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习惯
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因用脑过度患上严重的失眠症,医生告诉他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就可安睡,他试过果然奏效。而后的十几年,无论失眠与否,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成了他必不可少的习惯。
有一年冬天,柯南道尔去伦敦市郊一个清静的小镇写作,那天下着大雪,马车颠簸几个小时才到了旅馆,他在房间挥笔疾书白天构思好的章节,直到午夜1点多才写完。当他准备上床睡觉时,很自然地想喝酒,带来的一瓶酒还在行李中,他把酒瓶拿出来不禁一愣,原来瓶塞没盖严,酒已漏得精光。此时街上的酒吧、餐厅早已关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火车站的商店买酒,但那至少要走3英里。
窗外仍风雪交加,街上空荡荡的,此时根本雇不到马车了。天长日久养成的习惯总是这样,在越是得不到的情况下,想得到的欲望就越强烈。此刻,喝杜松子酒的感觉不断地侵蚀着他,于是他穿上大衣,系好围脖,当伸手去拿帽子时停住了,盯着窗外的雪雾他蓦然醒悟到,自己的行为多么不合逻辑,甚至荒谬:一个受人赞誉的所谓智者,一个自认为有足够冷静和理智分析、教育别人的人,竟要在三更半夜,离开舒适的旅馆,顶风冒雪走几英里,仅仅是为得到一杯酒?
柯南道尔开始深思,自己已养成了一个难以自拔的习惯,并愿意牺牲舒适去满足,但这习惯并没有好处,甚至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他的感悟使头脑清醒起来,片刻就下定了决心。他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篓,然后脱衣上床,带着一种解脱,甚至是胜利的感觉关上灯,闭上眼,听着抽打门窗的风雪声,几分钟就进入深沉、满足的睡眠中。从那天晚上起他再也没喝过一杯酒,也没有再喝酒的欲望。
柯南道尔在旅店里住了一个多月,完成了福尔摩斯系列探案小说《最后一案》的创作,他在这篇作品中加入了福尔摩斯因酒误事,并因此警省戒掉了多年饮酒的习惯。他还写道:一个人长久有能力满足欲望就会慢慢变成习惯,除吸烟、饮酒还包括得到金钱、物质和肉欲等等,要制服这些习惯不仅要靠毅力和意志,更要靠自我警醒,悟知习惯带来的伤害,否则就会被习惯所制服而成了它的俘虏。
一天,一位睿智的教师与他年轻的学生一起在森林里散步。教师突然停了下来,并仔细看看身边的四株植物:第一株植物是一颗刚刚冒出土的幼苗;第二株植物已经算得上挺拔的小树苗了,它的根牢牢地盘踞到了肥沃的土壤中;第三株植物已然枝叶茂盛,差不多与年轻学生一样高大了;第四株植物是一颗巨大的橡树,年轻学生几乎看不到它的树冠。
老师指着第一株植物对他的年轻学生说:把它拔起来。年轻学生用手指轻松地拔出了幼苗。
现在,拔出第二株植物。
年轻学生听从老师的吩咐,略加力量,便将树苗连根拔起。最后,树木终于倒在了筋疲力尽的年轻学生的脚下。
好的,老教师接着说道,去试一试那棵橡树吧。
年轻学生抬头看了看眼前巨大的橡树,想到自己刚才拔那棵小得多的树木时已然筋疲力尽,所以他拒绝了教师的提议,甚至没有去做任何尝试。
我的孩子,老师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的举动恰恰告诉你,习惯对生活的影响是多么巨大啊!
习惯,铸就未来,命运,不一定就是人生。
老话说的好,人的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但是我觉得这七分打拼里边习惯却是最重要的。一个好的习惯会让你事半功倍。
良好的习惯养成,需要日月积累。比如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你觉得很难,但是你每天坚持做养成的习惯,到最后我觉得游心有余,工作很简单。比如你刚开始的时候,每天睡懒觉不起床。然后忽然有一天想着早起早睡,然后我就慢慢养成一种习惯,每天坚持早早就起床,最后你会发现人生又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今日养成,明日拥抱。我有个同学,东子就是这样的人,他曾经是一位吊儿郎当没啥成就的小混混,最后他居然成为了一名医生,他就是每天坚持看书,养成一种习惯,最后当了医生。可是他当了医生之后干了什么呢?他已经把读书养成一种习惯,还在那里继续考博士,所以说有时候习惯很重要。
经常听人抱怨,我做不下去了,我完成不了这个事我干不成。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今天做不完还有明天,不要一味的要求今日事今日毕,如果把那种感觉养成习惯,迟早一天什么事都会处理的完完美美。
养成一个良好习惯,有助于我们,每天工作和生活。如果你习惯了每天锻炼身体,那你就会觉着每天不锻炼身体,那就睡不着,如果你习惯了每天去读书,那你就会觉得,如果每天不读书,就感觉心里面空唠唠的。
潇潇的风雨也总是悄悄地前来,默默的人生是淡淡的安然淡笑,你和我梦想在哪里,习惯,就应该扎根在哪里,未来的人生想要成功就必须伴随着习惯,良好的习惯养成会慢慢的为我们的梦想添砖加瓦,日积月累总会有所收获。
但坐风雨中,笑看春与秋。人生不可能重来,习惯必定铸就一个辉煌的未来。
从前习惯冷冷的孤单,
现在习惯了你的暖。
从前习惯了影子的陪伴,
现在习惯了你在身畔。
只要你靠近我身边百米,
我就能嗅出你的气息。
习惯了彼此的不离不弃,
爱在这里凝成奇迹。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从前习惯冷冷的孤单,
现在习惯了你的暖。
从前习惯了影子的陪伴,
现在习惯了你在身畔。
只要你靠近我身边百米,
我就能嗅出你的气息。
习惯了彼此的不离不弃,
爱在这里凝成奇迹。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后记
大叔,习惯是一点一滴的养成的,也是点点滴滴积攒的
钥匙插进门上的锁眼,门开了,没关。
“小珊,你又忘记关上门了。”
老问题了,自从同居到一起,千好万好的她,就这一点的不好,白天的时候,只要是她从外面开门进来了,就敞开着大门,不关,这是在老家从小养成的习惯。
她的老家是在四合院子里,是一个大家庭,白天敞开着门,只有当风刮过后,门才会虚掩上。
阿豪跟她提醒过多次,现在居住的环境不是她的老家,家里没有那么多的人进进出出,敞开着门不用担心有人来偷窃和打劫,她答应着,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坏习惯的不关门了,但是一回头,白天的时候,只要是她从外面回来了,进门后依旧是老样子的不关门。
阿豪对此只能是叹口气,除了向她抱怨一句外,拿她也没有办法,习惯已经成了自然了。
“小珊,小珊。”他喊了两声,没听见回应,猜测,她是不是正戴着耳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没听见他的声音,就换上了拖鞋,走到了房间门口,看敞开着门的房间里,小珊不在,电脑是黑着屏的,摸了一下机箱的表面,铁皮的外壳是冰凉的。
在家里转了一圈,仍没有看见本该在家里的小珊,她的皮包还在家里,除了手机不在皮包内,出门必带着的钱包和钥匙串都留在了皮包内,她的拖鞋也随意的放在沙发边,一条毛毯从沙发上滑落,掉在了地板上。
也许小珊今天的忘性大了,平日里出门必带着的装着钱包和钥匙的皮包没带着,只记得带上手机,临时改变原计划,出门了。
阿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着小珊回来,白天不亮灯光的客厅里,光线越来越暗,天黑了,小珊的人没有等回来,手机也是,连一条短信息和一通电话都没有等到,只好由他来拨打小珊的手机。
手机拨通了。
“阿豪。”小珊的声音发颤,还有回音,好像她在一个空旷的山洞中。
“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这里好黑,有好多管道,我动不了。”
“你被绑架了?”
“我不知道,我在家睡午觉的,听见了手机铃声,睁开眼睛就在这里了。”
想埋怨她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在白天时不关门的话没有说出口,忍住了,先要把她解救回家,有什么话,事好再说。
“小珊,手机先挂掉通话,这样是为了节省手机电量的消耗,你别慌乱,我这就去找警察来解救你。”
小珊在抽泣声中挂断了通话,阿豪听着心疼,拨通了在警察局行政部门工作的孙亮的手机,向他求助,警察受理了此案,先要找到小珊被歹徒囚禁起来的地方,听阿豪提供的重要线索,小珊的手机还开着,报警前还与她手机通话了一次,再拨打她的手机,却是无人接听了。
手机通话是要经过附近的信号塔传输,警察先搜索以阿豪家为中心的一片范围内的所有信号塔,查看这些信号塔在一个小时前有没有接收到小珊的手机信号。
找到了,是距离阿豪家最近的信号塔。
手机的信号被精确到在最小的一片范围内,包括着数栋居民楼和一所大学的部分校园,必须到实地进行搜索。
先搜索了数栋居民楼,由阿豪拨打小珊的手机,实地搜索的警察们利用手机的信号强烈会干扰到无线电波的特性,开着对讲机探测,没有搜索到小珊的手机,再去搜索大学的部分校园,除了一处操场和一处停车场,地面上能藏起人的建筑物就是一栋学生住宿的楼,该楼是四层建筑,是世纪初期由外国人设计的,除了地面的三层建筑,还有地下一层,是水电房,专门供铺设各种管道用的。
阿豪站在宿舍楼外面,拨通了小珊的手机,传来了正在等待她接听的盲音。
“找到了。”站在旁边的孙亮手中,对讲机传出了好消息,确切的地点,在地下一层的水电房内。
阿豪和孙亮一起,赶到了地下一层,却被办案的警察拦住了,留在原地看向水电房的最里面,警察们围在一处墙角,地面上有一片翻新的明显隆起的泥土堆。
阿豪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现实,残忍的展现在他的眼前,小珊已经死了,尸体冰冷的埋藏在泥土中,手机在她的衣服口袋里,闪烁着信号灯。
阿豪坐在孙亮的车内,隔着车窗玻璃,看抬着小珊尸体的担架车推出了学生住宿的楼,抬上了运输车,开走了。
“我送你回家。”孙亮发动了汽车,握着方向盘的手突然被阿豪抓住了,感觉到他的手在抖。
阿豪想到了一个让人脊背发冷的事实,手机一直跟小珊的尸体埋藏在泥土中,那之前接听手机与他通话的,很可能就是已经死掉的小珊,为了验证这个猜测,他拜托了孙亮,驾车送他去尸检所,等在了法医的办公室外面,等了两个小时后,等到了对小珊剖检完毕的法医。
由于尸体埋藏在地下室里潮湿阴冷的泥土中,减慢了尸体的腐烂进程,想要得到精确到分的时间几乎没有可能性,只能精确到小时,是下午的两点钟到三点钟之间。
阿豪被孙亮搀扶着胳膊弄回车上,瘫坐在前排副座上,低着头喃喃自语了一路:“是小珊的鬼魂,是她冤魂不散。”车到了他家的楼下,仍瘫坐在前排副座上喃喃自语,肩膀突然被旁边的孙亮捏住,一通摇晃:“清醒点,阿豪,到家了。”
孙亮送精神状态看起来不太好的阿豪进了家门,看他躺倒在沙发上,拽过搭在沙发靠背上的一条毯子,帮他盖在身上,出了门,反手关上了,金属的锁舌弹入了插销中,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又推了一下,确定门是关的严实了,这才放心的离开了。
一双手掐住了阿豪的脖子,窒息的感觉,强烈的冲击着他,醒了,睁开眼睛,一张陌生的男人的脸出现在他的眼前,狰狞的表情,裂着嘴巴邪恶的笑着,露出了一颗镶嵌的金门牙,阿豪挣扎着,手脚并用的向想掐死他的陌生男人进击,想争取到逃生的机会,但陌生男人就象金刚一样,力气大,体格壮,阿豪陷入了濒死的状态。
阿豪从沙发上挣扎的坐了起来,喘息着,摸着脖子,刚才在梦境中,被镶着颗金门牙的陌生男人掐死了,一定是小珊被害死的经过,是她的鬼魂在托梦,告诉阿豪,杀害她的凶手,是个镶嵌了一颗金门牙的男人。
孤独是你最需要一个人陪伴的时候,那个人却离你而去;孤独是你想要一个人懂你的时候,那个人却不能理解;孤独是你最无助的时候连呐喊都没有勇气;孤独是你所有的快乐和泪水只能写在日记本上;孤独是你想遇到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却迟迟不来:孤独是
你是孤独的,也是不幸的。你不像其他有美好童年的孩子,你当初那么胆小,什么事都听大人的,不会吵也不会闹,除了读书就是做事,所以有人说你是没有童年的孩子。你不像青春期那些叛逆的伙伴,你总被人束缚着,总是小心翼翼。你不像那些不懂大人辛苦的孩子,一些道理你懂得太早,但在有的人眼里你还是不懂事的小毛孩。你也不像动不动就向别人索取的人,你愿意去承受自己受得了的担子,去追求自己想过的日子。你也恨过自己,有些事情是要懂,为什么懂得那么早?在可以任xing的年纪却给了自己那么多的压力,带给自己那么多的痛苦。
你是孤独的,也是幸运的。你没有了童年,你学会了在无趣的时候自己去寻找有趣的事;你听大人的话,你知道有些事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要想成功也要经历很多磨难;该任xing的时候你不懂什么是任xing,你也学会了去体贴。
以前的你,孤独的时候。你把心塞的事藏在心底不告诉任何人;摸着手机玩玩游戏,找个人拉扯一下;买些吃的来打发时间。
现在的你,孤独的时候。你卸掉了手机上的所有游戏,在微信上订阅了各种各样的公众号,像酒桌文化,陪你读书,企业成长故事,商业智慧,创业者故事,演讲视频,心灵鸡汤等等,试着去丰富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还是那句老话让自己成长。那些你觉得不错的妹子,你也不去找了,觉得不想泡没必要,不打扰才是好,还是多用点心思来对待自己。后来有的人觉得你很冷,而你只是笑笑。你习惯了一个人到处浪,哪个公园没去的?还有动物园,植物园没去,什么时候去看看电影?还有哪些学校风景不错这些你都想去看看,你很想去你没去过的地方。有趣的是,有次本来可以坐地铁去个地方,由于不赶时间,就上了公交,原因是那趟公交我没坐过。你也会静下来看看书,练练字,或者写些自己想写的文字,组成自己想表达的诗或者文章,这一点也不像以前了,以前由于文章登过一次报,总想着投搞,所以觉得写不好,干脆就懒得写,现在写的东西不求感动别人,用来温暖自己,所以没在诗兴大发的时候也不会绞尽脑汁地去组织语言了。就想给以后的自己多一些年轻时的回忆。
以前和现在都是孤独的,因为始终陪着你的还是自己,对你不离不弃,但又觉得现在的自己是不孤独的,当你慢慢习惯了孤独的时候,孤独就是一种享受。因为你改变了你原来孤独的生活方式,不说自己这种改变如何的好,但是这的的确确是随心的,没人压迫你这么做的,所以你也就是快乐的,再者,这种孤独的方式至少现在的自己是认为有益的。
以前的自己总爱说一句话没人要,而现在仔细看了看自己,能干体力活也能做家务,有些事情本应该是女生做的,但自己也能把它做好。xing格和品质方面不敢说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但至少还没有发现身边的人说我怎么怎么样,只能说了解我的人并不多,所以我现在也不会说那样的话了,因为对自己有了深刻的认识,也应该更有自信。有次在课堂上老师提了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异xing,你是否会喜欢现在的自己?我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我相信爱情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奢侈的精神享受,这是个现实的年代,腰包空空,再觉得你不错的人都会离你远远的。所以只能这么说,如果现在有女孩看中我的,要么是眼瞎,要么是独具慧眼,因为我会做人,会生活,缺的东西也很多,比如知识和财富。而这两样也是最重要同时也是最未知的,要遇到一个能和我并肩作战的,到最后可能还要过苦日子的人是何等不易。
身边的人可能觉得我对另一半的要求很高,觉得这个不好看,那个也不行。其实这些都是不想谈恋爱的借口。有个朋友这么跟我说,到这个年纪说不想找女朋友都是骗自己,这也的确是的,再过个三五年的家里人会催婚催得厉害,因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准确地说,我在自己养活不了自己的时候不会主动去追某个女孩,要是被追,我觉得还可以的话,就像那朋友说可以谈一谈,长长经历。以前觉得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叫耍流氓,后来的一句话也引起了我的共鸣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更叫耍流氓。如果恋爱的时候双方没有好好的了解,磨合,便结了婚,那就是对自己,对爱人甚至对小孩都不负责任的表现。当然像我这种重情义的人也不会以长经历为目的去接受一个人,否则到最后会伤到自己。
其实我对未来的那个她要求很实在,会过日子,支持我,懂我。没有人会十全十美,那么在爱情里,你即使觉得你另一半的缺点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但也要觉得她的优点像那个太阳,太阳出来了,星星就会消失。所以互相取悦很重要,愿意陪你颠沛流离也很重要,在低谷时能和你一起努力,互相支持,心中有着希望的曙光;在有所成就的时候,会好好珍惜所得到的一切,能有着一样的享受生活的方式,去些共同想去的地方,创造各种浪漫。能遇到这种人是难得的,也是值得去把握的。
我又想起了这段话: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日记,读完你写过的所有文章,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只是说好吃的东西,只是想弥补上,你的青春,还有她迟到的时光。我想将来某天当我遇到她的时候,我也会是这种心情,因为她的青春,我迟到了,我会用余生好好补偿。
孤独,是难熬的,同时也是享受的,看你用什么心境去看待它。我要感谢这些年来孤独的自己,让我养成了自我感觉良好,他人不排斥的xing格,也有一些有人欣赏的魅力,其实有人欣赏你,不是别人的眼光高或低,都是自己的品质赢来的。我也希望自己在今后孤独的日子里,能够耐得住寂寞,渐渐地去提高自己,升华自己,用更好的姿态去遇见迟到的她,用更好的自己去弥补最好的她。让她告诉你:你的孤独未败仍荣。
习惯成就未来
人们都说:每个人都是一颗被上帝要过的苹果,这就像是世界上找不到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一个都是独特的,因而每个人的性格就会不同。就是性格的不同导演着不同的人养成不同的习惯。匡衡习惯了凿壁借光所以受人崇拜。不同的学习习惯带给他们不同的影响;而这些也都是来源于他们勤奋好学的性格;李时珍习惯了尝百草,所以写成《本草纲目》;司马迁习惯了苦中作乐,所以著就《史记》同样,如果他们没有坚韧,顽强,不言弃的性格,也就没有那一部部惊世骇俗的巨著;屈原习惯了满腔爱国热情,成就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美名;文天祥习惯过零丁洋里的不忘忧国,留下一颗丹心万古留名可见,如果他们没有骨子里的爱国情就不会芳名留世。
法国思想家培根曾经说过: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坏习惯悔恨终身。我也这样认为,哪一个名家不是有一身好习惯。
比如说香港首富李嘉诚,如果他在初中毕业后好吃懒做,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天天在街上当小混混,他现在能当上香港首富吗?他不就是有一身好习惯吗?他就是诚实有信,从不迟到的好习惯成就一身的。还有亚洲笑星-------周星驰也是一样他从不轻易放弃,也从不自卑,相信自己,所以周星驰才能当上亚洲笑星。
再说说那些反面的例子纳西瑟斯。他是希腊神话里的美男子,典雅娜,阿波罗等等都嫉妒他的美貌,纳西瑟斯就是在一个湖边看自己的容貌而迷住的,后面他就是因为太自恋了而得了重度抑郁而死的。纳西瑟斯就是一些坏习惯,其中一个很大的坏习惯就是太自恋了,我认为如果纳西瑟斯不那么自恋,他也许不会那么早死了。
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像李嘉诚,周星驰那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成就自己辉煌一生;而不应该像纳西瑟斯被坏习惯悔恨终生!
不知相约今生何时许,却将梦想追天明,看见往事叫不醒回忆,如昨日沉睡在心底,在经历每个夜晚,如那漆黑的墨定,似水柔情化开的僵硬的墨,反省自己勾勒的轮廓,想要的生活在眼中无比清晰。
也曾拥有幻想的人,哪怕生活不尽如意里太多平淡,就如这梦不完的红尘如戏中悲喜,在每份遇见里藏不住情绪,也许人生应该傻一点,在感觉离别时微笑,在感受一个人清冷时敞开心扉,面对自己的生活,其实不需要为谁而活着,因为活着、就该有想要的生活,还有一点天真,不曾磨灭幻想的人有个浪漫的灵魂。
爱上现状,因为尝试过失去,而这并不是痛苦,失去能够让人懂得珍惜,才会去学怎样才是珍惜,其实珍惜并不难,就如这糟糕的现实一样,从点滴做起,爱上这种糟糕,可这并不是享受,一个只懂得享受的人,很难认清自己,更加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有一个喜欢浪漫的灵魂,爱上现状这种糟糕,在享受里懂得满足,认清自己的时候去努力。
就如恋爱是对浪漫最恰当的定义,当我寻找你的时候,不知你在哪里,当我遇到你的时候,你是我恋爱的主题,很多寻找都不曾遇见,相知的人又不一定喜欢,就如浪漫可以让我想象,人群中的你一定特别迷人,思索中有时候觉得恋爱是个难题,只是我还没遇着你,让你才成为幻想的诗句,意境里有过平凡,就如每个人都知道相爱容易,在平凡中相守一生才是爱的恋曲。
你是喜欢棒棒糖的女孩,我是送给你棒棒糖的人,我也是你口中棒棒糖,其实恋爱中都可以为你,只是想在你甜蜜的时刻,别忘了给你爱的人是我,是心甘情愿为爱失去自我的我。在憧憬生活与恋爱诗意中,学会去爱惜自己,我是一个喜欢浪漫的人,也有一个伤感的灵魂。
单身就如自由飞翔的鸟儿,忙碌不停的拍打翅膀,因为想要个家,它才飞的很吃力,总是寻寻觅觅,在林间穿梭来去,就像找不到落脚的大树,因为想要天空,每一次的翱翔、俯冲,或许别人会羡慕它驾驭风的自由,其实它只是想要个依靠,可以在枝头安心的梳理羽毛。
只有爱惜自己的人,争取努力,喜欢着蓝天白云里的自由,喜欢身边的一切,专心干自己的喜欢的事,让它发光,就如那只鸟儿一样,翱翔与俯冲的生活,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在忙碌中爱惜自我,让想要的生活更加起色,你还没来到,只是我还没不够闪耀,何处怨这风带来的自由、生活平凡与沉默。
好像每个喜欢浪漫的人,都不完善,就如每个没有遇到相守一生的人,因为缺个你,才让灵魂伤感,生活与梦不确定,才会多愁善感,感慨岁月把握不了时间,浪漫的灵魂,让陪伴时间的人,追逐着梦、懂得随遇而安,随缘分自然,相守期待,享受幻想,爱这所有的一切,爱上等待。
今夜又无梦,而你在心间,却不知化作谁,与之幸福最难得。
浪漫过的灵魂,没有一点功力色彩,就像春天的花朵,随秋风谢落的脉搏,树枝的摇曳,雪中唱轻歌,听凭内心召唤没有特别的理由,存于脸上的心情,就如错过的时间,在不知名的回忆角落,雕琢心的脱变化作蝴蝶,短暂的惆怅说起爱过,又幻想世界另一半的生活,或许未来没什么不同,却因为不想停止的追求面对从容。
编辑成一段行文:“我这一生都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唯你,我希望有来生”,发送、完毕,也带着这份深藏内心的感激,投递给远方的痴人!
清晨的闹铃,又将缠绵的梦儿打扰,懒懒的起床,轻轻地揉捏仍未完全苏醒的眼睛,无意间翻阅的一条短信,让我瞬间凝眸:秋意渐浓,气温骤降,谨记添衣护暖!后面尾随的是一张我所现居城市的天气状况截图。
刹那间,这些文字,仿若化作一股暖流,注满心头,喜悦,也在其中,泛起层层柔波。
推开窗,阵阵凉意席卷而来,随之而来的一串喷嚏,声声滑落,口中又不忘无奈的徐徐道说:莫非,那个呆人,又托秋风,将思念通宵寄出,而且味道那么浓重!
仔细推算,别离已是一季之久,而长期以来的关心与问候,却从未缺席:始终关注的气候、睡前的一句晚安、时常收获的一份快递、偶尔账户新增的余额
其实,认真思量,这种流淌的温馨,已经持续了十几个春夏又秋冬!
忆起当年初识,便是趣事堆多,比如当你在公园长椅上落座之前,为你摊一份报纸;又或许在夜晚的湖边,寒意荡起时,假装展示自己的健美肌肉,让你帮他披一会儿外套;有时候,也会在人流攒动的街头,用跑偏的格调,吼一首情歌,即使迎来了万众瞩目的收视,也不曾停止,直到你咯咯的笑弯了腰,他才愿意安静的凝眸!
就这样,一起度过了婚姻中最为忌惮的七年之痒,又赏过了几度春花秋月的温婉娇容,于无声岁月中,轻踱一个又一个年华里的良辰美景!
时光里的风,也并非一向温柔,看那秋风中飘渺的瘦枯黄叶,心中不免生出几丝忧伤的悲叹:而今容光已渐殒,姿态亦不如从前,又能否始终是你心中的朝朝与暮暮?
一直都记得,他微笑着沉默,继而是一趣幽默的回声:半生都过了,从前如此安好,以后也如此便好,习惯了的人或事,不想变了,已经老了,也没力气去寻找,所以,只能就是你了。
平淡的日子里,没有用过多的言语,来编织些许浪漫,也没有刻意的模仿小说的情节,营造人生中的诗情与画意,一切都在自然中流露,却又总是轻易,被这纯粹的点点滴滴,润心、润梦、也润情,让人不禁在这份无声而又浓烈的浪漫里,久久沉溺。
不知不觉,思绪已陷落许久,时间,也渐抵至将要出发的边缘,迅速整理完行装,落锁之前,又用借来的一封情书,编辑成一段行文:我这一生都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唯你,我希望有来生,发送、完毕,也带着这份深藏内心的感激,投递给远方的痴人!
一整个城市的灯都闭上了眼一整个冬季的雪都飘落完了一双粗糙的手捧着一张老照片一个男人闪着泪花铺满一脸习惯对你写信,为你送药,替你拍照,陪你走过四季也习惯独自排队,独自买票,独自旅行,一个人慢慢走习惯学你说话,学你微笑,学你撒娇,在阳台种满花草也习惯独自奔跑,独自悲伤,独自懊恼,画你背影的素描你走了那么突然就像来时那么让人猝不及防本以为时间可以淡忘一切我错了我以为的遗忘是借口忘不了你的柔美与可爱贪恋你的柔情与体贴抹不去你给的幸福与温存习惯你叫我叶子喜欢你对我微笑迷恋你撒娇时的天真路过你的城回忆你的温柔忍了又忍的泪谁敢说黑白不配男人,继续沉沦谁又明白谁的深爱一个人收拾这回忆一个柔美的落叶给了我一个思念的理由最初我们恋恋不舍,最终我们始乱终弃初与终,我该何去何从排比早已写不出你给予的柔情不是世界变得虚伪而我虚伪时光,早已凋零一片惨白伪装久了(假装不在乎),我会累苦涩的回忆多了,我会哭因为再怎么坚强,我会在自己的世界里狂泪邂逅时的承诺当时的敷衍一切好虚伪天真的以为离开,时间过了就会好感情自己太天真几程山水,千般故事都化作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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