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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画中的女人,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有一架钢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有了一架钢琴。或许一直以来我都拥有着一架钢琴,就像一直以来我都拥有生命一样,长久的拥有总是使我们忘记着那拥有。qg13.com

然而我的确拥有一架钢琴。

钢琴就伫立在卧室的白墙下。也许说钢琴是站立着的并不准确,一架钢琴并不能用站立之类的字词描绘它。钢琴是一种庞大的乐器,它那如一个小房子似的身体是那么长那么宽阔,那种横向的又长又宽的形态很像一个躺卧的姿势。钢琴是以一种站立的姿势躺卧着,或许是那样的。但是我并不曾看见我的钢琴的那种躺卧的站立姿势,事实上我根本看不见它的身体,它的身体仿佛并不以一种真实的清晰明了的形式存在着。那存在只是一种感觉中的存在,就如一种思绪,就如一种立在黑暗中的物体。我唯一能看见的是琴键。

是的,就是琴键。

琴键看上去是铅灰色的。铅灰色只是琴键的整体轮廓,并不是它的细节,因为在铅灰色的琴键中夹着一排银白色的键。银白与铅灰两色组成了琴键,也将组成音乐。

我将手指轻轻地探向琴键,然后缓缓地弹了下去。琴键陷了下去,一根接一根地陷了下去。每一次的沉陷都会换来一个清脆明亮的音符。音符与音符相互串连着,缀成了一串秀丽的流动着的声响,那声响像光一样飞满了寂静的房间。房间在流动的琴声中仿佛变白了,或者一直都是那样白着的。白色的房间外面是白色的阳光,白色的阳光看上去有一种流泻般的感觉。我的手指滑过灰白两色的琴键,流动的琴声简单清晰地滑过寂静的房间。那时,我发现自己并不会弹钢琴。我不会弹钢琴,我想是那样的。我重新把手指伸向静止不动的琴键,琴键又开始沉陷,流动的琴声再次充满了沉寂的房间。房间又变白了,窗外的阳光还在流泻。一切都是重复,十分简单的重复。我不会弹钢琴,我只是会让钢琴发出响声,而且是发出一模一样的响声。

我收回琴键上的手指,离开了钢琴。

仿佛是有人来了。我走到客厅里,果然是有人来了。门开处进来两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女子我认识,是姿。那两个男子是谁呢?姿笑着坐到沙发上说他们都是才子,那个个头稍低一点的便是音乐学院的研究生,他主修钢琴。

我便笑着说我有一架钢琴。他也笑了说他想看看我的钢琴。我带着他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里的钢琴旁边。钢琴还是原来的样子,也就是说钢琴只是琴键,然而他却并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白色的脸微微地低垂着,目光全都洒落在灰白两色的琴键上。也许在他看来,钢琴便是琴键,琴键便是钢琴。

他凝神看了一会儿,然后便伸出手去摸琴键。我想他是要弹钢琴了。我想是那样的。可是他却将手指插入了灰色的键缝里,接着用力一扯。他居然将灰色的琴键拨了下来。必须重新排列一下琴键。他说着将双手全都伸到了琴键里,灰色的琴键被一根一根地拨了出来。他是要做什么?他不会将我的钢琴弄坏吧?我有些忧愁地想,但却并没有去拦阻他。我只是睁着一双充满疑问与困惑的眼睛呆呆地看着他把所有的琴键都拨了下来。我想我只是能那样孤独地看着他把灰色和白色的琴键全都拨下来。除了看着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他将拨下的琴键重新排了起来,那是一排整齐的灰色琴键。白色的琴键到哪里去了?我有些不安地问他。他却只顾低头整理着灰色的琴键,一根手指淡漠地毫不在乎地朝着键盘的里面指了指。我弯下腰去,微微地斜过脸。白色的琴键果然躺在里面,仿佛也排成了一排的样子。。

他终于开始弹钢琴了,白色的手指敏捷地按下了灰色的琴键。琴声飞了起来,琴声如同一只在空中做着游戏的飞鸟。曲折,起伏,婉转,滚动,回旋,这几个词便是那只飞鸟的飞翔形态。我静静地倾听着这真正的钢琴声。钢琴终于被音乐弹响了。钢琴在飞舞,钢琴在歌唱,钢琴不只是在发出鸣叫,那种流水一样的鸣叫。我也应该学习让钢琴歌唱,一架钢琴的存在应该不只是鸣叫,一架钢琴真正的存在意义在于歌唱。我想向这个年轻的钢琴家请教一下如何使钢琴歌唱,但他弹琴的手指忽然停了下来。他又开始排练琴键。他将灰色的琴键紧密地挤到一边,又将白色的琴键排列到了另一边。这样变化一下,会弹出更美妙的音乐。他说。

他说着又弹了起来。我不知道他弹了些什么,但那必定是更复杂更美妙的音乐。他的头随着手指的翻动或急或缓地摆动着,钢琴在他的手上仿佛毫不费力便能奏出动听美丽的音乐来,可是我却没有听见。没有听见也无妨碍,我已经感觉到了那音乐的优美与明媚。我知道音乐一直在流淌在飞舞在跳跃。我知道。

后来,他站起身。他说他要走了。他一定是有什么事要去做。我想。我将手指伸到那灰白各半地排列着的琴键上。我该怎么弹钢琴?我看着他问。按下去。他说。他低下头望着我放在琴键上的手指,一动不动地望着。我按了下去。我想我是按了下去,可是为什么却按不下去?我奇怪地敲着手指下的那根灰色琴键。琴键不肯往下沉陷,或者应该说琴键无法向下沉陷。琴键仿佛已被钉死了。我连忙挪动手指,换了另外的一根灰色琴键,那根琴键就像被拉紧的弓。被拉紧之后的弓还能如何去拉呢?我的手指如雨点一般一根一根地按了下去。所有的琴键都不再松动不再沉陷,所有的琴键都被钉死了,然而我并不肯死心。我更加用力地去按琴键,可是我按不动它们。我按不动它们。

我颓丧地停止了无效的尝试,目光寻找着年轻的钢琴师,他却不见了。他已经走了吗?我奔向外面的客厅。客厅里空荡荡的,不见一丝人影。钢琴师已经走了。我重新回到钢琴前面,看着被钉死的琴键,按着被钉死的琴键。钢琴没有发出一丝响声,钢琴连鸣叫都不会了。或许是我无法使钢琴鸣叫了,我甚至无法再让钢琴发出一丝声响。钢琴家可以让这一排被钉死的琴键发出美妙的音乐而我却不能,那并不是钢琴家的错。钢琴家并没有错,他只是技艺太高深了。

我长久地看着被截然分成两半的琴键,开始考虑如何使它们回复原状。我想让琴键回到最初的形式之中,灰白相间,那样或许我又能按动琴键了,那样也许我又能让钢琴发出水一样的流动声,那种一模一样的水流声。那只是一缕流水,那缕流水仿佛已被固定,我想重新回到那个时候。

我将指尖插到灰色的键缝里,又插到白色的键缝里。我想像钢琴家一样拨出琴键来,可是我不是钢琴家。我终究无法拨出琴键来。我的双手疲倦无助地伏

到琴键上,就那样沉寂无声地伏在沉寂无声的琴键上,()一直那样沉寂无声地伏下去,伏下去。

我再也无法弹动我的钢琴了。我的额头抵在手背上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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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慧宇与画中美男子


在朱提县做生意的“程慧宇”是山东人。她开了一个书画店,一开就是九年。一天夜里,她独自静坐在书店里,看着一张古画,画中一个美男子风度翩翩,十分吸引眼球。

看着,看着,那画中的美男人忽然对着她笑了笑。程慧宇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使劲揉了揉,再看时,只见画上的美男人依旧一动也不动。程慧宇叹息了一声,道:“美男人呀,你始终只是一张画,无论如何凝视你,也不会变成一个真人!”

晚上,程慧宇早早就睡了。半夜,她睁开眼睛,只见一个相貌英俊的美男子正立在床头,看着自己莞尔一笑。程慧宇吓出一身冷汗,道:“你是什么人,竟敢跑进我的房间里?”

美男子嘿嘿一笑,道:“你不是很欣赏我吗?我感受到了你的爱意,所以,前来与你相会!”

程慧宇心中一惊一怒,顺手抓起枕头,朝美男子打去。美男子哈哈一笑,闪身让开枕头,顺手从身后拿出一个球状的东西,朝程慧宇掷过去。程慧宇睡在床上,来不及躲让,那个球状的东西砸到了她的胸口上。她捡起球状的东西,仔细一看,当场吓出一身冷汗,因为那是一颗毛茸茸的人头。

程慧宇惊叫一声,把那颗毛茸茸的东西没意识的抛了出去。只见那颗人头撞到墙上,发出一声闷响,之后,滚落在地板上,不动了。程慧宇的心跳得就像拨浪鼓。她双手捂住胸口,过了许久,才慢慢平静下来。

程慧宇坐在床上,不敢下床,也不敢睡。终于熬到了天亮,程慧宇慢慢爬起来,试着往地板上看了看。慢慢的,慢慢的,那颗毛茸茸的人头终于完全看到了。在日光下,那好像不是一颗人头。程慧宇再凑近些,只见那是一颗用纸裱糊的人头,虽然与真头有几分相似,但是,区别还是很大的。

程慧宇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还是该哭。她慢慢走下床,捡起那颗纸糊的人头,塞进一个塑料袋里,提到楼下,丢进垃圾车里。丢了那颗纸糊的人头,感觉轻松了许多。

程慧宇没有回家,而是直接朝书画店走去。打开商店门,她还像以前那样,招呼着生意。无意间,她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美男子。越看越觉得画中的美男子好像在那里见过。

忽然,程慧宇惊出一身冷汗,因为,昨晚出现的那个男人,就是画中的美男子。程慧宇起身就跑,刚跑出两三步,只听画中的美男子“咯咯”笑了起来。程慧宇恼羞成怒,转身怒瞪着画中的美男子,大声骂道:“老娘豁出去了!你是何方鬼怪,赶快给老娘现身,要不然,老娘就烧了你的老巢,让你不得安身!”

画中的美男子又“咯咯”笑起来,道:“程慧宇姐姐,你千万不要生气,我是跟你开玩笑的!”说着,竟然从画中慢慢走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那一刻起,程慧宇竟然不再害怕,她问道:“你是什么妖怪?”

美男子微笑着,说道:“我是一只鬼,只因不想去投胎,被黑白无常追到你的书画店里,情急之下,就钻进画里藏了起来。黑白无常找了一阵,没找到,就走了!”

程慧宇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男子说道:“我叫李天舒,是朱提县李家村的人。前不久,因为酗酒过度,路过一条河的时候,掉进河里淹死了……”

程慧宇听到这里,道:“我知道了,你就是李家村的那个酒鬼——李天舒!”

李天舒微微笑道:“酒鬼就是我,我正是那酒鬼!”

程慧宇早就听说李天舒英俊潇洒,貌比潘安,今日一见,果真如此,心中不由得起了爱慕之心。她说道:“你来打搅我,究竟有什么意图?”

李天舒说道:“我每日看着姐姐,时间久了,不由得心生爱慕,就想与姐姐在一块!”

程慧宇问道:“我听说,鬼都很狡猾,还很恶毒,你不会是来害我的吧?”

李天舒说道:“我要是想害姐姐,早就害了,为何要等到现在呢?”

程慧宇想了想,觉得也有些道理,于是,心中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正在这时,一个客人朝走进书画店。李天舒见状,扭身跑进画里,藏了起来。

程慧宇仔细打量,只见来者是一个精神抖擞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在店里走了一圈,最后,把眼光落在那张美男子的画上,道:“这张画太漂亮了,多少钱?”

程慧宇被这戏剧性的一幕,弄得不知如何是好。过了片刻,才吞吞吐吐说道:“这……美男子画……不卖……”

中年男人一脸诧异的看着程慧宇,道:“不卖,你把它挂在商店里干什么?”

程慧宇说道:“做装饰,使商店美观一点……”

中年男人回过身,看着程慧宇,说道:“多少钱,你开个价吧?这幅美男子画,我买定了!”

程慧宇看了看画,画中的美男子向她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说,求你千万不要把我卖了。

看到画中美男子的表情,程慧宇坚定的说道:“对不起,这幅画,多少钱都不卖!你到别家店去买吧!”

中年男人忽然对程慧宇说道:“我不想再浪费口水了。实话告诉你,你家这张画不干净,要是不卖,你会被它吃掉。”

程慧宇不以为然,对中年男人说道:“你要是再敢妖言惑众,我就报警了!”说着,拿起电话,就要拨打110。

中年男人没办法,只好退出门外,临走的时候还说道:“你会后悔的!”

中年男人走了,画中的美男子又从画中走出来。他拉着程慧宇的手说道:“谢谢姐姐的救命之恩!”

程慧宇问道:“你为何怕那个中年男人?”

李天舒说道:“那个中年男人是一只老虎精,他想抓我去做他的伥鬼!”

程慧宇点了点头,道:“怪不得,那个中年男人想买走画!”话音刚落,只听美男子咆哮了两声。

程慧宇定睛一看,只见美男子身子一扭,弯下腰,立刻变成一只花斑猛虎。老虎张牙舞爪,慢慢朝程慧宇逼近。那一刻,程慧宇才知道,刚才那个中年男人并没有骗她。可是,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花斑猛虎猛地跳起,朝程慧宇扑去。

“大胆伥鬼,竟敢在我的地盘害人,快快受死吧!”

程慧宇抬头一看,只见先前的那个中年男人,如同伏魔天师一般,用一把闪着寒光的宝剑,刺进猛虎的心脏。猛虎抽搐了几下,倒在地上死了。老虎刚死,只见一股青烟,从老虎的鼻孔里慢慢飘出来。中年男人拿出一个葫芦,道:“害人的伥鬼,我且能放你跑掉!”说着,把那股青烟收进葫芦里,拧上盖子。

中年男人拿着葫芦走了,什么话也留下。书画店里,程慧宇如同木偶一般,呆呆立着,久久无语。

还做你的画中人,还做你的彼岸花


“如果有来生,可愿花开并蒂,共结连理?”

其实,我从来都不相信,有前世,有来生。所谓的前世来生,只不过是怀着一种美好的期许,自欺欺人罢了。活好这短短的几十年,几经实属不易,怎会再许下一个诓骗的诺言,让心再去承受一次裂帛之痛呢?

人这一生中,有几次相遇,就会有几次分离。细细数来,真正能够陪你,懂你,疼爱你的人,一生之中,也没有几个。所以我们的心,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某个人,想起与他有关的一切美好的事。即使他曾经伤害过你,又或者让你有过,痛苦不堪,甚至绝望到生不如死的境域。但经过岁月的洗礼,沉淀下来的竟是那段时光里星星点点的温暖和甜蜜。究竟因为什么恨,因为什么远离了有他的家乡,早已模糊的想不起来,只会记的他曾经给过的美好。在那段时光,他烂漫了自己的花季,温润了自己清澈的眼眸。

春天,他在柔软的绿色里。家门口,鹅黄的嫩柳,已婆娑起舞,剪尾的紫燕,衔着春泥,掠过柳梢,悄悄的在他的屋檐下,筑巢安了家。我喜欢那对紫燕,总是避开他的视线,偷偷的爬上高高的木梯,在那里静静欣赏。看它们的爱巢是什么样子,听它们亲亲我我喃呢的情话。那时我有个梦想,梦想他也会给我一个同样的爱巢,我们也能亲亲我我。就在这痴痴的幻想中,一双有力的臂膀,环住我的蛮腰,我如那只金羽的紫燕,腾空飞起,轻飘飘落在地上。那木梯还在春风里,吱吱呀呀的响。“傻丫头,再不下来,惊扰了它们,它们会飞过来用翅膀打你的脸!”他方正憨厚的脸,写满了认真,深炯的眼睛里,流淌着笑意。那时的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夏天,他在骄阳的炙热里。他的千亩果园,已是桃红叶绿,瓜果满地,甜香四溢。勤劳的他带着雇工,在那里挥汗如雨。那慵懒的蝉儿,见了,也急不可耐的爬上树梢,卖力的鼓噪着它的肚皮,“热了,热了”的唱个不停。我喜欢躲在果园的木屋里,偷偷拿出画笔,素描叶上的蝉儿,枝头的李,田间的野兔,树下流着汗的他。那时,我有个梦想,梦想他在果园里,摆下了酒席,我穿着红色的高跟鞋,披着城里姑娘一样洁白的婚纱,走向了他。“傻丫头,你这画,画的还挺像的。”他用衣袖摸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又在衣服上蹭了蹭双手,拿起我的画板,左瞧右看。我的眼里装满了他,他的眼里装满了画。

秋天,他在收获里。几分耕耘,几分收获。他的善良,他的质朴,他的勤劳,他的智慧。终究成就了他的梦想。他有了自己的罐头加工厂,还成立了农村合作社。他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能人。那个秋天,我收到了大学入取通知书,成了大学生,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城里人。那年他二十八岁,我二十岁。在送我进城的路上,他说他是我永远的哥哥,永远疼着,宠着,想着我。我却什么也没说。其实我真的想告诉他,“三年后,我要做你的新娘!”

冬天,我站在冰冷的雪里。

那年的寒假,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大雪漠过了我的高跟鞋。腊月二十八,他的千亩农庄张灯结彩,那红红大大的喜字,映红了树上,地上的白雪。全村的人,都在他的庄园里忙碌,为了迎接他漂亮的新娘。他自小就没有亲娘,喊我的母亲,“娘”。结婚是人生大事,我的父母看着他长大,自然是把他的幸福放在心上。听说新娘就是娘给他张罗的。是我们那里,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姑娘。听娘说,他们见了两次面,就定了婚期。看来他定是喜欢的。结婚的那天,父母和姐弟们都去了庄园。我一个人爬着木梯,翻过我们两家的同一堵墙,又爬上靠在屋檐上的木梯,去看屋檐下的燕窝。那椭圆形的燕窝还在,它还是那样结实漂亮。暖暖的窝里,还有几根翎羽,莫非是那对紫燕有意留下的痕迹,以待明年的春天,再来这个窝里恩爱旖旎。

多羡慕它们,能够在最好的时间相遇,同宿同飞,不离不弃。

我站在木梯上,泪花成雨,任凭风吹雪打,再也没有一双有力的臂膀,带我飞下。

结婚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踩着厚厚的雪,雪淹没了我的高跟鞋。我来到了他的庄园。乡邻们的诧异,他的父亲,我的父母眼中的惶恐和不安,我都看在了眼里。其实他们心里都明白,我的心里一直装着他。他们是担心我会冒傻气吧。其实,我的傻里傻气,只会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表现。当时,他看到我的第一眼,眼里闪过一丝温暖,好像还有片刻的不自在。当我们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读懂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他的泪。在他的洞房里,我展开了我的作品:西装革履,英俊潇洒,神采奕奕的新郎,一只手握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一只手紧紧的抱住新娘的蛮腰。他在画中,也在心里。一袭白色的婚纱,齐腰的长发,一只手环着新郎的腰,一只手轻轻提着那长长的裙摆,不经意间,露出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新娘的背影,像极了洞房里的新娘。她在身旁,不在画中。洞房里的人们,看了画,无不啧啧称赞,“太像了,像真的一样!”就连那美丽的新娘也笑成了花。美美的看了又看,连连点头,“真的好像我呀!”

是呀,每一个女孩做新娘时,都会这样漂亮。

这就是我的遇见,无需千百次的回眸,当我的眼睛开始能够分辨出父母时,我的眼里就有了他。一路走来,早已习惯了他的呵护,他的疼爱。而今再也不能做他的傻丫头,从今以后,要正正经经的面对他。不知会不会习惯?

生活一如既往的过着,大学毕业后,我去了更大的城市。还是喜欢穿着高跟鞋走在路上,听那清脆的嘎嘎的声响。只是不再喜欢穿红色的高跟鞋。

岁月如梭,二十年的光阴,足够遗忘和消尽过往的是是非非。我没能坚守自己的初衷,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我活在了现实中。而他却活在了我的字里行间,活在我的水墨丹青中。

生活中有些事,总是让人们始料不及。

好久不回家的我,终于把一切都放下,不再记恨自己的母亲。也不再怨恨他的无情。春节回到了家乡。母亲看到回家的我,哭的泣不成声。我没有哭,因为我的眼泪早已在二十年前的那场大雪里,流淌尽了。母亲告诉我,如今的他也在城里生活,就在我上大学的那个城市生活。在城里,他有了更大的事业。还告诉我,他在城里又找了个漂亮姑娘,是个大学生,比他小十岁。家里的漂亮媳妇什么都知道,就当不知道,还在庄园里忙碌着。孝顺着她的老公爹,孝顺着后来娶进家门的婆婆。还养大了他的一双儿女。只是,她的儿女们也在城里生活。母亲最后还说:“当年我那么做,看来是对自己,凭

你的性格,你会杀了他。”母亲还是那样想当然的认为着我们会如何如何。那时候,谁又能猜的到,他如今的生活呢?这一切又不是必然的结果。

除夕夜,他回到家乡。如我在的时候一样,我们两家人凑在一起,吃年夜饭。今年正好轮到在我们家相聚。他带着三个孩子早早的来到我家,他让三个孩子喊我姑姑,两个大的孩子,都已经上大学了,儿子,十九岁,读大二。女儿,十八岁,读大一。孩子们和我的父母有说有笑,亲的如同他们爸爸小的时候一样。小儿子刚刚五岁,是城里女子与他的孩子。在这个家了,他略微显得有些不适应,粘着他的爸爸不肯下来玩,最后还是我弟弟家的孩子有办法,拿来一挂长长的鞭炮,逗引着他一起到院子里玩耍去了。他终于有时间坐下来和我说句话了:“傻......哎,看我这张嘴,云妹,这些年过的好吗?”是呀,好,还是不好呢?二十年的光阴,如果仅用一个“好”或者“不好”就能说的明白。那我们的人生真的不需要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凄苦了。“还行吧!”我的回答,就这么简单。在我们说话间,他的父母和庄园里的妻子一起来到我家,寒暄过后,二十几口人围在一起吃着年夜饭。他像从前一样,挨着我坐。又把那炖的软糯的猪蹄子,放到了我的碗里。我抬头瞅了一眼对面的母亲,母亲也正在瞧我。她眼里的意思太复杂,我读不懂,她抬手摸了一下眼,我却看的见。我没像小时候一样,把它一块一块分开,一块给父母,一块给弟妹,一块给他,最后还有一块小的,留给自己。那个时候,他还会把自己碗里的那块,偷偷的放到我的碗里。其实,好多年前,我就不再吃猪蹄子了。我想现在的生活,谁还在乎这一口肉呢?

由于我的到来,全家人都很高兴。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吃顿团圆饭了。酒是自然要喝的,我第一次在父母面前,在他面前举起杯,一饮而尽。“妹妹还会喝酒?”他的妻子吃惊的看着我。我的亲人谁也没说话。“来,哥哥陪你喝一杯。”他也一饮而尽。

那个除夕夜,我醉的一塌糊涂。新年的祝福短信里,有一个陌生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在我的手机上:“那幅画我一直珍藏,如果有来生,我一定等你。可愿花开并蒂,共结连理?”

因为我从来不相信有来生,所以也无需回答。

如今,已经醉醒,已经梦醒,我在有你的故事里答复你:“如果真的有来生,我还做你的画中人,还做你的彼岸花。”

女人四十,四十的女人


总以为自己还是从前的那个青涩的千千少女,还会留恋一些路过的风景,少不了一些自恋轻狂。爱美最终是女人的天性,锁住的镜头终是女人发挥不尽的创意。相约某个聚会,几乎忘乎所以,谈天说地,海阔天空,云里雾里,任自己无需遮挡,肆无忌惮地疯上一回。忽然之间,忘记自己的年龄几许,忘记自己已为人妻,为人母,依然闪烁其中,乐不思蜀。不知不觉,也会为眼角的细纹出现而擦点眼霜;也会为脸上多了几个斑点而想尽办法去斑;也会为鬓角出现两道斑白而感叹岁月不饶人。所以,再忙,也会抽点时间去做做头发。再晚,哪怕坐在电脑前,也不忘记往脸上敷张面膜贴。

尽管如此,虽然过去许多时光,我们还会一直为生活充满希望,为爱疯狂;还会一直为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努力前行,通往生命的这条路上,我们依然潇洒地走过。走过二十岁的羞涩曼妙,经历三十岁的艰苦创业,迎来四十岁的平和丰盈。更是一个美丽不失典雅,大气不失精致,丰盈而不失感性的美丽女人。

四十的女人,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见解,有自己的处世态度。行走在时代中的女性,总是最忙的。忙完工作,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留点时间给老公,剩下的时间才是自己的,给自己的不同爱好充电。享受一天下来最安逸的闲暇,或感受一片寂静,把孤独饮尽,读书看报,徜徉文字,浸染墨香,是一种雅兴;或出门散步,静心思考,寻找一种回归自然的恬淡;或载歌载舞,给内心释放减压,裙袂翩翩,流益飞彩,舞出魅力人生。

四十的女人,善于思考,善于交际,善于总结,尽量把每件事做得尽善尽美。一个聪明、美丽、魅力女人想要成就事业,也许不依赖男人,但绝离不开男人的默默支持。

四十的女人,可以没有年轻的脸蛋,但不可以没有年轻的心态。拥有一颗年轻的心态,那深藏其中的美,由内向外的焕发,犹如陈年的老酒的醇香,越品越有味;犹如一朵花开茉莉,散发淡淡芳香。拥有一颗不老的青春,永远都是老公手心里的宝。

人生其实就是一场修行,一种境界,一种挑战。无需太多烦恼,太多忧虑。做个潇洒浪漫的女人,唱着情歌,舞出精彩的人生;做个美丽韵味的女人,就像春天绵绵细雨,渗透老公的心田;做个温柔体贴的女人,穿上美丽的嫁衣,做老公一生的情人。

好好感受年轻,才不会感叹时间都跑哪儿去了,释放能量,燃烧女人四十的激情,丰盈岁月。

女人四十,四十的女人是一朵花,一朵耐看的花。

保护男人的女人——坚强的女人


“放开我老公,你们欺人太甚了。”

早晨,我刚进菜场,便又传来了小燕的大喊声,这是我进菜场常见到的场面。

这个叫小燕的女人,年纪虽然不大,但人生经历却非常坎坷。

记得第一次买她菜时,觉得这个小女人很和气,说话温温柔柔的。而且称菜的时候,动作麻利。更让我高兴的是,买完她的菜,她居然给我一个大椒。买菜的人都知道买菜时,除非你和摊主要大椒,摊主才会给。这还是个好说话的主,不好说话的摊主,不仅不给,还会啰啰嗦嗦说难听的话。

正因为如此,我每次只要进菜场买菜,都会跟小燕买菜,就这样我成了她的忠实客户。从逐渐熟悉到慢慢了解,我了解小燕的一些家庭情况,也才知道了她的不容易。

开始小燕并没有和我聊她的家庭,我也没有刻意的问。只是有一次,看到有个精神不正常的男人,总围着她的菜摊转圈,还时不时拿她抽屉里的零钱。我觉得奇怪,盯着那个男人看。因为不知道是谁,没有敢乱问小燕,只是用质疑的目光看着她。

“是我老公,”小燕见我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那个男人,表情有些落寞的说。

“哦,那他……”我想问她老公是不是有病?但那个男人突然转到我身边,痴傻的看着我。吓得我本能的跳开,话题也打住了。

“嗯,他精神是有点失常,但你别怕,他不伤人。”小燕一脸苦涩的说。

我没有再问什么,只是等待小燕的讲述。

“唉!”小燕深深的叹口气,把她的故事讲给我听。

原来,小燕的老公本来很正常,还当过兵。只是因为一次家里盖新房,他坐在别人的拖拉机上去买材料,谁知半路吓大雨。他没有躲,而是继续坐在拖拉机上面,一直淋雨到家,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意外发生了,他一回到家,便不省人事,大小便也跟着失常,送到医院也无济于事。就这样他虽然幸运的捡回了一条命,但却变得痴痴傻傻起来,什么也不知道,处处要有人跟着,要不然就容易闯祸。

当时的小燕正在市里上班,而且工作还不错,但为了照顾孩子,看护老公,她忍痛辞职回了家。在小燕的多方努力下,终于在镇上的菜场有了一席之地。之所以选择在菜场卖菜这工作,是因为这工作比较自由,小燕可以随时把老公带在身边。时间也比较短,每天只做半天生意,其余的时间她可以照顾家庭。

这些年小燕的苦是谁也无法体会的,既要照顾好年幼的孩子,又要看护好老公。尽管曾有人劝她离开这个家,因为她还年轻,完全可以另找幸福,但小燕始终不离不弃的守护着这个家。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渐渐长大成人,老公在小燕的精心照料下,也恢复的不错。她老公现在知道陪她半夜起来拿菜,会步步紧跟,还会帮助她抬很重的东西,也许他理解老婆的艰辛。他经常在大街上低头捡钱,捡到的钱,也会第一时间交给小燕,也许他体谅老婆赚钱的不容易。

每当这时小燕即心疼,又欣慰。但她老公的病还会常常发作,一发作就会做错事,为此老公常常被人打骂。而小燕每次都会尽力保护老公,不让他受伤害。菜场里知情的人都很敬佩她,觉得她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女人。

今天可能老公又犯病了,做错事被人家误会,人家可能不依不饶的,这时小燕只能厚着脸皮跟人家吵架,同时也请人家原谅。

“放开他,怎么可能?他打破我的东西。”被打破东西的摊主气愤的说。

“我赔还不行吗?”小燕说完把钱包拿来,把早晨刚做的钱递给摊主。

旁边看热闹的人都知道小燕家情况,纷纷劝生气的摊主,让他做好事放了小燕的老公。生气的摊主其实也很同情小燕,只是刚才在气头上打了几下她老公,现在见人人都劝自己,只好原谅了他,

小燕把老公拉回自己的摊位前,眼睛有些湿润,看见我来了,苦笑了一声问我:“今天打算买什么菜?”

我体谅的看了看她,告诉她,我要买的菜。她熟练的帮我备好,然后依旧像往常一样,给我准备好了一个大椒。我感谢的看了看这个女人,这个保护男人的女人,是值得人敬佩的女人,但愿这世上好人有好报。

春天的女人


冬天,在我上班的路上新开了一家早餐店,室内很暖和,环境收拾的也很干净,早餐样式虽然不多,但对于饮食上没有过多挑剔的我来说,已经足够。自然,这里就成了我每天早晨吃早点的地儿。虽然吃早点的时间也就是短短的10来分钟,可我还是喜欢选择靠近橱窗的那一排座位,宽大明亮的玻璃窗,总给人一种非常透彻的感觉。坐在这里,虽然无花无草,却能在每个早晨,让我看到窗外不一样的风景。

当然,坐在窗边,更多的看到的还是人。偌大的玻璃窗,就如同一个宽阔的大屏幕,把行色匆匆的路人,一一展示在在我的眼前。只是那冬天的场景,总是一成不变的频道,总是一如既往的灰蒙蒙调不起颜色,每天早晨在屏幕上表演的角色和节目,让我觉得单调而沉闷,就像是电视节目中插播的无聊广告,不能给我每天千篇一律的早点样式,增加更多的食欲。

当这个春天悄无声息的来临的时候,那一天早晨,还是坐在这样的窗前,一个无意识的一瞥,竟让我看到了窗外别样的景象。还是每天早晨那样行色匆匆的人群,仿佛一夜之间变换了频道,一个又一个从眼前走过的,竟然全是些打扮的靓丽光鲜的女人,诧异于从冬天到春天不经意之间的转换,不但悦心,而且养眼。

原来,在这家早餐店的楼上,是一家保险公司,每天早晨,都会有很多的保险业务员按时到这里来上班。我知道,保险业务是一个以女性居多的行业,或许是这个职业更能够让女同胞们攻关夺隘吧。冬天,在厚厚的棉衣的包裹下,从这里经过的这群女人,都暗淡在了那深沉的雾霭和灰色的天空里,让我们淡漠和忽视了她们的存在。

都说,女人是对季节最敏感的动物,当人们还穿着冬天的衣装迟钝的等候春天来临的时候,对春天翘首以待的女人们,早已经用她们对美丽反应迅速的神经,嗅到了春天的味道,当河边的柳枝还未及冒出第一片绿芽的时候,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脱去把她们像蛹一样缠裹起来的冬衣,换上被锁在橱柜里寂寞了一个冬天的春装,像花蝴蝶一样,满世界飞来飞去了。

听我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朋友说,做保险业务,是个很有挑战性,也很辛苦的工作。或许,就是这份工作的不容易,才使得这些女人们要把自己打扮的更加漂亮,每天出去跑业务时,不但给自己多一份自信,也给客户一个端庄秀美的印象。或许,就是为了每日的这种忙碌而打扮自己,源于内心对生活的热爱,用美丽的外表慰藉自己的心情。

春天,是属于女人的季节,愿女人比春天更美丽!

女人的手


中巴车到一个小村上让一个拉着三四岁小女孩的女人拦下了。我从窗上看到那女人,估计她是小女孩的奶奶。

小女孩先上了车,回头唤那女人:“妈妈!”女人应着,跟了上来。我微微抬了抬眼皮,看了那女人一眼,很难相信女人是小女孩的母亲!女人至少有五十多了,虽然乡下女人干粗活容易显老,但我的感觉一般不会错。女人结实,脸上刷了很厚的化妆品。我闻到化妆品的气息就会恶心。那女人与我有仇似的偏偏坐到我身边的空位上。

女人不漂亮,穿着黑色的迷你短裤,套着肉色长袜,腿上肌肉绷得紧绷绷的,这种肌肉往往是粗活干得多练出来的。我与她之间的座位很狭窄了,因为我也长得横。我中学时同学们叫我“螃蟹!”我努力地将身子往窗边靠。

小女孩站在女人跟前,小嘴巴不停地说着,还热情地叫我“爷爷”!我笑了笑,暗想:你叫这女人妈妈,最多叫我“伯伯”!她妈妈肯定是过五十的人了。

女人伸手将小女孩抱到自己腿上,我看到她那双手确实说得上苍老,很粗糙,一条条皱纹像翻耕过来的田板,手指上裂开一条条缝,缝隙间还藏着一丝丝不明显的难以洗去的油迹。这女人很有可能除了长时间在田里干农活,还在轴承厂里打工。我这边轴承类的小厂随处可见。我十六岁离开学校,砍柴、耕田,什么农活都干,不过我的一双手迄今还没有变得很粗糙,因为我没有上轴承厂做过工。有这样一双手的女人,还拼命地刷一张脸!唉,既然命运捉弄,只是一个干粗活的女人,那就少粉刷那张脸了。

这种女人我十分厌恶,死要面子!

她直愣愣地盯着我看,我让她看得不好意思起来。心里暗想这么大年龄的女人,要是有气质一点,雅致一点盯着我看,倒是我的幸运了。我还没有想得太有下文,她突然笑着骂我:“你个螃蟹,我这么久才认出你!戴上一付眼镜,我还真不敢认了!”

她原来是“母猪”!我知道她是“母猪”,差一点点大笑起来。她是我初中时的一位老同学。那时一帮野小子们暗底里给她取了个雅号“母猪”。同学间发生争吵,就公开地以“母猪”辱骂她。她与一些漂亮的女生发生争执,班主任也是一边倒地帮着漂亮女生的。

我想起往事,嘴角上浮上一层笑。坦率地说在我少年时代的意淫中,也不会出现她的影子。

我忽的想起六年前在晚报上看到的一篇报道,连她那股化妆品的味道也变淡了。我温和地对她说,到城里请她吃个饭。她说还是她请我,她早听老同学们说我过得极不顺心!

我淡淡地笑了笑,人过了五十,看淡了名利,也看淡了自己走过来的坑。

我们到县城下了车,相互留了手机号码,就各办各的事去了。

快到响午时,我的事情办妥了。准备打电话给她,她却将电话打了过来。

我们在一家清静的小餐馆里见了面。坐到包厢里,等菜的时候,她埋怨当年老师就因为她长得难看一点,家里穷一点,她在理的事,也成为无理的,要不是老师的不公正,她不至于连高中也考不上。她要是上了高中,就是另一番命运了。

我点点头,同意她的观点。我在中学里念书,也是因为老师在一些很细小的事情上不公正的伤害,心灵上有了很深的挫折感,所以现在我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一个不起眼的眼神,也有可能像匕首一样割伤他人的心灵。

她说她现在打扮起来也不算太难看,她要让女儿看到妈妈还年轻,有活力,充满了自信!女儿长大了万一在外形上像她,也不会因为外形的伤害,割伤了心灵。她以前也是以身作则教育儿子的,她的儿子是充满阳光,充满自信的。

她说起儿子,眼圈无法忍受地红了,但她努力没有流下泪来。

我又点点头,不敢贸然出言,以免触碰到她的伤痛。当然,我不是指她长得肥了一点的伤。这种伤,对于她来说我想早就结茧子了,我担心的是她在女儿面前深藏起来的伤——六年前她当消防兵的儿子,在湖南怀化,抢救一起高速公路液化气槽罐车侧翻泄露事故时,槽罐车爆炸,烈火将她二十一岁的儿子融化进湖南那块土地上……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7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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