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开大理前,我想了想,还是给小白写了一封简短的邮件。之所以会有犹豫,一是我不确定他曾留给我的邮箱是否还在用,二呢,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毕竟我们已经有六年没有见过面了,这些年也甚少联系。
他在第二天晚上给我打来电话,声音里很惊喜,听到我还在大理他放下心来,又问我要去看他是真的吗?得到肯定答复他立即说,你住在哪儿,我去接你。我说不用了,我知道怎么去你所在的那个小古镇。
挂掉电话,那一点久未见会陌生的担忧立即褪去了,他对待朋友同以前一样热情又体贴。
同小白认识有十年了,那会儿我们都还在念大学。有一年的国庆节,我从学校坐火车回老家,黄金周的火车上人多得无法立足,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又恰逢生理期,捂着肚子蹲在吸烟处的过道上,大概是那样子太可怜兮兮,有人在我身边停下来,拍我的肩膀说,你不舒服吗,要不要去我的位置坐一下?
那个善心的家伙就是小白。他是个非常内敛的男孩子,话不多,讲话也轻声细语的。我对他印象挺好的,但在火车上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就算给予我帮助,我也没想过以后还要联系,甚至连名字都没问。
巧合的是,隔天上午的公交车上,我们又遇见了,两人都愣了下,然后指着对方笑起来。那辆公交车开往S大,他在那里念书,而我,去看望我一个初中同学。
他得知我是第一次去他们学校,很体贴地带我去找朋友的宿舍楼。一路上闲聊,知道他姓赵,名字有点复杂拗口,我记不太住。听说他是大理白族人,皮肤又比一般男孩子要白,我就开玩笑叫他小白。他也没有反对,只羞涩地笑笑。
告别时,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码与电子邮箱。我们偶尔发短信,或者发邮件,他常常跟我讲起他的家乡大理,他说他的家族世世代代都在经营银器,他的爷爷与父亲都有好手艺,会手工打造银杯、镯子、项链,甚至更复杂的一些器皿与工艺品。他父亲在老家古镇经营一家银器铺子,前面是店面,后面的院子就是住家,生意不好也不坏,足可养活一家人。从他的语气中,我听得出来,他非常喜欢他的家乡,也非常崇拜有好手艺的父亲。
有一年寒假结束,我们约了在他学校见面,结果我临时有事,改签了车票匆匆离家回了学校。过了几天,我收到他寄来的包裹,小礼品盒里静静躺着一对雕花的银镯。他说那是他父亲亲手做的,本想见面时送给你的。我谢过他,说其实下回见面给我就好啦,邮寄多麻烦。我以为我们在下一个假期就能见面,却不知,这之后,我们整整六年没有见过。
给我邮寄礼物之后不久,大四的他就离开了学校,去往深圳实习工作。他是学计算机的,成绩不赖,签了一个不错的公司,我知道后祝贺他,他却似乎并没有太开心。他变得忙碌起来,我也忙于毕业设计,彼此联系渐少,但每逢节日,他总记得发来问候短信。
他去深圳一年后,有个夜晚给我打电话,他说他辞职了。我挺惊讶的,要知道那时候我为找工作焦头烂额,而他拥有一份薪水很高上升空间也非常大的工作。我觉得可惜,他语气却很轻松,甚至有一种解脱之感,他说他准备回大理,跟他的父亲一起学手艺,然后接管家里的银器铺子。最后他说,你以后来大理旅游的话,来我家玩啊!
那时候,我对大理完全没有一丝概念,还是从他口中才知道这个地方,我应着他的邀约,但实际上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什么时候去。直至2011年,我第一次去到大理,对这个久闻其名的古城一眼爱上,成为我每年必去旅行小住几天的地方。
这是我第三次来大理,终于决定同小白见一面。我从大理古城坐了一个小时的车才抵达他家那个小镇,这几年旅游开发,古镇渐渐热闹起来,但一月份游人尚少,我轻易就找到了他家的银铺。我掀开深蓝色布帘,就看见坐在柜台后面的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正埋头,手中拿着一条银手链在调整长度。
我叫他的名字,嘿,小白啊!他抬起头来,然后冲我笑。依旧是记忆里羞涩内敛属于小白的笑容,高原的阳光对他真仁慈,都没有把他晒黑一点,这里的水土一定很养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见老。
他带我参观他的工作室,就在院子后面,小小的房间里,摆着一张大木头桌子,工具与银饰小零件堆得乱七八糟的,桌子上的陶罐里,插着一大束紫色的鲜花,冬日阳光从后窗照射进来,一室的温暖与静谧。
傍晚时分,他的母亲做好了饭菜来叫我们,他的妻子摆好碗筷,倒好酒,我有幸享用了一顿最正宗的白族家常菜,阿妈亲手酿的桃花酿可真好喝啊。他一边劝我多吃菜,一边给怀里刚满两岁半的女儿喂饭,温柔耐心地教导她不可偏食,要多吃蔬菜,眉眼间全是安宁知足的模样。
我忽然想起他很久前给我发的一封邮件,那是他回到大理一个月后。他说,回家的感觉真好,我还是习惯大理的蓝天白云与阳光,家乡的饵块真好吃,比之深夜里跑程序、数据的声波,我更爱听爷爷与父亲叮叮当当敲打银器时发出的清脆声响。我大概生来就属于这里,不管走多远,最终都会回到故乡。就像野马要回到草原,麋鹿终要回归森林。
以前我觉得他放弃那么优渥的工作很可惜,此刻见到他才明白: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最好的生活标准,自己心之所向的,就是最好。
- END -
七微
女,作家
刚进大学那年我们都觉得陆瓜娃和赵马克这种神仙眷侣就该结婚,后来大学毕业他们果然分手了。
陆瓜娃本名不叫瓜娃,她有个类似金庸小说女主角的名字——陆婉清。赵马克是真的叫赵马克,虽然他说一嘴的东北话,但不能阻止他有个上海电影制片厂出品的名字。
赵马克就是那种嘴贱无敌三句能让你吐血五句能让你怀疑人生的学霸,平常吊儿郎当,满学校晃,可每年都可以拿奖学金。但陆瓜娃是那种外表文艺多情内里抠脚大汉的学渣,她可以一边捧着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一边大嗑一份加双蛋的桂林米粉。但这些并不能够阻止这看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天雷勾地火。
那会儿两人刚进校,学校正在演毕业班的作品《培尔·金特》,搞得特别实验,看戏的人要跟着演员满学校跑,一会儿在草坪上演,一会儿在新空间,一会儿又在剧场。陆瓜娃是那种体力体力差,人又特别迷糊的,跑了两圈儿就蒙圈了,在着急地寻找大部队的时候一下子就撞上了赵马克。虽然那一次两人红着脸迅速地分开,并没有对话,但足以为此后的正式相逢埋下了重重的伏笔。
“我问你,当时你是不是故意撞上我的?”赵马克后来问陆瓜娃。
“当然不是。”
“如果不是故意的,你怎么能一抬头就眨巴着眼睛看着我呢?你这样很不检点的。”
“你才不检点呢,那是因为我正蒙着呢。”
“就你这个小智商,走在路上能分分钟被人拐去深山里去。”
“那你看紧点儿我不就行了嘛。”陆瓜娃着急地解释。
“看得紧吗?早上在食堂我也就转个身打饭,两分钟不到的工夫,你就把那么大一锅汤撞在地上。你倒是好啊,现在不撞人了,挑锅来撞。”赵马克虽然这么说着,还是心疼地摸了摸陆瓜娃被烫红的小臂。
“我不是和你说了,因为有人挤我,我没站稳吗?”
“得了得了,反正这几天我是没脸再去食堂吃饭了。”赵马克撇了撇嘴。
“你的意思是……要请我去外头吃大餐吗?”陆瓜娃一听到吃的就两眼放光。
“我的意思是,这两天在宿舍吃方便面,最多帮你加根肠儿!”
这俩呢,不说话走在学校那还挺和谐的,男的风度翩翩,女的小鸟依人。但别让他们同时开口,特别是身心健康的单身人士就别和他俩一起吃饭了,赵马克抖包袱,陆瓜娃捧哏,杀人于无形。
“哟,媳妇儿,你快瞧,这谁啊?”
远远看到赵马克走过来我避之不及。
“老高啊!你瞎了!”陆瓜娃嘴里塞满了薯片。
“老高啊!过个年回来越来越喜气了,膘肥膘肥的。”赵马克打量着我,我一个哆嗦,差点儿没把手上的饭盒摔在他脸上。
“老高你别管他,这叫长得有福气!”陆瓜娃拍拍我安慰道,把薯片往我这儿一送,我思考了一会儿,推了回去。
“双下巴用来蓄雨水啊?”赵马克不依不饶。
“什么蓄雨水啦,这是兜财啦!你懂什么你!”
“兜财的是蟾蜍!瓜娃!”
就是那天以后,我在宿舍藏了一箱的苹果,配合着淘宝爆款海蓝牌强力减肥药进行着惨无人道的自虐,后来在形体房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就昏过去了。
陆瓜娃和赵马克来医疗室看望我,给我带了一份梅菜扣肉,一份香煎猪手,一份山药排骨汤和两盒米饭,并情深意切地表达了歉意。
“瓜娃,快给老高鞠躬致歉。”赵马克推着陆瓜娃进来。
“得得得,没有家属答礼的。”我瞪着赵马克气不打一处出。
“老高,你看你瘦得,双下巴都缩水了。”陆瓜娃眨巴着眼睛又给我捅了一刀。
但是呢,出于我对梅菜扣肉的特殊感情,我最终还是没有原则地原谅了他们,并私下收受了陆瓜娃一张食堂VIP绿色通道卡,一卡在手不排队,从此吃肉就更是刹不住车了。
说起来,陆瓜娃和赵马克的正式认识是很罗曼蒂克的。有一天,陆瓜娃从图书馆出来,赵马克刚打完篮球,突然天公那个不作美,下起了倾盆那个大雨,两个人跑啊跑啊……这里要有音乐铺垫,最好是巴赫的G大调大提琴前奏曲,或者是苏永康的《山水有相逢》。两个人跑啊跑啊,在学校门口的台湾吴记麻辣锅店停下了脚步。
屋檐下,清秀的她,倜傥的他,再一次四目交接。
赵马克说:“Hi,敢问姑娘究竟姓甚名谁,为何与我这么过不去?”
陆瓜娃低头羞怯:“姑娘姓陆,闺字,婉清。”
街道上的路人为这场突如其来的雨奔跑着,两人久久凝望的画面好像定格了。
“婉清姑娘,你瞧这雨水天比姑娘还‘冻人’,说起来相逢就是缘分,不如屋里一起麻辣鸭血锅,岂不快哉?”
“也好。”
两人相对而坐,火锅店嘈杂,得扯开了嗓子才能听见对方说话。赵马克突然拿出手机,塞了个耳机在陆瓜娃的耳朵里,是《Rhythm of the Rain》。
“老高,整个世界都安静了,突然就觉得好像别的什么也没关系了,就算世上只剩下我和赵马克,也不孤独了。我看了看他,他笑眯眯地也在看我,突然我心头一暖,心想,就是他了。”
“老高,麻辣鸭血锅呼呼地煮着,滋啦滋啦地冒着气儿,水蒸气糊在窗户上,我看着她,她的眼神好亮,而路上的街灯和行人都是匆匆缀过她眼睛的光。”
赵马克比陆瓜娃早两年毕业了,成绩单拿出来金灿灿的他,顶着优秀毕业生的帽子签约进了所有人都羡慕嫉妒恨的国话。
国话呢,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中国只要是个腕儿都想挂在这里,拿到国话的五险一金就是证明了:妈呀,我是实力派!但是现实不是每个实力派进去都能当大腕,那必须先演过虾兵蟹将、蚌壳姑娘的。
进国话的第一年,赵马克做了十五次背景版,二十一次路人甲,最长的一句台词是:“啊……有毒!”
赵马克是谁啊,赵马克多骄傲啊,赵马克是学霸,赵马克是年级第一,赵马克在学校就没演过除了男一号以外的角色。一年多的等待着实让赵马克有些躁了。而陆瓜娃呢,每天还是屁颠屁颠地过着轻松随意,卤大肉、酱蹄膀、火腿煎双蛋的大学时光。
“赵马克,在我心里你是最棒的,有一天你一定是最耀眼的男主角。”陆瓜娃的崇拜已经不能填补赵马克心里的失落了。
对,故事的发展总是这么没有惊喜,生活琐碎现实苦涩才是一对小情侣永远无法击败的第三者。两个人的争吵越来越多,即使陆瓜娃只会气个一刻钟,然后抽着鼻子和赵马克说:“马克,我饿了。”但赵马克已经不会站在宿舍门口拎着一大袋零食,只会说:“饿了就去吃,正忙着呢。”
有一次,陆瓜娃因为给赵马克买花束,进场晚了,被拦了在剧场外头——那天是赵马克演的角色第一次有名字。陆瓜娃在剧场外站着,一直到赵马克脸色铁青地走出剧院,说:“陆婉清,你要是真嫌弃你男朋友角色小,你他妈就别来了,以后都别来了,我看你就烦!你赶紧甩了我,和你那些同学一样,找个牛逼的傍大款去!”
那天陆瓜娃哭着到我家,赵马克打来电话。
“赵马克,接吗?”我问她。
“不接。”外面下了点儿雨,陆瓜娃看着窗外出神。
“那我们睡了好吗,十二点多了哦。”
“嗯。”陆瓜娃乖巧地答应着在我旁边躺下。
陆瓜娃睡不着,睁着眼看着天花板,我都知道,但是实在太困了昏昏沉沉我就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窗外的声音吵醒,我一看,半夜三点了。
“陆瓜娃!陆瓜娃!”是赵马克在我家楼下站着,下着雨,他的头发贴在脸上,雨水还在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赵马克来找你了,要我打发他走吗?”
陆瓜娃不说话地看着我,看上去她一直都没有睡着。过了一会儿,没再听见赵马克的声音,我探出去看,他已经走了。
“睡吧。”陆瓜娃撑了撑被子,转过了身,我知道她在哭。
后来赵马克就随着剧团巡演去了。整整一个月,两个人都憋死了等对方先说话。
“你俩怎么回事,我们都指望着你们这对模范夫妻成全我们对完美爱情的幻想呢。”
“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我每天在身上攒下的阳光都照耀在了赵马克身上,他挥霍着却忘了照耀我,渐渐地我也开始乌云密布了。两个不开心的人要怎么走下去。”
“这可不是我认识的陆瓜娃,我认识的陆瓜娃能量可是无穷无尽的,只要一包薯片就可以蓄满不是吗?”
“老高,我是很爱马克的。”
“我知道。”
“所以,为爱我应该要变得更厉害对不对?”
“对呀。”
“老高…把薯片递给我吧。”
赵马克巡演回北京的那一天,下火车时,远远的就看见陆瓜娃站在出口。
“赵马克,我饿了。”
“瓜娃,没问题。”赵马克笑了。
还是那家麻辣锅店,还是下着小雨。
赵马克已经吃得有些撑了,陆瓜娃还在埋头奋斗。一桌子的鸭血、老豆腐、山药、响铃、肥牛,已经都成了空盘子。
“马克,我还想吃个煎饼果子行不。”
“行!我去给你买!”
赵马克笑着把耳塞塞进陆瓜娃的耳朵里,揉了揉陆瓜娃的头发。煎饼果子摊在学校的东侧,赵马克不带喘儿地就跑去买陆瓜娃最喜欢的煎饼果子,加双蛋和火腿肠。也就一刻钟的工夫,回到麻辣锅店陆瓜娃已经不在了,耳机里还放着《Rhythm of the Rain》。
手机里有新的消息,是一起演出的姑娘发来的:“赵马克,我想你了。”
赵马克在宿舍楼下喊了一晚上陆瓜娃的名字,第二天又跟着剧团去了杭州。
我不知道后来他们还有没有过对话,陆瓜娃只字不提,赵马克我也很少见到。他们真的就在我们的唏嘘感慨下结束了。
再后来赵马克和陆瓜娃都又有了男女朋友,可每次碰见我,两人都会旁敲侧击地问问我对方的工作生活是否都顺心。
陆瓜娃毕业的第二年,也就是赵马克毕业的第四年。有天陆瓜娃让我陪她去看赵马克的话剧。三个小时的话剧,陆瓜娃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台下看着赵马克在台上挥洒淋漓。真的很精彩,赵马克演一个律师,巧舌如簧又复杂深邃。结束后观众们都站起来鼓掌,我看得也很激动,一转头看见陆瓜娃眼睛有些湿润。
“他现在好耀眼,是不是?”
我鼻子一酸,点了点头。
“我们先走吧。”
“不等等马克吗?一起吃个宵夜?”
“不了。”
赵马克今年领证了,当然,不是和陆瓜娃。
前两天我去陆瓜娃家里,陆瓜娃做了一桌子菜,我们喝了点儿酒,突然讲起赵马克那些贱嘴的损事儿,两人笑得前仰后合。陆瓜娃很兴奋地跑去放了《Rhythm of the Rain》。
“那天为什么不留下来见见马克?”
陆瓜娃笑着笑着就不说话了,她从房间的抽屉里拿出一张票根递给了我——是那天那场话剧的票根。我翻过来,票根的后面赵马克写着——“瓜娃,这次我是男主角了。”
“我真的真的真的好高兴,我在梦里无数次梦见过这一天,可是呢,赵马克,那一天真的到了的时候,站在你身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
- END -
高捷
作家
一男一女从身边走过,有人感叹:“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身边,总有些才貌双全、无可挑剔的女子,嫁了一个条件尚可的男人。于是人人都在寻思,莫非现在条件好的男人都不爱美女?非也,只因美女往往心气都太高,而“高处不胜寒”。
曾经有一位女人,活得相当骄傲。她骄傲的资本有两项:一是她长得晶莹剔透,二是家境殷实。她的美丽与出身倾倒了一批怀着各种杂念的男孩子们,她理所当然地成了学校里的校花,她的身边也自然而然地开始围绕男同学的鲜花与女同学的羡慕。
但她从不对亲近她的男同学表露任何的好感,偶尔被追得不耐烦了,她才会对他们说:你们都不是我心仪的男朋友,我的男朋友将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后来大家才知道,她所说的“独一无二”的意思大体是这样:要有施瓦辛格的体格、周润发的长相、李嘉诚的财富,除此之外还要有博士学位……
这“独一无二”的标准一公布,她的身边立刻清静了很多。一群逃兵落荒而去,边逃边暗自疑惑:符合这标准的男人还能是人吗?
她自己也心知肚明这要求很苛刻,但她却有相当的恒心和信心,在此方面她表现得极为执着,她一直严格按照当初所定下“独一无二”的要求去寻寻觅觅,她从昨天一直找到今天,从今天又找到明天,至今仍是独身一人。
女人把自己摆得太高,反而很难感受到属于平凡人最普通的幸福。因为太完美,整日活在崇拜、赞美和狂热的奉承与追捧之中,在享受这种虚荣的同时,也因此成了井底之蛙,看不到除此之外的世界。即使你美若天仙,也没有男人会在原地等你,等到非嫁不可的年龄,只能勉强挑一个还算顺眼的共度此生。
相貌一般的女人总是羡慕身边的美女朋友,事实上,漂亮女人经常难以结识更多的男人。多数男人因为她的容貌止步不前,认为她如此漂亮必然自视清高,必然拒绝自己,必然名花有主,必然傲慢势利……当英俊的王子遇到美丽的公主时,他们会想:我是帅哥,用得着主动去追吗?如果追到了还好,如果追不到的话那多没面子!我身边的朋友会怎么说,那些围着我的女人们会怎么想。思来想去,压力实在是太大了,还是算了吧。
而女人由于天生的矜持和骄傲又无法放下脸皮去倒追帅哥。如果追不到的话,身边的朋友肯定会说她倒贴还没人要。正在矛盾的时候,突然跳出一只大青蛙,反正我是青蛙我怕谁?心里一点压力都没有。“喂,美女,晚上一起吃顿饭吧!”有人追肯定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白吃一顿饭还可以气气那些不解风情的白马王子,给他们一点压力也好。一顿饭下来,再看几场浪漫的电影。美女的心里也开始起了变化:这只青蛙其实还蛮可爱的,其实无论有多难看,看惯了也就习惯了。最后一来二去,美女开始慢慢地喜欢上了青蛙王子。于是,又一段美女配丑男的故事开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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