渡口附近的晏塘小乡,以前水患年年不断,小双的死对于外婆与我家都是很大的打击,未上大学以前,每逢清明节,母亲都叮嘱我们专门画个圈烧点纸钱,以表对小姨的怀恋。

大姨是个耳聋,不是天生的,七岁的时候不慎跌落水中,救起来已经没有呼吸,以为命绝,外婆将其一夜露天放置,天晓时分,阳气复得,奇迹般活过来,终因耳道水浸受损,再无法听见面前的喊声了。长江的水养育了外婆一家,也让外婆背负一辈子水祸的痛楚,包括母亲在世的时候也经常哀叹孪生妹子的命运。

聋子姨娘的语言还是有几个清晰的字语:姐姐、平忠(我大哥)、桂枝(我二姐)吃、哭、坐。这些都是凭借七岁前的记忆留存到现在。龙年初二我们兄弟姐妹驱车前往殷家汇探望,姨娘与大哥、姐姐熟悉的很,他们经常来这里走动,而我已经13年未见了她了,刹那间我仿佛看见了外婆的身影,真的太像外婆了。姨一如既往的客气,几分钟不到茶叶蛋和甜酒就端上来了,不多的字句:不吃,哭!(意思是你们不吃,我会难过得哭)。我们都知道姨的心思,都争先恐后的吃起来,我一口气就咽下三个茶叶蛋,胃有些胀气,但看姨很高兴,我们也都幸福着。

姨原先住的老屋非常破落,是在池州殷家汇肖戈滩,经常水灾。最近几年新农村惠及政策,这个经常水患的村庄都搬到殷家汇附近,建立成排的小洋楼,姨家也在之列,但唯有姨家房子还是没有装饰打理,裸露的红砖块墙体那么突兀和萧瑟,一楼室内依然是几十年前结婚的旧座椅。姨和姨夫养了一对儿女,姨夫与其儿子都很实诚,两人不是挣钱好手,勉强的维持家用,田间劳作为主,也盖起了样式不错的小洋楼实属不易。据姐姐说姨的女儿外出务工,受到刺激,常年精神病态。这些姨永远不会知道,她在无声的世界里每天坚守着一个家庭主妇的辛苦劳作,看着自己的儿女长大,但无法同儿女言语推心置腹的交流,无声无息。姨如今老了,表情里呈现出木讷。

记得以前姨来我家还是有许多笑容的,那时候我母亲健在,姐妹俩因为血缘相亲、一衣带水,经常指手画脚快活的沟通,畅快的很。而且姨有做一手千层底布鞋的好手艺,那是当时农村妇女心灵手巧的重要体现,我们兄妹估计都穿过。姨家在靠近长江边上平原区盛产玉米,每当成熟的季节,总会有姨夫背着很多玉米棒来我家,对我们来说,那简直是一种雀跃,我们全家都被姨家玉米深深地烙印着。要知道我们涓桥丘陵山区是不种玉米的,在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玉米虽不是主食,但在饥荒和贫穷的时期,每一粒玉米都承载着一段甜美的记忆。

姨还算是有福的人,虽然一辈子贫穷着,但她无语的精神世界里也许就没有任何奢求,简单的不过再简单,朴实的不过再朴实,唯求平安和温饱,日子过得真实而安宁,与物欲横流社会中人的欲望比,姨的内心透彻如礼佛的虔诚,欲望最小,痛苦也最小。姨添了一对孙辈男女,孙女已经上高中了,学习还算不错,孙子上小学,也很神气,这是姨家的希望火苗。

姨这辈子估计也就照相两次,一次是身份证照片,还有就是我这次的拍摄了,她很高兴,特意换了套不错的外衣,但表情如此的拘谨,也许太在乎照相了,也许她安静耳聋的内心里始终渴求袒露朴实美的自己。 记此小文算是铭记那过去时光,如逝去很久的外婆、母亲有在天之灵,算是寄予一丝安慰,聋子姨娘我们一直惦记你!

吉祥草(吴祥忠) 于南京

这辈子,唯独有他


这是一个在河北张家口的每个小村庄里的一个故事,算不上什么轰轰烈烈,也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他们走到了一起,卟,不是自由恋爱,而是一种叫做换情的说法,把他们帮到了一起,他们没有很多的钱,也不会谈什么爱恋,他们只是过着一种本能的生活,明天干活,晚上休息。

不久,他们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但他们穷的连一件给孩子穿的衣服也没有,没有办法,离他们住的不远处,有一座破庙,里面有一座佛像,佛像的衣服成了那个小女孩的衣服,他们夫妻拜了又拜,他们怕得罪了神像,不久,他们的孩子却不幸去世了。

那一年,他打算去挖煤矿,他想也许这样可以养家糊口,她在门外送他,让他早点回来!

他一走,走了两年,这两年中,发生了好多,有那么一次,他在地下挖煤,不知为什么煤矿忽然开始倒塌,已经慢过了他的脖子,他始终没有放弃生存,最后,很幸运,他被获救了,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多次,当他却没有放弃。

两年后,他回来了,她觉得他瘦了,也黑了。他觉得她苍老了。后来他们的日子也总算好点了,他们有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很和睦。

50岁时,他坐在凳子上抽烟,他在家里做饭,他的烟掉了,弯腰去捡,就在这一刹那,他倒下了,儿女们都慌了,赶紧送去了医院,诊断说是轻微脑血栓,他说没事,出院吧,输液后,不管家人再怎么反对,他还是出了院,不久,又病倒了,这次,老血栓加半生不随。他还是出了院,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他的儿女们到处寻医,也没能治好。不知道他上半辈子为什么那么辛苦的打拼,换来的不应该是幸福的过完吗?为什么换来的却是这个结果。所有的人也没有想到。

一晃眼,十年了,他身边得这种病的人,早都去世了,唯独他,还没有,还有,她照顾了一十年,无微不至,每天的重蹈旧辙,每天都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有多好幸苦,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太多了,太多的辛酸。

他们没有彼此说过一句我爱你,但他们做了比更爱自己的事,他们也许不懂什么是浪漫,但他们却做了这人世间最浪漫的是持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并没有想要感动到多少人,但我只想让你们明白,人这一生真的不容易啊,好好对自己,也好好对别人。一定永远都不要抛弃他,能陪你走完这辈子的,唯独有他!

我们一起祝福这对老夫妇吧,希望他们可以健康长寿!

我可能要失去你了,因为我长大了


原来我们都是一路走一路丢,你把它称为天意题记

这时间毫无打算,只要你松懈一刻,就有可能夺走你的一切,也许当初我不是最适合听你唠叨的那个人,可现在我是最适合跟你说再见的人。

每个人都曾有过懵懂时结交下的未知好友,我们不曾相见,但是却相聊甚欢,那个时候不懂言语中的暗示,不懂表情中的点拨,也从未想过未来会如何,渐渐地,那个人就消失在你的世界中。

我们没什么聊的,哪怕当初聊的很好又如何,只是一个人记得而另一个人忘了,忘记的人依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用害怕和担心,不用缅怀和着急,顺着这天意不断的生活下去,而还记得的那个人把这一切放在心里无法触碰到的位置,到达某一天孤寂和怀疑到来的时候,重新拾起,跟当初的那个对你依旧没有印象,却还不失礼貌跟你谈话的那个人,来一次今世从未相见,却坦然擦肩而过的方式。

这种方式,我称呼为时光弥补,哪怕时光可以停止或倒流,我有很多人都来不及说再见,还有很多事都来不及说抱歉,若干年的某一天,想起便是痛苦,无法坦然走出从前各种人或事的结局,因为结局本来不应该是那个样子。

可是这时光,终将给你留下的就是这遗憾,你感叹和幽怨,怎么也无法找到从前的感觉,可以很纯洁很天真的对对方说,我可能要失去你了,因为我长大了。

然而人生中最痛苦的,也许就是一路长大,一路失去,然后猛然间拾起,却根本不是从前的模样,无论你再如何提起,对方也依然是再也记不起关于你的任何消息,果然,记起比失去更难过,失去可能会较悲伤,再记起,比悲伤更难过。

如果时间还能有所回转,那么当初那一刻,我总会不舍的继续与你纠缠,直到这时间懒懒散散,将我们刻意走散,直到各自长大,不再与对方心声牵绊。

初恋,可能我没有那么喜欢你


我拖着行李箱在机场一路小跑,还有五分钟就要关闭检票口了。跑得气喘吁吁,终于在飞机舱门关上的最后一刻,登上了这班飞往巴黎的飞机。舱内的灯光变暗,系紧...

我拖着行李箱在机场一路小跑,还有五分钟就要关闭检票口了。

跑得气喘吁吁,终于在飞机舱门关上的最后一刻,登上了这班飞往巴黎的飞机。舱内的灯光变暗,系紧安全带的指示灯亮起,飞机开始滑行。

北京到巴黎,十一个小时的航程,这大段的时间空白,不知道要怎么填补才好。

李迅说要见我一面,她说这对她而言非常重要。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她总是反反复复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她对见我一面充满了令人惊异的渴望,这渴望曾让年轻的我欣喜不已。但是,经历过太多次悲伤且充满戏剧性的重逢之后,我学会了不再对见她一面抱有任何美好的幻想。

这是最后一次了,我漂洋过海地去见她,是为了告别。

我们的故事就此结束,了无牵挂。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会再有任何纠葛。

1

飞机冲入平流层,进入平稳飞行的状态。大多数人已经睡去,机舱里除了均匀的呼吸声之外,一片静谧。

我开始在脑海里想象李迅的样子。本以为回忆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却发现着实需要费些力气,原来记忆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消退。

那是一个冬日的傍晚,我坐在出租车里,落日的余晖苟延残喘地照亮了司机手上那副微微泛黄的白色手套,带着杂音的电台里,正播放着张国荣的粤语歌曲。司机用浓重的天津口音跟着哼唱,露出了和手套一样白里透黄的牙齿。我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致,就像那个季节的天气一样,开了车窗冷、关了车窗闷,怎么样都感觉不自在。

下车时,阳光只剩下一条细线。在黄昏和黑夜的缝隙里,眼睛左右为难,既对光亮恋恋不舍,又还没有适应即将到来的黑暗,一切都笼罩在朦胧之中。还好那些艳俗且笔画不全的霓虹灯很快就亮了起来,每个人都依据指引寻找落脚之地,我也一头扎进了人头攒动中。

超大的酒店包间里,所有亲戚都齐聚一堂,胡吃海喝。

正当某个亲戚唾沫横飞地讲述他儿子如何优秀时,突然有人唱起了张国荣的《侧面》,正是我在出租车上听到的那首歌。在这样合家欢的场合,唱这么劲爆的歌曲,简直太大逆不道了,这让我十分讶异。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陌生的背影,穿着黄色毛衣,皮裙配短靴。她头顶扁平,一看就是长时间戴帽子压的,一边一个毛糙糙的小辫子,懒洋洋地搭在那看起来有点儿过于宽厚的肩膀上。着装如此土气,头发又不修边幅,还唱着这样劲爆的歌曲,这激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随口问了一句,这谁啊?旁边的亲戚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得。

她就站在那里唱着,越唱越投入。画面中张国荣妖娆地扭动着身体,当唱到“看着我吧,对住我吧,透视我吧,可感到惊讶……”,一个年近九十的老爷子突然站起来,指着巨大的背投电视说了一句什么,狂笑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然后一头栽倒在满桌的饭菜里。

周围的人一片忙乱,但歌声并没有停止,女孩还在投入地唱着,直到有人哭号着让服务员关掉了音响,她的两条小辫子才甩了一下,回过头来,讶异地看着乱哄哄的人群。突然被切歌,她似乎不太高兴,皱起眉头,一双迷离的大眼睛带着疑惑和不解。她的双眼皮很深,看起来有点儿慵懒和疲惫。

她就像一个葬礼主持人一样,手里拿着麦克风,看着下面的亲属哭闹着、慌乱着,不带丝毫怜悯。只是看着,似乎这一切不过是司空见惯的场景罢了。

老爷子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之中一命呜呼,张国荣的《侧面》成了他的送别歌曲。医院里,一大家子人哭成一团。

我到医院的小花园里透气,这种生离死别的场景让人不知所措。我点燃一支烟,不太熟练地吐了个烟圈。过了一会儿,那个唱死人的姑娘走到我旁边,熟练地拿走了我手上的香烟,狠狠吸了一口。她坐下来,把烟递还给我,指了指我无名指上的一颗痣说:“我手上也有一颗。算命的说有这种痣的人天生不甘寂寞。一辈子都会为情所困。”

她张开手给我看,月光照在她的指甲上,她的指甲扁扁的,并不好看,那颗痣果然和我长在一样的地方。

“那还有救吗?”我问。

“这是绝症,要么孤独终老,要么在情海中浮沉,看你怎么选了。”

“有没有两种都不选的办法?”我皱着眉头问她。

“这可难了,反正都是死,”她一脸严肃地回答,“充其量只能死得慢一点儿。”

医院里传出各种嘈杂的声响,有人来了,有人走了,有人在痛苦地呻吟,有人在声嘶力竭地哭号,真是一个让人怎么都高兴不起来的地方。

沉默了好一阵子,她轻轻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这一句话,不知是为了看穿我的命运,还是为了那要人命的劲歌热舞。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沉默不语。

她叫李迅,我们是没有任何血缘的远房亲戚。

2

全世界的机场几乎都是一个样子,除了满眼的法文广告和标识,戴高乐机场和北京首都机场实在没有多大差别。等候出租车的人群焦躁不安,等待着被分派到巴黎的各个角落,去做一些自认为重要的凡人琐事。

我在队伍里,呼吸着巴黎的空气,感受不到有什么特别。天气阴沉,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中残留有那么一小块儿蓝,法国人管这叫“云隙中的一角蓝天”。法国佬就是喜欢把平淡无奇的事情描绘得很浪漫。

我把手插进口袋中。2014 年 12 月 17 日,巴黎的天空飘起了雪。

坐在出租车里,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在巴黎的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游荡,就像《午夜巴黎》的男主角那样,无意间偶遇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布努埃尔、毕加索、斯坦因、达利,在花神咖啡馆写写文章,在左岸的咖啡馆里聊聊电影。

此刻,我身在此处,却丢了兴致,只因第一次来就是为了告别。

司机把我送到了巴黎近郊的一所医院。虽然地点比较偏僻,却是一家现代化的医院,与周围的风景有点儿格格不入。医院旁边是大片的树林,树林深处依稀能看到几座城堡。雪已经把地面完全覆盖了,道路两边的梧桐树也沾满了积雪。周围安静极了,雪地上只留下了我一个人的脚印。我停下脚步,回头张望,远处一对情侣在雪中散步,他们手挽着手,一直朝前走,仿佛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这雪和雪中的风景都是为他们俩量身打造的。

3

那年冬天,直到过完元宵节,北京才下了第一场雪。李迅邀我参加她们单位组织的元宵节团拜活动。反正我也无所事事,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赶到约好的地点,李迅已经等在那里了。她戴着一个俏皮的毛线帽子,两条毛糙糙的小辫子变成了披散着的齐肩长发。脸上画着淡妆,零下十摄氏度的天气,她的脸冻得微红。看见我那一刻,她微微一笑,那笑好像说,你终于来了,我已经等你好久了。她轻快地走到我身边,很自然地挽起了我的手臂,没有一点儿陌生的感觉。她的自然亲切让人十分舒适,仿佛不用费心思考就能立刻找到契合的节奏。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让人心情愉悦,让人不自觉地想和她亲近,哪怕只是听她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也会觉得是甜言蜜语。

那天的活动实在是无聊透顶,但李迅却热情高涨。她对那些蹩脚的灯谜十分专注,可惜我们对此都不太在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只得到了一盒冷烟火。很快,灯谜就猜完了,大爷大妈兴致勃勃地冲进礼堂占座,准备欣赏接下来的文艺表演。我兴味索然,李迅似乎也没什么兴趣,我们默契地离开了人声鼎沸的活动现场。

雪依然在下,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白色,好看的、难看的、肮脏的、花哨的、不堪入目的,都被雪包装成了同一个样子。整个世界变得不真实起来。

我和李迅牵着手,在这白色的世界里慢慢走着。街道识趣地不再吵闹,一切能够发声的东西瞬间消失了。马路上不见汽车往来,视线之内没有路人,在反射着白雪光芒的光亮里,只有我和李迅,以及脚下不知通往何处的、纯白色的、被雪覆盖着的、没有任何人走过的路。

我很想告诉她,这是我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可我并没有说,只是和她安静地走着。

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的开始,但世界突然变得如此美好,我想这应该就是爱情。

白天看起来脏兮兮的小公园,那天晚上灯火通明。本已锈迹斑斑的旋转木马、摩天轮,在白雪中获得了新生。这场景似乎为我和李迅准备了好久,如同世界末日的狂欢一般华丽炫目。

我和李迅并肩站在旋转木马前,我看着那绚烂的灯光下的她的脸,如果这一刻就是我的世界末日,我想我一下子明白了什么叫死而无憾。

我看着她说:“不想坐一下吗?”

她坚定地摇了摇头,不想走进那绚烂的灯光之中。她只是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与美好保持一步的距离,似乎这一切并不是她想要的。

我们眼神交会,她靠过来亲吻了我的脸颊,那一秒钟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全世界变成了真空,我在那个真空里幸福地死去。等我再次呼吸,却发现自己成了将要尸变的僵尸,失去了意识,僵硬地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我送她回家,在她家楼下的小花园里,我点燃了那盒冷烟火。她把烟火拿在手里,出神地望着,就像是用默哀的方式与灿烂的烟火诀别。

最后一丝光亮熄灭,整个世界一下陷入到黑暗之中。乌云遮盖了月光,似乎有人关掉了开关,冷漠和黑暗一起袭来。

李迅不再看我,背对着我说:“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情?”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别说一件,两件也可以。”

她一字一句地说:“请你千万不要忘记我。”

还没等我回答,她就走开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雪中眺望她的背影。

当她消失在我视线的那一刻,世界又变回了本来的样子。街道上人潮涌动、汽车狂躁地尖叫、白雪被踩成了烂泥,一切伪装都不见了。我想这就是没有她的世界吧,没有半点儿虚幻的、最真实的世界。

虽然这世界如此丑陋,却是活生生的,直到有一天我懂得了和它好好相处,才终于明白爱情真的没有那么了不起。它不会让这个世界变好,只是会暂时麻痹你的神经,让你以为自己处于美好之中。但一切最终都会毁灭,无论是爱情,亦或是这个世界。

4

那天过后,李迅便再没有任何音信。我像每个历经初恋的少年一般,等待着那个虚幻的美好世界再次敞开大门,可惜只有无尽的虚空。

她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吃饭、睡觉、写字、工作,脑海里都是她的影子,而她只是存在于传呼机里的一串号码,摆在那里,却无法给你任何回应。

如果她是用这种方法来测试我是否会思念她,她成功了。

如果她再次打来电话,我应该告诉她,我想念她,想得快死掉了,这样她或许会爱上我,但我没有。由于缺少一个戏剧性的动因,我和她无法合拍,注定无法走到一起。

我实在是一个拙劣的演员,在李迅自导自演的这出戏里,我根本演不出她所追求的浪漫和戏剧性。

让我跌入无尽的思念,算是对我无趣的惩罚,那么燃起我的嫉妒之心便是另一种变本加厉的报复了。这样的戏码,李迅十分在行,只可惜她看错了我,我不是演员,只是观众。

再次见面,吵闹的 KTV 包间里,李迅刻意冷落我,而与另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男孩打得火热,那亲切的表情如同第一次和我约会时一模一样。她熟练地挽着他的手臂,而我只是在一边默默地看着。我忽然发现,那令人感到亲切和愉悦的魅力,她可以运用自如,熟练地对任何人施展,我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

这一切让我幻灭,音乐吵得刺耳,我一分钟都不愿意再煎熬下去,于是带着那么点儿可怜的自尊心逃离了那个地方。

也许她要的戏剧性,是我冲过去抽她一个耳光,而我却只是带着一个冷漠的表情转身就走。

这让两个人都很崩溃。

她要的是一出韩剧,在剧里她会得上绝症,而我必须对她不离不弃。她会想出无数赶走我的理由,而我都会坚定地陪在她身边不离不弃。我们爱到死去活来、轰轰烈烈,她死后我要把这爱情写成小说、拍成电影,让无数人痛哭流涕。

这实在叫人为难,我能给她的不过是一部让人昏昏欲睡的纪录片而已,讲述着平淡的生活,平淡的爱情。

KTV 大门口,她拉住我,满脸愤怒地说:“你真的对我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我很想说,我喜欢你,可我却只是点点头,说:“是。”

我不敢再看她的脸,只好硬起心肠,转身就走。

眼泪只能证明我们的言不由衷。

我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会如此复杂。但那一刻我开始懂得,所有复杂的爱情都不是好的爱情,都是应该转身就走的爱情。

就这样,我作为一个不太合格的配戏者,在短短的几十天里就把李迅量身打造的戏码给演砸了。而我也在这不多的戏份中体会到了爱情的全部,美好的、心动的、悸动的、甜蜜的、嫉妒的、肮脏的、下作的、丑陋的……这些都是爱情。

5

医院病房里,李迅蜷曲着身体躺在病床上,看起来放松而安逸。我坐下,她并没有醒来,但嘴角却带着微笑,就好像知道我一定会来一样。

雪依然在下,窗外阴郁的风景就像是挂在白色病房里的忧郁派画作,安静中带着一丝伤感。

李迅的额头上有一块儿疤痕,那是她在幼儿园跟男孩子打架留下的。她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的车刚好抛锚在荒郊野岭之中。在我们踏上这段匪夷所思的旅程之前,我和她整整三年都没有任何联络。

本以为就此老死不相往来,她却再一次戏剧性地出现了。

那天北京下了好大的雨,半座城市都被积水吞没了。电视直播像是在报道世界末日,马路中间停了好多汽车,它们的主人全都各自逃命去了。广渠门桥下,一个司机不幸遇难,几个大爷大妈被困在公交车上,差点儿被洪水吞没。本来安逸的世界,一下变得穷凶极恶起来。

这天夜里,李迅打来了电话,说有急事要见我一面。如果这一天真的是世界末日,我没想到最后见到的人竟然会是她。

“望京国”的上岛咖啡店里,李迅独自一人坐在那个大得略显夸张的座位里,透过水晶帘子可以看到她满脸的哀伤。

我坐下,来不及寒暄,她就急切地说:“所有航班都取消了,我有要紧事儿,要去一趟丽江。”

“坐火车去啊。”我说。

她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坚定地说:“来不及了,你开车带我去。”

“三千多公里啊。”我说,“估计得开上两天两夜。”

“没关系,我们可以轮流开。”

按照以往的经验,我知道李迅的出现必定代表着一出悲剧,我却找不出拒绝经历这场悲剧的理由。于是我们开着我那辆破旧的桑塔纳上路了。

一路上,李迅心事重重。她不愿意多说什么,我也不用费心找话题和她攀谈。就这样一直连续开了近十个小时,进服务区加油,顺便吃点东西。我俩捧着方便面坐在路边,默默地吃着。

李迅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看我。

“还记得答应我的事情吗?”她问道。

“嗯,记得,让我不要忘了你。”

“我以为你早就忘了。”

“也许明天会忘吧,至少现在还记得。”我说。

“真的就没有喜欢过我?”她皱起了眉头,认真地问。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没等到我的回答,她叹了口气,说:“算了,喜欢又能怎么样,反正也来不及了。你这人向来就是这么无趣,不知道哪个姑娘能喜欢上你。”

我好想问她,那个时候是不是喜欢我,可这话怎么也问不出口。

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

过了好久,她才轻轻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这对不起,不知道是为了这趟奇怪的旅行,还是为了过去的种种。

三十个小时不眠不休,眼看胜利在望,我那辆破车却抛锚了。救援车要等到天亮之后才能赶到,我和李迅只好在这群山环抱的国道上过夜。

漫天的星光,让这夜梦幻得很不真实。我们坐在车顶看星星,从来没有距离星星如此之近。如果不是有群山作为界限,整个人就像飘浮在太空之中。

李迅突然大哭起来,不知是为了眼前这壮丽的景色,还是为了不能按时到达终点。

她大哭着说:“为什么我那么爱他,他却不爱我。那个狗娘养的王八蛋。”

我看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掏出纸巾递给她,她用力地擦掉了随着眼泪一起流下来的鼻涕。

“还有你,你也是混蛋,你要是喜欢我,我就不会爱上那个混蛋了。”她指着头上的那一小块儿伤疤,哭着说,“你看,这是上幼儿园时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咬的,为什么我喜欢的人总是要伤害我。我恨你们所有人。”

想要说些话来安慰她,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只能任由她边哭边骂。在这寂静的夜里,让她自由地宣泄着情绪。

我觉得她的悲伤不来自于她爱错了人,而来自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帮她消解悲伤。也许她认为那个人会是我,但其实我并不是。

好想安慰她说,不要哭了,有那么多人喜欢你,可这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隔天早上,救援车把我们拉到了附近小镇上,桑塔纳彻底报废,只能当成废铁处理掉。那几乎是我当时最贵重的家当,最终只换来八百块钱。

此地距离丽江还有二百多公里,我们只能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经过昨天的情绪释放,李迅轻松了不少,偶尔又能在她的脸上看到笑意了。

汽车在盘山道上转来转去,车上烂音响里放着古老的流行歌曲,李迅偶尔跟着哼哼两句。

我调侃她说:“别唱太大声,小心出人命。”

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反正人多,死几个不打紧。只要你不死,世界末日就不会来。”

“谁死了,都不会是世界末日。”我说。

“没有你,对于我来说,也许就是世界末日了。要不是你答应陪我来,我说不定……”

她欲言又止,一下子拉起我的手。

过了好一阵子,她才又开口说:“其实也不是非去不可的,我就是不甘心,不亲眼看到就不相信。其实没有必要生活在闹剧中的,但是又忍不住去闹。可是如果生活平淡如水,那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这时候,如果我说,不要去了,我们私奔吧,她一定高兴死了,一定会忘记所有的阴郁和不快,热热闹闹地和我在一起过一阵子,然后各奔东西,老死不相往来,带着彼此的恨意孤独终老。但这显然不是我喜欢的结局。

这是她书里面写好的故事,但主角不应该是我。

我陪着李迅在丽江的各个小酒吧里寻找了整整两天,终于在狮子山半山腰的一间客栈里找到了她的未婚夫。那男人高大帅气,举手投足都很有派头,一看就是猎艳高手。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和李迅躲在暗处观察,但那个想象中的女人始终没有出现。大部分时间,她的未婚夫都在四处游荡,累了就坐下来喝茶,即使在约炮圣地“一米阳光”,他也只是单独待着,不与任何人闲聊,偶尔有女人坐在他的旁边,他也会借故离开。想象中的戏码并没有发生,抓小三的闹剧无疾而终。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是喜还是忧,对于我来说,陪在她身边的意义已经不大,于是我独自打道回府。

后来两个人是怎么见面的,不得而知,再后来李迅还是和这个男人分手了,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女人。

不知道李迅的故事究竟是悲剧还是喜剧,反正都与我无关了。

再后来,李迅突然就远嫁异国。

6

病房里,李迅慢慢醒来,看见我,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仿佛她沉睡了好久,只为等待我的到来。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

我点点头。

“你是唯一一个对我有求必应的人。”

这话的正确意思是,她笃定我是唯一一个不会拒绝她的人。

她坐起来,把头发捋到耳后,轻声地说:“对不起。”

这对不起,不知是因为我的远道而来,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听着有点儿伤感。

这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李迅的法国丈夫走了进来,我们用蹩脚的英语互相寒暄了两句。他穿的那条裤子,还是前年我们一起在南锣鼓巷买的,同样的款式,他买了三条。

那天在荷花市场的一家素菜馆里,我坐在李迅和她法国丈夫的对面,听他们说着生活中的各种琐事,巴黎的交通、餐馆里又贵又少的菜肴、阿拉伯移民带来的治安问题、各种罢工和游行……这些不太浪漫的事情,成为了李迅生活的全部。这似乎与她一直以来的追求格格不入,但却能在她脸上看到幸福的样子,在浪漫之都过起了柴米油盐的世俗生活,我想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吧。

长途飞行,让我的疲惫看起来像是哀伤。

看到我这个样子,李迅眼圈泛红,说:“没事儿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其实,我真的只是有点儿累。

她问我:“你爱我吗?”

我点头,说:“是。”

其实,我并没有。

想来这也是一件极奢侈的事情,就像是突然萌发的爱情,让人不知所措。

“别挣扎了,你这辈子只能当个普通人!”


小时候的梦,都实现了吗?

想起了很小的时候,老师问我我们一个最常问的问题。

“你们的梦想是什么?”

那时年少的我们,怀着对人生未知的探索,怀着对未来充满期待的心情,说出了一大堆的答案。

“我长大了后想当飞行员!”

“我要当科学家!”

“我要当医生,去帮助更多的人!”

“我要去当军人,保家卫国!”

每个人在那个时候都在自己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叫做梦想,这颗种子也曾生根发芽,也曾茁壮成长。

可残忍的是,它很少结出果实。

那个说想当飞行员的同学,最后托了家里好多关系,去当了一名公务员。

那个说要当科学家的同学,连大学都没毕业就出去工作了,现在好像在做销售。

而那个立志要帮助更多人当医生的,倒是离自己的梦想有点近,嗯,她成为了一名护士。

只有那个说要当军人的完成了自己的梦想,他真的去当兵了,保家卫国。

最终我们都活成了普通人

其实现在静下心来想想,我们小时候说出口的梦想,现在应该都忘记了吧,已经记不清梦想最初的模样是什么了。

但我们一定有一个共同的梦想:不想碌碌无为一生,不想成为一个普通人。

即使忘记了儿时许下的愿望和梦想,但我们依旧在为生活而奔波着,一直在努力着。

可长大了后才发现,现实往往都是残酷的,有时候努力了真的不一定会有收获和回报,更多的是失望与挫败。

但其实,更多的人在面对挫败的时候仍然没有放弃自己,他们依然在残酷的现实中挣扎,在努力,寻找那一道仅存的光明。

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有的人究其一生,才发现自己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想起朴树的一首歌叫《平凡之路》。

“我曾经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努力一辈子,最后成为了一个平凡人,这是最不甘心,最无奈的一种生活了吗?

那我们再来看看那些成功的人,他们又在追求什么。

先来说说马云,他是电商界的传奇人物,同时也多次位列中国富豪榜的第一位。

当马云过了半之年,即将步入花甲时,他却选择了从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隐退。

马云说,自己最大的梦想其实就是做一名乡村教师,而如今从阿里巴巴退居后的他,常年出现在一些乡村学校。

马云拥有着绝大部分人都难以拥有的财富和成功,而在他的余生之年,他去却想去做一个平凡人。

平凡不等于平庸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去思考自己一个问题:我们努力的理由是什么?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努力的理由就是想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追求更好的品质。

可这些,往往都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那些有美满家庭,经济自由的人,也只是众多普通人之中的一个。

曾听过一句话:平淡度过一生,就是最大的幸福。

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平淡的幸福,来得最真实,也最有安全感。

但值得注意的是,平淡不等于平庸。

平淡从来都不是不去努力的借口,而对于年轻的我们来说,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自己成为一个普通人,这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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