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三个月大的那会突然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全身长起了带水的红斑,整天哭个不停。
发病的那会我心急如焚,连夜赶着带女儿往医院就诊。来到一医院,医生就诊后,本抱着满满的希望,可医生的就诊答复却将我的希望重重的打破。医生说:对不起女士,您的女儿得的是一种罕见的怪病,我们医院目前的医术还不能治疗您女儿的怪病,请您转到别的医院去就诊,兴许还有机会。听完医生的话后,我泪水再也禁不住一颗一颗的落下,一滴一滴的划破了脸颊,一直湿润了我的心窝。
望着裹在怀里的女儿,那娇嫩可爱的小脸蛋下却隐藏着一张痛苦的表情,我心一刻没有停止过的焦急冒起了隐隐的烟火。看着女儿身上的红斑越来越多,水泡也越来越大,我心情越加沉重。离开第一家医院后,然后我再一个劲的抱着女儿奔赴下一家医院。可最后就诊的结果都让我大失所望。一连去了几家医院后,给出都是相同的答复,最后犹如一个晴天霹雳,用着无奈的目光望着病危的女儿,找不到方向后,被迫抱着女儿回了家。
经过一番的折腾,女儿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病情在不断加重,也使得经济本来就不是很好的家庭陷入了危机。
回到家,再抱着一线的机会和丈夫商量了一番后,然后做出了最后一个决定。准备将女儿送往市里人民医院去医治,也许还有最后的机会。要知道前去市里人民医院治疗,可能需要一笔很大的费用,对于我们目前的家境来说已经无力承担了。丈夫为了这事也煞费苦心,他也回家向亲人借起了钱,可那时候家里的亲朋好友自己都难填饱肚子,哪里还有钱借我们呢?最后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跑回了娘家求助。
母亲听说实情后,心里头也跟着着急起来了,二话不说就带着我去跟亲戚借钱。还以为回娘家借钱是件很容易的事,之后才发觉也不是那么顺手的事。去到哥哥家,说要借钱给女儿看病,本来就和哥哥谈好的事,结果嫂子站了出来,她瞪眼哥哥,然后凑到他耳边说道:谁知道她借钱去干嘛,这次又跑回来借钱,出去工作都那么久了,不信一点钱都没有我隐约听出后,然后急忙解释道:不是你们想那样的,你们听我说好不,之前几次出去做生意都失败,打工也换了好几份工作,所以也就没什么积蓄了,这次真的有急事才回来借钱的,你们就相信我吧。看着哥哥游离的眼神,还有听着嫂子在哥哥耳边嘀咕着什么,有那么几分,我大概可以猜测出他们的心思。看来这一次又白跑一趟回来了,心想着。最后在母亲极力的帮助下,勉强的说服了嫂子,哥哥最后才勉强的拿出两百块钱借我。
带着母亲辛苦帮我借来的钱,我心里头万分感激。离开的时候,母亲的背影在我脑海久久回荡着。感谢在自己艰难的时刻,母亲的爱让我振作起来。带着母亲借来的那两百块钱,我心情倍感欣慰,希望之光在眼前又亮起。
随后与丈夫同行,将女儿带往了人民医院。在先进的医疗技术面前,最终女儿化险为夷,成功脱离险境。
女儿病重那一次,作为母亲的我,第一次深深的感受到女儿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生命虽弱小,但却是我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你若是安好,我的世界便是晴天。感谢这一路上能看到你快乐成长,我心里倍感自豪。
自认为不是情种,也不是痴心人。可这十多年来我却从未忘记过他。真的很想去看看他,过得好吗?他生活的城市是怎样的?带着各种好奇,坐了好久的车跨越了一个市一个县,我悄悄的来了。
到达目的地已是晚上八点了,找了个酒店安顿下来便一个人随意到街上走走。这里远没我想的那么富足,窄窄地、破破烂烂的街道,面积不及我家乡三分之一,很小的一个县城。当然,这些于此刻的我来说无关紧要,也不影响我有点兴奋的心情。因为他的存在,这一切也都不是那么让人难以忍受。我终于还是来了,来了却一断回忆。
行走在昏暗的街上,任思绪翻飞,往事如放电影般在脑海中一一播过
十八九岁,正是情窦初开的花样年华。也不知道他哪里吸引到了我,反正一见面就对他有了矇眬的好感。少女的羞涩却又让人羞于表达,纵有万般情怀也只能掩藏于心。即便内心波滔翻滚,表面也要装得平静如水。因了这份小心思,我便刻意与他保持距离。每当看到他与别的女生聊得热火朝天,心里的不安、嫉妒像猫挠似的难受。后来,每到晚自习前,我就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地尽量躲进学校阅览室看看书、写写日记啥的,落个清静。
想起自己曾经一些傻傻的行为,我忍不住要笑出声来。那时,想接近又怕接近他。每当他在绿茵场上与同学激战时,我便远远的站在场外给他鼓劲、加油。如果哪天他主动找我说话了,心里便乐开了花。因这份恋,以致后来这家伙拿我当佣人使唤了,我还乐得屁颠屁颠的。
许多年后,我才发现,尽管那时隐藏得很好,但还是被不少同学窥出了个一二,自然也包括他。这家伙,可能仗着我对他的好感存心欺负我吧,尽给我安排事做,而只要是他吩咐的我没有不照办的。他是班长,早上要早起开教室门,要定时去门卫拿报纸信件等等,他把这些事全交给我了
过去多年后,各自都已成家。再见时提及此事,他只有窃笑却不承认有这些事了。曾经为此,我还久久无法释怀。然而,现在,我终是不再纠结了。因为就算他是故意的,我也乐意啊,那时的自己不就愿意做那个傻瓜?
很庆幸,当初我们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很感激,他没有拆穿我的心思,避免了不必要的尴尬,让我们的友情得以继续。
我终于明白,缘份天注定,错的人即使再遇上,最终也不会走到一起;在一起的那个人,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一帘梦。有时候,寂寞是这样叫人心动,也只有此刻,世事才会如此波澜不惊。
白落梅《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写过很多事很多情,却对父母之情或多或少忽视。很想把所有那些心底厚重的东西拾掇出来,然后诠释这二十年来不曾预测不曾离去的情愫。
一直以来认为,最美的女子应当有一种遗世的安静和优雅。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何种心情,都在不惊不扰之中,淡雅泰然处之。记得所有的人事与物质缠绕的怜爱,我想这些已足够支撑着你我相遇。喜欢毕淑敏的文章,那样清丽脱俗,慰藉心灵。喜欢白落梅的作品,心似兰草,文字清淡。简单自持,就这样满足,不需要太多的物质羁绊,邂逅一份情,与日俱增的情愿。劝慰总是把自己当作一个老者,去舒展,去折叠,以一个看客,去看身边各种各样的人笑过,哭过,重新来过,越来越淡然,无法改变,总觉得这是必然,既有源头,便有结局,这结局或喜或悲,或自然或顺其自然,总之像个永恒之塔,不偏不倚,就那么实实在在落地建成。
后来才认真地想过,也许最美的女子是在经历之后才有的沉淀,记得春天里自己的芬芳,记得每个细胞张开时的动人,记得心微微一笑后的疼,为这春天的舒畅,在夏天来临之际,她已为所有的盛开做好准备,准备迎接艳阳,也准备迎接风雨,请记得她盛开的时刻吧!那一定是每个女孩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所有的含苞都只为这一刻。待入了秋冬,便是最美的相守,喜欢将暮未暮的人生,将暮未暮的感觉,所有的结局大概已悉数得知。跟着希望,跟着光,我是不落的太阳,了最初的信仰,就算满身都是伤,也要像个男人一样。这段话,忘记了是从哪里看见的,不过很喜欢。
所以老爸老妈的姻缘倒也是缘分。长大后,就老喜欢缠着我妈给我讲她和老爸认识的因果,当时老爸还在部队,大姨夫要给妈妈介绍,老妈因为感觉自己还小所以不想离家,就不愿意见面,并不知当时对方就是老爸,后来两年之后,爸爸刚退伍,人家要给爸爸介绍,便又选中了妈妈,两年前没见面,两年后注定还是要见面,所以还真是自有天意,爸爸那时没少追求者,因为一米八,而且年轻帅气,具有幽默感。后来听说当年老爸的初恋女友还曾苦苦等待爸爸,即使后来当兵去了内蒙古的老爸,她也一直写信给老爸,还曾为了我爸放弃了学业,被爸爸战友看了一夜,以防她跳楼。这些都是我以前不曾知道的。海伦说:"因为,等不到自己爱人,只能好好地把他藏在心里,退一步做朋友吧!因为门第,因为尊严和面子,所以错过即便没有泰坦尼克,没有一切的惊险与不惊险,依然有缘无份,人生就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转眼开心眨眼哭,越是和他讲道理,他却越哭闹不停,等到哭累了闹够了,自然就安静了,他自有一套为人处世的方法,理当顺其自然,虽然不免惋惜,但还是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记得胡兰成说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她孤傲、清高、敏感,灵魂寂寞了一生。她说过,喜欢一个人,可以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而林徽因则更像清水里开出的一朵白莲,安静娇柔,温婉洁美。她不会让自己爱到卑微,爱到不知所措。世间真的有许多难以言说的奇缘偶遇,置身碌碌红尘中,每一天都有相逢,每一天都有别散。放逐茫茫人海,或许某一人走进你的视线里,成了令你心动的风景,而他却不知这世界上有过一个你,又或许,你落入别人的风景里,却不知道这个世上曾经有过一个他。不知多年以后,有缘再次相遇,算是初见还是重逢?
时光微凉,彩虹之上的幻城,像爱情的憧憬。谁的梦,谁沉醉,谁在醒,谁笑,谁心痛,谁站在城外等着我,谁在城中等你。看天空之城的烟雨,淋湿的是别离。 《天空之城》
虽然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徐志摩,但是我的确是喜欢他的这句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多么落寞又清淡的一句话,他一生中的女子有林徽因,张幼仪和陆小曼。林徽因对徐志摩是爱,张幼仪对徐志摩也是爱,陆小曼对徐志摩同样是爱。只不过,她们有的爱得清澈,有的爱得平和,有的爱得热烈了。把情当作无情藏好,把酒洒向天涯絮絮叨叨,把痛悲壮地忘掉,少年啊流过泪,没有人知道。不问江湖纷纷扰扰,不枉此生来这一遭。《天下之风》。
最了解自己的人或许不是自己,而是你身边最亲近的人。就像老妈和老爸,每次老爸还没到家,老妈都能明确清晰地感觉到,我不相信,老喜欢跟老妈打赌,可每次都是我输,对我爸的了解程度始终不如我妈,惊讶于老妈的料事如神,更是钦佩其间的情感。亦如当初在做问卷调查时所遇到的情景,她能看得到我们都看不见的景象,听到我们听不到的声音。或许,这也是一种无言的爱吧!情到深处,日到久时,存储那份只为一人的敏感和直觉。
总喜欢说:彼岸花开,花不见叶,叶不见花,生生相错,美丽而忧伤。可是花开彼岸却并非此意,因为彼岸花有双重含义,彼岸花开的种是被掩藏的忧伤,舍不得你看见;而花开彼岸是另一种含义,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前几天还和老爸老妈谈论,这人生过得真快,然后老爸便感慨了:稀里糊涂地遇见你妈,然后稀里糊涂地结了婚,接着又稀里糊涂地过了二十多年。老妈接着说:是呀!稀里糊涂地吃了二十多年苦,况且还稀里糊涂地没啥感情。我就在旁边偷笑:还有,稀里糊涂地就到了你们结婚二十一周年纪念日,老爸你要怎么弥补老妈,吃了二十多年的亏?老爸又吃醋道:你这丫头怎么老护着你妈,明明是我吃亏,真是白疼你了。然后老爸是一脸委屈,老妈却无比开心地夸了我:真是妈的好闺女。与老妈联合对付老爸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稀里糊涂也是立竿见影的事儿。
以此纪念老爸老妈结婚二十一周年,你们安好,便是晴天,花开彼岸,流年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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