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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静的小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沉静的小镇",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一座安于沉静的小镇,难以轻易发觉喧闹的气息,它没有都市的浮躁,省去了乡土的味道。它的故事,在一段信徒祷告的经文里,在一个游客会心的笑容里,在一个已被遗弃的车站间。恍然让你惊觉,一切都是如此美丽,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一座偏静的小镇,它绝计没有在梦里出现,甚至没有留下一丝向往的符号。然而它是走在月光下的一片沃土,虽不曾知晓,却仍旧有了太多的痕迹,不需要刻意查找就可以转身遇见。

许多时候,来者踏足一块土地,必然为着那么一个人,没有那么熟悉,也不见得陌生,只因为有了那么一个人,即便路途如何遥望,也终于有了向往的终点。透过窗可以看得见躁动的空气,一次又一次,吹奏着属于旅途的心情。

不论是简单的遇见,还是铭心的邂逅,只要放在秋季里,都是美丽的。在落叶飘落的时节,踏足属于你的小镇,走过曾无数被你路过的巷口,抚摸养育了你的山山水水。陌生,只在没你的世间,只要有你,不管世界如何凄凉,终可以在最朴素的地方,寻得震撼心灵的画面。

不必刻意前去寻觅,一碗平淡的米线,一杯苦涩的烈酒,几味独特的家常小菜,尽可以在此收获故事的感觉。两个相知要好的人,不需要刻意的记怀,日久深忆,彼此种种必然根深蒂固,哪怕努力忘记,思绪却自愿受于困扰,不由自主的爱上那么一座平凡的小镇,并想着有生之年,定要前去旅行观摩。

不难发觉,若非是特殊的欢喜、癖好或兴趣。否则,我们所渴望前去的地方,必然有着那么一个解不开的心结。或缘于一段错过的缘分,或仅仅一个悄然错过的人,或留着不可挽回遗憾。那里有着你所不能忘记的过往,即便爬山涉水,依旧渴望了结缠绕心头的欲望。也终在无数次的分离道别间,恍然明了太多的必然是不可预知的偶然。

我们归往于一个地方,期盼,欢喜,只因为那里住着那么一个不能被故事删除的人,全然不因爱意,却有着太多的不舍。只在某天,如约抵达那幻想已久的小镇,失落却不会悲伤。因为深信,只要有着那么一个人,将会有重逢的时机。

此次相逢,处处给予我太多的感动,那时不曾相识的人,已然熟悉知了,那时深知熟悉的朋友,更懂得了相聚不易,进而珍惜片刻的时光,最难忘的还是临行前的一幕幕道别。路不长,只是走得太缓慢,夕阳拉长背影,投在心河间,那该是不舍的情绪吧。

即将离开,朋友由衷感叹:恐怕你们再也不会来了。我明白她的意思,不外乎这么僻静的小镇,闲来无趣,我们也必定不会再来。是啊,她的担心何曾又不是我们的心声,我们匆匆而来,几个钟头的相处,或一顿充满兴趣的饭局,看似确实没有太多意思。然而,我们却仍旧放下休息的时光,不顾疲劳而来,为的只是相遇的那一句熟悉的呼喊,为的仅是瞧见那背影的安心,还有沧桑的容颜笑出的皱纹。

秋意浓,细雨微凉,怀念尘世间相识的每一个人。借一缕细雨,我把思念尽然寄托,想要在某个天晴的日子,想要在某个飘雨的黄昏,想要在突然的转口。走进你熟悉的小镇,走进你路过的小巷,停步在溪流潺潺的短桥上,用力的向你挥手,告诉你我的心声。

秋天的叶落了,你听见思念的声音了么!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小镇青年


温柔的晚风从海面吹过来,吹绿了小镇最美的夏天。

我和易遥坐在青石板上,面向大海,背靠着这个叫无名的小镇。镇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是这片海孕育的结晶,每一户人家都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原著居民。就像海浪总是以拍打海岸那样来诉说自己的内心,我和易遥喜欢坐在青石板上听海浪与海岸碰撞的声音,那声音,也是我们内心的倾诉。

从铺满青石板的小路缓缓前行,就是我的家。那是一个温馨的小家,我和妈妈,姐姐住在一栋木质的房子里,从二楼的阳台望过去,是童年记忆里的那片海。没有易遥的日子,我更愿意呆在二楼的阳台上,就那样静静看着那片海,真怕这样的一天一过就是一辈子。

风平浪静的日子,我和易遥背靠背坐在沙滩上,我吹着口风琴,她唱着歌,几缕细长的发丝滑过我拿着口风琴的手,少年心中最纯真的懵懂飘散在这湿热的小镇。吹累了,唱累了,我们手牵手赤脚朝海的方向奔跑,直到海水没过膝盖,海的清凉穿过我们的每一寸肌肤直达心里最燥热的地方。

我叫圣磊,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因为意外去世了,只剩下我和妈妈、姐姐生活在这座小镇里。童年,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了主心骨牵引着我去探索这未知的世界,有的只是一个人看着别人家的爸爸带着自己的孩子走在回家的路上,而我只是羡慕他们有一个爸爸。我习惯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直到遇见易遥,我就再也是不一个人了。

那年夏天,易遥来到这座小镇探望外婆,在这里呆了一个月,我们那时候都喜欢去海边玩,都喜欢坐在青石板上听海浪击打海岸的声音,很快我们成了好朋友,几乎每天都会在一起玩,一起看海,一起奔跑在沙滩上,我带着她走遍了小镇的每一个角落。我会在清晨的鸟鸣中,在新的一天到来的时刻,站在易遥外婆家门口的大树下等着她,那样的等待一点也不漫长,因为他充满了期待,美好的一天就在等待中开始。就这样,易遥每逢暑假都会来外婆家住,每年的夏天是我一年中最快乐的日子,因为我喜欢和易遥呆在一起。

童年的美好在于他总是那么短暂,本以为断了的风筝也会有起飞的那一天,可是,断了就是断了。易遥的外婆走了,只剩下一间空荡的房子,易遥最后走的时候对我说我:我会回来看你的。我看着她乘坐的列车缓缓前行,感觉心里空空的,似乎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没有认识易遥的时光。

日子像旋转木马,从起点到终点,又从新的起点开始,继续旋转。小的时候大大的小镇现在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直白的展现在眼前。十年小镇的变化不大,但人的变化却是显而易见的,曾经的少年变成了青年,又有一群新的少年诞生,继续着生命的轮回。

被风吹过的夏天,是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沁入心底的留恋,空荡荡的房子又有了新的主人,列车的轰鸣俨然成了刺入心骨那阵阵的期待与疼痛。

背上了远行的背包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再见,小镇,下一个十年见!

江南小镇


江南,一座典型的鱼米之乡,这也是第三次到这里来游玩,而每次到这里都有不同感受,这次似乎也一样。在我的映象当中,这座小镇和城市里建筑的那种古镇是不同的,无论是建筑体系还是整体的文化气息上都风格迥异,因为江南临近大海,四周都是环山环水,所以给人一种置身于梦幻水都上,无一丝压迫之感。

清晨,我睡的正香,一声狗吠从远处传来,毫不留情的打断了我和周公的完美邂逅,我睁开睡意惺然的双眼从我恋恋不舍的软榻上爬起推开窗户与小镇打了声招呼,然后迈着我的小碎步往小镇深处走去,一路上走去才发现这座小镇竟也会如此热闹,路边有农民拿着自家种植的蔬菜在这里售卖,也有卖糖葫芦的老者,还有三三两两的老人家与店家讨价还价,其实这样的场景在别处也是可以看的到的,只是小镇的人们无论是在谈话中的字里行间还是着装打扮上都是给人感觉居住在这里的人们都是安居乐业的。

再往前走,便是码头,因为是清晨正好可以见到日出,所以想来也是很高兴。便自觉坐到一座石凳上,有可能是第一次欣赏这曼妙的海上日出,因此内心亦是无限的激情澎湃有说不出的喜悦。渐渐地天空划出了一肚鱼白,天边的云彩似乎也察觉到自身的亮丽景色将被取代便华丽丽的转身向一旁褪去,太阳也就紧随其后破天荒的露出了它的身影,于是乎一抹灿烂的斜阳就出现在了天空,那便是日出。

我望着这道风景,竟有点伤神因为奇风异景总是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出现,这一风景也是经历了黑夜与白昼的撕磨下才显现出来。很快的这一道风景就不复存在了,天边渐渐露出了它本来的模样,海水也还是照常的拍打着,想来也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昙花也只是一现,繁华的背后亦必是落寞,越是珍贵的人们越珍惜。

望着这片海,阳光暖暖的倒映在水面上,海鸥也扑打着翅膀从这边天飞往那边天,浪潮拍打在凹凸不平的石柱上泛起悦耳的声音一切都如表面上一派祥和构成一幅和谐的画面供人们欣赏而这一切都只是虚无的,因为无法望到海底深处,也不知起身后是怎样的波涛汹涌,危险重重,正如人性一样,你一度以为只要靠深交便会心心相印,却也不知其背后的人性是怎样的。因此深爱这里无论是寂静亦是繁华人们总是平常心对待,而我唯一能做的便是仰望我的海,内心的海。

望着这片海,我的思绪沉淀了,我感谢岁月的美好亦感谢岁月无情的变迁让我领悟到了人生,逆境并不可怕,只怕逆境到来时,你还是以温室里生存的花朵的心态去面对那就可笑了。

为什么我喜欢海?我有无数次这样问自己,这是为什么?对于海我有美好的祝愿,我希望前世的梵音让我忘却今世的烦恼,因为无法挣脱,不再逃离,只能依偎在海的身边,它既能让我的内心平定,亦能让梦想莅临我的彼岸,望向这片浅蓝色的深海,这一刻我爱它胜过爱自己。

夜晚下起了细雨,我撑把伞独自走在江南小镇的海边上,江南的雨和上海的雨是截然不同的,走在海边你会发现江南的雨是温柔的,细雨如丝如针,即便是落在人身上也犹如披上一件柔软的丝绸华服亦无不自在之感,细雨轻轻抚摸小镇柔美的躯体,被夜色掩映的雨诡秘而神奇。

夜色朦胧,这片海被细雨覆盖着也显现了不一样的美,犹如江南女子那般美好婉约。

我的脚步在这片戈壁沙滩搁浅,浪潮一次又一次的淹没了我的双脚,雨水啪嗒啪嗒的滴落在这把小伞上仿佛如暮鼓一般敲响内心深处那一鼓晨钟,再也无法平静了,终于我向大海深处走去,朝着这片海便是一阵的撕心裂肺,这片海终究是割破了我的坚韧和柔情。

原来,陪伴我的还是小镇的朴实之美,那山那水早已不复存在,那海就让它远去。

今夜,江南小镇依然蹲坐在雨夜里,熠熠生辉,这个八月携带着淡淡的忧伤被这片海尽收眼底,看不出是喜是悲,是忧是愁。

不在的少年,永别的小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在的少年,永别的小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15岁时喜欢上了镇里的一个少年,陆苏。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奶茶店里,由于当时人太多,我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回头时就和他四目对望。我不停地对他说抱歉,他对我笑笑,说没关系,柔柔的样子。在那一瞬间,就有一种莫明的力量让我深深迷恋上了他。

自从那天遇到陆苏之后,我每天放学都跟在他的后面,远远的注视着他。他总是边走边和同伴交谈,脸上始终带着灿烂的笑容。

没过多久,他的同伴就开始注意到我,而且还时不时的对我嬉笑。有时我也会故意走近听听他们交谈的内容。有一次他的一个同伴对他说:喂,我说,陆苏,后面那个学妹总是跟着你,她是不是看上你了啊?他的那个同伴故意把声音抬高,我听得清清楚楚。

而陆苏依旧满脸阳光,回头看我,不回答。

就这样,我跟了陆苏他们有两个月了,我没有勇气上前去和陆苏交谈,陆苏也从没主动和我打过招呼。只是偶尔,他的同伴会对我吹口哨,拿我开玩笑。

忽然有一次,陆苏在放学路上就叫住了我,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当陆苏对我说嗨,夏晴时,我真的是非常的吃惊。

当然,我也激动的不得了,开心的不得了。

夏晴,你都跟了我这么久了,你累不累?

奇怪,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歪着脑袋满脸疑惑的看陆苏,没有一点害羞的情愫。

他被我这个样子逗笑了,不是像以前那么安静的微笑,这次是带着爽朗的声音。

夏晴,你真是可爱。陆苏眼神满是溺宠。

我和陆苏,就像是认识了好久好久的故人,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彼此之间没有一点生涩。

陆苏请我去喝奶茶时他直接要了两杯草莓味的,那是我的最爱。我是太白痴了吧,当陆苏递给我的时候,我竟觉得他是会魔法的,可以洞悉人的心里。

后来我才慢慢懂得,喜欢上一个人,就会莫名的想要接近他,了解他,会不顾一切的关心他。

可是当时,我只是想,我喜欢陆苏,他会知道吗?

我和陆苏开始一起上下学。陆苏有一辆天蓝色的自行车,对我来我,最幸福的事就是坐在他的自行车上,和他一起吹海风。

那时我还不明白关于爱情和幸福,就是觉得,有陆苏的地方,就有快乐。

陆苏喜欢唱歌,他的嗓音很好,唱的总是那么让人陶醉。但他从来不唱给别人听,除了我。陆苏对我说过:夏晴,这辈子我只愿意为你一个人歌唱。

要是真的可以这么永远幸福快乐可有多好啊!如果没有那场意外,我是不是,就能听陆苏唱一辈子的歌了?

死亡。我想象不了它到底能有多可怕,可怕到,让陆苏当场毕命。

都是因为我。

那天我和陆苏出去玩,过马路时我不小心把他送我的风车掉到了地上,风车被风吹到了马路中间。陆苏当时只想快点给我捡回来,所以想都没想就快速地跑了过去。可谁能想到,就在陆苏捡起风车想要回过头看我时,一辆装满货物的大车就朝他开了过来。

我只听到了一声刺耳的刹车声,脑袋一片空白。而自己的眼前,满是黑暗。

我吓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以后,我的世界里,就再没有了陆苏。

我想痛哭,可我没有哭出来

小镇被开发以后,我随父母离开了那里,来到了城市。从此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只带走两样东西,陆苏的天蓝色自行车,和沾满陆苏血迹的风车。

陆苏的朋友说过,陆苏最宝贝的有三样东西,自行车、唱歌、还有,夏晴的一切。

这些,我都会替陆苏保护好。

今年我就要大学毕业了,离陆苏的离开已经过去七年多了。要不是在朋友的聚会上有人提议说一件自己最刻骨铭心的事,我想,没有人会知道我在十五岁时喜欢上一个少年,而他刚好也喜欢我。

因为我离开没多久,陆苏的一个朋友就找到了我,给了我一本陆苏的日记,里面全是关于我的事情。我哭得最厉害的一次就是在看完日记之后,原来,陆苏是如此的喜欢我。

我为了夏晴,可以做任何事情,就算是死亡,我也不后悔

我想着想着,泪就划过了脸颊。

那日,陆苏拿到风车,转过头是想对我笑的。

可他始终没有笑出来。

小镇画水听流年


江南小镇,古色古香,细腻,灵动,如同一位出水的芙蓉,清丽不艳俗,处处散发着别致的美,散发着温柔,温婉而动,灵气十足,这便是我对江南的记忆。

想想,打着一把油纸伞,于寂静幽廖的小巷内,倾听风落江南,敲打墙壁和青石板声音的远远近近,感受脚踩江南这一方土地的温柔。站在青石铺就的小路上,看清风波动着阳光,就那么轻轻的折射在我的脸上,伸出双手,看见指缝漏光。

雨落江南之时,找一茶亭,泡一杯特制江南茶,饮一杯江南水,闻尽江南的芬芳。看看窗外,雨敲击着江南,感受江南的醉眼迷离,茵茵妍妍,静坐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小凉亭,感受时光攒动,水光荡漾。

小桥,流水,人家,洋溢在江南的水墨里,仰望着一方灵土,看冥冥天空,风烟空灵,清澈的如一汪清水,这一切的一切让人如此精细。

好一段江南时光,小镇的岁月,品细水,听流年,看岁月擦过江南最美的时光。顺着古色古香的屋顶的棱角,看看细细透过来的晚阳。心急躁时,该去江南走走,感受脚踩青石板的凹凸不平,用心去感受江南细致的慢行,不在纷扰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不在逝去的时光里哀怨旧岁月。

是时候卸下重重的行囊,换上一身轻装,邀请两三好友,去会一会江南。忘情的去欣赏,品味江南的独特之美,不骄傲,不浮躁,没有城市的车水马龙,没有闹市的喧嚣不止,看夜晚的繁星,映衬着江南的明眸,折射最耀眼的星,释放一片空静。你会禁不住感叹:遇江南,江南景色丽;品江南,江南别致清;惜江南,江南亦有情;望江南,江南向晚风。

好一个江南,这一抹别致的疆土。

江南在我心里,江南在你心间。

美莫过,小镇四月天


通往小镇的路漫长但不崎岖,不再像小时候,一到下雨就泥泞的不堪举步。最初喜欢是因为小学校园,曾在那生活了七年,几乎占满了我的童年。围墙外的鱼塘、麦田,还有成排的大柳树,成了固定的风景,学会爬树应该也源于那得天独厚的条件,和那时还不怎么擅长布置作业的老师们,现在想想,当年的他们真是可爱的。校园内所有花坛的营养土和蔓藤的花枝几乎都是那些年我们亲手栽培的,很多个阳光明媚的放学后,不用急着回家写作业的我们很乐意帮生物老师整理花园,他是位高瘦的资深老教师,那时我们对资深的定义还不能涵盖太多内容,仅是因为他年纪比较大,教出的学生很多都结婚生了娃,比如,他教过我爸。所以我总会头举高高的看着他,觉得他很厉害,虽然我爸当年学习很差劲。

沿着放学的路一直向北走,是大家口中常提到的北大河,听说它是古黄河的分支,每年的四、五月份河水会溢出河岸,沿边的翻水站会将多余的水供应给周边的水田。这就促成了每年这个时节到处都是水,一望无际的水,风吹过时,水波蔓延到天际,像海一样。蜗居在小镇的童年里,很多孩子和我一样从没见过真正的海,那时家里最新科技的电子产品是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根本看不到海的颜色。现在回想,童年的很多声音和颜色都只存在于课本里,在远途归来商人小贩的畅谈里,在无数次无聊发呆的畅想里,从不在身边。那小小的一方天地,曾是我们的整个世界,是我们衍生梦想的地方,是我们茁壮成长的地方,也是我们走出去后最想回去的地方。

小镇的最东边是热闹的集市,集市分为东西两街,东街大多是玩耍吃喝的地方,有耍杂技套圈圈的外地来客,也有我们每去必买的张奶奶冰糖葫芦,偶尔也会从圆盘道旁边的金鱼小贩那儿买两条满身红的金鱼带回家,最后大多是被家猫吃了。西街卖得大多是农粮农具,我们大多不愿去,除非跟着父母没得选择。集市北边第一个路口处,有一所废弃的小学操场,一个还算光滑的水泥广场,后来成了孩子们喜欢练轮滑鞋的地方,旁边是几件生了锈的健身器材,已经锈蚀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记得有年春节,几个老同学相约到那里,在西北风里畅聊了半天,一个个冻得跟逃课的孩子似的。前不久回老家办事,特意拐了个弯绕到那里,废弃的操场上已经盖起了小高楼,张奶奶冰糖葫芦铺已经空了,圆盘道处的金鱼小摊还在,只是鱼老板已经不是原来的大叔了。

四月,处处是花开叶展、红绿相连,来往的游客去了又来、来了又离开,唯独小镇一直是不慌不忙的样的,没有独特的风景,也没有多诱人的美食,甚至路边的树木都普通的叫不出名字,可我就是喜欢。过去,我以为那浅浅的喜欢是源于承载的记忆,后来慢慢发现,那短短的片段只是小镇的一抹印记,根本无法诠释它的耐人寻味。

四月,我要回小镇。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7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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