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黑夜里的“金丝雀”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黑夜里的“金丝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五年前,在上网的初级阶段我像别人说的那样,有一段特别的聊天室经历。

我给自己取名宁静致远,这样的名字是没人搭理的。她的名字叫住别墅的女孩。她说很多人打她招呼,懒得理。我们认识了。两个没有任何目的的同性女子。只是有些寂寞。说说话而已。

别墅女孩,自然得从别墅说起。我说你都小康了,我们还发展中呢。

她说不是我的房子,我被人包了。

坦然得没有一丝掩饰。

神秘的寂寞就在一瞬间花一样开出答案。

我沉默了半晌。然后她敲出一行字:你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我回:不是,我尊重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我说的是真的。但还是免不了悲哀,眼前跳出一只鸟笼,笼子里蹦蹦跶跶着美丽的金丝雀。

不得不承认,那时我多了一份窥探隐私的龌龊心理。女孩的坦诚,叫我对自己的心理有了些许的不安。

别墅位于新加坡花园城,属于这个城市的富人区。女孩是南京六合人。原来是六合县,后来规划成了南京的一个区。其实下了南京长江大桥,还有几十公里的路程,自然比不上南京的繁华。那地方据说富人不少,没富起来的,当然得设法像富人那样生活。我分析女孩的初衷大抵如此吧。刚刚读大一的时候,被同学喊到网吧去玩。很新鲜,好玩,陌生人之间的你来我往就跟马路上的车水马龙,多数是,擦擦肩,便过了。却有个中年男子,台湾商人,这么一遇,就聊了两个月。此后,她成了他的金丝雀。

你一定很漂亮?

嗯。她答。我一米六八,皮肤很白,随便系一条马尾巴。不化妆。喜欢穿休闲。也就是泛白的牛仔裤和T恤。

我笑,这和我印象中的可不一样。我避讳了金丝雀和二奶这样的词。

她说是的姐姐,就因为我不吸烟不饮酒不是那种五彩头发浓妆艳抹型的女孩他才喜欢我的。

他呢?我先猜一下啊,五短身材,满身赘肉,满嘴金牙,西裤上吊着背带,拿烟斗

完全不是。女孩继续敲字。他属于儒雅型,你知道罗京吧?不是很像,但神似。他很传统。

传统?传统还能在外边泡老婆以外的女人?

不是这样的姐姐。他一两年才回一次台湾。人都是有生理需要的,尤其是男人。这是人性。人性是应该尊重的。

她据理力争。我发现了她致命的问题,也粉碎了我的分析,她并非完全为了钱,她的确爱上了这个儒雅的台湾商人。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谈吐。学识。风度。都不是她惯常所见。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后来,她说他马上到家了,就此别过。

她下线了,留给我太多太多的疑问。这样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就这么扔在一边,家里人会怎么想?每天每天,就是耗在网上等那个男人回来?丢了自己?男人会永远喜欢你?

第二日。夜。网上。等别墅女孩。我相信她会来。因为她是寂寞的。

果然。

继续深入我们的聊天。大学学业肯定是完成不了了。家里人并不知道我退学了,寒暑假我说在外面打工。他们从不怀疑。

说到这她问我,姐姐你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我告诉她是女孩。那可要多关心。父母如果知道我现在的状况还不要气死了。以后我只有多给些钱孝敬他们了。我们是有约定的,我跟他三年,三十万。现在是第三年的年头。

三年后呢?怎么办呢?

好半天没有回音。终于,她说,我不知道。

隔一会儿,接着说,我们还有约定,如果三年期满彼此还喜欢,那就继续生活。其实,我现在已经离不开他。他温和、浪漫、善解人意,我不喜欢的他从不勉强。我们在一起,没有那种我被他包下来的感觉。

那天聊的时间不长。她告诉我他在外面应酬,喝了很多酒,要她做点吃的。很歉意地走了。

第三天第四天都没见她来聊天室。

第五天,我刚上线,她便打招呼。我说跟朋友去逛鼓楼了,遇到大雨,在鼓楼门口等了很久。她惊呼,是吗是吗,我也在那等雨停啊!

惊呼过后,她问姐姐你朋友很多吗?我说不少。

他不希望我有朋友,更不能带朋友来家里,说这是自我保护。我觉得唯一不满意他的就是这点。

我倒是能理解。这样的关系,太多的人知道,不好。

她叹息。

这两天我们去杭州了。他需要放松,也终于可以陪陪我。

你们平时吵架吗?

从没有。幸福还来不及呢!我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心有灵犀,总是那么合适。心情、想法、拥抱、身体在杭州我说应该去看看清河坊他说我也想呢。我说梅家坞的茶香我怎么闻不到,他说如果两个人同时闭上眼睛香气就来了。没错,真的。

我打了个笑脸给她。那个台湾商人的轮廓被她描摹出来了。

他昨天问我,要是光有三十万,可能也用不了多久就没了。如果你愿意,以后可以来我公司做事,给你股份,或者我帮你投资一个小型企业,帮着你慢慢做。

还说,我想好了,你不能总是这样被我约束着,你得嫁人,得有你自己的生活。

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他一直是很冷静什么事都深藏不露的。我明白他是不愿意我离开又不想耽误我。

聊了这么多天,我终于看清了隔着电脑的这个女孩和女孩身后的那个男人,还有他们的爱情。

一个痴情的女孩。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

遇到一个糟糕的男人,忍痛割爱,心是痛的。遇到一个重情义的男人,忍痛割爱,心,会碎的。

我和别墅女孩大约聊了两个礼拜,忽然就对聊天室这地方失去了兴趣。不再去。

这个女孩,每一次出现,都在我的夜里,想来,像梦。假如不是梦,他们的合约期早该过了。可以想见从别墅里拖着拉杆箱出来的妹妹,在风中,如何远去。

小编推荐qg13.com

黑夜里的人


斑驳岁月,仰望星空,那里终有一颗星星是守护我的,我知道在我孤独时它是我全部情感的寄托、是我竭尽全力要寻觅的心安。也有一颗星星是我的宿命,繁花落尽,游弋无穷,终有时我们一起隐匿红尘

人生在世到底图什么?是图个生命的长度,还是生活的宽度?人生是一场修行,有的人借助红尘修炼成佛,有的人被红尘客栈牢牢地枷锁。我们不是没有选择,只是我们的选择都由宿命皆定。

生命太复杂,我竟有些无所适从了人情冷暖,爱恨情仇,这些接憧而至的棘手难题让我精疲力尽。我也想简单轻松度过我的一世,但时光总是不经意的让人刻骨铭心。总是不经意的想起被时光铭记的故事,是否是债,需要一辈子去还;是否是因果,便要一生凄楚。纵是欠,也该有个度,为何如此没有良心?

是否所有的伤害都有名正言顺的理由,所以一定得有人理所应当地承受着这些伤痛,这是上辈子积的债,这辈子偿还了,下辈子一定不会再遇见了吧但愿如此吧!

我们只为一个爱字活一辈子遇见是爱,别离是不爱,幸福是爱,伤害是不爱,亲情有爱,爱情有爱,友情有爱爱,是世间最锥心的酷刑。因为爱,可以没有底线,因为爱,可以不择手段,因为爱,痛不欲生也要欣然接受多希望这一切都不曾发生,我爱的人可以相安无事,爱我的人可以天伦之乐

夕阳西下,还有您闲乘红阳的安逸;晨曦冉冉,还有您沐浴初阳的模样;红尘间还朦胧着爱的步履;夜深人静,是我思念您们的无助满天星辰,竟没有了我寻觅的方向。黑夜里的人还在拾泪向着漫野陌生星辰慌张,黑夜里的人还在一个人惆怅;黑夜里的人还在梦魇里徘徊

漆黑的夜,我真的好想您们

如果我在黑夜里睡去


如果我在黑夜里睡去,明天就不会醒来看到这尘世的伤口;如果我在黑夜里睡去,那些烂在心底的伤就不会再隐隐作痛;如果我在黑夜里睡去,就再也不会被这宿命牵扯

每每情绪低落之时,我都会去翻阅走饭的微博,点开原文下面的评论,会发现,原来这尘世伤感的人不止我一个。我们每每都会有很多感伤,有很多不良的情绪,我们都想要解脱,但却都没有勇气解脱

饭饭的微博评论下面,写满了我们的悲伤和绝望。冰冷的文字,刺骨的语言,在一个逝去的人儿那里寻找一份解脱和慰藉

我们好像都很懦弱,一直处在想要解脱的边缘,但却都不敢放纵自己真的跳下解脱的悬崖;但我们又好像都很勇敢,可以为了一些牵挂的人忍泪苟活。

别人总说我很阳光,很温暖,很积极,满满的正能量,可是,如果他们看到我的这些文字,会不会突感有一阵心凉和失望。

有人说,患有抑郁症的人通常都会有两个面,一面阳光明媚,而另一面阴雨绵绵。你说,我们是不是都有两个面呢?就算我们在饭饭的微博里说出了多少凉心的话,但走回我们自己的微博,又变成了春暖花开的那一面。

海子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可他自己却卧轨身亡

饭饭说: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她真的和我们挥手作别了。

而我们,一面的阳光正派,又一面的消极澎湃,我们的心里都想要走一走,但我们的身体却都回了头

开心的人少之又少,不开心的人到处都有。我们总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最不幸的人,殊不知放眼一望这世界比你更不幸的人到处都有。

我们多么想要解脱呀!我们多想在极乐世界里潇洒地走一回呀!但,脚踏悬崖边,心若五味瓶,理智还是打败感性,拍拍尘土,又归回了那个我们已经厌倦的尘世。不是我们懦弱,不是我们不敢死,而是,这世间有多少伤害你的事,就会有多少温暖你的事;有多少残害你的人,就会有多少待你如宝的人。死去,只会给爱你的人带来伤害,却给伤害你的人送去得意。

活下来了,就勇敢地活下去吧!

如果我们没人拥抱,就自己抱抱自己

如果我们没人疼爱,就自己好好爱自己

我想,我不能在黑夜里睡去。

对不起,我还是做了那个阳光正派的人。

雀笙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雀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前言〕

无论过去多少时光

我们都在恋爱的路上

和那个讨厌的自己

和那些空洞迷惘的黑夜

和那些默默消失的地平线

当一切都渐行渐远

我们终将明白

成长,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归宿

当一切都烟消云散

这个冬天也会和很多年前的某个冬天一样渐渐冬眠

这一刻的雀笙只想守着这眼前的一日一日

单薄地生活

1.

后来我们到底遇见了没有,其实我也不并不清楚。后来我对着镜子问,对着整个夏天问,可是它们都不给我回答这个问题。亲爱的,其实这个问题应该问你,你说呢?

年轻的我们总是期盼着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最美好的爱情以及最美好的爱人,可是千回路转,我们会发现,自始至终我们一直都是一个人孤独地谈恋爱,一个人孤独地走夜路,一个人孤独地眺望遥不可及的灯塔,以及一个人孤独地走过人生最纤瘦最平淡的青春年华。

只是突然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哦,我们好像遇见过,可是却早已走散。茫茫人海,我们只是两根擦肩而过的寂寞火柴,我们穷尽一生燃尽自己,仿佛只为照亮彼此微微的人生路。?

其实,大四毕业四个月后,22岁的雀笙已经决定和认识了4个月的32岁的佟欲生走到一起了。而雀笙也不止一次笃定地告诉我,佟欲生是最适合自己结婚的那个男人。这个佟欲生就是属于自己汪洋里的那条船。这个佟欲生就是真正让自己疼痛欲生的那个男人。可是故事过去了那么久,我就觉得他佟欲生是一个心理有严重疾病的中年男人。他对不起雀笙。

这男人和女人啊,没有什么配不配得上的,全是不存在的,两个人在一起只有合适与不合适,没有配不配得上这一说。说这些话的时候,雀笙的眼里有一种冷冷的无奈感,随即她又淡淡地笑了一下。而我也从这个笑里读不出任何东西了。因为我在雀笙面前说过,他们在一起总感觉不太般配。那一刻,悠然的夏风吹过雀笙耳畔散乱的头发,雀笙一直望着这座城市灯火阑珊的光影尽头,她并没有看我的眼睛。或许雀笙哭了,或许她内心很雀跃,只是我也不知道了。后来经历了那么多,我对她也越来越陌生了,我失去了一切本能的判断力和执行力。虽然我们曾经很要好。可是对于雀笙这个故事本身,我已经早早退出了……因为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了……

2.

雀笙,南方水乡出的姑娘,长得很水灵,尤其是一笑起来弯成月牙的眼睛,非常迷人,穿衣打扮古风古韵,颇有特点,很像是从油画里走出来的女子一样。平生两大爱好:爬山和画画。而且这两项都是她的强项。

佟欲生,因为从小父母离异,并且在他刚刚记事的时候被送去过孤儿院一年,所以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一个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善于发现,善于抓住商机,十多年过去,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被评为本市的优秀青年创业杰出代表。但是因为年少的父母离异以及孤儿院的经历所以给他内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所以他是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一个人。可以说,他的外表和他的内心截然相反。他的外表斯文有礼,加之相貌的英俊,常常会有很多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从来没有动心过。

雀笙曾经亲口对我讲过,她说佟欲生最艰难的时候是初中二年级,那个时候他一分钱也没有在舒城游荡,最后找了一个卖面包的仓库度过了一个礼拜,但是铁骨铮铮的佟欲生宁可饿死也不愿偷面包吃,所以最终被发现时,他已经昏得不行了,是看库房的一个大爷发现那个年少的佟欲生。最后无奈报了警,雀笙的父亲很不情愿地把他领回家。那时候,雀笙的妈妈已经改嫁到另一座陌生的城市,而他的爸爸也已经取了另一个陌生的女人。那次以后,佟欲生就像变了个人,他辍学了,他开始像个小大人一样去外面闯荡了。

那一年,佟欲生16岁。雀笙不止一次地给我说过,她说那才是佟欲生的魅力。他是一个有原则有担当的男人,从小便是。

佟欲生,早早进入社会工作打拼,如今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十余载,而且拥有自己成熟而成功的事业。我曾跟佟欲生聊过,他说,这十余年里他把人世间该吃的苦都甜甜地吃进肚子里了。而且他还眼神笃定地告诉我雀笙会是他最好的伴侣。虽然长得英俊,但是他总是板着个脸,很少笑,所以不论怎样都让人觉得他无法靠近,或者觉得他的内心隐藏了很多事情。

第一次见完佟欲生,我就隐隐觉得他不适合雀笙,他们在一起肯定会出事,他们肯定不会长久。只是作为雀笙的好朋友,看着当时为佟欲生着迷的雀笙,我只是淡淡说着,你考虑好一切,再和他在一起。

在我看来,佟欲生是奢侈的“锦缎”,遥不可及,满满的瑕疵和隔阂。而雀笙是温润的“棉麻布”,淡淡的粗糙感,但是温暖而有味道。所以无论如何,“锦缎”和“棉麻布”是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件衣服上的。

3.

说起雀笙和佟欲生的相遇,说来纯属巧合。但后来再多次回忆,佟欲生却很执着地认为那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雀笙在等他,而他也恰好在那个时间出现了。所以他们彼此都是为彼此而存在的,至少在那一天,那一分,那一秒,故事就是像从书里跑出来的情节一样,而他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去完成,去爱就好了。而雀笙只是淡淡地一笑,看着他,不说话,满眼的爱意。

雀笙和佟欲生相遇在雀笙二十二岁生日那天,而那天之前也恰恰是雀笙知道了自己一直久久暗恋的钟以白有女朋友的消息。

雀笙和钟以白在高三坐过一节课的同桌,可就是那一节课,雀笙就对钟以白那个男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喜欢的感觉,因为钟以白的指甲长得白净而美丽,他的鞋子是那样地洁净而一尘不染,而且上面的纹路也非常好看。雀笙后来总是不止一次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男人指甲会那么迷人,哪一个男人鞋子会那么洁净,仿佛是从画里出来的风景一样。

虽然他们之间只是短短的一节课同桌,也许钟以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却让当初有点内敛不太说话的女生雀笙从那时候就悄悄地喜欢他。喜欢可以有很多种,那种微妙的感觉会发生在我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瞬间、时刻。有可能是一个眼神,有可能是一个动作,也有可能是一场梦。每当看到他,雀笙的内心总是雀跃的。并且

在高考那年,优秀的雀笙不惜一切代价打听到钟以白报考的学校和专业,雀笙毅然决然放弃了自己理想的优等大学,而报了一个钟以白报考的普通大学。但是最终雀笙没有勇气和钟以白报同一个专业,所以大学四年他们一直在一个学校,他们一直离得很近,可是他们却一点都不熟悉,其实又很远,其实一直都很远。这是雀笙后来才终于明白她和钟以白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的缘由。用雀笙的话来说,有一种喜欢,需要距离,我们就这样站着,不说话,不用熟悉,就十分美好。只是这份美好会给某一个付出多一点的孩子,让她在将来某一天回忆的时候可能会多一点悲伤,除此之外便是美好的回忆了。这是雀笙亲口说过的。

所以雀笙说她给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礼物便是樱湖山,自己一个人去征服它!征服自己的过去!她说在十八岁那年一个算命先生给她看过相,说她命里的第一个男人会大她十岁,并且会在她爬山的时候出现。当然这些算命的先生的言论都是后来雀笙回来和佟欲生确定关系之后告诉我的。

4.

雀笙的生日总在寒冷的冬天,记得那是一个有点阴冷的日子,那天风很大,但雀笙仍然去了,因为那是二十二岁的生日礼物,因为那是年少的自己给自己的真挚承诺。穿了一件有淡淡雏菊印花的军绿色呢子外套,背了块画板,雀笙就出发了。

山脚静寂如铁,雀笙仰望这高高的樱湖山,再环顾山脚下寂寥的四周,雀笙找了好久才找到一条有人迹的路,于是就上去了。樱湖山开发的晚,山路还没有全然修好,雀笙一路爬,一路把身上的画板往上提,偶尔停下来喘几口气,喝几口水。爬了几百米,突然一个山回路转的转弯处,雀笙意外发现了樱湖山对面一个郁郁葱葱的树林,那片林子怎么看怎么觉得和这有点骤冷的天气不相符合,而且当雀笙俯身往下看的时候竟然发现了这个樱湖山和对面那个郁郁葱葱的山体之间有一片美丽的湖,波绿波绿的水,仿佛是泼墨出的一样。而且湖周围有隐隐约约的雾气,看起来宛若人间仙境世外桃源。如果能一辈子待在这样的地方那么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哪怕是付出我的生命。雀笙对着美景心理暗暗许下这些承诺。

被美景吸引的雀笙情不自禁地坐下来,然后打开画板,着笔来把这美似天物的东西记录下来。不可否认,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是雀笙在绘画方面颇有天赋。因为全神贯注,因为真正内心喜欢,因为真正陶冶于这美景中,所以那幅画雀笙用了不足大半个小时便画完了,真是下笔如有神。可不知为何,画完最后天边那一抹白色,雀笙的脑海里钟以白的身影一晃而过……翘课看钟以白打球他最爱穿深灰色的球衣球鞋,翘自己的专业课去上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钟以白的专业课,全是化学符号,她总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画着钟以白的样子……还有翘课去图书馆的六楼科技馆,只为偶遇钟以白……这些画面像长长的镜头一样,一帧一帧在雀笙的脑海不断浮现……多么像一条长长的温柔的毒蛇……

顺势,雀笙把目光重重地扔向对面的山上,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收回目光,继续看着画板,最后,在画面的末尾处雀笙写下,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雀笙笔。写完最后这句,雀笙又一次对着对面葱葱郁郁的山林舒了口气,这一次她闭上了眼睛,静静地享受着当下美好的一切。这长长的一口气,仿佛是把过去所有的不快都吐出来了。在这些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面前,还有什么伤心难过的事情值得一提呢?当然所有的一切都被遣散了。但雀笙还是意犹未尽地注视着远方,她在心底里暗暗告诉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只要眼前这一切的美丽都是真实的,那么一切过往的哀伤也都无所谓了……

正当雀笙想得出奇的时候,一个身穿西装、衣着笔挺、长相俊美的男人从雀笙的背后走来。他竟然说,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刚刚画板上写的应该是王维的诗歌《终南别业》中的那两句: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雀笙看了一眼那远处的男子,心里狐疑了一下,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写了什么?我认识他吗?随即,那男子缓缓收起手里的相机,一步一步走向雀笙身边,目视远方,胸有成竹地说,从明天起,这里就会变成一个私人的山林,而今天则是这里最后一天对外开放。在爱好美景的人心里,他对美的定义都是自私的,他希望他能独赏。他希望那美只是对他一人开放。

这片山林相传是一个叫樱湖的女子种的,这里本是她的家。她和她丈夫非常相爱,但是他的丈夫被征去边关作战,他们分开的日子每多一天,她就会多种一棵树,结果一直种了四十年,她的门前,以及她的家都被种满了,可是她的丈夫最后都没有回来,所以这片林子以及对面的林子都是和樱湖有关的东西,而相传这底下的湖水便是樱湖的眼泪,因为她天天种树,天天哭,直到有一天她再也没有眼泪,而她猛地一下惊醒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被山林围绕,已经被美丽的湖水围住了。而就在那一瞬间樱湖长出了一头长长的银发。不久后,樱湖死了,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她,于是给这座山取名樱湖山。那男子娓娓道来讲述着这个有点凄美的故事,雀笙在一旁认真地听着。

5.

收回两步,他走到雀笙的画前,说道,如果樱湖看到你今天的这幅画该是多么高兴。我喜欢你的样子,男子认真地看着雀笙的眼睛说道,我喜欢你全神贯注的样子,我喜欢你认真注视的样子,我喜欢你认真作画的样子,我还喜欢你……包括你现在的样子……你好,我叫佟欲生。单人旁一个冬天的冬,欲望的欲,生命的生。就是这三个字。很冒昧第一次见面我竟然对你评价了这么多。男子微微一笑说道。

雀笙看着眼前这个成熟稳重颇具魅力的男人,内心竟然有一点点被折服的感觉。雀笙看着他,内心深处超出寻常的平静。对于佟欲生刚刚讲的那么多,雀笙最终回以的只是淡淡的笑。

雀笙收起画板,没说什么话,继续往上爬。佟欲生则慢慢尾随其后,其实刚刚在不远的地方佟欲生拿着相机一直在给雀笙拍照,因为那时镜头下的雀笙好像就是和那片景是浑然一体的,毫无违和感。换言之,因为熟悉那个故事,所以佟欲生竟然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好像就是原来的樱湖本人。佟欲生从心里一下子便喜欢上了这个陌生的女孩。

雀笙淡淡地一笑和有点寂寞的眼神更加让在一旁的佟欲生对她产生了感觉。那一刻,久经商场谙熟

世事的佟欲生一下子便笃定,她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风呼呼地刮着,他们一边爬着,偶尔踩到枯枝的枝干,风和那些枝干的折断声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声音。多么美好。很长时间都没人说话。雀笙是女孩子,体力终究还是有点不支,但好在她一路都在坚强着。但最终在离顶还有三五十米的地方雀笙的脚崴了。雀笙拖着崴了的脚忍痛爬着。在后面的佟欲生一下子就看出端倪,这个姑娘是一个有点倔强有点坚强的姑娘。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蹲到雀笙脚边,随即从背包里拿出一种药,轻轻地把雀笙的裤边提上去,重重地捏了一下雀笙脚踝的某一个位置,“啊,好疼啊……”只听见雀笙喊道。“看来应该是这里,错不了。”

只见佟欲生胸无成竹地说道。“你怎么那么肯定呢?”雀笙不解地看着佟欲生的眼睛问道。佟欲生竟然从那一刻雀笙的眼睛里看到了波绿波绿的湖水,好像就是这樱湖的水。佟欲生更加喜欢这个眼睛有湖水的姑娘了。而他也更加笃定了她。“不告诉你。”奇怪?佟欲生竟然用了一种很亲昵很暧昧的语气对雀笙说道。没想到雀笙却一下子被逗笑了。随即佟欲生给雀笙那个受伤的部位贴上了一片膏贴。虽然勉强被贴上了,可是雀笙却是自己走不了路了。

但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走路,雀笙爬了两个台阶,只是因为疼痛又发做,所以她慢慢停了下来,仰望着不远处的峰顶,内心油然而生一丝凉意。这时,佟欲生快步走到雀笙面前,很霸道地质问道,“想上去吗?就是那里——顶峰。”一边说着佟欲生一边还指着那不远处的山顶。“嗯。”雀笙吐出一个字,声音很小。只见佟欲生迅速抽出雀笙的右胳膊,然后左手顺势揽着雀笙的腰,正做出两人一起向上爬山的动作。只见一旁的雀笙本能地一下子往后退了一步,欲意撇清这个刚刚熟识的男人。只是她这一个动作却让她后脚跟没站稳,险些从后面摔下去,好在佟欲生反应及时一下子便彻彻底底地将雀笙揽入怀中了,这下子他们四目相视,雀笙有点尴尬地急于躲避一切,只是碍于自己刚刚被扭的脚踝又被扭了一次,真是雪上加霜啊!她这下子彻底是想动也动不了了。整个人被佟欲生这个衣着笔挺的成熟男人抱在怀里,那一刻,她认真地打量眼前这个男人,突然发现他的眼睛、鼻子以及嘴巴都格外好看,而放在一起那简直就是漂亮得没有边际了,再看看他的手,虽然没有钟以白的白净,但是他的手给人感觉很有力量。不知不觉地,雀笙的脸一下子红了,像鲜嫩樱桃似的,可是却是那样好看。看着这样的雀笙,佟欲生一直笑,一直笑。两个浅浅的酒窝瞬间很乖巧地爬上他的脸,衬得这个男子敦厚而温和了。

“你放下我吧,刚刚谢谢你救了我。”雀笙低着头,轻轻地说道。“你还能走吗?如果你这个脚还想要。”佟欲生有点生气地说道。看到低着头不说话的雀笙。佟欲生安慰地说,“本来刚刚只是想扶着你和你并肩走的,看来现在只能抱着你走了。”佟欲生有点得意地说道。“怎么可以呢?我还没被钟以白抱过呢。”说这句话时,前半句雀笙声音还很大,可是到了后面说到钟以白名字时,声音却一下子被自己咽了回去。因为雀笙突然想起来,她和钟以白几乎从不曾认识。“雀笙同学,别闹了,这都大晌午了,咱赶紧上去吧,不然就要错过更多的美景了。”佟欲生温柔地说道。“我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你怎么会知道我叫雀笙?”雀笙反问佟欲生。只见佟欲生说,“只要是用心想知道的,那就一定能知道。”佟欲生说。雀笙用质疑的眼神看着佟欲生,一副追问缘由的样子,“好吧,我妥协了,刚刚你收画板时我看到你名字的,这个答案满意吧。不过你的名字真好听,雀笙,雀笙……”

随即佟欲生一把抱起雀笙,而此时的雀笙也不再逃避,她环着佟欲生的脖颈,斜倚着佟欲生的肩,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笑了。

不得不说佟欲生体能很好,不一会儿便抱着雀笙到了山顶。那短短的一段山路硬是被他们走出山路十八弯的感觉,只是不管是多少个弯那都是爱的感觉。那一路,他喜欢她,而她也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这是无比笃定的事情,虽然谁都没有捅破,可是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他们彼此心知肚明的了。

6.

从樱湖山回来,佟欲生和雀笙联系很密切,并且雀笙回来整个人都变得像蜜一样甜。甜得好像忘记钟以白存在过一样。就那样佟欲生经常来学校接雀笙出去玩,或者让雀笙以他另一半的身份去参加一些高级宴会。

半年后,也就是雀笙大学毕业四个月后,佟欲生对雀笙求婚,而雀笙很幸福地一口答应了。雀笙喜欢养花,所以佟欲生便很大方地给雀笙送了一个花店,让她自己经营,花店名字也叫“雀笙”。

都以为他们结婚后,佟欲生每天经营好公司,然后好好爱雀笙,和雀笙好好生活。而雀笙则一天做好富太太的样子,每天等待佟欲生下班回来,他们仍然会一起相约爬山或者做很多热恋的情侣会做的事情。可是他们结婚后日子却平淡如水。佟欲生也没有怎么带雀笙出去爬山或者玩或者参加高级宴会。他们结婚大约不到一年后,佟欲生的公司在另一座城市开了好几个分公司,所以佟欲生有好几个月都泡在另一座城市打理工作,这是他对雀笙说过的,他每天都在工作,他很忙。后来雀笙总打电话说想和他一起旅行再去爬樱湖山,可是佟欲生总说,太忙了,先挂了。时间渐渐长了,他也总以工作忙应酬多而把妻子雀笙忘得一干二净。他们之间渐渐地淡了,淡了,比白开水都淡的没有味道。雀笙才发现,原来婚姻不是姹紫嫣红的天堂,而是荒无人烟的岛国。

就那样,大概过了有两年。一次夜里,佟欲生醉酒回家,而雀笙在给佟欲生整理衣服和文件包时发现了一个性感的粉色文胸。而那天雀笙无意地接到一个性感狐媚的女孩给佟欲生的电话。那些语言真的让身为人妻的雀笙有一种深深的耻辱感。

那一瞬间,雀笙的梦彻底碎了……她感觉到身体好像被掏空了……曾经那些美好的瞬间、真挚的承诺以及情投意合的语言,好像都在时间的车辙下被碾压得粉身碎骨了。而此刻,雀笙的脑海里又一次掠过钟以白的背影,这一次,这影子站在最高的最繁华的城市一角,两行冰凉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原来早早的结婚不过是为了早早地看清人世的浮华……随即雀笙收拾完自己的衣物,离开了佟欲生给自己的那个豪华的应有尽有的房子,是

的,那里只是“房子”,它不配称作“家”,因为“家”是有爱、有希望、有永恒意义的地方。此刻这个“豪华的房子”对于雀笙来说,它只是一个“豪华的大旅馆”,而雀笙她看错了时间,跟错了人,所以一不小心走到这里,踉踉跄跄,闹了一个大笑话,结果是和自己开了一个玩笑。

7.

再过了一个月后,雀笙向佟欲生提出离婚,没想到佟欲生什么也没有问,一下子便答应了!是的!他答应了!!什么爱与不爱,都是骗人的!!!他佟欲生什么也没有问就答应了!!!用“王八蛋”来形容他,都把“王八蛋”这三个字玷污了……最后雀笙卖掉花店,所有的钱一分不少地打到佟欲生的账户上。是的,她不想用他的钱,因为那样会脏了自己的手。

这一年,雀笙二十六岁。离婚后的雀笙一个人去了北方的小城工作生活。从来没有在外面上班过的她才发现原来出来工作很辛苦。不久后,雀笙认识了附近酒吧的吉他手阿海。阿海留着长长的波浪卷的头发,眼角细腻而有光,鼻尖很长。第一次去酒吧,阿海给坐在酒吧最昏暗灯光下的雀笙拿来一瓶啤酒。两三次之后他们便熟了。

后来,阿海经常约雀笙一起出去玩。阿海喜欢骑摩托车,他和他的摩托车总是像一阵疾驰的风一样一跃而过,而久而久之,雀笙也越来越喜欢那种疾驰而过的感觉,在阿海的摩托车上,倚着阿海宽宽的后背,仿佛觉得一生都是那么地幸福。

后来雀笙和阿海相爱了,在偏远的北方小城。时间长了,为了节省房租,他们住在一起了。白天他们都各自出去工作,挣得微薄的工资,而晚上回来躺在一起,谈天说地,时间好像就那样静止住了。虽然日子有点清贫,可是两个人都彼此很透明,雀笙相信阿海不会欺骗她,不会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而每一夜躺在阿海的怀里会让雀笙感觉到她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这是和商人佟欲生在一起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每一天就那样慢慢地过着,没有目的,没有更多的想法,虽然每一天上班会辛苦点,可是晚上回来他们都会觉得日子如斯美好。阿海把所有挣得钱交给雀笙,而雀笙也扳着手指头算着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在这个城市买属于他们的房子。可是他们彼此从来没有提到过结婚。雀笙说过,等再过两年攒够钱买了房子,我给你生个孩子吧。就那样他们在一起过了有三年多。

一天晚上下班后,阿海和往常一样准备骑摩托车带雀笙回家,可不巧,那一晚就在酒吧门口,阿海刚刚把摩托车点着,谁料想到一个更加迅猛的中巴车在酒吧门口一个猛地刹车,结果一下子把阿海撞出了十几米远,那一瞬间,雀笙亲眼看到阿海的身体像一个玩物一样在空中画出完美的抛物线,然后久久地沉下去,地上是一滩鲜红鲜红的血迹……

那一瞬间,雀笙想哭可是一直哭不出来,她感觉自己的眼睛好像在流血!

阿海死了!!

雀笙亲眼看到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9.

这一年,雀笙刚刚三十岁。雀笙没有哭,始终都没有哭。筹备完阿海的葬礼,雀笙又一次提起背包,这一次她准备西行。南方是钟以白,那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能的过去,东边是佟欲生,也已经是一个错误的过去,而北方则是阿海,一个美好的爱人,就那样走了。所以这一次她要一路向西。这一次她没了期待。没了,彻底没了。

三十岁,也就是这一年,阿海死后,雀笙开始学会抽烟,性格一下子变得很孤僻。时间久了,雀笙渐渐想明白,年少的钟以白,可望而不可即,魔鬼的佟欲生,可及而不可能,清白的阿海,可及可遇而不可终。

后来一路向西,雀笙一个人翻越了很多山,在一个偏僻的山里给孩子教书,一教就是十年。

四十岁时,有一天,雀笙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

阿海死了快十年了,我们也都快不惑了。阿海死后,一路向西,我来到山里。在这里教了快十年的书了,这里的孩子总让人爱不够。

一直都想走,可是一直都没有想去的地方,所以就一直待在这里了。后来想想,人一辈子总要有一个永恒的地方,不能一直漂泊,所以我不准备离开这里了。我要死在这里。大山的深处。

这里的孩子经常会问我,老师你结婚没有,我总是笑着告诉孩子们,在老师年轻的时候,已经结过婚了,而现在对于老师来说,你们才是最重要的。

你知道吗?后来我才想明白我爱过钟以白,爱过佟欲生,爱过阿海,那些爱已经随着时光老去了。我现在爱的只是这些简单的日子。

12-16日雀笙笔

后来,雀笙再也没有结过婚。

〔20XX-11-12星期六于青门巷安静的六楼〕

〔芬芳后记〕

今天去了南郊师大,做了一件事情。纪念一下吧。或许有意义,或许没有意义,但是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一定要做,所以就做了。

这篇短篇小说写了好长时间,大概从上一篇《吾与时光皆薄凉》完了之后就开始写,结果一直写到现在,这几个月其实生活仍然一直很平淡,很平淡。工作有的时候会很忙,忙到我会想吐。

二零一六这一年过得太快了,渐渐地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很多自己想追求的东西会随着这平淡的日子让人觉得越发遥远而不可及,而某一天一觉醒来也会觉得,好像那些东西已经不重要了。

写小说,我很拖拉,我承认,讨厌这样的自己。不过写诗歌,还行吧。希望每个人都能从小说里读到点什么,然后继续光明而灿烂地生活!

GoodNight!mydear.

黑夜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黑夜,欢迎阅读与收藏。

曾经古老灿烂的文明坍塌了,曾经富裕安康的民众面对的是无家可归,是死亡,是一次又一次的恐惧与避难,是渺茫的未来

七年的伤痛还未结束,一声炮鸣又再一次袭击着这片本已满目疮痍的土地,再一次惊醒孩子们的梦魇。昨日的伤口还未愈合,今日又添新伤。孩子没有父母,父母没有子女,这是怎样的惨绝人寰?

你曾经是怎样的被人赞颂,而昔日的辉煌被一片废墟掩埋,炮火在歇斯底里的嚎叫,废墟上流着黑色的血液和眼泪。

因你特殊的地理条件和富饶的物产资源,引贪婪、自私在你这里聚集。你是两股力量之间利益的博弈,是外来势力欲望的扩张。那些巨大的黑手不停的在空中狂舞,他们的野心不言而喻,张开巨大的嘴,不停地索取,索取,再索取,然后不停地毁灭,毁灭,再毁灭。仿佛这一切在他们之间只是一场游戏,却把灾难抛给了手无寸铁的民众和孩子。不知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也是弱者?

在战火和摧毁中,我们的伤口很深,我们想大声呼喊,但却很微弱。我们虽是孩子,但是呼喊也发自心底,我们想抹除恐惧,带来改变,用最响亮的声音,和呐喊,用歌声,希望有人能听到,我们想要童年再次回归,在一起,我们充满希望,我们会更加强壮,一起成长我们的脸将绽放光芒,照亮这长久的黑暗希望有人能听到用伤痛,恐惧和泪水,我们写下这首歌,我们的心再次跳动

废墟上的孩子们一首《心跳》深深的震撼着我,家已不复存在,快乐在一次又一次的炮鸣中灰飞烟灭。那个小女孩面对记者,惊恐的举上投降的双手;父亲抱着已死去多时的孩子;孩子无助的睡在爸爸妈妈的坟间;他们在废墟里祷告,祈求和平,祈求童年。本该是无忧无虑快乐的童年,孩子们却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教室,没有课本,没有玩具和秋千,有的只是漫长的黑夜和无边的恐惧。他们在心灵里种上一朵花,用稚嫩的童声向世界发出最强烈的呼唤,渴望重生、渴望家园、渴望和平。

看看我们身边的孩子,在阳光下健康快乐的成长,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疼爱与护佑,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安心的读书,不用担心头顶上会随时掉下炸弹,不用担心会突然间失去爸爸妈妈,不用去抢夺维持生命的救济的面包

我们并没有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只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只有我们自己强大、上下一条心团结起来,别人才不敢对你轻易妄为。中国百余年的耻辱刚刚翻过旧的一页,惨痛的昨天还在伤口上发出疼痛喊叫,那些为人民能过上好日子而捐躯的英雄豪杰的献血还未干,历史不能忘记。只有自己强大,必须自己强大,民众才能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孩子才能拥有灿烂的阳光和快乐的童年。

夜里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夜里,欢迎阅读与收藏。

夜是安静的,热闹的,也是漫长的

夜静静的,偶尔起风了,才听得到窗外的竹枝间摇曳碰撞发出的吱吱声响。但是没有风的时候,安静得听到叶子落地的声音,老鼠在某个角落里啃玉米的吱吱声,还有打呼噜声。但是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

农村的夜里也是可以热闹的,虽然无法像城市里那样喧器吵杂,但是也别有一番感触的音乐会。这时若安静的拿着小板凳坐在楼顶,会听到青蛙在落满月色银光下的田野里呱呱叫,开满小花的草丛里蟋蟀仿似在弹奏小提琴曲儿,这时狗儿也时不时吼几声,这边村头响完那边村头又开始了,好不热闹。但是这些都离不开那朦胧月色下迷人的气氛。

月色是最迷人的,可以清楚看到树枝上窝着的小鸟,估计它们在享受月光浴。也只有晚上它才有可能那么安逸的呆着了,白天无法避免的会碰到顽皮小孩的弹弓,大人的猎枪。最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那只被晒干的猫头鹰,我记得我去找隔壁女孩玩,当时看到那具完全干枯的尸体,脖子中间卡着一个小小的瓶子,那一刻起我便永远忘不了吧。

小时候看月亮,总觉得它是个大白馍馍,然后一边吃着番薯一边无尽地想象。长大了看月亮,它就是一面镜子,照映出内心深处的阴霾,那是无法照亮的地方。月光也照亮不完整个农村,暗的地方总是神秘又可怕。不管成长多快,也无法忘怀小时候我们几个堂兄弟妹一起在阿公破旧的瓦房下讲故事的时刻。那时候还没有装上灯泡,只能点着煤油灯,微黄的亮光都不如外头月色那般明亮,但是却很温馨。阿公会讲着以前那些陈旧又不可思议发生的故事,只记得当时听着吓哭了。我是最怕那些东西的人了,听完回去抱着老妈才敢睡觉,第二天就发烧去打吊针了。如今大了,回家里还是会关窗盖棉被吹风扇睡的,也不是很怕,就是那是一种习惯了。

农村的夜总是很漫长!那就安静的享受,没有吵架,没有呵斥,没有抱怨,没有小孩哭闹,却意外觉得安静到惶恐。不知何时起,我不喜欢安静的夜晚了。是否因为我习惯了了城市里的吵杂音了,也许是离家的日子太久了,我也无法找寻以前那种童真的乐趣,跑到楼顶安静地聆听世界了。

但是不管夜有多漫长,明日我将踏上未知的远方,告别我停靠的港湾,挥别所有的不舍,努力着,努力着。

只会往前菜籽雀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只会往前菜籽雀,欢迎阅读与收藏。

只会往前菜籽雀

赵元波

一到菜籽快要成熟的时候,菜籽田里就传来了菜籽雀“狮子醉酒,狮子醉酒”的叫声。特别是在吃过午饭,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是菜籽雀叫得最欢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是捕捉菜籽雀的最佳时机。

邻居就特别喜欢养菜籽雀,田里的菜籽快要熟了,他早就准备好了捉菜籽雀粘网。

那天,他约我和他一块儿去捉菜籽雀。

我们轻手轻脚地走在田埂上,谁也不出声。只见到处都是快要收割的菜籽,耳朵听到的是菜籽雀悦耳的歌唱声。邻居选了一块菜籽田,悄悄地把粘网延着菜籽田的下埂给围了起来。接着,邻居就在上埂捡起一些小土块往菜籽田里扔去,嘴里大声呼喊着。正在歌唱的菜籽雀受了惊吓,就在菜籽田里的空隙处往下埂飞去,慌不择路之际,一下子就撞在了粘网上,被粘住了,根本就无法逃脱。

等把一条田埂都走完了,邻居就去收网。只见一只只菜籽雀粘在粘网上,扑棱着着翅膀,拼命挣扎,企图从粘网的网眼上挣脱了逃出去,粘网的网眼仅容得下菜籽雀的头,越往前,套得就越紧。这个时候,只要菜籽雀稍稍往后退一下,就完全可以逃脱呢。我发觉,没有一只菜籽雀这样做,自然,它们只能乖乖地束手就擒,被一一逮住,关进笼子里,从此失去自由。

我对邻居说:要是它们懂得往后退一退,我们就抓不到它们了。

邻居笑着说:这正是它们的弱点!

往前走,就是死路一条,退一步就是海阔天空,这道理谁都知道。可是,一到了关键时候,我们常常也像菜籽雀一样犯糊涂。

鲲鹏与蓬雀


传说古代在很远很远的北方,大地以草木为毛发,而那个地方气候异常的寒冷,草木不生,于是人们把那个地方叫穷发。

在那个草木不生的地方,有一片大海,是大自然造就的一片辽阔的水域。在这片水域中,生活着一条硕大无比的鱼,这条鱼的身体有几千里宽,而它的身体有多长呢,谁也说不清楚,这条大鱼的名字就叫做鲲。有一天,这条大鱼变作了一只鸟,也同样是大得不可思议。这只鸟的脊背有泰山那样高大,双翅一展,就像是挂在天空的云彩遮住了半个天空,这只鸟名叫鹏。

这只大鹏鸟打算从北海飞到南海一游,它扇动起两个巨大的翅膀,盘旋直冲天空而形成一股狂飚,大鹏鸟直飞到九万里的高空,那是一个连云气都达不到的地方。大鹏的脊背几乎是紧靠着青天了,然后它再准备朝南海的方向飞去。

有一群小蓬雀活动在一片灌木丛中,整天聚集在蓬刺矮树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倒也自得其乐十分满足。当它们听说了大鹏鸟上飞高空九万里的事情后,十分惊讶与困惑,它们嚷嚷道:简直是发了疯了,发了疯了。它干嘛要飞那么高呢?它到底想干什么呢?其中一只蓬雀以一种批评家的口气说:我跳跃着向上一飞,也不过几丈高就落下来,我在灌木丛中飞来飞去,悠然自得,我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飞翔了,那只奇怪的大鹏干嘛要飞那么高呢?飞那高有什么意义呢?

看来,这些胸无大志的蓬雀不但不能理解壮志凌云的鲲鹏,反而还讥笑它,这真是小和大的鸿沟,愚蠢和智慧的区别啊。

羡慕黑夜


天黑了,是不是应该回家?可是,为什么星星你出来了?不应该回家的吗?难道星星你也感觉家一点也不温暖?星星你什么时候回家?你的家人不会着急吗?小学老师常说家是温馨的港湾,我现在觉得是在骗人.我想星星你是出来散散心的,那我们一起吧! 我和爸妈那天晚上起了冲突,甚至还大吵了一架,是我错了还是爸妈错了?晚上趁他们不注意我偷跑出来,去了我小时候经常玩的地方。因为那里充满了我的回忆,我超喜欢那里的。

我躺在了空地上,有没有考虑脏不脏,星空很美,有很多的繁星,我似乎看到了仙女座,那景色太美了,简直就像梦里的一样,一股激动的心情涌至心头,驱散了我所有不开心的事。黑夜啊!真羡慕你呀,这么美得星空很知足吧!(手缩到了袖口里)哎!黑夜呀黑夜真羡慕你可以看到玩家灯火!你和星星不冷吗?虽然他们没有回答我,但我一定知道你很冷,星星你们看见了吗?看见在我正前方不远处那灯火了吗?

那是一个没有家的人,靠捡垃圾维持生活,其实他真的很不容易的,他手里拿着一小块蜡烛,烛火摇曳,很清晰的可以看出还有一点蜡烛,紧靠这些光亮还有一点温暖度过漫长的黑夜。我很同情他,可是我连我自己都帮不了,更没有能力去帮他。星星在过一会儿,我们回去吧!什么,你说你舍不得这美景,我也舍不得这份寂静和安宁。在最安静的时候回忆往事总是最喧闹的,不是吗?可是我们总要回家的,即使家对我们来说不温暖,但是那有我们的味道,有养育我们多年的父母啊!家有你至亲的人,此时此刻家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它给我温暖,它给我力量.

星,你哭了,你想家了,对不对?星空被遮住了,看不到任何一颗繁星了。我想他们一定是回家了。我也该回家了,保重了,谢谢你陪伴了我今晚,希望我们下一次再见!

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没有一处人家的灯是亮着的,不过我隐隐约约的看到远处的灯光。那是我家的灯光,不过灯亮到了现在(这可不常见)。刚往家里走时,爸妈正好往家门口走,他们见到了吗,紧紧的抱住了我。我感觉心里暖暖的,我现在才发现我这么幸福,原来家是这么温暖的港湾呀!

我现在每回忆这件事就感觉很温暖!真羡慕黑夜呀。星,你呢?

白天与黑夜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白天与黑夜,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夜晚,你可真狠

我此生有心,却感觉不到它在跳动。

他此生无爱,却又深深的爱过她。

他很小就跟她在一起,早就喜欢他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不肯接受他。

......

在很早以前啊,这朝国并不是皇帝掌管,而是一个自称国师的男子掌管。

我和他的故事,在这个名为朝国的地方。

开始了。

“小姐,您看,院里的梅花开了”略带惊喜的声音传进院子里。

吵醒了枝头的鸟,也吵醒了在院子中央躺着的我。

“开了便开了,这梅花,冬日里不开,怎到在春日开了”我懒懒散散的回答道,大约是冬日在屋里闷久了,出来了,也打不起一丝精神。

迷迷糊糊之间,我好像又困了。

约莫过了一盏茶时间,我才听到环竹说的话。

“大概是小姐冬日里病的久了,梅花要等到小姐,才开呢”

“环竹!说了几次,别到院子里打扰小姐休息”

“知道啦知道啦,我现在就去做些甜点给小姐”末了,还加上一句“若梅姐姐真凶。”

听到这里,我轻轻的笑了,这丫头,机灵着呢。

若梅狠狠的瞪了环竹一眼,拉开帘子,走了进来。

轻柔的扶起我,说:“小姐,今日李公子又来了”

“他想来便来,他进不来这便好”我了无精神的回答,李航,这个朝国的国师。

他不喜欢别人唤他李国师,说是老了。

不知怎的,近日总是往夜府跑,大约也是病了吧。

至于是什么病,我也不知道了。

若梅见我一副没精神的样子,并没有多嘴什么,为我披上披风,才道:“小姐,若梅扶您回房休息”

“好”

这才刚刚走到院中央,我便起了心思。

“若梅,环竹说院里的梅花开了,不若,你陪我看看吧?”大概是冬日的余韵,使我想欣赏一回梅花。

“可是小姐,您的病还没好,这梅花开的久,改日再来看吧”若梅有些踌躇的回答。

什么病没好,我心里清楚,这病,是好不了了。

我像是耍脾气一般,推开了若梅,自己走了出去。

后面跟着若梅,她知道,我的脾气倔,一定要做成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然,便是怎样,都要坚持。

“若梅,你说,这梅花是不是很好看?”我问若梅。

“好看,小姐,你...”

“好看?那就折了吧”我打断了若梅接下来的话,吩咐她道。

“折了?”可是小姐,您不是说好看吗。

“恩,折了”这梅花,我一看便知道,是李航弄出来的,我并不想和他有任何纠纷。

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度过我残余的岁月。

“夜晚,你可是真狠心”这是一个男声,“倒是这份狠心,像极了我”

“你看,这支梅花,就像你一样,像你那般美丽淡薄,是不是?”

若梅挡在我面前,没有说话,因为在李航说话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断,曾经府上的小厮便是被他...

我淡漠的看着他,内心没有多大感触,就好像看一个陌生人,便是陌生人,遭他这么一说,也会有些脾气,我好似没感情一般。

是啊,爹爹因为一个没感情,毅然决然的抛弃我。

可是,我也不想这样。

不知什么时候,若梅竟然不见了,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这时,我的内心有了一丝波澜。

却又很快平息了。

我看见李航朝我走了过来,为我摘下掉落在发梢上的梅花。

他拉起我的手,异常认真的对我说:“晚晚喜欢的东西,我都会一一,一一的,给你送过来。”

是了,冬日卧病在床时,我对李航说了一句,梅花真好看,可是我却看不到了。

他还记得吗?

真好。

可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我,不,喜,欢”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

李航笑了,放开我的手,挥了挥袖子,一大片梅花散落,“不喜欢?我便毁了它。”

我看着这一幕,回过身,“毁了。也好。”

美丽的东西不适合我,总有一天会凋零。

不如像现在一样,绽放美丽。

我自嘲一笑。

夜晚,你可真狠。

二.李航说了,喜欢你就是想摧毁你

“晚晚,我爱惨了你这副模样,美丽的,美丽的我想摧毁它”李航扳回我,有些病态的说。

我垂下眉眼,有些低眉顺眼。

“那便毁了吧”反正也活不了多久,解脱吗?

也算吧。

李航一愣,想来,他以为我惜命。

也是,在以往,我定要反驳他,你毁了我,我便毁了你。

可是,现在再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有些累,或许是掌控别人,不,掌控自己太久了。

李航捏住我的下颌。

“你是这么想的?”

“是”不是又如何?

我...想活,可是...坚持不住了。

“真好,真好,真好”李航猛地放开我,连说了三个真好。

凭空拿出剑,我闭上眼睛。

心想,真好,终于。

终于,可以死了。

过了许久,没有疼痛传来。

我再次睁开眼。

感觉到剑锋在我的脖子上,我想,李航大概是想我睁开眼,看看自己怎么死的吧。

真狠呐。

李航说:“我就是爱惨了你这样”

“我死了便不爱了。”我说。

“我把朝国送你好不好?”

说完,他不给我回答的机会,在我惊愕的目光中,剑锋一转,往自己脖子上一抹。

带有温热的血液溅在我的脸上,身上。

“死了?”就这样死了?我喃喃道,跌倒在地上。

在我眼里,他应该是怎么都死不了的。

他可以变出很多东西。

多到我以为,他是天上的神仙。

可是我忘了,他不是神仙,他也会死。

“死了,就这么死了”泪水顺着脸庞流下。

流泪了,真好,真好,真好。

夜晚,你真的是好极了。

夜晚,你真的是狠极了。

为什么,就是不肯接受他。

为什么不告诉他,自己也有些,有些,喜欢他。

一直在讽刺别人的自己,居然会栽倒在这个叫李航的男子手里。

可是为什么,我的心有些闷,以往见惯了自己最亲的人的生死,都没这么不舒服。

我随着他的尸体,倒在地上。

拿起剑,放在脖子上。

终究是下不去手。

夜晚,你可真恶心。

“小姐!不可以。”环竹红着眼睛跑了过来。

是了,她一直在,从李航拿剑那一刻就在了。

她想看看他会不会杀害自家小姐。

就算会,在那一刻,她会出来阻止。

可是她没想到,李航居然会,自刎。

看着自己小姐了无生望。

环竹抱着她,把剑丢开。

“小姐...”

“你说,我是不是很傻,是不是贱”我看向环竹,目光空洞的问。

看着自己的亲人被自己的下属杀,她的内心毫无波澜。

她认为,他们活该。

只是因为他们抛弃了自己。

看着对自己一万倍好的人,指着自己,最后却自刎,她却开始伤心。

只因为自己的一句死了便不爱了。

真是,可笑。

“小姐,您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

“在环竹心里,小姐永远是最好的。”

我轻轻的笑了。

“环竹,我不会死。”因为我怕死啊...

还有,朝国。

三.权力至上吗?不需要了。

一年后,朝国新帝登基。

新帝是我在一年之内教导出来的,年仅十五。

未及冠,我知道我这么做有些勉强他,可是没办法了,我没时间了。

新帝问我,做不做这个国家的摄政王。

我摇了摇头,将死之人,霸占了这个位置有什么意思。

新帝无奈,说:“你这样可真好。”

什么事都不用管,只要安静的呆着。

便有无上的权利。

听到这句话,我的记忆好像又回到了那年春日。

那个晌午。

那个,男人。

对我说的那句话:“我真的是爱惨了你这副模样。”

是了,他说,你的狠心像我。

我怕了,怕新帝像他一样。

很显然,我多想了。

新帝在一个月之后,迎娶了一名女子。

他很爱她。

我并没有多种感情,在新帝的授允下,每日进宫,陪那个女子。

教她一些宫廷礼仪。

我想,反正都要走了,不如多为这个像弟弟一样的新帝做些事情吧。

只是每次,新帝一下朝都会急急忙忙的赶来凤栖宫。

大概是怕我怎么的她了吧。

在朝国,所有人都知道我性格无常。

看来,新帝爱惨了那名女子。

可是,那名女子为什么会用那种眼光看着我呢。

到后来,我才知道。

“为什么这么做?”我淡漠的看着面前的女子。

我没有做什么,最多只是罚她半日不许吃饭。

若是因为这个,那这个女子的胸襟也太狭隘了些。

我皱了皱眉,接着说:“这些礼仪是你必须学会的,不若,新帝会另娶她人”

就见那女子冷笑一声,“娶你吗?”

女子低下头,“娶你吗?我就知道,哈哈哈哈,梓轩根本不喜欢我,他喜欢根本不是我,他喜欢你,他喜欢你,你知道吗!!!”

我的内心像一个湖,她的话像一个石头,投进了波澜无阔的湖里。

我对新帝是一种对亲弟弟感情。

我希望,新帝能有一个好的童年。

是了,与我何干呢?

“我把他当成亲弟弟一般,于你,便是我的弟媳。”

“弟媳?”她神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

便是连刚刚那副模样也不见了。

拿出一面铜镜,对着我。

镜子里的少女面容稚嫩,眼神淡薄,十分幼小,如未及笄一般。

这是我那年病了的样子。

多久没有照镜子了,竟然不知样貌如何。

“我今年十八”我对女子说。

女子显然不信,但是眼神有些不善。

我苦笑一声,如今的样貌,便是怎样,都不像了。

但是,女子看起来并不想杀我。

那便好,我对这条命,可稀罕了。

我想看着自己,一步步的走向死亡,而不是被他人杀害。

午夜,屋外似乎有些动静。

我惊醒过来。

就听见外面在说话:“皇后娘娘说了,只要把她带出皇宫就行,你整这些干啥。”这是有些粗犷的声音,像是常年低音造成的。

“你可不知道,皇后娘娘后来可说了,带出皇宫,怎么死都没事。”

“你不想多那些银两吗”这个声音比较细。就跟新帝身边的小福子的声音那般。

“想,想,想。”

“那就赶紧放烟。”

“是是是”显然这个人是听另一个人的。

四.黄泉路上,我不等你。

我突然有些不怕死了。

这条命,早在半年前就该没了。

若不是环竹以命相救。

迷烟渐渐散布整个屋子,我昏迷了。

再次醒来,是痛醒的。

我看见一名太医战战兢兢的站在我面前,看见我醒了,显然有一丝惊喜。

就听见他说:“皇上,夜大人醒了”

我听见,在帘子外,一个高大的身影快步的走了过来。

拿起我的手。

有些哽咽的说:“晚儿,晚儿,你终于醒了”

是陆梓轩。

我也没心思去琢磨他称呼我的名称。

我知道我快死了。

“阿轩。”

陆梓轩重复着一句又一句,“你醒了,你醒了真好。”

“我昏迷了多久?”我问他。

他说:“今天是第二十九日。”

二十九日啊。

明日,明日就是我的期限了呢。

“晚儿,我已经把白婉给关起来了,她该死,你亲手杀了她好不好。”

我摇了摇头,仔细的看着这个少年,虽未及冠,却貌若潘安。

我知道。

他大抵是喜欢我的。

为了让我留的久些,与白婉做戏。

倒是白婉是真的爱上了他,这才会对我痛下杀手。

大概,我又要辜负这个少年了。

因为,我没有心啊。

“阿轩,陪我去看一次梅花好吗?”我想把那年的遗憾补上。

也想为这个少年,做些许事情。

他似乎也察觉到了,低沉的声音,缓缓回答。

“好,倚梅园今日的梅花正盛,我陪你去看”

他把我横抱起来,不顾太医说我不能吹冷风的话。

我轻轻的笑了,就是他也知道啊。

我的脾气。

我靠在他身上,聆听着他的心跳。

“阿轩,我若是死了,你把我和李航埋在一起好吗?”

他并没有回答,只是把我抱得更紧了些。

已经夜晚了,也不知道,走了多久。

到了倚梅园,我看到,那些梅花争相开放。

在寂静的黑夜绽放美艳。

我恍然间,好像又看到了李航站在梅树下,挥了挥袖子,漫天梅花散落。

我闭上眼

睛,对着陆梓轩说。

“陆梓轩,黄泉路上,我就不等你了”

我看见陆梓轩抱着我,一句话没说,过了很久,下雪了,雪花落在他的身上,他才轻轻的笑了。

“我也不想跟你在一道黄泉路上,来世,我要先你一步。”

......

我看着自己离开自己的躯体,走向梅树下的李航。

我看见,他拉着我的手,对我说。

“你终于来找我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2492.html

更多

猜你喜欢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