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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爱”见证了我的幸福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柬爱”见证了我的幸福,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最美的瞬间留在记忆中,不论是朋友间的欢声笑语,还是夫妻间相濡以沫的爱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和心爱的男人一起迈向婚姻的殿堂才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个幸运的女人,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是一帆风顺,此刻的我更是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之中。每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卧室,睁开双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依偎在老公怀里,和他一起分享我们的柬爱。

我和老公是大学同学,今年已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六个年头。记得刚开始的时候我总是和他吵架,不过都是我在吵,他默默地听,等我不再生气得时候他再哄我开心。其实不是我想吵他,只是那时候我还没有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想让他离开我又找不到合适得理由,只能这样逼他,可是他的忍让真的让我吃惊。终于有一天,我感觉他就是我要依靠一辈子的男人,就再也不任性的逼他走了,就这样我们俩愉快的度过了大学四年的美好时光。

毕业后,他考上了公务员,我进了当地一家国企,工作也都逐渐稳定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结婚成了我们不得不考虑的事实。结婚曾一直是我向往的,但一想到失败的过去,心中不由得阵阵的酸痛。什么海枯石烂、天荒地老,什么一百年永结同心,都是扯淡,哪里会有一百年永不变心的爱情?

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有一种直觉告诉我这一次不会再让我失望。最终我还是认定了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我要结婚的对象,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的选择是正确的。于是,我们在确定了婚期后就开始了忙碌地婚前准备工作。

一天,当我们正在摄影店拍摄婚纱照时,突然收到了一份朋友发来的电子请柬柬爱,一下子就被这精美的制作所深深吸引,这不正是我苦苦追求的永恒爱情吗?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老公欣然同意我们的婚礼请柬也用这种高大上的新产品。

半个小时后,一份精美的喜帖制作完成。伴随着温馨浪漫的音乐,滑过幸福的封面,便是请柬内容:喜帖、流程、留言、地图4个模块。点击喜帖,是我们结婚的详细信息;点击流程,是婚礼全过程;接下来是留言:在这里可以看到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还可以进行赴宴签到,以确定到席人数;最后一项是地图:在这里可以看到我们结婚的酒店,并且可以导航。

看到这么精美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在QQ、微博、微信等我几乎所能想到的社交平台直接分享转发。没过几分钟,手机上就响个不停,不时收到朋友的留言祝福和赴宴签到,当时那种感觉甭提多爽了。

小静,大学闺蜜,我毕业后,她到了国外留学,已有近两年时间没有见面。收到我的喜帖,由衷地为我高兴。在她的留言中,充满了对我的祝福,但又对不能回国参加我的婚礼感到愧疚,并通过支付功能特意为我送上一个大大的红包。

就这样,几乎没有费任何时间和精力就把喜帖送到我和老公的每一位亲朋好友手中,当然也收获了满满的祝福和幸福。

2014年10月1日,穿上婚纱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幸福的新娘。在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中,我和老公结束了6年的恋爱长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而这一切也都得到了柬爱的见证,并将为我们永久珍藏。

婚后的生活,老公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我们还是和恋爱的时候一样甜蜜温馨。现在的我们经常拿出手机,翻看柬爱带给我们的幸福与感动。每当这个时候,都会让我感觉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柬爱见证了我的幸福,也带给我永恒的祝福。我想,我的孩子再也不会像我小时候问父母那么幼稚的问题:为什么我没有参加你们的婚礼?若干年后,当他们翻看着我们的柬爱时,会有一种置身婚礼现场的感觉,参加我们的婚礼不再只是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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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柬


这世上到底有没有爱情?爱情是什么?姜瑶有些困惑,她不停地嘀咕。

李琳很忙,有一段日子没咋耐心搭理过姜瑶了。她有时候觉得姜瑶不仅幼稚,还外加磁实,索性不去理她,让她犯痴去吧!反正在一个屋檐下也没成几天了,李琳想尽快收拾心绪,全力以赴打理自己。

你看见我请柬搁哪儿了吗?

姜瑶似没长耳朵。李琳又吼了一声:你看见我请柬搁哪儿了吗?

自己都不知道,谁能知道?

李琳想发火。你咋跟谁欠你钱似的!

你就折腾吧!姜瑶也不示弱。

李琳有火,姜瑶心里更来气。她俩是闺蜜,从中学到大学,毕业后工作三年到现在,她俩一直没散。感情没的说,就像亲姐俩。

可李琳要结婚这事儿还是让姜瑶耿耿于怀好几天了。她不是嫉妒李琳,也不是舍不得闺蜜嫁人,她是为皮皮抱不平。皮皮是李琳的前任男友,初恋,也是她俩高中同班同学。李琳和皮皮是在高二时好上的,到他们彻底分手前整整七年的感情,说分就分了。姜瑶是他俩爱情的见证者,清楚他们一直感情很好。只可惜没听他们谈论过婚嫁,就闹掰了。七年的感情说分就分了,姜瑶为他们惋惜。

李琳和皮皮分手半年后才与林峰好上的,到如今不到两年,就决定结婚。姜瑶觉得皮皮快成窦娥了,要冤死了,七年的漫长拉锯恋爱史,李琳决意要做别人的嫁娘。姜瑶怎么也想不通。

她俩都不是本地人,大学也没在一个学校读,但毕业后依约都在省城找了工作,合租了房子,下班回来也有个照应。皮皮是独子,虽然大学追随李琳也在这里,毕业后终是拗不过传统的父母,他无奈地回了家乡小城。刚毕业皮皮会隔三差五地来看李琳,皮皮一来,姜瑶便成了游魂野鬼。她不忍心搅了闺蜜的好事,任他们长期的相思在耳鬓厮磨中如野马驰骋,缠绵如狂涛骇浪一泄千里。姜瑶给他们留足了时间,让他们颠鸾倒凤个够,然后才悄悄回去,慢慢锁好门。也不开灯,静静推开自己那间小屋的门,迈步便到了床沿边上。

出租屋是把一个大卧室隔成两个仅放一张单人床的小卧室,只能推开门的狭小空间,有时候着实令姜瑶喘不过气来。隔音几乎等于零,夜深人静时感觉和李琳那边厢根本就没有这堵薄薄的墙。

李琳和皮皮的辛苦姜瑶是看在心里的,似乎也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她至今没有归宿,就是承受不了像李琳那样的心灵煎熬。姜瑶下决心要找一个本地男人,有没有别的不要紧,至少有一间或半间房子,可以在下班后将疲惫的身子跌下去,睡个囫囵觉,一觉到天明。可三年了,姜瑶仍孑然一身,倒不怎么孤独,大部分时间有李琳搭伴儿。可这样的日子也要结束了,李琳很快要被那个林峰接走,这个屋子以后只剩下自己了。

姜瑶不喜欢林峰,也没接触几次。其实她感觉李琳和林峰也不是很亲密,直觉告诉她林峰还没有把李琳哄上床。世上的事就是这么扑朔迷离,人们往往把最美好的东西给了一个用一生去回忆的人,而又把一生托付给另一个在心里却波澜不惊的人。

你说我该不该给他发张请柬?李琳终于在客厅沙发底下掏出了那沓子用塑料袋裹得严严实实的大红请柬。

姜瑶知道李琳在说皮皮,她想了想只说句:你要通知的是同学,又不是别的什么人。

说完姜瑶又有些后悔,她想象不出皮皮拿到李琳的婚柬后会是什么样子

文字:漠上花开

幸福相约能否见证我们的深刻爱情


明天就是五一,而我们的约定,我们的遇见,却因为她妈妈的一个电话,从此销声匿迹。从接到她妈妈电话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二十天。不知是如何的煎熬,不知是如何的度过。昨天吹了风,感冒了,头剧烈疼痛。我想到了她,可她不在我身边,甚至连一条短信,都没有。她,好似微风,轻轻吹拂,却怎么也波动不了我心中早已断了的那根弦。

还记得半年前,我们的约定,我们说好五一见面的,也就是明天,我们约好一起去看世博会的,可明天,她在哪里。也许她在家看电视,也许她在逛街,也许她外出游玩,也许她也在上海的某一个角落思念着我。可也许毕竟是也许,不能成真,我想遇到她的愿望,却是如今如此的渺茫。

像是一场梦,曾经那么的美好,曾经那炽烈的爱情,如今,却因为一个电话,分隔两地,好似轻飘的鹅毛,虽随风飞舞,却怎么也没有一个落脚的方向。曾经的那些海誓山盟,曾经的那些奇妙幻想,如今却因为一个电话,而落入凡尘。虽平淡却怎么也感觉不出一丝悲伤。因为爱了,痛了,我再也没有眼泪。

所以我只剩下幻想,现在唯一的,我的愿望,就是想象今天,我踏上去往她那里的火车。虽说只是一个梦,可我希望梦也能如此真实。

晚上六点零五分火车到站,这列火车是开往上海南站的,也就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我手里紧紧的攥着火车票,生怕我一不小心就会让它随风飘走。我走过长廊,死死的跟在别人之后,来到站台,好不容易验票,我又随人流进入了站内。看着黑压压的一片人,我心想,等着我,我就要向你走来。

火车有点晚点,还没有到,我拿出手机,习惯性的看看有没有她的的短信。结果很失望,没有,我试探性的发了一条,依然没有回复。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在做作业没有看到,也或是在外散步。但不管她在做什么,此刻我正在向你走来。

等了好一会,火车终于到了,我跑了几小步,通票,进入了车厢。火车里人很多,人们的表情都很麻木。唯有我带着一丝兴奋,因为很快我就能见到我日思夜想的情人。

虽然是晚上,但我还是没有选择卧铺,因为我不想睡,我想我一直睁着眼睛,第一眼看她所在的那所城市,第一眼看她的人。

火车开得很快,当经过山洞时一片漆黑,虽然是黑夜,外面一般黑,可在山洞里,我还是感到了一丝恐惧,对黑的恐惧。

火车上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美女,她也没有睡,一边化着妆,一边玩自己的手机。我每次抬头,都看到她有偷偷看我。不知是我的幻像,还是我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但在我眼里,这些都是凡尘,只有她,才是我心中永远的天使。

昏昏欲睡中,终于等到了天明,窗外的第一缕阳光射进火车内,我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但更让我温馨的,还是我马上就要见到我的天使。我抬起头,望向窗外,就在我这不经意间,我才发现,那个坐在我对面的美女早已经不见了。我感觉刚才我肯定是幻觉。

这时,火车上已经有人推着小车来买饭,我要了一碗稀粥,草草喝了,接着就是等待上海南站的来临。心有点砰砰跳,因为我马上就要见到我的情人。

噔,随着一声铃响,火车播报了,列车上的旅客请注意,上海南站马上就要到了,请旅客们收拾好随身行李,准备下车。我这才站起来收拾行李,可等我站起来时才发现,我带的包包不见了,里面有我换洗的衣服。仔细回想,却不知包包忘到哪里了。原来,这次我来见她,只是我一颗渴求见到她的心,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终于火车到站了,我下了车。来到偌大的上海火车站,我甚至找不到方向。我像四周望了望,不知往哪里找。还好,我有她的电话,我拿出手机拨打,却说对不起你的手机已欠费。我想我怎么就这么倒霉了,既然欠费,怎么那条短信又发不出去了呢,可能她回了的,可我不能收到。难道我们就这么没缘。我摸摸口袋,还有一块钱,我灵机一动,对了我可以跟她打公用电话的哦。我来到电话亭,拨通了她的电话。可还是忙音,她不接我的电话,我又打依然不接。我想,她是否还在生我的气,也或是她从不接陌生号码。于是我又拿出钱包,拿出五十块钱,买了一个手机充值卡,然后马上给她打电话,可她依然不接。我想她这是怎么了呢。难道她又被妈妈软禁了。不禁我有点后怕。我于是又试探性的给她发一条短信。还是没有回音。我很懊恼,难道我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看你,却是如此么。我很不甘心,但我无能无力。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她回短信了,说我在南站。

难道这是巧合吗,还是注定我们永远都是那么心有灵犀的,每次都不用我说,她都能知道,难道这次她又知道。我继续回短信,她突然回,我看到你了。我向四周张望,可是没有发现她。难道她跟网上的判若两人,是个丑八怪。不会啊,我四周的都是美女。我有点想不通,当我低头沉思的时候,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抬头是她,我有点冲动,但更多的是喜悦,她比网上的漂亮,甚至比网上的还年轻。我还不知道跟她说什么话,她开口了,从贴身口袋里拿出两张票,说,走,我们去看世博会吧。于是,拉着我的手就走。

我们依然是那么的默契,依然是那么的心有灵犀,她知道我这次来,第一是为了看她,第二就是为了看世博会。我们就这样手牵手的走着,然后上了世博专用公交车,然后第一次就到了上海馆。她依然对我如此了解,我爱她,所以我也爱她所在的城市。看了上海馆,我被上海的先进和潮流所叹服。上海不愧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现代化城市,那些为民的设施,那些先进的管理,确实是上海的一种福祉,确实是上海作为现代都市的风向标。接着我们就去看了中国馆,企业馆,及部分外国馆区。

不知不觉就到了午夜,逛了一天,我们肚子都很饿了。她又带我去了一家正宗的西餐厅。她对我还是如此了解,她还是知道我最爱吃牛排。其实她并不喜欢吃牛肉,还说他们祖孙三代都不吃,可为了我,她还是吃了。我很感动,她还是这么爱我。

接着就是住宿,我执意要去酒店,可她就是不肯。她说过,不管她家人怎么反对,她要让我住他们家。可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妥。因为我没见过她的父母,甚至我们的事,她父母都不知道,如果见到了,我该怎么说。对于她的父母,我还是有点怯懦。她有点生气,对我的表现。但我还是不敢,最终我们妥协,说等她妈妈出去后再说。这点我是知道的,因为她妈妈经常晚上加班。我跟她一起偷偷摸摸来到她家门外,对于她是大大方方,而对于我却是有点手足无措。

在外等了很久,也不见她妈出来。我不知怎么了,难道她妈妈今天不去加班了吗。也或是她妈妈发现我来了。我有点紧张,但我更要镇定,因为现在我就在她家门外的不远处,我既然敢来,我又有什么好怕的呢。我揪着心,在外慢慢等待。终于到了晚上九点半,门开了,我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挎着包,出去了。这应该就是她的妈妈了。等她下了楼,走远,我立刻去敲她的门。她也怯怯的在门里说是谁,我小声的回一句,是我,接着她就开了门,把我让了进去。

进到他们家,跟我想象中很不一样,屋内很大,客厅很大。墙刷得很白,屋顶的吊灯很漂亮。她没有给我介绍,只是随着我,让我熟悉她的家。这时,我对她的卧室很感兴趣。我让她带我去看看。她这时,突然牵起我的手,蹦蹦跳跳的往前漫步。第一次,我牵到了她的手,第一次,我们有了肢体上的接触。这是我多么渴求得到的啊。也是我梦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画面。屋内布置得很温馨。墙上跟我一样,贴了很多壁纸。都是一些可爱的女生。但是还是没有她可爱。床也整理过,很干净,上面的图画,也很活泼。

这时,我抬眼看她,她也看我。四目相对,我看出了那里面的火花。然后她慢慢向我靠近,然后把我抱紧,然后亲吻,然后就是甜与蜜的温柔。最后我们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等到天明。那梦幻中的一晚,那梦幻中的午夜,就在我和她的温存中长存。她的每一丝微笑,她的每一丝话语,她的每一丝温柔,都在那个午夜,悄悄的嵌入我的心窝,在我的内心深处,永久保存。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而我们的爱情,还在继续。

我放弃了平淡幸福,选择了靓丽的寂寞


结婚三年了,我的厨房清洁如新。这不是因为我和老婆勤快,打扫得干净,而实在是我们厨房的利用率太低,几乎屈指可数。而少数煮过的几次饭也不过是打个荷包蛋、煮碗方便面,大多数时间我和老婆都在外面吃。

我和老婆收入都不错,所以时间也很紧,老婆是个现代女性,漂亮能干,就是不喜欢做家务,而我也同样。想过雇个保姆在家做家务,可是家里多个外人总是不方便,也实在没那么多的活儿要干。所以到现在我们吃饭还是基本在外面解决,而且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各吃各的。

老婆和我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圈子,回家的时间也都比较晚。有的时候,我先回家,看着屋里冷冷清清的,一种寂寞的感觉就会袭上心头:这真的是我追求的生活吗?

我的初恋是一个叫初兰的女孩,那个女孩和我老婆绝对不同。

她很散淡,做着一个企业内刊的文字编辑,一个月的收入不过千元,没什么追求,最大的愿望就是结婚,天天给老公做饭带孩子做个贤妻良母。

我和初兰在一起有过一段很美好很平实的幸福。那时,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租着一套房子,初兰每天下班就直奔小屋给我做饭。因为我经常回去迟了,初兰担心饭菜凉了就买了两个保温饭盒,把做好的饭菜放进去,等我回来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吃。

说实在的,我不喜欢带饭,这样显得很穷酸。我也曾和初兰说过,不让她再给我带午餐了,她坚持不肯。她说我的胃不好,在外面吃的时间长了受不了。初兰不知道,很多时候,她给我带的饭都被我偷偷倒掉了。虽然我这么做的时候也觉得对不起初兰,可是,我当时真的觉得带饭是件很烦的事情。

公司里的女孩都靓丽爽朗,极少有女孩带饭,她们也经常自己订饭或大家一起去附近的饭店吃。看到我带饭,就有女孩吃吃地笑:大帅哥找了个好老婆呀。我把这样的玩笑当作一种讽刺,女孩子没本事才喜欢做贤妻良母,如果初兰能赚钱能吃大餐,她会喜欢现在这样精打细算的生活吗?就在那时,我对初兰的感情悄悄滋生了一种轻视,把她对自己的好当作一种理所当然。

初兰对我的变化没有察觉,她还是每天高兴地做家务,每天计算着我们什么时候赚够了首付买房、结婚、生子。我对初兰的庸俗越来越厌烦,有的时候甚至想自己怎么看中了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呢?

就在我和初兰的感情产生危机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婆新歌。她是一个现代独立的女性,和初兰完全是两个样子:她不喜欢做家务,身上的衣服永远光洁如新;她经常去美容院,约会的时候喜欢去咖啡馆西餐厅;收入也不错,甚至比我的收入还多了几百块。她有情调、懂浪漫,也有经济头脑,这样的女孩子,我几乎是一见钟情,初兰和她相比之下简直成了个土包子。

我爱上了新歌,是那种真正的心动神驰,她的一颦一笑都能让我心神荡漾。我和初兰分了手,她的眼泪虽然让我心里有些歉意,可是我爱的是新歌,我不能让这个平凡的女人绊住我的一生。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她,我开始全心全意地追求新歌。

在我的猛烈攻势下,新歌终于和我恋爱。因为彼此都很忙,我们通常一个星期只能见一次面。可是,这样更让我感觉浪漫,也更能品尝思念的滋味,对新歌的感觉也就越热烈。

因为两个人的收入都不错,我和新歌把钱放到一起联名买了房。两年后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追求到了我的幸福。

看着漂亮的新家、时尚的新娘,我庆幸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我当初没有放弃初兰,我是不是还在那里辛辛苦苦地过着平凡没有激情的生活?可是,我没想到,这种激情很快就过去了。我经常面对清锅冷灶,我忍不住怀念起和初兰一起的日子,怀念那些盒饭的清香。

我和新歌的生活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她很能干,同样也很有主见,在许多问题上寸步不让,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娶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个男人婆。

我偷偷地去看过初兰,她也嫁了人。我去的时候,看到她已经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满脸幸福地牵着一个男人的手。那个男人很普通,可是他们看起来很幸福。初兰的笑还是那么散淡、那么纯真,她的眼睛总是那么清澈。看着那幸福的一对,我的心里竟然有些酸楚。我曾和新歌提过要孩子,她坚决地拒绝了,因为她觉得孩子是个累赘,而且工作忙也实在没时间。现在看着初兰,我想,如果当初我没有离开初兰,我现在是不是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

初兰找到了她想要的生活,我也过上了我想过的日子,可为什么我并不觉得幸福呢?

我当然知道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可是,这真的是我要的生活吗?

初兰当初给我带饭的那个饭盒我早就不知弄到什么地方去了。今天下班,我特地到商场去转了转,买了一个和那个很相似的饭盒抱回家,放在了厨房里。我知道,这个饭盒我可能永远都派不上用场,而以前那个盛满初兰的爱的饭盒是再也找不回来了,但看着它,心里还是有一种温暖。

施爱的幸福


朋友来电话说,来看看我吧,想你了。

我说既然是你想我了,那为什么不亲自来看我呢?你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了,有的是大把空闲时间。他呵呵地笑,说忙着照顾老父亲呢,他那病,须臾离不开人的。

朋友才四十多岁,却已经“退休”五年了,当年他放弃了大公司部门经理的职位和七八万元的年薪,他红着眼圈说:“父亲这一病,才把我彻底从梦中惊醒过来,自己这些年来一直忙工作,没时间顾家里,实在欠父母太多了。一想起来就有种深深的危机感,生怕子欲养而亲不待了。”

从一名白领回归到一名农民,需要的只是想得开的豁达和退一步的决心,他和老婆离了婚,孩子归老婆抚养。

从城市来到乡村,我的耳目为之一新,这里毕竟山清水秀,没有一丝城市的浮躁和纷杂,即使喘口气都格外新鲜,他笑吟吟地站在村头的大柳树下迎接我的到来,草帽布衫已经一副纯粹的农民形象了,拉着我的手呵呵地笑,说已经“故人具鸡黍”,只待“把酒话桑麻”了,从他从容淡定的神态中,我对他回归农村不能适应的担心,已经去掉了大半了。

他已经二婚,嫂子是一个略显富态的中年妇女。我说这才是真正的:“农妇。山泉。有点田了。”他大笑,说是啊,地道的小农生活。

饭菜很简单,地里刚割来的韭菜炒自家鸡下的蛋,大块的猪肉烧的粉条,在盘子里堆成一座小山,唯有一瓶刚启封的西凤酒,还彰显著主人曾经不错的经济品位,他热情地招呼我落座,我环顾了半晌:“老人呢?”

嫂子微笑着端上一碟子腌香椿:“你们先吃,他还没忙完自己的活呢。”

正说话间,老人踢踢踏踏地走进了院子,我赶紧起身打招呼,老人没理我,神色微微显出了一丝慌乱,绕了个弯走到墙根,背过身去脱下两只超大的鞋子,从里面倒出来一捧小麦,倒在一个坛子里,还时不时转过头来,眼神警惕地端详着我。

我欲言又止。朋友呵呵地笑,说想说什么你就说什么,反正他已经听不懂了,他得的是老年痴呆症。

我问他,这是在干什么呢?

朋友长长地叹口气:“父亲当年就是这样养活我们全家的,那时候家里孩子多,生活困难,父亲就让母亲给他做了双大鞋子,每天借给生产队晾晒粮食的机会,灌一鞋子粮食带回家来,让我们能多喝上一碗稀饭。你可能觉得这总归是偷摸行为,但那是对别人来说的,对于我们兄弟姐妹,那可是活命的粮食啊。”

我依旧纳闷:“现在早就实行承包制了,生产队早没了,他还从哪里去弄来粮食放鞋子里?”

朋友呵呵地笑:“所以我就不得闲啊,没时间去城里找你们话旧,每天要推一袋子粮食到场院里摊开,然后让他一遍遍地用鞋子往家里倒腾。你看他,神色警觉,动作麻利,现在哪里还有半点老年痴呆的症状?想想时光真是轮回了啊,当年父亲经常倒了满桌的豆子,教我一颗一颗地数数,现在也轮到我为他摊一场院麦子了。”

我还是不解:“你这样做,不是总是提醒大家他当年的不光彩吗?”

朋友摇摇头:“当年他为了孩子小偷小摸,其实一点都不丢人,即使算做不光彩也是源自一个父亲对儿女的爱,一个男人对家庭的责任,没人敢因此而小看他。现在他能每天随心所欲地表现自己这份爱、这份责任,也许该是幸福的了吧?”

吃饭的时候,老人慈爱地拿着馒头往儿子手里塞:“你多吃点,多吃点啊。”朋友应了一声,给父亲夹了一筷子菜,说您也多吃点。

体内的酒精突然就涌了上来,让我心潮难抑。我端起杯来说我敬你们父子一杯。老人嘻嘻地笑着不理我,朋友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朋友是睿智的,他以他的孝心为父亲营造了一个虚假的氛围,让他充分享受到了施爱的幸福。其实,他又何尝没从对父亲的爱中,得到自己的幸福?

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


世界名车数不胜数,但唯有一种车,能被称作帝王之车,那就是劳斯莱斯。一百多年来,劳斯莱斯始终代表着尊贵、荣耀与奢华,成为各国王室和巨富首选的座驾。这一世界级品牌的创始人劳斯和莱斯,在两人迥异的出身背景与成长经历背后,记载着一个贵族与平民因梦想而结缘的传奇故事。

19世纪末的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众多年轻人的青睐。查尔斯劳斯就是其中之一。劳斯1877年生于伦敦的一个男爵家庭。读书期间,他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经常摆弄机械而弄得浑身脏兮兮,同学们给他取了个外号脏劳斯。后来,劳斯考入剑桥大学,进了自己最感兴趣的机械和应用科学专业。

劳斯是剑桥大学最先拥有汽车的学生。身高1米95的他经常开着汽车在校园里招摇。毕业后,劳斯在父亲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弗雷德利克莱斯,1863年生于英格兰阿尔沃顿的一个平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莱斯靠打工谋生,他卖过报纸,送过电报,后来进入英国大北铁路工厂当学徒。18岁时,莱斯第一次来到伦敦,在一家电力公司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莱斯从未放弃学习。后来,他成为电气工程师,与人合开了一家生产电灯、电动机的工厂。

与劳斯一样,新兴的汽车行业也吸引了莱斯。他开始动手自己造汽车。莱斯一共造了3辆车,其中一辆送给了他的一位朋友。朋友将这辆性能卓越的车介绍给了爱车如命的劳斯。劳斯爱不释手。于是,1904年5月4日,在友人的介绍下,两个同样崇尚速度与激情的人在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见面了。

一个是造车天才,一个是卖车能手。两人惺惺相惜,一拍即合以两个姓氏命名的劳斯莱斯诞生了。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在1904年的法国车展中首次亮相,展出的多款汽车惊艳四座。

1907年,噪音低、性能高、工艺精的银色幽灵系列让劳斯莱斯汽车成为业界神话。

就在事业的巅峰时期,一生喜爱冒险、热衷自驾飞机旅行的劳斯,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不幸丧生,年仅32岁。失去了最好伙伴的莱斯,没有停下脚步。他一面设计新款汽车,一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航空发动机领域。1925年,莱斯将一款新设计的轿车命名为幻影。这款车的改进型后来被英国女王选作专车,自此,劳斯莱斯成了帝王之车的代表。1933年,70岁的莱斯与世长辞。公司继承人把商标中RR字母由红色改为黑色,以哀悼两位创业者。

一百年来,劳斯莱斯虽然命运跌宕起伏,却始终保持着两位创始人的风格劳斯所赋予的贵族血统以及莱斯造就的严谨态度。

磁山见证师生之情


磁山见证师生之情

金秋十月,

天高云淡,

瓜果飘香,

三十年后的我们,

心揣一颗青春之心,

呼吸着磁山的清新空气,

相约相聚在磁山脚下。

磁山可以见证,

草木可以传情,

三十年的同学情、师生情、乡土情,

交织在一起,

为人间又奏响一曲爱的乐章。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时光在手指间悄然滑落。

时光拂去了曾经妙龄少女的娇嫩的姿色,

呈现了母爱的博大胸怀,

绽放了中年女人的十足风韵。

曾经风华正茂的少年,

找不到曾经青春叛逆的一丝痕迹,

而今成了有追求、有担当、有爱心的魅力男士。

虽然青丝见白,

容颜已改,

谈笑中,

依然散发着青春的激情

阳刚的骨气。

一曲《爱你一万年》

《只要你过得好》

《北国之春》

让友情、爱情,亲情,

如蜘蛛网紧密交融。

伴随着他们,

激励着他们,

为大家、为小家,

壮志凌云,

务实求真。

老师欣慰,

老师自豪:

他们没有虚度年光阴,

岗位不同,

心愿却共同:

平淡是真,

勤劳是本。

去拼搏,

去回报,

人生的明天才会更精彩!

岁月无声,

记忆有痕。

三十年后,

相聚匆匆,

相别也匆匆。

在匆匆的岁月面前,

我们无力抗争,

可以抗争的只是那份深深的珍藏。

在匆匆中,

我们打开打开尘封的记忆,

漾起青春的涟漪,

传递着彼此的关爱与问候,

锁定这份永久而纯真的美好。

记住色彩斑斓的十月,

记住师生的真诚地祝福,

记住磁山脚下的张张笑脸,

更记住的是那颗颗淳朴不变的感恩的心!

自己站在磁山脚下,

仰望它是那样高大,

那样连绵,

深感其卑微与渺小。

老骥伏枥,

已不能志在千里。

然而欣慰的是磁山可以见证:

有众多匹千里马的奔驰,

有爱的巨大力量的激励

有他们不懈的追求,

一定会创造出更高的人生价值!

衷心地祝愿:

我的恩师,

我的同行好友,

我的爱生,

安康幸福、好运、发达,

人生更精彩!

我爱的那个姑娘就要嫁人了


如果有一天,你得知你最爱的那个姑娘就要嫁人了,你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又是因为什么,让你没能娶到她。

1、喜欢你,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

高中的时候我就喜欢她了。我坐在她后面,总是假借各种名义同她搭讪,一会是借一本书,一会是借一支笔。她也挺好,总是不嫌我麻烦。我偶尔也会捉弄她一下子,比如上晚自习她钢笔没水了找我借墨水,我把课间时分在教学楼后面的那块杂草地里捉来的蛐蛐装进空墨水盒里递给她,她打开一看,吓得大叫起来,全班的眼光都投向了我俩,她憋红着脸,尴尬又羞涩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我以为她会因此而向老师提出换座位,可是她没有。从那以后,我依然有事没事找她借支笔,借本书,但是她却不那么温柔了,每次都甩我一个恨恨的眼神,和我说话也不那么温柔了。但我却窃喜到睡觉都要笑出来,因为,那是她对我独有的态度啊。

年少时候的有些举动到如今想来难免幼稚可笑,她后来也问过我,既然我喜欢她,为什么又要恶作剧捉弄她呢,我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希望她能真正地注意到我吧,我长得不够帅,成绩也不够好,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有其他什么方法能让我在她的世界里显得与众不同。就像明明她开始喜欢我了,却又对我凶巴巴的了。

在高三的尾声,也就是高考前几天,我们都开始把各自的书本分批抱回家,教室被腾得越来越空,心也越来越空。这是一个离别的季节,我们都心知肚明,看着前桌她的位置只剩下一张空空的桌子,我心里就一股莫名的烦躁。拍毕业照的那一天,老师和同学都集合排好了队,我忽然从队列里走出来说了一句:“等一下。”

“等一下,老师,我有件事必须在今天说出来。”我深吸了一口气,全然不顾老师和同学目瞪口呆的神情,“第二排左数第五个的那个女孩,我喜欢你。”

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鬼使神差的勇气,只知道如果我不说出来我会憋死在高考考场上,可是为什么偏偏要选择这样的一个场合呢,因为那时候觉得,喜欢一个人呀,就是要彻彻底底轰轰烈烈,好像如果不搞到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我中意的姑娘,我心里就不踏实。我本来还准备了一首莎士比亚的诗作为开场白的,结果一紧张就给忘了。虽然虎头蛇尾的告白,但总算告白了啊。当老师在全班同学起哄的掌声中刷白了脸,我还强壮淡定地走回到了我的位置里。相机“咔嚓”一声,就卡掉了我们整个高中时代,老妈本来想把照片裱起来挂墙上记录我终于完成了自己的成人礼,可是照片被我藏进了抽屉里。那是我和她的第一张合照,我在照片上用红色钢笔画了一个奔向她的飞吻。

填志愿表的时候我把所有志愿都填上了和她一个城市的学校,可是我考得太烂,烂到那几个志愿的学校都将我划在了调档线之外,我被志愿调配到了一所北方的铁路学校。通知单下来的那天晚上,我和她在我们的小县城街头暴走,从城南走到了城北,又从城北走到了城南,那天晚上不知道有多少同我们一样失意的人儿。走着走着她忽然停下来对我说:“不就是四年么,很快就过去了。”我握着她的手,紧紧地不想松开。

2、吻下去,从此以后你就是属于我的女孩

上大学以后,我和她去开了一个共同的账户银行卡,谁有闲钱就往里面存。存到够路费了我们就往彼此所在的城市奔赴见面。为了存多点的钱,能多见上她几面,我抽最便宜的烟,做各种兼职。每次见面了兜里的钱就只够去吃个食堂,连住宿的钱都不够的时候我就在她学校附近的网吧上通宵的网,一晚上只需要10元钱,就可以借着网吧的沙发睡一觉。

她问我:“我们把钱都贡献给了车费,你以后拿什么娶我啊?”

我说“钱可以再赚嘛。”

她笑了笑,鬼灵精怪地说道:“没关系呀,结婚不就9元钱嘛,我请你啊。”

我记得有一次我和她从地铁站出来,那天下了很大的雨,送她回学校还得再转一次公交车,我数了数身上的钱,加起来可能还不够打车钱。她笑了笑,第一个冲进了雨中,露天的公交站外已经排了很长的队,我们都没有带伞,我让她去旁边的屋檐下躲一会,可是她不愿意,她已经开始咳嗽,却仍是抱着我不愿走开。当时我觉得特别心疼,我就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奋斗让她过得不那么辛苦一点。

大四那年我和她计划了一场毕业旅行。我们一起去了云南,在那个美丽的山清水秀之地,连呼吸都变得浪漫。我和她住在小客栈里,她在浴室洗澡,我坐在窗台上抽烟。浴室的门是磨砂玻璃的,透过它仍能看见她隐隐约约的身体,哗啦啦地水流声传出来,那声音却感觉像是汹涌澎湃的大海,撞击着我当时无处安放的骚动。我抽着烟望着窗外的天,月亮可真亮,亮得我有些晕眩。其实每一次和她见面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每次抱她在怀里入睡,欲望和理智就在打架,我恨恨地掐自己的大腿,因为不确定的未来我总怕会伤害到她。可这一次,她自己赤裸地站在了我的面前。

“你要了我吧。”她说。我没敢看她,眼睛望向窗外,心里翻江倒海。等我转过头来,看到她的眼角带着泪,我终于没法控制自己的心,把她抱进怀里,深深地吻了下去。

吻下去,从此以后你就是属于我的女孩。

3、我用我所有可能的幸福来祝福你

毕业以后,我没能如愿地回到有她的地方,而是继续留在北方的一座城市做和铁路朝夕相处的工作。铁路是一直通向南方的,却不通到她在的地方。我们继续异地着,她继续等待着。只是她妈妈耐不住了,不断地给她介绍对象,希望她早点安定下来。她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推脱。虽然她从来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而我的自尊心却感觉受了打击。那段时间我们俩开始经常吵架,吵完就冷战,冷战之后又继续吵,两个人都弄得心力交瘁。

有一天冷战了很多天后,她忽然出现在了我面前,我又惊又喜,带她去见我的工友,大家都艳羡我的福气,有个这么美丽的女朋友,她真的很美,至少在我的眼里是这样。只是当她看见我住的那狭窄脏乱的职工宿舍,她美丽的眼睛就饱含了热泪。我知道她是心疼我,我告诉她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会申请调回去。事实上我也一直在申请调离,却一直没有被批。送她走了以后回到寝室,发现我枕头下面压了一叠钱,还有她留的字条:我走了,你照顾好自己。这些钱留着给自己多买点吃的补补,你都瘦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留的字条让我感觉很难受,隐隐读出了一种离别的味道。我相信,两个相爱的人之间应该都是有感应的,我觉得她好像正越来越远离我而去。然后我们就真的分开了。她提出来的,是我让她失望了。

分手以后我就更加没了回去的理由,其实现在所待的城市也没有什么让我值得留恋的,只是待着也就待着了,感觉每一天都像是在度日子。我也试着交往过新的女朋友,但夜深人静想起来的人却只有她。一个人值夜班的时候就时常望着铁路发呆,想着这条铁路什么时候能通到她那里呢,想着如果一直沿着铁路走,我是不是就能找到她呢。想着想着,一个大男人就开始对着铁路掉眼泪。期间她也联系过我,问我为什么就没有想过挽回,我回答不上来,她挂了电话。

我也不知道我在逃避什么,可能我们之间的问题不仅仅是距离,而是我越来越不敢爱她的心。她那么好,怎么爱我都觉得不合适,放在我手里感觉可惜了。她应该拥有一个更好的人,能给她想要的,给她安稳的幸福。

说服自己的时候总是有那么都理由,直到我知道她要结婚了,所有的理由顷刻间坍塌瓦解,一触即溃。

她在电话那头问:“你会祝福我吗?”

我说:“我用我所有可能的幸福来祝福你。”

挂上电话,我在火车鸣笛的巨响中哭出了声来。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着她披上婚纱的样子,我会站在阳光下迎接她的美丽。可是我们一起吃了那么多苦,到最后,穿着嫁衣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不是我。这种感觉好像又一次失去,而且这次的失去则成了永失。

4、时光周而复始,允许重新开始

后来《左耳》上映的时候,有一段话火了:对一个男人来说最无能为力的事儿就是“在最没有物质能力的年纪碰见了最想照顾一生的姑娘”;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遗憾的莫过于“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等不起的人;其实,女人还有更无奈的,“在等不起的年龄遇到了无能为力的男人”;而男人更悲催的是“在拥有物质的时候却没有了单纯真心想和你过一辈子的好女人!

如果当初我看到这段话我肯定会因此来安慰自己,对,这就是我放开她的理由。可是时过境迁,当我也已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之后再读到,全然没了感觉。什么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过了青春这个年纪,才开始明白,真正的爱是经得起考验的,所谓的等不起无能为力都是大多数人经不起诱惑耐不住寂寞的理由,以及不够爱或者不想继续爱了的借口。我当初失去了心爱的姑娘,哪是因为那些自我麻痹的伟大理由,而仅仅只是年少的懦弱和自尊心作祟,没能撑起爱一个人的决心罢了。

这才是青春要告诉我们的道理:就像坐上了不可回头的列车,一路失去一路得到,时光周而复始,回不去,却允许重新开始。

再见了,我最爱的姑娘。

爱的归宿叫幸福


曾经一致固执的认为,只要深爱就一定能走到最后。可是、很多时候,那个我们用尽心思去爱的人并不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他只能算是我们旧时光里一段不可磨灭的过往。直到最后,陌暖尘才想透彻这一点。

-前言。

陌暖尘推开门出来,背离了身后热闹的人群,外面还真有些冷。紧了紧外套,想起刚才,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来这厂里上班的第一天吃的第一顿饭,饭里一根一根的头发搅成一团,想到这,一阵呕吐感又沿着胸口慢慢蔓延上来。陌暖尘捂住嘴,加快了脚步向宿舍走去。

远远地就看到宿舍楼门口站立着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陌暖尘见过他,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微微一笑便要与他擦肩而过。陌暖尘。嗯?刚走出几步男子便叫住了她,她回头疑惑的看着他,他的眼神飘忽不定,显得有些许的仓惶急促,伸手递给她一包东西,然后转身逃跑似的离开了。陌暖尘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愣了半响,才想起看手中的东西,是一盒饼干。心中莫名的暖了暖,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注意到她没吃下去饭。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服,陌暖尘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洁癖,但是在那种所有人都能正常吃饭的情况下,她却一个人跑回了宿舍,多多少少是有些娇气感的。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只是不想勉强自己而已。下楼,看着迎面走来的安凉生,陌暖尘强忍住心中冰冰凉凉的感觉,别过头不看他,路过他身旁的时候,她能感觉到他明显的僵硬,不过瞬间,然后便若无其事的与她擦肩而过。陌暖尘突然很讨厌自己,都到这个时候了,她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她跟安凉生早就分手了不是吗,分手了。

自从那天陌暖尘接受了那个男子的饼干后,他开始每天在吃饭时间准时给她送来各种各样的零食。陌暖尘也开始知道他叫信。信是一个很温暖的男子,他的嘴角时常上扬着一个温暖的弧度,他乐于助人,对身边的人总是那么的亲切。陌暖尘又想起安凉生,那个淡漠的男子,好像全世界他都不会在乎。她曾经那么用力的爱过他,那么努力的想走进他的世界,结果却始终被排斥在外。或许她们本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她对他也早已不该再念念不忘。

今年的雪好像来得特别的迟,陌暖尘这样想着的时候却不料撞上了一个人。抬头看到安凉生,她依旧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安凉生没有让她走的意思,她也没有先开口说离开,彼此沉默,许久,安凉生突然开口,话里满是嘲讽,他说:怎么,这么快就勾搭上别人了。

勾搭?她咬牙瞪他,心里的愤怒一圈荡漾着一圈,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她。蓦然抬头,信不知何时站在-了不远处,双眼满是担忧的看着她。她心一横,朝他招手,微笑道:信,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男朋友?信一愣,可是没什么可是,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可以不用答应。她别过头,话突然就冷了下来。

我喜欢你。那就好。她朝他点点头,把手递给他说:我们走吧。信点点头,犹豫了片刻,握住她的手,转身,两人一起离开。陌暖尘回头,安凉生的脸那么冷,仿佛结了一层冰。终于,这次是她先弃他而去。

陌暖尘开始跟信出双入对,仿佛意料之中,那么的顺理成章。她对信说不上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很自然的就习惯了有他的存在。信却对她很好,那种好是她以前跟安凉生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也是她想抗拒的,她怕,可是每当她看到信温暖如春的笑容的时候她就无法拒绝。

陌暖尘总是会在无意间想起安凉生,想起那年大雪他为了给她一个惊喜,竟然在铺满白雪的地上摆满了鲜红的玫瑰,一晚上的时间他的手冻得又红又肿,在接受旁人羡慕的眼光的同时又心疼他。他们也曾那么幸福过不是吗?安凉生,信。陌暖尘知道她这样对信很不公平,所以当安凉生约她见面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夕阳冲开皑皑白雾,洒下最后的几缕阳光后,缓缓隐去。陌暖尘姗姗来迟的时侯,安凉生正背对着她,她犹豫了片刻,走上前与他并肩站着。她本来是想来跟他了断的,可是现在想想,他们早就分手了,一直以来都只是自己在独自怀念,放不下以前罢了,还了断什么呢。

沉默的瞬间,安凉生扳过她的肩,看着她的眼睛神情认真的说:暖尘,我们从新开始吧。这一刻她的心竟百感交集,说不上难过,也说不上开心,就那样的酸楚难言。信温暖的笑容浮上脑海,她突然意识到她不能让信伤心,看着安凉生期待的表情,她轻轻地开口:我想想吧。安凉生的眼神闪了闪,明天我在这里等你。她点点头,有些落荒而逃。

寒冬腊月的天气,陌暖尘趴在宿舍的窗台上吹着风看天。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知道该从何想起。舍友来拉她叫她早点睡觉,她笑着点点头,爬进被窝。她始终那么倔强,哪怕再不好,也不会开口告诉别人。头昏昏沉沉的,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却想不起来是什么。拿过手机看着上面干净的屏幕,终于想起来。自从下班后她就没有再见过信,他也没有给自己打过电话或是发过短信,心里竟有些闷闷的慌。

想起安凉生跟她说重新开始,她始终记得他们分手后,她曾给他发短信也是说重新开始。那晚她等了他一晚上,哭了一晚上。看着始终干净如一的屏幕,她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要理安凉生,可是她心里对他的牵挂那么深,不是一句不理就真的做得到。她曾那么期待的重新开始,现在听安凉生亲口说出来她竟然不知道该作何想。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她知道,她永远不会是安凉生的唯一,哪怕是在他最爱她的时候。

天刚亮,陌暖尘就迫不及待的去昨天她跟安凉生见面的地方。这次她是真的要跟他说清楚了,她爱他,不过那是以前,现在她有信了,她不想永远都被束缚在以前。看着依旧那么自信的安凉生,她终于可以勇敢的面对他了,对不起,我想我不能再跟你重新开始了。看着安凉生错愕的表情,她不再多说,转身的瞬间突然收到信的短信,她很意外,打开,短信上写着,

暖尘,我走了,我希望你们能够幸福到老,我爱你,所以我愿意让你幸福,哪怕这幸福不是我给的,只是我始终没有亲眼看着的勇气。原谅我。

陌暖尘的心一紧,难怪没有看到他,原来他是误会了打算一个人离开。打电话无人接听,挂掉电话,她奔去车站,微风徐徐中,信站在阳光中暖暖的笑着,她眼眶微热,与他相视一笑,那种幸福,无法言喻。

我的爱,不应该成为你幸福的阻碍


15岁懵懵懂懂的年纪,我爱上了那个笑起来像光一样耀眼的男孩,还没有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还记得他走的那天我抱着你哭了几个小时,泪水和鼻涕浸湿了你的衣。

18岁,多么美好的年纪,可我却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父母无休止的争吵,兄嫂幸灾乐祸的笑,家里永远没有安静的一天,后来父亲带着恨离开了家,母亲跟着情人走了,房子留给了兄嫂,从此家不能再回,别人回家我却只能去亲戚家,看别人的脸色,小心翼翼的寄人篱下,我开始讨厌着放假。越来越沉默的我感觉到自己变的敏感,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多余,感觉到了父母的忽视,所以我不再是一个好学生,我开始在最不应该的时间翘课,谈恋爱,高中毕业,自己伤痕累累,一无所有,是你把我从大街上捡了回来,告诉我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我再一次抱着你,哭红了双眼,你一遍又一遍的轻轻拍打着我的背,直到我沉沉的睡去。

24岁,你考研出来,我为你庆祝了一番,拉着你的手说了声谢谢,谢谢你陪了我这么多年。

26岁,你开始为我的人生大事着急,一再的催促我赶紧找个好男人嫁了,你像我妈一样整天的在我耳边唠叨,每次我都是一笑置之,6年了,我再也不曾恋爱过。

28岁,我仍是孤身一人,而你却穿上了洁白的婚纱走进了礼堂,看着你的背影,我知道从此我将失去了你,那一天我人生当中唯一一次醉酒,第二天醒来拉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我们共同居住了十年的地方。

49岁,我回到了这个给我带来过幸福与痛苦的地方,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个城市再也不是它原本的模样,我拉着离开时的那只行李箱,静静地站在你家门前,我记得离开时这里是你的新房,那时门前的榕树只有我的手腕大,如今它可以挡住我所有的身影,我在这里从上午一直站到了黄昏,终于看到了你和你被夕阳染红的脸,你身边的男子脸上的宠溺一如前,我笑着转身,向着我生命的终点一步一步走去

夕阳的光晕洒在我身上,我想起了那一年你给我的怀抱,离开你的二十多年是有关你的记忆让我走到了今天。对不起,原谅我二十多年前的不辞而别,也原谅我如果有下一世我要做一个男人,为你撑起一片天,然后紧紧得抱着你光明正大的告诉你我爱你,深入骨髓的爱

现实凝固了我对邻家男人的爱


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

我的邻居是一个讨厌的男人。

他在一年零六个月前搬来,在整一年前搬走。自他来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家浴缸的水龙头就开始无缘无故地漏水。也不是一直不停地漏,就是不定期地漏那么一两个小时。请

人来修理过,但是根本找不到什么故障。爸爸困扰了一段时间,发现无从下手,就不再管它了--反正这种抽筋式漏水也不能构成什么危害。

他搬来之后一个星期,我跟他第一次打照面。那天下午放学回家,我看见他弯着腰在摆弄门锁,很使劲的样子,穿着皮外套。我默默地从他身边擦了过去,站在自家门口,开始从书包里掏钥匙--这个时候,我感到他直起了身子,并且对我转过头来。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肩膀给人拍了一下。我反感地往肩膀上看去,只看见几根苍白的手指。

干什么?我问。我的邻居--这个讨厌的男人--说:钥匙借我用一下吧。他说话的时候,我的眼光一直平视着他皮外套的第二粒扣子,听过他的请求,阴沉地把钥匙递给他。谢谢,他说。

他开始用我的钥匙尝试着打开他家的门。我满怀抱著书包站在一边,老着脸,身子晃来晃去。他试了一会儿,抬头对我笑笑,说:对不起哦。过一会儿,又说:不好意思。我一直冷着脸,望着他,身子晃来晃去。又过了一会儿,他把钥匙还给我,说:算了,找人撬吧。说着笑笑--笑在眼睛里,眼睛外面没有。他打量我,说:书包很大么--重不重?我阴着脸,在喉咙里低低地发出一个声音,随即走进家门。

这个讨厌的人最后大概去找了个锁匠,才得以进门。和他的第一次照面给我留下了非常坏的印象。这个人相貌还好,个子也不矮,可是瘦弱得像一个孩子,尤其是,举手投足间好像有种倒霉相那一年我在读高三,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所以见不得像他这样懒洋洋的家伙。后来他也常常出这种不带钥匙的事,不过再也没有请过锁匠--有一个似乎是他女朋友的人会跑来用备用钥匙给他开门。

当我听到楼道里那种特别的脚步声的时候,我就会跑到门后面,眼睛对着猫眼朝外看。我知道那种脚步声--那就是他的女朋友来了。她的脚步声和她的其他动作一样,传达出她气质里一种非常敏锐的东西。她总是穿着色彩斑斓的长衣服,从猫眼里望出去,微微地变了形,好像夏加尔的画。她默默地把钥匙插在锁孔里,却不去开,而是斜倚在墙上,伸直了双臂,开始观察自己的手指。那个讨厌的人也不急着开门,在旁边小声地说着什么--我猜想是在解释再次忘带钥匙的原因--他笑眯眯的,笑在眼睛里。她也笑眯眯的,歪歪头,目光从纤纤十指滑到他的眼睛里面,什么话也不说,无限爱怜在心底。

我常常躲在猫眼后面,看他和她站在一起,他的嘴唇无声地动着我对她是如此迷恋,以至于对他极端讨厌。有时候她会跟他一起进去,有时候不进门就走了。在我心里,他们的交往似乎就全部发生在这个狭窄的楼道里,两个人无声地笑来笑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在猫眼后面,看到眼睛发酸发痛--电视电影里的爱情故事包含着那么多夸张的内容,而我亲眼目睹的真实恋爱,却无声无息。

不久之后,我认识了这个讨厌的人的女朋友。周末的时候,她经常到这里来住;我们两家的阳台离得很近,早晨我在阳台上读书,十有八九她会穿着五彩斑斓的丝绸晨袍从房间里走出来--于是我们就打个招呼,简单地说几句话。我喜欢看她手撑在阳台栏杆上往楼下看,然后直起腰身,长长地出气,或者是迎着扑面吹来的暖风做扩胸运动--她的长卷发和身上穿的彩色丝绸晨袍一起往后飞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小孩一样贴着她的身体。

我跟她在阳台上聊天的时候,那个讨厌的人--也就是她的男朋友--总是在房间里呼呼大睡。有一次她抱怨说:总是睡睡睡,不到中午不睁眼睛,睡死他!这样说的时候,她很快乐地微笑着。我问她他是做什么的。她很简单地答道:广告。就没有第二句话了。过了很大一会儿,她突然说:他比我年纪要大,也不像我这样很傻地一直读书。我就问:你还在读书吗?她说:是呀,我读应用数学的。顿了顿,叹口气说:还有一年就拿硕士学位了,我也不知道接下去要不要再读,或者,出国去读。说完又叹口气,随即与我相视一笑。我在心里很崇拜她有本事,虽然知道要是说出来,她一定不以为然。后来她帮我解过几道数学题,用的都是极其巧妙的方法。她的字写得很大,很有力,尤其是数字。还有,她用的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紫色墨水,在那张揉皱的草稿纸上微微地化开来。

那段时间因为升学的压力,我负担很重。有一次她请我到她学校去玩,走在草坪边上,我说我也想考这个大学,然后我就开始哭,说:我不会有出息了。她把手放在我背上,叹着气温柔地说:你看看我的男朋友--你会比他更没出息吗?于是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

后来,那个讨厌的人就搬走了。他搬走前大约一个礼拜,有一天黄昏,我在阳台上收衣服,看见他从楼下走过,低着头像在想什么事情。楼下种着一排小小的杨柳,柳枝青青的空隙中,闪出他的皮外套。我上半身空在阳台外边,隐约闻到他身上一股懒洋洋的味道,就仿佛是太阳在皮衣服上面烘焙出来的,带点葡萄酒的香气。我目送他苍白的后颈向前移动,冷不丁他抬起头来,对我亮了亮手心,说嗨。我两只手拿着竹竿,愣住了,直到他转过了弯,才想起来轻轻说了声嗨。当我捧了满怀的衣服走进房门的时候,就像要遵守什么规则一样,把脸挂了下来。

这天晚上,浴室的水龙头又漏水了。我躺在床上听那滴答滴答的声音,朦胧中那个人穿着皮衣服,低着头从滴答的水珠之间慢慢走过。

再后来,我就考进了那个人的女朋友所在的大学。而我家对门那个单元一直空着,阳台上有一盆那个人留下来的枯萎的草花。他女朋友不住学校宿舍,我没有如愿在校园里遇见过她。但是每次走过那个草坪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她说的那句温柔的话,于是就顺便想起了那个讨厌的人。

没想到我还会重新遇见他。

那天傍晚的时候,天很阴,铅灰色的风刮来刮去。我坐上一辆巴士,到我做家教的那个小孩家里去。我在心里真正地感到厌烦,因为我很不喜欢那个小孩子,而她也很不喜欢我。车子一站一站地开,我一直漠然往外面看着。然后,在一站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人,他还是穿着那件黑的皮外套。这时候,车子停下来,门打开,我迟疑了一下,突然站起身跳下了车。

我跳下去的地方,正好是在他的面前。他低头走过来,猛地停住,注意地看了看我,随即笑了--还是都笑在眼睛里。他说:那么巧。我说:原来你还认得我呀。他扭头瞥了一眼我刚乘的那辆巴士,说:你倒正好在这里下嘛。我说:不是的,我看到你,就下来了。他听到之后,没说什么,带着没法相信的表情打量着我,然后,笑笑,说:真的啊。

我们两个人一起站在那根窄条的人行道上,看着面前的巴士开走。铅灰色的风把我的心吹得皱了起来,心里有样东西沉下去,沉到底。过了一会儿,他说:那怎么办?你为我半途下车,我得报答报答你--到我那里去坐一会儿吧?就在前面。我迟疑地望了望四周,没响。他说:你有事啊?我说:嗯去吧。

他现在住的地方也是那么一个类似的单元。走上楼的时候,我问他:你为什么搬家?他说:没什么,换个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他走在我前面,这句话说过之后,又扭头笑眯眯地说:我看邻居那么讨厌我,所以想想还是搬走吧。我抬头望着他,想不出什么回答的话,只好笑了一笑。

可是他又没有带钥匙。

他站在门前面,两只手撑在门上,似乎要这样把门推开,嘴里说:怎么办?钥匙没带。我诧异了一会儿,随即很高兴地说:那太好了,叫你女朋友来开门!他眼睛深处微微笑着,没有马上答话,过了半晌才说:我女朋友总不见得从美国飞回来给我开门吧。

我诧异了好久。

然后我跟着他默默无言地下楼。

到楼下,他说:那么,我们去找个地方喝茶吧。我抬头望着他--在他像孩子一样瘦弱的脖子上面,他的面容显得柔和而亲切。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息了,他身后的天发出一种银灰色的光,给他的脑袋勾了一个冷冽的边。我突然高兴起来,说:不要,我不要喝茶,要去肯德基!他装出一种很惊讶的样子说:啊?你这个小孩!于是我们两个哈哈大笑,然后我看看他,说:喂,我不知道那个时候为什么那么讨厌你。他说:是的呀,我也不知道。

我坐在肯德基里。我的脑后是大块的玻璃,上面贴有山德士上校的头像。玻璃的后面,是照着法国梧桐光秃秃枝桠的路灯。我的面前是这个我曾经觉得很讨厌的人。

他问我坐车到哪里去,我支吾了一会儿,说:不到哪里去。想了想,纠正道:我去做家教。他说:那你现在不去了啊?我不响,老着脸喝可乐。他笑笑,说:我女朋友读大一的时候,也去做家教,做得恨死了。我就叫她辞职教我算了,反正我一样付工钱给她。我大笑,伸出手去敲了敲他放在桌上的手背,说:那你现在还需不需要家教?我来给你做家教好了,你也付工钱给我。他说:不行。你讨厌我到这种地步,我早就看出来了。我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他说:那还不容易?说着做了一个十分冷漠的表情,脸拉得老长,一边说:这种样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我脸拉下来,喝了一会儿可乐,说:不行了,我跟那个小孩没有前途。他说:什么没有前途?我说:我也讨厌她,她也讨厌我,我也没本事把她弄好。一点前途也没有。他眼睛里笑着,看着我,半晌,掏出一个手机来说:喏,手机借给你用。我询问地瞪住那个放在桌上的手机,瞪了一会儿,笑起来,拿到手里拨了个号码。他在桌子对面很得意地望着我。是那个小孩接的电话,我说:你自己复习功课吧,或者再去找个老师。她在那头大概愣住了,然后她妈妈来听电话,我就说:某某某妈妈,我不想做了。还有,你的小孩这样下去没前途。说完切断了通话,大笑出声。我对面这个讨厌的人一直望着我,在得意地笑,笑到眼睛外面来了,手伸过来拍拍我的肩膀。

肯德基里面一首又一首地放着流行歌曲,我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冰可乐。我们的话渐渐少下去,越是少,声音就越是低。后来,话全部都说完了,只好默默地看来看去。可乐在我肚子里温情脉脉地流着,仿佛在我跟这个人之间流过去的时间都是一种暗流。有那么一会儿,我默不作声地凝视着他,暗暗尝试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这种空虚的痛令我记起了他那个穿彩色衣服的女朋友--她那种敏锐的脚步声、那种敏锐的字迹,叫人听了看了,都忍不住有点细微的很享受的痛苦。突然我说:怪不得我没有在学校里遇见过她。

他心领神会地望着我,随后,把目光投到我头顶后面的玻璃上,慢吞吞地说:你还在放暑假的时候,她就走了。我倒难得看到飞机那么准点。我用手掌紧贴着杯子湿凉的外壳,手掌心里都是水,接着我又用手去捂着面颊,于是面颊上也都是水。我的声音在牙齿后面说:我真是喜欢她。他听了,就把目光移回到我眼睛里,对我很和善地笑了笑,说:我也是的。然后又笑了笑,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点。然后,又笑了笑。--这是我看到过的最伤心的微笑。他眼睛里都是笑容,很沉重的,交错着我的目光,一直掉到我心里去,融化不掉,坠着,挂在那里,很难过--于是我只好一大口又一大口地喝冰可乐,喝得我肚皮要破了。他还是在我对面,很和气地问我:你还要喝吗?

走到肯德基大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站住了,于是我也站住。我站在那里,摇摆不定。他微微地弯下了腰,说:你今天喝了几杯可乐?我说:我不知道。过了一会儿,说:数不清。我的眼眶里面都是眼泪,风吹过去,眼泪没掉下来就变成冰凉的,简直让我怀疑是许多黑色透明的冰可乐从我眼睛里流出来。那个人低头到我面前,打量着我,然后直起腰,叹了口气,温柔地把手放在我背上,说:小姑娘就是会哭呀。我们脚往下跨,走出了肯德基的大门。我突然扯住他的衣袖,说:你下次去做一个可口可乐的广告,就拍可乐从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眼睛里流出来。想了想,说下去:流出来之后,变成一个一个很小的心,掉在地上,碎掉。想一想,又说:你要给她穿红颜色的衣服我起劲了起来。他扭头对我笑,良久,说:可口可乐的广告轮不到我来做。顿一顿,又说:百事可乐的广告也轮不到我来做。

我们开始朝车站走去。走了一会儿,我说: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伸手在我肩膀上拍了两下,像个老长辈一样,概括陈词道: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拍我肩膀,还拍我背,用的都是一种非常单纯的方式--就是同一年零六个月之前他拍拍我,问我借钥匙的时候那种方式一样,代表他是一片好心。我们就这样朝前面走,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我们两个人只不过偶尔擦到一下胳膊,可是两个影子就像在打架一样。不久以后,我们站在了车站上。

车站安安静静的。我说:我现在太失望了。过去我总是在猫眼里偷看你跟你女朋友。现在怎么办?他说:什么叫现在怎么办?我说:好像太现实了。我不敢谈恋爱了。他没有接上话茬,只是在我身边站着,手插在口袋里。过了很久很久,有好几辆车子开来又开走,他突然低声地说:小姑娘就是那么感情丰富。她要走的时候,也在那里穷哭,哭到后来就走了。这是我的现实。我别过头去,望着他的侧脸,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我悄悄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抬了抬头,转过来注视我。他的目光非常通透,透到灵魂的底部。我在心里疼丝丝地想:我和他之间隔着那么多的东西,那么大块的凝固的空气,那么多每个人不同的现实,还有那么那么长的时间。

跳上车那一瞬间,他推了我一把,说:好好的。我转过身,车门关上了。隔着玻璃看他站在地下,像上帝俯视芸芸众生--他显得模糊、矮小、瘦弱得像个孩子。

我飞奔回家上厕所,发现今天晚上龙头又漏水了。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跟着水滴很慢很慢地流走,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浴室里水滴答的声音,总伴随着我轻声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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