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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红薯的人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烤红薯的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在上大学的那阵儿,我常在巷子外面的车站等车。由于地处比较偏僻,所以总共只有这么一个站牌,等车的人就显得特别的多,且大多是这儿附近的学生。

在我的记忆里,那时的天总是灰蒙蒙地,透过浓浓的雾气如同人们等车的心情一样阴冷。人们急切地盼望公交车的心情就如同盼望自己的情人到来一样,挠头、抓腮、张望、跺脚,心里嘀咕着:这挨千刀的咋还不来呀?

后来情人终究是没等来,等来的却是生意人一个卖红薯的老大爷。他个子比较矮,且橐着背,头上戴着和年龄极不相配的鸭黄色小顶帽,身上穿的最多的还是那半旧不新的学生军训墨彩服,半曲的双腿上紧绷着八九十年代灰黑色运动裤,印着的商标早已经开了线,从开线的轮廓上来看隐隐约约好象是耐克。脚上穿着半旧的大头棉皮鞋,差不多还算完整,只是美中不足的是皮鞋上污渍斑斑,透过皮鞋,祖国的美好河山,长城、故宫、八达岭还隐约可现。

再后来,我知道了那个卖红薯的老大爷姓张,我们都管他叫老张。老张为人很和善,每次去车站,老远就能看见他向车站等车的人们招手,邀人们去他的烤炉子边暖手。天是越来越冷了,车又迟迟不来,人们往往等地手脚都失去了知觉,就都不约而同地来到老张的烤炉子边取暖。老张非常好客,来者不拒,前来光顾的人是络绎不绝可买者甚少。可能是由于老张那一副永远不修边幅的尊容和怪异的穿着,往往使买者有了前来购买的勇气却丧失了食欲,所以买红薯基本上就是那些个固定的老买主,我要算其中一个了。

我喜欢吃老张的红薯,特别好吃特别甜,能勾起我对儿时田间地头的无限回忆。由于是老主顾,所以价格自然就比别处便宜许多,且红薯都是老张自家地头产的,所以添斤加两自不必说。可一想起那胡子拉碴的面容和满染污渍枯瘦如柴的双手还是让人忍峻不已,连连地咽几口口水......

老张是有着深厚社会阅历的人,他是从旧社会摸爬滚打一步步迈向新新中国的。见到我们这些个祖国的接班人,他总能情不自禁的蹦出一些抗战年间和***时期鲜为人知的事迹,而且滔滔不绝生动有趣,倒使我们这些个初生的牛犊大开眼界获益匪浅呀!当老张讲到改革开放、时代变化;农村新貌、城市新颜之时可真有演讲家的风范,手舞足蹈,妙语连珠。大家听的入神,随着故事情节的曲折婉转、高低变幻不住的惊吁、感叹。老张很幽默,每每讲到高潮之时突然戛嘎然而止。围者余众连连发问道:后来呢,后来呢?后来呀车就来了老张打趣道。众人才从曲折的故事情节中走出,想起了自己是来等车的,就匆忙的一哄而散。

我很喜欢老张这个人,每每经过车站,我都会光顾老张的生意,并有一遭没一遭的和他搭搭腔。他得知我姓魏,是这儿附近的学生,所以大老远就向我打招呼,很热情的喊我魏学生。老张烤红薯可是一把好手,他烤的红薯甘甜、酥松,皮薄而不焦,清香扑鼻。我吃过无数的烤红薯,可都不如老张烤的好吃,我百思不得其解问其原由。老张听后向我神秘的笑笑说:我在这行当已经十几年的光景了,红薯是我自己地里种的,而且这火炉子也是我根据烤红薯的需要自己盘的。还有,我这十几年来也总结出了一些烤红薯的小窍门儿,你以为烤红薯很简单吗?学问大着哩!

我一听这话和几个学友打趣道:看把你能的,这么有学问怎么生意平平,除了我们几个老主顾外很少有问津呢?

我这叫安贫乐道他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说道。

得了吧!还安贫乐道呢,是不讲卫生吧!你看你这通的打扮和这脏兮兮的手,不知道要吓跑多少顾客呢!不是我们说你,你也该改改了,知道你这卖的可是吃的东西,就你这样谁还敢买?

每每到此,老张总是嘿嘿一笑:庄稼人泥土堆里摸爬滚打惯了的,不大讲究这个,这次我接受批评,一定改,一定改。

入冬的天越来越冷了,而老张的生意却奇迹般的好了起来。可能是他烤的红薯既便宜又好吃的原故,前来购买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我吃惯了老张烤的红薯,所以到车站买红薯是惯例。不管忙于否,大老远就能听见老张亲切的招呼声,亲切的喊我一声:魏学生,来了。由于人多,也就不必过多的唇舌,彼此慰问一下:老张,生意不错,老规矩。拿红薯、付帐、动作一气呵成。

周末,天冷的紧,我想到了老张就去了他的红薯摊。令人不解的是这天的人是特别的多,我挤在人群之中,看着老张称红薯、拿钱,手忙脚乱的都有点应付不过来,样子实在滑稽,着实令人忍不住想笑。在给顾客称红薯时老张漂了我一眼,然后意犹未尽地回过头,奇怪的瞪大了眼睛盯着我,表情立刻变的严肃、怪异,看的我很不舒服。我刚准备开口,便听见他朝我吼道:又是你,你还有脸再来?

我脑袋有点蒙,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旁人同时回过头来用诧异的目光注视着我。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弄的不知所措起来,感觉面前的老张顷刻间变的是如此的陌生,和以前好客的老张真是判若两人。我吞吞吐吐地说道:老张是我,你,你不认识我了?

老张没好气的哼道:像你这样混吃混喝的我见多了,一次吃红薯不给钱也就罢了,你还敢来。

我又好气又好笑道:我不给钱,老张,你怎么回事,我怎么混吃混喝了?我什么时候没给你钱你把话说清楚!

别给我装糊涂!老张打断了我的话吼道,上次你买红薯没给钱就跑上了公交,你是欺负我年龄大追不你是不是?我就不明白了,亏你还是一个大学生你丢不丢人?

老张,你是不是疯了,你老糊涂了吧,就凭咱俩的交情我会赖你几个钱?!你也忒小瞧人了吧!我有点生气的反驳着,你别把人认错了,逮不住人你也犯不着逮谁咬谁吧!

少和我套近乎!老张变得蛮横起来,是我把人认错了?行行,你少和我在这儿磨牙,钱我也不要了,你滚吧,滚!

我楞楞地站在那儿,胸中像堵着铅块一样难受,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呀!满心的委屈,比窦娥还冤。心想我来自农村,在城里被人看不起,知道你老张受过苦难,是个知心人,没想到你也是那样的势利眼。

看着旁人对我指指点点,说三道四,我恨不得一个地缝钻进去,更可恨这老张糊涂油脂蒙了心的活了大半辈子了,眼巴巴那几个钱。再这样和他争辩也无趣,反倒越抹越黑,就没好气的给他丢下5块钱说道:我算白认得你了!头也不回的冲出了人群。

回到学校,我是越想越生气,情绪也异常的烦躁起来,感觉干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脑子老是回忆起那一幕。我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老张会突然对我那样!别说我没有混吃他的红薯,就是真的吃了没给钱,凭我和他的交情也不至于对我如此。难道平时那个和善的老张是装出来的吗?唉!我真不愿意再想,真是人心叵测,世事难料呀

后来的一天,我仍旧去车站等车,说真的,我是真不想再见到老张了。避之不及,大老远就听见老张向我打招呼道:魏学生,几天不见,也不见你过来光顾光顾,车还早呢!过来侃会儿嘛!我不听则已,一听这话,气就没打一处来,回应道:还是老交情呢!上次对我又是吼又是骂的,楞说我混吃你的红薯,我看要不是你年龄大了,想和我动手的心都有,现在又何苦讨没趣呢?你不就是想要钱吗?钱也给你了,你还想怎样?我这人是混吃混喝惯了的,没的不怕我又混吃耍赖不给钱?

那能呢,那次的事是个误会!老张无奈的解释道。

哼!误会,你还真会稀泥抹光墙,亏你老还在这社会上走了大半辈子的,连我这毛头小子都看不起。平时你讹惯了人,现在你连我也讹上了。今天你到把话说清楚,我怎么混吃你的东西不给钱了?就你那些脏东西我还不稀罕吃呢,我是看你一大把年纪了不和你一般见识,你到好打一巴掌给一个糖,你哄三岁小孩呢,我不是小孩子,你也不用对我好一阵歹一阵的

我承认我当时心情有些激动,说话语无伦次,老张一听我急了,呵呵的笑道:别生气嘛!你听我说,那天你来买红薯,我一眼就瞥见你身后有三个贼,一个在偷你的钱包,另外两个在打掩护,旁人也不敢吱声,我是看在眼里干着急呀!我知道你是学生娃,父母供你上学,钱来的不容易,你和我又是老交情,我怎么能袖手旁观眼巴巴的看着那三个家伙得手呢?情急之下就随便找了个借口想引起众人的注意,想把你支开我这也是一番好意,没想到却把你给得罪了,一直想给你赔礼,只是见不到你人,今天好了,给,我这红薯早给你准备好了,还热着咧,今天我高兴,我请。

老张说着就往我怀里送。听了老张的话我是又惊喜又意外。天那,我钱包里通常放着份证,饭卡,银联卡,还有那几天父亲给我邮过来的五百元生活费全在里面。幸亏小偷没得逞,要不然我就得四处抓瞎不可。我家本来就不宽裕,如果被偷了,我就是哭都没眼泪了,现在想想都心有余悸呢!

望着老张那憨实的面容,我是又感激又惭愧,这样一个农民在这种情急之下能急中生智,以这种方式和不法分子做着斗争为人民挽回了财产,这种气魄着实令人钦佩。此时,心里的怨气早已经荡然无存了,我对他的感之情更是无以言表。

老张,我错怪你了,我应该向你道歉才对,我......。我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

客气什么呢!老交情了还提这个,拿着吧!说着,老张把一包用纸包好的红薯递到我的手上道:以后记着常来呀!车来了,别误了车。老张笑着向我轻轻地摆摆手,示意我上车

匆匆别过老张上了车,捧着热腾腾的红薯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世上还是好人多呀!真没想到,老张这样的深名大义,倒使我自己羞愧难当。

后来只记得那段时间我比较忙,复习、备考、实习等诸多事情搞的我焦头烂额。好一阵子没有见到过老张了,也好想再吃一回那清香爽口的烤红薯了。上次匆匆别过也没给他道声谢,真是觉得过意不去,于是就又来到了车站。

今天天气很冷,久违的车站依然如初,等车人的还是那么多,而车呢还是迟迟未到,人们依然是张望、顿足,焦急的期盼什么都未改变,可唯一少了老张的身影。我在想,老张会不会是因为什么事给拌住了一时走不开所以没来上班,或者是这里生意平平挪地儿了?再或者正思虑间,忽然听见有旁人也发出了同样的质疑议论着:

这烤红芋的老张咋今儿还没来呢?这么冷的天,人就想吃个热腾腾的红芋暖暖身子都不行在这儿等车简直就是受罪呢,这车驴日的慢慢地还不见来

再甭提了!又一个道:你还不知道,前天我在这儿等车,车刚停,下来仨小伙子,说是市容的,冲到卖红苕那老汉跟前二话不说是连打带砸,把个老汉打地在地上滚蛋蛋,满身是血,也没人敢拉,打完后人家搭了个出租跑了。可怜那老汉爬在地上只见出气不见进气我看呀!这不死也残了!

唉!这是啥世道,黑成马了,你不让人摆不就行了,打啥人嘛!那么大年龄能背住这样打?

屁大个官也在人面前撒崴,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汽笛声长鸣,人们你一言我一语,一边谩骂一边匆匆的挤进了滚滚人流。此时此刻,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思绪,一股莫名的伤痛涌上心头,象万根钢针刺便全身,刺的我好痛,通身麻木我再也无力和泪水打疲劳战了,任由他在脸颊肆意泛滥。老张,老张,我亲爱的老张心灵的深处在千百次呼唤,那声音由近及远,慢慢地,慢慢地在空旷宁静的深渊里肆意扩散,扩散。

后来的日子,宁静而平淡,我再也没有见到过老张那个烤红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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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小猫


今日在打热水的路上偶遇一直小猫,它在寒冷的冬日里行走着,同忙碌的我们一样。这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外婆家里养的那一只小肥猫,说它肥,是因为它特别能吃,而且冬日的它尤爱吃红薯。北方的冬天,红薯是很便宜的,每次家人吃的时候,都会喂给它吃。它就飞快地把红薯叼到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吃着,吃完便会跑过来找我们,似乎在祈求我们再赏给它点吃的,那馋猫的样子现在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有时候我们没到饭点,它也会喵喵叫,如果你喂它除了红薯外的食物,它便会凑上去,闻闻,喵喵叫一声,然后走开。它就乐意吃那些无论冷的还是热的红薯。一个多月过去了,它的肚子变得很大很大,和它小巧的头完全不匹配。外婆说红薯不怎么好消化,这只小猫吃得太多了,食物都在肚子里面积着。每次看到它那不协调的身子,又想起它奋不顾身吃红薯的样子,就有觉得它挺让人心疼的。再后来,它慢慢地变得不怎么活跃了,就连我们喂它最喜欢吃的红薯,它也无动于衷,我们知道它生病了。那时我已经离开父母去外面上学了,每周回来的时候,都会去外婆家,看到那只可怜的小猫就窝在沙发的一角,眼睛也似张非张的,让我好生难过。后来又过了两周左右的时间,外婆告诉我小猫已经死了。当时我并不觉得特别难过,因为它爱吃,是它自己把自己吃得不舒服的。可是现在我的心真的有些疼,小猫怎么会知道自己要吃什么不要吃什么,我们给了它红薯,它只是觉得这种食物挺好吃的,就一个劲地吃,我们也并没有阻止它。我想它窝在沙发上不愿动弹的那段时间肯定非常难受吧!就像一位孤独的老人在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况且小猫还小呀!它还没有尝过许多更加美味的食物,它还没有熬过寒冬,在炎热的夏天里活蹦乱跳。不知怎么的,自从那只小猫死后,我们家人都觉得自己不适合养小猫,可能我们真的没有照顾好它吧!猫死不能复生,想着这样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由于我们的不在意而消失,我真的觉得自己需要赎罪。小猫,你还没有名字呢!我帮你起一个吧,就叫做红薯,或许你的前世或者后世就是一颗硕大的红薯,感谢你!真的对不起!如果下次还有机会有只小猫,我一定好生待它!

那些年,那红薯面驴蹄


朋友从蒲城小游回来,归途中就打电话炫耀,让我猜猜她中午在蒲城吃的啥?我以为是蒲城面辣子,性急的她笑着说是咱小时候吃过的红薯面驴蹄子!听着她在电话那边还不停地说香的很香的很,甚至还听到她不停地眨巴着嘴的声音,瞬间记忆中味蕾被唤醒,那甜甜的,粘粘的,辣中带着酸味仿佛还停留在唇边,怀旧的心一下子被拉回到久远的从前,那些年,那红薯面驴蹄......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正处于小学阶段吧,那个时候中国农村大都处于饥荒中,粮食远远不够吃,瓜菜代是常有的事,而红薯面驴蹄在富平农村是个标志性代表吧!记得小时候,每到挖红薯季节,全家老少齐动员,大人挖,小孩拾,运回家中,大小均匀,没瞌没伤的红薯被挑选出来,储存在红薯窖里,那是整个冬天的后备食粮!而有些特大或者被挖伤的大红薯被我和姐姐洗净,母亲拿来红薯擦擦,擦成红薯片,天气晴朗时,我们按照母亲吩咐,去外面晒红薯片。

那时候,我家在村口最东边,村民的自留地就在我家围墙两丈远的地方,我们就捡谁家没种的荒地去晒红薯片。古怪精灵的我总是偷懒,晒片总是天女散花般去撒,看着一片片红薯片在空中飞舞,我快活的心情像长了翅膀,少年的心就有了那么多快乐;而姐姐总是均匀地一片挨着一片摊开。我的小聪明常常被姐姐告知母亲,而母亲也不去训斥,只是轻轻说了句:谁撒的谁到时去拾!记得有次变天了,我去拾自己撒的红薯片,那的确害苦了我,东跑西窜总也捡不完,看着姐姐早已捡完她自己撒的红薯片,我急得眼泪也流下来了后来在母亲和姐姐帮忙下,在那场雨来临前终于完成自己的任务。母亲虽然没有指责我,但是从此以后,我干什么事再也不敢偷机取巧了,我知道那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害了自己!

红薯片晒干后,母亲在队上的磨面房把红薯片磨成面粉,因为那时候年龄小,很少到磨面房去,所以一直不知磨红薯与磨麦子到底是不是一样磨法?只记得有次刚到磨房门口,机器的轰鸣声震耳欲聋,磨坊里灰蒙蒙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甜甜的味道,呛得我直咳嗽,我站在门外没敢进去,从此也缺失了怎样磨红薯面那个珍贵的记忆

记得秋冬季节,常常是下午两三点时,母亲用开水把红薯面烫好,放凉后加入对半的黑麦面,那时麦子不够吃,农村人把麦子磨的很细,面粉收回来总是很黑,不像现在八零七零粉那么白。母亲在案板上把面揉成细长的几条,再用小擀面杖擀成不到一寸厚,姐姐卖力地拉着风箱,通红的炭火映红了她的脸颊,而锅里的水沸腾着,蒸汽笼罩着整个厨房,年轻而美丽的母亲系着印花蓝围裙,半弓着身子在木锅盖上飞快用刀削着驴蹄,几刀过后她飞快用刀一推,驴蹄纷纷落入锅里,我总是和弟弟争着用长把勺子帮母亲在锅里搅动......驴蹄熟了,捞出盛在碗里,加入盐、葱花,红辣子,再加上富平特有的小米醋,搅拌均匀后,夹起一块放入口中,粘粘的,甜甜的,酸酸的,辣辣的,那味道儿美极了!可惜那时我的胃不好,一吃红薯面驴蹄总要疼上半天,心里多少对它有些抗拒,却总是抵不住那种味道的诱惑,总是疼还是去吃,所以,对红薯面驴蹄的记忆尤其深刻。

曾记得年幼的我去外婆家,村里的阿婆总爱问我吃的啥饭,我总是回答驴蹄子,乐此不疲地给她们比划着母亲削驴蹄时的动作,让母亲在人背后狠狠地骂了一顿,那种委屈到现在都记得,也一直没有去问过母亲,也没有想明白她为什么要骂我?现在想来,也许因为父亲在外工作,母亲好强,不愿让人知道家里生活的困苦吧,但是那时哪个家庭能够逃脱那种困境呢?童年的我自尊心特强,动不动就泪流满面,待后来阿婆们开玩笑再次问起,看着满脸通红,满眼是泪的我于是都禁声,从此以后再无人开玩笑问我吃的啥饭了。近四十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红薯面驴蹄子,但朋友一提起红薯面驴蹄子,我就想起那种粘粘的,甜甜的,辣中带酸的味道,那味道也一直留在记忆中!

有人说,人上了年纪总爱怀旧,这话一点不假。近年来,我已经介入不惑之年,却常常思念小时吃过的许多东西,那硬硬的像钢丝样的玉米面饸烙,那甜甜的红薯面轱辘馍,那红薯面驴蹄子,那金黄金黄的带着糖精的玉米面塔塔在老一辈人眼里是痛苦的经历,而对于我们来说,那是个难忘的回忆!我常常想起那时某种食物的味道,也许小时自己是多么抗拒,而现在又是多么地怀念,红薯面驴蹄子就是其中的之一!

流年易逝,岁月如歌!转眼间四十年了过去了,当年开玩笑的阿婆们早已作古,姐姐也升级做了奶奶,整天追着小孙子跑,而年轻美丽的母亲也进入了古稀之年,但年幼时母亲做红薯面驴蹄子的场景定格在脑海里,再也挥之不去,那红通通的碳火,那满是蒸汽的厨房,那在锅里翻滚的红薯面驴蹄,那年幼的姐弟仨,那年轻美丽的母亲

那些年,那红薯面驴蹄......

爱你的人,不如真正懂你的人


如果你全身都是优点,而他却不懂赞赏,那也是毫无意义。你不需要是全地球最优秀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优秀的那个人,足矣。

上班没多久,小企鹅就跳动起来,点开一看,是阿薇发来消息,她问我: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吗?因为我没嫁给有钱人,我老公竟瞧不起我?

阿薇是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我谨慎地没有用闺蜜这个词,是因为闺蜜是小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亲密的称呼,而阿薇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大女人。我头一回见到她,她正独自在山顶上写生,眼看天色将晚,我们一行人招呼她一起下山,她笑着指了指她脚下大大的旅行包,告诉我们,她带了帐篷,要在这里看日出呢。那一天,她送了我一张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阿薇总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一只飞在世俗之外的鸟儿。所以,当她忽然裸婚,嫁给一文不名的阿强,我们一点都没觉得惊讶。

在我看来,阿强实在是捡了大便宜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轻而易举娶到这么漂亮又有才的妻子,一定是祖上哪位先人积了善德。依照常理,阿强对阿薇就算不视若珍宝的话,也该你侬我侬才对。可是,阿强对阿薇有一百个不满意。

这一回,又是阿强埋怨妻子,总是往家买那些没有用处的宣纸,一点也不懂得勤俭持家。阿薇一听也不乐意了,说,宣纸是我画画用的,怎么能说没有用处呢?再说,我买纸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花你的呀。

一提钱,阿强的话更难听了,居然说,你有钱,你除了钱还有什么呢?你也不想想自己,当年是怎么嫁不出去才倒贴给我的。

阿强和阿薇的矛盾由来已久,我一直天真地以为,他们是生活观和消费观不一样所产生的矛盾,却从未想过,多才多艺的阿薇原来在阿强的眼中一无是处。

你画画好,可你的画在他眼中是一堆昂贵的废纸,你弹琴好,可你的琴声在他耳中远不及一场二人转来得有趣,你是香远益清的亭亭莲花,他却嫌嫌弃你不够妖娆,不够芬芳,你是稀世珍有的枯叶蝶,他却只当你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扑火飞蛾。

你有一百件好处,他都无从欣赏,也就等于零。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男的相貌堂堂,女的相貌平平,堂堂对平平,却连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有一天,妻子问丈夫,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喜欢我什么?

妻子问着这个问题,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于是,她等着他说,是因为你总是悉心地关爱我们的家,为了父母和孩子默默奉献不辞劳苦,因为你是我的贤内助,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爸妈的好儿媳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能想到很多。

然而,丈夫回答说,因为你每次洗完澡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她觉得有点意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还有呢,她问。

他说,你睡着的时候说梦话很可爱,你夏天穿长裙子非常漂亮,你做错事会脸红,你写的小诗很好,干嘛要丢在纸篓里,我都悄悄收起来了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是真的懂她,而且真的爱她。

她的美是闪在夜空里的寥寥寒星,他却全看到了,记在了心里;她的好处是藏在沙子里的珍珠,他却在像沙子一样平凡的日子里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地珍藏。

你不需要是全世界最好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好的那个,就足够了。

我们都是浩瀚宇宙中平凡的生命,是空山幽谷里无人知晓的花草,在我盛开的刹那,如果你恰好看到,如果你恰好觉得那看起来不错,如果你愿意为这份美好驻足,那就不荒废我一刹那的绽放。

如果你说爱我,我希望你的意思是,你懂我知我,而且惜我怜我。如果我说爱你,那我的意思是,你在我眼中举世无双,不可多得。让我们相知,然后相爱,相爱,然后相守。

相伴一生的那个人,必须首先是懂得欣赏你的人,然后,才有资格说爱。

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美好,一个人最大的不幸,莫过于耗尽一生,身边那个最亲密的人,却对你的美好无知无觉,在你的生命里扮演暴殄天物囫囵吞枣的角色。

这样的一生,岂不可悲?

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

让懂你的人爱你,惺惺相惜,心心相印,莫待青春耗尽,惊起回头,长恨无人懂。

爱的人


霞就要实习了,我能感到他的喜悦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她是一名将要进入社会的教师兼班主任,她给我讲了如果她当一名班主任她会怎么去做,当然是我问她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而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她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也得主动些。

我为那些能成为她学生的人感到庆幸,我从未见到过如此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在她面前我都感到不足。她说如果她是一名班主任,她会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应该是愉快玩耍再学习的,怎么可以让他们为众多的家庭作业厌烦呢,应该以兴趣为主,再去建立学习的兴趣。无论他们喜欢什么他都会努力的去为他们争取,如果争取不来,那么自掏腰包也要帮他们建立他们的兴趣。

她说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再怎么幼小也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他们犯错了,她不会打他们骂他们,她会和他们慢慢的沟通,告诉他们所做的事是错的,是不对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压迫下才不甘情愿的去做。也会和各科任教老师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积极听取各种建议,不做一言堂。为孩子们的学习而努力的做好本职。

我是感到她很傻的,只顾着考虑别人,却没想过该怎么去照顾好自己,因此我只好无怨无悔的去支持她,陪着她。她脾气不好,如果我不陪着她,那她心情不好时该对谁发脾气呢!而且那些是她的兴趣,她的梦想,若我都不用心的支持她照顾她,那她该为了她的工作不懂的好好照顾自己了,又得变得傻了。

我告诉过她,答应她的我都会努力的去做到,细到每个细节。其实是我担心她太过辛苦,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我得帮她把一些重要的事记住,以免她身心疲惫。然而今天我却没有保存好她发给我的她的机票票证,这让我有点难过,也有点不安。我说,她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不让她一个人害怕,我以坚定的语气对她说的,但此刻却有点恐慌,担心答应她的我会做不到。

她要去广东实习,我是很希望她可以来我这里的,这样我便能好好照顾她了。但毕竟她选择了广东,而且在这里也没什么发展,我只能忍着不舍,违心的支持着她。当然违心只是因为她不能来我这里,但也为她开心,至少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也难得她喜欢。

我是要去找她的,不仅因为我答应了她,还有她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能去欺骗她,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独在异乡呢,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好好照顾她。

冰封的人


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李教授挖到了一具冰封的尸体。这让他欣喜若狂,李教授是历史学家,对于一切古老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

挖到这具尸体的时候,他就立刻报了警。从这具尸体的穿着来看,尸体不是现代人。这让他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很有可能是一具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尸。对于他的研究来说,这将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

他依依不舍地看着警察带走了这具尸体,如果这真的是一具古尸,等到警察去鉴定完毕后,一定会送往他们的大学,让他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李教授简直是坐立不安。终于警察证实了这是一具古尸,李教授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待古尸到达学校的日子。

终于,古尸被警察送到了学校。李教授在这方面是权威专家,研究这具古尸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的兴奋。

这具古尸是一具女性的尸体,她的衣服虽然已经破败了,但是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生前的衣服非常的豪华。因为一直被冻在冰里面,她的尸体保存还算比较完好。现在保护她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她开始出现了衰败的征兆。

李教授小心的给女尸拍了照片,他想要记录下关于女尸的任何细节。女尸并不是很好看,在现在看来,她只能算得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像这样的女人,在她生前,在她的那个年代,一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李教授小心翼翼的剥掉了她的衣服,衣服都每一块,都算得上是工艺品。如此漂亮的衣服,做工如此的精细,是怎样的王公贵族才能有这样的衣服。李教授越来越兴奋,从她穿的衣服来看,李教授断定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

女尸穿了好几层,每一层的衣服都精美绝伦,李教授不住感叹道,“都说国外的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最漂亮的衣服,如果他们能看到这具女尸穿的衣服,一定会大跌眼镜。”

女尸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李教授都细致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等到研究报告出来,这具女尸一定会引起轰动。

女尸的身体保存的还算比较完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体结构。她的身体僵硬,像玉石一样。李教授看见这么完美的躯体,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李教授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要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见这件事情。他仔细的研究着这具女尸。他判断这具女尸死于清朝,但是身上的服饰又不太像清朝的服饰,到时有点像明朝的衣服。

因该是明末清初的衣服吧,这个女尸很有可能是明朝的达官贵人。李教授越来越有兴趣,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甚至连家都不回了。

他对于这具女尸的热爱,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爱上了这具女尸,在他一次的见酒过程中,他感觉到身边的磁场发生了变化,他转过头,看见女尸坐了起来,她原本不漂亮的脸蛋此刻看上去却如此的漂亮,真是风华绝代啊。

李教授颤抖的问到:“你就是我带回来的尸体吗?”

女人点点头,“我本来安静的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带我回来打扰我,我的灵魂一直禁锢在我的身体里面,可以保持我的身体不坏掉,我需要安静,你为什么要来打扰我?”

李教授震惊的说:“真的是你,你活过来了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太震撼了!”李教授没有害怕,只有痴迷,这个沉睡了百年的女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她的皮肤变得饱满,看上去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样震撼的的消息,一定会引来这个世界的轰动。

李教授激动地说:“你真的活过来了,这简直就是奇迹啊,你知道吗,我就要发达了,我就要出名了。哈哈,这一切都是你带给我的。”

女人露出诡异的微笑,“你知道吵醒我的后果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直不腐坏吗?”

李教授急忙问到:“是什么保持你的身体不腐坏的,你快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活过来,你还是人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呢,你觉得像我这样的,还能被成为人吗?要保持身体不腐坏,首先你得是一个死人,哈哈!”

李教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惊恐地说到:“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杀死我吗?你要用我的血肉来达到长生不老,身体不腐败的目的吗?”

女人拍了拍手:“你真的很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你果然不愧为一个学者,但是你活不了了,你没有资格跟我一样长久的活下去,你只能做为我的养料,我的食物。是不是觉得很悲哀?”

李教授惊恐地往后退去,他颤抖的说道,“不要杀我,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是我把你唤醒的。你可以去找其他的食物。你还是可以活下去,只要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我可以让你离开。”

女人笑了,“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吗?现在,我饿了,你刚好就是我的事物,我不会让到手的食物离开。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那你就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吧!”

李教授恐惧的说:“不要,不要杀我,我不想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打算杀死我吗?还是打算把我吃掉?”

女人舔了舔嘴唇,“沉睡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冰封在一块冰里。现在我重获自由,能够从冰里边儿出来。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我很怀念那些美味的人肉。要保持不老的样子,就必须要吃人的血肉。每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一部分,包括你。”

说完,女人邪魅的笑着,她慢慢的走向李教授,李教授看见她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李教授害怕的说,“我不要长生不老,我现在什么都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女人狠毒的说,“现在已经晚了,在我饿的时候,我不允许别人逃离我的手掌。”说完,她就扑向了李教授。

第二天,人们发现冰冻的女尸已经不见了,地上躺着一副人骨,经过检验,发现是李教授的。这种灵异事件,大家都不敢往外说。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大家也都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也没有谁去找那具女尸的下落,因为他们不想落的李教授的下场。

投毒的人


张香和路明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的好。两个人长大以后,自然而然成了恋人。

后来,两个人到外地去上大学。张香因为长得非常的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清纯的气质。学校有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追求她的人也很多。

路明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的长相普通,成绩也普普通通。路明站在张香的身边,就像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张香以前在山村的时候,她觉得路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是后来,她看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那些追求她的人当中,有很多都很优秀。张香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追求她的那些有钱人,只要是她看不上眼的,她就会直接拒绝。

张香自从来到这个大城市以后,她感受到了城市里面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张香是一个上进的人,她一直都在不断的努力完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但是,路明却不是这样想的。来到大城市以后,他就被城市的花花世界吸引了。他喜欢跟别人炫耀,他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张香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说,“现在竞争这么强烈,我们还是好好学习,要不然将来不能在这座城市里面立足。”

路明总是不屑的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以后找份工作是轻轻松松的。还不如趁着大学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我最近在玩一个游戏,非常的好玩,要不你也试试。”

张香有些生气地说,“虽然我们考上了大学,但是以后工作还是要看实力。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不然将来还是没有好的发展。你不要整天出去玩游戏,上网的费用很贵,还不如留下来买一些书来看。”

路明也有一些生气:“上网那点钱我还给得起,我爸爸在外打工,赚了不少的钱,你肯定也是看见这些钱的份上才跟我在一起,所以以后我的事情你尽量少管。”

张香渐渐的疏远了路明,她不喜欢一个男多的男友。路明一直沉浸在游戏的快乐当中,他没有发现张香的变化。

后来,张香跟他提出了分手。路明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现在才引起重视,他不想失去张香。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路明才有在外面炫耀的资本。现在这个女朋友要离开自己,路明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弃。他不断的求张香不要离开自己,但是,张香已经对他很失望,最后还是离开了他。

过了一段时间,张香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出双入对,良才女貌,是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路明炉火中烧,他认为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的女朋友。他不止一次的骚扰张香,张香每一次都跟他说的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跟他在一起,让他死了这条心。

路明心里有一股火没有发出去,他万分气,认为是张香背叛了自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遇到更好的男人就抛弃了自己。

最可恶的就是这个男人,明知道张香有男朋友,还跟她在一起,简直就是不要脸。路明越想越生气,他一定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他狠狠的想到。

这天,路明在网吧里边玩游。他的一个朋友说到,“听说你的女朋友跟其她人在一起了?你真的是太逊了,自己的女朋友还能被别人抢走。你在这个圈子里面,就快要成为别人的笑话了。”

路明恶狠狠地说,“像这样的货色,我根本就不屑一顾,是我不要她的,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她喜欢和谁在一起都可以。”

那个朋友笑道,“你还真是大度,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在一起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不管这个女人好不好,她跟别人在一起时都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你还能坐在这里玩游戏,我们都很佩服你。如果是我,一定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路明问道,“你会怎么给他们颜色看?”

那人随口说了一句,“下毒毒死他们。”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路明把这几句话听到了心里,他想自己不能这样便宜了这对狗男女,他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路明悄悄的跑到男生宿舍,在男生的杯子里面放了毒。他恶狠狠的想,男生喝了这杯有毒的水,一定会一命呜呼。他做得很小心,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样警察就找不到自己了吧。男生不在了,张香一定会回心转意回到自己的身边。

当天晚上,路明就听说男生因中毒而亡,同时被毒死的,还有张香。路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张香毕竟是他喜欢的人,张香死了,路明多少还是有些难过的。

跟他想的一样,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虽然知道他们是被投毒谋杀的,但是他们找不到凶手。路明虽然杀死了他们,但是仍然可以逍遥法外。

路明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在恐惧当中度过。毕竟是自己第一次杀人,路明还是很害怕的。一方面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另一方面,害怕两个人的鬼魂来找自己报仇。

路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只要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像惊弓之鸟一样。这样度过了一段时间。路明渐渐的从这件事里面走了出来,他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

路明今天第一次回到了网吧,他决定好好的玩一下。他一直沉浸在游戏当中,不能自拔。等他玩完以后,他抬起头,惊恐地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四周一个人都没有。

路明大叫一声,“老板,你们去哪里了?东东,你还在不在?”

没有人回答他,他惊恐地站了起来,他找遍网吧每一个角落,一个人都没有。路明感觉自己的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一切都太诡异,他知道自己是撞鬼了。自己唯一做过的亏心事,就是杀死了那对男女。

路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报仇的,我早就知道了有这一天,这么多天我都在担惊受怕当中度过。你们不立刻杀死我,是想让我受到精神上的煎熬。现在看见我没事儿了,你们又想来杀死我。这条命你们尽管拿去。”

张香浑身是血的出现在他的身边,那样子惨不忍睹。被毒死的人,总是七窍流血,死得狰狞恐怖。张香恶毒的说到,“既然你知道,你就自己结束生命吧。我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卑鄙小人,我不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担当,不上进的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但是你却卑鄙到下毒杀人,我真是看错了你。”

路明摇摇头,“不要,我还不想死,我不要死。”说完就冲出网吧,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

警察来的时候,网吧老板说,“这个人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人自言自语,然后就冲了出去。”网吧里面其他人也这样说,最后定为一场交通事故。

自己不够好,就不要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丑陋的人


乌鸦是我们这个班级最被人看不起的女生了,按理说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里,她不应该成为最被人歧视的对象,可是她长的太难看了。她有着肥胖的身材、稀疏的头发、外加金鱼眼和一排龅牙,真是丑陋极了。

乌鸦的名字当然不叫乌鸦,她叫孙露。可是自从男生给她起了这么个外号以后,就被大家叫开了。

十三岁那年,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一,乌鸦是我的同学。本来我和她在班上并不算熟,但因为我的同桌许莲和她是小学同学,所以我们才比别人走的更近些。

那时候学校里有食堂,我们中午都喜欢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我经常看见许莲和乌鸦吃完饭以后会头靠头的在一起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还会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难点。她们就像两个不错的朋友。终于有一天我好奇的问许莲:你和孙露是好朋友吧?没想到许莲却尴尬的笑了笑,似乎欲言又止,这令当时的我感到迷惑。

后来我才知道许莲为什么不承认乌鸦是她的朋友了。乌鸦是一个很奇葩的人。她竟然不知道射雕英雄传的是谁写的,也不知道圣斗士星矢里讲了些什么,就连女生和男生吵架,骂男生是公公的时候,她还以为公公就是外公。她的怪异令人惊诧。

等到进校的时间久了,老师便喜欢在上课时提问同学,而乌鸦是经常被提问到的。每次提问她的时候,同学们都喜欢朝她望去。她回答问题前会先无意识的翻个白眼,然后再开始回答;想不起来的时候,再翻翻白眼,光是那翻眼睛的表情就能让大家笑到颤抖。不过当时的乌鸦对自己充满了自信,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

乌鸦的学习挺好,可她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上体育课,因为她的动作极其笨拙和丑陋,简直好像是一个丑角在舞台上做免费表演。

那时候我们男女生的体育课是分开上的,有一次我们女生在老师的要求下练习双杠,轮到乌鸦练习了,只见她表情凝重的站在双杠中间,然后双手一撑,双脚离地,在艰难的摆动两腿的过程中,她始终是龇着牙、咧着嘴、缩着脑袋,一副非常痛苦的样子。于是本来正在颠球的女生也不颠球了,本来正在聊天的女生也不聊天了,大家都悄悄聚在一起诡异的笑着,点评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快看、快看啊!像不像难产?一个很有幽默感的女生对众人说。正在她说话的时候,乌鸦已经把一条左腿翘上了左边的横杠,正当她想把右腿也翘到右边的横杠上去时,她的右手突然松脱了,于是她整个人身子一歪,一个屁股墩子跌坐在沙地上。于是女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副班长笑的蹲在了地上,体委也笑的满脸通红;甚至我们班路过的几个男生也看见了她的惨状,竟然一边笑着一边骂着脏话呼啸而去。

后来乌鸦在老师的搀扶下终于站了起来,她的身上沾满沙土,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我再看看身边的许莲,她早已到一边打排球去了,仿佛这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似得。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入校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同学们对乌鸦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好转,记得那是一次秋游,那天学校里给我们年级包了好几辆大客车,我和许莲的运气很好,在一个双人座上落坐,而乌鸦就坐在我们的前排。车上的人越聚越多,最后终于站的满满的。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乌鸦身旁的那个座位始终是空的,站在乌鸦旁边的是两个打扮的很漂亮的女生,但她们却一个也不肯坐下,而其她同学也不约而同的躲避着,仿佛谁跟乌鸦坐了谁就会染上瘟疫似得。

当时我看不见乌鸦的表情,但是我想她一定很难过吧?

如果她仅仅是被人嘲笑、排挤也就算了,可是男生们的做法就更过分了。乌鸦经常在上课之前会忽然发现自己的眼镜不见了,甚至是书本也神秘失踪,每次总要转上十八个弯才找的回来。而她放在校园里的自行车要么被人放了气,要么连链条都被下掉了。

她也不是没有跟人吵过闹过,甚至有时也会哭着去老师那里告状,老师也会把嫌疑对象周某和陶某找来问话,可那两位一直是班上的坏种,把他们找去问话,要么就死不承认,要么就互相推诿;即便是被老师臭骂一顿,也不过好上一个星期就会故态复萌。

到了初二的下学期,我们发现乌鸦开始有些变了,我常看见她上课时对着自己铅笔盒里的小镜子照来照去,要么就用手不停的捋头发,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竟有一半时间在捋头发。与此同时乌鸦的成绩也下降了,本来她的成绩都能排全班前十五名以内,最好的时候还进过前十。可现在她一下子就掉到了三十名以外,大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老师对乌鸦的态度也大不如前,有时候课上的好好的,老师会突然严厉的说:孙露!我发现你不在听课,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你在想什么呢?!每当此时,乌鸦总是红着脸、低着头,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和许莲都认为她再这样下去就算是完了。私底下我们也常问她到底怎么了?成绩下降的这么厉害,可是她总是叹气,有时候说,学习好也没意思,得不到尊重;有时候说,这个班级没有一点人情味儿,要是毕业了,坚决不回这里。

到了快要期末考试前的一段日子,我忽然发现,乌鸦好些天都没来上学,我起先以为她生病了,可是后来觉得不对劲。我们问了她的同桌:孙露怎么老不来上学?她的同桌说:她爸好像在给她办转学呢。她的情绪不好,唉!不多说了我听了大吃一惊。第二天上午老师就在全班宣布了她转学的事情,宣布的那一刻很多同学都低垂着头。

从那以后乌鸦就真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生活中,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又是一个春天来到了,我看见校园里的花圃中开满了鲜花,有红的、黄的、白的、粉的。每一朵花都是那么鲜艳美丽,我忽然想起了乌鸦,如果说十四五岁是花一样的季节,那么乌鸦的花季在哪儿呢?

我多么希望她在新的学校里能得到善良的对待,也能拥有一个美丽的花季。

美年华相遇的人,才是爱的人


凌晨的时候,我拧开了一支新的牙膏,薄荷味的,这是我储藏了近半年的牙膏,我曾一度担心它会过期而改变味道,也许是变成水果味、腐烂味,甚至一些不能够想到的味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收藏牙膏的坏习惯,总是怕某个夜晚醒来,自己身边缺少必须的东西,才会自己统统想的周到。但是我最终明白,东西尽了可以再买,而人若散了,却难再聚。

近期和几个好友时隔一年再次相聚,寒暄甚少,只是相视而笑。后又同去看演唱会,挤在万人场地,手牵手,不曾被失去理智的人群冲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多年前在绿色操场奔跑的我们,从没有惶惑,从不会害怕谁会离开,也是这样坚定地站立天地之间,结束了青春里的一场场兵荒马乱。

当赵小雷用略微沧桑的嗓音唱起民谣,全场合唱的情景令人感动而亢奋,我们终于也等到了这样的时刻,手牵手听着我们最爱的《南方姑娘》的时刻。屏幕上打出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内心更是涌起曾经那一段在南方生活的落寞。那时独自伫立街头,人潮涌动,却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彼此异地他乡,从不打扰,各自安好。幸好,人生苦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幸运之后,品尝了每一种孤独之后,都会获得别样的甘甜。

好像友谊随着年龄确实会变质。过去天天嘻笑打闹,上学放学,一起逃过几次课就相见恨晚。邋遢的扮相从不会掩饰和令人尴尬,几句发自肺腑的责骂都让人感激涕零,成为朋友也是水到渠成,更不必棋逢对手。我也从不害怕维系一分友情,无论千山万水,无论时日过去几何,难得一见,都可促膝长谈,时常有相得益彰的美妙,生命中从不缺少那个可以随时聊天说话的人。

而现在,我总是能够猛然发现朋友圈和空间不小心就被设了权限,电话响起听到了官方的你好;已婚的和未婚的分属两个世界,谁秀谁的生活,只是再没有专门写给某人的小情绪;生日祝福要借助QQ提醒方才记得,那些晒美照的朋友用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涂上厚厚的脂粉,活成了那个你从来没见过的样子;他们身边变换着一张张面孔,唯独永远没有你。心里顿感荒凉。

事实上,并没有那样一个人可以随时分享你生活的每一次意外和惊喜,或是陪伴你从青春到暮年。那些你以为不会丢失的东西,也许有一天掘地三尺也不能找到,那些以为永远不会离开的人,也自然有一天会不告而别。没有谁心甘情愿和老友形同陌路,也没有谁能慷慨大方地和一段美好的过去说再见,可是大多数人在不经意间,记住了此刻的欢乐,而忘记了彼时患难与共的某某某。于是,我们记住了二十岁以后的每一个人,或真情,或假意;珍藏了十二岁时的每一份情,或缅怀,或是一生所爱。

微博上曾流行一篇文,大概说有事时各忙各的,不必担心明天就离散;遇到困难时在所不辞,身边仍有一个你,这才是高质量的友谊。胡歌和霍建华两人的感情一度被传为佳话,当霍建华高调宣布恋爱时,胡歌大方送上祝福,连他们自己都说:我们不是那种很矫情的好朋友,常常联系那种。但是真心的朋友,所以这么多年我们常常联系,这种感情属于真的朋友。这大概就是友情赋予他们的安全感,很开心你出现在我生命的很多时刻,也不遗憾今后陪伴你的人是别人。

曾经有一部美剧叫《伴我同行》,里面有一句话永远都忘不掉: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老天,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吧?我们都在最灿烂的年纪里遇见了最珍贵的人,留到最后的人寥寥无几。这几人,不需要刻意去挽留,只需要谨记情谊,定会陪你到最后。

长路漫漫,你我行走人世,如大浪淘沙,不知哪个时刻就会随着风浪流向东西南北,再没有相见的机会。可是,能够一起追随河流,漂至终点,那一定是你赶不走,吵不散,断不了的真朋友。不必费尽心思讨好对方,不会因言语不当得罪对方,更不会在自己的小情绪之后考验对方。这种时间和磨难给予的安全感,才足以诠释最好的友情。

生如夏花之绚烂,那些最美年华里相遇的人,就是我们心中最繁盛的香樟。多年以后,嗅得花香,无论是枯萎与璀璨,无论衰老或孤弱,都将是经历全世界之后,依然最爱的人。

好的人


他是我认识的最好的人,即使我跟他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熟络,但是我依旧记得那蓬头垢面的身影,温和的眉眼下配着及不符合的浓密的络腮胡。布满茧的手上推着那辆破旧的二手三轮车,缓缓的从街边的小巷中驶过。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小区里收废品报纸,粗犷的声音在小区里循环传播开来。我从窗口探了探头,他穿着蓝色洗着发白的运动装,一米八多的大个子在空旷的道路上十分显眼,后面的破烂报纸已经捆成一堆好好的扎在废旧三轮车上。我问妈有没有废旧的破烂,她应了一声,指了指放储物的房间。我立刻又探了探头,那人还在,我腼腆的朝窗外叫了一声:嘿,收报纸的。那是我第一次跟他说话,我也不知他有没有听到,但我看到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用那粗犷的声音应道:哎,来了。

我妈是个爱说的,一边帮他拾破烂一边跟他唠嗑。大概将近聊半个多小时,全部收清了。妈送他走时,还深深的叹了口气,我问她怎么了。她看着手中那男子找给她的钱说:他啊,也是个可怜人,以前有个老婆,把他家钱骗走之后卷铺盖走了,家里穷的空有四壁房了,闲的时候他去收破烂,忙的时候他去帮人家干苦力活,一个大光棍也真是不容易,还好他还是能干的。说完又叹了口气。我问她怎么知道这些,她走到窗户边,看着那三轮车走远的身影,眼神闪了闪,:你王奶奶说的,他经常去王奶奶家照顾她,你说王奶奶孤家寡人,子女不孝,他却像个亲儿子一样,对老人嘘寒问暖,送吃送喝,本来都以为他是图什么的,这么长时间他除了送吃送喝关心老人身体之外,什么都没提。你王奶奶那么大年纪,连亲儿子都没这么好,他倒是比她亲儿子还亲。

第二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关于流浪猫的事儿相遇到的。小区里有只流浪猫,廋廋的,黑色的毛耷拉在一起,只剩下一双灵动的大眼一转又一转,时而看见人来的时候喵喵的叫着。我喜欢宠物,可是阿妈嫌脏,拒绝养一切宠物。每次我都偷偷的拿一点食物给它,看着她一脸满足的样子,可爱极了。

那天我准备去看那大概饿了很久的流浪宠物,还没走近,就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小猫就在他的脚边,喵喵的叫着。那身影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存在,转过身看了我一眼,温和的笑着,露出洁白的八颗牙齿,那一头凌乱的头发,已经剔成板寸,依旧是那一套洗的发白的蓝色运动装。我礼貌性的点了点头,以表示问候。小猫也看见了我,一边喵喵的叫着一边向我走来。

你经常喂小白?他突然问道。我轻轻的点了点头,伸手摸了摸

小猫洗的干干净净的毛发,细想一下,肯定是他帮猫儿洗的。

一时无话,默默的喂着猫儿。甚至连他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太清楚。只是注意到了离他站着不远的地方有个纸质的小窝,应该是他为猫儿做的吧。

渐渐觉得,他虽不善于苟言,但他的心还是挺善良的吧。

第三次见他,是在一次丧礼上。 王奶奶去世了,我从妈的嘴里得知到的。王奶奶是与我们同一个小区,她一个孤寡老人,儿女在外面工作,每次过节她都一个人。每次过节妈都让我去她家一趟,送一点节日的吃食。她每次都会热情的拉着我,和我聊东聊西,每次看到她我都不免同情一番,把她当做奶奶看待。王奶奶去世了,她的子女们回来了,邀请我们家去参加那位孤寡老人的最后旅程。我去了,在丧事现场我看见了他,那个挺好的男人。我不知该怎么称呼他,我也从未问过。他今天换了一套干净的衬衫,依旧是那茂密的络腮胡,一头板寸长长了,或许说我很久没见到他了。他静静的站在王奶奶的遗像前,一动不动,高大的身影映出淡淡的忧伤。我想,他是真的把王奶奶当做亲人。丧事结束后,老人的子女不停的对来的宾客表示恩谢,后来他们知道了那男人对王奶奶的照顾,不停塞钱给他,而他,却一分没接,对于他们的感谢,他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后来的后来,我很少遇见他,即使是遇见了,也只是默默的点头走过。但有时我能从妈的口中听到关于他的一两件事,依旧骑着二手三轮车在有拾着破烂,依旧穿着那套洗着发白的蓝色运动装,依旧帮着邻里小区做好事,依旧不求回报。有时我也会偶尔想起,有那么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人,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难忘的人


记者: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过些什么,总会有最幸福的时刻,或者悲伤的痛苦,所以,不论是谁,从事何职业,他都会一段铭心的回忆,亦或高兴,亦或悲伤,也总有那么一些人是记忆中无法抹去的,她(他)或让你乐,亦或让你恼。所以,小哥哥我能采访你,你记忆中最难忘的那个人吗?

我: 有一个人确定一直在我脑海中,每当我准备忘记的时候,她就会出现在我梦中,一看到她,我就想起那些年她为我做过的傻事。

记者:那小哥哥你能不能透露一下是谁让你难以忘怀吗?还有能否透露一下她为你做过的那些傻事吗?

我:她是从初中和高中和我都是同班同学,现在我们是彼此的真心朋友。不过初中那会,前俩年我们还不是很熟,我那会也不爱说话,初三那年,她才被安排到我旁边,从此,沉默不再是我的个性。她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她下课的时候总喜欢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奇奇怪怪的,很傻很天真,比如说稻田里有没有水,乌龟长不长毛等等,我竟然对于这些问题,也是很乐于回答,只能说她很可爱,我被她感染了,渐渐地,她一有问题就喜欢来问我,我也喜欢回答她。再后来,分别的日子到了,整个班我只对她一个人表示不舍。再后来,上了高中,这才发现,命运再次让我们相遇,我们被分配到了一个班里,缘分让我们又在一起了。而在此期间,她做了一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有一次考试,因为我去考场去早了,没在教室里,然后同学以为我被锁在宿舍了,然后没人去救我,她竟然在教室里大闹起来,我后来听说舍友脸都被骂臭了。我也真没想到会有一个女孩会为我这个啥都不是的人做这么破天荒的事,她在别人眼里一直是一个乖巧的人,没想到那时候她竟鼓起勇气引起了一场热议。所以从那以后,我开始对她动心,所以她让我做事情我也会揽下,对她有一种深深的保护感,想穷尽一生去保护她,她也会对我有一定的依赖性。就这样,打打闹闹又过了三年。

记者:你们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想对她讲几句话?

我:现在我们已经各奔天涯,各自为了理想而去奋斗,虽然偶尔还会有点联系,但是已经不能和以前那样亲密无间了,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可以成为一对,但是我一定伤了她,虽然我不是有心的。不管怎么样,我只想对她说:我都为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你而感到欣慰,无论天涯海角,我还会把你当成唯一,你永远不用怕,我会在你身后永远支持你。

记者:如果让你回到过去,你最想改变些什么?

我:要么不要遇见她,不然我不会再让她的眼泪为我而流!

记者:谢谢小哥哥了,如果有缘的话,我祝福你们永远在一起。

记者:生命中总会出现许多人,发生许多事,可能大多数人对你而言都只是一个过客,但总会有一个让你难以忘怀的人,幸运也好,遗憾也罢,她都烙在了你的心头,不许你去忘记。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8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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