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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情岁月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纯情岁月,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在中专学校上学时,一个寝室10个人。这么多年来,除了老五,其他的人,都还狗扯羊皮时断时续地联系着。老五是我铁子,毕业后,一个猛子扎到深圳去,就没了影儿。有时候想起她,我恨得牙痒痒。这狗东西也太冷酷了,白瞎我那么疼她了。

前几天和同学通电话,无意中居然听到老五的消息。辗转了几个人,终于弄到一串她的电话号码。迫不急待地拨过去,心里很激动地咚咚直跳。看着自己的手在电话键盘上哆嗦,彼时那些青葱岁月翻江倒海地就纷至沓来了。

开始入学的时候我和老五最不对付。她长得挺好看,两个大眼睛像玻璃球儿似的,贼圆。我受不了的是她一天到晚叽叽喳喳的像个三仙姑。那时我正忙着玩儿深沉呢,一天到晚不苟言笑,从来不正眼瞧人。除了几个男生,女的我一概不理,嫌她们肤浅,烦着呢。于是老五和寝室里的其他人当然也看不上我。老五曾对别人损我:长得不也就一般人儿吗?臭美什么?骚在骨子里。上班以后,再没人这么夸过我。所以老五这句话,我记一辈子,不为别的,经典。

那时我最不能忍受的是老五她们每天晚自习回来的神侃。每每折腾到半夜也不睡觉。高兴了,摸着黑儿还集体唱一段儿。我先是用被子蒙住头,忍无可忍的时候,就猛地掀起被子,大喊一声:你们还有没有完了?于是果然就鸦雀无声了。过了3分钟,有人拿起布娃娃向门上砸去,一声沉闷的带着抗议的碰撞声在夜里散落。我知道,那是老五。

后来的冰释前嫌是因为学校要举行绘画比赛,老五大大咧咧地让我给她当模特儿。我当时开了一句玩笑:用全裸吗?没想到她的脸就红了。红着脸的老五居然那么好看。

画好后,老五问我,上面题点什么吧。我大言不惭:腹有诗书气自华呀。她愣了3秒钟,哈哈大笑。我仔细看看,那是一张画得不错的素描。三等奖。在学校的宣传栏里挂了很久,直到落满灰尘。常常有男生站在那张画的面前指手画脚,这不是某某班的某某吗,瞧人这眼睛画的,波斯猫似的。于是以后老五就叫我猫猫。

走得近了才发现,我其实和老五是一类人。我是骨子里世俗,表面上清高。她则相反。后来我主动追求一男生惨遭拒绝,而她则被一男生追得无处可躲。我们俩的情况没有可比性,却都把自己打扮得挺悲伤,每天很凄惨的样子。我愤怒于有的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她则痛恨天下的好男生都死绝了。似乎青春的生命惟有如此才会有了些许韵味儿。好像两个人还合着信手涂鸦了很多诗,为填新词强说愁吧。

匆匆走过10年,蓦然之间回过头去,才发现还是同学的情谊最真最纯。在单位感到处理人际关系吃力的时候,我的心里会伴着一点淡淡的痛楚想起她们。有一次喝了酒后跑到同学录上留言:302寝室的靓姐靓妹们,什么时候我们再夜半歌声鬼哭狼嚎一回吧!几天后,看到两条留言。一,还唱恋曲一九九O吗?老三起个头儿。二,我可以负责唱歌,谁来负责摔布娃娃?

给老五的电话接通了,我只说了一句:死鬼,这么多年你跑哪儿去了?然后眼泪就止不住流下来。那边叫了句十妹,也哭了

放下电话老五给我发过来一个短信:10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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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的初恋结束了我的纯情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结束了的初恋结束了我的纯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结束了的初恋结束了我的纯情

烟消云散,梦已成灰,初恋多么美好的事情只剩下满身的伤悲。

当不经意间从别人那里得知,你在你喜欢的男生面前如鱼得水,那是对我的讽刺,无奈的痛楚从眼角闪过。是你敲碎了最后的朋友保护罩。我忍着剧痛删掉关于你的一切,对你的不甘心也在瞬间化为厌恶。结束了自己六年的初恋,同时业技术了自己的纯情。

沈万洁,是你的拒绝,结束了我的对爱情的忠诚。什么是爱情,无所谓,只要自己开心,就无所谓。我偷偷跟踪那些我看上的的女生,我调查他们的喜好和习惯,我尝试用各种方法接近她们,用这种手法让他们记住我,我是他们的守护者,我跟他们玩暧昧。说一些不疼不痒的笑话,然后我成为他们口里的老公和男友,那是一中荣耀吗?我喜欢听这种称呼,一种代表着我的胜利,我玩弄别人感情的胜利,你不也是这么玩弄我的吗?

是你的绝情激发了我的滥情,我可以跟这个女生说我喜欢你,然后转头对另一个女孩说我想你想了一夜。我不会有一点的破绽,眼里没有一点不适,那是被你伤害过以后的没有感情的眼神,那是一张多么诚恳地的脸啊,这是你转身之后没有看到的脸,没有一丝的犹豫,我开始驾驭这张被你抛弃的脸。

愚蠢的你们怎么会知道我在一天之内陪着两个女生,我拉着一个人的手,告诉她另外一个女生的故事,好像就跟我没有关系一样,是谁把我逼到这一步了呢,我的感情哪里去了,我怎么才能找回自己,我讨厌现在的自己。

我只想找一个可以陪我一起走下去的人,那是多么难的事啊,沈万洁你走了,留下了一个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我恨你,我会报复你的,因为我知道你喜欢的男生的背景,他同样在骗你,看着你一步一步的陷下去。我默默地等着你的落魄,黑暗里不时听到一声笑声,那是对你的愚昧的嘲笑,对我付出的感情的苦笑。

我是一个坏人,是你教会了我怎么变坏,我还有感情吗,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你会收到千百倍的惩罚,同样的世界,同样的人,不同样的结局。呵呵,因为我没有感情,还有良知,我的错我会百倍弥补她们,不过你的良知呢,我等着你被唾弃的那一天。

这天,雨,悄悄地下,带走所有人的泪水。

口述:帅气老板追求我,我制造纯情假象留住他的心


参加工作的第二年,我还没来得及恋爱,就在一次走夜路时,被一个人袭击,丢失了宝贵的第一次。与此同时,我身体和心理上的不适也让我变得非常自卑。我从此变得少言寡语,即使在工作中也很少和同事交流。只顾埋头苦干,甚至大部分时间还加班加点。没想到这引起了我的老板丁健的注意。他一扫往日的冷漠,开始对我嘘寒问暖。面对这位年轻老板的殷勤,我实在有点不适应。

丁健长相英俊,自己开了这家价值千万的公司。他说我刻苦能干,还清纯漂亮,比起那些招摇疯狂的女孩来说,不知道好多少倍。听了丁健的话我很开心,可我知道,他之所以这么说,应该是别有用心的。果然事实如我所料,在以后的工作中丁健总是对我十分的关照,还在公司开会时着力表扬我,并且开始约我吃饭。看着事态的发展,我逐渐明白,原来他已经喜欢上了我。

虽然丁健对我有足够的好感,但我知道要和他在一起并不容易。起码他是离过婚的人,对另一半一定要非同一般的要求,不然,怎么会轻易离婚的呢?再者,他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我如果跟了他,注定是要做后妈的。后妈这个活,自然不是一个好差事。做不好就会影响夫妻二人的关系。可是,毕竟我也有过不光彩的遭遇,丁健也是个大老板,这个优秀的男人,完全配得上我。

答应了丁健的求爱后,他异常的兴奋。交往不到半个月,他就约我去了他的豪华别墅,就在朦胧的灯光中,丁健猛地拿出了一束玫瑰花和一枚钻戒,他说,丽思,我决定把我的一生交给你,你愿意接受吗?我羞涩地低下了头,心中是波涛汹涌的幸福。

然后丁健握住了我的手,他的呼吸开始急促,然后他缓慢地把我放倒在他的怀里,当他有进一步要求时,我却一把推开了他。因为我知道,对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只有让他得不到我,才更利于他向我求婚。和这样富贵的男人交往,结婚才是我的最终目的。于是我说,我希望能等到新婚之夜。丁健更加爱怜地抱住了我,他说,丽思,没有想到,我找到了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孩,我尊重你,你知道我为什么和前妻离婚吗?因为她背叛我,和几个男人胡来,但是你是我的清纯女神。

我的心更加纠结,我在想,如果丁健知道我不是处女会怎么想。我听说现在修补处女膜的手术简单又方便,后来,我红着脸走进了妇科整形手术室。手术完结后,我更加卖力地工作,我想让丁健知道,我不会因为拥有他而变得娇贵无理,我要用自己的努力工作让大家心服口服。丁健对我更好了。而我则趁机逼婚,丁健一点没有紧张的意思,他说,这正是我想的。

和丁健婚后的幸福生活,让我敢看万千。我没想到,在被生活无情的摆弄了一把之后,还可以找到最真切的爱情。丁健是个负责任的人,他不但对我很尽心,还给了我很大的空间,让我做自己最喜欢的事,并且,纵使很忙,他却从不晚归,他说我是他的最爱,他不忍心让我等。这是一句很让人心安的话,所以我听到之后绽放出了最美的笑容。

艰难岁月


(上)

人人都爱夸夸自己的家乡,夸夸家乡的山水,夸夸家乡的特产,夸夸家乡的小吃,当然,最主要还是夸夸家乡的人。我的家乡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所谓穷山恶水,我想差不多就是说的我们那样的地方吧?交通差,思想也相对封闭,和外界几乎是隔绝的。如此说下去,我恐怕要背上一种罪名了,说我嫌厌自己的家乡。其实,哪里至于呢!

我是在这个山村里土生土长的人,对这里自然也是有感情的。只不过,实事求是地讲,从小受穷,倒是吃了不少苦头。就连上学那会儿,一放学,回家撂下书包,不是去玩儿,倒要先帮着家里干点零活。遇到星期天和过节,学校放假,我们就跟着大人下地劳动。不过,最多的时候还是去砍柴,我们也乐意做这个。因为跟着大人多少还有些不自在。也不敢偷懒。砍柴就不一样了,都是同龄的玩伴,进了山里,自由不受拘束,还常常能在歇下来的时候玩会儿游戏。这乐趣想起来还是令人回味。

话说回来,尽管那时确实穷,也常常受穷的苦,我们小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也是习以为常的,并不觉得苦。倒是后来,走出大山,去到外面的世界,一对比,才醒过味来。在外人面前,常有抬不起头来的时候。那时,包括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是抱怨这种出身,我只是常常感到莫名的压抑和自卑,但我没有怪过任何一个人,我也没有怪过命运,也许,像我们这样的人,早已习惯了顺从,习惯了逆来顺受。这自卑于我没有别的好处,就是练就了我一副好脾气。俗话说,人穷志短。这样的话,我也早已领教了,觉得这话确实不假。然而我又不甘心,何至于就这样低头做人呢?但这已经是后话了。那时还没有这么清晰的觉悟。只是朦朦胧胧地渴望着什么。

哎呀,我好像跑题了。说到家乡啊,其实也不是一无是处的。相反,她也有让我值得为她骄傲的一面,那就是人了。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历史上还出过几个名人,至今还有他们的纪念碑和祠堂。那会儿在县城读高中,我们就常去那几处地方瞻仰、参观,想象着有一天我们也能成为这样了不起的人物,让后人为我们塑像,立碑,长长久久地纪念。往往,一走出那地方,我们就像身上被注入一种能量,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口若悬河,谈理想,谈人生,眼前的一切似乎都不存在了,只有未来的路,那样广阔,那样光明,一直伸向一座美丽的天堂。当然,我们的天堂谈不上有多华丽,我们也不需要它有多华丽,我们只是想着那里的光彩,是璀璨夺目的那种,就像一个万人瞩目的舞台。这些我们还未曾见识,但在我们的想象中已经出现了。是的,我们的理想就是做一个了不起的人,轰轰烈烈地做一番事业,我们不求利,但我们在乎名。我们都想成为名人。

理想激动着人心,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再退回历史,去学那几个历史名人,带兵打仗,做大官。这些与我们到底相差得远了,所以,有时也难免失落。不过,很快,这样的失落又变成了消沉,莫名的惆怅,在脑海里不住地回旋。因为要毕业了,马上面临着新的选择。要不升学,念大学,要不就走出校门,从此淹没在人群中,如石沉大海,再不浮出水面,再没有了消息。在这两者之间,我甚至没有犹豫的余地,因为一来,家庭经济条件限制,我若念大学,势必会给家里造成很大的负担,弟弟妹妹也怕因此而无法上学。而更要命的是,我偏科,数学物理化学几门功课都不好,而英语尤其差得一塌糊涂。这当然怨不得别人了。

我回家对父亲说,我不考大学了。父亲叹了口气,没说什么。我说我要出去闯闯,父亲沉默着不说话。脸黑沉沉的,表情严肃得像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天空。以前我在书上看到过这样的描写,但只有那一刻,我才真切地感觉到了。我也有几分惭愧。事情没有很快决定下来。我只好先在家里帮忙种地。

每日上山下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几乎要在这样的岁月中被消磨枯竭了。面对着大地,面对着天空,一切都是沉默的,像死了一般安静,就连花草树木,在日光下,也显得无精打采的,看不出有什么可爱的地方。那些日子,唯一的安慰就是看那几本从学校里带回来的书,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就像抓在手里的一根救命稻草,明知道希望渺茫,然而却不愿意松手。后来,那几本书终于看腻味了,其他书又借不到,方圆几十里,好像都没有一个读书人,谁家也借不到书。倒是报纸,却发现了几份。像发现了新大陆,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让我感到惊喜的是,在其中一份报纸上,用大篇幅,醒目的地方,介绍着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现在我们大部分人都熟悉的著名诗人、作家沈冰。他已经去世有十多年了。可是他的名著《土地魂》至今为人们所喜爱。说来凑巧,这个沈冰,正是出生在我们那个小地方,跟我是同县不同乡。可想而知,我当时有多激动!看了关于他的介绍,我彻夜彻夜地睡不着。我觉得这个人正是我理想中的人物,他靠自己的努力,以顽强的意志和出众的才华,打破命运对自己的局限,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一步步蜕变,走出大山的封闭,走向大城市,走向大舞台,成为公众瞩目的佼佼者。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见见这个人,虽然以人家现在的身份,未必肯见我。但我却并不灰心。跟许多人打听,问他们知不知道这个人。有说知道的,也有说不知道的。不知道的不愿意听我继续谈论他,知道的呢,听说我想要去拜访人家,简直是笑掉了大牙。我也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总之,我就是一门心思想见见这个人。在见他之前,我先尽一切可能了解他,打听关于他的一切。然而,那时,在他的家乡,却没有多少人关注他,甚至,大部分的人并不知道有他这么个人。

我这样四处打听,终于也让父亲知道了。有一天,在山里劳动,歇下来的时候,父亲一边抽烟,一边假装咳嗽了一声,有点难为情地说,你要打听那个人,可以去你三叔家问问。我听父亲这样说,也有点难为情,因为我怕父亲怪我不务正业,打听沈冰的事本来是不想让他知道的。想不到父亲竟然开明,不但不责怪我,反而还……我的眼眶禁不住湿润起来。自从回家务农,我们父子并不多说话,常常只是用眼神交流一下。父亲总是很严肃的样子,苦着脸,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跟他说话。这次他先开口,倒是鼓励了我。我问他:三叔知道吗?他说,你三叔也不知道,但是你建华哥回来了,他可能知道。这里说的三叔,是我们一个村的,只是按辈分那么称呼,跟我家还算不上亲戚。但都是一个村的,村子本来就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总算还相处得不错。这里说的建华,就是我三叔家的大儿子,他在县城邮局上班。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看来,到底是生活在城里的人了,见了大世面,消息也灵通,兴许知道呢?

晚上回来,我去了三叔家,也见了建华哥,一打听,却说不知道。好在,他见我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答应帮我打听。接下来就是等待,一分一秒的煎熬。除了让他帮我打听,我还要托他代买几本沈冰的书。家里那时尽管不宽裕,父亲还是默不作声地拿出了五十元。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把钱送到了建华哥的手里,并再三叮咛,让他不要忘了。他答应我肯定忘不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几次三番地跑去三叔家问。妈妈有一次把我拉住,说你别去了,总去人家还以为咱是惦记那五十块钱。我只好忍着,内心里更受煎熬。终于,有一天建华哥一脸光彩地拎着一包书来我家了。我兴奋地围着他团团转。他一边向我的父母交代着经济账,说买书花了多少,还剩多少,一分不少,拿出一叠零钱,数了一遍递到了我父亲手里。父母一个劲儿地说着客气话,我却早顾不得那些了,拿起书埋头就翻起来。父母说,这孩子,越大怎越没礼貌了,人家帮你那么大忙,连声谢谢都不说。我不好意思地支吾了几句,脸顿时发热,只好把书先放一边。建华哥看我放下了书,笑着说,你不是让我打听那个人吗,现在有了书,就不顾人了。我尴尬着,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建华哥还是笑笑,显然并不跟我计较。他说他打听过来,沈冰现在不在咱们县,在省城住,很少回来。我问那他还回不回来了,啥时候能回来,建华哥说,那谁知道呢。我不禁又失落起来。不过,好在有了这几本书,已经足够弥补见不着他的遗憾了。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开始阅读这几本书。两本诗集,一本中短篇小说集,还有一本散文集。说起来总共也就四本书,也不太厚。我却如获至宝。阅读着这些文字,对我来说是极大的享受。有时藏在角落里埋头看书,竟忘了出山劳动。妈四下里找我,找着了不免一顿骂,说老看书老看书,都看成书呆子了。你不看你爸出山劳动多辛苦,也不知道搭把手。就知道看书。有什么用。爸说算了算了,让他看吧。我脸上也就挂不住了,只好放下书去出山劳动。可下回还是会这样。次数多了,他们竟为我担忧起来,怕我是着了魔,钻到书里出不来。我为了证明我没有着魔,我把书里的文字翻译成大白话说给他们听,妈躲到一边,说她不听。父亲倒是沉默着,不说听,也不说不听。我就大着胆子,只顾自己讲。听到有些话,父亲禁不住表示了赞许,妈也不像之前那么反感了。

有了他们的理解和宽容,我越发钻得深了,常常看着看着,就手痒起来,放下书,自己也写几笔。我是念过高中的人,语文那会是我的特长,写作文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但像这样正儿八经地写,还是头一遭。不免有些激动,还有几份难为情。仿佛自己也成了个诗人,成了作家,也可以正大光明、名正言顺地拿起笔,整天写文章,在纸上耕耘,把文字当成庄稼,当成食粮。这样想着,我的日子顿时好过来不少。走到哪里都是抬头挺胸的,再也不觉得自己比别人低下多少。

这样过了有两年左右,突然有一天,建华哥跑到我家来了,他兴奋地告诉我,听人说沈冰回来了。我忙问在哪儿。他说在他老家。离这儿不算远,坐车两个多小时就到了。我说我去看看。他说你算老几呀,人家说了,谁来也不见。县上的领导去了都吃了闭门羹。我说我不信,他不会是那样的人。建华哥说,那你想去你就去试试吧。到时候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我说,没事,我有心理准备。妈说,那要去总得拿点什么去吧,两手空空的怎么好意思登门呢?我说不用吧,人家是文人,拿礼物去人家会反感。爸说,还是拿点吧,拿点家里的土特产,城里人稀罕这个。再说,礼多人不怪。空手去反而显得没礼貌。我于是听话照做,第二天一大早就拎着些鸡蛋,还有几袋用酒泡过的醉枣,上路了。

怀想起来,那会儿可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过,说不怕也不对,心里还是忐忑的,不仅忐忑,还很紧张。尤其快到地方,向人打听的时候,我的话音都明显地颤抖起来了。我是胆怯又带着几份害羞,生怕人家取笑。而回答的人却充满自豪感,就像提起一个他们所亲近的人,一边热情地为我指路,一边又如数家珍,谈起他的一些事迹。临了,也不忘提醒我,未必能见着。甚至不少人劝我,干脆打道回府,别去讨那没趣。我犹豫着,心里也打起了退堂鼓。然而,又一想,都走到家门口来了,哪有不见一面就回去的道理。何况,我还拿了自己写的几首诗,想请他给看看,评价一下。要知道,我是多么在乎这个呀!因为在乎,所以,我说什么也不能放弃。

这样想着,我就鼓起了勇气,在村里人的指引下,向着他住的那所院落走去。

(中)

走到院门口,看见几个小孩子在那里玩跳方,问他们:沈老师在这儿住吗?其中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就扭过头去,奶声奶气地朝院子里面喊:二爸,二爸,有人找。话音未落,出来一个农民打扮的人,四十多岁,中等身材,脸色黑红,一看就是常被太阳烤晒的。他低声喝住小女孩的叫嚷。阴沉着脸说,芳芳,给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乱喊叫,你偏不听!训斥完孩子,这才转过头来,没好气地问:你来做什么?我说我想见见沈老师。您是沈老师吗?他见我这么问,忍不住笑了笑,问:你看我像吗?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说,你要找的那位是我弟弟,我是他哥。他现在忙,不见任何人。

我随手把拿来的礼物奉上,胆怯地说:叔,求求你了,我大老远来的,就是想见见他,你帮我传个话吧。他把礼物退还给我,说:不行啊,他这几天正忙着写东西,就怕别人打扰。前一段时间,县里领导来了他也没出来见人家。我还想说什么,可是到喉咙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心想,我总不能像电视里演的那样给跪下吧,那多难为情。我傻愣在那儿,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中年男人见我这样,说了声:回去吧!然后就转身回院子里去了。

我拎着东西,来到一旁的树下。当时已经是暑天了,又临近中午。太阳火热地烤着,我热得直冒汗。来到树下后,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胡思乱想起来。在树荫下顿时凉快了。我心想这下该怎办。东西再拿回去吗?我犹豫着,难过着,肚子也饿得咕咕叫。然而,却不舍得离开。就那样呆呆地望着那些小孩子出神。

过了许久,走出来一个男人,也是四十岁上下,个子不太高,身子有点胖,一脸胡茬,皮肤却比较白。一看就不像常干农活的人。我起初还在那里发愣。只顾看他在那儿逗小孩子玩。他说,芳芳,来,让二爸亲你一下。那个小姑娘一听就跑开了,一边跑一边笑着说,才不让你亲呢,你的胡子扎人。他说,好好,那我给你讲故事要不要。那小女孩连同其他几个孩子都高兴地围了过去,连连拍手叫欢。他们去了另一片树荫下,那里有一个石桌,围着石桌放着几个小凳子。他们就在那里落了座。讲的开始讲,听的开始听,其乐融融。而我在稍远的那个拐角位置,太不显眼,所以,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

岁月如洗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岁月如洗",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岁月如洗

日子如洗。

刘黎和王六这对患难兄弟,当年一起上山下乡,又一起招工回城,一同结婚生子,一同下海经商,历经人间20载,被岁月慢慢催老。

刘黎逢人就会提起王六,说王六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一生的感激。那一年在乡下,刘黎遭蛇咬,是王六背他走几十里山路送到医院的。那一次大修水库刘黎不慎被山石砸倒,在医院抢救需输血,同血型的王六毫不犹豫地挽起了自己的衣袖,300CC鲜血灌进了刘黎的血管。招工回城时,王六也把自己机械厂的那个销售员名额让给了刘黎。刘黎因工厂不景气要下海时,王六借给他两万本金

这是怎样的友情恩情亲情?刘黎不知道,他只知道,没有王六,就没有今日拥有数百万资产的感恩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黎。

但王六显然不是经商的料,掏鼓了一阵子,惨淡而归,重回工厂上班去了。到今年,王六又成了下岗工人,一家人艰难度日。两三年前,刘黎还唠叨着王六,经常来看望,并不时的请王六一家到自己豪华的别墅坐坐。随着日子的推移,渐渐的,王六已经很少能见到刘黎的身影了,因为刘黎很忙很忙。

1999年6月1日,是刘黎50岁生日。刘黎决定在富贵鸟大酒店大办寿宴,请柬发了一张又一张,唯独遗忘了王六。这一天宾客如云,寿宴在一片杯光交错中开始了,这时,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匆匆赶进了门,是王六。

黎子,我差点忘记你的生日了,今天早上才想起来。很对不起,刚才去你家,才晓得在这里王六气喘吁吁的,又忙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来递到刘黎手上:黎子!生日快乐!哥来得匆忙,红包都没来得及准备好

刘黎望了这位兄长一眼,微微皱了皱眉,说声请吧,然后将那张百元大钞背对着门口光线仔细看了看,又用验钞笔在上面划了划。

这一切王六看在眼里,他心里一酸,收回了迈向酒席的脚步,忽地把那张百元大钞拿了回来。王六三五两下就将那张百元大钞撕碎了,口里道:对不起,黎子哦,不,刘总,是张假钞

王六出门,推起他那辆自行车离开了,钞票碎末在刘黎面前飘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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