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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风中的誓言",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也曾认为,是青春的底蕴就是孤独,亦或是,孤独弥漫了整个青春。曾经也一味地认为,有些情绪,只能发生在我们最透明的少年时代,那时头顶的蓝天永远是一张寂寞的脸,浮云将一些渲染在悲伤的釉质,在天空发着光。

如今,却不再这么认为。所谓青春,便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是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回忆。或热烈、或疯狂、或平淡,或简单而美好,看似渺小的曾经,却点亮了我一整个青春。辛弃疾曾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许是真的如此,当青春年华离你渐行渐远,你才会真正明白,愁是何滋味。而年少时所拥有的,不过是淡淡的忧伤与迷茫而已。

有的人,花费一整幅青春,只为追寻一个人,在花枝招展的年岁里,为着自己所喜欢的某个人而倾尽所有的激情,对着高山,对着河流,许下滔滔誓言。只是我们一直都不知道,青春岁月里的相逢,从不需要任何的约定,一次偶然的擦肩、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一个爽朗的笑容、一次温柔的目光,都可以结下一段缘分。我们自以为只要为此倾注深情,便可以如愿以偿,与自己所爱之人携手一生,只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到最后,有多少人能够一直守着那曾经许下的约定,为此而付诸努力?又有多少人,在走过一点缠绵的旅程过后,开始有了厌倦,到那时候,是否会发觉过往的山盟海誓,只是一场青春的玩笑?

有多少美丽的誓言与约定,都被茫茫的岁月风尘所淹没,多么生动的诺言,都抵不过你的一次行动。虽是有的人说,等待的时间越长,就越幸福,只因他们为了等待心中的那个人,愿意抱着期望一直等待,在他们心中,许是悠长的等待方知久别重逢的幸福与欢喜。但人生却总是造化弄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曾让你交付出自己一切的人,是否值得你等待,又是否能如你所愿,给予你圆满如意的爱情。

尽管年年盛夏依旧,然而故人你却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回头,不会再与我相遇。可我却从未因此而感到悲伤,也从未遗憾与你的错过。世间的万事万物,皆是因了一个缘字,方才能得以相遇,而漫漫人生,能够始终住在心里的人,实在不多。能够让自己一直珍惜的回忆,也实在是太少。

既是如此,我又何须让自己沉浸于过往,沉浸于悲伤之中。身旁的每一阵风,会捎去我最殷切的祝福;身旁的风,会将我的快乐捎给远方的你,而那飘散在风中的,看不见的,却感受得到的,却是一直印刻在心间的,曾经的你那银铃般的笑声,随着风儿,在空旷的山谷间回荡。

只要一到夏天,脑海中浮现出的便是你的笑脸,若要说青春年华里最美的一道风景,那当是属于你最明澈爽朗的笑容,像极了那明媚的阳光,亦像极了那黑夜里不断闪烁的星辰。所以,能遇见你,便已是我莫大的欢喜。与你之间,从没有过任何的约定,因为你我都不喜欢拘束,畅所欲言,无话不说,无话不谈,对待彼此,皆是一片真诚。所以,我更倍加珍惜这段真挚的情谊,因而到了现在,纵有遗憾,却也不会生出太多的惆怅与忧伤。

曾有人问我,落梅是何人,落梅又是何许人也,笔下的文字,写作的灵感又是源于什么?而我只想说,我亦不过一个寻常女子,以笔下的文字,以写作做我此生的修行,不求得闻达于世,但求能安静地做个文人。在我笔下的行文里,做着我那旖旎的山水之梦,写简约的文字,做自己想做的梦,笔下的文字,亦随着淡然的心性所流淌,只愿有天,能写下温柔若行云流水的行文,给予你们些许的温暖与感动,便已所求无他了。我,便是这么一个人。你们于文字间所见到的我,便是最真实的我。

仅是一首歌、一阕词、一本书、一杯茶,便可陪伴着我,度过这如水平淡的年华。有时候,寂寞是如此地心动,也唯有此刻,世事才会如此波澜不惊。而我则甘愿守着这份孤独与寂寞,继续我作为一个文人此生未完的修行。

伴随着那耳畔回荡的一首《风誓》,让我浮想联翩,感慨万千。最短暂的相逢,最动人,是刹那,是缘分。茫茫的人海里,又是谁静静数黄昏。秋天在等微雨,我等风也在等你。风铃吹过,山谷里的角落,是我为唱你的,那一声一声佛。大雁飞过,那宁静的湖泊,是你为我照亮那一世的烟火。是啊,风中的誓言,风中飘荡着的承诺,是谁为谁许下的?又是谁,独自对着明月清风,对着山水迢迢,独自嗟叹,独自悲伤?

每个人,都曾有过青春年少,也都曾有过灿若烟花的爱情。虽然短暂,却又永生难忘。这世间,了一卷土重来的事情有很多,但是逝去的时光和错失的情感,却是一去不复返。既是这样,不如就让一切,让一切的誓言,都飘散在风中,都随风消散而去吧。跌宕起伏的人生,本是虚与实所生,悲欢聚散交织,失去的,就洒脱地挥手道别,留下的,所拥有的,便好好珍惜,如此,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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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誓言


雨洒落在玻窗上,形成了一道雨帘,路上的行人透过这道雨帘犹如镶嵌在一张动画的方格里,有走的,有跑的,还有没带雨具头顶着包的雨季的来临总是那么的及时,清新着空气,洗刷着尘埃。这个城市需要雨水的滋润而显得更加富有生机。

方晴站在窗边,脸上淌着泪水,泪珠在她脸上慢慢地形成了一道泪帘,与玻璃窗上的雨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熙熙攘攘,看着窗外的世事无常。她静静的看着窗外,没人知道她在看什么,也许她在思考,也许她在等待,没人知道。她只是喜欢靠在窗边静静地看着窗外。

大部分的时间,她的精神是恍惚的,分不清事物的真假,分不清人情冷暖,甚至分不清食物的味道。食物对她来说只是咀嚼在嘴里,消化在胃里的胃酸而已。等待使她丧失了大多的时间和愉悦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寂寞和无助。

与他的认识是一个错误。这是方晴在心里至少说了一千次的话。可是在这一千次以外的话语只有她自己知道。哪怕只是一次的心里问候和关心的想念,都能让她支撑下去去等待。可她不知道等待的道路究竟有多长,不知道等待的艰辛程度,也许是遥遥无期她都不知道。但她就这么等着。

与他的相识是一个错误,可相知却是刻骨铭心的。少女花季般的憧憬在他身上都得以体现。从第一次约会时的场景到后来同居时第一次进入她身体的神情,都是和她想象一样的。那时的她难以相信,命运会如此的眷恋和附和着她的一切想法。爱这个到现在都无法理解的词,那时在她身上包围着她,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杀手这个只有在电影里才能遇到的词语,竟然神一般地降落在她的身上。第一次看到那冰冷的枪,第一次看到他衣服上的血迹。她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难以相信这冰冷的枪和他那张俊朗的外表有任何的关联。

从那以后,做爱对她来说是一个痛苦的恶梦,因为她分不清进入她身体的究竟是他的身体还是枪。

他没有给她解释着这一切。等赚够了钱,我们就去欧洲这是他给她唯一解释和承诺。频繁的外出和衣服上越来越多的血迹告诉她,他没有失言。

为了了解生命的起落,她在百度里看了白鼠的实验视频。看到实验箱里挣扎的白鼠,她想象不到他拿枪去枪杀另一个人的样子,想象不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竟会在他的枪口下人间蒸发。

离开他,坚决要离开他这不知道是方晴在心里告诫自己多少遍的话语。

可每次当她看到他和她在一起时孩子般的笑容,和他们相处时欢乐的场景时,方晴恍然了,在他面前她没有了主意,没有了要告诉离开他的勇气。方晴知道他只有在她面前才能活出阳光,活出快乐,活的像一个正常人。那一条条生命的逝去,却又和他平日里对自己的无微不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方晴心里无法再有天平了,她想要改变他,想要好好的跟他过正常人的生活,她甚至想到了欧洲某个小国里湛蓝的海水

这一夜方晴还是没有睡好,响笛的警车和恶梦把她从睡梦中惊醒。她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客厅从冰箱里拿了剩下半瓶的伏特加,倒进酒杯,又点了一根烟坐到沙发上发呆。看着烟雾在空中飞舞,她冷冷一笑,笑自己现在为什么需要酒精的麻醉才能入睡,笑自己为什么总是站在窗边等,笑自己为什么总在半夜惊醒,笑自己为什么每次都把他拿回来的钱发疯似的扔进浴池里不能再这样活下去了方晴抿了一口伏特加在心里告诫着自己。她走到镜子前看着自己消瘦的身体和失去光泽的脸。她想要回到原来的那个状态,回到以前的生活,还原她已久以来想要的那个自己。不管他做什么,我都要做回我自己就这么定了,想到这方晴的心情好像好了很多。

第二天她去了超市,买了花瓶和一束郁金香,买了黄白色带有碎花图案的窗帘,她要换掉原来那套红的像血看起来很压抑的窗帘,那是上一个租客留下来的。她还买了他喜欢吃的鲈鱼和自己爱吃的鸡翅。回家后她把房间彻彻底底的打扫了个便,擦干净了家里每一个角落。换上了新买的窗帘,摆上了花瓶插上了鲜花,她想让房间看起来充满朝气,不再那么死气沉沉。收拾完后,她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开心的笑了,这是方晴这许久以来久违的笑容。她都忘了自己上一次笑是什么时候了。

下午的时候他回来了,他告诉过方晴他今天会回来,对此他没有失约过,一次都没有。看到房间发生的变化,他高兴的笑了,他很高兴方晴有这么一个状态。从她看到那把枪时,他就觉得方晴会离开他,他爱她,但他不知道怎么去跟她去解释。他真的太爱她了,他怕失去她。这不是他仅仅是个孤儿的原因,是他从没遇到像方晴那样善良,那么漂亮,那么懂他的女人,和她在一起他感觉到每一天都是快乐的,每一分钟都让他不能离开她。

他走进了厨房,从身后抱住了她。他喜欢从身后搂着方晴的腰,一只手摸着她柔软的肚子,闻着她带有体香的脖子。在这个时候,只有在这个时候,他的心才是安静的,这里是他唯一可以安逸的港湾。外面的冷漠无情和血雨腥风此时在她的面前消失的荡然无存。方晴也习惯了让她这么搂着,他们不需要语言上的交流。因为他不知道要跟她说什么,她也不知道要问他什么。就这么安静的拥抱是他们都已习惯的相处方式。

餐桌上摆上了丰盛的晚餐,方晴还开了瓶红酒。那顿饭他们吃了很久,吃到很晚,也吃的很开心。一起干杯,一起欢笑,除了未来他们什么都说了,当然也说到了欧洲某个小国里湛蓝的海水。

那一夜方晴睡的很晚,很久以来她都没有了思想,除了等待,她好像什么都不愿意去做,也不愿意去想。她只知道他离不开自己,其实方晴也离不开他了,除去他现在所干的职业,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包容,大度,负有责任心,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尊宠都是她从未遇到过的,她很欣慰她遇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和他相处了不久,他就要求她辞去了工作,他说他会养她。他不愿意她为了生活在外拼搏。只要我活着就会养你一辈子这是他给方晴的承诺,方晴对他很相信,她相信他是爱她的,一直都相信,直到今天依然相信。想到这,她搂住了他浑厚的肩膀,开心的笑了。

命运就是这样,你喜欢的人在做你不喜欢的事。可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次选择的机会呢?何况她是一个单纯,一个善良的姑娘,恋爱又使得她原本简单的智商又低了许多。

人生许多的事情都不是自己能够主宰和左右的,对他当然也不例外。

在一次枪杀一个集团董事的时候,他的枪卡壳了。董事的保镖们没有给他开第二枪的机会就制服了他,他们像梱小鸟一样的梱住了他。

他们没有把他交给警察,而是把他带到了远郊一座位于半山腰的一间小木屋里。因为他想知道他是谁?为什么要杀他?是不是有谁指使他来杀他的?他们把他吊在了房梁上,三个人用木棍和皮鞭轮流的抽打着他,直到他一次次的昏迷又一次次的被冰水浇醒。他们一边打他一边问他们想知道的问题。规矩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更加显示出它的严肃性,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任凭他们怎么毒打他,他硬是一个字都没有说。

随后的两天里他们还是不停的毒打和折磨着他的身体。可从他嘴里除了发出痛苦的叫喊声之外,他们什么也没得到。看到他如次倔强的性格和仗义的表情后,这个董事放弃了从他嘴里得到答案的想法。他开始对眼前这个奄奄一息的年轻人产生了一种敬仰之意。如果他不是来杀他的,也许他会重用这个年轻人。就把他吊在这吧,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就证明了我不杀他的理由。说完他们开车离开了这里。

痛苦和饥饿使他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这三天里除了水他没有得到过任何食物。生命的征兆已从他此时消弱的身体里慢慢的消逝。他下意识的感觉到自己就要死了,因为他面对过在他眼前死了的那些人,知道一个人死之前挣扎是什么样的。那个神情,那个状态,那个眼神,包括每一次短促的呼吸,他现在都能感觉到。

自从他选择了这条路以后,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做好了像今天这样死去的打算,因为作为一个杀手就注定会有这么一天,他做好了这样的准备。所以这些年挣到的钱,除了每年年底给孤儿院一部分钱之外,剩下的他全部交给了方晴,并以她的名字分别存在了四个不同的银行,那可是一大笔钱啊,也是他用命换来的。他把这些钱都交给了方晴,他信任她。想到方晴,他眼神微微一亮,方晴的眼睛长的很漂亮,很像他在孤儿院里管生活的一位女老师。那眼神充满着关爱,也流露出善良和温存。那也是他第一次感到女性独有的美丽之处。所以见到方晴的第一面之后,他就深深地被她漂亮的面容和过人的气质所吸引,见到第一面后他就爱上了她。可他知道自己走的是什么样的一条路,知道在刀尖上舔血的结果。但是爱的萌芽不会因为你是一个杀手就不会在你的心里生长。在朝思暮想,翻来覆去,眼睛一闭就想起她样子的挣扎下,他顾不了情理道德。执着的追求着她,直到她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和她的相处他格外珍惜,同时他也用自己的真心打动了方晴的芳心。但他知道,他能给予她的只有金钱,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能给她。

从一部电影里他看到了一个杀手成功逃到国外从而过着正常生活的故事以后,他感觉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能和方晴长久幸福生活的希望。他感觉到他好像又能给予方晴什么了。因为他想和方晴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的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现在这一切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屋外那杜鹃的啼叫声。看着阳光从窗缝中渗透进来的光亮程度,他在猜想着此刻的时间。想到这他突然想到了今天应该是17号,他答应方晴15号回家的。对于他给方晴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能记得很清楚,并且都能做到,他没有对她失言过,一次都没有。可这一次他食言了,这是他第一次失约,也许也是最后一次。不,不,不,不能让她等,不能让她留着眼泪站在窗边焦急的等待。不能让她胡思乱想。他清楚的知道失约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能那样,坚决不能那样。想到这,他开始晃动悬在半空的身体,晃动着被绑住的手。可绑的太紧了,任凭他怎么晃动都是徒劳的,但他没有放弃,就这么一直执着的晃动着,尽管每一次的晃动都会让他感觉到钻心的疼,但他想到方晴那双焦急等待的目光时,他忘却了身体的疼痛,依旧拼命的地晃动着。那已经不是梱住他双手的绳子,而是束缚着他一生的枷锁。

是的,滴水穿石,铁杵成针。食指般粗细的绳子就在他成千上万次的晃动中被抖开了。可由于严重的脱臼和瘀血,他的右手被勒断了。他顾不上疼痛,连夜滚爬一样的逃下了山,走到双脚磨出了血泡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公路,拦下了一辆汽车回到了市区。

噔噔噔噔,四下的扣门声是他们彼此确认对方的暗号。

开门后方晴发疯一样的跑了过来,紧紧地抱住他的脖子不撒手,好像撒开了,他就又会走,又会让她等。她不让他走,也不要在窗边再等。抱着脖子的手更紧了。

走进卧室,方晴看到了他衣服上的斑斑血迹,也看到了那只只是还连着皮几乎脱落的手。你,你,你的,你的手方晴已经紧张的说不出话了。没事,没关系的他尽量抑制着身体上的痛楚去安慰着她,在他看来方晴远远比那只断手,甚至比自己的生命都要珍贵,也只有方晴才是他最在乎的,除此之外这个世上再没有什么能让他值得去珍惜的了。他看着她被泪水淹盖的脸,伸出另外一只手深深的抱住了她。方晴趴在他的肩头早已泣不声了,自从她看到那只枪以后,她就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会有甚至比这更加严酷的场面,甚至爆尸街头她都想过。可当这一幕真实的发生在自己眼前时,她还是难以接受,她接受不了她爱的人,和她朝夕相处的恋人有这么一天的到来。

在方晴的照料下,他躺下了床。极度的疼痛和疲倦使他再也不能支撑下去了。在床上昏迷了三天,这三天里方晴一直坐在他身边寸步不离的守护着他。等到他清醒后,方晴搀护着他去了医院做了截肢手术。看着他右衣袖外空空如也的衣袖时,她感到了一丝凄凉,但又感受到了与之不符的欣慰。这样他就不能在再做杀手了,这样他就不会再了无音信的外出了,这样就不会让她再在窗边等候了。现在到了他可以实现誓言的时候了,他可以带她去欧洲某个小国了,去办一个只有他俩的一个婚礼,办一个有他俩就足够了的婚礼。她还想给她生一儿一女,住在欧洲某个小国他们买的小院里

出院后他表情一直严峻,没有了他平日里和方晴在家时的欢笑嬉闹,方晴以为他是因为少了一只手而感到烦心,就没有多想,只是更加细致的照顾他,可事态的严峻只要他知道。杀手里的行规:由于个人原因,在没有完成雇主所交待完成的杀人目标时,不仅要赔偿十倍的酬金外,还要免费在一个月之内再去执行未完成的任务,否则他就会成为下一个被枪杀的目标。这一点他非常清楚。也正是他在工作方面成功率高,做事不留后遗,出了事不出卖雇主的原因,才使得他比别的杀手酬金高出许多,越来越多的大老板都会找他的原因。可他这一次失手了,十倍的酬金他倒没有感到为难,但是一个月之内再去枪杀上次的目标,现在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失去了右手,失去了那只能扣动扳机的右手,使得他没有了杀手的优势,何况被枪杀目标经过上次的惊险后会更加的谨慎,更何况目标还能认出他。但是在一个月没有完成的话,他就会成为下一个被枪杀的目标。该怎办?他在问自己。逃跑是不会成功的,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雇主的监视下,那另一半的酬金要在雇主确认目标死亡无误后才会付清,在此之前他所有的信息都在雇主的眼皮底下,当然这些信息里也包括了和他居住在一起的方晴。他很清楚后果。

他不愿再往下去想了,必需要在他们行动之前结束这一切,必需要快,时间已经不多了,除去在山上那几天和住院这些天外,他算了算也就只剩下十天的时间。这时他心中有了一个想法,一个他不愿也不舍的想法。

吃过晚饭,他拉着方晴坐到了沙发上,问道:晴,我现在可以履行我的誓言了,带你去欧洲,你愿意去哪个国家?方晴听他问自己要去那个国家,高兴的搂着他的脖子说:丹麦,去丹麦,那里是童话王国,书上说那里好多的建筑都跟童话书里的一样,还有那里的海很漂亮,还有丹麦的巧克力是最棒的,还有方晴想着要跟她爱着的人一起去丹麦就兴奋的不得了,好像说着说着,自己就站在了格林童话里的城堡上一样。好啊,跟我想的一样,我也想到的是丹麦,咱俩想到一起去了他附和的说道。可还没等方晴的笑声停止,他就又说:这样,你先一个人过去,等我看着他们把孤儿院的礼堂盖好以后就过去找你,我可不想他们把盖礼堂的钱给贪污了,还有就是监督他们的建筑质量。要保证孩子们的安全他第一次骗了她,那是他不愿也不得不说的一个谎话,只要方晴走了,离开了他,他就觉得是安全的,他也就不会害怕了,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为什么?为什么我一个人走?你不和我一起去了?好,你说盖礼堂,我可以等你,一起去和你设计礼堂,等礼堂盖好了让孩子们高高兴兴的跳完舞再走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让我一个人走。方晴有些着急的说。话音刚落,就听到他厉声的说:不行,让你走就走,哪那么多废话方晴被他这一声吓到了,她不相信刚才那句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她不相信他会用这样的口气跟自己说话。她习惯了他轻声细语地跟她交谈,习惯了他温柔的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说些什么。方晴看着他,他为什么要有让她一个人先走的想法?他为什么要用如此的口吻跟她说话?为什么?为什么?难道他断了一只手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一定不是这样的。方晴了解他,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发生了一件他不愿意告诉她的事情,发生了一件他不想让她知道的事情,一定是这样的。方晴确定自己的判断。

他知道刚才他失态了,那是急的,他怕方晴不走,他怕她会留下来陪着他。爱她就应该让她幸福,爱她就应该让她走,痛苦大合唱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现在必需狠下心里,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让方晴离开自己,只有这样。

第二天一早,他拉着方晴去办理了去丹麦的护照,还买好了隔日的机票。方晴知道他的倔强,也知道和他争论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于是索性让他办理了这一切。

走的那天,他没有去机场送她,他怕有人会跟踪到他,反而耽误了方晴,那样他所做的这一切就白费了。方晴按照他的意思没有准备行李,只是拿上了所有的银行卡。出门的那一刻,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方晴吻着他沾有泪水的双唇,她尝到了他泪水的干涩,尝到了他泪水里苦涩的无奈。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相拥在一起。他要克制住自己,克制住自己原本想紧紧拉住她一生的双手,他要克制所有对她的爱,只能这样。午后的阳光格外的刺眼,焦灼的太阳透过玻璃,像一道激光,两个年轻人相拥的身影被这道激光折射到白色的墙上,像映在屏幕上的胶片。方晴伏到他耳边说了声等我,等着娶我说完,转身下了楼。他跑到窗边,站在了方晴平日里站立的地方,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就这么看着,直到那个身影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被泪水模糊了的视线。

9月11日,这是距离一个月期限的倒数第二天。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着墙上的时钟嘀嗒嘀嗒的跳动着,像在映衬着他此时平静的心跳。他的目光是呆滞的,他的表情是恍惚的,但他的心情是愉悦的,方晴应该已经到了丹麦,应该站在了那童话里的城堡上想到这他会心的笑了。

噔噔噔噔,清晰的扣门声,熟悉的节奏。他眉头一紧,紧张的神经立刻布满了全身。是他听错了,还是他听错了,他只愿意这么想。噔噔噔噔,又想了起来,他站了起来,他知道他没有听错,是她,是方晴,她怎么又回来了?他飞奔过去开了门,真的是方晴,她又回来了,她就站在门口,看着他。他再也控制不住此时的心情失声哭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她,你个傻子,你个傻丫头,你怎么那么傻,那么傻,你回来干什么?你跑回来干什么?他抱着她晃动着说。方晴伏在他肩头,用手拍着他的背,轻轻的拍,以示让他放松:回来让你娶我啊,我说过的,让你等着娶我,看我把婚纱和相机都准备好了,你一会可要向我求婚呦方晴笑着对他说。这时他才注意到她手里拎的一个大袋子。方晴进了屋打开了袋子,有白色的婚纱,黑色的西装,还有一捧玫瑰,在袋子的最里面方晴掏出了两个小首饰盒,里面装着两个戒指,戒指上的钻石在灯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白色的婚纱和黑色的西装穿在了这两个年轻人的身上,穿婚纱的姑娘美丽大方,穿西装的小伙英俊潇洒。烛光下,小伙右膝着地,左手捧着鲜花,抬头问着这位姑娘,愿意嫁给我吗?姑娘脸上淌着幸福的泪水,点头说我愿意,小伙起身给她带上了代表相守一生的戒指,吻了吻她的手,姑娘也给他带上了戒指,吻了吻他的额头。他们拥抱,两双滚烫的嘴唇紧紧的贴在了一起

砰,一颗子弹穿进了新郎的胸膛,手枪的那头是新娘那只带着戒指的手。新郎看着新娘脸上流露出幸福的微笑,鲜血溅在了白色的婚纱上,犹如一朵朵杜鹃花印在了上面。新娘此时已被泪水寖透了,她紧紧的抱住新郎就要倒下去的身躯,用手缕了缕他凌乱的头发,紧紧地吻着他淌着血的嘴唇,眼泪滴在了他的脸上。

砰,砰两声枪响划破了夜空的寂静。

初秋的晨风吹起凋落的树叶,丝丝的凉风,让人感到秋天的阵阵凄凉。一张黄历在风的吹动下,忽高忽低地漫舞着,终于落在了三楼一家的阳台上。上面写着,乙酉月,庚寅日宜解除坏垣余事勿取忌诸事不利。

雅雯居士书于2015年7月8日

誓言的结局


誓言是发自内心的、是一定要做到的决定。不能像花时开时谢,不能像雨时下时停,不能像风时大时小,不能像杯水时热时凉。

既然说出就一定要保证做到,决不能三心二意,分秒改变。

你觉得能做多少就说多少,不必强求。你觉得很难做到,就别说。你觉得根本做不到就更不要瞎说,乱发什么誓。

生命本来就是一场虚妄。荒诞无稽、不可捉摸。刻着或深或浅,或浓或淡的痕迹。或一笺冷漠、半帘朦胧。

真哭里有笑,真笑中想哭。无声的凡尘落素,总是相伴着许许多多的无奈。希望和失望也总是一对冤家,憧憬和彷徨也是针尖对麦芒。

有时候很多令人好笑的所谓誓言,听起来是蜜糖,可吃下去却成了砒霜。当初声声旦旦,哄得人家团团转转,转过背却让人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誓言文字说长也很长,是相守一生的恪守诺言。誓言话语说短也很短,不说一个字就是牵手到永远。

人生,原本就是沧桑苦难,世态炎凉。幸福只是短暂的,而痛苦却伴随一辈子。收藏着微笑,眷恋着深情,相拥着彼此的情意,温暖着双方的心灵。文字上的誓言不重要,要的是心中那份真诚。

誓言结局,云帆过尽。一杯香茶可以悟出禅意,一片云彩可以飘出潇洒,一朵鲜花可以读懂生命。

誓言往往是一些人做不到而又要掩饰目的骗人的话,会取得一时的信任,一旦目的达到,誓言就成了一纸空谈,一文不值。说誓言的人脸不红心不跳,伤害的却是誓言对面那个人。

誓言是谎言的代名词。

誓言结局或风花雪月,或悲欢离合,或酸甜苦辣。不管求索如何,重要的是活在一片蓝天下,恬淡切切微笑中。

只要心中有真爱,牵手就是誓言,握在十指间

爱的誓言


独对窗儿,在这炎炎的夏日,一个人从清晨生到黄昏,任凭情绪在骄阳下炙烤,烤去一秋一春的溽湿,然后给您回信,在这散发着馨香的空笺上写下一个爱字。

你说,婚姻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幻想和激情为基础的艺术型婚姻;二是以欺骗和容忍为基础的魔术型婚姻;三是以经验和方法为基础的技术型婚姻。就稳固程度而论,技术型为上,艺术型居中,而魔术型最下。

你还说,尽管爱情充满玄机,也许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找到自己真爱的人,但你还是喜欢那种艺术型的婚姻,要爱就爱得轰轰烈烈,要恨就恨得刻骨铭心,生也相从,死也相从。

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你说,我知道那字里行间藏着一个爱字。我让骄阳烤干了几度风雨,我只能对你说,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过去的一个翻版,尽管我还年轻,我的心却已经老了,我怕接受这样一种爱,我怕爱的归宿成为伤害。有一首诗说,年轻人总是扬帆驶向大海,而老年人却总是收帆归向港湾。我的爱船已樯倾楫摧,我想驶入港湾,尽管我还很年轻。

我也曾为了一种真爱寻找青春的传奇,因为总相信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一位好姑娘,哪怕钢刀砍断了脖子也要陪着我的血身孑。我打起背包,推着破旧自行车,弹着心爱的吉它,流浪在城乡的大街小巷,最后,我粮尽钱绝,倚在一棵枯树睡着了,一位老人领着一只哈巴犬来到我身旁,递给我一杯水,告诉我:姻缘由天命,一切随缘吧!

于是,我又回到了平凡的世界中,一切都按部就班地生活着,昨日的信誓旦旦dou已经走远了。其实,我也知道,为着一种真爱,哪怕一吻之后就去死也比苟延百年要强得多。

我真恨我如同叶公,苦心寻觅的爱情来到身边却不敢正视,难道真如北岛的诗,与亲近的人握手反而会留下烫伤的烙印。可当我祈祷上苍/双手合十/一声惨叫/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了烙印。不再与人握手或把手藏着接受你的爱。我只想对你这只未曾谋面的丑小鸭平静地说一声:我很喜欢你,请爱我吧!哪怕你我一无所有四肢残缺全身瘫痪,只要你我还有这颗健全的头颅,我们便有了爱的基础。

我仅仅爱你,我且只爱你,我不知道爱除了心灵感应还需要什么。我且孤独地享受这爱,我且把我的爱情绵延成一个永不醒的童话。

风中疾走


夜色就要降临。

夜色还没有降临。我看看表,5点差2分。前面是宣州,这使我想起“宣城太守知不知”的古诗句来。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去南通,而莲子去常熟,我们将要在这辆带了几个卧铺的大客车上共度一千余里的好时光,我们已经度过了200多里,剩下的800多里将在夜晚度过,这使我有些兴奋,真的。田野和村庄隔着车窗玻璃行色匆匆,而我的心情因了身边莲子的缘故变得很恬静。她向司机要了一条毛毯,搭在我和她的膝盖上,此刻我的手在毛毯下面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光滑而细腻,像一条鱼。现在这条鱼异常乖顺地泊在我的掌心里。

夜色已经降临,一些密集的和稀疏的灯光次第闪过,车内一些人的脸依次曝光。

有人开始爬上卧铺躺下来。我跟莲子坐着没动,仿佛约好了似的,谁也没提卧铺的事。我们宁愿倚在一起靠在座位上,握着彼此的手,在我来说这有些诗意,比躺在卧铺上含蓄,比分开坐亲密。这是某些诗意小说里的某些诗意情节。

莲子说:每次去你房间见到你时,心里都有些怕。

我有些惊讶。这话竟是从莲子口里说出来的,她会有这种心理?我说不上来是为什么,莲子又说。

莲子不停地说,从一上车就开始不停地说,不,从她初中毕业4年之后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开始不停地说了。她的嘴略大而嘴唇又较薄,较薄的嘴唇往往话多。我喜欢她的眼睛,也是挺大的,她说话或不说话的时候,那双望着我的眼睛常常晶亮而湿漉漉,似乎要沁出水来,以至于我好几次都以为她是因激动而要泪水盈眶。我不太喜欢她的嘴,因为它总是一刻不停向我叙述它的主人在常熟的经历,包括叙述那位该死的老板和它主人之间的一些事。两天前我吻过它,它像个柔软的吸盘。

当时莲子坐在我宿舍的一张旧木椅上,我坐在床沿。莲子在说话,趁她构思下一个话题的空隙,我想我得做点什么了,于是我起身关上了房门,然后朝莲子走去。

那一刻我看见莲子没说话,眼睛望着她前面的什么地方。我走到她身边,犹豫了一下,就将她的头揽进怀里。她没有丝毫的抗拒,仿佛早知道会有类似的情节发生。

我吻她的头发,吻她的耳朵,吻她的眼睛和脸,最后我吻住了她的双唇。她的双唇像柔软的吸盘,还有一股淡淡的清芬之气。

莲子不被动,但也觉察不出主动。我原以为她会激动,但我错了,她只是平静地让我搂着她,和我接吻。她不是第一次,这我早已从她不断的叙述中知道。

莲子是我的学生。

在这次见面之前,她给我来过两封信,明白无误的向我表达了某种信息,还送我三枝玫瑰花,并特意强调说“只送你三枝”。后来我问了一位年青的同事,才知道三朵玫瑰的含义是我爱你。

所以我吻她。不然我是不敢的。

莲子在常熟一家酒吧兼歌舞厅做DJ小姐。在这之前她做过好几个地方。我知道在某些特殊的地方特殊的场合,“小姐”意味着什么。但莲子反复对我说,只有她的老板让她“付出过太大的代价”。我半信半疑,但我愿意相信莲子还没有沦落到那种最彻底的地步。我谈不上爱莲子,我只是喜欢她,这种喜欢最初是一位老师对学生的喜欢,但我吻了她,这就使喜欢递进了一层。我有妻子,而且女儿也满5岁了。

莲子在我房间里说,另外几个小姐问我,你的老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说他是个很好的人,如果他跟他老婆离婚了,我会嫁给他的。莲子说到这里停住了,望望我。我也望望她,但没说话。莲子又说:艾老师,你跟我说,你跟朵儿妈妈感情到底怎么样?这是个危险的问题,我不可以正面回答。我说:别问这个,莲子,我现在只想静静的跟你呆在一起。我把头伏到她的膝上,双手搂着她的腰。

到长兴了。莲子说。

现在我住在育英学校的教师公寓里。我疲惫、兴奋、又隐隐不安。好像近一两年来我一直如此,只不过这一刻表现得尤为集中、典型而又强烈。我在40岁之前注定不安分,除非按时下的说法,我给自己来了一个准确而满意的定位。我正是为寻找这准确而令自己满意的定位而来。这里是南通,位于东经120.8度,北纬32度的交叉点上的一座城市。首先我要说这座城市不怎么样,它的陈旧、灰暗和杂乱无序超出我的想象,这令我有些失望。我想象中的南通应该是深圳、广州或是上海,顶不济也该是我所在省的省会合肥,然而都不是。我在南通汽车站转悠了小半天,问了人,也查了南通市地图,均未得到育英学校的确切地点。后来一个戴头盔的老青年说可以送我去,我就坐着他的摩托径直来到了育英学校大门口。他要了我10元钱。

现在我躺在教师公寓某一间里的一张床上。我想好好睡一觉。上床之前我仔细检查了床铺,被子还算干净,但我还是在床单上发现了一根可疑的蜷曲的黑毛,至于其性别无法确定,我缺少这方面的专长。

我躺下来,决定至少在两三个小时内什么也不想。我必须彻底放松下来,以重新积聚精力和心智,来对付即将到来的面试和试教。我有信心,但要提醒自己不能大意,我应聘的这所学校是民办的,要求一定很严格,哪怕小小的失误和漏洞都可能影响我的应聘质量。

我做梦了,梦见了莲子,梦见莲子如吸盘一样的嘴巴把我深深的吸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我飞速向下坠落,仿佛无有止境。这样坠落了很长时间,我的身体重重的摔到了坚硬的地面,发出空前绝后的巨大声响。

事实上是我们乘坐的大客车离开长兴城之后,在郊外的某个地段,车轮好像撞到了障碍物,客车猛地一颠,整个儿短促而剧烈的震动了一下,撞出了乘客们的一串惊呼。我和莲子的身体几乎同时离开了座位,又重重地撞向前面的座位后背。不幸的是我前面的座位后背上的软包装部分早已脱落,我额头上的皮肤撞到的是坚硬冰冷的钢铁。我呻吟了一声,用手捂住前额。

怎么了?莲子惊慌的问。

头撞到铁上了。我说。

没事吧?我看看。莲子倾过脑袋来,睁大眼睛努力地看,光线昏暗,显然没看出名堂。她用手摸,说:痛吗?我说有点痛,她的掌心就一直贴在上面。我说这不管用,你吻一下就好了。她就真的在我额上的痛处吻了吻。

之后她又说起话来,说她坐台时什么男人都见过。她的声音显然超出了在这种场合说这类话题的响度,我有些替她担心。她说的时候我的手在她的腿上轻轻抚摸,她扭扭身子轻笑着说:你摸我腿的时候真痒,我怕痒。我赶紧顶顶她的胳膊,说轻点声。她伸伸舌头,压低了声音:真痒。

我说:跟我一道去南通吧。

她说:毛病啊,我去南通干什么呀。

我说:就呆一天,第二天你就回来。

她摇摇头。这一次她没有接着往下说话。在车前灯光的映衬下,我看见她的眸子里亮亮的。

我问:到常熟大概什么时间?她说:嗯——大概下半夜3点左右。

我说:那怎么办?她问:什么怎么办哪?我说:我是说那时没有车去南通吧?还有你,往哪儿去?她笑笑:就呆在车上吹,等天亮再说呗。无所谓啦。停了停,又说:天亮后我送你上车去南通,我呢,打call机让老板来接我。

接下来她又说起一个男孩,她说那个男孩常到酒吧来,人挺好的,还给她买了一条项链。但我总觉得他没多大意思,她说。

为什么?太天真了,太嫩了。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男性让你满意?这个嘛,成年男人,三四十岁的,很成熟的那种。

可他们都有家庭啊,怎么行?无所谓啦,只要我看上他他也对我好就行。

问题是那样下去很难有圆满的结局呀,再说年轻人当中并非没有出色的,你完全可以试一试嘛,为什么总是看上三四十岁的成年人呢?她反驳我了,语气明显变得有些激动:真是的!对一个人能说爱就爱吗?!我沉默了。我爱过,我是过来人,而且我从事文学创作的经历及与此相关的对爱情的看法和经验使我自认为在她面前有资格发表观点,但我显然说服不了她,我的爱情观在她面前是那么的经不起反驳。

她接触的世相和世人与我的大相径庭。这怕是最根本的原因。

其实我在读初中时就与别的女孩不一样,她说。

哪些方面不一样?我问,虽然我约略猜出一些。

我爱观察你,上课的时候也这样。她歪歪脑袋说。

你看看你,怪不得初中毕业后考不上去,小小年纪心里净在想些什么。

哎,就是。她颇得意地笑着。

醒来已是下午3点。我是被开门声弄醒的,不是开我的房间门,是开整个套间的那扇大门。然后是不止一个人的脚步声,嗒嗒嗒嗒,接着是开相邻房间的门,同时传来说话声,是女声。

我就起床了,去洗手间朝隔壁望了望,门关着,里面有说话声。

我下楼去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吃部吃了一碗面条,往回走的路上我想去认识一下我的两位芳邻,我感觉她们应该是年轻女性。我如愿以偿,半小时后我们就在她们的房间里认识了,个子高些、漂亮些的叫柳梦,矮一些、不太漂亮的叫李雯,都是来试教的老师。柳梦来自新疆,李雯来自陕西。当我对她们的远道而来表示惊讶和敬佩时,柳梦笑了,她的笑很美,但美得有些接近于媚。

在学校食堂吃了晚饭,便相约去逛逛马路。是柳梦先提议的,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李雯似乎不太感兴趣,正当柳梦很快的对我说出“那我们俩去”的同时,她又点了点头。我很快望了柳梦一眼,没望出什么异样。

三人走到马路边上,开来一辆车,柳梦的手拉了一下我的腰,我想大概是要把我拉开些以免被车撞上,车过之后,那只柔软的手在我的腰部逗留了约十几秒钟,一种非同寻常的感觉蹿上我的胸梢。

转了约摸半小时李雯说不想转了,回去睡觉去。柳梦说你呀你呀真是扫兴,这样子出远门你不嫌憋得慌啊你。李雯不高兴了,一拧腰说你们接着吧,我先回去。

柳梦拉我的胳膊说我们再转会儿吧。我看看李雯离去的后背,有些犹豫,柳梦说,她就这样,没关系的,我们走吧。

我说你好像跟她挺熟的。

柳梦说哪儿呀,她陕西我新疆,昨天上午才认识呢。

我说那你怎么知道她就这样?柳梦又笑了:嘿,我有火眼金睛,能一下子把人看透。

那你看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呀,嗯——是个对女人不怀好意的家伙。她望着我,头一点一点地说。你的眼睛老往女孩身上溜。

我吃了一惊,心想这女孩了不得。我有些难堪,但仍镇定而不失洒脱地反问:这有什么不正常吗?当然正常啦,我又没说不正常。她又补充说,男人连不怀好意都是正常的。

你真的这么认为?我又有些惊讶了。

真的。怎么,这有什么不正常吗?她来了句同样的反问,捉弄的眼睛闪了闪。

我没说话了,她真的让我惊讶,这样的女孩我只在小说里见过。我也曾在我创作的小说里试图虚拟类似的女孩形象但没成功。

经过一家烧烤摊,她停下了,认真而又贪婪地端详那些串在细竹签上的小玩意,然后直起腰对我说,我想吃烤羊肉串。两眼定定的望着我,好像我就是烤羊肉串。

我笑了:吃吧吃吧,美猴王。

什么?美猴王?她眨着眼睛。

你有火眼金睛,不是美猴王吗?她口扑地笑了:倒也是。

她要了4串,我付了摊主4元钱。她见我付了钱,便把其中的一串送给我:喏,我请你吃烤羊肉串。我哭笑不得。

边走边吃,片刻之间她就吃光了,把光竹签儿往路边一扔,说,回去吧,不想逛了。

我还想逛,和漂亮的女子逛夜马路是一件不坏的事,但眼前这个女子显然是个我行我素外带点儿桀骜不驯的角色,勉强她可能吃力不讨好。便往回来。她将手腕十分自然地伸进我的臂弯,宛如情人间的举动。我略感不自然,但又很惬意。我尚不知道这柳梦到底是何许样人,因此有些猎奇者常有的那种激动和不安。

回到公寓楼,我想请她到我房间坐会儿。我有一种想跟她多呆会儿的欲望,而此刻这种欲望竟是如此强烈。我想这种欲望该是从莲子那儿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后的延续。

当我把头伏在莲子的双膝上,双手搂着她的腰的时候,我听见莲子平静而温馨的呼吸,搂着她腰的手感很丰腴。莲子长得比较丰满(但不肥腻),记得在此之前她来看我的那一次是夏天,她穿一条齐膝上三寸的短裙,两条大腿丰腴而结实。

当我抬起头来试图再一次吻她的唇,莲子轻轻推开我的双臂,说,我该走了。

为什么?我有些失望地问。

我不能再呆下去了,再呆下去就是我的错。

我不太懂她的意思。我想莲子不会是处女,想必是不会太认真于我的动作的,何况她主动对我多次表示过某些意思。我认定这是她的矜持,所以更紧地搂住她,说,别走,好吗?她摇摇头:不行,再不走会出事的。

我明知故问:出什么事?她潮热的眼睛有些迷蒙地望着我:你知道的。

她站起来,说:我吻你一下吧。她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决然地挎上她的小包,走到门口时又回头说:我回来过春节。

车过宜兴不久,莲子说肚子有些疼,可能是刚才饭吃多了些。她说她在常熟做了一年多,钱赚得不多,倒弄得身上到处疼,胃疼、肚子疼、关节疼。我说你这样让我心疼,我给你揉揉好吗?她白了我一眼,但没有阻止我的动作,我隔着她的衣服把手贴在她的腹上轻轻揉起来。她穿的衣服并不多,尤其是下身的衣服。我知道城里的女孩和在城里打工的乡下女孩往往如此,即使是在大冷天也要保持外形上的风度。揉了十几分钟,我听见莲子说:好一些了。但我仍间或动着手指,并不想停下来。我喜欢那种感觉,虽然隔着衣服。我觉得女人真好,跟女人在一起一切感觉都是让人称奇的。

后来我的手就无法免俗地滑到她的腿上了,是内侧,柔软而又极富弹性。我感到一种类似春雨到来之前土地蒸发出来的微潮的热气。我愿意让我的手更勇敢前进一点,但只是想而已,我怕莲子会因此而陡生厌嫌,同时我觉得我倘若那样就未免过分了些。莲子是我的学生。

我克制着自己的某些欲念,尽管我心里觉得这些欲念绝对不是淫邪。

莲子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好像睡着了,我听见她的细细的、均匀的呼吸。

我说:进去坐会儿吗?她歪歪头:是认真还是客套?我顿时有些恼烦,说:随你怎么想。

她收起笑容,望了我一眼,一转身去开她的房门,手在衣袋里掏,大概是没掏到钥匙,又拍门,门里没动静。她站在门口,既不转身,也不言语,就那样站着。

开始我是幸灾乐祸的笑,笑出了声,接下来我顿生怜惜之情。我伸手碰碰她的胳膊,她猛地拂掉我的手,仍站着。我转身走进我的房间,关上门,耳朵贴在门上听,冷不防门砰的一声响,我打开门,见她两行泪痕却又满腔怒火地站在门口望着我。我说你疯了,这么用劲踢门。她说我就是疯了我早就想疯了,怎么样?!这一回没等我再上前,她扑过来了,那架势让我疑心她真是疯了。她扑到我怀里捶我,掐我,嘴里没完没了又缠夹不清的说着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清。最后她抬起脸来似哭似笑地说:我真的像疯子吧?真的,你的样子挺吓人的。

把你吓着了吧?她说,真实我是个挺好的女孩,不,不是女孩了,是女人。

你结婚了?我问。我以为她不过二十二三岁,才大学毕业没两年呢。

怎么?不像吗?她眨眨眼睛,你以为结了婚的女孩是什么样子?这样吗?她用一只手自胸部向前下方直至腹部划了个大圆。

我笑着摇摇头,这女孩。

她又偎过来吻我,她的频频主动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她的双唇滚烫滚烫,像烙铁,我感到我的身体有被熔化的迹象。

一阵狂吻之后,她轻轻喘息着,征询似的说:我今晚在你这儿,行吗?我愕然了,心头一阵狂跳。

你的同伴……我犹豫着。

你是说那位李雯李老师?我和她不是同伴嘛,我对你说过了。

我是说,她要是知道你在我这儿……我才不管呢,我什么都不管。再说,试教之后大家各奔东西,她知道我是谁呀。

我没说话,只是下意识地抚着她的头发。她仰脸声音细细地说:告诉我,你想不想?要是真的不想我可以马上离开。

我发干的喉咙里艰涩地吐出一个字:想。

几年来我一直等待着有那么一次艳遇。但这次来得太快了,我仓猝上阵,显得笨拙而无序。但我发现自己疯狂得可以,三年的独居生活和一直渴望干点什么又一直未能如愿的被压抑的欲念全在这一刻发泄出来了。我望着柳梦迷乱状态下的那张涨红的脸,脑中闪过一些杂乱的片断:摇晃不定的车窗;飞速掠过的树木、田野和村庄;不断上升的陆地;大街上别着手机匆匆赶路的男人;涂着唇膏倚门而立的小姐……甚至一些看来与我当前正在进行时的活儿毫不相干的词汇:电脑、证券、弹劾克林顿、沙漠之狐、巴西金融危机、软件、硬盘、黑客、千年虫、世纪末、99大劫难……柳梦的叫唤一浪高过一浪,潮水一样淹没着我。

无锡到了,莲子告诉我。

哦,夜晚的无锡真美呀。

再过半小时就到常熟,莲子轻声说。

到了常熟,我和莲子就该分手了。我又一次吻她的唇。她每到一处的类似的提醒总让我倍感时空的飞逝和旅途的充满焦急。

你真棒,柳梦说。告诉我,这么瘦哪来的那么大的劲?多长时间没跟你老婆在一起了?别说这个行吗?我说。

柳梦吃吃的笑了,光滑的身体又向我怀里蹭了蹭,猫似的。这猫似的女子毫不设防地向我说起她和她丈夫的事来。她在新疆,他在浙江,结婚两年了,总调不到一块儿。快半年没在一起睡过了,她都快想疯了。既然调不到一块她就来江苏应聘,聘上了至少离他近些。她来之前跟原单位校长吵了一架,因为校长不给她办停薪留职,威胁说要擅自去应聘就把她的编减掉。她说我豁出去了,公职算个什么东西,大不了像李雯一样呗。

我说李雯是怎么一回事?没有公职?她说李雯一年前下过海,现在没有公职,什么原因李雯没说,李雯把希望全寄托在这次应聘上,昨天曾说要不要给这里的领导送点礼物。

我说:这不妥吧,人家民办学校公开招聘,就是要看真本事,把内地那些俗套搬来说不定弄巧成拙,再说就是送礼也要等试教之后心里有点底才送啊。

柳梦叹了口气:她大概是急的,听她说她有半年没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了,吃饭都成问题。

后来我们都不再说话。沉默了约十来分钟,柳梦开口了:我觉得孤单,就现在。你呢?我也是。

怎么回事呢?明明我们这样挨在一起为什么还有这种感觉?她自语着。

但她很快又活跃起来,捅捅我的胸:哎,你说,要是聘上了你来不来?当然来啦,不然要千里迢迢来试教干什么?我奇怪地反问。

我可不敢来,她笑着说。

为什么?嗯……怕见你呀,你那么大疯劲,老虎似的。她嘻嘻的笑。

我正告她:可不许把今晚的事漏出去。

我偏要漏出去。李雯一回来我就过去对她说。

她的话刚落音,套间响起了开门声。柳梦伸了伸舌头,低声吃吃地笑起来:李雯回来了。

我有些紧张,说:别出声。

李雯的脚步进了隔壁房间。

柳梦的嘴唇贴上我的耳朵:哎,还行不行?我说不行了,好累。她无声的笑笑,说:那我过去啦。吻吻我。

她轻快地穿好衣服,赤着双脚,拎着高跟毛皮鞋,猫一样向房门走过去。

我和莲子是在早晨6点30分分手的。

分手之前我们在客车上睡了将近3个小时,说是睡其实是靠在座位上半睡半醒。

因为下半夜气温更低,而搭在我和莲子身上的那条毛毯此时显得太单薄。莲子的身体蜷成一团缩在我的怀里。后来她倒是真的睡熟了,而我则睡不了二三十分钟就要醒一次。心里依然是隐隐的不安,说不清原因。

我觉得莲子其实是挺苦的,我记得教她书时,她是个穿着很寒伧的学生,她住校,每星期只有几瓶腌菜就饭。只是性情开朗活泼,似乎与她的家境不相称。打工之后第一次去见我,我发现她变了不少,穿着变了,与城里姑娘相差无几,话音变了,全无了家乡的土音,是那种略带嗲气的不紧不慢的城市服务行业的女孩说的软性普通话。而且我注意到她的两句口头禅:毛病啊;无所谓的啦。后一句口头禅尤其在说到她的将来和她与异性交往的话题时用得最多,这让我为她担心。在车到常熟停在一个大停车场内,我们预备捱到天亮时,我曾对她说:莲子,你别在车上陪我受罪了,还是call你老板让他来接你吧。

莲子沉吟了片刻,叹口气:唉,让哪个老板接呢?哪个老板?我又迷糊了。有几个老板?多着啦,现在的,以前的,还有更以前的,我自己也搞不清。反正无所谓的啦。

我说,你总是无所谓,这样下去不是事情啊。

怎样下去就是事情?她反问。每问到关键的问题她总是不正面回答我,而每到此时我又总是词穷了。有词儿在她面前也是苍白的。

还是不喊吧,他正在睡大觉,她说。你安心好啦,我陪你到天亮,天亮后我送你上车,然后呢,我就去老板家,其实你还不知道,我这次是跟老板吵了一架后偷着跑回来的,我现在去了后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莲子该怎么办,我煞有介事而又十分可笑的在心里为她想办法,甚至为她设计未来,又觉得任何所谓的设身处地都毫无意义。

我甚至想到莲子对我想必也就是逢场作戏吧,至多也只是想从她少年时代所喜爱的老师这儿寻求一些补偿——在外面的世界所未寻求到的、感情上的补偿,或某个方面某种程度的满足。也许我的使她失望或彼此最终的不可能,她并未很认真地、全身心投入地去“喜欢”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就像车窗外半明半暗中的夜色一样捉摸不透。

6点30分,我走向一辆开往南通的个体中巴。上车前,莲子匆忙抄了个电话号码给我,说你到南通后,应聘结果如何,打个电话给我,这是王老板的电话。我说我几天后回来,还从常熟转车,你来车站吧。她想了想,说:可以,我要是不忙的话就来车站接你。我加了一句:我在常熟玩一天,嗯?她笑了:毛病啊,常熟没什么好玩的,而且——你晚上怎么住呢?住旅馆我不放心,我那儿又没地方住,总不能跟我睡一起呀。

中巴驶出车站,拐弯了,我看见莲子小小的身体仍站在那儿。

走出教室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

我过高估计了这家民办中学学生的素质和水平,开讲几分钟后,我发觉情形不对,他们胆量小,不敢主动提问,甚至回答问题时也是胆怯怯的;反应也不够敏捷,等等,所以我期待中的师生双向交流的热烈场面始终没能出现,这让我沮丧,我为这次应聘的前景及最终结果而焦虑。

但课后我以讨教的方式向几位听课的教师侧面打探,皆曰还不错。一位年龄稍大些的教师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的普通话很不错,每一句都说得很清楚。我说您能给我预测一下结果吗?他说,很有可能被聘用。这使我稍有宽慰。

柳梦和李雯的试教课安排在下午,柳梦教音乐,李雯教数学。我提议大家试教后到饭馆里聚一次,柳梦连说OK,李雯说,看情况吧,要是还不错我就去。柳梦不满地说,错了也去吧,管它呢。

半下午大家在套间里汇合了。柳梦很高兴,说课堂效果不错,那架钢琴好极了。

我问李雯晚上去不去,李雯露出难得的一笑:去吧。看样子她的课也一定上得不错。

太阳落下地平线了,南通被一层淡淡的说不出色彩的雾气似的东西笼罩着。大街小道上的人都行色匆匆,像一群又一群羽毛色彩斑驳的鸟。我和柳梦李雯向校外走,刚走出校门,有人在后面喊:柳梦柳梦柳老师!回头一看,是一直与我们联系的校人事处处长。

柳梦说,你们在这等我。返身向处长走,我就和李雯站在原地等。六七分种后,柳梦走过来了,脸色变得很难看。

怎么了?我和李雯同时问。

她摇摇头,不说话。

到底怎么了?我追问。我感到事情不妙。

她仍是摇头,说,我们走吧。忽而又笑了,说,哎,你能喝白酒吗?酒量如何?我说还可以吧,她说待会儿我陪你喝酒好不好?我盯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潮潮的,像蒙着一层水雾。

我们选了一家看上去还算清爽的小吃部,我和李雯各点了一个菜,柳梦点了两菜一汤。我说吃饭吧不喝酒了,柳梦大声说男人不喝酒算什么男人。

喝酒的间隙,我出去给莲子打电话。接通了,是另外一个女人,我请她喊莲子接电话。

是你呀。电话那头说,声音压得较低。

你以为是谁呢?我说。

我刚才打了个call机,正等人家复机呢。

我说我要告诉你试教的情况。

嗯……说吧,简单一些好吗?我有些失望,忽然不想说了,但还是三言两语的简单说了一下。最后我说你明天来吗?毛病啊。哎,我怕这会儿人家正复机呢,挂了吧,啊?还有,别打电话来了,行吗?……好吧。

那晚柳梦喝醉了,在她半笑半哭的话语中我和李雯得知,就在我们三人试教完毕回到套间时,她原校的领导给育英学校人事处来了电话,说柳梦前来应聘未经学校同意,是擅自的,因学校师资紧缺,经研究决定,不同意她应聘,请育英学校予以合作,否则……云云。育英学校只得对柳梦告以实情,表示遗憾。

李雯当晚乘12点的省际班车回陕西。她看着醉卧的柳梦,对我说,你照顾她一晚吧,她挺可怜的。又说,我知道前晚你们曾在一起,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毕竟大家才认识不到一天啊。不过现在这样的事也不稀奇吧,只是今晚可别让这里的人知道。

其实那晚直到天亮,我和柳梦什么事也没做。她沉醉不醒,偶尔梦中乱蹬被子。

天亮之后,我服侍她洗漱完毕,吃了早点。她问我什么时候回安徽,我说我随意,但我必须先把你送走。她说我不想走了,我在这儿睡一天,你先走吧。我说这不可能,把你一人丢在这儿我不放心。她半晌无语,忽然问:昨夜我们没做什么吧?我笑着说:我倒是真的很想,可惜你睡得像只懒猫。她叹了口气:真的可惜,浪费了一夜。又望着我说,我现在没了那方面的兴趣,不然……我说你下一步怎么打算?她说还有什么打算,回去呗,回去杀了校长报仇。我吓了一跳:别吓人,你可千万别犯傻!她笑了:说着玩的,看把你吓的。

我向她要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她摇摇头:你只要知道我叫柳梦就行了。我们萍水相逢,然后各奔东西,不要再记挂着,要那些俗套干吗。我也不要你的地址和电话,这样最好。

中午我送柳梦上车,走出校门时,柳梦回头看了看育英学校的门牌,默默地走路。这时起风了,身上骤感寒冷,柳梦拉起衣领,双手插进上衣兜里,走得很快,好像全然忘记了身边的我。

下午5点,我到了常熟,下车后我便给莲子打电话。

您好,王先生吗?我是。您是谁?我是莲子的老师,请喊莲子听电话好吗?唔,莲子不在这儿,她昨天夜里就走了。

走了?去哪儿?上海。

……她留了地址和电话吗?没有。不过她午后给我来了电话,是用手机打的。这丫头是有些本事的呀。

我放下电话,想想风中的莲子此刻已在上海,我心里一片空茫。

我转身欲走,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哎,哎——我掉头一看,电话亭旁边是个发廊,一个挺靓的小姐坐在门边朝着我喊。我环顾左右和身后,没别的闲人。小姐又喊:哎。我没理她,抬腿就走。

风更大了,强劲有力。我想起还要赶往和莲子来时的那个停车场,那里停着一部开往安徽石台的班车,我看看表,离发车的时间剩下不到10分钟,心里一急,便加快脚步,在风中疾走起来。

粉色誓言


似水年华,夺去了我们幼稚纯真的想法,现实的残酷,褪去了我们梦想的华丽衣服。是现实是岁月流逝还是现实残酷,抑或是我们各自的错。

两个原本无任何交集的两颗生命,不知为何却上演了一出不可能的戏,因为是戏,所以注定结局不会美满,戏终要落幕,人终要散场。

一年前的这个季节,正值秋季,秋季,有意味着什么呢?萧条,凄凉,这注定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就注定不会有个圆满的结局,可明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果,却还是摘下了,从此,我们慢慢开始分享此果。

那个季节,你夸下海口,说以后要为我披上那件美丽的粉色嫁衣,要把我变成你漂亮的粉色新娘,你还说要为我创造一个粉色的空间。这些,都是你在那个萧条而凄凉的秋季对我说的。从此,我期待着憧憬着,幻想着你将会给我一个怎样的惊喜。

也曾记得,我说要陪你一起走那长长的红毯,也曾说过,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那段时光,因你的存在,秋天不再那么凄凉,因你的承诺,我的冬天不再那么孤寂,因你的陪伴,我的天空多了色彩。只可惜,这一切似乎来得不是时候,来得不符合这四季更替的速度。

也许,是我们太过年少轻狂,才会许下那不知所谓的承诺和海誓山盟。

然而,岁月一点也不可怜我们,曾经的海誓山盟被时光的洗礼早已褪去了昔日的颜色,生活变得那么平淡无味我的空间也开始灰暗下来。当初我害怕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现如今,我的世界与你无关,你的世界无我存在。这或许是我们当初都曾怕过的事,可偏偏你越是怕什么就来什么。或许是无心,许是老天有意,昔日无话不说的我们,如今却也变成了无话可说,昔日熟悉的我们如今也变成了所谓熟悉的陌生人。这是我起初不肯接受的事实,可事实终究是事实,我们还是离彼此而去,独留那一串誓言在那儿孤独终老

后来,渐渐才明白,所谓的承诺或誓言,也不过是一纸空谈而已终将敌不过那似水的年华,随风便消散在了尘世的尘埃中,是那么的无足轻重。

可我当初还是相信了那比纸还薄的承诺,还是相信了那串粉色誓言。

因为我总相信,你会为我实现我的粉色梦,会为我披上那件美丽嫁衣,会陪我走向红毯的彼端。

而你,似乎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当我还沉浸在那未醒来的梦时,时间已经宣布这一切结束了。我似乎还没来得及睁眼就开始流泪了,可又能怎样。这时的眼泪又能值几文钱,甚至可能一文不值。

其实有时候静下来想想,某些事是很荒唐的,正如,羊怎会爱上狼,老鼠怎会爱上猫咪,香烟又怎会爱上火柴,这不是飞蛾扑火的事吗,可在某些人眼里看来就成了浪漫而幸福的呢?

然而,不巧,我却上演了一出老鼠爱上猫咪的悲剧,剧终人去,独留这只老鼠孤独的舔舐那刻骨铭心的痛。

这一切是逆到而行,所以没能顺风顺水,正如,不合时宜的紫罗兰,注定只会昙花一现。

是我们对彼此期望太高,以至最后这么失望,我们本不该如此,却还是如此。曾经以为的一生是那么短暂,随随便便就好了,然而,我们所谓的一生或一辈子太理想化了。后来才发现,这并不是弹指一挥间的那么短暂,现实是残忍的,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可爱。

曾经我们紧握拳头说要为爱情自由而奋斗,却也在时光的软磨硬泡下松开了拳头,再无力反抗。我们本不该怨谁先松手的,却还是怨了。

去年的今天,我本不是一个人,而今天却只剩我一人。从同样的季节开始,又结束在同样的季节,跑了一圈,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这一切告诉我累了,该休息了,我很听话,听了现实的话,安静了,休息了。

当时,你说祝我幸福,可我想说,没你,我该怎样幸福,曾经,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会肆无忌惮的笑到没心没肺,曾经,有你,我什么也不怕。

如今,我习惯了没你的生活,没你,我也很幸福,没你,我也笑得灿烂,笑得大声。此时此刻,我很好,你呢?

风中的诗意


微风拂面,袅袅炊烟,不知是否怀念曾经,已到秋意的浓烈。

想要在晨光中回忆那顽皮的微笑,像薄雾一样淡淡的。

随意看着秋叶随风落地,其实我什么也没有做,什么也没有想,钟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固执,单纯的让人怜惜。

今夜是否有那美丽的星星,还能否看到那守护的星光,我期待的等候。

记得那年的冬天的夜晚我们谈了许多话,走了许多路,没有多余的情感,只有那心灵的愉悦。

太遥远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那夜后带来的是幽独。没有惆怅,没有怀念亦没有忧伤。

我偶然想起还会有一天一起畅谈余生么?还是在宁静的等候后消失在晨风中,享受着晨风中渐浓的寒霜,

叶在风中飘落,坚强着来年的枝繁叶茂,年复一年的重复,而我们一次长成只为一次凋落。

那些数不清的季节和快乐都去哪里了?

我们的影子和夜晚又将在哪重复?

一片落叶随风飘动,如果这个时候,你走向我,我会对你说:亲爱的老友,旧日时光是快乐的亦是怀念的。秋夜带不走你的心,却已带走了你的梦。

与梦的誓言


在没有梦的未来,是否会有我这一生必须去赶赴的誓约,就算它是过于美幻的、只要真实发生的,就算它是短暂存在的、随即又该告别的。如风里缘起在字间言落的那样,千百次的回眸只为一次擦肩而过。

情长如水,心舟载一人于浮沉中百舸争流,渡一段生。活着就是让人体验痛苦,又在痛苦中寻找快乐的意义,尘世陌陌迁迁客,我们都是过渡人,陪不了一世的,陪了一程。我撑的船,被你轻轻踩过,我望着浮波、却好像已忘记了你是谁。荡漾出一片笑语欢歌,回忆已醉、眼中无人,似烟云浮尘撩我梦,一半灰色一半红。

我又清醒着,对视、既熟悉又突感的陌生,把某一次当做一生,又把我一生当做一次旅程。曾有夕阳醉了一双人,让这画意成为离别后的痛,又当黄昏饮醉一个人,一双眼眺望深夜的空洞,才知道那不是梦,才觉得那是一个人的天真。傻傻的微笑,是不是学会了取笑我?还是我一直在用微笑哄骗着生活。

从来没有追问过谁,那些绝对不成绝对,是非也已不再是是非。我又能怪谁,过往也不是全是误会,像是一个被迫承受者,学会了主动承受后果,岁月轻轻的,改变的不仅是模样,心思被一层层剥落,好像唯有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想要长大的时候,就只会想着长大,从没想过长大以后该干什么;渴望爱情的时候,就想谈个恋爱,也不明白爱情意味着什么。缺乏远见的长大,长大后就是迷茫,不负责任的爱情,爱过后就是伤痛。别等到想到了,才知道该怎么做了,有些事在想到的时候就已经是迟了。

原来以前过的都是想要的生活,失去了、才知道可惜了,我想要的、并不是我的,一切归属于我们。被撕裂的旧梦,永远都隐藏着强烈的痛,是我不敢轻易触碰的,也是不敢再去打扰的,就像一种生命体,看它成长,陪同我一起长。

当过往成长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应该再将它视为痛,而是最好的朋友,因为它会时刻告诫我们,不能出错,不能怠惰。

这每一天,美好是自己制作的,收获也是自己造就的,自然之美、只是一种呈现,人生之美,才是真正的载体,想要人生美,发现美是一种见识,制作美是价值。

未来虽然不可见,但我们都知道自己想要做一个怎样的人。以前常说坚持,也知道坚持就是简单的事重复做,一种途径一个成功,通往目标没有捷径,顶着风淋着雨的日子谁都有过,一生总不能天天是坏天气吧。我不止一次想过后果,事事靠想象的后果才是最可怕的。

就如我不知道前方的路,会有多少坎坎坷坷,可前方就是我的目的地,途中风景多且迷人,很多时候景色不留人,其实我想留下的都在心中,才会让留恋那么沉,就像时光烙印在脸上的刻痕。风声,歌声,我一人,还有往事,都听的懂。

当我明白自己心中还有情的时候,才知道真情没有被辜负,或许那些曾共情的人已经想不起,或者淡忘了,至少还有我背负着,就像当初付出的时候没想过后悔,而今亦不悔,让人遗憾的是不能长久,却不后悔当初有过。

人生其实挺短的,很多事一晃而过,最能耐磨的年龄也会成为一段记忆,仿佛经历过痛的人才会记得,那一点子伤为谁而研墨,把故事写在了天空上永不飘落,每当情感微醉时,唱出了鲜活的歌。

眼前这条路一直延伸着,其实我真不想,可是看着同龄人一直走,不想被抛弃的我只能追着,赶着。我知道自己挽留不了什么,可我想知道自己未来,我能看到什么。所以只能不停的走,向前走。

就像是我必走的路,哪怕历经千难万险,与刀山刺得脚疼,与火海共趟红尘,得见一次真灵性,问我、不知为谁,问我,也不知是谁。

就像一种情不需要留下才会存在,一个人也不需要活着才会被人记得。可能到了那时,我已没了梦,因为我已在梦中,也会没了心思,心中无我时,又能向何处寻,心中有我时,我在人群中。

与梦的誓约,没有言辞,就像没遇到的那个人,无论我说什么,她都听不到,期待一缕春风叫醒我,能见识些什么。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72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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