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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着给你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70年代初,我国北方农村一户人家的小院角落静静地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六十多岁的老奶奶;目光呆滞!蓬头垢面!看着样子好像似不能站起来了。老人的脚边歪斜着一只面目全非的粗瓷大碗,碗看起来很结实,完好无损...

老奶奶的儿媳妇三十来岁,扎个马尾巴辫子,灰黑干瘦的一张脸上,两边犬骨凸起,一对凹下去的眼睛像酒杯子,眼神好凶,好像从来就没开过笑脸的样子。洋蓝地子满白点子花的大襟子上衣,黑色水桶式裹腿裤子,黑色大口搭扣布鞋。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栖地打发着清苦的日子...

这家婆姨有个九岁大的儿子,黑黑瘦瘦的,眼睛大大的好有神。小孩子喜欢一个人坐在小院后门的门槛上静静地看着奶奶,也不说话,也没笑容!不过,小孩子除了上学,帮妈妈做农活,他还承担着一个给奶奶送饭的重任。他,话很少,也不怎么笑,平时很听妈妈的话...

老奶奶的孙子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给奶奶送饭的,他刚开始送饭给奶奶递到奶奶手上,后来被妈妈打骂了不知多少回,才不得不把送饭的那只粗碗每回只有放到奶奶的脚边。他曾经因为那只碗太脏跟妈妈说过,可又遭来了一顿毒打...

每到小孩子送饭给奶奶的时候,总会听见他妈妈刺耳的骂骂叨叨声吃得死去了,没日子吃了,一天到晚不干一点事,就晓得吃吃吃,哪天死到你个现世活宝的头上就好了...。老奶奶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就那样鞠髅的身子,低着头静静地坐着。小孙子也总是静静地坐在门槛上,一会看看可怜的奶奶,一会又看看满脸凶神恶杀的妈妈,是那么地无可奈何...

有一年,老奶奶终于死了,草草把老人送上山埋了。儿媳妇收拾院子清理老人的遗留垃圾时,看着儿子坐在那里默默地盯着那只早就拿在自己身边的大碗。哎...你这孩子,你拿着那个脏兮兮的碗干什么?赶快扔掉,死人的碗,不吉利,快!拿去扔了...。不...就不扔...这是奶奶留下来的东西,我一定要把它保存好!哎...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你敢留这么脏的死人的东西!看我不打死敢...你敢...我非要留着它,你敢再打我我就跑了...你敢跟我顶嘴...你说你留着这么个不吉利的鬼东西干嘛?留着给你以后老了用啊!...

小孩子的妈妈惊呆了!两只眼睛睁得跟铜锣似的!她忽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一下子瘫倒在地嚎啕大哭起来!那一刻,她,终于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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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笑活在当下,它会带给你喜乐


此生,能浅浅遇,深深藏,一份牵念,一份情愫,山水中陪伴,化天涯为咫尺,真心对待,长久守候,也是拈花一笑,无言的暖!

题记

一米阳光,流云轻轻卷起了衣袖,与风追逐嘻戏,我在阳光下哄晾过往的忧伤,用素笔描摩你曾经的模样,不想刻意的讨好你,只想尘封记忆,把那过往的片片灰暗洒向海底,葬于千万英尺的无边无际里,把心笔握于手,蘸尽苍穹的繁华,让墨迹渲染内心纯纯的念,美美的情。

曾经是个忧郁的小女子,即使在花香明媚的春色里,也能沾染我踏着落叶的低落情绪,会无端的叹景失神,曾经的爱那么执着,如墨香的入心暖肺,念又是那么深切,在淡如水的日子里,只是一点点的暧昧,也会让我收获嫣然,失语傻笑。那感觉,就是那么奇妙,淡淡的,真真的。

不知是年龄增长,还是阅历让我变得更加成熟,我的世界多了一份淡然和沉寂,或许是周遭生活的压力,才会觉得这个凡间几多荒芜。如今,我眼里的一切又是那么的干净,不想在雨里寻找自己曾迷路的样子,不想在黑暗中搜索曾失守的幸福,我能找回当初如素白纸的情怀吗?

错过的终是错过了,当今天成为昨天,明天成为今天的时候,我们终会知道,记忆里的某一天也只是沉淀,指缝太宽,时间太瘦,拨动心弦的妙音也有弦断的时候,生活里,我们所经历的伤和痛,都是因为曾那么的喜欢,没有永远的愁绪,试着放下,时间是最好遗忘的良药,时间会冲淡一切!

摊开手掌,能握住的年华还有多少?你能说清楚吗?人间芳菲事,散做花落谁?缘份不会预约,明天也不知会是怎样,其实过往一怀的苍凉,只在春来的枝头会隐隐作痛,回眸也好,淡忘也罢,没有什么事会一尘不变,无论经历多少坎坷,只要无怨无悔的走过,纵使沧桑,聆听心曲也是生命赋予的一份厚重!

所谓人生就是哭给自己听,笑给别人看。该放下的放不下,该拿起的拿不起,那些都是和自己过不去。试着让生活变得简单,对幸福或寂寞顺其自然。你说:爱雨,却在落雨纷飞时撑开了伞。你说:爱风,却在风起时紧闭了自己的窗棂。如果做不到以最柔软的方式活下去,至少应该做到永远感动自己!

每天清晨,当睁开惺忪的眼睛,请微笑,应该喜欢现在的自己,褪去了曾经的幼稚,请喜欢明天的自己,因为明天的自己会比今天更美丽,更出色!笑一笑,十年少,在乎太多,对自己也是一种折磨,用微笑活在当下,它会带给你更多的喜乐!

我留着你的人,没有心又何用


第一章

五年前,我来到这座城市。它并没什么吸引我的,只是为了迁就我的高考分数。没有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没有平静流淌的美丽海水,平平淡淡的,就只有上不完的课和打不完的游戏。

我不是一个什么大家闺秀,家庭条件就一般。和平常小女生一样爱逛逛街追追星。以为就要这样过完大学四年的时候我遇见了现在的丈夫。郝没什么特别,和我的生活一样安静平常,但就是因为抢图书馆里那一本复习提纲,我就一眼爱上了他。

几乎和所有爱情小说里一样,我们从那一眼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他用了许多小惊喜追到了我。当然,我也是为了装矜持才拖了很久才答应他的。

我们是校园里公认的甜蜜情侣,每天一起吃饭,下课一起泡图书馆,没课的时候一起去网吧打网游。直到大三的时候,他突然夸口说要在一年里给我挣出旅游的钱,随后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晃荡了剩下的时光,而他每天下课便不见了踪影,只有偶尔电话里的联系。

后来从他朋友口中得知,他是开了一家小店,卖些衣服首饰。一年后郝也真的如约带我去了A城旅行,虽然我们俩突然离家出走让父母差点报了警,但也是因为这个,我们见了父母。

他的爸爸,很多年前就离婚不知去向,他几乎是他妈妈一手养大,银行职员,收入也还算可观。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就被她的一脸老练吓坏了。他妈妈一眼看过去,就是很精明的一个女人。其实和大多数人一样,刚开始见面寒暄几句便开始沉默,随后见面次数多了,不喜欢自己的态度就一并表现出来。但那时并不是很严重的问题,所以我和郝最终还是结了婚。

电视剧里经常夫妻吵架都是因婆婆而起,的确是这样。自从结婚开始。我理想中美好的婚姻生活好像就逐步变成了噩梦

写给你,和我


有很多次,我想写点什么,记录我们的点滴。有很多时候,我想跟你一起去拍个照,留下我们走过的脚步。原谅我脑拙,原谅你太忙碌。原谅这些终于成为我的小遗憾。

在他人眼中,我们创造了太多奇迹。我们生动地上演了网恋的戏码。虽然我们的演技很拙劣,结局却还是我们在无视家人感受的任性中腻在了一起。我们成功地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裸婚,除了民政局领回的红本本,毫无其他。在这个闪婚闪离婚姻自由地有点像儿戏的时代,我们走过了不短的小十个年头。

在你朋友的眼中,我是被你极其宠着的。他们见过你把饭喂到我嘴里,见过你给我倒水,给我搬椅子。

在我朋友眼里,我是很宠你的。我不允许听到任何说你不好的话,不愿意别人随便评论你,就算别人的老公会家务,我羡慕个几秒钟就完了,绝不会让你学着擦地。我喜欢自己努力维护你美好的形象。

我还清晰的记得我是如何在企鹅里网到你的。每次跟孩子们聊及此,我都觉得仿若昨日。二零零五年九月九号,是个雨天。厂里订单不是很多。我轻松地完成了任务,去到办公室找毛毛聊天(同事。有点男孩子气的可爱女生)。彼时毛毛正在用她哥的手机玩企鹅。(PS:那时候我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手机。)刚好的时候,我刚申请了企鹅,刚学会上网。人的特性是对刚学会的事情表现地异常感兴趣。于是乎,我用毛毛她哥的手机登录了我的企鹅帐号。要知道刚加入企鹅粉丝的我网名有多俗多烂。条件查找。你映入了我的眼帘。你那个不算很正常的网名更像我爱吃的芒果干一样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加了你,跟你打招呼。你礼貌地回着。那天我们并没有在彼此心中留下非你莫属的印象。只是你无意说了一句有空视频,我随意应下来。是在第三天晚上,我去了附近的网吧,准备泡两个小时就回宿舍。不记得是谁发的视频。我只记得你那天穿的杏色针织衫,头发是染了当时流行的黄色。你那个高高的鼻梁仅仅用了一秒钟就顺利驻进了我的心。我天生是塌鼻子,特别爱好高鼻梁,因为那是我羡慕嫉妒恨都得不到的奢侈物件。直到今天,我跟朋友说到这段因为高鼻梁而产生的缘分时,她们还是会笑我。说我是外貌协会会长,说我贪恋你的美色,说一见钟情果然钟的是脸。

父亲曾经很反感我这样无厘头地直奔向你。他说网络不是好东西,上网的没一个好东西。可是我们还是坚持下去了,没有放开彼此的手。

我曾经给你写过情书的。应该不少于十封吧。在零五年九月到元月之间。开始的时候都是手写,特意买的信纸。后来是我直接去办公室的电脑上打印出来。只是如今这些信物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在我牛脾气爆发的某一天,全部被毁地一干二净了。

我也还记得我第一次跟你回家的情景。坐在公车上,颇有小孩坐摇摇车的感觉。一路颠簸。晃得我直想吐。在车上我问的最多的一句话是还有多久才到?快了,过了前面那个弯就到了。我很期待这场颠簸早点结束,哪怕早一分钟也好,因为我晕车啊。可是你骗了我。过了一个又一个弯,还是没到。山路十八弯大抵就是我当时能想到的唯一一个词语。从拥挤的车上下来之后。我缓了一口气,开始有心情欣赏这片留有你童年记忆的地方。刚才我们经过的那条公路是极其坑洼的,路面是石子和泥土的混合物形成的。有些地方明显能看到大卡车留下的轮胎印,深深地嵌下去。凹进去的水坑里都是浑浊的泥水。公路两边都是高高耸立的大山。山上一整片翠绿。山下是一条缓缓流动的溪水。有山有树有流水,空气格外好。这是我见到的山清水秀。只是在当时我找不到你之前告诉我的鸟语花香。

朋友问我,嫁给你我有没有后悔过。讲真,以我这种任性又喜欢无理取闹的性格,在某一个发脾气使性子的时候,是有过这种念头的。觉得自己被鬼敲了头,怎么千挑万选把心给了你。只是相处的日子久了,我蜕去了幼稚的皮囊换上成熟的外套。我会在每每想到你时,心里升起一股暖暖的满足感。你不是我见过的最帅的,不是最有学问的,更不是最有钱的。可是你应该是这世上除了我父母之外最能包容我的人。在我,这是最重要的。

有人说经过了婚姻的七年之痒,爱情会逐渐退化,转为亲情。我只想说,只要两颗心真正在一起,就算十七年,二十七年,也可以维持不变的爱情。虽然不会再像恋爱中那样说一些听起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甜言蜜语,可是左手牵右手的心安和满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两颗越贴越近的心,两种越来越互补的性格,两份越来越默契的思维方式,何尝不是另类升华的爱情?

所以我想和你,细水长流地走下去。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30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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