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对我说,你喜欢的那个人已经分手了。我凝视着地面,却不知怎么答话。
岁月迁徙的太快,快的我跟不上它的脚步,快的我还没有从暗恋的世界中回神,我喜欢的那个他早已牵上别人的手又放弃了那只手。而今,他的消息被时间捎了回来,打得我一个措手不及,不知所措。
在那场盛世流年中,我爱上了他,在青春年少时,我偷偷地凝望着他的背影。曾经的那些快乐早已离我而远,曾经的那些欣喜早已消散不知踪影,曾经的那些失望早已过去成了流水的基底,连着所有的错过和悲伤都成了回忆的枯枝落叶。
在春去秋来的轮回中,我的世界失去了他的身影;在冬夏交替的日子里,我的世界没有了他的声音。在时过境迁的岁月中,他的故事却如晚风来到了我的世界。我是否该去追随,去追随那个曾经的动过我心弦的暗恋。
我感受我的心底,却寻回曾经的暗恋。但那错过的感情是失去的光阴,那撩动的心弦也趋于平静。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可能早已遗忘了我,他不知道在那似水流年里有个女孩爱过他。
我喜欢的那个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可能已不在爱他,他已成为了我的世界里的一个永久的回忆。
那份逝去的暗恋,只是一场还没开始的爱恋,早已经沉淀在时间的海地,静静的守在心底,成了那只能思恋的回忆。
有些情一旦错过,就注定了忘记,有些人一旦离去,就注定了分别。那曾发生过的暗恋,惊起的波澜已经平静。那曾经的淡香也只会在回忆中悄悄散发。
在红尘的岁月里,花开了有谁遇见,花谢了有谁伤心。曾经的相见也许只是一场美丽的风景,相见也许并不知花开为谁而谢。
那短短的暗恋,只是未来得及的爱恋。如今,他已远去,在没有我的世界里爱上了谁又被谁伤了心,都只是远方的风带来他的消息,甜苦自知。
而我,在远离他的世界,终会遇上属于自己的爱恋,遇上属于自己的情。
我已为他停歇的太久,我也为他离开得太久。我守着一座空城,却不敢等一位旧人,怕这一位旧人,可能对我无情;怕自己的多情,终究会让自己遍体鳞伤。
他带来的那阵晚风,终会随着岁月离去,留下的只是曾经扬起的红尘。
岁月太过蹉跎,那俊美的声影早已模糊,那美丽的情愫早已沉淀。我那一段成了曾今的暗恋,是时候去说再见。
我凝望着我的前方,在不远的地方,会有属于我的花开花谢,与暗恋无关。
问
你在这座城市做过最孤独的一件事是什么?
答
在我的记忆里,最孤独的是2014年的一个星期天。
我和她是异地,我在佛山,她在广州,每次去见她,都要花上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一个星期只能见一次。
按照常理,一对处于恋爱时期的年轻人,一个星期没见,应当会非常的开心——在有些电视里,甚至会拥抱起来。
然而那一天不是,随着身影的渐近,我看得出来她的脸色很不好——她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高兴的时候就一声不吭,你问她“怎么了”,得到的答案永远是“没什么”。
最后,在我的逼问下,她告诉我:“我觉得你这个人很喜欢占小便宜。
我怎么占小便宜了?”
“你刚才叫我刷自动售货机干嘛?”
“因为支付宝在搞活动嘛,一分钱拿一罐饮料,所以我叫你去参加咯。”
“可是我觉得没必要啊。”
“你觉得没必要可以不刷呀,也没必要生气嘛。”我解释道。
“我就觉得你这个人很喜欢占小便宜。”她一字一顿地道。
我对人际交往的理解十分简单:我觉得每一个人身上,都不可避免的会有缺点。有些缺点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就不值一提,比如对方的小任性、偶尔的软弱,恋人之间的互相包容,很多时候就是体现在这些地方。
而有些缺点,可以提出来,彼此商量、讨论,告诉她怎样改进,然后按照这些方法去改正就行了。恋人,不仅仅是相互地爱慕,一份好的恋爱更是互相督促和进步的过程。一个人如果爱另外一个人,应该很真诚地提出对方的缺点,并告诉他怎样去改正,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生气的,也并不值得去生气。
而当我们真正交往以后,事实远非这么简单。我们经常围着一些不必要的事情生气——或者说是她在生气,以前的事情,也会不断地被翻出来算旧账。
然后我又不停地安慰她——有时候安慰得好,一两个小时就会结束,有时候又不行。而那一天,我们从早吵到晚,一直没有停过。在我看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不值一提的事。本来是开心的一个周日,而我,竟要为此付出这么多的时间去向另一个人解释——后来别人告诉我,当一个人不爱另外一个人时,他看什么都是不对的。于是,那一天的整个下午,我感觉整个人好像被困在一个巨大的黑屋子里,任凭怎么努力都走不出来。
后来我们终于不吵了,夕阳也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并排走在广州的街头,就像刚开始认识的时候那样。
星期天的广州热闹非凡,人流在我们的四周穿梭而过。
情侣们脸上都显出一副热情洋溢的样子,他们微笑,喝着夏天的果饮。
路上,隔着店里的玻璃窗,我看到一对男女朋友正在吃着肯德基。他们身上穿着廉价的T恤,夏日的光线将身上的亮片照得闪闪发光。男孩什么都没有说,直愣愣地看着对方,女孩哈哈大笑,不停地拿着手上的鸡翅逗着对方。
然而这些热闹景象,跟我们无关,我尽量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不对她发火,沉默地向前走着。
对我这种人来说,孤独已经成为常态:从大学时候开始,我就一个人买衣服、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跑步。这样坚持下来,大概有十几年的时间。
有时候晚上在校园里夜跑,跑着跑着,看到同学骑着单车载着女友过来。他向我挤眉弄眼,满脸炫耀地对我说:“还在跑步啊?”然后我向他们微笑,看着两人消失在夜色里。
有时候一个人逛街,看见对面一群人在买东西,是我的同学,他们向打招呼:“咦?你怎么一个人在买衣服?好歹也叫个人帮你参考参考啊。”
然后我笑笑,回答:“一个人就不能买啊?”
还有的时候,我走进一家餐厅,碰到对面一家子。在很远处他们就招呼我坐下:“嗨!跟我们一起来吃吧。”我当然不好意思叫别人请吃饭,只好将原本坐下的计划改成叫了一份外卖,然后打包回宿舍,一个人吃。
我觉得这些都没什么,亦谈不上什么孤独,人活着,很多时候就应该坚强一点,不要被这些有的没的东西给击倒。我也不求别人会理解我、怎么看我独自孑然一人地出现在人群里,这些都不重要——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谈互相理解太奢侈了,尤其是那些和你并不熟的人,倘若人与人之间可以随随便便地理解,那么这个世界就根本没有孤独了。
但我唯一不能理解的是,那个你在乎的人,你觉得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理解你关怀你体贴你的人,她也不理解你。当这种事情发生之时,孤独开始发酵。
那天下午我们走了很久,有可能是几分钟,也有可能是好多年。
最后,我们来到了地铁站跟前。
她问我:“去哪里?”
“还是各自回去吧。”——吵了一天,我也累了,只想好好地躺在床上休息下。
后来我们下了楼梯,沉默着,并排坐在地铁里冰冷的金属凳子上,良久不语。
待得地铁过来,我起身告诉她:“我走了。”
“嗯。”她低着头,长发遮住了她的脸,甚至没抬头看我。
我站在地铁里,看着窗外的她,坐在凳子上,独自垂首地看着地面。她皱着眉头,双手紧紧地握住裙角。然后车门关了起来,那个忧伤的身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时间定格在这一瞬间,这是我最后一次对她的印象。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她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袖,红色的碎花裙子。她总是走在我的前面,然后回头看着我,朝我微笑。有时候,我们不用说一句话,风好像就因此而轻盈了起来。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爬山,秋天的风开始微凉,于是她把自己的手放在我衣服边上的口袋里。隔着口袋,我能感觉到,她这样放着,仅仅将手这么放着,我就能感觉整个世界很温暖。
想起这些,再想想这天下午我走过的路,才猛然意识到,这一路过来,原来我们也走了这么长的路。
诗人顾城是这样描写两个人的孤独的:
你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你
看我时很远
看云时很近
我觉得这还不是最孤独的,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是:我们一起走来,吃过那么多苦,走了那么远的路,最后却走到了路的终点。
有一天,我们也终于开始明白:放下,当作从来没有发生过,才是彼此最好的选择。
清晨的大学校园里,一位老伯正独自在长椅上看报,两个学生拿着采访机走过来,礼貌地问:我们是学生新闻社的记者,能采访您一下吗?
老伯抬头看看,嗯了一声。两个学生于是坐下来,问:您这个年纪,一定经历过很多,能不能谈谈您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天?
这实在是个蹩脚的提问。如果你被这么问过就一定知道,除非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思考,否则很难给出漂亮又切实的回答。要是有大明星被这么问,他八成会说,抱歉,没有最重要,只有很重要,然后胡乱编造一个故事,并在心里暗暗鄙视提问者。
好在老伯不是大明星。他眯起眼睛想了会儿,认真地说,确实有那么一天,对我来说比任何一天都重要。那一天,我爱上了一个人。
两位学生高兴地对视一眼,满怀期待地等着听下去。
老伯开始慢慢地讲,我认识那人有些年了,但我一直很厌恶她,她一出生就瞎了一只眼,左手还只有三根手指,像鸡爪子一样难看,若有可能,我真想一脚把她从我身边踢开。但命运安排我们始终在一起。我26岁时,我们在导师的带领下研究一种病菌,她的那一组得出了重大成果,只是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她的合作者忽然疯掉了,她独立完成了最后的工作,如果这时候她只在研究报告上写自己的名字,独享一切,没有人会提出质疑,但她没有,反而把那位合作者的名字排在了自己前面,因为对方的付出确实比她多些。在公布成果那天,导师在几百名师生面前大力表扬了她,说自己一生渴望教出品学兼优的学生,感谢她,在他即将退休的时候,实现了愿望,说完,导师眼泛泪光,深深给她鞠了一躬,所有人都为她鼓掌。
就在那一刻,老伯说,我发现原来她还真是个不错的人,她正直,善良,聪明,勤奋,那些身体缺陷实在不能遮盖这光芒,于是我爱上了她,这份爱改变了我一生,时至今日,想起心意转折的那一刻,我仍会激动不已。
两位小记者也有些激动,其中一位赶紧追问:那个人,是您现在的妻子吗?
老伯摇了摇头,摘下眼镜慢慢擦拭。
另一位小记者正想继续追问,却惊奇地发现,老人的左眼始终一动不动,显然是假的。他下意识地去看老伯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
小记者诧异得不知说什么好,半天才问:您说的那位“她”……
老伯点点头,是的,就是我自己。
原来,不是“她”,是他。
老伯擦好眼镜,用只有三根手指的左手戴上,指了指刚好走过的一位漂亮姑娘,说,我知道在你们这个年纪,心里想得最多的是爱情,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你爱上了,全力以赴想去赢得她的心,以为得到她,便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其实我倒觉得,没有哪个姑娘能给你永远的极致的幸福,你只有真正地、毫无保留地爱上自己,才会获得人生最大的胜利。
爱上自己,谁不爱自己呢?小记者问。
当然不。老伯说,虽然每个人都会对自己好,会极力地让自己开心满足,就像臣民去讨好他的国王,但那不过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是自我满足的私欲,不是爱。你只有真心觉得自己很好、欣赏自己并以自己为荣、庆幸你是你而不是别人,才算是真的爱自己。只有这样的爱,才能使自己获得深刻而长久的幸福。老实说,少年时的我,因为这只眼和这只手而对自己厌恶至极,觉得自己活得像一摊垃圾,当然,幸福从未降临到我心里。直到那一天,导师让我看到并相信自己身上还有优良的部分,而这恰恰是作为一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于是就在那天,我原谅了我的手和眼,原谅了我的残缺瘦弱,原谅了我的笨嘴拙舌,我开始真诚地爱自己,并由此感到了巨大的快乐,那感觉,就像经历了漫长寒冷的黑夜,看到阳光忽然跃出海面,世界从此天光大亮,春暖花开。
老伯看了看天空,悠然地说,其实爱上哪个姑娘一点也不重要,爱上自己才是正经事,也许你们不会像我这样忽然开窍,忽然地对自己倾心爱慕,但至少应该每一天都努力去做一个让自己喜欢的人,然后慢慢地开始爱自己,再退一步,你至少得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不那么厌恶,如果人生中时时处处违背心意,越来越觉得自己面目可憎,那么到了我这个年纪,就算取得什么成就,你也会觉得是活在一个垃圾堆里。
所以,不管对谁来说,人生最重要的一天,都是爱上自己的那一天。
老伯说完,微笑着向旁边打了个招呼,两位小记者这才发现,系主任不知何时站在了他们身后。
老校长,原来您在这里。系主任恭敬又急切地说,美国的专家团到了,大家都等在您讲最新的研究成果,快走吧。
老伯缓缓站起来,跟两位小记者道别,又自语道,其实跟我刚刚做的这场报告相比,下一场也不怎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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