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屋后山坡上长满了葱茏茂密的青草,青草中每隔不远就点缀着一两株野百合,白花初放,犹如暗夜的明星在闪烁。
夏天的风轻轻吹拂,满山的茅草漾起了青波,野百合花在青波里漂浮着,宛若摇曳在水里的荷花。夏季的花中,我最爱野百合花。
记得那年春季刚过,夏的气息还是浅浅的、淡淡的。我吃过晚饭,一个人走到屋后山坡上,举目眺望,只有夕阳的余辉充溢着村庄、山峦。这时,一阵清香随风悄然扑鼻,回头一看,一枝野百合花婷婷立于我的身后,随风点头,像是很欢迎我的到来。我弯下腰,轻轻地抚摸着它的白花绿叶,然后从旁边捡来一根树枝,小心翼翼地将它连根带土挖了出来,移栽到我家门前的空坪边上。
自从栽下这株野百合花,我就同它交上了朋友,清早起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它的英姿,我从井里打来新水浇灌它,绿叶淋水,青翠欲滴。新花初放,不含纤尘。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今天蓓蕾,明朝鲜花,今天谢花落地,明朝又开始孕育下次花开。野百合花就这样热热闹闹地开上一阵随即衰落,高兴地来,愉快地去。人世间的变迁,也可从野百合花的盛衰上窥见一斑。
面对野百合花沉思片刻,我想起一种人的高洁的精神,她清香熏德,一生永葆洁白之色。生在穷乡僻壤,但不悲观失望;即使无人欣赏,也能充满希望。她孤芳自赏,无以为憾;她清雅一生,无悔无怨;她不热衷于官场的荣耀,也不羡慕生意场上的利禄,一心只默默耕耘为人们。这难道不正是野百合花的精神所在吗?
家门前那株野百合,我每视之,则感到神游于清幽绝胜之境。每有邪思杂念,看到此花则面红耳赤,无颜以对来者。
啊,野百合花,你在我的眼里永远是美丽的、高洁的!
我已经不记得那男孩的样子了,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从没告诉过我。我不知道现在长大的他在做什么,是不是还记得那个夏天,可是我还记得。
在那条人流熙攘,灰尘飞扬的街上,我有一个小小的花店。从小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一间玻璃花屋,堆满色彩缤纷的花,阳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照进来,最重要的,我要在花屋的中央,阳光里,放一张木头的小圆桌,然后用一个简单的没有装饰的玻璃花瓶装满满一花瓶的白色百合,而现在,我就坐在一屋子花的中间,下午的阳光正照在百合花上。
我注意那男孩有些时间了,差不多每个星期,他都会来,趴在玻璃上看百合花,嘴半张着,眼神痴迷,我从没见过一个男孩看花会看得那么专注。大部分来买花的男孩都只会要玫瑰和满天星,付了钱拿了花就走,甚至不会多看花一眼。可是他却长时间的用一种专注甚至有些爱恋的眼神看着我的百合,我不由得要注意他。
他这样来看花看了很久,我会在店里微笑着看他,可他从没把眼光向别处偏一偏。直到有一天,我走出店去招呼他,他却吓了一跳,飞快地跑了,消失在人群里。后来有很久他没再来过,我很后悔,那心情,就象无意间踩坏了一个小孩子精心堆起来的沙堡。
夏天里的一天,他走进我的小店,红着脸不说话,仿佛在积蓄勇气,大约我的微笑使他安心,他终于说:那花多少钱一枝?我告诉了他,那个时候百合还不象现在那样遍地都是,是很昂贵的一种花,而他也不象是一个身上有很多零用钱的孩子,所以我就从花瓶里抽出一枝递给他,没想到他忙不迭地把双手背到背后,还退后了一步,他看着我,说:我不要。但是,您可不可以让我在这儿打工,我不要钱,只要他又看着花。我从没用过小工,这个花屋是我的梦,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拾掇花,但是我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他。
他工作得非常勤勉,可是不太有经验,尽管我给了他一副手套,他还是经常被玫瑰花扎着,他的手上,胳膊上常有斑斑点点的伤痕。有时候闲下来,他就看花,我则一点点把一束束花里的残枝败叶拣出来。我要说,他是个非常沉默的男孩子,沉默得不象他的年龄。
一次我无意中看见他,站在那张小圆桌边,脸上一股心醉神迷的样子,一只手伸出去,像是想要摸那百合花,他的手指很长,轻轻的向前探着,几次要碰到花,又缩了回来。我低声说:你可以摸摸看,不会摸坏的。他吓了一跳,很不好意思的跑到一边找事做,半天,他突然说:那花真的很像她。谁?我的,我的同学。他的脸又红了。
有一天他没来,第二天很晚才来,半边脸肿着,闷闷地对我说:对不起,昨天我爸把我锁家里了,今天好不容易才出来。他眼里浮着泪光,没有更多的解释,可我想像得到是什么样的情形,我不由得起了怜惜的心,对他说:其实你不来也没关系,我还是会给你花的。他却很大声的说:不,不要,我一定要干完这个暑假。后来,他来干活就很不规律了,有时候好几天都来不了,每次来,都见他身上有新伤。我很心疼他,常问他要不要我去和他家里解释,我可以给他一些钱算是交待给家里的工钱,可他总是坚决拒绝,他说:这是我的事,我自己的事。
终于暑假的最后一天到了,那天的天色很阴暗,雨意飘在空气里,一大早他就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到我店里,帮我干活,等到下午,我把我所有的百合放在一起,用湿棉花把根包好,再用玻璃纸和一根漂亮的白缎带扎起来。他看着我做,眼睛闪闪发亮,等我把这一大束花交给他时,他那张激动的脸,过了很久,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这时外面的雨已经很大了,我看见他弓着身子,护着花,在雨里走远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惘然,想起我少年的时候,那些若有若无,始终都在,却又始终没有说出来的心事。我在想:那个我从没见过的女孩,真的很幸福。
第二天他又来了,我问他:把花给她了?他一脸的幸福平静,点点头,又摇摇头说:我放在她家门口了。我很诧异,他用如此艰难的一个夏天换来的花,竟然没有亲手交到她手里,他看出我的诧异又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
我想我可以明白他的心情,因为我也曾经年少。后来我没有再见过他,但我常常猜想,他是否会永远记得这个夏天,夏天里的白色百合花,还有,那个拿到花的女孩,是否一生都会用甜蜜感激的心情纪念着那些百合花。我的花屋里,依然有那张小圆桌,在清亮的玻璃瓶里,我从没有插过别的花,只有百合。
(一)
书上说,遇到了不该遇到的缘分就该躲掉,否则,必会有一人为这段缘分付出沉重的代价。
苏瑾年,遇到你的那一年,我17岁。那时我们唱着王菲,周杰伦的歌。那段日子快乐男生全国上演,苏醒、魏晨横空出世。你整天守在电视前看关于快乐男生的各种消息,而我却在为生活温饱忙碌。
整个夏天,我在小城的各个超市里为顾客发传单。我穿着很难看的卡通服饰往过路人的手里塞传单时,你拉着你妈妈的手轻快的走着。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你喷出口中的饮料,喊到妈妈,你看丑小鸭,他穿着丑小鸭的衣服。路过的人纷纷停下脚步朝我望来。像是将自己生生的裸露在众人眼前。那一刻我看不清藏在那套丑小鸭衣服下面的我,脸上有着怎样的表情。只是感觉时间停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夏天结束后,终于攒够了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开始了寄宿学校生活。
再一次见到你,是在学校文学社招新的现场。你和你的姐妹们也来面试。看到我后,你丢下身边的姐妹跑了过来,喊丑小鸭,你也来面试吗?这是你第二次让我在众人面前不知所措。
丑小鸭,听说文学社的社长是个大才子,你以前有没有见过他?对了,我叫苏瑾年,你呢,你叫什么?
我没有回答你,径直走进了教室。
瑾年,你说社长是什么样子啊?
是奥是奥!我也好期待。你的姐妹们七嘴八舌的说着。礼仪宣读完校长寄语后,我走上去读社长寄语。后来你说,在我读寄语的那一刻,你才反应过来,我就是社长。
(二)
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安然的接受了丑小鸭这个称呼,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熟悉到见了面会打招呼,下课后可以一起有很长很长的路。你给我说你家里的事情,我给你讲我小时候的欢乐和我的生活。
他们说,恨一个人恨到更深的程度会变成爱。也许,在你第一次称我丑小鸭第一次让我在众人面前慌乱到木讷时,我对你有恨,但是之后发生的一切,让我由恨转化为爱。
那一年九月份,我们社团组织活动。当初因为家里的事情,欠了很多债,也因为我无法偿还那些欠下的钱而得罪了好多人。在我们出去活动时,那些人来找我们麻烦。后来,我和他们争论时,他们大打出手,我小腿严重骨折。你搀着我去医院,一路上无休止的责怪我不知道还手。
一个月后我出院,你站在楼下大喊楚瘸子。我走进窗户望下去,你抱着一束百合站在阳光下。那是我见过你最美的样子。此后我见过千万种女子,有的像你的发,有的像你的眼,却没有一个有你这般漂亮。
楚离歌,你知道吗?那天的你很像动物园里那只瘸腿的小鹿。
苏瑾年,你来干嘛?我对着你喊。
来接楚瘸子回家。你边喊边往上跑。
五月天在《如烟》里唱我坐在床前,望着窗外回忆满天。生命是华丽的错觉,时间是贼偷走一切。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有没有一种永远,永不改变
苏瑾年,十七岁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了最美的你,我真的以为我们能到永远。
你拿起我床前放着的一盒牛奶,喝了两口后说,楚离歌,你真的该多喝牛奶,你看你多瘦,我经常在担心你会不会被风吹跑。要不你娶我吧?然后我每天给你喝牛奶。邻床的阿姨露出淡淡的笑脸,有一句每一句的搭着。你又含了一口牛奶,和着模糊的声音说一定要多喝。一定。
窗外的风淡淡的吹着。即将十月份了,外面的花也开始衰落,热气消减了不少。只是空气里仍有一股淡淡的桂花香,集聚成灾后逐渐消散。
(三)
回到学校后,一切恢复了正常,日子也渐渐平淡了下来。似乎那些有着小心愫的日子开始在沉默中销声匿迹。后来的你我,终于被时光打磨成了沉默寡言的模样。偶然间相遇后彼此相视一笑,各奔东西。
年少的我们异常敏感的心盛满了被放大的甜蜜和忧伤。那么饱满又那么沉重。总以为牵过了手会是天长地久,以为一句承诺的话将是海誓山盟的约定。
深秋后的校园更为安静。开始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安排。闲来没事时,开始提笔写破碎又华丽的故事。笔下的女子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干净、爽朗;笔下的故事有一幕特定的场景,女主人公喜欢在阳光下看着百合花,欣喜又忧伤。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我在以文字的方式回忆那个无意间闯入我生命中的女孩。
(四)
你还是要离开桂北的小城去西南的小镇生活了。那时我已步入高三,身上负有全家的期待和希望。
很久以前就听你说过西南的小镇,以及那座能够收藏回忆的四季物语奶茶店。那里有你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你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王子,有疼你爱你的外婆。所以你终究会回到那里。
后来,你托同学送给我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你的电话号码。那张纸条我一直贴身保留着,直到它上面的字迹模糊不清,丢失不见。
高考结束后,我征得父亲的同意去西南的小镇玩。我找到了那座叫四季物语的奶茶店,看到了你寄存在那里的回忆。粉红色的信纸印着海滩背景。你的字迹映出生生刺眼的光芒。上面赫然写着楚离歌,苏瑾年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成为你眼中的那一朵素净的百合。
离开西南后,我去了郑州。融入了百万大学生的行列。
后来,有陌生的朋友留言,有些故事只能用来怀念,有些人只能用来想念。
苏瑾年,我们的故事就像藏在百合花里的爱情,流着泪缄默到无言。
时隔多年,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话:有些人闯进你的生命,教会了你如何去爱。等你去爱时,那人已不在。
你瞧,这句话说的多像我们!
那些吃过的苦,那些受过的累,那些艰苦却充实的岁月,总会成为梦想的翅膀,带你们飞越千山万水,前往你们想去的远方。而我,愿化作一束光,照亮你们回家的路这是老师留给我的话,我依稀记得。翻开纪念册,那些,不曾离去
一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岁月就像一条河,平静地流淌着,它带走了我们的偶像,也会带走我们的青春,但它始终不会摧残那绽放在乡村一角的百合。
2003年,城市化进程的热浪还没有全面向家乡袭来。离县城40公里处,小溪绕山流,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悠然自得;野花遍地开放,像美丽的少女,开在大山下,立在房院前,如火如荼;白云烟处有村庄。村庄里住着几百户人家,有几百户瓦房,鳞次栉比。几百户瓦房中间有着一栋颇具现代化的水泥建筑,那便是新村小学。
新村小学是希望工程1997年援建的, 400平米,占地面积不大,但五脏俱全:一栋教学楼;一个操场,操场上两个铁锈斑斑的篮球架,拖着一块残缺的木质篮球框,板着脸,还有用竹子和圆木捆绑嵌套而成的四个爬杆;外加围墙外面的瓦厕。在当时,可以算是我们这个村庄的标志性建筑了。在这建筑中,百合花的叶子泛着绿意,洁白的花朵初绽娇嫩,与世无争静静的开放,安然静美,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与她对话。
500多个孩子,五位老师。师资力量遭遇瓶颈,是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事。
那天,寒风呼啸,天灰蒙蒙的。我们穿着整齐的衣服在校门口等着,只为迎接她的到来。果然,她来了,她顿了顿,她走进来了。在同学和老师齐声欢迎声中,我好奇地向她探去。那是一位有着水灵灵大眼睛的女教师,一对又黑又长的柳叶眉倔强地朝两鬓高挑着。
班主任刘老师微笑地上前同她握手,她的手却始终隐藏在身后,闪过一丝笑容;然后用右手扯了扯刘老师的袖角。他们在一角谈话,具体谈论什么我记不太清了,我只记得浮现在他们脸上的表情:起初宛如秋波,后如雷鸣闪电
刘老师皱着眉的领我们走进了教室。窗外,天灰蒙蒙的,寒风夹着小雪花,刘老师左走走,右走走,向外面张望着,好一会儿,嘴里嘀咕着,支支吾吾地说:同学们,今天我们等来的那个的老师有点事,过段时间再来给大家上课。
几天后,学校又来了一名老师。这次,是来的静悄悄的,没有一点点防备,我们和她在课上见面了。讲台上的这位严老师,穿着一件粉色棉衣,衣服胸前拼接的几朵百合花图案。她微笑着,用流利的普通话介绍自己。话音刚落,同学小徐就举手说着:老师,你好胖啊!
小徐的话引发哄堂大笑,老师也笑了,面红耳赤,带着一丝腼腆和清纯,她的脸好像绽开的百合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严老师的来到似乎是天意,老天也面带微笑。透过窗户,几片白云像碧海上的孤帆在晴空飘游,又似天空那薄薄的小嘴唇在笑。浅蓝色的天幕,像一幅洁净的丝绒,镶着黄色的金边。
严老师从来没有打骂过同学,午饭时她还会不时打菜给同学变了,扫地时她也会和我们一起,和我们说着怎么握扫帚,怎么把黑板擦干净,我们个头小够不着黑板的版头,严老师总会接过我们的黑板擦,帮我们打扫卫生。她知道我是留级生,总会给我开小灶,我的练习本也从刚开始的密密麻麻的圈评到最后的一个个大红勾,那一个个红勾,很红,很暖心,而我也从留级生一跃成了班上佼佼者。
天地太大,人太渺小,不是每一道亮丽的风景都能拥有。一辈子,只求有一道令自己流连忘返,不离不弃的风景就已足够。她爱笑,转眼一生,转身一世。她为了我们错过了许多,她错过了她的课余生活,她错过了市调选教师的机会,她错过了生子结婚的最佳时间虽错拥芳华,但有着百合般的微笑,她,生如夏花之绚烂,她感染着每一位同学,每一位老师。
记忆中一生要接触许多老师,严老师是我至今无法忘却的一位人民教师。时至今日,十三年已去。十三年前的小孩长大了,一个怀揣着心中的教师梦、爱自己、爱世界,也爱自然的青年便喷薄欲出了。他再次来到村小学,发现校门口的百合花开了,柔嫩的花瓣,馥郁而清新的香气一点点流露出来,随着风的起伏流转缱绻,而秀气的蕊也渐渐地探出了头来。新村江水淙淙 ,微风吹动 ,空气里教室内溢满了清淡的花香。走进教室,他凭着记忆摸索着儿时的座位6岁的童年,单车、赛跑、跳绳,小徐的大大咧咧,还有严老师的明净悦耳的声音
铃铃声还是那么的清脆,脚步飞扬还不会累,阳光还是那么明媚下课了,耳畔的铃声在为红旗伴奏,风在为严老师鼓掌,又像是在为他喝彩,红旗飘飘,像是在风中舞蹈。
毕业后,他听说乡村教师空缺,放弃了县城的教研工作,毅然来到了新村小学,留在了这只有三十几个学生的学校,一呆,就是十年。云飞雁过,梦里几经花开花落。风沙茫茫,心中多少往事悠悠。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这是他的家人经常和他抱怨的话。人生匆匆数十年,又有多少人曾经这样,坚定到坚守着自己的梦想,想要拼命去奋手一搏,去赌那三十几个孩子的明天,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
我想,那个爱自己爱世界的青年,他做到了,因为他像大山一样强悍,怀着大山的情怀。他不单单是为自己,他更为的是对他有恩的严老师,他所为之奋斗的一切就是每年把一个个学生送出家乡,送出大山!
又是一年毕业时,虽然他心早有准备,却还觉得猝不及防,他哭了,那张布满沟壑的脸上滴下点点泪水。纪念册中他写下: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总是在毕业时,才突然地真正爱上学校,亲爱的孩子们,请不要迷茫与留恋,分别是为了更好地重逢。毕业,不仅仅是结束,更是新的开始。孩子们,请相信:那些吃过的苦,那些受过的累,那些艰苦却充实的岁月,总会成为梦想的翅膀,带你们飞越千山万水,前往你们想去的远方。而我,愿化作一束光,照亮你们回家的路
就这样,烟火尘世,我栖居在尘世的喧嚣中,你深情的随我而来,此生,在流年深处,携手那百合花海,拾起所有的浪漫幸福,从此,天荒此情不荒,地老此爱不老。
静怡的黄昏,倚在窗前,不知不觉间便已是华灯初上。窗外已是一片繁华的夜景,忽明忽暗的灯火映射在玻璃上,闪烁着别样的风情。拉上黄白相间的花色窗帘,仿佛这一帘花海就把尘世的灯火与我之间轻轻隔开,还原一个清宁、安逸的世界给自己。
我一直希望自己做一个在云端的人儿,轻轻挂在某个人的心头,然后把所有的高远不及的陌生留给陌生人。因此,闲暇之余,喜欢沉浸在文字里,守着安静里的孤独,携一缕书香,体味文字里蕴含的绝世凄美,想在文字的天堂里寻找一个渡我灵魂的出口。
然,执念太深。情到深处,有几人真正能拿捏到恰到好处呢?我常常读别人的故事,酸楚自己的鼻子。我无法在情感的世界里做一个附和世俗标准的自己。因为我不够奸猾又活得纯粹。
也不知为什么,莫名其妙的有一颗不同寻常的心,容易感动,亦懂世间冷暖,而自己想要的幸福却是这般遥远。
行走在网络里,遇见一些人,他们或志虑忠纯,或浪漫天真,亦或是淡泊宁静而致远......善于歌唱,或酷爱文字;或抒写个人情怀,或阐释对生活的看法,淡淡的文字里总是充满了对美好的希望,对爱情的执着,对浪漫的期盼生于烟火世俗,借助一方空间晾晒自己的灵魂,不为博得陌生人的同情,只为给生命一次绽放的机会。
怡然自得的优雅也许莫过如此吧!
嗅着烟火的味道,在文字里徜徉,那些用聪慧的心写出的文字给人以启迪。那些深情的篇章,唯美真切,那淡淡的尘世烟火的味道,没有华丽言辞,却像童话里的城堡,像海市蜃楼般亦真亦幻。
有人说最美的是女人,是无俗心的女人。身处浮华颠簸的纷扰红尘,内心,建起一个琉璃世界。琉璃世界,是那梅花傲雪的风姿,是那百合花的清纯,是那溪水畔的桃花十里,还有那白云悠悠......
有人说,男人要懂得抛却浮华和虚荣,把岁月过成减法,删繁就简。也许,心境简单了,世界就美好了;追求的简单了,自然就幸福了;心态好了,烦恼就少了。
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大神,心却一直在水云间,做着最美的梦。渴望有人懂我,渴望在烟火尘世中找到我心灵皈依。
我希望未来,可以左手描画安宁和谐的日子,右手执笔写着浪漫和诗意。让生活有感情的共鸣,有感动的落泪。把人生在平淡简约中蓄意生出内心的繁华。
不经意的心生一首小诗:酷冷寒冬三九天,傲立北风自坦然。梅花暗香沉于雪,不与牡丹争娇艳。 很久以前,喜欢那枝头凌霜而开的梅花,不媚俗,凛凛风骨。因为它在寂寞中滋长出绝世惊艳,在百花争艳的春天,默默凋零,这种不屑尘世的相争,让我愕然!若此生,能有一处梅花绽放的院落入住,能有一人陪在我在光阴里慢慢老去,我愿意那人是你。
一句: 哪怕是这一生白活了,也只为等你。这样的等待,让我在流年的沉寂里仿佛看到了幸福花开。
就这样,烟火尘世,我栖居在尘世的喧嚣中,你深情的随我而来,此生,在流年深处,携手那百合花海,拾起所有的浪漫幸福,从此,天荒此情不荒,地老此爱不老。
“这束花真好看,闻着也特别香。”龙思宜要过余敏手上的玫瑰花,珍惜地轻嗅着说。
“你喜欢吗?你喜欢送你吧。”余敏放下包,一边蹲下来换室内拖鞋一边跟龙思宜说这句话,语气很是随意。
龙思宜闻言眉毛往上一挑,身子懒散的斜倚着墙壁,好奇般地反问道:“听你这口气是不喜欢这束花喽!这花谁送你的啊?”说着两只手还不住地把玩着玫瑰花。
“哎呀~你今天怎么那么多话,我以前不是也把花拿到你这里过,怎么不见你问是谁送的?”余敏换好鞋,直起腰来奇怪的看着龙思宜。
龙思宜嘴角一勾,戏谑道:“我这不是好奇吗!这花到底是谁送的啊?是哪个傻小子又迷上了我们美丽动人、温柔可人的敏敏公主了?”
余敏白了龙思宜一眼,越过她往客厅走去,一副对你不想和你说话的表情。
“说嘛说嘛~八卦不带扒一半的,没准送你花的这个人我还认得呢!”龙思宜跟了上去,不依不饶的,颇有几分你不说我就一直缠着你的架势。
余敏看了龙思宜一眼,忽略掉她渴望的眼神,慢慢悠悠地坐到了沙发上,再慢慢悠悠打开电脑包拿出电脑按下启动键。待觉得彻底的吊足了龙思宜的胃口后,才好整以暇的开口道:“这个人你还真认识,就是你们部的副部长,好像叫什么高佳木来着。”
电脑启动的声音响起,余敏低下头输入密码,也就没注意到龙思宜猛地紧缩的瞳孔和不自觉握紧的拳头。
“你喜欢他吗?他人很不错哟!”龙思宜听到自己开口这样对余敏说。其实余敏的答案她大致是确定的,可她还是对余敏会说出不一样的回答抱着一丝期待和莫名的烦躁。
“我怎么会喜欢他!?玩玩而已吗!”余敏嗤之以鼻,头也不抬的说。
“哦。”龙思宜干巴巴的应了一声,思绪紊乱,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呆呆的坐着。
“这个怎么做,你过来教教我。”余敏遇到了问题,开口求助龙思宜,眼睛还是牢牢地盯着电脑屏幕。
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后,还是不见龙思宜坐过来,也没感觉到她的移动,余敏疑惑的抬头看向她,只见她笔直的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被她放在茶几上的玫瑰,眼神却飘忽不定,一看就是在神游天外!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余敏忍不住过去推了龙思宜一下。
龙思宜回过神来,胡乱地编了个理由,就像平常一样和余敏相处了,但是,心里忍不住泛起的阴暗,却迅速的持续生长着……
龙思宜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和高佳木相恋,结婚,生子,日子过得甜蜜幸福。梦里,没有余敏。
然后龙思宜就醒了,她抱着被子蜷缩着,忍不住哭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要有余敏呢?为什么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余敏那么漂亮,那么受人欢迎,她却那么平凡,那么黯淡;为什么她从小到大唯一动心的男人,喜欢的是她余敏……
龙思宜忍不住想到过去,从小,余敏就是人们眼中的公主,她长的好看、会跳优雅的芭蕾、家里还有钱。
而她龙思宜呢?说是一起长大闺蜜,其实,更像是跟班吧,在余敏的旁边,衬托她美丽的丑小鸭,总是赖在余敏旁边的影响画面和谐的家伙,人们提起她时,大多说的是“余敏旁边的那个啊!”没错,在余敏的旁边,她就像是个隐形人,有谁真的看到过她的存在?
“可怜人呀!”有个沙哑的声音传到龙思宜的耳中,这声音却如一道惊雷,将龙思宜沉浸在自己世界里思绪劈醒。
“谁?谁在说话?”龙思宜一抹被眼泪模糊了的双眼,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惊恐的问道。
“不用管我是谁,你只要知道,我能帮你就够了。”像打开一扇生锈铁门时发出的摩擦声一样难听的声线,龙思宜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之下的人,站在月光直射不到的房间角落。他与黑暗完美的融和在一起,若不是他自己发出声音,龙思宜都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马上离开我的房间,不然我叫人了!”龙思宜色厉内荏的喝到,但说完这句话,她突然觉得,身体……不能动了!!
“呵呵,小姑娘,不要将我这样的好人拒之门外,我不会伤害你,我可是来帮你的!”黑袍人像是十分享受于观赏龙思宜惊恐不安但又无力挣扎的表情,好心情的用用诱拐的语气说道。
龙思宜怎么会相信他!?可她连嘴都张不开,更别说发出声音叫人了,她的眼睛紧紧的盯着黑袍人,生怕他做出什么对她不利的事情。
“你不是嫉妒你的朋友吗?我帮你,把你想要的,都夺过来,怎么样?”黑袍人袍子兜帽遮及脸部的那部分黑布随着他说话时呼出的气息轻微地飘动着。
龙思宜诡异的安静了下来,脸上惊恐地神情减少,反而多了渴望和被人戳破心事的紧张。
“不就是有一张美丽的脸蛋吗?凭这个就可以轻易得到别人的好感和爱慕,过的顺风顺水的,老天真是不公平呐!你说是吗?”
‘真是不公平啊!’龙思宜心想。
黑袍人说完,也不等龙思宜做什么反应,自顾自的又说道:“你说,把她的脸,换到你身上怎么样呢?那么她拥有的一切,包括你喜欢的人的爱慕,就都是你的了,不是吗?”
‘如果我有那张脸……高佳木……’龙思宜情不自禁地陷入幻想之中,精神恍惚起来。
“我给你一支狐尾百合,你只要在余敏睡着之后,把百合放在她的枕边,待到百合变成黑色,再把百合放到自己脸上,你们的脸就会交换了。”黑袍人抬起手臂,滑开的袖子里探出一支洁白的有些妖冶的百合花,龙思宜的目光习惯性的顺着狐尾百合的枝干向上看去,当看到黑袍人握着花枝的手指时,龙思宜的瞳孔猛的紧缩,胃里一阵翻腾。
他手指的皮肤就像是枯死的的树枝,上面青筋虬结,显得格外恶心!
黑袍人像是感受到了龙思宜的目光,手指猛地往袍子里一缩,他慢慢的走近龙思宜,在龙思宜惊悚畏惧的目光中,将百合放到了床头的柜子上,袖子一甩,龙思宜就向后软到,失去了意识。
月过中天,龙思宜在黑暗中清醒,她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的梦,一转头,却看到了一支妖艳的狐尾百合。她想起它‘换脸’的功效,想起高佳木,忍不住伸手将它执起,放在月光下打量着。
然后,她像是魔怔了一样,下床,光着脚走到隔壁余敏的房间里,将百合放到了她的枕边。
‘试试,没准是真的呢!’龙思宜心想。她跪在余敏的床边,看着洁白的狐尾百合,眼中散发出狂热的光芒。
果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合渐渐开始变色,从浅灰变作了如墨般的漆黑,余敏的脸上也慢慢发生变化……
余敏的脸像是被什么东西啃掉了脸皮,只剩下一个血肉模糊的头颅,在月光下格外恐怖。但龙思宜不但不觉得害怕,反而有种目的即将达成的兴奋感。
待到百合不再变色,龙思宜将之一把捞起,逃也似的回了自己房间。她迫不及待地往床上一躺,将百合放在了自己的枕边。她看着脸边的花朵,眼神热切地像要燃烧起来。
百合开始变白,可她明明无比清醒,眼皮却越来越重,怎么都睁不开,然后失去意识。
黑袍人又无声无息的出现了,他站在龙思宜的床边静静等着,百合渐渐回到原来洁白的样子。龙思宜也变得和余敏一样,没了脸皮,只剩血肉。
黑袍人伸手握住百合花枝,随着时间的推移,花朵渐渐枯萎,可黑袍人的手指却慢慢变得与年青人一般的弹性而温润。
苗族巫蛊:枯木逢生。蛊虫寄生于狐尾百合之内,成虫后需噬两人精气,被噬者不得心存怨恨,伺者不得亲自动手,享用者再返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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