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渊冲(以下简称许老),我也是最近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是美国文学老师给我们看《朗读者》的节目才知道的,说是让我们学习下许老的说话风格。看过之后,就对屏幕前的这个人肃然起敬,特别欣赏这个人,以至于那时候正好要求写毕业论文,于是我凭着一腔热血写了许老,但其实对许老了解的并不多,这时才发现,这是给自己出了一个大难题了。其实我喜欢他,并非羡慕他的才华,羡慕他的翻译能力,当然这也是一个方面,但最重要的,还是他在屏幕上那仅仅只有几秒钟的热泪盈眶的画面,让我觉得这个人特别可爱。
他说他经常在晚上工作,这是一种偷时间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珍惜时间的表现,不过他干的是翻译的正经事,不像我,做的是自娱自乐写文字的事。然后主持人一语道破,说这不就是熬夜吗?许老说,对!此刻我也正是那千千万万中熬夜的一员,也借着这不困的睡意,潦草几句,表达下对这些热泪盈眶的人的敬意。
在节目中,许老说到:当年喜欢一个女生,于是把翻译好的林徽因写的《别丢掉》送给那个女生,那时候其实并不知道那个女生已经有心上人了,过了五十年之后那个女生终于给他回信了,还是看到许老的佳作刊登在了报纸上她才看到的,那女生从台湾给他寄来了这封回信。说到动情处,一直在说幽默话语的许老,突然热泪盈眶起来,他说,五十年啊,整整五十年啊!
那一刻,我觉得眼前这个人特别真实,别看他如今是96岁的高龄,但是对于曾经那真挚的感情,他依旧能热泪盈眶,这是很感动我的地方!
大概有一天你深爱过一个人,几十年之后,那个人终于有机会给你回信的时候,我相信你的内心世界也是感慨万千的,只是能不能、会不会热泪盈眶就不知道,反正许老,他毫不掩饰的热泪盈眶了,情感充沛,让人产生敬意。
说到尊称什么老的,我除了称许渊冲为许老外,还称过金岳霖为金老,除此之外,没称过任何人。其实我知道有此资格的人是枚不胜举的,但由于本人不爱看书的原因,所以有幸、有缘了解的名人故事其实是屈指可数,加上符合本人偏爱的风格的人,在本人孤陋寡闻的世界里,又显得为数不多。
金岳霖(以下简称金老),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他的名字吧?如果你听过奇女子林徽因的故事的话。他是一个深爱着林徽因的人,是一个为了林徽因终生未娶的人,他同样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人。
我对他的了解并不多,一次偶然看到了一篇写他的文章,看完之后,也为他心中那份真挚的情感而感动,于是也尊称他为金老。节选如下:
金岳霖88岁高龄时,那时他身体衰弱,行动不便,记性也不大好了,谈话超过10分钟就会睡着。但是说到林徽因,他却依旧精神矍铄,十分健谈。据晚年采访过他的陈宇先生说,金岳霖看到林徽因的照片时很激动。他接过手,大概以前从未见过,凝视着,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他的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梗在那里。他一语不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许久,他才抬起头,像小孩求情似地对我们说:给我吧!
看完之后我觉得挺感动的,尽管我只是这故事中的一个局外人,我想当时林徽因还活着的话,他一定特别欣慰,因为已经是高龄的金老,从未忘记过她这个好朋友。
而说到姓林的女子,还有一位也是我的女神,她的名字是林忆莲。她说之所以取名为忆莲,是父亲为了纪念前女友阿莲而取的。
她一定对得起天后这个称号,因为我觉得她唱歌的确好听,一首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如《至少还有你》、《伤痕》、《不必在乎我是谁》、《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当爱已成往事》等。我觉得有太多都是爱情歌曲中的经典,例如上述提到的《当爱已成往事》。
歌曲《当爱已成往事》是由林忆莲的前夫李宗盛作词,当然也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作词人。那时候的他们由于聚少离多已是离婚,却被要求同台唱这首歌,歌里写的全是他和她的故事,刚开始他还能淡定地笑着介绍,身边的这位是林忆莲女士,可是没唱到几句,他就开始哽咽了。大概所有的画面都触景生情,勾起了他曾经的所有回忆。都是有故事的人,只不过,他不仅有故事,还有才,所以写出了这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的歌词来,让那些受没受过伤的人都觉得有几分在写自己,这便是他的过人之处。
以上说了三个故事,都是关于爱情,确切地说,是关于留有遗憾的爱情,大概是因为心中有遗憾,才真情流露那些热泪盈眶的画面吧!
与此同时,不禁让人沉思一句:这个时代,还提倡热泪盈眶吗?
现在的社会,似乎动不动就会被贴上矫情、很作这样的标签,即使他不到动情处流泪,哪怕他说几句发自肺腑的话,那些看上去有点煽情的话,那些看上去能打到人内心情感最脆弱一面的话,似乎都会被别人吐槽,尽管我们都在歌颂勇敢做自己就好,但是,受的打击多了,流言蜚语多了,可能那个劣势的氛围反而占了上风,居高不下。
如果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还活着,我有理由相信他们笔下那热泪盈眶是真性情。如今这个时代是否还提倡热泪盈眶,就仁者见仁了,但应该,一切都变得复杂了很多。
1.
栀子小姐从没想象过有生之年还会和树先生再相遇。可这件事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发生了,在声色犬马的城市之巅,希尔顿顶层的高档旋转餐厅。
当时,栀子小姐正和未婚夫享用一顿浪漫非常的烛光晚餐,她妆容精致,落地裙角轻扫地面。双方都举止得当,大肆筹备着婚礼的细枝末节。
请帖早已发出,众所周知,还有一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毫无疑问,这一对新人是亲朋眼里的天作之合、牛郎配织女式的琴瑟之恋。
2.
树先生出现在电梯口的时候,栀子小姐全然没有注意到他,正忙着和未婚夫推杯换盏。他将切好的牛排送入她口中,她直了直身子道谢,笑意尽显眉宇之间。
香槟中的气泡上下沉浮,像极了坐在窗边的栀子,看似极具诱惑却也尝不出任何味道。
树先生透过人群注视她却迟迟不上前,停顿几秒后,被训练有素的侍者领入相反方向的一张餐桌,他轻车熟路地点餐,酒水随之奉上。
栀子小姐喜欢起泡酒,这个树先生最早知道。他轻扬嘴角开玩笑:“小资的女人都喜欢拉菲……土妞儿,看来你的品位有待提升。”
她一口闷掉剩余的小半杯,抬头,故意一口气哈上他的脸。她说,看来我再怎么努力都配不上你的虚荣,起泡酒沉沉浮浮,随时随处会在舌尖爆破,就这一点,像极了我钟情的人生……可是,这其中的起承转合,你不会懂。
说出这话的那一年,栀子小姐二十三岁,在一家影视公司工作,凭借一副伶牙俐齿提早步入社会。正值事业上升期,她丝毫不敢怠慢,成天起早贪黑的。除了正式工作之外,她还额外谋了好几份与文字相关的兼职。
那时候的她,失眠至脱发,常常疲惫到没力气接电话。那时候的她还没学会穿着高跟鞋赶公交,也没学会逢场作戏与利益对象搞暧昧。那时候的她,除了对梦想的追逐之外什么也不会,没有起泡酒也不懂拉菲,更没学会填补情感生活的空白。
好在这一切辛苦栀子小姐都认了,说是要抓住好时机来个让旁人跌破眼镜的大翻身,无论如何都要为人生的风生水起大战一回。
朋友为她直白到底的雄心壮志拍手叫好,却也悉心提醒,说情感往往大于理智,说来说去这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
3.
和树先生的相识是在一次朋友的饭局上,朋友是个不入流的外围小导演,拍拍仅供狐朋狗友自娱自乐的小广告和纪录片。
那次栀子小姐闲来无事写了一部看似灯红酒绿的小剧本,朋友一眼相中,说,是时候干票像样儿的了!于是托了十八层关系圈钱要树先生做投资人,请客吃饭,顺便拉栀子去作陪。
栀子气质清纯,就是不怎么会打扮。那天她正好出差回来,下了飞机就往酒店赶。抵达时大汗淋漓不说,而且只穿着球鞋和破洞牛仔裤,头发还挽成一个毫无美感可言的发髻,怎么说都与大厅的金碧辉煌格格不入,打眼一看像是个和文艺毫不沾边的穷学生。
树先生最后一个到场,所有人都恭恭敬敬地站了起来。只有栀子小姐没站,她不是不想,只是从来没见过这阵势,整个儿人被牢牢焊在了椅子上,屁股都没来得及抬。朋友正要将她往起拽,树先生伸手做出平身的姿态,双肩一耸,大衣顺势落在了沙发扶手上:“坐!大家都坐。”
朋友赶忙上去打圆场,先是自干三杯,又没话找话声声恭维着。
大家跟着点头哈腰满口称道,只有栀子小姐始终埋着头,一口酒一口肉吃得不亦乐乎。
喝到兴头上,树先生指名点姓地要她陪杯酒,说作者可是项目的核心啊,怎么能不借时机切磋切磋呢?栀子小姐听闻,不慌不忙擦去嘴角的油渍,直愣愣地站起身,横冲直撞地将举着杯子的右手向前一伸,二话不说一口闷。
树先生原本以为她会说些什么,不料一切发生得短暂而突然,隔了挺久他才反应过来,笑容和手臂一并僵在了半空。顿了顿,这才冷嘲热讽地奉上一句:“小姐,你以为我真想和你喝酒?”
栀子小姐面不改色当头一句:“是啊,不然是要干吗呢?!”
她的一脸无辜却搞得树先生很是尴尬,他轻咳一声,退席去走廊里打电话,没几分钟就又转身回来。导演劝他今日尽兴不醉不归,他却推辞说自己临时有事儿,就不奉陪了。
因为栀子小姐的临场失误,很显然,那个项目没谈下来。从此,外围小导演也单方面掐断了同她的往来。
栀子觉得挺恼火的,断了自己的财路不说,缺头少脑的行为毕竟连累到了朋友。那天晚上她一个人沿着城墙走了很久很久,一层泪水一层迷雾。
4.
那次宴请隔了没多久,栀子小姐与树先生重新取得了联络。当然不是误打误撞,生活又不是小说,哪来那么多巧合?是他主动打电话找的她,说,剧本我看了,还不错,可以出来聊聊吗?
他们约在了山顶的一家咖啡厅,挺难找。栀子先乘公交车坐错了方向,只好打了辆出租重新往回折,山一程水一程。
她迟到了,可树先生并未面露厌色。他说:“好巧,我也刚刚才到。”
栀子小姐见面第一句就是:“你是怎么找到我电话的?”
他说:“神通广大这个词就是为我创造的,要什么不是唾手可得?更别说一串小小的号码。”
其实栀子一直不知道,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树先生早到很久。在那之前,他已经喝掉了四杯拿铁。可栀子永远都不会知道。
本以为会是场以互利互惠为原则、以皆大欢喜为结束的小商谈,可惜结果却超出了树先生的预测。
他一上来就给栀子小姐开出条件,满以为她会欣然接受。他说:“这个电影可以拍,但不能和你的那些狐朋狗友一起拍。他们不入流,没经验也没知名度,就算再好,也很难杀出一条漂亮的道路,反响必然会一落千丈的……但是哦,我可以将你配送给更好更知名的剧组,随你怎么发挥都不成问题哟。”
若换作别人,必然会将此视为一个梦寐以求的好机会,是得积攒几辈子的运气啊,不费丝毫力气便能破土而出。可栀子小姐当下就红了脸。她说:“不用了,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没错,我是可以借此大展宏图,可我不能背叛朋友。”
说完她就走了,将咖啡钱连同小费往桌上一放,连水都没喝一口。
树先生对她的追求就是从那天展开大攻势的。
后来栀子小姐问他当时到底是怎么看上自己的。树先生非说因为爱上了她故事里的少年,他像极了自己的十八岁,早熟而精明,桀骜不驯。
栀子小姐不相信。经过好几次“刑讯逼问”,他才招架不住如实道来。
他说大富翁也需要安全感啊,想当初利欲熏心的时刻,本可以拿着自己应得的蝇头小利头也不回地拍屁股走人,可你却不愿意背叛朋友。我当时就在想啊,指不定有朝一日我就落魄了,想必你也不会背叛我。
栀子小姐当即扮出一副十分狡黠的样子,她说自己虽然编剧没当上,却换来了一个小开男友,这叫有舍才有得,步步为营哦!
树先生亲吻她的额头,说:“好好好!你真厉害啊!谁都比不过你面儿上扮相清纯,暗地里胸有城府!”
5.
树先生之前有过很多个胸大腿长无头脑的前女友,不是三线演员就是还没来得及开花结果的小嫩模,会花钱,讲品位,全都指望靠着树先生争社会上游。树先生哪里会不清楚,爱过一阵子也就感到索然无味烟消云散了。
他将一句话作为爱情的至理名言,也是到后来才讲给栀子听。他说:“如果你是抱着一颗算计之心对待感情,那么很显然,你到头来得到的终究是一段饱含算计的爱情。”
栀子点头称道,说:“看不出来嘿,你浑身上下一股风尘味儿,心里倒装着一面明镜。”
那是栀子小姐头一次喝香槟。树先生晃着明晃晃的玻璃瓶身告诉她,说你之前喝的那都是低价位起泡酒,只有法国香槟地区出产的起泡酒才能称得上香槟!
那天晚上,他们喝得都有点儿多。树先生教栀子唱一首新学来的儿歌:“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亲亲嘴啊摸摸胸,你是我的前女友!哦……耶!”
栀子跟随树先生去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不开灯,脱掉高跟鞋,在21层的窗台上接长长的吻,就像是久别重逢那样。
再后来,树先生将嘴唇附在栀子的耳边不知所云地讲了好多。他一遍遍地呢喃:“你爱我吗?你说你到底爱不爱我?”
树先生看似底气十足天不怕地不怕,可他也有自己的软肋,他怕栀子小姐弃他而去,怕她终有一天不再爱他……
栀子默不作声,装出睡熟了的样子,却在心里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回答着,我爱你啊,爱你啊,可我越是爱你就越是害怕……
那是头一次,树先生发现栀子已经学会穿高跟鞋了。还有诱人的红唇、上翘的睫毛,以及烫卷了的酒红色长发,他欣慰却又有点儿失落。自己心里的那个小女孩儿,终于被岁月催熟了。
其实那段时间,栀子小姐过得并不好。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她的事业陷入瓶颈,找不到突破口,随波逐流令她弄丢了人生的意义。她会在凌晨四点被尖锐的QQ声叫醒,蹲在厨房的角落里一边吃烤煳了的奶酪蛋糕一边接收时区之外的老板发来的消息。
可她不愿与树先生讲自己的处境,她不愿短暂的脆弱使自己完美的形象在他内心深处一落千丈,于是只好努力装出一副随时随地满血复活的样子。她要他知道,自己的内心同外表一样坚强,自己同其他看似羸弱的花花草草不一样。
凌晨三点,树先生从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中惊醒。张开眼睛,看她正蜷在床角,抱着膝盖抽泣。他问她:“怎么了?”
她说:“我想想未来还是挺害怕的,就是那种毫无缘由的恐惧,黑洞似的。”
他说:“怕什么啊?没头没脑的!顶多是场天灾人祸,就算现在天花板落下来了,不也还有我和你在一起吗?”
他说着便伸出胳膊搂住她的头。栀子小姐在黑暗中吮咬他的脖子,第一次,那么用力。
6.
那时候,树先生老爸的公司已然面临破产。他执意不告诉栀子,觉得跟她说了也没什么用,也担心到头来落得个颜面尽失的惨痛下场,自己打心眼儿里接受不了,于是就这么跌跌撞撞地硬撑着,荆棘满路。
一开始,他们还有心思其乐融融地谈天说地,可接下来的半年中树先生频繁出差,两人前一晚见面,第二天便远隔十万八千里。栀子小姐又不傻,觉得他是故意躲着自己。她怀揣了无数个为什么,可一见着树先生疲惫不堪的面孔,就一次又一次选择了三缄其口。
再后来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争吵。原因很多,却统统无中生有,或是为了一条花色暗沉的领带,或是为了一顿不合心意的晚餐,到最后他们连做爱都是在抱怨中完成。他说:“你看看,爱来爱去又有什么用呢?这是个金钱至上的年代,爱情之中不懂得精明盘算,那是你自己傻!”
栀子小姐觉得不可理喻,她跟自己说,都是借口吧,看来他们之间的感情终于被岁月研磨殆尽了。末了,栀子选择打包记忆,黯然离开。
他喊着你滚啊,快滚啊,却还是用力抱紧了她。
他嘴上说着我不爱你了,以后都不要再出现了!心里却想着,如果真有人们口中的天长地久,该有多好啊……
栀子小姐踩住这段感情的尾巴直喊疼,心灰意冷的坠落感纷至沓来。
7.
她换了号码换了城市,在一家中型广告公司做起了文案,埋头苦干,只为一切从头来过。她终于明白,他终究是那个要星星会连月亮一并摘下的公子哥儿,他们的爱情是经不起推敲的,她也明白了少男少女们之所以喜欢小说里的虐恋情深,是因为打一开始就知道霸道总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玛丽苏似的女主人公会用满心善意与无知,换得一场足够支撑后半生的好结果。
可生活毕竟不是小说,波澜不惊才是常态,用力闹腾,拼尽全力去爱,结局却往往是鱼死网破。
公司里新来了部门经理,和栀子一般大,因为一次年终报告对她好感倍增,明里暗里地暗示追求,可栀子从来都装作看不懂。
生日那天,他精挑细选了一大束粉色的玫瑰放在汽车后备厢,下班的时候在公司门口给她电话。她穿着尖头高跟鞋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很礼貌地收了他的花。她说:“不好意思啊,我上段感情还没放下。我不需要拯救,爱情给我的生命留下了一个黑洞那么深的伤疤。它可能永远都没法痊愈,我已经对自己的人生破罐子破摔了。”
经理很理解地对她微微笑,说:“别客气,生日快乐啊!”
那天晚上她抱着手机坐在15楼的窗台上一边喝淘宝款香槟一边等树先生的电话,恍惚之间就睡着了。只可惜整个晚上,她的手机震都没震一下。
树先生的生活陷入沉沦,赶着场子吃喝,昏天黑地地喝大酒,在高级会所的包厢里,左拥右抱着形形色色的风尘小妞。
最微不足道的一次,不幸被栀子小姐的闺蜜撞到。闺蜜看不过眼,打探好敌情,先在包厢外面砸碎了一只啤酒瓶,冲进去一把拽住了他的衣领。她问他:“你的爱情呢?你狼心狗肺的爱情呢?”
她以为他会反击,那可就怎么招架都来不及了。不想树先生并没有大肆出手,他缓缓抬起头冷冷地笑,他说你不知道吗,狼心狗肺是没有爱情可言的。
闺蜜劝栀子小姐干脆从了部门经理,苦口婆心说服她早日开启新生活。
她说:“你别傻了,也别再等了!他是天生的纨绔子弟,是不会回心转意的,更不可能捧着自己的良知大吐口水!你别再固执下去了,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啊!”
栀子小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当时眼神特别迷离地望住闺蜜,她说:“你看,树那么善良,他最害怕我背叛他。他只是遇到了偶发性障碍,只是有些手忙脚乱没准备好。他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8.
那件事没过多久,栀子便和部门经理好上了,至于具体细节是怎样的,大家谁也弄不太清。只知道树先生再也没有出现在栀子小姐的生活里,打电话他不接,最后干脆将栀子的号码屏蔽掉。
就是在答应接受部门经理那一天,栀子小姐学会了喝拉菲。她将之前所有存款的四分之三从银行里取出来,剩余的四分之一留作生活费和房租。她提了一袋子现金去那座城市最豪华的酒庄,换回一瓶真假难辨的中档拉菲。
她回到家里拔开木塞,小心翼翼地轻晃酒杯,先是察看光泽,而后粗略一闻,鼻头泛酸,满股浑蛋的味道。
她突然想要报复他,至少要摆出一往无前的姿态,一副若无其事的姿态。她要让他知道,失去他,自己只会过得更好,生活绝不会因为一段扑朔迷离的感情的逝去而倒退。
栀子被自己突然萌生的恨意吓了一跳,仰头,暗红色的液体直流而下。
9.
经理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虽说背景算不上金光灿灿,却也教养良好,对栀子小姐体贴入微。
她要吃虾,他甘心为她剥去整盘虾壳;她要吃鸡翅,他情愿花半个小时用刀叉悉心剥离肉和骨架。
她跟他说:“其实我只喝过一次可能是真品的拉菲,其他那些都是从淘宝上买来的冒牌货。我只是想要凭借昂贵的酒精挥霍掉自己的回忆,不料那瓶真假不分的拉菲不仅没掏空我的记忆,还差点儿让我成了穷光蛋。”
他在一旁呵呵笑,将一只剥好了的虾蘸上醋放入她的口中。
栀子说,你知道吗?我其实喜欢喝起泡酒,就是最最便宜的那种起泡酒。可你知道为什么吗?
她正要说出答案,却被他轻而易举地抢过了话题,他说:“我觉得气泡沉沉浮浮忽而爆破,像极了忐忑的人生……”
栀子猛地抬头望向他,这句话竟让她惊慌失措。对面坐着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遇事冷静,为人沉稳,不失为一个可以用来结婚生子的优良对象,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是爱不起来呢?
不知是不是喝多了的缘故,蒙眬之中,她竟然看到了树先生。他对她笑,那声音在耳边回荡。他说:“指不定有朝一日我就落魄了,想必你也一样不会背叛我……”
算是背叛吗?情节过于曲折迷离,要怪也应该怪他吧,最初不就是他先发制人的吗?
10.
后来一次见到树先生,是在澳门一家颇有名气的高端赌场。栀子小姐和一行同事去玩老虎机想要撞撞手气,不想手气没撞着却撞上了迎面而来的老树。
当时他们都有些吃惊。而吃惊之余,栀子还注意到了他怀里的姑娘。她觉得羞耻而尴尬,拔足欲逃,不想却被他一句话拉了回来。
他说:“嘿,好久不见!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妻。”然后转脸面向那陌生姑娘,唇齿带笑,说:“这位是我的老熟人,这么巧,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世界真小!”
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挂着一副沉重的黑眼圈,语调轻快,手臂明显加大了力气。
栀子小姐点了点头,擦肩而过的瞬间就红了眼角。
其实她从来都不知道,就是那段日子,曾经金光熠熠的树先生已然被卷入了人生的漩涡。他眼看着家道中落,眼看着曾经的全部荣耀都变成了一具华丽丽的空壳。灰心丧气之余,他开始对往后的日子不管不顾。他想了三个星期,终于卖掉豪车,拿着一麻袋钞票来赌场试图凭借岌岌可危的运气换取动荡的后半生。
栀子丢下兴致勃勃的同事们,独自一人躲去吧台要了杯威士忌,她还是平生第一次喝烈酒,第一口就被呛得泪眼迷离。
那天晚上栀子小姐喝了很多,喝得眼冒金星,吐到肝肠寸断,恍惚中她竟然再次看到了早已隐退于自己生活之外的树先生。
赌桌周围是潮起潮落的鼎沸人声,她坐到他对面,将一大摞筹码放在桌面上,她说:“我要赌上全部。如果我赢了这一局,你就和我走!”他合了合手掌坏坏地笑:“好啊,就这么办吧。”
骰子起起落落,终于停止转动,身旁的所有人都在击掌欢呼。
她赢了,他走来牵她的手……
然后,梦就醒了。
11.
得知栀子小姐订婚的那天早上,树先生好不容易拨通了她的电话。
她说:“喂?”声音小小的。
他也喂了一声,接着便迫不及待地问道:“你真的不爱我了吗?”语气很是低落,很明显失去了当年生龙活虎般的锐气。
栀子小姐听出是树,足足愣了三四秒。她低头,透过窗子细数起整座城市的脉络。她说:“你别逗了,都这个时候了,爱不爱,又能怎么样呢?”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他说:“你知道吗?迟早有一天,我是要把你抢回来的!”
她隔着电话咯咯笑,说:“可别做傻事哦,我们都已经长成了大人,就别再孩子气啦……以后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说完便啪的一声挂断电话,那动静利落又干脆,像是为他们之间藕断丝连的海誓山盟画上了一个短促而坚决的句号。
树先生如木鸡般呆立在原地。他一直以为无论自己怎么做,栀子小姐都会像周而复始的时钟那样,分秒不差,毅然决然地爱着自己。
他曾以为他送了栀子一场热泪盈眶,不想结局却是将自己留在原地大哭一场。
其实栀子小姐不知道,赌场相逢没多久,树先生就单方面取消了婚约。他跟未婚妻进行了一场语重心长的谈话,他说,其实我家破产了,谈钱,我现在没多少剩余价值了。你也知道,东山再起很难的。谈情,咱俩说不上爱,确实也没什么感情基础……所以,你可以走了。”
多余的,他不去解释,是因为不想解释。爱一个人爱不到,好像也没什么好解释的。
她从来不在乎他心里有没有别人,却还是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13.
树先生坐在桌前,透过水晶杯看向窗外,一场婚礼正在筹备,好一派灯火阑珊。
“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拉拉手啊摸摸胸,你是我的前女友!哦……耶!”他晃动杯中的起泡酒,穿过重重人影冲她举了举酒杯,又红着双眼将它一口干掉。
伤口东拼西凑,又一对傻瓜苟延残喘在爱情尽头。树先生心里默默念,生活抑扬顿挫,你看到了我手掌中的星星却没看到我背后的伤口。栀子啊栀子,你口中的人生,我又怎么会不懂……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
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
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
终于的终于,她累了。
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
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
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
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
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
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
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
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
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
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
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
两年后,我们分手了。
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
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
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
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
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
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
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
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
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
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
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
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
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
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
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
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
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
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
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
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
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
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
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
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
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
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
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
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
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
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
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
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
他问:什么好处?
她说;请我吃饭吧。
他问去哪吃。
她轻声说:哈根达斯。
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
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
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
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
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
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
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
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
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
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
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
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
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
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
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
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
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
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
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
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
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
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
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
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
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
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
时光是最不留情面的,无论你怎样的青涩,怎样的不舍,它总会不顾你的挽留,轰轰烈烈向前奔去,留下无数无数,你来不及思索、来不及想好如何面对、就发生的一切一切。再回首,已经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对于那一段往事,何止十年?
那时候,临近毕业,告别了所有在城里实习的同学,我落寞的回到我生长的山村,到学校开始了为期45天的实习生活,成为一名乡村女教师。当时,心里还为一段似乎是心有灵犀的懵懂情感纠结着,家里,面临着一场近乎灭顶的官司。
我们是在这里认识的,一群青春洋溢的朋友。霞是我朴实真挚的姐姐,在我为了家境的难堪悄悄流泪的时候,她总是用最实在的方式安慰我,劝导我。我们的友谊延续至今,虽然,她最后成了一个要强能干的农妇,我是一个机关里的小领导。还有他,一个木讷实在的师兄,在我短短的实习生涯里,我最最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带来了延续多年的苦恼。
知道他喜欢我是在我实习了一段时间以后,霞对我说的,我不知道如何应对。但是,我很快发现,他对我的关注让我感动也不安:听说了我家的官司,他在我家对面痴痴的坐一个晚上;我妹妹在他所教的班学习,咳嗽了,他特意熬了冰糖梨水,节节课放我妹妹课桌上;我收到了一封信,他坐卧不安的找霞打听我的心情;我实习结束了,他偷偷掉泪;我返校后,他每周六到我们的镇上等车,看我会不会回家;老师们外出旅游,他不知道我的分配情况,执意不去;学校组织看电影,他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在纸上一遍遍写我的名字。
毕业分配后,我很快认识了老公,一年后就早早的结婚了。婚后不久,他突然到了我的单位找我,是他父亲病了,就住在离我单位不远的医院里。我告诉他我结婚了,并请他到家里吃饭,老公很友好大气的接待他,我们此后倒也常常联系。知道他一直单身,我多次要介绍朋友给他,他都婉言谢绝,在后来我劝导他时,他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曾经沧海你如果很想让我找,你看吧,只要你说好就好。这句话,吓到了我,可能也吓到了他,之后,我们几乎不再有联系了。
时光荏苒,在我的孩子8岁的时候,霞说,他结婚了,有了孩子,我们应该为他高兴,说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他的小公主。当时,他已经35岁了。我和老公很精心的挑选了礼物,和霞一起到了他的家。他看到我们很开心,当我看到一脸幸福躺在床上他的老婆时,我还是吃了一惊:那是个长相和我极其相似的女子,年龄比我小几岁。我们坐了一小会儿,就匆匆告辞了。老公回到家,还有些醋意的说:他怎么找个老婆都这样的像你!
又是五六年的光景,我们没有联系过。有次带朋友到老家的黄河边玩耍,有几个老朋友,叫了他。因为中午喝了点红酒,头晕晕的不愿上陡峭的台阶,他不说一句话就留下陪我,我觉得很尴尬,就提议顺着土坡走上去。他默默的走到一边,撅了个木棍子过来对我说:你拉着木棍的一头吧,上坡的时候你走前边,万一摔倒了,我可以挡你一下。那时候,还没有张艺谋拍的《山楂树之恋》。后来看这部电影,就觉得有点淡淡的温暖。
后来再回老家的时候,在当年的镇上,我们不期而遇,当时还有几个朋友,我们几家在一起吃了饭。他老婆是开朗单纯的女子,热爱生活,喜欢写一些文字。我总感觉,我们前世可能真的是姐妹,相似度很高。但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女子不知道他对我的曾经,我也不想她知道,其实,他真心的喜欢着她就好。
此后,就和他老婆偶尔有些接触,越来越喜欢她这个善良纯净的女子。曾经也调解过他们夫妻间的一些小矛盾,也在各个方面彼此鼓励过,在八月石榴丰收的季节,原来是他给我送点石榴,后来是她老婆给我送。开心舒畅的是:曾经已经彻底过去,我们都沉浸在各自的幸福生活之中,彼此,多些关注和祝福。
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有爱。一读者留言情不知所起 ,一往而深 。我大概的知道了她的故事,她已陷在爱的泥沼里,我还能说什么呢。
以前陪妈妈看过《我们约会吧》。记得有一期很特别,所以情景我还记得:台下一姑娘喜欢上了一个男嘉宾,给他网上留言未果,毅然决然的报名参加该节目,只为遇到真实的他。
见了他,她手心都开始冒汗,紧张,忐忑,却心怀雀跃的期待,希望那个他能懂她,不要灭灯。
大家都在猜,那个人是谁。
她说是一个低调的男子。
主持人于是有意问某男,你觉得是你吗。他说,也许是吧,我挺低调的。
大家哄笑,她也笑着别过头去。有人很肯定地说就是这个男人!
也有很多人不信。后来,果然还是他。
很多时候,男人对女人其实也有天生的敏感。就像女人对男人有敏感一样。
可是,他灭了灯。
主持人问,留灯的里面有他吗。她摇头,眼里分明有泪,却忍住不让流下来。
主持人又问,那是要继续,还是
她说,不能对留灯的男嘉宾们不公平。但我想问一下他,为什么要灭灯。
于是,主持人帮忙问了某男为什么灭灯。他有点紧张,手足无措似的,解释说,我对任何女人都不会一见钟情,我是一个慢热的人。
既然慢热,何以去电视节目相亲!那本来就是一时的眼缘和感觉,一眼万年,过了也就过了!
有人说,把灯亮回来。观众席上许多人也都跟着喊,亮灯亮灯。
他还是手足无措的样子。他说,我真的没有想到,会有一个人为了我而上节目,我很感动。我知道来参加这个节目是很需要勇气的。
后来,该男站在两个男嘉宾中间。一番问答,她还是选择了此男。
走的时候,她拉着他的手不放。挥手离开之际,男的已经准备把手收回,导播给了特写,她伸手过去又牵住了他的手。
她不想放手,他却没有意愿握紧她的手。
并不怎么看好这一对。很显然,她不是他的菜。他也似乎并非她的良人。他只是被震惊了,被感动了。
结束之后在后台,他问她,你干嘛不直接联系我,邮件留言什么的。她说,我有留,但你没有回。
这是个勇敢的姑娘。她并不是他的粉丝,她只是觉得这个男人和她的生命会有关系。不顾何时何地,不管是否看得到前方的终点,然后就那样去做了。
读者朋友问我那样做好吗,她说她常常会怀疑自己。我明明知道无论我说她那样做对还是不对,她都还是会按照自己的去做,我却依然没有给她一个温馨的答案。
我用了金诚所至,金石为开,可其实我并不想这样说的。
说什么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
籍由一个不爱自己,自己爱的人而丰满和充盈自己,也是一种收获。
爱一个人需要勇气,被他爱需要运气。你有那个勇气,会不会同样有这个运气?
我能说什么呢!唯愿情之所契,如铃合欢,幸而有你,此生不换 是值得你这样做的。
也许无关爱情,无关心动,只为心安。他既能给你心安,你又怎能拒绝呢?人活一生,求的无非就是一个心安不是吗?那些傻傻的执着,不如忘记的好。
近来深感记忆在逐渐的消退,若说是对一切都不在意,如同佛系少年,然而这也太过佛系了吧!那记忆力如同患上阿尔茨海默病般,让人忧伤不已,真怕那天就忘记了一切,成为一个脑海一片空白的人,这让人如何能够接受呢?
人们常常在埋怨痛苦总是如影随形,然而有些痛苦你何必始终记忆呢?有些忘记,终是必然的结果。我们活在这个多彩的世界里,唯有记得那些温暖的,温柔的,美好的事情,才能让你的生活美好不是吗?
然而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能够控制。忘记,在一定的程度上不会选择,都会统统的忘却,让记忆一片空白。想想这般的场景就觉得甚是恐怖,也许有些记忆就在我们念念不忘间,被我们遗忘。有时想想,忘了也好,这样才能接受新的记忆不是吗?
年少时,我曾以为那个喜欢到心上的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然而在时间的长河里,那些执着,那些念念不忘,终究还是败给时间的无情。也许,在那天翻开曾经有关他的日记,关于他的记忆还会隐隐约约的出现,但是却再也无法记起他的脸。有些忘记在心里,就已然发生,不能阻挡,不能干预,就那般的决绝。
在那个纯真的年代里,那懵懂的爱恋最让人欢喜或者忧愁。或因某日的回眸对视而欢喜良久,或因某刻他忽略你的存在而黯然伤神,种种有关他的事情,都能让你的心中起伏不定,让你感受到种种的悸动。然而,我们终究会成长,没有谁能够一直陪着谁,离别让那躁动的感情尔消逝,那些带着爱的记忆最终还是渐渐的消失。
当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喜欢的人拥着他人时,也许那执着就能够放弃了吧!那始终胶着在他身上的目光,该转移了。那曾经期望紧牵的手,该松开了吧!爱他,不过是希望他能够幸福,不是吗?若是那幸福不是你能给的,不如选择放手啊!
时间,会告诉我们最终牵起你手的人,才是与你共度一生的人。也许无关爱情,无关心动,只为心安。他既能给你心安,你又怎能拒绝呢?人活一生,求的无非就是一个心安不是吗?那些傻傻的执着,不如忘记的好。
有人曾说,你死不放手的样子,最难看。何必呢?有些执着明知没有结果,何必为难自己,又何必为难他人呢?若是忘记能够让你活的开心些,你又何必拒绝呢?选择忘记,不是让你选择逃避,而是选择最适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有些记忆存在在脑海里,只会让本就不宽裕的脑容量变得更加的狭窄,如此不如清空些无用的记忆,为新的记忆腾出些空间。有些纠结既然无用,不如果断的弃之,如此才能更快乐不是吗?人生苦短,何必浪费那大好的时光?当你忘记那不属于你的纠结时,我想你会想要重新认识这个世界,去走走,去看看,新的一切即将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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