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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是这个世界上美的话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爱你,是这个世界上美的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她到他的城市出差,装作很平淡地告诉了他。他也装作很平淡地对她说好啊,等你忙完了,一起吃饭吧。他们有在一起吃饭的理由。因为,爱过

没见过面的那种爱,传说中柏拉图式的那种爱,建立在电话线和网络上的爱。美好、浪漫,也脆弱,脆弱到等不到这爱开花的那一天,就被他扼杀了。

他把这称为理智和冷静,他认为男人应该具备这样的良好品质。

半年过去,他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她。可知道她要来的消息,心里还是有高兴和喜悦。现在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见到她,但时间成了问题,她要参加会议,他也有别的重要事情要做。

距离还是有的。其实所有的距离都不算距离,真正的距离是恐惧,一个孩子对于火的恐惧,一条鱼对于陆地的恐惧

他发了短信,告诉她下次吧,时间充裕的时候,我们再见。一生那么长,总会有再见面的时候隔了一个小时,她回了两个字好吧。到这里,一切仿佛都已释然。

可她还是发了短信问他,到他那里怎么走。她放弃了自己要做的事情,对他说,哪怕就是见到10分钟也好。他回复了短信。

一生虽然漫长,也许这次错过,所谓再见的机会,就像天际的流星,看得见,抓不到了。

在等她的路口,见她远远走来,他忍不住,张开怀抱,拥抱了冬季寒风里走来的她。她的围巾,她的手提袋,她温暖的手,她的仿佛只有他才懂的信赖他知道自己会拥抱她,正是因为对自己的知道,才会恐惧见到,恐惧爱像一粒倔犟的种子,在冰天雪地的缝隙里也能顽强地发芽生长。

在咖啡馆里,淡淡地说着话,更多的时候各自无语地看着面前的杯子。她握着杯子的手,纤细、柔弱他知道没有足够的时间把那双手握在手中,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你的城市的夜景很美。回到她的城市之后,她给他发了这样一条短信。见你的那几十分钟短暂得像梦一样我像是没有去过你那里我也觉得你没有来过

爱很短。有些爱像花一样,插在花瓶里很好看,为了在很短的时间里怒放,还可以剪伤它的根部,撒上盐。只是,开放之后是无尽的空虚。

而一生也真的很长,有时候长到让人不耐烦,想让它快点儿过去。

只是,偶尔在想到某个人的时候,僵硬而封闭的心会有些柔软,会觉得在这漫长的一生里,有些错过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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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遥远的距离


你的足知道许多安全的路径

潇洒的你,却并不愿带我去

音符沉重在心灵的歌声里,跳跃着

我的心起了涟漪

眼里下起了六月的雪,终于遇着你的热烈

你挥着翅膀矫捷地跃过小河,有方向地,有方向地

河里的我被水草缠住了身躯,挣不开了,挣不开了

那个有阳光的午后,我在荷叶下乘凉,细数着自己的忧伤

你在上面梳洗着自己光洁的羽毛,荷叶晃动着

我摆摆尾,你挥挥翅,你欣喜地跳跃

而我咕嘟咕嘟地吐小泡,妈妈告诉我

你叫小鹰,会抓丑丑的青蛙,会吃凶恶的蛇

我看见过比荷叶更大的云,大鹰飞起来就像一片大黑云

也许,你也会变得那样勇猛

到时候,荷叶承载不了你,我宁愿你不要变太大

可是,我渐渐长大,听过了太多故事

你以后会搏击长空,翱翔万里

而我却只好积攒着一层层鱼尾纹。

20xx.3.16

母爱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名牌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广州工作。半年后,母亲从湖北老家赶过来看我,并为我带来两件新织的毛衣。母亲的手很巧,小时候,我最喜欢穿母亲织的毛衣,又暖和又美丽。可如今的我,已经被广州改变成一个时尚优雅的女孩,平素与公司里那群爱慕虚荣的女孩在一起,谈的全是香奈尔、STYLE、宝姿等名牌。母亲手织的毛衣,我再也看不上了。我怕败了母亲的兴,只委婉地告诉她:广州天气热的时间比较长,穿毛衣的机会少,你以后就不要再为我织毛衣了。母亲连忙说:广州也有冬天的。反正妈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再说,买的毛衣怎么也比不上自己手织的暖和。我笑了,只有将母亲的一片爱心锁进衣柜。

晚上,我带着母亲逛商场。在商城,我看中了一件黑色羊毛钩花披肩,点缀着许多银色的珠片,华美得让人心醉。记忆里,电视娱乐新闻里一位香港女星曾披过这样的披肩。我顿时爱不释手抚摸起来。导购小姐亲切婉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小姐,这条披肩是意大利设计师设计的,很适合你的气质。今天刚好我们柜台实行折价销售,这条披肩的八折价才620元,你可以考虑买一条啊。站在我身边的母亲立刻用家乡话惊呼起来:这件小小的东西值那么多钱呀!真不划算。我也嫌贵,于是对小姐抱歉地一笑,放回了披肩。

路上,母亲还在唠叨:一条披肩竟要那么多钱,广州人的钱真不是钱。织了一辈子毛衣的母亲当然无法理解一条披肩的天价,我也懒得与她解释。那种花形我也能钩。我明天就去买毛线,为你钩织一件一样的。我一听,赶紧劝阻:妈,你好不容易来广州一趟,我准备这个周末带你四处转转,你就别找事累自己了。

可第二天母亲就买回了毛线和珠片,说一定要在剩下的几天时间内为我钩织出一条美丽的披肩。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从公司下班后我信步迈进了商场。在宝姿女装专柜,我如惊鸿一瞥看上了一件白色的长裙。我让营业小姐取下来试穿后,便再也不愿脱下来。镜子里的自己如明星一样美丽、耀眼。我一咬牙,打开钱包,把刚发的薪水递了过去。

我高兴地提着衣服回了家,告诉母亲只花了100多元。若说真话她又会心痛得唠叨。晚上睡在床上,想象着明天女同事们围上来的光鲜场面,欣喜不已

第二天早晨起来,抖开裙子时我脸色大变,我冲母亲嚷了起来:妈,你怎么把商标拆了,谁让你拆我衣服商标的?母亲惊奇地望着我,小时候,她为了呵护我娇嫩的肌肤,我的每一件贴身衣服她都会小心地拆掉后颈的商标。她没有想到,她多年的习惯会让今天的我生了气。母亲忐忑地望着我,问:怎么了,这个商标很重要吗?我继续对母亲喊着:当然重要,你知道吗?这件衣服是名牌,花了我1000多块呢!如今商标没了,我公司的那些女孩还不笑话我是从街头小商店淘出来的便宜货?我赌气地扔下衣服,没吃母亲买回的早餐,去上班了。

坐在公司里,想起因为小小的虚荣心而对母亲发火,心里越来越后悔。下班后回到宿舍,准备向母亲道歉,没想到看到的竟是母亲的留言:小英,妈妈回家了。披肩我钩好了放在枕头边。另外抽屉里有我留下的5000元钱。以后花钱不要再大手大脚了,买一件衣服花了那么多钱,真浪费啊我的心猛地一抽,母亲走了,她那么爱我,我却让她带着伤心走了

半个月后的公司联谊舞会上,我披上母亲为我钩织的披肩出现在众人面前。满场的女同事望着我,眼里流露出羡慕。她们称赞着:这条披肩真漂亮,你是在哪家大商场买的呀?我一犹豫,但如实回答:这不是买的,是我的母亲亲手为我钩织的。她们更加惊叹、艳羡,说:你母亲的手真巧。你太幸福了,有一位这么爱你的母亲,钩织这样一条披肩,要费多大的劲啊!

我望着身上灿若星辰又纷繁复杂的披肩,想起了母亲埋头钩织的几个日日夜夜,一种巨大的感激和骄傲,从心田汹涌而来。我体会到了,原来母爱才是这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名牌

世界上感人的故事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我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弟弟。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

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

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著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两个一起挨打。说完就扬起手裏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你打我吧!

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打完了坐在炕上骂道:你现在就知道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

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著满身是伤痕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

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我一直在恨自己当时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替了我挡竹竿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

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弟弟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俩娃都这么争气,真争气。

母亲偷偷地抹着眼泪说争气有啥用啊?拿啥供啊?

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

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怎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

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

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山沟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

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弟弟就偷偷带着几件破衣服和几个干巴馒头走了,在我枕边留下一个纸条:

姐,你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弟。

我握着那张字条,趴在炕上,失声痛哭。

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我用父亲满村子借的钱和弟弟在工地里搬水泥挣的钱终于读到了大三。

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看书,同学跑进来喊我,梅子,有个老乡在找你。怎么会有老乡找我呢?

我走出去,远远地看见弟弟,穿着满身是水泥和沙子的工作服等我。我说,你怎和我同学说你是我老乡啊?

他笑着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弟,你同学还不笑话你?

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我给弟弟拍打身上的尘土,哽咽着说你本来就是我弟,这辈子不管穿成啥样,我都不怕别人笑话。

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

那一年,弟弟20岁,我23岁。

我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

男朋友走了以后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收拾得这么干净啊?

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说这是你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我进弟弟的小屋里,看到弟弟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还是笑着说,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城里的大学生,不能让人家笑话咱家。

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他说,不疼。

我在工地上,石头把脚砸得肿得穿不了鞋,还干活儿呢!

说到一半就把嘴闭上不说了。

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

那一年,弟弟23岁,我26岁。

我结婚以后,住在城里,几次和丈夫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他们都不肯,说离开那村子就不知道干啥了。弟弟也不同意,说姐,你就全心照顾姐夫的爸妈吧!咱爸妈有我呢。

丈夫升上厂里的厂长,我和他商量把弟弟调上来管理修理部,没想到弟弟不肯,执意做了一个修理工。

一次弟弟登梯子修理电线,让电击了住进医院。我和丈夫去看他。

我抚着他打着石膏的腿埋怨他,早让你当干部你不干,现在,摔成这样,要是不当工人能让你去干那活儿吗?

他一脸严肃地说,你怎不替我姐夫着想着想呢?他刚上来,我又没文化,直接就当官,给他造成啥影响啊?

丈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也哭着说,弟啊,你没文化都是姐给你耽误了。

他拉过我的手说,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啥?

那一年,弟弟26岁,我29岁。

弟弟30岁那年,才和一个本分的农村姑娘结了婚。

在婚礼上,主持人问他,你最敬爱的人是谁,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我姐。

弟弟讲起了一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我姐都得走上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我姐就把她的给我一只,,她自己就戴一只手套走了那么远的路。回家以后,我姐的那只手冻得都拿不起筷子了。从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对我姐好。

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

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我弟。

在我最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世界上唯一的你


曾经,阴雨或放晴,我都想将体温般温暖灵魂的文字送给你。就好像你,也曾将阳光照进我绵绵无尽的黑夜里。

我喜欢偷看昏暗或明亮的光线尽情挑逗你的轮廓,明朗而清晰。我喜欢鼻子捕捉到你所特有的坦荡而美好的干净气息。我喜欢你穿上那件渗进了骄阳的骄傲与活力的灰色毛衣。我喜欢你总能在晨曦中第一个爱上伸懒腰的自己。我喜欢你看我时,眼角眉间尽带笑意。我喜欢你明明是漫不经意,却一样能让你的一举一动,触动我的心。

从第一次你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我的世界就陷入了你深邃的眼眸,缠绕着你每一根干净清爽的头发,握进了你厚实安然的手心,它伴随你慵懒咝咝的脚步,瞬间就刻进了你的名字我的永恒里。

读三毛,荷西对三毛说:要是你死了,我就一把火把家烧掉,然后上船去飘到老死。后来,只剩三毛一个人了,她说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我要将你挖出来,再抱你一次,抱到我们一起烂成白骨。

读到这里,心里有一丝一丝的东西在那儿有着棉絮似的抽离。其实我并未真正拥有你,为什么还会害怕失去?心之氤氲无法渐渐散去。我们是两条相互陪伴却又持久孤单的平行线吗?

当你紧紧拥住我,铁塔一般地锁住我,你知道吗,我真的错误地感到了太平。那种幸福到极致的疼痛,隔着衣物,也浸过了全身的每个毛孔。你相信吗,那一瞬我想到的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想到的是寻常夫妻朝夕共处相看相厌一地鸡毛。

可是为什么拥住你,竟像拥住了我生命的全部重量;而放开你,竟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的生命之轻远远地向我飘来。

而后了,才领悟才透彻,原来--你,世界上唯一的你,就是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世界上感人的故事 催人泪下


这是一个朋友讲给我听的,听完后我也忍不住泪流满面。也许亲情地是这个世界上最长久的感情了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我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弟弟。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

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

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着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两个一起挨打。说完就扬起手里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你打我吧!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

打完了坐在炕上骂道:你现在就知道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

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满身是伤痕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

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我一直在恨自己当时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替了我挡竹竿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

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弟弟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俩娃都这么争气,真争气。

母亲偷偷地抹着眼泪说争气有啥用啊?拿啥供啊?

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

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怎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

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

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山沟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

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弟弟就偷偷带着几件破衣服和几个干巴馒头走了,在我枕边留下一个纸条:

姐,你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弟。

我握着那张字条,趴在炕上,失声痛哭。

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我用父亲满村子借的钱和弟弟在工地里搬水泥挣的钱终于读到了大三。

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看书,同学跑进来喊我,梅子,有个老乡在找你。怎么会有老乡找我呢?

我走出去,远远地看见弟弟,穿着满身是水泥和沙子的工作服等我。我说,你怎和我同学说你是我老乡啊?

他笑着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弟,你同学还不笑话你?

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我给弟弟拍打身上的尘土,哽咽着说你本来就是我弟,这辈子不管穿成啥样,我都不怕别人笑话。

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

那一年,弟弟20岁,我23岁。

我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

男朋友走了以后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收拾得这么干净啊?

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说这是你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我进弟弟的小屋里,看到弟弟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还是笑着说,

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城里的大学生,不能让人家笑话咱家。

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他说,不疼。

我在工地上,石头把脚砸得肿得穿不了鞋,还干活儿呢!

说到一半就把嘴闭上不说了。

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

那一年,弟弟23岁,我26岁。|

我结婚以后,住在城里,几次和丈夫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他们都不肯,说离开那村子就不知道干啥了。弟弟也不同意,说姐,你就全心照顾姐夫的爸妈吧!咱爸妈有我呢。

丈夫升上厂里的厂长,我和他商量把弟弟调上来管理修理部,没想到弟弟不肯,执意做了一个修理工。

一次弟弟登梯子修理电线,让电击了住进医院。我和丈夫去看他。

我抚着他打着石膏的腿埋怨他,早让你当干部你不干,现在,摔成这样,要是不当工人能让你去干那活儿吗?

他一脸严肃地说,你怎不替我姐夫着想着想呢?他刚上来,我又没文化,直接就当官,给他造成啥影响啊?

丈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也哭着说,弟啊,你没文化都是姐给你耽误了。

他拉过我的手说,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啥?

那一年,弟弟26岁,我29岁。

弟弟30岁那年,才和一个本分的农村姑娘结了婚。

在婚礼上,主持人问他,你最敬爱的人是谁,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我姐。

弟弟讲起了一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我姐都得走上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我姐就把她的给我一只,她自己就戴一只手套走了那么远的路。回家以后,我姐的那只手冻得都拿不起筷子了。从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对我姐好。

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

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我弟。

在我最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谁是世界上疼你的女人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生的眼泪掉下来了。)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林生说到此再一次泣不成声)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世界上遥远的距离 超级感动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没有结果的,如果爱,爱并不如烟。

那年他十九岁。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到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着蓝色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恰巧排在她后面,更恰巧的是她也穿着蓝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排在他前面。由于人多拥挤,她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他的脚,她急忙回过头来笑着和他道歉。她,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巴,大大的眼睛,好象会说话似的,一笑起来,嘴边还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从那天起他就相信这是上天给他的缘分,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他二十三岁。他和她大学毕业了。

四年在一起的大学生活,他努力的呵护他和她之间的友谊,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沉默的陪伴,细心的关怀,温柔的体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能成为她的好朋友他已经很知足了。

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了她的忠实听众,陪着她一起兴奋,又陪着她一起伤心。她每一次恋爱的结束,他都会暗暗的庆幸,每一次安慰她后,他回到宿舍都会偷偷的笑出声。

大学毕业后,她就出国去了加拿大留学,他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这三年,他每个星期定会给她写一封信,寄到加拿大去鼓励她,他想知道她在异国他乡,没有他陪着好不好,她也有时回信给他,告诉他,她很好,要他放心。他知道她真的长大了,成熟了,不再是那个需要他陪着,需要他关心,需要他照顾,需要他安慰的小女生了,他不知道,他应该放心还是不放心。

他二十六岁。她出国留学回来,要和她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同学结婚了。

她终于回来了,回来就结婚了,只可惜新郎不是他,他的心一直在疼,好久,好久

在她的婚礼上,他笑着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

一个月后,他悄悄地瘦了十斤。

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三十六岁。她的婚姻并不象他祝福的那样幸福快乐。

她十年的婚姻没有象她想的那样,她只能用维持这两个字来形容,要不是因为有女儿,她连维持都不想要了。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照顾、体贴及陪伴,可自己的丈夫却不能这样对她,还不如一个好朋友那样了解她,那样关心她,那样疼惜她,那样宠着她,那样爱护她因为她的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它的事业上,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传媒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心底不断浮现出一幕幕她跟他共同的、曾经拥有的记忆。她真想去找他,可是,她没有找他的勇气。

因为,她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象以前一样。

因为,她不知道他的婚姻是不是也象她的一样。

因为,她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把婚姻维持下去。

她真的没有勇气去改变这一切,缘分就这样和她擦肩而过,是她不懂得珍惜,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又怎能回到开始?又怎样重新开始?

她三十八岁。她还在维持着她的婚姻。他永远离开了她。

她的大学老同学约她到咖啡店,交给了她一封他写给她的信。老同学告诉她,他前几天在加拿大病世了,临终的时候托付一定要把这封信交给她。

她怔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怎能这样不给她一点的预告,一点的准备,悄悄的沉入永远的静寂。她不知她是怎样走出的咖啡店,她也不知她是怎样走到他们常去的湖边。她手里攥着他的那封信,象攥着他仍然还在跳着的心,他为她还仍然跳动的心,紧紧的,紧紧的

雪儿:

我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永远的走了。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里笑着看你呢,还是好喜欢看你笑的样子。

不要让心停格在那凄楚哀怆的瞬间,笑着面对人生,你要帮我笑完今生好吗?你的笑在我的世界里是最美的。

一直以来我都想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从大一新生注册时你踩了我的脚的时候,从你回过头笑着和我道歉的时候,从我们注册那天穿着同样衣服的时候我相信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缘分,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每一次想告诉你的时候,我都不知怎样说起,准备好了一车的甜言密语,一见到你就全跑没了,你是那么纯洁,那么善良,那么聪明,那么慧洁,那么讨人喜欢,好怕你的拒绝,那样和你做好朋友的资格都没有了,我只能沉默的在你身边做你的好朋友,陪着你,关心你,照顾你,体贴你

我等了你四年,大学毕业典礼那天我想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可是你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在电话里兴奋的告诉我,你要去加拿大留学,手续都办好了,还拿了奖学金,毕业后就走。我刚刚萌生的勇气又不知上那里去了,只是表达了如何为你高兴,和一大堆的叮咛嘱咐,一大堆的不放心。

我又等了你三年,牵挂你的日子好难捱,我想等你回来的时候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你终于回来了。可我收到了你的喜帖,你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事情怎么会变成了这样,我所有坚强的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我的心好疼,疼得都能听到我的心哐的一声,碎了

我怕你不开心,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你的婚礼。我本想看一眼你就走了,你却笑着拉着我,磨着要我祝福你,看着你穿着白色的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笑的还是那样的美,我连拒绝你的力量都没有。看着身边的你,突然觉得我和你的距离是那样的远,遥远到你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和我穿同样的衣服,回过头笑着和我道歉的女孩。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不记得我是怎样狼狈的逃离你的婚礼,只记得我碎了的心一直在流血

以前的往事真的象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它终于因无法靠岸而一再的游移。爱情象一扇时间的门,当我第一次推开门的时候,清楚的看到你的经过。但第二次再推开门的时候,模糊的你已经消失不见了。我永远会记住你回头时那最美的笑。

如果永远真的存在,那么就让我爱你在永远的每一天,如果永远不存在,那么就让时间停在让我爱上你的那一瞬间。

忘记你带给我的昨天有多难,我做不到。我只有选择离开你,可迈开离开你的脚步又有多难。你是我心中无法言说的痛,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等待。

我辞掉了工作,一个人躲到加拿大念书去了。

你留给我的回忆一直跟随在我的左右,心划入回忆的轨道,无法挥去,更不想挥去。走在喧闹的异乡街头,我仍然还会不知不觉的在寻找你的影子。静静的深夜,思念的空气窜流在我的梦里梦外。我知道时间并没有减掉什么,反而增加了许多的想念,你的笑依然那样的清晰。

想你,是我执着的温柔。

爱你,是我无奈的遗憾。

等你,是我一生的守候。

从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在等你,沉寂的等你,我等了你十九年,现在我不能再等你了,但我一定要告诉你,要你知道,雪儿,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来等你,等你爱我

天渐渐的暗了,黑了,

她还在紧紧的攥着他的那封信,攥着他仍然为她跳动的心

她昂着头,望着天空,满脸的泪,她对天堂里的他笑了

她闭上眼睛,又有两滴红色的,晶莹的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世界上感人的故事,边看边哭


世上最感人的故事,看了谁都会哭

这是一个朋友讲给我听的,听完后我也忍不住泪流满面。也许亲情地是这个世界上最长久的感情了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我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弟弟。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

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

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着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两个一起挨打。说完就扬起手里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你打我吧!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

打完了坐在炕上骂道:你现在就知道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

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满身是伤痕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

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我一直在恨自己当时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替了我挡竹竿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

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弟弟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俩娃都这么争气,真争气。

母亲偷偷地抹着眼泪说争气有啥用啊?拿啥供啊?

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

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怎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

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

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山沟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

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弟弟就偷偷带着几件破衣服和几个干巴馒头走了,在我枕边留下一个纸条:

姐,你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弟。

我握着那张字条,趴在炕上,失声痛哭。

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我用父亲满村子借的钱和弟弟在工地里搬水泥挣的钱终于读到了大三。

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看书,同学跑进来喊我,梅子,有个老乡在找你。怎么会有老乡找我呢?

我走出去,远远地看见弟弟,穿着满身是水泥和沙子的工作服等我。我说,你怎和我同学说你是我老乡啊?

他笑着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弟,你同学还不笑话你?

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我给弟弟拍打身上的尘土,哽咽着说你本来就是我弟,这辈子不管穿成啥样,我都不怕别人笑话。

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

那一年,弟弟20岁,我23岁。

我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

男朋友走了以后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收拾得这么干净啊?

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说这是你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我进弟弟的小屋里,看到弟弟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还是笑着说,

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城里的大学生,不能让人家笑话咱家。

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他说,不疼。

我在工地上,石头把脚砸得肿得穿不了鞋,还干活儿呢!

说到一半就把嘴闭上不说了。

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

那一年,弟弟23岁,我26岁。|

我结婚以后,住在城里,几次和丈夫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他们都不肯,说离开那村子就不知道干啥了。弟弟也不同意,说姐,你就全心照顾姐夫的爸妈吧!咱爸妈有我呢。

丈夫升上厂里的厂长,我和他商量把弟弟调上来管理修理部,没想到弟弟不肯,执意做了一个修理工。

一次弟弟登梯子修理电线,让电击了住进医院。我和丈夫去看他。

我抚着他打着石膏的腿埋怨他,早让你当干部你不干,现在,摔成这样,要是不当工人能让你去干那活儿吗?

他一脸严肃地说,你怎不替我姐夫着想着想呢?他刚上来,我又没文化,直接就当官,给他造成啥影响啊?

丈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也哭着说,弟啊,你没文化都是姐给你耽误了。

他拉过我的手说,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啥?

那一年,弟弟26岁,我29岁。

弟弟30岁那年,才和一个本分的农村姑娘结了婚。

在婚礼上,主持人问他,你最敬爱的人是谁,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我姐。

弟弟讲起了一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我姐都得走上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我姐就把她的给我一只,她自己就戴一只手套走了那么远的路。回家以后,我姐的那只手冻得都拿不起筷子了。从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对我姐好。

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

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我弟。

在我最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世界上爱我的人」第一百七十章


「书里的每个字,都是我写给你们的最好的情书」

「给你们每个人的音乐」

170

恶人先告状

我急忙重踩了一脚刹车,让开了那辆强行变道的公交车,之后便一直用很慢的速度在马路最内侧的车道上行驶着。我没有办法专心起来,老是会想起自己和茶小清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越想,就越觉得对不起她……因为在我们认识的这段时间里,我并没有能够给她太多,可是她却连我的家人都关照了。

怪就怪魏叔没有事先给我打个电话,如果早点知道,我一定不会同意她这么做,除了怕欠她太多,也是觉得余磊的路应该由他自己走,余磊这个人很不稳重,太轻易得到一份好工作,只会让他更加膨胀,更加认不清自我,所以,我觉得这未必是一件好事情。

……

将车子开到附近的一个水果店,我替贝娜买好了她想吃的水果,然后便给她送了过去。

我到的时候,贝娜正在吃早饭,我就趁着她吃饭的工夫将狗带下去遛了遛,贝娜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这条狗了,因为它已经学会了憋着,除非有人将它带下去遛,否则轻易不会在屋子里乱拉,所以渐渐也就成了贝娜身边一个完美的陪伴,贝娜也因此没有再留我在她这里过夜。

这挺好的,既然没有男女感情,就不该有这种容易被别人说闲话的暧昧。

……

我将狗送回去之后,便对还在慢悠悠吃着早饭的贝娜说道:“我先走了。”

“不坐一会儿?”

“不坐了,待会儿想四处转转,我不能一直这么闲着,总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一直想问你,那个奶茶店到底算怎么回事儿啊?你是入了股,还是纯粹帮忙?”

我回道:“当初确实是我和唐柠还有唐果合伙投资的,但我只是象征性的投了一点钱,算是入的人力股,后来我和唐果有了矛盾,一气之下就回漳州了,那也谈不上有人力投入,所以一直都没把奶茶店当成是自己的事业。”

“可我好像听唐柠提过一次,说是当初营业执照特别难办,最后是你给办下来的,所以,你不能把奶茶店当成是个糊涂账,你是真有贡献的……你得去和唐柠谈谈,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想法,你现在什么都没有,就跟个无头苍蝇似的,如果她愿意还你奶茶店的股份,你就继续做,如果她不愿意,你也好铁了心的去做其他事情,你最起码得有个目标,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我笑了笑,说道:“其实你想多了,我和唐柠之间没那么计较。”

“就是因为不计较,所以你才不好意思说……你这样可不行,要不,我去帮你找唐柠谈谈吧,也不知道她回来了没。”

“别,我妈都没有这么操心我的事业。”

“你就当我是你妈呗。”

“你占我便宜。”

贝娜笑了笑,又说道:“谁让我闲呢,等我真忙起来了,可就没时间管你了。”

“这事儿真不用你管,我自己会搞定的。”

“这么说,你是打算回奶茶店的?”

“考虑过。”

为了不让贝娜在这个话题上纠缠,我又主动转移了话题,向她问道:“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我什么时候缺过时间……怎么,你是想约我吃饭?”

“不是,是赵琳在约,余磊他明天正式去新学校上课了,所以打算给他庆祝一下。”

“他这效率可以呀,我都还没找到工作呢!”

“是你太挑三拣四了。”

“我不是挑三拣四,我就是觉得无所谓……对了,他是在哪个学校找的工作啊?”

“好像是叫国祺中学。”

贝娜想了想,然后又很是意外的说道:“这个学校我知道,是厦门最顶尖的私立学校之一,没想到你弟还真有点东西,他们挑老师都很严苛的!”

“是么?”

“当然了,那是值得好好庆祝一下,相比于他在漳州,真的算是前进了一大步;孙老师(我妈)这次得高兴坏了吧?”

我一声叹息,然后回道:“这还用问嘛,说是赶上周末,就要带着做好的红烧肉来看余磊。”

“这话,我怎么听着这么酸呢?”

“是怨气,不是酸,我上次回漳州那么久,也没吃到她做的红烧肉!”

贝娜笑道:“你用不着有怨气,你这不有我嘛,你妈不愿意关心你的事业,我愿意啊……”稍稍停了停,贝娜又说道:“要不,你也别惦记唐柠的奶茶店,自己另立山头算了,我投资你,我们合伙再开一个奶茶店。”

“别逗我了,开奶茶店赚的那三瓜两枣,你能看得上么?”

“你别把我想象的那么物质,我就是想找个事情做,赚多赚少无所谓。”

“你一个做老师的,你爸妈能让你去开奶茶店?……真不是我说你,就算你想上天,也得先找个梯子吧。”

“你做我的梯子不就行了……想想都觉得美好,咱俩一起开个奶茶店,然后带上鱼干,我负责做奶茶,你负责打包……最终呈现出的就是:两人,一条狗,一个小店,然后悠哉、悠哉的在这个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下去……!”

“别不切实际的幻想了……首先,岛上已经办不了证;再者,我自己不争气就算了,还带着你一起胡来,我是招你爸妈来打死我呢?”

贝娜大笑:“你说的没错,我们要是真一起开奶茶店,我爸妈一定会打死你的,因为他们舍不得打我!”

稍稍停了停,贝娜的面色忽然显得低落,然后又叹息说道:“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按照我爸妈设计的路线走,他们让我做老师,我大学就选了师范学院,他们不让我早恋,我在大学真的不敢谈恋爱……现在想想,当初跟乔喆在一起,可能也不是因为什么爱情,就是心里叛逆,觉得不该为了他们而活。他们早就和我说过,我是独女,家里这么多产业,不能送给别人,所以以后一定要找个倒插门的,我真的受够了这种设计和安排,我一直想摆脱这种状态……现在这样真的挺好的,我来了厦门,人也跟着自由了,再也不用每天都以对抗的状态和他们相处,我觉得现在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每天睡到自然醒,得过且过,也不用去想什么未来……有空了,还能管管别人的闲事儿……所以,这也是我一直不想找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感叹道:“看不出来,你以前还是个乖乖女!”

“物极必反么,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叛逆了……所以,冷静下来想想,我反而不怎么恨乔喆了,是他解放了我,要不然我爸妈会一直找各种理由把我困在漳州……说了你可能不信,我情愿在厦门做一条咸鱼,也不愿意回漳州做别人眼中的白富美,做白富美很累的,每天都得端着……”

我点了点头,说道:“只要是人,都会渴望解放天性,你现在也算是做到了……不过,你有没有发现,你爸妈真的挺疼爱你的。”

“我当然知道,只要是我想要的,就算他们不情愿,最后也都给我了……所以,我也没打算一直做一条咸鱼,我会去工作的,还做老师……但我真的不想教小学,这么看来,你弟弟的运气挺好的,他来了厦门,不仅找到了好的学校,而且还是个中学……你都不知道现在的小学生有多难教!”

听贝娜这么里里外外的说了一通,我也没觉得烦,全程都用笑脸陪着,我甚至为她感到高兴,因为对比不久前的她,现在的她真的很开朗,她似乎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所以也相当于完成了一次人生的蜕变……

我又在这个时候想到了茶小清,忽然就感觉她很可怜!我总觉得她已经失去了自我,却又个性太强,这种拉扯,一定会让她觉得很痛苦,可是她和贝娜不一样,贝娜懂得和别人倾诉,但她却只会自己硬抗,我何尝不是,我和茶小清唯一的区别,可能只是她比我有钱,其他方面我们真的很像!

……

从贝娜那里离开后,我便去了岛上,唐柠还没有回来,说是要在杭州多陪唐果几天,因为唐果现在的情绪还不稳定,她特意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帮助金灿打理好奶茶店,我知道,她一直都不希望我离开奶茶店,所以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邀请,邀请我回去。

我估计,等她从杭州回来,就会很正式的找我谈谈这件事情。

……

快要傍晚的时候,可可这个坏女人给我打来了电话,我特别犹豫,到底接还是不接,因为回了厦门之后,我就再也找不到董芒应该有的状态了,这个时候的我,比余味更余味,我怕自己露馅,然后破坏了贝娜要表的计划。

见我不接电话,可可又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董芒,你是不是故意不接我电话?……我告诉你,我现在很生气,你为什么要送我一块假表?是不是觉得我好骗?”

我顿时就沉不住气了,这不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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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写给世界上另一个自己


嗨,你好,夜幕中清瘦沉默的姑娘。

不言,不言,我便看见了你面目暗淡的容颜,这些时日,无需洞悉,你便知晓周遭发生的一切,你除了沉默还是沉默,你走在路灯下的身影越来越孤单,越来越安静,你站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无法感受到美丽江城带来的喜悦与美好。静到黑夜越来越黑,快乐的你消失不见。

曾经那个爱笑的你,那个意气风发的你,那个对生活坚定不移的你,丢失在了哪片陌路深海?

亲爱的女孩,我在给你写信,写情深意长的第二封信,把你的心交给我,我们一起聊聊天,然后,寻找未来,可好?

第一次给你写信是在前年,那年的你刚刚失去父亲,那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男子,你觉得天塌地陷,你在浑鄂惊悚的残酷里再次面对母亲的绝症和婚姻的善变,那些你拼命维护的时光,终归烟飞云散。

你选择远行,背着空空如也的行囊,你选择再次启程,赶赴远方,你想看看生活之外的生活,有多少是被你遗忘了不愿提及的,或是你随意丢弃的梦想,我想看看当年笑靥如花的你,如今,是否善良如初?

我想陪你去旅行,无论路程遥远,千阻万险,我们将岁月往事妥善安放,重新上路,看看山那边醉眼迷人的芬芳何时是花期,我要采摘那朵洁白清香的栀子花送给你,然后我们一起跳舞,面面相视,岁月静好,那时的你定可温柔了岁月,而我也必惊艳了时光。

你我脚下所踩踏的每寸光阴,它们的归宿都必交还人生,旅途中有你爱和你不爱的人,无论憎恨厌恶欢喜爱慕,都别伤害(她他)们,人生是一场盛大的遇见,问心无愧就好,所以,别入戏太深,别执恋缠绵,岁月静好,有我陪着你,就好。

你不是不够优秀,或是多么擅长工于心计,只是生活太残酷,你所有被生活锤炼的坚韧没被现实收敛干净,所以,你敏感易怒,没心没肺,你摒弃了矫情放任了执恋,可你也没有感觉到如释重负,因为,你也不知将去往哪里,更不可预知何时是归期。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的有持无恐。而人潮永远在涌动。

我想把这些仅存的温暖传递给你,我想把你拥入怀中,我们一起温酒耳语,微微笑,然后。重新上路。

再见,昨日惶恐不安的灰姑娘。早安,世界。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9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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