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远远的不在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距你三百米左右有三个女孩,你有二十种方式,结识,相遇,并让对法对你产生好感,可选择只能是一个方向,故事从此开始:
东边的那个女孩叫林晓,身高160cm,三围不知,长得漂亮,身材也不错。
西边的那个女孩叫朱燕,身高150cm,三围不知,书女类,长得有点可爱恐龙,身材不错。
北边的那个女孩叫闫云,身高170cm,三围不知,很美,霸道型女孩,身材火辣。
风该往哪吹,呆呆的男生似乎要用抛硬币的方式决定去留,无所谓正面发面,只在乎落地的那一刻,心里想的是谁,反面朱燕,加油吧,小伙子你会成功的,
这个世界有多大,我遇见你,这个世界多么小,我又撞见你,三百米的女孩距我150m身边有两个女孩,其实遇见落单的女孩,男孩最好别搭讪,她会想几个意思,色还是才,你绝对已不是什么好东西了,成长的压力就这么大,教会一个人恋爱,追女很难,可又不得不给他点提示,没有谁是天生的感情骗子,当然社会复杂到爱情那么离谱和莫名奇妙。你就成功了,
遇见你的那一刻,心像是陷进了沼泽,越动越可笑,明白将要离开的感受,就像爱上你的面庞,不知道被什么打败,满脑子都是你,你像我我生命中黯淡的星,再没有过星星的夜空,那样不可代替,心慌慌的那一秒,不知所措的神经告诉我,我爱上你了,不能告诉你和怕失去你。
把握机会,不要错过任何一个表情,去认识,哪怕已醉不高明的方式,让她知道你的名字,时间去给贫穷一个答案,勇敢是有勇气伏击女孩一颗过路的心没有太多销烟,一刹那涌出的所有浪漫,以歼灭所有敌人,记住不要伤害受伤的敌人和投降的女孩,伏击战争之战务快,狠,准,没有一场战争是不需要代价的,选择好时间,地点,
夜空很美,包围一颗心,可能换来的是与之共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死缠烂打绝不是好办法,男怕痴情女怕缠的时代已过,耗时耗力为下策,
你等着,一直等,还没习惯路过的人都不是她,选择了最笨的方法,这小子居然用下策,长长的一句问候,远远说出爱你,侍候你还记得那年那个傻小子,没来及表白就被人群淹没在人海。当众喊出朱燕朱燕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你说你好,好久不见。只见朱燕满脸茫然,甘温兄台是谁,从那冒出来的,当然只是想想,不记得却不好意思说出来。人海一会就被蒸干,算是不错的开始,聊了两句就离开,然后再回头像想起什么似的问朱燕,你手机号多少要到手机号的几率很大,路是不爽。
夜渐渐暮了,来了陌生的问候,朱燕也在想今天碰到的谁,太多人想不起,有的连名字都忘得不清不楚,总以为一切的开始,起源于幸福,结束于悲伤。路程远,远到看清楚了每个过路的人,却不能结识,因为下一战会遇见更多的人,选择得太早,太早的分散,总会遇到年轻的男孩,捧着鲜花,想在世界的尽头演绎一场不见不散。
以后的每天,朱燕都汇聚遇到他,他也总是和朱燕聊一会天,就这样的距离,朱燕喜欢上了他,还没表达的爱总是温柔,一个星期,他追上了朱燕,就是这样的开始,模仿在一路走秀,走到最美的灯光下,给你一个甜甜的微笑,算是勾引,也算是巧妙的询问,爱情就是这样,如果朱燕有对象,故事也可以这样开始。这样结束,夜这样暗,很久才亮起红光,
好的姑娘,总是有很多人追,取胜之道,在于你距他一百步时,就喊她的名字,不要在她跟前,左晃晃,右晃晃,很烦也容易惹她生气,招惹一个女孩,上当,对于不同女孩,可用一种方法,没有人不喜欢被喜欢,纸糊的城堡,假的也好,每个女孩都很傻,愿意听好话,即便知道一切都不能成真,一切都是假的,骗也比不骗,誓言也比实话,美得多,关键看你如何表达。
在凤艇的那一秒,风铃响了很久,即使永远那么远,即使上天早早荒了,大地早早老了。谁也无法说再见,好吗,再给我一次机会,证明我们在一起不仅仅是五毛家五毛,一块不幸福,想念太早还年轻,
梦还没开始做就醒了,你呢,还在我身边,呵呵的笑,看着你,我们在一起多好。
岁月了无痕迹的滑落了一季又一季的阳光,而心里的那片阴霾却一直挥散不去,一切仍在继续着,而所有的伤痛与后悔都留在字里行间慢慢的吞噬着生命的华丽。
提笔执心,曾几何时成为了一种习惯,过去一直是写给别人看,带着些许修饰。而今只有写给自己记录下自己的蜕变,却不带任何修饰。或许面对自己的内心是永远都欺骗不了的,即使欺骗了整个世界。
当某人华丽的转身,在背后留有一阵馀香,微醺了沉迷的低调。曾记得爱是一种纹心,看自己愿意把一个人在自己的心里纹成何种意义,曾记得墨香飞舞,红尘痴醉,情深几许,你的影子依然徘徊在我的笔墨纸砚里,低回在我会心挥毫间。只能放任那入骨的相思,蚀骨消魂的疼痛,于寂静深邃的深里在文字里绽放,昙花一样的美丽,却只能这样选择在暗夜里绽放!
梦回千转逝流年,苍白了谁的一世孤寂。夜已这样的深,深到又一季阳光的浮现,刺痛我双眼间的一丝期盼,才发现它的痕迹碎得让自己心疼。一种深沉的苍凉跌宕蔓延。而此时突然很想你,泪眼交织间、竹影灯花下看到了你的身影,伸手,却是如此,空白、苍凉。多少未眠的夜里,只能默默的将飘离的心绪埋葬在这里。
慢慢地自己真的沦陷了,不得不承认。面对你我唯有将爱收藏,任思念丝丝入骨,给彼此一种初初相遇,把所有的情感都收放在自己的心里不要你感到为难,或许偶尔的一句会让你不安,可是我不过希望你多一点的了解;或许那都是一种奢望,因为你早已不再为我停留,而我却迟迟不肯退出;或许是因为一直的偏执,因为为你写下那一生的诺言,而我偏偏又是一个只忠于自己的人。
慢慢地自己已经厌倦了自己,不得不接受。风儿轻轻的吹,雨水绵绵下个不停,过往的历历在目而无关爱情。对于过往的错,我只能点点头深怀歉意的说声对不起,也许分量轻的薄如鸿毛。生活一如既往的过着,只是要背负着自己的罪孽走一生!
也许,也许,我并不在乎爱情,只是在乎身边的寂静。
也许,也许,我不是害怕离别,只是害怕满心的空白。
也许,也许,有太多的也许,也有太多的执着。
走在这条路上,苦也罢,酸也罢,甜也罢,疼也罢,依旧坚持着,就算一无所有,也会将你纹心,终将无悔!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都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但是你对我的好,确是真正的无缘无故。
不记得,我们是怎样认识的了。记忆力只有每一次你对我的好。
你就住在我隔壁宿舍,按我的性子我们应该不会有太多的交集。但是,事实上,你却对我有各种好。
买了水果,你会特意拿一点过来给我;我准备考研,你把你买的牛奶面包拿过来给我当宵夜;要坐火车回家了,你特意为我买上方便面和零食;毕业要走了,你还特意请我去唱K,吃饭所有的所有,只有你对我的好。
只是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呢?我一直想不明白。
我既没什么富裕的家庭背景,确切的来说,我的家庭条件可能还没你的好;也没好看的容貌,当然你也没有GAY的倾向;更没有什么可以给你帮助的优势。为什么你会对我那么好呢?而且是一直不求回报的好。
我一直都是一个不善交际的女孩。不懂得如何迎合别人,阿谀奉承一下。只是埋头做自己喜欢的事,对周围的事也很少过问,从而很多人都远我而去。而你,却没有。班级工作,你总是很配合,而且还经常帮助我顺利完成;有烦心事,你也经常地开导我,让我别想那么多;对我爱耍小性子的脾气,你总是提醒我,以后要注意,不能再这样
四年下来,你从来没向我这里索取过什么。只是一味地对我好。
毕业了,我要回家工作。临行前,你无论怎样都要请我和你出去唱一次K,吃一顿饭。这时,我再次深刻的感受到了你对我无私的好。
在离别的前一天,你问我看着同学都拖着行李箱走了,伤感吗?我说还好。其实心里是很伤感的,毕竟以后我们不一定还能再见面。但是你却说,不伤感。因为现在网络、交通很发达,随时都可以联系上,也随时可以去一起相聚。但是,是这样的吗?
在踏进去火车站出租车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也许我们以后将不会再面对面的说话了。我一直清晰地记得你送我上车的那一幕,那一刻再次证明了我对你下的定义:你很美,真的很美。
爱,不需要理由。当然,某个人对你的好,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梨涓,我会牢牢记得你对我的好,永远不会忘。
四年,有你,真好。
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的时候,自己只有17岁。
领书的时候林维排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陈晓晓很细心。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
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
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坐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
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
19岁的时候毕业,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般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都没说。
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
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的,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
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
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
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
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
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头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
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
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
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
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
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的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思念从未如此强烈过。
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
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像的要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很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
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
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
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
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惟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载着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
陈晓晓突然低下头冥想,林维微笑着问:你在想什么?陈晓晓也笑,她突然张开双臂,仰起头深呼吸,然后说:多好啊,林维,多好啊。林维微笑着看她,她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鸟。
回到上海以后陈晓晓仍然坚持给林维写信,仍然是浅绿碎花的信笺,仍然是零零碎碎的文字。林维的回信更加少,他有时候回信,信中却越来越多地提到另一个女孩子。陈晓晓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的心里开始有尖锐的疼痛,这种疼痛迅速地蔓延开来,疼得她弯下了腰。
陈晓晓在图书馆呆呆地坐了一天,秋天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陈晓晓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秋天过后,她就要大学毕业。她恍然想起多年以前,自己上课时回头偷看林维的往事。生活一直在不断变更,但为什么她对林维的感情,这么多年了却没有丝毫的改变?陈晓晓揉着头,她一向都有很多话想对林维说,此时却发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
林维再无信来。陈晓晓也不再写。虽然每个星期六依然习惯地早起,但已不再是长裙飘飘的日子。大四的生活更加伤感,她一个星期除了两天去见导师,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做毕业设计。陈晓晓很少再去图书馆,下午的时候独自去校园散步。经过球场的时候看见很多男生在踢球,她靠在栏杆外面看了很久。这时球滚到她脚下,她抬脚把它踢了回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很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了场中。很多男生都大声叫好,还有些人吹起了口哨。
陈晓晓笑起来,这个脚法是林维擅长的,她看了那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她信步走到操场上去,在贴近跑道的地方看见不知道是谁画下了一颗大大的红心,旁边写着英文字母:ILOVEYOU。陈晓晓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林维去北京的那天,她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他却没有察觉;想起第一次给林维打电话的那个晚上,他们的通话只持续了十分钟,而她为此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却没有听出她声音里的异样;独自去北京的那趟火车,她被闷得头晕,险些窒息,他却没有问过一句;想起他们站在长城上眺望,他却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陈晓晓蹲下身来,把头埋在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哭了。她爱了林维那么长时间,他应该早就知道,但他没有爱过她。
陈晓晓最后给林维写了一封信()。
我一直想写信给你,但每次提笔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说起,于是又放下,我只能让自己单纯地被积压着。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往事真的像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但它终于无法靠岸,所以一再游移。我曾经一直相信,你就在我心里,所以天涯咫尺。但当我伸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坚实的东西。我只是轻轻一碰,它就碎了。
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那天在长城上,你问我在想什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在想时间。七年了,我爱了你整整七年,但你却没能爱上我。
爱情真的很像一扇门。当我第一次开门的时候,看见你经过。但第二次开门的时候,你已经消失不见了。但我将一直记得,那天你陪着我一起吹风,我的长发轻轻拂在你的手臂上。
陈晓晓毕业后留在了上海工作,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自己喜欢的策划。毕业之后回了一次家,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林维没有回来。陈晓晓想,这样也好,是否再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段单向的感情已经结束。只要她曾经一直珍惜着,就好。
一个叫陆远的男生笑着说起陈晓晓的往事,说她喜欢收集可爱的卡通图片,喜欢翁美玲演的武侠片,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冷饮,喜欢放学的时候去球场看球陈晓晓很是吃惊,但陆远说起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
聚会散后陈晓晓问陆远: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陆远看着她,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然后他轻轻地说:因为,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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