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头,我和妈妈远远看到了她。正好是逆风行驶,她细瘦的脚奋力踩着自行车踏,头发蓬乱,后背的衣服鼓成一片帆。赶着去叫她时,她才勉力停下来,跟我们寒暄...
在街头,我和妈妈远远看到了她。正好是逆风行驶,她细瘦的脚奋力踩着自行车踏,头发蓬乱,后背的衣服鼓成一片帆。赶着去叫她时,她才勉力停下来,跟我们寒暄了几句,她又急急地上车,说时间快要到了,她要赶着去一中送饭。我们看到了她的车篓子里放着两个保温桶,红色的给她读高三的女儿,蓝色的给她读高二的儿子。一中是我们那里的重点高中,她的一对儿女能进到这里读书,真算是无上的荣光了。我们看着她继续顶着风沿着长江大堤往一中赶去。回去的路上,我跟妈妈说起这每天送饭,来来回回也要几十里路,何况学校又不是没有食堂,难道表嫂不怕辛苦吗?妈妈说你这个表嫂好福气,儿子女儿都有出息,将来肯定是能考上名牌大学的,现在是辛苦点,以后好日子自然会来的。
表嫂跟妈妈的娘家都是同一个垸的,后来经媒人介绍,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嫁给了我大姑的大儿子,随后几年跟我这大表哥生下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大表哥是个手艺人,平时种地,闲暇去做工,家里虽然不富裕,也能宽宽松松地过下去。何况一对儿女还聪明,自小都是学校拔尖儿的人才,家里的墙上两个人的奖状贴得满满当当的。这对儿女跟我差不多大,却差了一个辈分,每次过节之时,大姑带他们来,他们见我都是羞答答地,表叔这个称谓他们是喊不出口的。
表嫂是忙碌的,她始终瘦,脸尖尖,高个子,腿脚麻利,见我们拜年来,忙忙端茶倒水,热情招待,又去热菜盛饭,说着些这一年下来的光景。除开过年,其他的时间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相互既然不是特别亲的亲戚,也不会去特意走动的。然而在我们见到她送饭的后一年,她却频频来我们家,只为一件事情——借钱。她端着我们递给她的茶水,怯生生地坐在椅子上,一会儿问地里的庄稼怎么样了,一会儿问我爸爸的身体可好了,有的没的问了很多,才说出来由——儿子得了一种怪病,大脑方面的,生活不能自理,说话口齿不清,连人都不认得了,带他去大大小小的医院去就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那时候,爸爸刚中过风,家里也没有什么钱能借给她。后来我们知道所有的亲戚她都去借过了。
我们见到了她生病的儿子,肿胖的身子,嘴角斜耷着,眼神也是迷离的。表嫂一边给我们倒茶倒水,一边跟她儿子说:“这是你三舅母娘和小表叔来看你了。”她儿子突然起身,挥着手撵我们出去:“出去!出去!我不认识他们!”我们吓得逃出了房间,表嫂赶忙去拉她的儿子,好言好语地劝慰,这才平息了一场小冲突。对不起。对不起。表嫂给我们道歉,让我们在堂屋坐着。大表哥自己刚从医院回来,他在务工的时候,从脚手架摔下,把手给摔断了,现在打着石膏。表嫂又去扶着大表哥。她这边刚安顿好,房间里她儿子呜呜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儿子没有继续上学,女儿还在念书,大家都觉得她能考上重点大学,成绩在那里摆着呢,第一年高考却没能考好,继续复读重考依旧没考上,第三年勉强过了专科线,只好去读了。办升学宴的时候,表嫂在桌子与桌子之间忙活,女儿郁郁寡欢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女儿上了三个高三,她继续送了三年的饭。既然儿子不能够读下去,女儿总归可以指望。女儿在那大学不要家里一分钱,自己勤工俭学挣学费和伙食费。何况就是要,家里也给不了,为了弟弟的病,家里负债已不知有多少。大姑来过,大表哥也来过,最后表嫂又来过,继续赧颜地借钱,并说着今后一定要还的话。后来,借钱的队伍中,大姑不再前来,她躺在自己儿子的房间里,熬成一身枯骨也不去看病,慢慢地死掉了。
女儿是争气的,虽然学校不好,可是她要强争气,年年还有奖学金拿,表嫂说起来时,也能偶尔露出笑容。她热切地招呼我们坐着坐着,非要倒茶给我们喝。儿子的病也好多了,能认识人了,也可以继续读书了,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不是吗?她瘦而干的手指握着一次性茶杯给我们递过来,声音中有敞亮的活气。她还要买肉买菜,招待我们。我们都说不用了,她一定要我们留下。留下。留下。好多年都没在我们家里吃过饭了。她的儿子果然是好多了,从房间出来,虽然还是肿胖,可是能清楚地叫我们了。这就好。这就好。以后的日子还有指望的。
大姑去世之后,大姑父老年痴呆越发得严重了,光着身子跑出门的事情时有发生,后来躺在床上,屎尿都不能自理。表嫂和大表哥轮流照看着他。冬末春初之时,淅淅沥沥的冷雨罩在村庄之上,寒气阴阴地沿着窗户缝隙渗透进来。难得一日阳光从乌云中挤出,天气一下子暖和起来。表嫂把大姑父房间久未晒过的棉被和衣物拿出来晾晒,大表哥把大的椅子和柜子拿到池塘去清洗。阳光中有微微的热度,忙活了一会儿,身上都有汗。儿子也考上了大学,虽然不是什么好学校,也算是有正常的人生了;女儿大学毕业,却有点儿痴傻,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公公这病情日益加重,又要准备好棺材和寿衣;盘算了欠债,一时间也还不清,地里的棉花不知道能卖几个钱……总是一个个难过的坎儿,可是终归能克服的,儿子不就是治好了病了么?
大表哥的尸体浮在池塘的水面上,打捞起来的时候,鼻孔里汩汩地冒血。表嫂不相信他丈夫是死的,她的手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摸了摸,心脏、鼻孔、手腕,都没有任何生命搏动的迹象。他是死了。他说过他去把椅子和柜子洗好后就拿回来到阳台上晾晒的。表嫂不相信他是死的。因为他不会让自己一个人来面对这个一屋子病人和债务的世界的。这是不可能的。然后这个男人在池塘边搭起来的棚里躺了一晚上,第二天送到火葬场火化成灰,儿子哭了,女儿哭了,自己的妈妈也哭了,所有的亲戚都低头叹气,这时候,有人过来安慰。说着这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过下去的,怎么过呢?公公病得连谁是谁都不知道,儿子虽然好了些却依旧没有恢复彻底,女儿刚从安定医院回来,很多很多的债务不知道怎么还,怎么过呢?
劝慰的人群终究要过自己的日子去,房间大大的,厨房大大的,卧室大大的,男人的破了的内裤、鞋子、外套都搁在眼前,终究不好去收拾的。难收拾。越收拾越乱。在大表哥死后的一个月,大姑父去世。这个消息没敢告诉读大学的儿子,怕他再受到刺激。而女儿痴痴傻傻地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不言语,不走动。表嫂做饭、洗衣服,雨老是下着,碗柜里爬满了霉斑。儿子在丈夫的葬礼后说:“妈妈不怕,我以后会好好挣钱的。”他现在在学校怎么样?会不会受到同学欺负他曾经是个傻子?学校的贷款怎么还呢?女儿的医药费去哪里找呢?家里的庄稼都烂在田地中间,怎么弄呢?屋顶漏水了,床上都湿了,没有干的可以换,怎么办呢?怎么办呢?一团又一团的乱麻,理都不清楚,又像是一团恼人的苍蝇群嗡嗡在脑子里乱撞,表嫂走出厨房,走过房间门口的时候,女儿角落发呆,她又继续往前走,上楼,穿过楼顶,爬过栏杆,跳了下去。
腿摔断了,前来扑救的人群把她抬到床上。劝慰、劝慰。日子要过下去的,不要想不开。这些都在极其遥远的地方嗡嗡响着,然而这些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众人又散去了,留下女儿在床边坐着。她让女儿去小叔家拿一件东西,自己摸下床,蹭到楼梯下面的旮旯,找出了农药瓶。这次终究是可以的了。打开药瓶,浓绿色的药液散发出刺鼻的气息,够毒,够烈,沿着喉咙下去,都能感觉一阵烧灼的痛感,比之脚痛更痛快了。而女儿应该还在回家的路上吧。
第二天,表嫂被众人匆匆埋掉了。她的女儿仿佛失去了意识,任何人来问,她都是冷冷地看着对方。她的儿子还在大学,他还不知道爸爸死后一个月爷爷的死,他还不知道爷爷死后一个月妈妈的死。没有人敢告诉他。
题记:夜深了,想念还醒着。亲爱的,很早就想问你,如果我们不是相遇太晚,如果我们相遇在最美的年华里,我会不会成为拥抱你一生的那个人?
回眸,黄叶已铺满小巷,我微笑地转身,不带走一线夕阳,与这个季秋告别,因为我懂得,最美的风景在远方。远方的人,请允许风带着我的思念,掠过你的脸庞,轻吻你的额头。
夜微凉,独守明月。我静静地靠在思念的窗前,任凭寒流吹起的凉意,刺入我的肋骨。冬日渐渐袭来,在梦里,愿为你披一身毛衣,那衣着储存的温度与气息,请别移开!亲爱的人,我只想,将你的小手,轻轻地依在我的大手,安静地度过又一轮回的冬季,默等春暖花开。
你是冬日里飘舞的雪花,带着浪漫而来,芬芳了我的梦乡。你是冬夜中朦胧的小雨,带着凄美而来,滋润了我的情巷。拈一片花瓣,握一缕芬香,忆起过往的流年,暮然多了一份眷恋。于是,再美的风景,你不在,心还愿去看吗?再繁华的城市,你又不在,情还愿去听吗?
谁的笑容动了谁的情意?谁的轻言暖了谁的心房?谁的脚步美了谁的琴弦?留在半空的蒲公英,于黄昏中翩翩起舞;而我在初冬的岸边,傻傻地等,等一个傻傻的你。站在街头,若我微笑,是因为想起你;阳光洒过冬日的窗棂,若我觉得温暖,是因为想起你,岁月渲染过与你的重逢,若我心存馨意,也是因为想起你。
假如故事可以重新演绎,是否能用入骨的思念,换得你对我一生的期许?是否能用断肠的呼唤,换回你对我一世的慰藉?当时间把想念变成想起,把誓言变成曾经,徒留一的惆怅与忧伤。那些错过的遇见,如斜阳的一抹余辉,在生命中瞬间灿烂。也许,总是在繁华喧嚣过后,才会懂得独坐角落的一隅,怀念当时的心情,温馨过往的情怀,只愿一如初见。
张爱玲曾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赶巧赶上。如此,就十分美好。与你邂逅是我今生最美的相遇,我得感谢上帝。回眸初识,你如花,我如蝶;蝶恋花,花依蝶。缘起时,你在人群中,缘散时,你已在天涯。暮然回首,苍老的是岁月,永不老却的是初见的明媚与钟意,愿记忆中的你依然妩媚,依旧迷人。
诺言再美也是过往,结局再悲也是真实的,有些往事已不忍回眸,有些片段已不敢回望,有些过程已不需忆起。漆黑的夜,再也承受不起寂廖与凄凉。你来,纵然雨雾漫天,叶落倾街,我也在这里痴痴地等待;你走,即使心碎满地,万般不舍,我也赠你一枚暖阳,用带着露珠的花瓣将记忆尘封,捧一束冬菊与你,不挽留,亦不回头。
流年岁月,我们一起哭过,一起笑过,然而都成了记忆的故事。经历让我们懂得珍惜与付出,也让我们学会了给生命留白。花,半开最美;雨,半下最暖;情,留白最浓。要学会给生命留白,不争不抢,拥有的,要懂得珍惜;离开的,道彼此安然,失去的,要学会遗忘,即便是一粒尘,也要洒脱于大地之中。
生命的意义不是如何把自己改变成别人让喜欢的样子,而是尽力做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虽然我们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拓宽它的宽度;我们无法预知明天的样子,但可以把握现在的面貌。如此,善待自己,亦是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与欣慰。
端一杯清茗,放一段夜曲,闻一丝芳香,生活无需刻意地追求属于别人的东西,自然的循环就是真理。愿你于黑夜里如树般安好,于白昼中如花般绚丽。四季依美,我心永恒,如若你在。
爱是可以隐藏得一点踪迹也没有吗?
其实不用寻找到处都是藏不住的蛛丝马迹。
他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人。整个身体和精神劲有很奇怪的张力。
身材看过去并不壮硕,甚而有些纤瘦。但看过去,却精神气十足,像一只屏声静气的豹子,行动起来轻捷迅速。整个面部通常平静无波,但那双眼睛却似乎紧守着无数秘密似的,让你不容忽略。他一旦开口说话,面容瞬间变得柔和,眉间眼梢略带笑意、嘴角微微翘起,似乎很亲和。但那倏然的改变,会让人惊异,觉得这是一只老了成精的狐狸,若你毫不设防,定会不知不觉地陷进他的圈套。不过,他多半是无害的,只是习惯了这样用笑容伪装自己吧。
她随意地翻看相册,一张风景照,不知为何竟然角落上留着他的侧影,或者是她拍照的时候,他无意间闯进了镜头,只见他昂首看着远处,耳朵和头发似乎都张扬着。
另一张是她正拍一朵花的近景,那花儿不听话,他伸出手臂,把花擒过来,然后他的手臂也留在画里了。
还有一些是她故意远远地拍的他,他背着包,他跑着,他做着怪模样。
有一些照得丑,他就笑话,你怎么喜欢这么个丑人儿。
她嗔目瞅着他。嗔,怪他说她没眼光吗?!瞅,看他是不是真的丑。其实真没有介意这个人的美丑。只要爱着,美和丑都是风景。浓眉如簇,眼神深邃,很双的双眼皮。他看你,会让你安心;不看你,会让你揪心。因为看你的时候,全世界都不在他眼里,只有你。不看你的时候,你和他似乎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所以,她只想千方百计在一起呆着,一起,她就不会跑出他的视线。
他会牵着她的手,他会为她背着包,他会挨着她,他会用座骑载着她到处跑,他会随时听候她的调遣
他的脸是无可挑剔的。睁着一双永远认真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下,一张有薄薄嘴唇的大嘴,耳朵不肥厚,耳廓薄而大。他说,正面看过去,只看见脸部,不能看见耳朵的人是有福的。她仔细端详他,果然,只能看见他端正的脸。他又说,眉毛浓密的人是长寿的。还有鼻梁直的人是正直的,等等等等。
她忍不住笑。这个男人,根据他自己的相貌,去解释相术。
他又说她的面相很好。是那种温柔、良善的面貌。
两个相距遥远的人,本来在现实中没有交集的人,可以这样坐在一块毫不猜疑地接纳交融,似乎是上天偶然的好心情,给这个世界投射下一缕穿破厚厚云层的阳光。
他的手和她的靠在一起,腕上带着同一款式的手表。那是去年他送的礼物。他的手腕细,手臂却粗,她要用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环在一起,才能环住。她这样比划着,从手臂滑到手腕,一个圆变成两个。他的手掌不大,只是刚好可以把她的手完整地握在掌心。他总说她的手掌粗糙,其实只是因为他自己的掌心太滑润。虽然他的手指和手掌,都有深刻的纹路。但却是滑滑的,凉凉的。
她的腕上还系着青丝红豆手链。靛青的线、红得晶亮的心形豆,互相衬托出色泽的鲜丽。每一粒红豆都紧紧地贴在线上,规则地交错排列,不知道是手腕太细,还是线有点松,总是带着一会儿,就感觉松松地垂下来,她便把手腕举到他眼前。他垂下头,捡起两条缨络,细心地轻轻一拉,不松不紧。他低着头,躬着腰,让她忍不住想往那脖颈里吹气。
她拍的照片大多是风景,他有时会挑选有意思的风景,摆出他喜欢的模样来拍照。但只要是摆拍的,没有一张是笑的。反而她抓拍的一些照片,常常笑得整个人似乎都在发光似的。
还有许多稍纵即逝的样子,她没法抓拍。比如像只小猴子一样在山间跳来跳去;比如在房间里扭着腰,跳着秧歌舞。那调皮的模样,毫不做作,真是令人无法不时时想起就发笑。
这许许多多的蛛丝马迹,即使被分针秒针的利刃一次次刮去旧痕,但每想起一遍就会再重新镌刻。是记忆走得赢时间,还是时间淹没了记忆。那最终的结果大约要问的是爱神这个调皮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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