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她在上大二的时候认识的,在网上。
她很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她闲来无事,去学校机房上网。在机房快要关门的时候,她的QQ里跳出来个好友申请,加上后,她发现是他。
其实,上高中的时候,她就知道他,他是她们学校学习最好的,光荣榜里有他的照片,很清爽的样子。
原本他大她一届,高考没考好便留在了应届班复习。偏巧那年她因为某种原因从那个最好的应届班出来了,就这么阴差阳错地没成为同班同学。
后来的日子很是风轻云淡,她跟他只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任何交集。她偶尔回去找几个同学,能碰到他,只不过从来也不说话。她想,像我这样的无名小卒,任谁也不会去注意的。
只是,这次,她很奇怪,他怎么会加我为好友的,难道他认识我?
可是,后来,她失望了。他问她要了她的照片,说了一句好像没见过她。她的心便立马从喜马拉雅山山顶直直坠入吐鲁番盆地谷底。看来,自己是自作多情了,她心里一阵悲哀。
不过,也只有两天的时间,她的心情就平复了。她在日记中写到:我只是一个凡人,人家跟我又不是一个级别的,凭啥非得认识我啊?再说,不认识又怎样,我又没少掉根头发。
她又过回了她嘻嘻哈哈的生活。
偶尔,他们也会互相发发短信之类的。她发现,他对人特别的客气,一句废话都不愿多说,也不会开玩笑。其实,她原本挺不喜欢这样的男生的,一点风趣感都没有。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时间越长,她竟发现她自己喜欢上了他。每天搜集着他的所有的信息,就连他的生日她也很清楚地记在了脑子里。要知道,她从来就没有去刻意记别人生日的习惯。
不过,她想,对于这一点,他肯定是不会发觉的,也不想去发觉什么。一个丑小鸭,怎么能够去匹配一只漂亮的白天鹅呢?每次她都忍不住想给他发短信,问问他的现状,她只希望他快乐。而每一次,他也回复了她。只不过,依旧是很平静,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
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去了自习室。回来的时候,凉风习习,沁入心脾。满天的星星晃呀晃得,空气中似乎还有一丝雾气,夹杂着野草发出的淡淡的气息。她深吸了一口气,却不经意间,想到了他,他现在,做什么呢?她掏出了手机,拨了一下那个她烂熟于心的号码,可就在接通的一瞬间,又匆忙给挂了。其实,她是害怕,不知道自己该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跟他讲话。或许,是自己本身就怯懦。
从那以后,她就没再奢望给他打电话了。也许,我们本不该相识的。她这样想,于是便对着窗外的月亮留下了泪。
只是,那次放假,他竟然先给她发了短信,问她有什么安排。这让她有点受宠若惊,慌忙回复,呵呵,没什么,要不,你过来玩吧。在她的意料之中,他不能来,要去打工。她无语了,其实还能再说些什么呢?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也没做错什么。哦,那先祝你生日快乐。她知道,再过两天就是他的生日了,本来要送个礼物的,可是始终找不到送的理由,也只好作罢。他倒是没显出惊讶的样子,只回复了句,谢谢,便没了下文。
她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她始终猜不透。她想,像我这种人,估计连谁都不会猜透的。
只是这样,她每天去看一下他的照片,而已。从此,将这份爱藏在了心里,远远地想着他,也好。
只不过,那次,她去看了一下他的空间,发现上面他和一个女孩的照片,很亲密的样子。不用问,她知道,那是他的女朋友。他这么优秀的人,怎么能没有女朋友呢?
就在那一刻,她心里猛地一沉,手抖了一下。她没再看下去,关了电脑,她出了门。在操场上,她一个人,静静的流了泪。
她知道了,即便是暗恋,他也不再属于她一个人了。她这样做,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充其量,被人看做一个舞台上的小丑。那晚,她写日记到很晚。她写着: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同时破坏了我们所有人的感情。为了他,我已经拒绝了另外一个人。或许,他也像我一样,很痛苦,很痛苦。
带着伤口,她继续游离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只不过她在用时间一点一点地疗伤。其实,骨子里,她是个很理智的人。不是自己的,何必再拼命去追呢?即便得到,自己也不会幸福的。
于是,她换了手机号码,没告诉他,或许,他们两个人真的该划清界限了。他没有真心诚意地想要跟自己成为朋友,即使是很正常的朋友,自己又何苦傻傻地去等待呢?原来的一切,都只是偶然。
相识,本就是一场错误的演出。而现在,该谢幕了。
她找到他的名字,按下了删除键,连同对他的思念,一同放进了回收站。
也许,这样的结局,对谁,都好。
失去了明媚的阳光,我会不适应黑暗,可是,既然要去忘却阳光,再黑的路,又何妨呢?写完这些,她,已是泪流满面。
连绵的春雨一连下了多日,今日终于放晴了。娟坐在二楼的窗前看着对面二楼的中年男子晒衣服,再看看自己好久没晒的潮湿的被子,不禁有些发呆。
娟今年23岁了,长得娇小玲珑,齐耳的短发,杨冥一样的脸庞,皮肤白皙,虽然长得算不上国色天香,但看上去干干净净,有些气质,特别养眼。这发呆的神情像极了《窗外》中林青霞饰演的江雁容,托着双腮,眨着稚气清澈的一双眼睛,更是让人有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娟来自于北方一座小城,在这座大城市上的大学四年,毕业半年了。上的大学专业不吃香,父母是都是工薪阶层,传统的老思想盼望着娟衣锦还乡呢。娟很清醒,回到小城大学就算白上了,一点发展都没有。于是娟就决定留在这座城市发展几年。
毕业才半年娟已经换了3次工作了,租的房子离闹市也越来越远,没办法,收入有限,房价太高,只有省着点过。娟这次租的房子是城郊农民的小别墅,住进来感觉还可以,只是房间没有阳台。
对面是一座居民楼,家家户户都有阳台。
娟的对面二楼住着一对中年夫妻,也不知干什么工作,女人白天上班;男人上夜班,休息多,所以是男人经常洗衣晒衣。
看着男人把几十件的衣服花花绿绿的晒满了阳台晾衣架,看着那万道的阳光普照着那些衣物,娟看着自己晾在窗台的那双短靴,心酸。自己租的房子一年四季都没有阳光,都是阴暗潮湿的,多么希望在这城市拥有一间撒满阳光带阳台的房间啊。
娟不禁怀念起故乡的老院子,院中有一根长长的铁条,奶奶、妈妈可以任意晾晒被子、衣服,那一院子的阳光啊,自己从小就在这满院的阳光中长大。娟这时开始有些后悔自己留在这没有阳光的城市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小娟,这么好的天,你不晒被子吗?楼下的房东阿姨在一楼对着小娟喊。
阿兰都晒了,听说明天又开始有雨了。怕小娟听不见,房东阿姨又加大了嗓门。
阿兰是隔壁租房的女孩,外地到这里打工的,也在这座城市漂着。小娟心头一热,探出头来,晒在那儿呢?娟小声地问。
我们邻居你胖姨家,她院子大,不像我家一点点小根本没法晒,她院子里还有晾衣架没晒满,也都是你们这些房客的衣服。
唉!我马上来娟欢快而又大声地说。
娟扛着被子和房东阿姨走在这城市的阳光里,心里也暖暖的,娟感觉这城市阳光和故乡的阳光一样。
我们的爱情在山里,烟云缥缈;我们的爱情在山外,烟火绚丽。我们咫尺天涯,却又天隔一方。爱人呀,这尘世的辛酸,是为你虔诚渡的劫。
一个承诺,让萍水相逢的你我,就这么平凡的相守一生;一个诺言,就让我们在这如此善变的世界,能够不离不弃,荣辱与共。多么难得,你爱我我也爱你,这两颗生死相依的心。
清晨,将朦胧的睡眼擦亮,是为了将你看得更清;夜晚,吹入灯火,是为了让思绪将你的倩影更好的描摹。此生,难以辜负你那一眼的纯真,正如不肯背弃这一世坚守信仰的纯粹。在佛前跪下来祈祷,请上帝也接受这颗虔诚的心!
春天,你是开满一树的鲜花;夏天,你是晴空万里的湛蓝;秋日,你是缠绵在大门外的忧伤;冬至,你是涌动在心怀的一股温泉。你是四季的标本,在我的整个人生里,彰表你的功勋。
想你,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一个即将暴毙的灵魂,在用最后的一点余力,缅怀你的恩泽。静静地目送你远去,消失在我的人生里。那时谁知道,我将得到永生。
有时日子憔悴得像一张碎纸,上面记录着生活里所有的辛酸,有时狠心将它撕碎,却舍不得将它扔往心灵的废墟。于是,成就了伤痛的回忆。
我们不得不为各自的生计背道而驰,哪怕反目成仇,倒兵相戈;我们不得不承受,生活现实赐予的这一份无奈与伤痛。但我,依旧把你装扮得无比炫目,足以闪耀我整个被黑夜所充斥的夜空。活着,会承受太多恶魔的折磨,活着,就任由着蹉跎的岁月稀释着这张憔悴而脆弱的面孔。
为了维护你的尊贵,我可以找很多的借口为你辩护,也当是是我活着,唯一能够回馈于你的恩泽。只愿有一天这生命能够画上一个慈悲的句号,即使你不会将我记得??????
尾随一缕青烟的脚步,以为能够将你捕捉,轻握在手心,释放我的温度。只想你记得,我曾经在你的生命里,不曾冷却过。
瓦房烟囱,是生活的贫穷,平淡的日子,平凡的我们。
心怀有你,暖意便溅满我的一身。有人说日子如常反复,难免厌倦乏味,偶尔经历一些苦难的磨合,能让日子生香。有时你躲在树上,我便在树下数点你投下一地的斑斓。花开是为你,花落亦是为你,花开花落,众生缠绵纠结在有你的江湖!一些嫉恨可以放下,一些仇恨终究释怀。
爱你,需要心怀慈悲,才能领略你的美好;念你,需要满心欢喜,才能遍地开花。我知道,你就是那个在黄昏日暮时手捧鲜花,缓缓向我走来的那个女孩。
满面春风,让我对你有了深深的依赖,你小小的一个笑容,便占据了我整个心怀。俯瞰荒凉的大地,有了你我不再孤单,身陷地狱,有了你我不感绝望,你是我心中的珠穆朗玛,你是我心中的滚滚长江。
飞舞吧,如果上帝赐予一双灵敏矫健的翅膀,请尽情地飞舞,我一直守候在有你的时光。
新买的浅口单鞋只上脚第三天,便大得迈不开脚了,走起路来一扭一拧,实在费劲。算了,今天务必找个鞋摊修理一下。
路遇一熟识,恰好坐在一家修鞋店门口,说让我进店去。我摆摆手:还是去支持一下街角老头的生意吧。
鞋摊就在前面不足百米,拐过弯就是。这是一家超市的拐角处,一棵大柳树下面。
修鞋的老头今天不在,换了个老妇。我脱掉鞋讲明了意图,便坐在小凳子上耐心等待。至少需要三道工序:把坏鞋跟换掉;给鞋底粘上一层底子;加个绕脚脖的鞋带。
先是换鞋跟。这是一件相对容易的活计。老妇熟练地铺好牛仔布的垫子,拿了锤子和钳子准备开始了。可谁知我这双鞋的构造实在有点坚实。她先用钳子夹住钉帽,想拔出钉子,可是,钉子似乎纹丝不动。又拿出锤子一下一下地敲,敲了几下,可能是感觉到钉子有些松动了,便拿出钳子用力往出拽。眼见得她使出了浑身气力,却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她又拿出锤子敲。边敲嘴里便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我估计是说这双鞋不好弄,便笑着回了一句:你的力气太小了,呵呵。看她敲呀拽呀地反复几次,不知几个回合后,才把左脚后跟的钉子拔了出来。
第一只出来了,第二只只要如法炮制,应该是相对容易些。我不由松了口气,把右鞋递了过去。可谁知,右鞋却更为顽固,无论钳子拔、锤子敲,用力拽,可未见得有半分松动。她又把鞋子转了几个方向,却毫无进展。眼看着把固定钉子的小钢管都拔出来好大一截了,钉子还是无法从钢管里弄出来。老妇的头上开始冒汗了。我于心不忍,想帮助她,可是我更无从下手。我开始想对策了:如果真的今天拔不出来,我怎么将就着穿回去?那一刻,我甚至万念俱灰:本来鞋子就大,现在再加上铁钉摩擦地面的声响,我不就成了街头的另类了吗?
幸而正想着,那颗钉子被拔了出来,虽然鞋子细细的后跟黑漆有点擦破了,可终归是出来了。
接着,她开始找替换的鞋跟。她弯下腰在小推车里面拨拉着,不时拿出一个鞋跟比划着。也许这双鞋的制作真的是不合规则吧,我看她拿出了四五个都不太合适。最后,凑合的那个稍有点大。
我想给鞋子加上一个绕脚脖的鞋带,以解决鞋子不跟脚的问题。可是她翻遍了所有的口袋,也没找到。说是老头子不知放哪儿了,亦或是他拿走了。我问:那他去哪儿了?她说是赶集去了,赶集人多,挣得相对能多一些。
在她的絮絮叨叨中,我渐渐了解了她的一些情况:她是四川人,来灵宝十多年了,靠补鞋为生。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儿子就在灵宝上高中。她的摊位本来在道南那边,只因为最近道南那边人少,生意不大好,她便搬了回来,和老头一起在步行街这边。遇到有集市的时候,老头四处赶集,她就守着这个摊位。
说话间,对面小区里出来了一个中年妇女,搬个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坐在柳树下乘凉。走了之后先后又来了一个小伙子和两个美女,我以为是补鞋的,可他们坐了一会起身走了。原来是走路累了,借个凳子歇歇脚。
这时,我仔细看看了她的鞋摊:很简单的一个柜子式的小推车,一个铁架,几个凳子,两双棉拖鞋,都很破旧。尤其是那几个凳子,五花八门的。一个像是爱迪生做的那种最古老的,一个是宽面的竹凳,可是掉了一竹片,成了破洞;还有两个三条腿的圆凳,一只凳面完全坏掉了,用不规则的木板代替,很显然年代久远了,边已经磨得很光滑;唯一一个好点的圆凳子,凳面也是伤痕累累。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黑、脏、旧。
她很瘦,中等身材,脸被晒成了古铜色,粗糙的双手,穿一件酒红色的夹克上衣,披的是这个行当人经常用的军绿色的布裙,垫的牛仔布上锈迹斑斑,刀子划出的痕迹随处可见。
看到我一直找话题说,她便不设防地谈到了家庭。我问他:你一年回去一次?她说,平常是,去年可就回了三次。一次是过年,一次是她老娘病重,还有一次是自己家有事。就这两次把她们一年攒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她说老头在家是老大,虽然还有三个兄弟姐妹,可是家里有事都是找她们。本来挣得就不多,这一来二去的,根本就攒不到钱。
她还说,当初找老头时,因为婆家经济条件不好,家里不愿意。可是她就相中了他的人:老实,干活不惜力,对她也好。就包括上次老娘生病,他忙前忙后,尽孝送终,瘦了好一圈。虽然和他的生活很辛苦,可是她认了。
我见过她老头,秃顶,矮胖的个子,同样黑黝黝的皮肤。
轮到粘鞋底了。她拿出一块皮子四处比划,想找一种最合理的、最省原料的方法。最后粘好的鞋底有点不规整。可是我没有怪她,我知道她的不容易。
补完鞋问问价钱,30元。我没有搞价,付了钱就走。
次日经过鞋摊,看到老头老妇坐在街角的鞋摊上,因为当时没有生意,他们有说有笑。因了笑,他们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可是,仿佛每一条皱纹里,都暗藏着深深的幸福。
读过许多文章,每看到描写社会底层人群的幸福时,我总是对那些分吃一块热红薯怀里揣着一个热包子之类的情节嗤之以鼻,很不以为然。当社会上俊男靓女的情话打动不了我们时,作家们就会杜撰一些类似的故事来赚取人们的眼泪。可是今天,我信了。修鞋的老妇老头,他们,同样也有幸福,就在同修一双鞋时,就在共同享用一棵柳树的阴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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