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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逝的饮水池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远逝的饮水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趁着春日午后温和的阳光,我与先生一起来到村头田间散步,正走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吸引了我,我经不住这香气的诱惑,只好让脚步前往,好清香!我对老公感叹道。哦,是油菜花的味道。老公应和着。那,咱去看看。

其实,此地是我俩以前经常走动的地方,可现在由于我们住的地方距它较远,在我眼里便成了偏僻之地,好不容易今天到这儿,又闻到散发着淡淡清幽的香味,怎不令人神往?于是决定前往,重温一下过去的风景。顺着那面斜坡,走过一条羊肠小道,便看见了那片吸引我们前往的油菜地,在阳光的照耀下越发变得金黄,宛如金色的浪花煞是好看。

正当我们驻足赏花时,忽然发现了那个已废弃多年的饮水池,我疾步走上前去,端详起来:她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儿诉说着那段被人忘记的历史。她面积不大,四周用青石块垒砌而成的墙还在,池底有300多平方,高四米多,在当年要供全村200多户人家使用。如今,池底已干涸,种上了庄稼。

记得我刚来到这个地方工作的时候,这儿就缺水,吃水仅靠一个简易的水龙头,水是从邻村的一个饮水池引流来的,断水是常有的的事,全校800多师生,仅靠这么一个水龙头用水之艰可想而知。那时为了方便村民用水,村村修有饮水池,将山上的雨水集中流到上游修建的蒲峪水库中,再通过干渠流到各村的饮水池,村民生活用水就全凭它了,如遇到旱季,池水就会干涸,村中人还要到几里以外的沟底池塘去挑水。

我无法忘掉第一次见到饮水池的景象,那是我刚认识老公,我生活在渭北平原,对饮水池甚是好奇。碰巧他要去池塘挑水,好奇的我便要他领我一看究竟。饮水池就修建在村东头的一块高地上,须爬上一个土坡,走一段小路才能到达,不经常锻炼的我腿都有点困了,看着担水者的身影,直叹吃水真是难啊!

还没有到池边,便能听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和捣衣声,来到池边,几个男人正在池边的台阶上用桶挑水,洗衣的女人坐在池边的树阴下打趣说笑,好不热闹,我的到来立即让她们将目光投向了我这个陌生人,令我好不自在,她们叽叽喳喳的议论着什么,已不可而知。我低头走到池边,向下一望,水真清,不时还能照出个影儿来,池边不时有担水的穿梭其间。那田园美景图让我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温馨,记忆中的饮水池是那样的美,我当时几乎忘记了这儿是缺水的地方。

如今,这方水池一点声息都没了那乡风淳朴的嬉笑声,捣衣声,那担水的或袅袅娜梛或刚健的背影都远逝了,只留下那曾经光滑的青石和被岁月磨蚀的台阶,除了几个在田间拔草的,几乎看不到人影,目及到的只是随风摇晃的野草和四壁的青石。很少有人再走进饮水池了,我和它对望着,但只能是孤独的对望。

而今,这儿的人们早已用上了自来水,担水地历史已经过去了,干涸的池底已不知变成了那位村名的耕地,种上了庄稼。她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被人们抛弃,可能很少有人再想起它,年轻人只能听老辈人的絮叨,去想像当年他们父辈吃水的艰难了

饮水池远去了。这更令我怀念起给村庄提供了清凉的饮水池,也给这村庄以快乐的饮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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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逝的青春


天气晴朗,又是一个鸟语花香的好天气。小区门口路旁的野花野草,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在微风里轻拂着。

瘦弱的野花,静静地立在路旁,那么平凡,那么朴素,路过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它,但它仍然自顾自地开着花,努力散发出它微弱的芬芳,直到某天默默地凋落。

虽然无声无息,但天空曾看到,白云也知晓,它曾在阳光下盛开过,真实地存在过。

就如同你远逝的青春。

十几岁的年纪,初中时光,懵懂,单纯。一切在你眼里都是那么美好,充满了朦胧的诗意。

上学路上,看春天池塘边打着苞的柳枝在春风里轻舞飞扬,看高大葱茏的槐树坠满串串洁白素雅的槐花,那淡香浸润着你的灵魂,让你感受到生活的充盈与美好。

秋天凉爽的风,从衣服的缝隙吹进人的皮肤,从心里舒畅到了骨子里。那飘飞的落叶,在地上旋转,飞舞,美得就象秋天的童话。

当青春来敲门,你正坐在教室的课桌旁,那心头的疑惑,满心的慌张,惶惶然不敢问任何人,坐在座位上一动不敢动,直到将坐椅染得一塌糊涂,才硬着头皮寻找同学的帮忙。

操场的篮球场上,你的眼睛追逐过某个男生矫健的身影,在座位上回头的刹那,与某个眼神猛然交汇后那心底莫名的紧张,表面上却装作风平浪静,生怕泄露出一丝一毫。

常常蒙在被窝里幻想悲惨的故事情节,自己就是那个主角,在外面流浪想着想着竟真的流下了眼泪,自己将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

辛苦迈进高中的大门,六十人的教室里一片黑丫丫,只有八个女生坐在里面的感觉总有那么一丝压抑和沉闷。是什么时候开始留意坐在最前排的那个男生的?是因为他宽宽的背影,还是因为他手托腮帮沉思的侧影?你早已记不清,只记得某天曾默默注视过他的背影,心里升腾起一丝莫明的情愫与忧伤,说不清也道不明。

那隐隐约约闪闪烁烁的感觉藏在心里,就象守护一个不能见光的秘密,不曾吐露一个字,也不敢对任何人说起。

从学校到家十几里的路程,你曾经沿着长长的,长长的铁轨慢慢走回家,沿途看着一个又一个的村庄,一片又一片的田野,任自己寂静的内心徜徉在青春期难以言说的迷茫和孤独里。

你对前途失去信心,辍学回家的那段日子仿佛失去了精神的依托,象一只迷茫的小鸟,找不到飞行的方向。

戴着黄草帽,顶着大太阳,生机勃勃的田野见证过你挥洒汗水劳动的青春。

梳着披肩发,吹着高刘海,穿着健美裤,热闹喧哗的小巷看见过你们偶尔招摇的青春。

某日偶然在邻居家看到《人之初》这本书后,你从骇然大惊到耳热心跳的慌乱窥见过你懵懂无知的青春。

看到同龄的伙伴一个个早嫁,敲锣打鼓声中被人一边一个搀扶着走出屋门,那哭肿的眼睛,好害怕未来的某天也变成了自己。

从此是那么害怕年龄的增长,每长大一岁内心便又恐惧了几分。好想回到单纯快乐的少年,抑或无忧无虑的童年。

此刻人到中年的你,看着手机里青梅竹马的伙伴发来的老照片,那满脸的青春透着稚气,隔着屏幕往外溢,不由喟叹,青春真好,年轻真好。

你的青春似乎很漫长,怎么望也望不到头,却又好象很短暂,就象天空的飞鸟一飞而过,连痕迹都不曾留下。

似乎还没来得及憧憬,没来得及回望,没来得及把握,甚至还没来得及好好告别,它就走了,被岁月的洪流,被看不见的命运冲走了。

你的青春,就如同你现在脚下的这朵野花,那么平凡,那么朴素,无声无息,但天空曾看到,白云也知晓,它曾经绽放过,散发过它别样的芬芳。

你青春的天空里有过阳光明媚,有过和风细雨,也有过惊涛骇浪。

你懵懂迷惘的青春,满腹心事怀揣秘密的青春,浸透着淡淡忧伤的青春,那努力过拼搏过欢笑过甜蜜过的青春,那痛过哭过,在暗夜里独自舔伤的青春。

你那慌里慌张跌跌撞撞的青春啊,只能在梦里珍藏。

别了,亲爱的曾经的你们。别了,远逝的青春。

远逝的炊烟


寒露过后,早晨的空气十分凉爽,清凉中夹杂着山野丝丝泥土的清香,薄薄漂浮的雾像京剧舞台上演员舞动的水袖,让人有飘飘欲仙之感。此时,真想走上前去抓一把感受感受它的质感。但只要一靠近,那片白色的氤氲却又在不知不觉中飘游到了很远的地方。国庆长假中回到老家,每天的清晨都喜欢到山坡上转一转。此时山坡上的树木就象被清洗了一遍,片片叶尖上都聚集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小露珠,微风轻轻吹过,瞬间跌落到树下杂草的头上,或掉落在铺满石子的小路上,耳边似乎还能听到那清脆的爆裂声

眼前的景美则美矣,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心里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可又说不出。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乡村社区广场舞的音乐传来邓丽君的歌声,眼前不由自主就会有缕缕炊烟在飘荡。是的,缺少的就是这记忆深处的袅袅炊烟。

这些年,工作累了的时候,时常想起乡下的袅袅炊烟,勾起最美的往年记忆,和那炊烟下的浓浓亲情。炊烟是房屋升起的云朵,是劈柴化成的幽魂。它们经过了火光的历练,又钻过了一段漆黑的烟道后,一旦从烟囱中脱颖而出,就带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宁静、纯洁、轻盈、飘渺。无云的天气中,它们就是空中的云朵;而有云的日子,它们就是云的长裙下飘逸着的流苏。炊烟总是上升的,它的气息天空是最为熟悉的了。但也有的时候气压过于低,烟气下沉,炊烟徘徊在屋顶,我们就会嗅到一种草木灰的气息,有点微微的涩,涩中又有一股苦香,很耐人寻味。我喜欢女作家迟子建笔下这段对炊烟的描写,我更喜欢籍蕴其中的浓浓乡村亲情。站在岭上,放眼望去,乡村新组建的社区里,座座楼房栉次鳞比,错落有致。楼群外的水泥路四通八达。昔日的低矮草房,泥泞小路,早已不见了踪迹。现在做饭用的是电、天然气、液化气、沼气。听得见家家嗞啦嗞啦的炒菜声,闻得见家家诱人的饭菜香,却不见一家冒出炊烟。面对此情此景,心里有高兴,也有丝丝惆怅,淡淡失落。那古老而又亲切的炊烟,真的就这样从此远离家乡了吗?

记忆深处,早晨公鸡的鸣叫伴随着门轴的第一声转动,拉开了乡下一天的序幕,农家的早晨就这样开始了。天还没有完全大亮,周围还都是模模糊糊的,只能看见山与天交割的轮廊。而在此起彼伏的鹅鸭嬉闹声、羊牛哞叫声、群犬吠吵声中,率先走在晨雾迷蒙的乡间小路上的,是习惯早起到山岭田间劳作的乡亲。乡村的太阳就是被这些勤劳的乡邻吵醒的。它最先从山尖上冒出。

天空这时也是出奇的高,一条狭长的赫红色云带斜挂在东方的天幕上,稀稀落落的几颗晨星在蔚蓝高空间渐渐隐去,不一会儿,暗红色的云带不断扩散,变成朵朵棉花状的彩云,飘向山岭外。随着光线的不断下移,整个山野便明朗了起来。幽暗和光鲜的分界线在相互融合间渐渐模糊,很快,阳光急速穿过耸于山岭高坡的树木,打落在眼前乡亲们流了一年辛勤汗水的庄稼上,闪着一片耀眼的金黄。此时劳作了一大早的乡亲脚下,是割倒了大半亩的玉米秸,是耕耙耘平了的山岭间大大小小的块块农田,是摆放在田头的一垄垄白花花的花生

山深处,见炊烟又起,知有人家。袅娜的,薄薄的,淡淡的,轻飘飘的,给人一种宁静安详而又温馨的缕缕炊烟从农家的房顶上升起,不一会儿,农家特有的饭菜香,飘到了在山岭田地上劳作的亲人身边,吃早饭的时间到了。忙碌了一早晨的人,捧一把山溪水,洗一洗双手的泥土,擦一擦满脸的汗水,抽一锅旱烟,抱一捆花生秧、地瓜秧喂一喂同样劳累了一早的老伙计耕牛。从山岭农田回到饭桌前,女主人端上可口的饭菜。炊烟点缀的农家生活就是如此的宁静和谐温馨幸福。

炊烟袅袅牧人归,农家黄昏的炊烟更显古朴敦厚洒脱优雅静穆平和。孩子们放学到家,书包一丢,聚在一起,男孩子抽陀螺,打拐架,滚铁环,踢毽子,女孩子丢沙包,拾宝鼓,跳方格,欢快的童音弥漫在山乡的上空。等到夕阳下山,鸡鸭进窝,牛进棚,猪羊回圈,陶醉在浓郁的炊烟里贪玩的孩子们,在父母接二连三的呼喊声中,才恋恋不舍的跑回家。掌灯时分,喜欢拉闲呱的男男女女,三三两两聚到平日里投缘的人家摆开了话匣子。勤快的农家人串门也闲不住。最先走出家门的男人大多挎着半蓝子花生,边剥花生边拉呱;洗刷完毕,后走出家门的女人手里拿的是纳了半只的鞋垫、给孩子绗了一半的鞋面,闲话时比一比谁的针线好、比一比谁的花样新。这闲话的内容大到三皇五帝、日月星辰、传统戏曲、民间传说、忠信奸恶,小到桑麻庄稼、兄弟分家、婆媳不和、母猪产仔真可谓上天入地海阔天空无所不谈。

刚开始还在炕头桌边嬉闹的孩子,不知道从啥时也静下来,痴迷的听起来。这闲话只谈到有人打起呵欠,大家才说,散了吧,明日还要早起。多少年后,我才深深体会到:这些长辈们,虽然不识字或识很少字,但他们却很有文化。就是在这不经意的闲拉呱中,让农家的后人习惯了繁忙与安闲的生活节奏,享受了乡村流传万古的静穆与平和。农耕文化中的忠厚传家、耕读继世、宽厚仁爱、纯朴敦厚、尊老爱幼、清白做人、吃苦坚韧、勤劳持家、守信诚实等等优秀传统,才得以彰显传承光大。

家乡的炊烟渐行渐远,记忆中乡村温暖而幸福的这幅农耕文明的风俗画中:近处绿草如茵的草坪上牛羊在山脚地头啃食青草;远处幽静古朴的竹篱茅舍上空,袅袅升腾着缕缕炊烟的情景;可能只存在书上了。因为职业的关系,我竟冒出这样的念头:今后的孩子读书遇到炊烟一词时,让老师解释,年轻的老师需查词典后才能给出标准答案。我不担心乡村失去这些风景,这是农村城镇化的必然过程。我只是期盼:在强劲的城市文明和古朴的农耕文明的汇融中,但愿消逝的仅仅是历代文人舒展写意的炊烟,现代人向往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但愿农耕文化中的优秀传统和现代城市文明滋润下的农家后人,创造出新的乡村风景。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有时候,我们面对机会,如果没有意识到二十几岁的珍贵,没有算过关于时间、关于年龄的数学题,那么面对结婚大军、稳定大军的袭来,你很有可能不那么选择,很有可能和上大学时候觉得四年很长一样,选择睡懒觉,选择逃课,到大四才恍然大悟,开始用早知道这个句式。

记得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也曾经做过总结,想想四年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我当时说的是没有遗憾,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早点儿毕业,或者说没有机会重过这四年。我的大学有打工的经历,有得奖的经历,有恋爱的经历,有逃课的经历,有迷失的经历;没有发财,没有成名,没有结婚,没有挂科,没有心死。疯狂有过,却不怎么轰轰烈烈;伤心有过,却不那么刻骨铭心。我的大学在我的心里不是什么美好的经历,所以,毕业的那天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校园。

有重考研究生的找出了班里的四年成绩排名,看过之后我只能呵呵......又有什么用呢,除了继续读研的考试成绩可以做个参考,其他人要这些成绩又能说明什么呢?班里的第一名现在在一家宠物医院拿着不高的工资跟比自己小一届的男友异地恋,第二名回自己老家当了一名老师等着相亲结婚,第三名倒是班里考研考得最好的,可是女友为了保住感情被调剂到了寒冷的大东北,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呆在各种养殖场与畜禽相伴苦熬经历,跳专业的每天为了生活找工作租房的更是大有人在。

好学校,好成绩,好家庭,好爹,好颜值,好工作,好老公,什么才是好生活,这其实真的取决于人心,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常常在想,如果我有机会教育下一代,我一定要把我的经历告诉他们:做什么都要趁早打算,否则只能在大四感慨早知道;做什么都要拼尽全力坚持到底,所谓的精英其实就是精通和英雄。

不知道是从何时起,我的优越感一点点所剩无几。小时候我是家里的骄傲,后来姐姐的成绩比我的好,考上了有名的大学,保送了研究生,被签到了大公司。而我从高中时期就开始不如爸爸的意,不是第一的重点高中,班里排名靠后考上个三本,复读一年考了个不知名的二本。越来越沉默寡言,越来越没有自信。大学四年我努力考证认真赚钱,放弃考研考了公务员可还是淹没在没有当上党员没有保送名额考证有什么用没考上就是不够努力上了四年二本找不到个工作,是的,姐姐是我的骄傲,可也是我的对比,让我一直成为毫无反击余地的乖乖女,努力做到他们想要的却又永远不如的样子。

直到大学毕业,我找到了一个改变我人生的机会,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工作上略胜一筹,再也不要生活在姐姐的压力下,不靠家里人帮助没有积蓄,没有支持的我就这样义无反顾的独自一人去了大城市接受了五个月的非本专业培训。那段时间我没有任何动态,不跟任何人商量贷款交学费,借弟弟的钱省吃俭用撑生活费,好在打工的经历让我吃得起苦,家里的压力让我不会想家难过,很少打电话省下了话费,唯一能让我流泪的只有当时艰涩难懂的培训课程。印象深刻的是我因为在假期高峰搬进学校宿舍,小小的四人间没有窗户没有空调只靠开门才能透气,又因为是男女混宿所以不经常开门,大夏天的宿舍永远有一股湿气,动一动就像是进了桑拿房,我的床还是最后一张的上铺,脚蹬螺丝坏掉了,上个床下铺都在吱吱呀呀,搬出宿舍的时候我的枕头褥子都发霉了。姐姐知道我把500块的宿舍退掉自己租房子住,电话里说我凭什么钱还没挣就嫌弃宿舍,就算培训结束找到工作,本科生实习期工资又不高,凭什么就不住宿舍了?我只能沉默,可我暗暗发誓,就算省吃俭用我也一定要在只有自己的房间里吹着风学习学习学习,一定要找到一个好工作。最后小区拆迁一个月的住房押金没退不敢说,毕业了没敢说,面试了没敢说,工作没有谈成不敢说,没有成功所以不敢说。

培训结束一个月后我找到了工作,现在我留在了北京,和大多数的北漂一样租隔断间,每天挤公交车地铁上班,工资不高却衣食无忧,奋斗几年才可能凑得起首付,可至少我的工作不比姐姐差,虽然没有跟姐姐一样有个北京的男朋友,在北京有个自己的家,可我不靠任何人,未来我也要找个自食其力的男朋友靠共同努力撑起一个家。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二十几岁好像真的只有三年。第一年在大学里,无所事事睡懒觉逃课;第二年在茫然惊醒中海投简历,租房子赶地铁;第三年做着不喜欢的工作,待在不喜欢的城市,在七大姑八大姨的催促下成家,然后浑浑噩噩,竟然就要三十岁了。如果你选择和时间较劲,那么二十几岁就会有十年;如果浑浑噩噩,那么二十几岁可能真的连五年都不到。

二十几岁的我们,当遇到苦难挫折时一定要坚信: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碰到难得的能改变生活的机遇时,如果你认准了,即使没有人支持没有人鼓励没有人依靠也一定要抓住并且坚持做下去;不要把你的计划告诉太多人,因为你也不确定能不能成功(除非你对结果不在意),成功之前不要把自己的脆弱狼狈发表在动态里,因为你并没有那么值得关注,成功之后不要把自己的成就分享给无关的朋友,因为你的成就并没有那么值得骄傲。与其让别人的一句听似玩笑实则伤害自尊的话打败,不如把自己的自信放在心里。

虽然我的阅历并不丰富,我的经历不足以告诉别人什么,但我希望多少能拨开你内心的阴霾。愿我们都能过足二十几岁的这十年。

忽尔远逝


你在过去的一年里,都做了些什么。他这样问我,用异乎认真的眼神与语言。

面对着这句话,我不禁哑然,似乎在这之前,我都没有认真的想过这个问题。回首再看,也不免对自己生出几番质疑。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究竟做了什么。

是忙着给自己找学习以外的事情做,是忙着出去鬼混,还是忙着将借来的小说一一看完现今再看,发觉没有丝毫有意义。甚至都没有认真的经营一份友情,所以在转瞬即逝的机会面前,没来得及说一声珍重。所以她们都毫不例外的、头也不回的走掉了,甚至,断了联系。

是多么可笑的模样。

而真正令我不能释怀的,是这365个日子,没有学习,也不可能在某个方面有所建树,更加没有做到让现在的自己不后悔。如果拿它们当做钱,我就相当于用了一大笔钱在打水漂,顿时肉疼。

而现在这一期也快过去,除了满满当当的作业提醒着我,我其实还是做了些什么的,至少没有和之前一样。但是,又该怎么形容呢,面对几个月前的同学竟有些遥远的陌生感,就像久经别离的模样。可是回忆起来发现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装点着她们。如同未曾开始的故事,就被作者手中的笔生生刻下了结局。

记忆里的她们是一片空白,我甚至都忘了某些人的名字。感觉她们就像遥远又遥远的许多年前出现的人。只是,对于时间,只是昨日。

它像一个充满恶趣味的小孩,对着每一个人的背后,肆意妄为。时间总是以悄无声息的方式溜走,造成恍如昨日的错觉。而这段时间里对人形成的磨砺,却能用记忆与现实的比较,让我们知道。所谓物是人非事事休,大抵是这样了。

高考计时榜上,也显出红色的字眼,像一朵美艳不可方物的花,用她的骄傲傲视着身下的杂草。之前总是在潜意识中认定自己还有许多的时间,如今,却发现,若是一直以现在这样的状态过下去,无需多久,我也会迎来这样一个计时器,成为我的碎时器。用数字展露无情,用红色来彰显激昂。

正是伤春悲秋的年纪,面对过往的时光难免故做一番。面对未来,也不免担忧。只是说了这么多,时光,在我的成长中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在一场成长的厮杀中,作为一个握有我无数把柄的幕后黑手吗?还是,是他将我推进了这场厮杀中?结果已是不得而知。不过,无论如何,他都是赢家。让我经历了许多,也以这种毫不起眼的手法淡化了全部。

在一时三刻里,忽尔远逝。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

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有人说:在逆境中看到希望,快乐便是一种心情;在磨难之中感悟快乐,快乐便是一种宽容;在平凡之中发现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涵养;在曲折之中找寻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气质;在艰辛中品味快乐,快乐便是一种风度。

我想也是,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只要你心中常驻快乐。得之淡然,失之坦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保持一颗清静之心,你就能昂首阔步在,人生的康庄大道上。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只是走着走着才发现,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即是人内心的一份淡定与从容。

走着走着才发现,只不过,与其活在他人另类的眼光当中,倒不如隔川望海,相忘于江湖。而我就觉着,人总归是要历经一段,无人问津的岁月,方才能知晓其,成长又是何一种滋味,只是有些人!走着走着也都错过了。

有些路途才发现,似乎还是自己在匆忙前进的时候,遗忘了太多太多。曾经姐弟情难舍,曾经父母恩难报,曾经意气好江湖,曾经恋人心未满,曾经友情觉可贵,曾经少年爱追梦,曾经世外缘以为,曾经仁义道明了,曾经知书想达礼!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一回首,却也再无原来时的期盼与等待。除民谣,是对爱情萌生情窦时初开的向往,也是所有意气风华年少青春的梦想使然,与浪漫时勇敢的追求和告白,惜了最后都败给了现实。想必经年,依旧不止于此,在你们遇到诸多困难,甚至会让人感到绝望时;当你们遇到重重叠叠的坎坷,甚至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内心无比的沮丧和空洞。

还有生活当中平淡到无奇的柴、米、油、盐,与反反复复衣食住行的单一,索然无味甚至是。感受着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四季常态,春夏秋冬,无人问津,哪怕是一句忽如其来的关心,如同我懂你的欲言又止,可你偏偏却!还是欣赏那些花言巧语。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是过的很好,在你身后,那不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么?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还是生活得非常轻松,那么也同样恭喜你,在你身后,也一样是有着常人无法体会到的想象与感受。

所以,简书中说: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是啊,浮生有梦,是是非非,但请坚信我们,贵在的还是坚持。不管是否面对生活,不管是否面对爱情,不管是否面对未来,还请不要退缩、也不要失去对人生的一片赤诚、和肝胆。

为什么不开心?是因为心情不好吗?为什么心情不好呢,是因为不开心,习惯不曾习惯的习惯会习惯,舍得不曾舍得的舍得也会舍得,那就让那些所谓肛肠寸断、喜怒无常、悲欢离合、苦中作乐、吞声忍泪、撕心裂肺、都好!也全都你一个人扛了。

世人都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人世间最痛苦的事,难道不是莫过于此?所以,想着,趁着你还年轻,做你自己,做一个你喜欢的人,做一个你自己想成为的人,知冷暖,懂悲欢,良善美好,初心依旧。清浅时光,做个有灵魂的人、是不想等到失去以后,方才真正感到追悔莫及。如若到那时,又是否还会为时已晚?!

Ps:致敬年华。

我的亲人我的爱—姐姐的世界


人常说:结一门亲事,多几门子亲人。而我要说的这个姐姐,原本是丈夫的姐姐!她,一个不识多少字的农村妇女,却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婆婆当年先嫁了一个男人,生有一儿一女后,不知什么原因离了婚:儿子归男方管,女儿由婆婆带到了现在的公公家。公公家比较穷,娶到了婆婆很是高兴,后来婆婆给公公家生了两个儿子,这便是丈夫和他的哥哥,公公家更是乐开了花!

姐姐到了公公家,成了长女,她先是照管着丈夫的哥哥,后是看管着丈夫。听说姐姐小时候学习不太好,念了几年书念不动了便回家帮着大人们做家务,供着两个弟弟上学!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姐姐到了十八岁,先许给了一户人家,不久男方不知为什么退了婚。姐姐一时生气,钻起了牛角尖,竟趁大人们不注意,喝了瓶农药。药性发作时,她又想到了不能死要活着,于是挣扎起来,跑到家门外喊救命,幸亏一村人发现,送到了公社医院及时抢救,姐姐才活了下来!

后来,姐姐又说了一户人家,男方个子又高又大,人也比较好。姐姐很是高兴,不长时间,姐姐结婚了!一年后,姐姐生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又过了两年,姐姐又生了一个孩子,还是个女孩!这时候,姐夫家急了:因为姐夫是几代单传,家里很想生一个男孩。于是他们想方设法回避着当时抓的很紧的计划生育,偷偷又怀孕了,待到怀孕五六个月时,找人做了个B超,检查为女孩,姐夫家硬是让姐姐做了人流,之后一家人还幻想再怀个孩子,竟被公家人查出来了,其中一方做了节育手术。后来,姐姐再没得生孩子!

听说这期间,姐夫家三番五次找姐姐的茬,轻则指桑骂槐,重则拳打脚踢,逼着姐姐离婚,不让姐姐进他家的门。姐姐不管姐夫家怎么待她,她都不肯离开姐夫家半步。后来,丈夫家知道后,从姐夫家拉回姐姐,要求离婚,要求男方赔偿。可姐姐好说歹说就是死活不肯离婚。

记得她当时天天说:我不离婚,打死我都不离婚!我不想我的孩子从小便没有了亲爸亲妈,我只想亲亲的一家人永远在一起!也许就是这个信念,打动了丈夫家人的心,也打动了姐夫家人的心,姐姐又回到姐夫家里!

此后的姐姐,拼着命做着地里活,又干着家务活,讨着姐夫家人的喜欢,全力抚养着两个外甥女长大。家里和地里成了她的全部世界!有时,她也回娘家帮丈夫家干活!那些年,考大学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届生考上真是奇迹,补习两三年是很常的事,丈夫的哥哥上到高三,没考试便泄气的回家了;好在丈正夫为家人创造了奇迹,一年就考上了!这下,姐姐因有了上大学的弟弟而高兴万分,动不动就向人夸着自己的弟弟,并鼓励着两个外甥女想她们的舅舅学习,将来也考个大学!

两个外甥女学习不怎么样,可姐姐一心想让她们上大学。每到寒暑假期,姐姐就回到娘家,要求丈夫给外甥女补课。我看了都心有些烦,我常常认为:孩子是学习的料,就让他好好学习,不是学习的料,可以干些其他的,人间360行,行行出状元嘛!

可姐姐就是不乐意,她一根筋的认为:大人们苦些,已经苦了,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再受我的苦!我就是挣死,也不让我的孩子待在农村。这些听起来很固执的话语,真怕姐姐的这一点愿望不能实现!好在国家这几年高校一个劲扩招,大外甥女好歹参加高考,考上了一个三本学校;二外甥女中考都没考试,求爷爷告奶奶上了一个不看重成绩的卫生学校。姐姐心里乐开了花,干活更有劲了!

人常说:好事多磨;也常说,好人有好报。姐姐的那个亲亲的兄长大学毕业工作多年,但没有孩子;他们的亲爸爸,也就是婆婆的前夫前几年不幸病逝,这更拉近了兄妹俩的情意。终于,姐姐的那个亲兄长,托人给两个外甥女找了份比较可心的工作。姐姐到地里干活跑的更勤了!

如今,姐姐已是四十好几奔着五十的人啦,家里和地里成了他的世界!半辈子了,最远她就到过她们的乡镇和回娘家。而姐夫家因为两个外甥女的原因,待姐姐也好了许多,姐姐的日子终于迎来了阳光!

想着自己曾对丈夫说:你姐姐真是,和他人活热闹呢!现在想来很是惭愧。想罢,我们多少人不是和他人活热闹。一个人,真正成为名人伟人的有多少。正因为有了这些和他人活热闹的人,这个世界才增添了许多色彩!

一个人不在乎她有多么聪明,多么能干,关键看她对待事情的态度,而姐姐的这份对家庭对孩子的执着,让我惊叹不已!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6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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