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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血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血,像一条河,静悄悄地流淌着,安静而没有一丝波澜,蜿蜒曲折地穿过女人双腿之间,最后流到门口。一阵嗤嗤的声音过后,一个婴儿的头钻出了女人的两腿之间,他爬得费力,白嫩的身体像个脱皮的蛆虫,一拱一拱,向前,向前

婴儿不哭,因为他看见了血。就像看见了母亲的乳汁,贪婪的吮吸,吸饱了,喝足了,他爬到了母亲身边,身后扯着一窜胎衣。

警察到达现场的时候,几乎都被屋里的血腥味催吐。一个孕妇躺在血泊之中,婴儿半露着头夹在女人两腿之间,她的心脏插着一柄剪刀,血还在伤口边缘流淌着,像一条细细的红线。

死者女!24岁,名叫赵思雅,未婚,独居,无业,老家在东北阿城,因为长期没和家里联系过,所以家人并不知道她的近况,更不知道她怀孕。邻居说很少看见她出门,至于她和什么人有来往,邻居也不清楚。保安倒是回忆起,有个戴着墨镜的神秘男人经常来找这个赵思雅,只是没见他在这里过夜。一个年轻的小警察,拿着个记事本向警长罗浩会报着。

罗浩皱着眉细细地听着,嘴里的烟均匀地吐出去,遮住他的脸朦朦胧胧。见小警察不说了,他问了一句:就这些?

嗯!

罗浩摆摆手,继续在现场仔细的搜索着。突然他感觉眼一花,仿佛看见婴儿在冲他笑,可婴儿明明是趴在地上,脸冲下。

他使劲揉了揉眼睛,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所有的警察退出去的时候,两具尸体也被抬走。法医小柳在检验尸体的时候,啧啧的叹息说:凶手太残忍了,怀孕都八个月了,一尸两命,怎么能下得去手?

罗浩叼着烟,一声没吭,间恍惚似乎看见婴儿正慢慢向他爬来,他下意识的向后退去,心跳如鼓连小柳连叫他几声他都没听见。

队长!小柳大声唤了一句。

啊?罗浩惊叫。

我说你愣什么神呀?脸色这么难看,不是和嫂子通宵那个了吧?小柳挤眉弄眼地说着。

去没个正经的。罗浩牵强地笑了笑,走了。

走出法医室,他拐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坐在椅子之中,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慢慢是吐着烟圈,心情随着烟圈的起伏,飘飘荡荡。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了,这一下午他几乎什么也没做,一根烟接着一根烟的吸,吸得屋子像是着了火,烟幕弥漫。把手上的烟蒂按在烟灰缸后,才发现窗外已经黑了,下班的时间早就过了,他坐起身了,捋了捋僵硬的腿,退出了办公室,整个警局静悄悄的,偶尔的响动,都会惊得人心跳。

罗浩没有向大门走去,而是拐回去了法医室,两具尸体并排躺在冰冷的解剖床上,上面盖着白布,罗浩关上门,浑身一抖,他抬头看了一眼冷气,怪不得会打冷颤,原来小柳怕尸体腐烂,把冷气开到了最大。他轻轻地走了过去,掀开了白布的一角,看着那张年轻的脸,苍白无色,冰冰冷冷。他伸出手,想要摸一下,突然他的手机响了。

是他的妻子,质问他为什么还没回家。他唯唯诺诺地答应着,马上回去,警局里有点事。M.QG13.CoM

哼!就你事多,你以为你是谁呀?地球离你不转了呗!说完怕一声挂了电话。

他有些愤然地在心里骂道:警察局长的女儿就了不起呗!臭娘们,早晚弄死你。说完他把白布盖回原样,拉开门走出去时,明显听见一声琐碎的轻响,他回头,看见解刨床上,婴儿尸体的地方拱了起来,像是婴儿正要站起来,他快速地关上门,加快了脚步,耳畔传来似有似无的婴儿笑声。推开警察局的大门,汗已经湿透了他的浑身,恐惧的感觉,像是蛆虫一样,在心里膈应。

驱车回到了家,妻子已经吃过饭了,桌上饭菜已经凉透,他没什么食欲,胡乱地吃了几口,就爬上了床。妻子一翻身抱住了他,手臂如蛇一样伸进了他的睡衣,在他身上来回游走。可这样的暧昧一点都不能让他兴奋,反而让他恶心,勉强和她云雨一番之后,罗浩像是完成任务一般,瘫在了床上,呼呼睡着了。

那晚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梦见一个婴儿爬进了他的肚子,在他的肚子里来回的闹腾,他惊叫着用手撕开肚皮,把婴儿拽了出来,婴儿被拽出来的时候,手里正抓住他的一节肠子,撕咬着,满嘴是血。而他自己的手上,也全都是血,他努力的想把血甩掉,然后就看见满屋满床全是血,到处都是,甚至房顶上都在流血,他恐惧的挥舞这双手,嘶叫着。

你疯了?一声大喝,把他唤醒,她看见妻子一脸铁青的坐在自己身边,而她的头发有不少交织在他的手上。他惊厥的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觉得浑身是汗,满脸是汗,还好是汗,如果是血,他真的要疯了。

妻子把他狠狠地骂了一顿,不解气的给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到是把他打醒了,原来不过是个恶梦,白天的一切让他太惊厥了所以有了恶梦。

他像往常一样给妻子赔了半天的不是,妻子才消气,骂骂咧咧地躺回了被窝。就在她要盖上被子的同时,罗浩看见她肚子猛地动了一下,就像就像是胎动,然后他的脸色就更加苍白了。

这一夜罗浩就在这种不断惊醒的恶梦中度过,第二天他不用等别人问,他就知道自己的脸色白的像鬼。一上班,局长,也就是他的岳父大人,叫他进了办公室,问他案子进展如何,催他快点破案。

罗浩心不在焉的答应了,蓝蓝的天,在他的眼里也变得灰蒙蒙的,就像那具失去婴儿的皮肤。想起这个,他好像看见婴儿正在局长椅子后面顽皮地露出了头,两只眼睛瞪得奇大,看着他嘴角似笑非笑

罗浩看着婴儿,一脸的恐怖。

啪一声,局长大力地拍着桌子,问他:想什么那?我告诉这件案子上头很关注,我劝你用点心,尽快破案,不然你就等着受处分吧!

罗浩,白着脸站起来,在局长面前和在妻子面前,他永远是这样抬不起头来。早知道这样就是给他国家主席,他也不伺候这对脾气火爆的父女。

局长骂够了,让他滚出去,他才松了一口气,看了一眼他的身后,婴儿早就不见了踪影。走出去的时候,他想这两天到底是怎么了,老实出现幻觉?

回到办公室,他翻着卷宗,这件案子一点线索都没有,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布置手下们的任务,呆坐了一会,拿起了包,走了出去,吩咐人找些死者的资历之外,带着个小警察去了现场。亲自找保安了解情况,保安说得很细,他说那个戴眼镜的身高和胖瘦就和他相似,说完不好意思的笑笑解释道:我只是打个比方。

这个比方,让罗浩的心咯噔一下,他眯着眼仔细的问:你在回忆回忆这个神秘男人还有什么特征?

保安搔搔头说:嗯!就这些了。

罗浩松了一口气。

回去的时候,小柳来汇报,说是在凶器上找到了新的线索,剪刀的内侧有一点血迹,经过排查不是死者的。罗浩听完,半晌没有说话,脸色更加苍白了。手不知道为什么往回缩了缩,然后点头说:我知道了!你继续跟进吧!

小柳默默地退了出去,他心里有个疑问,这个疑问是罗浩好像并不像往常一样关心这件案子,没有以前遇到的案件时,找到突破性证据那种兴奋劲,好像有什么东西困扰着他,让他提不起精神。

小柳回到了法医室,穿上白大褂,继续对着尸体,寻找着蛛丝马迹。他有时候想要说死者能开口说话就好了,在不就像鬼片一样,死去的阴灵给一些提示,也能尽快破案。可这一大一小两具尸体,冰冷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无迹可寻。

小柳失望地开大冷气之后,退出了法医室,拐进走廊的时候,恍惚看见罗浩向法医室走去,他扭头跟了回去,心想着和他一起研究案情,可当他轻轻推开法医室大门的时候,看见罗浩手里拿着凶器剪刀,听见声响猛然回头。

小柳惊讶问:队长,你没戴手套,就碰证物?

罗浩的脸突然涨得很红,他不自然的扬了扬手里的凶器说:抱歉,一着急忘了。

队长,我发现最近你有点精神恍惚?小柳带上手套接过证物,打算放回去,可突然他的脖子被人用力的掐住,他奋力地回过头去,看见罗浩那张因为用力而扭曲的脸,最后说了句:队长

第二天,警察局里炸了锅,女尸竟然变成了法医小柳,而女尸神秘的失踪了,局长立刻命人调看了当晚的监控录像,进入法医室的来来回回只有一个人,就是小柳,难道是鬼魂作祟,不知道谁开始了这种谣言,然后瞬间在警察局里蔓延。

罗浩毫无疑问地被臭骂了一顿,连解释的机会都没人,局长就让他滚。

罗浩转身手按住门把手,没有拉开,而是锁上了门。局长低着头先是没注意,最后感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着了自己的脑袋,他才惊讶的抬起头,看见是罗浩,他刚想大骂,一把刀便无声地刺进了他的心脏。

走出局长办公室的时候,罗浩很镇静,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回了家。今天他用最快的速度刷了碗,然后破天荒的主动抱住了妻子,妻子很意外,不过对于他突然的粗暴一面很享受的样子,罗浩在心里骂着,骚货,然后去抚摸她的下体,另一只手悄悄的抽出一把刀,猛然插进她的下体,然后刀在下体内一转,她只闷哼一声就没了性命。血慢慢的流出了,罗浩看见妻子身体里钻出一个婴儿,看见血婴儿笑了。扑过去认真的吮吸,嘴里发出满足的咕咚声。

罗浩靠在床尾再也没动一动,他想起了很多往事,包括思雅,她父母家中的保姆与他一见钟情,在他热烈的追求下,他的下体冲破了思雅处女的防线。当他奋力地驰骋在她身上的时候,他想他会一辈子对这个女人好,只是不能和她结婚。

因为只有娶了局长的女儿,他才能当上刑警队的队长,这对他是个巨大的诱惑,爱情虽好,可和男人的事业相比,不值一提。

他如愿的和局长的女儿接了婚,婚后妻子的嚣张跋扈渐渐显露,让他恶心。

所以他经常和思雅偷偷的约会,还给思雅在他家附近买了一间公寓,作为他的第二个家,这样他来回也方便。思雅很爱他,对他的话从来不说一个不字,他不让她出门,她就整天在家呆着,他不来,她绝不会打一个电话去骚扰她,思雅是个好情人,好女人,还为他坏了孩子。

说实话,妻子一直未孕,他很想要自己的孩子,可就因为他总是不放心思雅一个人在家,去她那里的次数频繁了起来,那天他前脚进屋,后脚就有人敲门,说是物业的人,他躲进了卧室,思雅去开门,然后客厅半天没人说话,等了一会,罗浩走出去的时候,就看见了思雅躺在血泊中的,心脏上扎着一把剪刀。他猛然扑过去抓住了剪刀,可又向被蛇咬到一样迅速拿开了手,扑到窗台,看见岳父和妻子远去的身影。

一副冰冷的手铐铐在了罗浩的手腕上,小警察不知所措地叫了一声队长,罗浩这才惊醒过来,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妻子,眼睛里的仇恨像是被风吹灭的火焰。

罗浩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判死刑。

当枪子射进他的身体里之后,他希望多流一些血,因为他喜欢看婴儿认真的吮吸鲜血的满足感,他说:孩子吸吧!这是爸爸唯一能为你做的。

天空上的一片乌云,正在向着这边移动,似乎正在酝酿着一场即将来到的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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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婴胎


“太太,您不必担心,吃了这个,保准你生个大胖小子……”。

雪雁曾经是一家夜总会的小姐,在一次陪客吃饭的时候,他认识了子良。子良是一家上市公司老板的独生子,家财万贯,而且英俊帅气,温柔体贴,但也风流倜傥。一见面,雪雁就被他身上独特的气质征服了。她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要把这个男人拿下。

小姐就是小姐,对付风流成性的男子都有一套自己的杀手锏。和子良纠缠了没几天。雪雁就让这位富家公子哥乖乖地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子良把她带回了自己家,威逼父母允许自己和雪雁结婚,不然就要带着雪雁私奔。子良的父母自小宠爱这个独生子,对他的任何要求从来都是百依百顺。虽然极其不满意这个“酒家女”出身的儿媳妇。但为了儿子高兴,公公婆婆还是忍气吞声地妥协了。

雪雁如愿以偿地嫁入了豪门,过上了少奶奶的生活。不过,她心里明白得很。公公婆婆并没有真心实意的地接纳自己。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离开子良。想要在这个家呆得长久,必须要和子良尽快生个孩子,这样两个老顽固就该死心了。可是,雪雁和子良结婚都一年多了,房事行了不少,可肚子就是一点动静也没有。雪雁有些担心,便偷偷地去医院检查,这一茬不要紧,医生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瞬间把雪雁的希望击破了,原来,雪雁患有不孕不育症。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雪雁偷偷撕碎了病历诊断书,回到家后吗,她一个人躲到书房里,大声地哭了起来,她心里明白,如果子良知道自己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是一定会把自己赶出家门的,到时候,自己将会一无所有,甚至还比不上从前。

“太太,您怎么了?”书房的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了,雪雁赶紧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回头看时,发现是家里的保姆吴妈。吴妈很会讨好人,见雪雁这副模样,便扶起她安慰道:“太太,可别这样,有什么事情想不开就跟我说说吧。”

“吴妈!”雪雁一把抱住吴妈的肩膀,刚刚止住的眼泪再次从眼眶中倾泻而出:“我生不了孩子饿,怎么办,我会不会被子良赶出去啊.....呜呜呜.....。”

“哎呀,太太,您想多了”吴妈听后,有些阴险地笑了笑:“我当出了什么大事,这个小问题我就可以帮你。”

“什么,是真的吗?”雪雁仿佛一下子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快告诉我,要怎么做?”

“太太,知道婴胎吗?就是还未成型的婴儿胚胎。这种东西在我们老家可是滋补上品啊。吴妈说道:“以前我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差点连命都没保住,多亏吃了家里人找来的婴胎,才保住性命活到今天,我想,如果太太吃了这个,一定会生个大胖小子的。我儿子在市医院工作,经常接触到那些去堕胎的女孩子,想弄到婴胎对他来说是很容易的,您要试试吗”

“要,要!”雪雁激动地握住吴妈的手:“只要你帮我弄到,我不会亏待你的。不过,你千万不能把这件事情泄露出去,不然.....。”

“这个你放心,我不会让太太失望的”吴妈有些诡异地笑了起来。

几天之后,吴妈把一个黑色塑料袋带回了家。她直接进了厨房,忙活了大半天才端出了一碗奇形怪状的东西。

“太太,快尝尝吧,这可是新鲜的婴儿胎!”吴妈把碗放在了雪雁的面前:“快吃了吧!”

雪雁神情复杂地看着碗里那个鸡蛋大小,已经被炖得发黄的婴儿胚胎,它虽然尚未成型,但已经能够隐约看到两只黑黑的小眼睛了。雪雁突然感到有些反胃,但她还是强忍着心理的不适,用筷子夹起那个东西送进了嘴里。刹那间,一股腥甜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散开来,雪雁面无表情地咀嚼着,没过多久就把把碗里的东西连汤带水的吃了个一干二净.....、

“这才对嘛,太太,原汤化原食,吃一段时间肯定会管用的,呵呵.....”

从这天开始,只要子良不在家,吴妈就会拜托儿子从医院弄几个婴儿胎,拿回家炖给雪雁吃。而雪雁呢,也渐渐不再抵触这种令人恶心的恐怖食材。为了生孩子,她已经不顾一切了。

“宝宝,快来吧,快来吧.....”。

光阴似箭,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了,也许真的是吴妈的偏方起了作用,在一次体检中,医生有些不可思议地对雪雁说:“你怀孕了。听到这个令人兴奋的好消息,雪雁心里像开了花一样高兴。她知道,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有了这个小生命,子良,还有子良的万贯家财就都属于自己了。

雪雁给了吴妈一大笔酬劳,她自己则在子良的陪伴下提前住进了妇幼保健院,静静地等待着小生命的到来。时间在悄无声息中又度过了10个月,这一天,生产的日子终于到了,雪雁在子良和公婆的注目下被推进了生产室.....

然而,就在产室的大门关上后不久,屋子里的灯光忽然开始明灭不定地闪烁起来。医生和护士就像中了邪一样晕倒在地。雪雁大惊失色,她大声呼喊子良的名字。可是,根本没有人回答她。虽然她知道子良就在门外。

“妈妈,妈妈!”突然,雪雁的耳边响起了微弱而稚嫩的啼哭声,也就在这时,她感到自己的肚子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腹腔里上蹿下跳一样。雪雁怀胎这么长时间,还从来没有感到如此的疼痛。

“啊!”雪雁大叫一声,从产床上滚落下来,殷红色的血从下体渗出,流得到处都是。雪雁痛苦地捂着肚子,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不断滚落下来。

“为什么,为什么会如此难受。”雪雁呼呼地喘着粗气,她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试图站起来。可就在这时,只听“刺啦”一声,伴随着一阵深入骨髓的疼痛,一只只血淋淋的小手贯穿了她的腹部.....

雪雁在恐惧中停止了呼吸,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生命会终结在这一天,她最抱有希望的一天。没过几秒钟,数十个鸡蛋大小,瘦骨嶙峋,形状怪异的小人儿缓缓地从雪雁肚子的裂口里中爬了出来,它们用怨毒而怪异地眼神凝望着雪雁的尸体。看了好久好久,随后,它们便化成一滩滩散发着恶臭的脓水,顺着不远处的下水口流了出去,消失在这寂静的黑夜之中……

恶血


你在吗?

对。我在。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儿。

什么,你说。

我喜欢你。

哦。

我说,我喜欢你。

哦。怎么了。

你……不喜欢我吗?

我不喜欢没有把握的感情。

那……怎么样才算有把握呐?

……

在吗。

我在的,怎么了,是有什么事吗?

我欠钱了。

欠多少阿?

一千。你替我还一下。

哦,好的我马上给你转账。

系统消息:对方已将收你的转账。

那你……还……

我还有事。

哦,那好吧。

……

他约我出来了。

我站在镜子前打扮着自己。

他把我带到了夜店里,我看着他卑身跟着沙发上的男人说话。

我心疼。

沙发上的男人说,我要她。

我躲在他的身后不敢出声,他说,行。

我拉着他的衣袖,祈求的眼神看着他。

或许,他有点愧疚,把我带出去了。

我跟着他来到了宾馆的房间,他说,让我在这里休息,他还要谈事情。

我答应了。

只要是他说的,我都答应了。

……

我始终没有等到他。

等到了另一个男人。

我抱着双臂裹着被子,脸上全是红肿的痕迹。

男人走了。

他回来了。

他抱住我,流泪,懊悔,惭愧。

我原谅他了。

他……还喜欢我不是吗?

我与他走出这个令人作呕的地方。

噩梦也如期而至了。

夜里。

总会有不同的男人在我的身上。

早上。

总会有他抱着我流泪。

而我,却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

我怀孕了。

又打掉了。

他不该来。

我知道的。

……

夜里。

在男人喘息过后,翻身下去时。

我杀了他。

血溅着我的脸上,我能尝到血腥的味道和莫名的快感。

我拖着他的头发往厕所走去,里面堆积着各种不同的尸体甚至有些,已经腐烂了。

我推开了他的门。

他在和一个女人缠绵。

我又关了他的门。

我拿着毛巾冲洗着我的身体和他们的鲜血。

我不觉得脏。

反而很快乐。

每一次,都很,快乐。

我邪着嘴不说话,早晨又要来了啊……

我如往日坐在床上,看着他。

他如往日抱着我,流泪,道歉。

我摸着他的脸,说,没关系。

他颦眉,说,你身上什么味道。

我知道他说的是血腥味。

我说,他们留下的。

他说,我去厕所给你擦一下。

我没有拒绝。

我拿起床头的刀,往外走去。

他没有进去。

我知道他不会进去的。

因为这里从来都不是他的家。

是一个他养的妓女的窝。

他不屑于去。

他准备开门出去时。我叫住他。

他回头说,怎么了?

我说,你不是要给我擦身体吗?怎么走了?

他说,老板找我有事情。

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你忘了吗?

他说,哦,记着,生日快乐。

我上前拉着他的手臂往屋里走。

他不愿意。

我将刀刺入他的后背。

血,潺潺流出。

我舔着,说,你知道刚刚是什么味道吗?是他们的血。我本以为你的会与他们的不同,看来没有什么区别。

他颤抖着。

我说,你抖什么?我会好好伺候你的,就像伺候他们一样。

我领着他走到厕所门口,打开了门,尸体倒塌下来。

血腥味扑鼻而来,让人作呕。

他想跑,被我抓住了衣领。

我说,你应该不会介意,成为里面的一员。他们都很想你呢。

我杀了他。

不后悔,没犹豫。

……

坐在精神病院的我,看着窗户下的景色,笑了。

我仍记得,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脸上惊恐的表情,和我内心中的快感。

从前有个人,他不爱我,后来,他死了。

……

全文完。

血衬衫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买旧衣服的经历呢,就是那种看着半新不旧,价格也非常便宜的衣服,看完这个故事你再买的时候就要小心点了。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们村的人,我和他关系不算太熟,但这个故事我们村几乎每个人都听说过。

在这里我就称他为阿广,阿广以前就非常喜欢买旧衣服,一方面可能他当时也没什么钱买新的,而且旧衣服其实质量什么的也不比新的差,所以他当时所有衣物都是旧衣摊上淘来的。

这天他又在旧衣摊上淘了件衬衫,看到这衬衫的时候他就开心的笑了起来,因为这件衬衫太新了,白得像纸一样的颜色,而且阿广穿在身上非常的合身,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穿上去感觉人都帅了许多。

甚至到了晚上阿广都舍不得将这衬衫脱掉,就这么穿着睡了,这晚他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有个男人不停的让阿广还他衣服。

到了第二天阿广感觉精神有些不好,他记得好像做了个奇怪的梦,但却不不记得梦的具体内容了,当时他也没太在意,认为只是一个梦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继续穿着白衬衫上班了。

在这以后的三四天里,阿广每天晚上都梦到那个男人向他要衣服,而且那个男人一次还比一次凶,阿广的精神也是一天比一天的差。

这时恶梦的内容阿广到是有些清楚了,但他还是有些不在意,最主要的原因是这衬衫实在太漂亮了,阿广也舍不得将他处理。

可是现在白衬衫脏了,阿广终于舍得将他脱下,正准备洗的时候,他发现衬衫衣领处有三点血,可能买的时候就有了,只是当时太粗心了没发现。

阿广一边暗骂自己大意的同时,将衬衫放在水里准备下定决心将这三点血洗掉,可是这三点血根本就洗不掉,反而血越洗越多,像是整个衬衫都在流血,直到一盆水全都变成了鲜血。

这时血盆中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脸,恐怖的脸大声向阿广喊道:还我衣服!紧接着从血盆中伸出一直鬼手,阿广被吓得连忙后退。

后来就没发生什么了,阿广鼓起勇气将衣服拿起,这时白衬衫已经变成血衬衫了,阿广将衣服晒干,晚上点了三柱香,还摆了些供平,他将衣服用火烧了。

小人不懂事,你大人大谅放过我吧,衣服我已经换你了,以后你就别来找我了。阿广一边跪下,口中念念有词的说着。

每次阿广向别人说这事时,他最后都会忍不住的发抖,他说如果最后他不将衣服烧了,可能他早就活不到现在了。

染血的戒指


冬天,天早早的就黑了,郭江池站在公交车站的站牌下时,街道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上已是灯光璀璨了。侯车的人很多,凛冽的寒风中,人们裹着厚厚的棉衣,焦虑着,不停的踏着步子摇晃着身体,翘望公交车快点到来。

郭江池心里有些着急不安,他要到火车站赶晚上的火车回家。

去火车站的十五路车还没有停稳,已经等的心急火燎的人们,此刻没有了绅士风度,蜂拥着堵住了车门。后面的人推拥着前面的人,前面的人便不由自主的挪动脚步被挤着上了车。十五路车太少,真不知道公交公司的调度是怎么考虑的,下班时间,客流集中,是应该临时增加运营车辆的。郭江池心里嘀咕抱怨着,他开始担心自己上不去这趟车,便把挎包放在胸前,也跟着人群向车门口挤了起来。就在他好不容易一只脚踏上公交车踏板时,突然感觉自己身上有异样的变化。郭江池警觉的低头一看,果然发现自己胸前的包已经不见了。被刀子割断的挎包带子一头还在自己手里,但不停的被一种力量向后拽着。郭江池瞬间热血上头,心里暗暗叫苦,不好,遇小偷了。回过头的时间,手中最后一截挎包带子也被拽去了。只见一个小伙子正向人群外挣扎着,手里拿的正是他的包。

郭江池大喝一声,抓小偷,抓小偷啊。抢劫了。回转身子急急的向外挤,要知道挎包里装着他在这个城市打拼一年的收入。

当郭江池挤出人群时,小偷已经跑出三十多米了。郭江池在后面一边喊着抢劫了,抓小偷,抓小偷,一边拼命的紧追不舍。

得手的小偷急的似一条疯狗,抱着郭江池的挎包,缩着身子在前面跑,还不时的回过头瞄上一眼,目测丈量着他们之间的距离。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听到郭江池的喊声,只是咧咧身子,像避瘟神似的躲着小偷,没有人帮他。看着郭江池从面前气喘吁吁跑过,像在看一场现场电视直播,目送着街道上两人的追逐,嘴里还不忘为这种画面解说现在的小偷真大胆,光天化日下,什么社会风气!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今年郭江池打工的饭店生意不好做,辛辛苦苦做了一年,老板只给了他半年多的工资和一张欠条。翻过年,郭江池就二十九岁了,两个月前,年迈的老妈给他电话,电话里老妈没有责怪他,只是用带着很浓的家乡话,缓慢的说,乖呀,这年又快抹了。我咋感觉这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干不动了乖,也没一点心劲了,这个家需要一个年轻的女人来支撑了。电话这头,郭江池虽然看不见母亲,但他深切感受到了母亲传递过来的那急切的,带有幽怨的气息,仿佛看到了母亲焦虑的眼神。

自己小时候不懂事,长大了,开始懂事了,发现父母脸上就像脚下这片沧桑的黄土地,已经遍布沟沟壑壑。也是的,和他从小一起玩尿泥的小伙伴如今都已经结婚成家,有的孩子都满地跑了。郭江池家里穷,至今还住在两孔被烟熏的似锅底的窑洞里。凡是登他家门相亲的姑娘,看到这两孔破窑洞,姑娘原本兴致勃勃的脸瞬时就黑了,脸拉的比窑洞还长。小伙子人长得再标致,也不能当饭吃。郭江池强压着青春的欲望和委屈,一咬牙,独自跑到离家近百公里的这座城市打工。

让郭江池没有想到的是,在城市花花绿绿的世界里,带给他的视觉刺激远远超过了乡下。尤其是夏天,打扮得娇媚妖艳,穿着暴露的女人,充斥着他那膨胀着荷尔蒙的眼帘。女人的胸部属于女人的私密处,是不能昭示与众的。可是每每令他不可思议的是,那些女人偏偏穿着低低的胸衣,两个活泼的,白白胖胖的小兔子,就在他的眼前一蹦一跳的,跳得他的心脏也扑通扑通的。尤其是夜晚来临,让郭江池备受煎熬。脑海里全是白天街道上露骨的色情画面,女人白皙的大腿,藕似的胳膊。郭江池是个传统的男人,而且胆小,他不敢,也不愿意出入城市的那些声色场所。他只能神情迷离的把自己硬硬的摁在床板上

郭江池累的气喘吁吁,一手掐摁着有些疼痛的腰,锲而不舍的追着。

前面的小偷年龄不大,还挺能跑,被郭江池追着沿大街跑了一会,扭身跑进了一条背街。背街的两旁有许多窄长的小巷子,像这座城市身上的毛细血管。小偷显然对城市的地理方位很熟习,他跑进背街一百多米后,转身向右钻进了一条小巷。

窄窄的小巷显得悠长,深邃莫测,巷子里只有一排路灯,还是八十年代的那种式样,每隔五十米杵着个高高的冰冷的水泥杆,杆的顶部挂着一盏灯罩,寒风中散发着幽幽的黄色亮光,让人有了一点温暖的感觉。悠长的小巷里没有人,显得很昏暗而惨淡,像一只张着血口的饿狼,随时都可能把郭江池吞下去。跑到巷口,郭江池心里有些打鼓,他迟疑着,没敢立刻进去。人生地不熟的,他害怕小偷有同伙在那里伺候着他,进去会遭暗算,钱没有追回来,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就在郭江池呆呆的站着稍犹豫时,突然,他听到前面哎呀的一声嚎叫,正鼠窜的小偷模糊的身子便扑通倒在地下。小偷的身旁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墨剪影似的人,轮廓很模糊。郭江池心里有些奇怪,刚才并没有发现小巷里面有人啊。但他立马像打了兴奋剂,激动起来,不管怎样,他知道自己遇到救星了。

郭江池大声喊着抓小偷,抓小偷,紧着向巷子里面跑去。只见墨剪影弯下腰,对趴在地上的小偷气势威严的喝道把包留下,滚蛋。伸手去夺小偷手里的包。小偷刚才是被墨剪影不注意绊倒,给来了给壁虎啃墙,趴在地上亲吻了冰冷的路面。小偷稍一缓神,嗨,我就不信了,这年头,还真有爱闲事,自己找不痛快的。只见小偷身体一跃而起,顺手摸到路上的一块砖头,照着墨剪影的头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咣当就给了一下。只听墨剪影啊的叫了起来,但手却紧紧的拽住到手的包不松手。小偷又拿砖向他的手上砸去

你妈的,狗日的王八蛋,给我站住。郭江池嘴里骂着,双腿跑着。小偷看到失主已经快到身边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嘴里嘟囔一声妈的,算老子倒血霉。丢下包,一溜烟的跑了。

这时间,郭江池已经喘着粗气赶到跟前。看到小偷已经跑了,还想追下去。墨剪影一手捂着脑袋,有气无力的说:别别追了。看东西在不在?

从墨剪影手里取过自己的包包,这时,郭江池才发现墨剪影受伤了。血顺着指缝在脸颊上流淌,像蠕动着的蜈蚣。

郭江池刚放松的心又提了起来,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出门没有看黄历,看来自己今天家是回不去了。给人家看伤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郭江池抖动着手打开包包,从里面取出一沓卫生纸,迅速给墨剪影捂到头上。焦急的,有些语无伦次的说:走,大哥,我陪你到医院去看看。

墨剪影神情疲惫的靠在小巷的墙上,摆摆手。郭江池着急了,心想,人家可是为自己受伤的,咋能这样呢。丢下人家不管,自己就不是东西了。他郭江池可不是这种无情无义的人。在郭江池的坚持下,墨剪影被扶到街道社区卫生所。幸亏头部没有伤到骨头,只是手指骨折了。医生给做了包扎,又打了防破伤风针。随后,郭江池按照墨剪影的要求扶着送他回家。郭江池什么也不问,就随着墨剪影在小巷里七转八拐起来,一会时间便来到墨剪影的家。

郭江池悉心的照料着墨剪影躺到床上。这是间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平房,房子中间只有一块巴掌大的空地,周围让床、灶具和其它杂物摆的严严实实。

墨剪影告诉郭江池他叫王越,也是在这个城市打工的。

王越靠在床头的墙上,嘴努了努郭江池,又朝床边努努,示意郭江池坐在他身边。

我知道你。你是春秋味道饭店的领班,我去你们店里吃过饭的。

你住这里?谢谢你,要不是你今天帮我,我会狼狈不堪的,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结果,这里的小偷也太猖狂了。郭江池发自内心的感谢王越。

房间很暗又凉,看着王越,不知为什么让郭江池感到脊背有点森冷。

一样的,天下农民工是一家人,别以为脱下农民的衣服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咱们虽然现在做的是工人的事,但还是姓农都叫民工。再说了,你在饭店不是也出手帮过一个女服务员吗。

王越说的是今年春天,一次,饭店来了几个中年男子,店里一个长相漂亮的女服务员为他们那桌服务。她为一个男人倒酒,当她把倒好的酒正准备放到客人面前时,男子却突然用手去接酒杯。不知道是不是男子故意的,在接酒杯时,男子的手一晃动,酒撒在手腕上了。男子眉头一皱,借题发挥,非让姑娘用舌头添尽他手上的酒。服务员是个年轻姑娘,当时脸憋得通红,结结巴巴的不停的道歉,可是男子借着酒劲仍然不依不饶,说,你不添是吧,可以,你给我把这杯酒喝了,咱们两清。姑娘求告说,她不会喝酒。满座的人看着姑娘手足无措的情景也兴奋得意起来,便跟着起哄,吆喝着,让姑娘用舌头舔酒。这帮人嚷嚷着说,不就是亲一下吗,这算什么呀,在人家西方国家亲吻手不过是行个见面礼罢了。

这时,郭江池远远走过来,接过酒杯,先道了歉,商量着对客人说,她还是个女孩子,这酒我来帮她喝。那男子一听,气不打一处来,眉毛一横,手一扬,说:什么地方蹦出你这个跳蚤?我掏钱买酒,孝敬你喝啊,我傻B啊!好好,这杯酒你可以喝,不过,今天这桌饭钱就归你了。

一边是老板的生意,一边是姑娘的尊严,两头都要考虑。此时郭江池似乎早就预料到会是这个局面似的,也不急不燥。转过身,把酒杯递给姑娘,说:你看,让老板不高兴了。既然你惹下的事,我也没有办法帮你,只能你自己解决了。不就是一杯酒么,芝麻点大个事。说着,对姑娘一挤眼。姑娘接过酒,眼睛盈着委屈泪水,举起酒杯,一仰头,把酒倒进口里。

实际上当郭江池接过酒杯时,就已经给它来了个狸猫换太子,姑娘喝的已经是水了。王越当时就在邻桌坐着,看到此,不由得对郭江池有勇有谋的处理方式伸出了大拇指。这个小伙子,靠谱。

你家是Q县的吧?

听到王越和自己说话,郭江池回过神来,忙答道俺家是Q县槐树沟的。

王越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我们家也是Q县的,铜锣镇知道吧。你看我现在这样了,右手不能活动。头还晕着,这纱布缠的像不像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看这样十天半月是回不成家了。

郭江池像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回道:是是,我一定补偿你,你对我有恩、有情、有德,我会对你负责到底的。

你心里真的这样认为?

一定的。一定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那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这里不要你管,你只需要为我办一件事就行。

一件?十件都应该。郭江池睁大了眼睛。

接下来,王越红着眼睛告诉郭江池去做一件事。并反复嘱咐郭江池不能对任何人说是他王越安排去做的。其次,对方只要不拒绝他的帮助,郭江池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停止做事。

郭江池盯着王越,用劲点着头。

你现在打的去车站,还能跟上回家的火车。我这里有件物件你带上,过一段时间,当你不需要再做这事的时候,你拿出来送给她。记住,东西在不需要再做时才能拿出来。此处不是你呆的地方,快去吧。

你真的一个人能行?

别罗嗦,去吧。再晚可就跟不上趟了。

郭江池是小跑着离开王越的。出了房子,郭江池感觉自己精神有些恍惚。因为什么,他说不清楚。

郭江池回到Q县,连自己的家都没有回,直接去了铜锣镇。按照王越提供的地址,顺利的找到了望隆路12号。

这是一家杂货小商店,商店的门紧闭着。

郭江池敲了好大一会,里面有位女人应着声给开了门。

女人二十多岁的年龄,模样清秀,身材窈窕,只是面露憔悴,神带忧伤。女人看着面前的郭江池,慵懒的说道:对不起,今天不开门。说着,就要关门。

郭江池忙说:别关门,我不买东西。你是封蝶吧?我受你朋友之托来看你。

女人闻言,点点头,是啊。你是女人疑惑的眼光打量着郭江池。

郭江池解释说:我姓郭。嫂子你就是铜锣镇本地人吧,和我一起在城里打工的你的一位老乡,听说我回家,托我过来看看你,说你最近身体不好。

封蝶看郭江池精精神神,清清秀秀的一个小伙子,咋看都不像坏人,就给让进店里,拉了一把椅子。

郭江池随手将带的食品放在地上,对封蝶介绍说自己家是临镇的,但他们家距离铜锣镇比他们的镇还近,他们村与铜锣镇所辖的村地接地。他在城里打工,这是回家看父母。郭江池对封蝶说:嫂子,我回来这些天在家也没有事,你一个女人家家的,店里肯定有不少杂活、脏活什么的,可以交给我来干。如果你不忍心,就算我是来店里打工的。如果你满意,开春我就不去城里了,就在你这里干。到哪里都是出力,你这里离家近,还能照顾老人。

封蝶懵了,怎么突然面前掉下个小伙子。不过想想也是,商店已经多天没有开门了,到处都是乱糟糟的,货架上的酱油、醋瓶,香皂、沐浴露,食品包装盒上都蒙着淡淡的一层灰,地上各种货物乱七八糟的随意放着。郭江池看封蝶没有反对,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在店里自己找活干了起来。

看着面前这位和她同龄的小伙子,封蝶感觉这人还不错。小伙子中等身材,面相清秀而朴实,是属于招女孩子喜欢的那种,也就没有阻止郭江池干活。心想,这小伙子与她兴许有缘,他一进来,自己就感到店里充满了生气、朝气。多天以来自己压抑、悲伤、郁闷的心情似乎开始释放了。再说了,关门一个星期了,老这么下去也不是事,店里的物品和自己的心情都需要好好收拾整理了。心情再不好,生意还是要做的,日子还要继续,自己心里难受,不能让自己的老人也跟着自己难受。

封蝶愣愣的站着看郭江池干活,似乎面前这个男人做的事与她无关。郭江池也不说话,只是埋着头卖力的干着。大冬天的,豆大的汗珠子顺着郭江池的脑门向下淌,封蝶不由得感动起来。

待了一会,封蝶突然转身进了卧室。再出来时,封蝶像换个人似的,郭江池不经意间一扭头,自己整个人像被念了定身符,嘴立马张成一个O字,呆呆的看傻了。只见封蝶蓬乱的一头乌发梳理的整整齐齐,朝后束成一撮翘翘的马尾,洋溢着女性的柔美风韵。原来的一身臃肿棉睡衣已经换上了一身运动装,脸上虽然未施粉黛,却有一种不加修饰的天然俏丽,优雅而大方,只是略显苍白。尤其是一排玉珠似的碎牙咬着一对没有血色的唇,让郭江池心里有了莫名其妙的怜爱感觉,有种想为她毫不吝啬的献出自己所有的冲动。

第二天早上,还不到九点,郭江池就来到店里,这太出乎封蝶的预料了。郭江池告诉封蝶说,他早上刚六点就从家出来了,他害怕晚了赶不上头班车。封蝶关切的问道:还没有吃饭吧。我去给你做,刚好我也没有吃呢。

郭江池变戏法似的举起手里的袋子,说:生活不容易,女人要对自己好些,别忙了老板。来的路上我就分析你一定懒得不会吃早饭,就顺路买了油条,豆腐脑。快去取两只碗来一起趁热吃。

就这样,郭江池白天在封蝶的店里干活,下午坐最后一班车回家。虽然很辛苦,但郭江池整天乐呵呵的,没有一点怨言。让封蝶不可思议的是,郭江池做事很主动,眼睛里很有活,就像这个店是他家开的似的,封蝶心里暗暗高兴。

这天,封蝶和郭江池都在柜台里面忙绿着,就听商店外面一个人不停的喊着小蝶,小蝶。声音落地,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进到店里,小蝶呀,听说你店里新来了个帅男,还藏着掖着不敢让人看啊。

封蝶看是自己的好姐妹悦颖来了,急忙应了声噢,悦颖姐来了。郭江池闻声也抬起头,眼睛追逐着声音。

哟,还真是不错呢。还是俺小蝶有眼力。

快别乱说。都是朋友介绍来帮忙,打工的。封蝶的脸上莫名其妙的泛起了红晕。

是该叫大姐吧。我姓郭,郭子仪的郭。

好,好。小郭啊,对俺妹子好些,妹子不容易。说着,悦颖顺手买了一包方便面,眉飞色舞的说道你们忙。走了。似一阵风旋了出去。

郭江池摇摇头,嗨,这人。

封蝶忙不迭的去送悦颖,两个人又站在店门外聊了起来。女人之间的话题一旦扯开比屎尿还多,这一聊上,就像扯着一团毛线,越扯越长。

猛然,封蝶喊了一声,坏了,坏了。悦颖姐你走吧,我不送你了。一摆手,转身就往店里跑。背后传来悦颖的声音,嘁,着火了呀,神经病。

原来,刚才走的急,她放钱的抽屉没有锁。封蝶害怕出事,总归自己对郭江池还了解太少。她急促促的来到柜台里面,只见郭江池还在忙着查看进货单,抽屉开着三指宽的缝。封蝶不动声色的拉开抽屉,准备进货的两千元钱还原封不动的在那里躺着。一颗吊着的心落了地,她看着郭江池,封蝶心里竟涌出一丝愧意。

日子过的很快,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了。农村人看重过年,城里时兴的什么这个节那个节的,在这里根本忽略不计。那是城市人,年轻人闲扯淡,没事自己给自己找乐呵。可过年,就是农村的头等大事了。一年好不好,就看这年过的怎么样了。日子一进腊月,农村人的心就蠢蠢欲动,开始张罗安排过年的事了。没有办法,老祖宗留下的传统规矩。谁家都有老有小,都希望借着过年,一家人聚在一起高兴高兴。

这些天,来店里买货的顾客明显多了起来,加上店里要不断进货,忙的两个人顾头顾不住屁股,恨不得再生出几只手。封蝶看到店里忙成这样,稍不注意就耽误了郭江池回家的班车。而且,这大冬天的,让他这么来回跑,长久下去也不是事,太不近人情了。封蝶就考虑,把店里放货和杂物的房间整理一下,给郭江池安一张床来。

封蝶把自己的想法一讲给郭江池,郭江池的眉毛都绽放了,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好老板肯定会疼员工的。我早就跑的蹄子磨出泡了,把老板开的工钱都捐给公交车了,心疼啊!

油嘴滑舌。我是为店里事情考虑的,没有你想的复杂。

是是,不管怎样,那都是要感谢老板的。不说了,这个月省下的钱我拿出来请客。

那感情好啊。我现在就帮你动手收拾,热蒸现卖,收拾完搬进去,今晚你就得客,俺可是见好吃的就走不动的主。你可别说话打屁股,给我画个饼子充饥。

日落人稀,镇上家家都开始冒烟做饭了,附近村子的人没有急需要的东西,这会也不会再往镇上跑了。趁店里没有客人,两人就索性关了店门,一头钻进杂物间。

晚上,郭江池兴高采烈的回来,提着从外面买回来的四个菜和几个香喷喷的油酥饼加肉。看着郭江池快乐的样子,封蝶也被感染了,脸上难得的挂着笑容,她从店里的货架上取了一斤白酒,墩到郭江池的面前,说:我不会喝酒,但今天高兴,我舍命陪你喝。

其实,郭江池心里清楚自己对酒精容易过敏,文文雅雅的来个一两杯还凑合,如果要装个男子汉喝酒的派头,立马就会来个现场直播,吐个天昏地暗。今天,他看着封蝶高兴,自己一个大男人的也不多说什么。摆上碗筷,两人吃喝起来。

瓶子里的酒慢慢下着。郭江池趁着酒兴,放肆的对封蝶说:老板,我怎么感觉这大厅里嗖嗖的吹冷风,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咱们去你的房间怎么样?也像个吃饭的地方。别太小气了老板。

封蝶站起来,傻孩子,是你喝下去的酒在挥发,把身上的热量也带走了。刚才不嫌冷,这会就冷了?你呀,走吧,走吧,进屋去。

两人在封蝶的卧室重新摆好阵势,又吃喝了一阵。封蝶就感觉眼睛有些朦胧,粘粘糊糊的。眼前开始出现幻觉,哟!自己的男朋友怎么在对面坐着。封蝶用劲揉揉眼睛,定定了神,自言自语道噢,不是。我说呢。

不是什么?

封蝶摆摆手,不,不是,我不想提。

老板,我想问你个问题。你说,除了在店里我叫你老板,这平时,我是应该叫你嫂子呢,还是叫你妹子?你比我小哦。

封蝶闻言,直直的盯着郭江池不说话。猛然,封蝶端起面前的酒杯,一仰头,一杯酒灌了下去,手颤抖着放下酒杯时,眼睛已经盈满了泪水。随之,呜呜的哭了。封蝶这么一哭,郭江池一时竟不知所以然了。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别让人误认为是他郭江池图谋不轨欺负女人。郭江池嘴笨不会哄女人,他抽出几张纸巾,站起来,递给封蝶,对不起,是我不会说话,我这个人是满嘴跑火车,我收回刚才的话,你别难受了。

封蝶接过郭江池递过来的纸巾,却没有松开郭江池的手,一头埋进郭江池的怀里,双手揽着郭江池的腰轻轻的抽泣着。看着封蝶依偎在自己的怀里哭着,整个后背都在痛苦的抽搐,郭江池的心也颤颤的发痛。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让封蝶这么委屈,这么痛苦,不由得紧紧抱住了封蝶柔弱的身躯。

待封蝶心情稍微平静些,郭江池小心翼翼的伺候她躺到床上,自己把桌上的东西简单整收拾理了,就准备离开。

不要走,你别走。封蝶嘴里嘟囔着。

郭江池来到床前,封蝶的眼睛还闭着。郭江池为她掖掖被子,俯下身子说:你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啥都过去了。说着,起身要走。

封蝶一把揽住了他,你别走,陪陪我。

外面凛冽的西北风嗖嗖的刮着,仿佛能听见树上的枯枝在肆虐的风中那悲切的凄厉声。在这充斥酒精味的房间,整个房子都在旋转,所有的东西都被酒精熏醉了,熏晕了,熏得失去了理性。两个充满酒香味的嘴唇忽地吻在了一起,吻的热烈而疯狂

自从那晚以后,郭江池对封蝶心里多了一份疼爱和关切,虽然,他没有再去触及封蝶隐藏在心底的痛苦。郭江池知道,封蝶在该让他知道时会告诉他的。他什么都不问,只是努力干活。店里的重活、累活都由郭江池包了下来,不让封蝶沾手。

一天,封蝶提出该去城里进一些货物了。郭江池一听,心动了。他想自己回来有一段时间了,对自己有恩的王越也不知道怎么样,伤好些没有?他想如果自己能进城办事,还可以顺便去看看王越。郭江池就向封蝶表示,进货的事可以交给他去办。封蝶答应了。

郭江池进城后没有先去市场进货,而是直接去看王越。

郭江池按照自己的记忆,找到了那条背街。他在那里转了几圈,却始终没有找到王越住的那间小屋。他问人打听,竟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郭江池心里觉得十分蹊跷,自己怎么一走进这块地方,似乎就有一种时空转换的幻觉。抬头看看天空,虽然天气很冷,但太阳却很炫亮。眼看时间已经将近午时,封蝶交代的事情还没有办,第一次出来进货,他不想让封蝶小看他郭江池,为他担心。

在充满困惑和遗憾的心情中,郭江池走了。

春天像与人开着玩笑,人们还没有任性的享受春天柔美的风采,夏天就急匆匆的来了。

这天,天气异常的酷热。瓦蓝的天空肆意的下着炽热的火苗,店门前的沥青路面上蒸腾着令人窒息的热能,大街上空无一人,只能听到浓密的槐树上传来知了沙哑的啼叫声,树下懒懒的卧着一条大黄狗,伸着长长的舌头,呼哧,呼哧热的直喘粗气。

商店的大门是虚掩着的,封蝶在用一切可能的办法,阻挡着外面热气的侵犯。虽然她清楚在这周天炎热的环境中,她的做法显得无济于事,或自欺欺人,但起码对自己的心有一种愉悦的暗示作用,

夏天是女性的世界,姑娘们尽情的裸露着自己的美丽,展示着生活的美好,色彩斑斓的服装把天地点缀的缤纷炫目。这几个月来,尤其那天晚上与郭江池酒后失态的爱恋行为,让封蝶的心情犹如绽放的荷花,显得靓丽起来。

此刻,封蝶身着浅粉色背心,搭配波点小短裙,脚下是一双浅米色高跟鞋,淡雅清甜,展现了清新而迷人的淑女风彩。封蝶像一只蝴蝶般在郭江池面前飘来飞去,飘的郭江池心里发痒发热,色迷迷的眼睛一直追随着封蝶的身子飘来飞去。

蝶,你去躺一会吧。现在又没有客人,我一个人受着煎熬就行了。郭江池心里想,你这个妖精赶快走吧,别再折磨我了。

那我就去了啊,昨晚做了一晚的梦,早上起来头都是沉的。

你梦里又没有我的位置,爱做做去。郭江池嘴里嘟囔着一句。封蝶莞尔一笑,没有理睬他,飘着进了卧室。

店里静悄悄的,脚下面一台不大的风扇在吱吱,吱吱的哼着。郭江池趴在柜台上,上眼眼皮和下眼皮不听使唤的打着架。郭江池晃了晃脑袋,起身去水龙头下拧了一把凉毛巾,随便朝脸上抹了两把。他端起茶缸准备为自己泡一杯铁观音时,却发现茶叶在封蝶的卧室里。

郭江池轻轻推开卧室的门,忽然,他一眼看到床上躺着的封蝶,瞬时僵化了。

封蝶的胴体一览无遗的展现在郭江池的眼前。封蝶上身只剩一抹乳罩,一双白嫩而丰满的乳峰似要从乳罩中喷薄而出,下身着一件巴掌大的柔软滑爽的淡绿色内裤。看着凉席上甜甜睡着的封蝶,随着有节奏的呼吸,洁白的身体也一起一伏,郭江池感觉他那青春的热血在血管里极速膨胀着,连呼吸都感到了困难。那个酒后的夜晚,郭江池疯狂的亲吻了封蝶。由于封蝶处于悲伤情绪中,郭江池不愿意趁人之危,虽然两个人有了肢体的亲密接触,但在最后一刻,封蝶为自己守住了底线,郭江池也没有侵犯她。那个夜晚,在封蝶的房间,他和衣默默的守护着这个有着自己秘密的女人。

郭江池不是柳下惠,一颗心,早已被封蝶的柔情揉碎。面对美丽的胴体,他从心里喜欢的封蝶,郭江池也顾不上店门没有上锁,像一头饿狼朝自己的猎物扑了上去。

封蝶醒了。她清楚的知道,此刻在她的世界里横冲直闯的是郭江池,但她仍然紧闭着眼睛,不愿意睁开。封蝶害怕自己的眼睛一睁开,这美好的情景会演变成虚幻的海市蜃楼,变成失去的梦境。她已经痛苦的失去过一次了,她害怕再次失去。有一种滋味是做爱,轻吟低唱龙腾凤翔,云绕玉峰秀,花丛犹带露,无从拒绝,这天赐的情缘。灿烂梦幻的夜空,演绎爱的精彩。从此,生命被爱牵拥,情感的沙漠不再荒凉。

封蝶闭眼躺着,任由郭江池揉搓着她那娇媚的身体。眼角竟涌出了泪水,一滴,又一滴

太阳不情愿的沉下西山,田野上就开始起风了,风带着温度,夹带着土地、青草、农家畜生粪便的味道,从铜锣镇的街道一遍又一遍的刮过。

铜锣镇很小,只有十字交叉的两条主要街道。在十字路口银行的大门前是个不大却精致的小广场。当夜幕笼罩了铜锣镇时,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结伴从家里出来,自发的聚在这里,随着震耳欲聋的音响,跳起欢快的广场舞。

郭江池在屋里呆不住,中午他与封蝶在床上的情景一直在他的脑海环绕,这让他的心情根本无法平静。

郭江池走到十字路口,稍稍停驻,欣赏了一会疯狂的广场舞,又顺着街道一直向西走去。走了大约五百米,街道的沥青路面就断了,变成了石子路,路面也窄了不少。郭江池继续向前走,路的两旁已是连片的荷塘。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白天的荷花。此刻,月光下一朵朵荷花像一个个美丽的少女,亭亭玉立随风摇曳,恰似仙女弄舞;蛙鸣虫啼此起彼伏,犹如诸神伴乐。郭江池被眼前的情景迷住了,他想,自然界是博大精深的,人有人的快乐方式,其它生物也自有它们自己的生活乐趣。

此刻,天空显得深邃而清澈。环顾四周,村落农舍透出的灯光点缀在田野上,与天上的星光遥相呼应。此情此景,让郭江池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看到自己离开镇子有些远了,郭江池决定转身往回走。才回走了几步,猛地被人撞了一下,郭江池正要责怪对方不看路时,对方却先开了口,你是郭江池吧?我是王越。

郭江池几乎要叫起来,忙说:啊!是大哥呀,你去哪了?我到城里找过你,可惜没有见到。

我知道。王越缓了缓,接着气呼呼的说道你郭江池忘恩负义,我帮助了你,你却侵犯封蝶,欺负我王越的女人?

封蝶是哥的女人啊,我发誓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对我说,封蝶怎么也从不说!哥,是你让我为她做事,过来帮助她的呀。哥,我我喜欢上她了。

你真的喜欢她?你能保证爱她一辈子吗?

一定,一定。我爱封蝶,我会一辈子对她好。郭江池觉得,他可以把自己的心掏出来让王越看。当他进入封蝶身子的那一刻,郭江池知道封蝶已经彻底占领了他的心。这辈子他郭江池就是封蝶的男人。

那好,我就相信你。我交给你的东西还在吗?王越问道。

郭江池一愣,旋即说:我打开看了,盒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你给了我一个空盒子。

我知道。说罢,王越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亮闪闪的戒指,递给郭江池,你如果爱她,你就回去把戒指装到盒子里,一并送给封蝶。

不,封蝶是你的女朋友,我应该离开这里。

王越摇摇头,对郭江池说:有你在她身边我就放心了。我和她已经彻底分手了,今生永远不可能了。你放心,今后,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们的生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郭江池迫切的想知道事情的原委。

王越深深叹了一口气,对郭江池说了一番话。

王越与封蝶是一对相爱至深的恋人,两人的爱情已经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王越为娶封蝶,专门进城为封蝶定制了一枚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蝶字,式样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定的。按照约定,那天王越进城取制作好的戒指,在返回的公交车上,戒指被偷了。对王越来说,戒指是爱的象征,远不是钱的事。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他深切感受到了世事的冷漠。没有人肯帮助他,在那条小巷里,他抓住了小偷。可是,在他毫不防备的状况下,头被他的同伙重重的砸得血肉模糊。他一个人挣扎着,孤零零的躺在小巷里,他仿佛听到了风肆虐的声音和血流的声音。

为了找到那个小偷,他成天在那片地方转悠。果然,小偷以为风平浪静了,又开始出来活动。那天,他遇见了郭江池被偷,便出手帮助了郭江池。后来,他从小偷那里追讨回了这玫戒指。

听到这里,郭江池疑惑不解的问道:不对啊哥,那天晚上,你不是受伤回房子养伤了吗?我走后,你啥时候又出去了?

王越摆摆手。不要问了,你回去吧,封蝶还在等着你。

郭江池只好紧紧攥着戒指,往回走。无意中他回过头,夜色中,长长的路上却没有一个人影。只有月光撒在石子路上,泛着淡淡的碎银似的光泽。

郭江池急匆匆的回到店里,他先去自己的房子用毛巾擦了擦身子上的汗水,又翻出王越交给自己的装戒指的盒子。三步并作两步的敲响了封蝶的房门。

进来吧,门没有锁。

封蝶套着一件薄薄的裙衣,手里拿着电视遥控器,在不停的转换着电视频道。

看到郭江池手里面拿着一个盒子,封蝶戏笑着说:怎么,你送我礼物啊,是求婚吗?

郭江池没有理睬封蝶的话,神色紧张的对封蝶说:你是不是和王越好过?你认识这枚戒指吗?

封蝶拿过盒子,还没有打开,脸色陡的就变了,脸煞白煞白的。这盒子怎么在你的手里?你怎么会有这盒子和戒指?

这是王越让我交给你的,说是做为咱们两个的订婚信物。

什么?王越,他早就死了啊。

闻言,郭江池惊呆了。什么?王越已经死了。

封蝶告诉郭江池,那天,王越去城里为她取订做的戒指,被小偷偷了。王越死心眼,死死的追着窃贼,非要追回那玫戒指。结果在争抢过程中,王越身单力薄,被小偷和他的同伙给打死了。现场只留下这只空盒子,案子至今都没有破,王越他死不瞑目啊。封蝶说,她永远忘不掉躺在殡仪馆的王越,脸上那道被冻结的硬邦邦的泪珠。

盒子你在哪里放着?

一直在我娘家放着,老妈不让我带身上,说我看到盒子会伤心难过。

封蝶打开盒子,一枚刻着蝶字的黄灿灿的戒指躺在那里。

封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她把装着戒指的盒子放在茶几上,头对着盒子重重的磕在地上。砸的地通通的响。郭江池忙过来爱怜的环起封蝶的身子,封蝶抽泣着把头紧紧的扎在郭江池的怀里。

郭江池悲切的嘶喊着王越,王越啊,伴随着封蝶凄厉的痛哭声,这声音划破酷热而凝固的天空,传的很远很远。

沁血领带


沁血领带

赵伟捡到了一条领带,鲜红色,赵伟很喜欢。配合自己白色的衬衣,终于有些领导范了。

上班的时候,同事们也是一个个羡慕地看着自己的领带,这让赵伟更加得意。中午的时候,公司的总经理召见自己,赵伟很纳闷,自己一个小小的组长,平日里都很难见一面的总经理今日找我又是为什么呢?

赵伟怀着胆颤的心情看见了总经理,但是总经理的目光却一直盯着自己的领带看,久久不说话。还是赵伟开了口:“总经理?总经理?”

总经理回过神来:“哦,小赵啊。”说话的时候眼神依旧看着紧紧盯着赵伟胸前的领带。“你来公司多久了?”总经理眼神一转,似乎想到什么。

“我来公司三年了。”赵伟如实回答。

“三年了啊。这么说你完全有资历当项目经理了呀。”总经理语气一转。

赵伟心中一喜,面上却不露声色:“总经理您抬爱了”。

“这样吧,小赵,我手下还缺一个项目经理,你来帮我吧。”总经理看着赵伟,心中却是不知在想些什么。

赵伟大喜:“谢总经理,我一定好好干!”

“不过……”总经理看着赵伟“我还缺一条好看领带,我看你脖子上的那条就不错。”

“不行!”赵伟突然变了脸色:“这是我老婆给我买回来的。我很喜欢。”

“难道你就不喜欢项目经理的位置?”总经理不依不饶,语气不善。“如果你不给我,你连现在的组长位置都不会再有了。”

赵伟面露难色,自己也不知为何,就是不愿意失去脖子上的领带。戴上它的时候就感觉自己无比自由,整个人都有飘飘欲仙之感。

不过权衡利弊,赵伟还是十分不舍地解下了脖子上的领带。

总经理立刻伸手抢了过去,颤抖着手系上了领带。系完就半躺在椅子上呵呵笑着。双眼看着天花板,眼睛中却一点焦距都没有。

赵伟看着总经理,咬牙切齿。似乎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失去了。奈何畏惧总经理权威,只得恨恨的离开了总经理办公室。

下班途中,赵伟开着车行驶在车流之中,却见前方路边一堆人围在了那里。赵伟下了车,挤进人群,原来是一辆车出了车祸。车里的鲜血顺着损坏的车门底部向外流着,场景十分渗人。

那不是总经理的车子吗?赵伟仔细一看却大惊失色。连忙冲上前去。打开车门,只见总经理的脚下满是鲜血,而身上却干干净净,只有那条领带散发着鲜红色的光。

赵伟看到领带的瞬间眼睛就挪不开了,似乎短短时间不见,这条领带又变得更加漂亮了。赵伟颤抖着双手解开了总经理脖子上的领带,迫不及待得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然后舒服地喘了一口气。

总经理还是死了,死于失血过多。对赵伟承诺的却依然实现了。

赵伟成了项目经理,第二天下班的时候,大家嚷嚷着让赵伟请吃饭,赵伟也同意了。于是一行人去酒店大吃大喝了一顿,吃完后又一起去KTV唱歌,继续喝酒。

作为东道主的赵伟很快就喝醉了,回去的时候还是别人扶回去的。

第二日,赵伟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那条红色的领带了。赵伟十分焦急,在屋中到处翻找,却还是没有找到领带的影子,无奈地赵伟扎了一条从前自己颇为喜欢的领带就去上班了。

今天的赵伟一直很焦躁,他总觉得脖子特别难受。总觉得脖子上少些什么。让自己喘息不得。

那是?赵伟的眼睛突然定在了同事小何的身上。小何脖子上不就是自己那条领带吗?鲜红色,好像在冲自己招手。

对了,自己昨晚就邀请了小何一同前去吃饭的。

这个该死的小偷!赵伟再也忍不住,几步冲了过去,一下掐住了小何的脖子:“你这小偷!把我领带还我!”

“你再胡说什么!这是我的领带!”小何反手将赵伟推倒在地。爱惜地整了整领带。带着不屑的眼神,转身就走。

“你这小偷,也配带这条领带?”赵伟大声吼道。

公司的人似乎都没有一点惊讶的模样,只是怔怔地看着小何脖子上的领带,窃窃私语:“真是好看啊,那条领带。”

“就是,要是能戴在我的身上一定更好看。”

说完,一个个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赵伟满脸愤怒,却也没有继续纠缠,只是眼神转动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快到下班的时间了,赵伟早早来到了地下停车场。悄悄躲在了小何的车后。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小何的身影一步一步走了过来。赵伟的心也是扑通扑通剧烈跳动着。

鲜红的领带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愈加妖媚。

突然,一道人影从黑暗处迅速冲了出来,手中握着明晃晃的刀。小何大吃一惊,急忙想要避开,却为时已晚,人影的刀迅速扎在了小何的脖子处,鲜血顺着领带往下流,却诡异地没有一丝流出领带的范围。

人影呆呆地看着倒在地上小何脖子上的领带,颤抖着双手抚摸着那条鲜红色的领带。然后就要解开。

赵伟的身影却突然冲了出来:“住手!那条领带是我的!”

人影站了起来,握着刀狠狠盯着赵伟。赵伟有些害怕,看了一眼领带却又狠下心来:“我已经报警了,你等着被抓吧!”

外面适时的传来了警笛的声音,人影显然慌乱了。瞥了眼领带,最终还是选择了逃跑。赵伟长长地喘息一口,冷汗已经浸湿了他整个后背。他却一刻没有歇息,急忙跑向小何,从他的脖子上解下了领带,迅速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第二日,凶手就被抓到了,是公司小何的手下,一个叫做张四的人。而警察问出的杀人原因居然只是为了抢劫一条领带!

赵伟在车里哼着小曲,领带转了一圈还是落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让他十分满意。摸了摸领带却突然发现自己手上居然一片鲜红!

血?

赵伟笑了笑,紧了紧领带,今天似乎领带总是系不紧,这让赵伟十分难受。又紧了一紧,这才舒服了一点。

赵伟死了,车子撞破了路边的护栏冲进了河里。而警察给出的死因居然是勒死的!

而赵伟脖子上的那条红色领带,却已消失无踪!

血糯米奶茶


七七开了一个小的甜品店,刚开始的时候,生意还可以,但是后来,顾客越来越挑剔,再加上自己不会经营,所以生意不断的下滑。

每天都在亏钱,七七的心里很难受。这个店是自己贷款才开起来的,如果不能很好的经营下去,她就会有欠下债务。七七本来就没有什么积蓄,现在要偿还这笔钱,对她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七七一直都在想怎么才能让自己的店火起来。她尝试了很多的方法,送礼品,打折,团购,凡是能做的,她都做了,但是还是无能为力。看着自己的店一直亏损下去,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七七心里焦急万分,脾气变得越来越火爆,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骂自己的同事。大家表面上不回答她,但是暗地里都很讨厌她,虽然是老板,但是员工也不喜欢整天无缘无故的被骂。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七七的压力越来越大,她每天都在想怎么改变现状,但是自己毫无头绪。她变得很怪异,她搞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她的产品了,为什么大家不来这里了,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很懊恼。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将店里的生意弄好呢,七七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

有一天,七七正在店里做甜品,她想看看自己做的产品是不是得不到大家的认可,觉得自己的甜品不好吃所以都不来这里吃。她做的甜品味道一般,不算好吃,但是也不算难吃,因为服务的态度不是很好,大家都更不愿意来了。

她自言自语的说,“要是能有一种方法,让自己店火起来那就好了,哎,最然我做的不是最好吃的,但是也很好吃啊,现在的人真是难伺候。””

七七忽然听见笑声,吓了一条,她正准备发飙,发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超级大帅哥。她对帅哥是没有免疫力的,她温柔的说:“你好,欢迎光临,请问想要点什么?”

男孩笑了:“我听说这里来了一个美女老板,做的甜品很好吃,今天特意来尝尝。”

七七的脸红了,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有一定的知名度了,看来自己在这个地方也不是很差劲嘛。她笑着说:“谢谢夸奖,有点名过其实了,不过我们店的杨枝甘露还不错,要不要尝尝?”

男生点点头说:“好啊,我就是专门来吃你做的甜品的哦。”

很快,七七就做好了甜品。甜品看上去还是很漂亮的,看来七七是在用心做这份甜品的。

男生吃了几口,皱着眉头说:“美女,我不是说你做的东西不好吃,但是……这样吧,我来做一杯奶茶,你先试试看。”

七七觉得很诧异:“你也会做甜品吗?”

男生没有说话,只是笑笑,就转身去做甜品了。

说实话,七七没有想到这么帅气的男生竟然会做甜品,她觉得非常的期待。

不到一会,男生已经出来了,他的手上多了一杯奶茶,奶茶里面有一团小的糯米团子,看上去非常的简单平常。七七接过奶茶喝了一口说:“太好喝了,你是怎么做的,你用的材料只是我这里的材料吗,你怎么做出这么好喝的奶茶的?”她几口就喝完了奶茶,然后开始吃糯米团子,很Q弹,很有嚼劲,太好吃了,你是怎么做的,教教我好吗?

七七本来是不抱有太多的希望的,能做这么好吃奶茶的人基本上也算是同行了,同行是冤家,怎么会把秘方给自己呢?她很失望,也很期待的看着男孩。

男孩哈哈的笑了,拿了一张纸将秘方写了下来,“这个就是秘方,一定要按照上面写的做,才会做出好吃的甜品来哦,你先练习这个,我过段时间再来教你其他的。”

七七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但是她手上拿着的就是男孩给的秘方,是在逗自己吗,他很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难道他喜欢自己,想到这里,七七的脸红了。

七七回家仔细的研究着这份秘方,只见上面赫然写着新鲜人血!这个男生果然是在捉弄自己,这个甜品的名称还写在上面,叫做血糯米奶茶。

七七刚开始的时候有些生气因为自己被捉弄了,但是回想起男孩认真的样子,她又觉得不像是骗人的。经过一阵思想斗争以后,七七打算用自己的献血做一份来尝尝。她颤抖的划开了自己的手臂,按照男孩给的秘方做了一份血糯米奶茶,她尝了一口,果然是香甜无比。原来男孩并没有骗自己,差点误会他了。还好自己尝试了,不然就失去这么好的机会了。

推出新产品以后,七七的店生意开始好起来了。很多人吃过这个招牌饮料以后,都赞不绝口,没过多长时间,她就大赚了一笔。男孩说自己还会回来,七七一直在苦苦等候着,希望男孩给她带来更多的收入。

随着客人越来越多,七七能够找到的血液很有限,她开始用一些动物的血液来代替但是做出来的东西很难吃。七七只能打消这个想法,只能用新鲜的血液。

七七看着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她本来打算放弃的心又燃烧起来了。外面的人多的是,他们有足够的血液!

七七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杀人,但是现在,在利益的趋势下,她双手沾满了人的鲜血,她并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有罪。

有一天,七七终于等到男孩再次出现了,她欣喜若狂。她以为自己的店可以再上一个档次。

男孩路出诡异的笑容,“你完成得很好,哈哈,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你现在看上去很诱人、”

七七没有想到男孩居然这样的直白,她害羞的低下头。男孩迅速的用刀插进她的身体,七七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男孩阴险的笑道:“贪婪的人,血液最香,可以做出做好的甜品。哈哈……”

七七死了,她才发现自己的身边有很多的冤死鬼,都是被自己害死的,他们不断的折磨着自己。男孩把她的血液加入甜品里面,做成了甜美的食物。男孩头上有尖角,身后有尾巴,俨然就是一个恶魔。

虫灵之化婴


知道虫灵吗?它们本体为虫,吸人的血之后再吃人肉,就可以变成人的样子,利用被害人的记忆去寻找下一个猎物!——楔子

他一直躲在幽暗的角落里,蜷缩着身子,将头埋的很低。

屋外一阵阵男女的吵闹声和花瓶被摔破的声音震得他一阵发抖。

最后声音停留在了父亲说的一句:“这么过还有什么意思,离婚算了!”以后。

他一怔,眼睛红了一圈,心里可能已经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所有的可怜似乎都不是他装出来的一样!

母亲没有说话,撩起了额头上的一丝乱发,抱起他就朝着外面走去。

此时空旷的房子里被突如其来的寒气充斥,一个孤独的人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一样,一头栽到了冷冷的木质椅子上。

他的父亲眼睛里又充满了恐惧,全身开始忍不住的发抖,像鬼上身一样,用布满泥垢的手指甲在脸上乱刮,开始微红的脸上,慢慢溢出了点点血渍再渐渐能看到森森白骨。

试图控制住自己的手的他,不曾想越是这样,力道和速度反而却快!

或许是一声声惨叫扰了邻居家休息,有人火冒三丈的敲了门,不曾想突然之间声音没有了,而且门也“吱呀~”一声自动开了!

那人看到了凌乱不堪的大厅,和一个佝偻着背的男子。脑袋里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定又是跟老婆吵架了!

当时邻居怒火中烧,想都没有想就直接冲了过去,双手插着腰说道:“我说你和你老婆闹别扭闹得那么大动静。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些邻居,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了,都好几回了你也不改改!”

空寂的房子里,除了邻居自己说话的回声,安静到诡异。

“我说你到底没有没听到!”邻居推了他一把,他的脑袋突然之间耷拉了下去,有血从下颚向下划然后流到木板上的“滴答”声!

“你……你……别……给我……装死……啊!”邻居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没有当时的士气了,他吓的挪动着步子,想再次确认一下这人是不是没气儿,看到正面的时候差点吓破了胆囊。

眼前的男人,脚上身子上没有一处皮肤是好的,耷拉在半空之中的手指头上有的指甲都翻了过去!看来是刮什么东西太用力所导致的!只是周围居然没有丝丝血迹!

邻居已经吓的不行了,他赶紧拿起手中的电话报了警。

而在这边,刚刚穿过马路的女人将年幼的他抱在了怀里,明明睡着的他一下子睁开了眼睛,然后给了自己妈妈一个甜甜的微笑!

女人逗着年仅三岁的他在宾馆里开了一间房。

“妈妈,你真的会跟爸爸离婚吗?”他被女人放在浴缸里,冲着澡。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拿着沐浴露往身上抹的女人。

女人没有说话,这样每天争吵不休的日子说实话,她真是过够了,但是也了眼前这个孩子,她没有打算离婚。

“可是妈妈,我觉得婚还是不用离了,爸爸已经死了!”他说这句的时候,眼睛里泛了猩红颜色,血角微微上一扬。一抹诡异,在爬上他的脸上。

女人一愣,重重的打了他的背一下说道:“别胡说!小孩子家家的!”

一阵疼痛从他的背后传来,就是女人刚刚打过他的地方,突然之间“撕拉~撕拉~”的开始蜕皮,随之有许许多多的虫子爬了出来!

女人吓到尖叫,一个踉跄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突然有什么东西划落,顺着脸颊然后滴到了女人手臂之上,她惊恐的看着自己的手眼睛是映出来是一抹殷红。

就在头顶之上,一个足足有巴掌那么大的墨绿色虫子,正在用自己锋利的爪子使劲的戳女人的脑袋。

女人痛的用手想甩开虫子,不曾想这虫用锋利的牙齿在她虎口的位置,深深撕了一块肉下来,吐在了地上!

一股血腥味充斥在了整着房间里,他身子中的虫子加快爬行的速度朝着女人过来,然而他却只有剩下一副皮囊,慢慢浮起于水上。眼睛和嘴巴都挣得老大,像是死之前的模样!

房间里突然之间多出了数都数不清楚的虫子,纷纷钻进女人的身体里。

等着女人在睁开眼睛的时候,她摇了摇脑袋。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这浴缸旁睡着了。眼前没有穿衣服的儿子正笑着用小手摸着她的脸。

女人摇了摇头以为是自己在做梦,匆忙用浴巾将儿子裹得严严实实的,兜里的手机突然之间响了。是她父亲的打过来的,早就知道他们不和,不止是打过一个电话的是就让女儿跟那个人把婚离了,搬回家里住!

女人一想总不能一直住酒店吧,于是在第二天的早上,收拾好东西,坐车回了娘家。

当时父亲正在院子里乘凉,看到女儿一脸憔悴拖着一个箱子有气无力的走在一离开不远的小路上。他连忙去帮她接过了箱子!生气的则骂道:“让你早早跟他离了你不信,看看现在把自己弄成了什么样子!”

女人无力的笑了笑,看着坐在行李箱上小孩说道:“快叫姥爷”小孩子甜甜的叫了一声。女人的父亲突然之间脸色一变!心里暗道这周围除了他们两个人难道还有其他人,我家女儿一定是中邪了。

他将门打开,把行李和女人一起推了进去,说自己还有一点,先出去一躺,将门反锁了之后就往外跑。

他这样做也不是没有道理,他们俩口子闹离婚的时候,做为岳父他是去找过女婿的,当时女婿神情慌张,甚至有一些情绪激动一直重复着一句话:“她就是疯子,这婚必须离!”

说罢就走了。

自从这事儿之后,他总能听到一些对自己女儿不利的东西,说她是疯子,还算是轻了的!

他想可能是女儿生不出孩子,给她心理上造成了巨大压力迫使有什么脏东西上了身,离这不远处就是王婆的家了,她早些年是神婆应该可以给女儿看看。

不过等他匆匆敲门的时候,屋里却没有人应,门却自动开了,空旷的大厅内简单的摆设着一些东西,周围熟悉,这里不就是自己的家吗?

凤凰与血玉珠


在朱提县城的北郊,有一个村子,叫“徐家村”。徐家村有一个人,叫徐才,家境也算殷实。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娶了朱提县城里的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叫“满绣”。他的老丈人曾是一个盗墓贼,在偷盗一座公主墓时,从一只玉凤凰的口中,摘下一颗血玉珠子,上面刻有龙凤呈祥的图案。

“满绣”嫁给徐才的时候,她的父亲就把那个血玉珠当成嫁妆,给了满绣。据说,长期带着血玉珠,既能醒目养神,也能早得贵子。

“满绣”嫁到徐家一月后,就患了怪病,全身生疮发臭,怎么医也治不好。后来,有一个云游僧人来到徐家村,摆开摊子,为村民们算命治病。村中,有些人跑去算命看病,那是百发百中。

徐才背着妻子,跑去找僧人看病。僧人让满绣平躺在一块石板上,四处走走看看,沉默了许久才说道:“这位小娘子的病不是一般的病,而是中了尸毒!”

徐才一头雾水,道:“我家娘子胆小如鼠,又怎么会中了尸毒!”

云游僧人哈哈笑道:“出家人不会胡说八道。这位小娘子中的尸毒,是被人害的!”

徐才更是丈二菩萨摸不着头脑,道:“不可能吧?!”

云游僧人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位小娘子的喉咙里,有一只尸虫在里面。”说着,用一根小铁棍撬开满绣的嘴巴,“徐公子,你来看个清楚。”

徐才走上前,仔细一看,只见妻子的喉咙里果真有一只尸虫,大小如甲虫。徐才想用手把尸虫掏出来,却被僧人制止,道:“不要用手去拿,它会钻进的皮肤里,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徐才急了,请求道:“请高僧救救我家娘子吧!”

高僧说道:“人,肯定是要救的,但是不着急,咱们得慢慢的来。你得去准备一下。”

徐才说道:“请高僧尽管吩咐!”

高僧说道:“你回到家里,杀三只公鸡,扒光鸡毛,掏去五脏六腑,用猛火煮熟。记住,不要放任何佐料,就连盐巴也不能放。等你准备好,晚上我亲自上你家,为你医治这位小娘子。”

徐才记下僧人的话,背着的妻子回到家。徐才把家里的三只公鸡杀了,按照僧人的吩咐,把鸡煮熟。

晚上,云游僧人来到徐才家里。徐才就像招待老佛爷一样,把高僧招待的舒舒服服。用过斋饭,云游僧人对徐才说道:“把你家的娘子背来,平放在地板上。”

徐才把妻子背出来,平放在地板上。僧人把三只公鸡从锅里捞出来,放在一块方巾上,道:“徐才,把你的手指借我用用。”

徐才赶紧凑过去,把右手伸过去。僧人抬起手掌,以掌为刀,在五个手指上,轻轻一拉,五个手指被划开了一道口子。鲜红的血流了出来,滴在公鸡的嘴上。

高僧又对徐才说道:“你去拿一个白碗,盛满清水,我有用处。”

徐才拿来一个白碗,交给僧人。僧人接过白碗,对着碗口念了一阵经文,然后从腰包里抓出一把黄色的粉末,洒在碗里,道:“你掰开小娘子的口,我把这碗水灌进去。”

徐才掰开妻子的嘴,僧人立刻把一碗满满的水灌了进去。僧人对徐才说道:“一会儿,无论看到什么怪像,也绝对不能出声!一旦出声,就会破了我的法,也救不了你的妻子。”

徐才记下僧人的话。

僧人提起煮熟的公鸡,掰开鸡嘴,先对着吹了一口气,之后又对着叽里咕噜念了一会儿。奇迹发生了,三只煮熟的公鸡竟然忽地跳了起来,在地上走来走去。要不是亲眼所见,徐才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起死回生之术。

高僧围着满绣的身体,转了几圈,只见从她的嘴里爬出一只黑色的尸虫。那只尸虫站在满绣的脸上,探着头,四处张望着。忽然,一只熟公鸡跑过来,一口就把那只尸虫吃掉了。

过了片刻,一只又一只的尸虫不断的从满绣的嘴里爬出来。三只煮熟的公鸡围在满绣的嘴边,不停的吃着爬出来的尸虫。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尸虫没了。僧人对着三只熟公鸡,大声喊道:“回!”

三只熟公鸡,蹦蹦跳跳,走到方巾上,身子一软,躺下去死了。僧人赶紧找来一口锅,把三只公鸡装进去,道:“徐公子,赶紧取水来。”

徐才提来一桶水,往锅里加满。僧人扯下一块腰间的布,严严实实把锅盖扎紧,道:“架起柴火,把这三只公鸡炖成汤汁!”

徐才架起柴火,整整熬了一夜,才把三只公鸡熬成汤汁。僧人吩咐道:“熬成的汤汁一定要挖坑埋掉,否则,祸害无穷。”

徐才按照僧人的要求,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把汤汁倒进去,埋得严丝合缝。

过了三天,满绣苏醒了过来。徐才十分高兴,对高僧说道:“真是太感谢你了,你需要我们怎么报答你,尽管开口,我徐才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云游僧人看着徐才,说道:“我听说,你家有一颗血玉珠,你能不能送给我?”

徐才犯了难,道:“血玉珠是我的妻子的陪嫁物,一定要得到妻子的同意,才能相赠!”

僧人说道:“徐公子如果不想给,我也不勉强。”说着,起身就要离去。

徐才赶紧拉住僧人的手说道:“高僧莫要生气,我去拿便是。”

僧人又重新坐下来,道:“我救了你的妻子,索取那颗血玉珠,也在情理之中!”

徐才点头说道:“高僧说得对!”

徐才起身去拿血玉珠,来到卧室,妻子问他:“你来拿什么东西?”

徐才小声对妻子说道:“那个高僧要我们家的血玉珠!”

妻子对丈夫说道:“高僧救了我一命,要咱们家的血玉珠,也在情理之中。你想一想,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值钱的呢?”

徐才听了妻子的话,十分惭愧,拿起血玉珠就出了卧室。

徐才来到僧人面前,把血玉珠递给僧人。僧人接过血玉珠,看了看,摸了摸,道:“我心爱的血玉珠,多年不见,十分想念!”说完,化成一只凤凰,衔着血玉珠飞走了。

水浓于血的深情


五十多年来,我和堂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牵挂,那深深的情意如同母女

题记

说起堂嫂,还得回到母亲临终时的那一幕

一九六七年冬,农历十月二十五日的傍晚,病危的母亲拉着我的手,用微弱的气息,喃喃的说:娃!妈是不行了,妈很后悔,以前没有教你学做针线,一心想让你上学,盼望日后能有出息,有个好工作,走出农村,不再像妈一样一辈子受苦受累,没想到来了这样的运动(***)学也上不成了,虽说妈有病这半年教你学了些东西,那也是个粗略儿,还有好多的活儿你还没学会。

母亲缓了缓气,接着说:最让我放心不下的是,你太善良,心眼儿不多,太实诚,三句好话当钱使,容易被人蒙骗,这让妈死在树荫下,也闭不上眼睛啊!

看着母亲口干舌燥,我赶紧给母亲舀了一小勺水,母亲也只能湿湿嘴唇,一字一顿的说:我死了......以后,你要照顾你爹......和两个弟弟,你要跟着你大嫂(我的堂嫂)......学做针线,你大嫂人好.......不会害......你,要听她的话,千千万万......不要找你嫂子(我的亲嫂子),千万别信她......说的好听,遇到事儿她......她会把你坑......坑到死地里,可不能人家把你卖吃了......你......你......你还会帮助人家数钱,娃呀......凡事......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儿,以后自己的婚事儿.......找你大嫂商量,让她给你......拿个主意,我给你大嫂说了,把你托福给.....她了,让她照顾你,你一定......一定记住妈的........

母亲话还没说完,两眼一瞪,眼角儿两颗浑浊的泪水,缓缓流入两鬓花白的发丝间,满满的,满满的松开了我的手,带着遗憾和牵挂,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堂嫂名叫于淑芳,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一米六几的个头儿,身材匀称,皮肤不黑不白,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脉脉深情,虽然没有文化,但人很聪慧,知情达理,心地善良。

堂嫂三十多岁丧夫,因生活所迫,携一儿一女,于一九六六年和堂哥结了婚,成为伯父伯母的长媳,是母亲的侄媳妇,堂嫂一直和伯父伯母一起生活。我们两家同住一个大院,中间隔道墙。

堂嫂是个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女人, 堂哥在县搬运站工作,一年四季不着家,堂嫂独自一人承担着家里地里的活计,和孝敬伯父伯母的重任。

母亲走的时候,堂嫂刚到我们家一年,堂嫂托起母亲的遗愿,她就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呵护着我,那种深深的情怀,一直滋润着我伤痕累累的心,一直到我结婚。

母亲走后,嫂子把持了我们这个家。

嫂子天生一副蛇蝎心肠,阴险毒辣,视财如命,看见别人的东西,哪怕是个布尖尖,只要她喜欢,眼睛就会红的喷血,不择手段的弄到自己手里,来外人送绰号老鼠精。

母亲的去世,让我这个村上最幸福的孩子,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嫂子把一家八口人的家务活全部压在我稚嫩的肩上,一天到晚对我骂不喋休,成了家常便饭,过着牛马不如的奴隶生活。

虽然母亲生前教我学了一些针线活儿,但只知道套路,不熟练,也不精通,关键的地方总不敢下手。

堂嫂除了平时教我做针线,深深的体谅我的苦衷,做什么好吃的好喝的,总是悄悄的给我留着。平时堂哥不在家,大多时间,晚上我都和堂嫂睡在一个被窝儿。

和堂嫂睡在一起,心贴着心,诉说自己心里的委屈和苦楚,堂嫂常常陪我一起伤心落泪,把我揽在怀里,温暖的安抚着,那种感觉很踏实,不再担心我的亲嫂子,突然闯进屋里,指着我骂得狗血淋头。

母亲走的第二年,大队推荐我当了一名民办教师,堂嫂做了好吃,为我庆贺,并嘱咐我要好好干,盼望我日后能有出息。

学校里有几个年轻女教师,数我年纪小,她们象姐姐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帮助我。为了让自己有个教师的样子,不想太寒酸,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后,扯了几尺兰尼子布,想做一条制服裤子,就是中间有立正缝儿的那种,穿起来人比较精神。

我拿着布去找堂嫂,让她给我示范如何剪。不料嫂子像个瘟神一样,出现在我面前,一把夺走我手中布说:去找谁呀?你想做啥,我给你剪,别老让别人想着我不管似你。

我知道我已无法逃脱,为了避免她的臭骂,我没说啥,只是无奈的求告她说:嫂子这次你给我剪成制服的吧!,我不想穿大裆裤儿。

掌握了大权的嫂子,阴阳怪气的说:啥制服不制服,不都是裤子吗?制服的又咋了?不都是穿上不露屁股吗?

说着把布摊在床上,一叠四褶,一剪子下来,剪了个老婆式的大裆裤儿,这样能省下中间的两大块儿布,她把裤子撂给我说:拿去自己做去吧!

把剩下的布,卷卷放到她的箱子里了,我呆呆的看着那大裆细腿儿的罗卷儿裤,泪水扑娑娑的往下淌。

秋天的时候,我们几个老师商量,每人做一个灰底儿带花的粘明儿布(那时的一种布名)布衫儿,和小坎儿。

小坎儿是女孩子为了修身,里边穿的小衣服,相当于现在的胸罩,自己手工缝制。我们每人扯了七尺半布,兴冲冲的走到门前,又被嫂子看见,紧紧追问:又撕布做啥的?

一看见她,我的心里象被驴踢一样,扑通扑通的齁雏个蛋儿,怯怯诺诺的说:我想做个长袖布衫儿,撕了七尺半布,五尺做布衫儿,剩下二尺半,我想做一个小坎儿,实在对不起嫂子,这回的布就不给你了。

当时天刚刚下起了小雨,村上人都从地里跑回来,表叔和好几个男人在我们家避雨,正好我们家正屋有一个大方桌,他们有的打牌,有的在看。

嫂子听了我的话,三角眼滴溜溜的转了几圈儿,抬头看看大家,故意提高嗓门,一脸狞笑的说:吆!我当做啥呢?半天做小坎儿呀!那能要多少布,巴掌恁宽儿不就够了。

哥哥在一旁接着说:你有本事,给你巴掌恁宽儿,看你能不能做?

嫂子接过来嬉皮笑脸儿的说:咋不够啊,就一绺布,能铼着那俩那(乳房)不让别人看见,不就行了吗?

说的我满面羞红,无地自容,赶紧跑进我自己房间,本来热闹的人们,突然鸦雀无声,一个个别样的眼光看着哥哥和嫂子,等待着哥哥接下来的话和行动,令大家失望的是,哥哥没有下韵,表叔他们一个个面带怒气,忿忿地走了

嫂子自己把我的衣服剪的又窄又小,额外带上巴掌恁宽的一绺儿布,剩下的布全部归她所有,从此哥哥也在人前面后掉了身价。

我是个寒性人,从小就最怕冷,农村没有大炕和暖气,一到冬季,屋里外边一样冷,尽管穿的再厚,脚手都会冻稀烂,不能走路,一到冬天都被母亲抱来抱去,长大些以后,母亲为了不让我的脚冻烂,让我常活动,叫我学会双脚踢毽子。

踢毽子很费鞋,母亲每年冬天都会托堂哥从城里买回来灯心绒平绒什么的,把废旧的纯白布用皂角板儿,洗得雪白雪白,做成千层底,一冬天给我做三双棉靴。

母亲走后的第二个冬天,堂嫂教我把鞋底子垫成,纳好。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在母亲的箱子里找到一个四幅宽的,黑蓝色棉布破旧被单儿,准备让堂嫂帮我泯一块儿两层的布却子,做靴帮子用,靴帮用的却子很讲究,不能有一点褶皱和面硌痂,否则不好看还磨脚。

嫂子那双三角眼,就向监控摄像头一样,时刻的盯着我,总也逃不出她的监视,她一看见我拿着布,在打面糊糊,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好心好意的说:你姑啊!你打面糊是不是想泯却子做靴用啊?

我说:是的。

嫂子用柔和语气说:泯却子这活儿你没弄过,也弄不好,搁那儿吧,一会我帮你泯,你就等着用好了!

我心里暗暗嘀咕,黄鼠狼给鸡拜年,准又没安好心,不过我还是连声说:谢谢嫂子!谢谢嫂子!泯好以后,我就做双棉靴,用不了多少,剩下的你都用!

中午放学回来, 看见板板整整的一大门板却子还未干。晚上放学回来,看看门板已经按上了,门板上的却子也没了 ,我走进嫂子的房间,她没在屋,只见墙上用线穿着挂了两摞子剪过的却子,有大的,有小的,有一块儿是单挂着的,我想那应该是给我的,我高兴拿着出来,正好嫂子从外边一耸一耸地回来。

我说:嫂子,这是给我的吧?

只见嫂子那脸上喜颜悦色,刷一下变的冷眉横目,紧走几步到我面前,象疯狗一样,一下子我手中的却子抢夺了过去,斜楞着眼睛,从牙缝里挤出几各字:你想的美!

她把却子拿回又挂在原处,冷冷地笑道:也不看看你是谁,大腿板上贴门神,你算哪门子人,想让老子伺候你,想死你,想你双眼滴血水......

我被她突然的举动和咒骂吓懵了,强忍着气说:谁让你伺候我了,你把剩下的布给我,我自己泯。

嫂子三角眼一翻,像个吊死鬼一样,恶狠狠的说:没有了。

我说:你把我的布全用了,让我用啥?

嫂子反倒耍起无赖说:谁用你的了,你自己没有用的,碍我啥事儿?

我呆呆的站在门口,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样。

我那自私自利的哥哥坐在正屋的椅子上,象吃花椒一样,闭着气一言不发。无奈,我又翻箱倒柜,找到了母亲生前包东西用的蓝布小包单儿,中间还有几个小破洞,把它双起来, 绔绔褚褚的泯了一片儿却子,在堂嫂儿的帮助下,粗针邝线的做了一双棉靴。

一连串儿的事情,让堂嫂又恨又气,又无奈,她语重心长的说:看来你是无法躲开她的眼,她一天不欺负你,她心里就过意不去,反正她一天到晚没事干,就盯着你不放,以后再买啥东西,先不要拿回家。

堂嫂为了让我不再受嫂子的气,给我定下任务,早点学会自剪自做,平时做完家务活儿后,就去跟着堂嫂儿学针线,堂嫂每次剪衣服,都会等着我去,不管便衣和制服一样一样耐心的示范给我看,然后让我自己下手操作。

母亲走之前,教我学织布,虽然懂得了程序,但速度很慢,堂嫂为了让我练手艺,专门按了一机布,让我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努力,我一天竟能织到两丈多,超越了农村织布最高水平,堂嫂高兴的合不拢嘴儿,见人都说:人受憋督武艺高,看看俺家他姑,织布象坐轿一样美,那个快呀,你就听不见梭子响,织的布又好又密实。

一年的时间,在堂嫂的指导帮助下,我也成了无所不能的姑娘,和堂嫂结下深厚的姑嫂情,犹如同胞姐妹,告慰了母亲的在天之灵!

如今堂嫂已经八十六岁高龄,还在时时刻刻的牵挂着我,她老了,没有手机,也不会拨电话,如果我的电话稍微晚一点,就唠叨孩子说:儿子,用你的电话看看你姑吧(视频)!我想她了!

每次视频和电话,都说的手机发烫,还意犹未尽,那份深深的牵挂,如同母爱一般,那缕缕情意和水浓于血的深情,像千古流淌的温泉,永远滋润温暖着我的心!

愿我亲爱的堂嫂儿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2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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