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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夫,你媳妇叫你回家吃饭系列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夫,你媳妇叫你回家吃饭系列,欢迎阅读与收藏。

很多无独有偶的东西也许就是在你一转眼的时间碰见的,即便千百轮回刻意遇见的几率也不大。我不清楚我是不是在合适的时间里遇见了你,我也不清楚我是不是在合适的机缘下看见了你。只是最终想知道以后你会说: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再也许没有什么在也许,一句足矣。你就像是那怜悯我的上苍送与我的最珍贵的礼物,幸福而又甜美。感谢我曾经的过去,教我学会珍惜你;感谢亲爱的惠敏叫我认识你;感谢命运叫你成了我的人。

细数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并没有多久,但想想从认识至今也有小半年了,把你的那些脾气也算是磨砺了下,也算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了个很坚实的基础。对于自己最大的改变便是心境好了许多,在你的督导下倒是许多自己的小毛病。那天的夜里的短暂相处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一直会记得那时20XX年3月28号凌晨一点半,是我第一次那么清晰的看清楚的脸,沧桑的面容极富有棱角,其实,我喜欢你这样有清晰轮廓的脸,有味道。觉得我冷淡或是不热情都是一切的错觉,本就是不喜欢人多不爱说话的人,怎么都得理解下,安静等待的心是可以叫我在你不看我的时候可以很认真的的看到你脸,而且可以一直。

知道么,我的村夫。我是多么喜欢和你一起走在多浪河边上散步的那种感觉,就我们俩个人,尽管风景不是特别的好,但心里真的是美极了。只是为了惋惜的是,那些微弱的陌生感不能叫我们一起牵手,嬉笑,或是坐在那的木椅上尽情的亲吻下。我喜欢你的胳膊搭在我的肩上,微微的重量感觉就像是爱一样,有分量而又不觉得沉;也喜欢我挽着你的胳膊一起走,不会再有半个肩距离一直搁着;我也喜欢你哈哈笑的样子,不忧不愁,感觉生活中有你,真的好幸福。要的就是这样,淡淡的,唯美的,甜甜的,沁人心脾的感觉,清新淡雅而又持久。

用你的话说,你现在才真正的感觉在一起了。感谢我在扬子水都的那一天,叫我可以和你在一起,只是下次记得得多喝点水。短暂时间也没有叫我看看隔壁的美邦,CCDD...那些步行街上繁华的店铺。因为我心里清晰地知道我是来做什么的,你一走感觉身边那些开着的小花都谢了,虽不是极度难过,心中未免不了有些失落。一种强烈的感觉,你就是我的那个小太阳,不够强烈,但足够给我温暖,叫我可以不冷不热。强烈的建议给你就是,可不可以以后吵架不删我的东西,可不可以以后少抽点烟,少喝点酒,顺便也少打点牌。

都说距离产生美,而这么大的距离除了产生无尽的思念,还有被时间和空间隔开的拥抱以及缺乏交流后的陌生感,美,真的不存在,这边的静心等待也是那么苦。所以,我要努力,你也要努力。努力叫我们在一起,可以尽心的拥抱尽心的处以后的生活。当我转身离开桃源回校,你的身影也消失的时候,请记得,带上我的思念离开,叫它一直陪着你,做个为我守后的男人。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天黑叫你别答应


小王是个无鬼论者,不相信任何的鬼神之说,在他的眼里这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有自己亲眼目睹的,自己亲身感受到的才是真实的。

每当别人谈论鬼神之时,他都是笑笑,或者被他当成一个笑话听一听,有时不想听时,就躲的远远的。可是总有一条流进了他的耳朵。晚上睡着之后,如果有人唤你,千万别答应。

这个小王自然不会相信,因为小时候他的父母经常这样叫唤他,听到这个小王笑着只说了四个字无稽之谈!

可是小王经历了那件事之后,彻底改观了。

小王家与隔壁的小李家不和,从他的父辈开始就不和,每当见面时,就会不约而同的吵起来,有时甚至会大打出手,都巴不得对方死去。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小李的父亲因病去世,不过小王家并没有落井下石,只是冷眼旁观罢了。

有人说人死之后,头七会回来,看一下自己生前的地方。李家的头七到了,小王对这个本来就不相信,人死之后怎么可能会回来呢!所以,小王不理会这些东西,早早的睡去了。

凌晨的钟声轻轻敲响了,这时候的人几乎都睡熟了,而小王睡去了,但他是那种朦朦胧胧的睡,还能感知到周围的一切,滴滴答答的手表声不停的在耳边旋转着。

突然小王似乎听到有人在叫他,声音似乎还在很远处,他本能的反应就是答应他的叫唤,可是他没有答应出来,因为他想到了有人跟他说过:如果夜里有人叫你,千万不要答应!小王心道,等我听清楚是谁我在答应也不迟,反正我是不相信这些东西的。

可是那个声音没有听下来叫唤自己的名字,王有才王有才几乎每隔五秒钟就叫一声,而且声音越来越近,刚刚似乎还在墙外,但此时就像在门口,那个声音不是家里的任何一个人的。小王一个心中一个颤抖,他想到了,是对面李家刚刚死去那个人的声音。小王的心提到嗓子眼了,大气不敢喘一下,假装镇定着,闭上眼睛假装以为睡着了。

声音到了耳边,贴着小王的耳朵叫唤着小王的名字王有才王有才!没错就像是自己的女朋友贴着自己的耳朵说悄悄话一般。小王动也不敢动。

那个声音越走越远,但嘴中还是不停叫着小王的名字,直到渐渐消失。

过了许久小王才如释负重,但还是不敢乱动,还在假装着睡着()。

王有才突然又一声叫唤在小王的耳边。小王时刻没有放松着警惕,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这么一下,不过小王早做好了准备。

小王还在均匀的呼吸着,就像是真的睡着了一般。紧绷的身体直到太阳升起之时才渐渐放松。

血红的眼球注视着天花板,他相信了一切。小王没有向自己的家人提及过此事,他是怕自己家人又要大打出手了,他把这件事永远的埋在心中,不过鬼神之说,他彻底改观了,也时时刻刻注意着周围人对鬼神的言论,默默记在心中。

“喊”你回家


这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只是晚饭时间到了,男人依旧没有回家,女人摆在桌上的那些饭菜显得有些落寞。天已经擦黑,女人有些急了。

女人把孩子托付给婆婆,朝男人做事的地方走去山沟里的小煤窑。女人边走边打男人的电话,打了好几次,没有通。她还打小煤窑值班队长的电话,也没有通。女人不由加快了脚步。

你男人在小煤窑出事了。有刚刚从山沟里下来的人对女人说。

女人,头顿时嗡嗡作响,泪水扑哧扑哧地落了下来,几乎发狂地朝山沟深处跑去。

到底怎么啦!?女人在值班队长面前歇斯底里地问道。

井下情况不明,估计是巷道塌方。值班队长急得额头直冒汗:嫂子,麻烦你冷静些。我们已经在积极组织工人抢救。

我能做点什么?需要我做点什么?女人的心提到了嗓眼里。

你什么也不需要做,你只需要在值班室等待,祈祷。说完,值班队长迅速地加入了救援的队伍。

七狗(男人的小名),快点回家!女人突然来到井口,冲井下猛喊。

喊也没有用,省些力气料理后事吧,已经确定了是塌方事故,十回有九回没得救。有人劝女人。

七狗,快点回家!女人继续冲井下喊,她隐隐约约觉得男人可以听到,甚至还有回音。

那些人见劝不住女人,也就没有继续阻止女的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女人每隔几分钟冲井下喊一声。

凌晨5点,男人终于被营救上来。男人的一条腿没了,不过还有一口气。

两个月后,男人终于度过了危险期,所有的人都为之庆幸。只有男人的主治医师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于是对男人进行了一次心理访谈:你能够回忆起你在井下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我刚采满最后一斗煤,准备下班回家的时候。煤窑巷道坍塌了,我感到剧烈的疼痛,我的右腿被煤矸石砸中了,腿骨断裂了,还被煤矸石死死地压住了,我无法动弹。当死神越来越临近的时候,我突然听到女人喊我回家,于是我又醒了过来,我意识到巷道极有可能发生二次坍塌,我忍痛举起身边的铁镐弄断了我的右腿,爬到了巷道一个相对安全的角落。所以后面再次发生的坍塌没能掩埋我。

但过度失血,为什么你没有晕厥过去呢?

在我眼皮越来越沉重的时候,我又听到了女人喊我。我想起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贤惠的女人,可爱的孩子,他们都在等我回家,他们都需要我啊。我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把我的衣服撕开成几条长布条,使劲地把右腿上部扎紧。

即使那样,你也不能在井下坚持10多个小时啊!主治医师感觉到怀疑。

每当我要睡去,或者是要放弃的时候,我都会听到有人喊我。每一次听到喊声,我都会极力去想起家庭的美好。我第一次遇到女人,第一次和女人拥吻,听到孩子的第一是啼哭,听到孩子第一声喊我爸爸那些时候,我是多么的欣喜,多么的骄傲啊。你知道孩子第一声喊我爸爸的时候,我一下子把女人和孩子都抱了起来,把女人的脸都吓白了。你知道我的女人有多么胆小吗?我还想,我不能让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啊。小时候,是母亲伫立在屋门口喊我回家,后来是女人在屋门口喊我回家,以后是孩子在屋门口喊我回家。为了那么多人的喊,我不能就这么死去。

出院那天,女人想要搀扶男人回家。男人坚决不肯被人搀扶。

你只有一条腿了,你怎么回家呢?女人不解。

只要你走在我前面喊我回家就好了。我又哪敢不回家呢?哪怕我是用一条腿蹦,我也会蹦回家啊!男人笑了。

女人压抑了许久的泪水啪嗒啪嗒地往下落:七狗,我们回家!

爱你,就是让你多吃饭


吃饭,是人生中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日三餐,缺少了任何一顿,总觉得这一天的生活少了一些意义。所以,中国人最常见的打招呼的方式就是吃饭了吗?虽然这是一个简单的日常问候,但是却说明了吃饭在中国人的生活占有的重要位置。在我们家乡,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吃早餐了吗?吃饭了吗?无论是跟长辈还是跟晚辈打招呼,这句话总是很顺溜地脱口而出。吃,在我们那个有点闭塞的小城市里,占据着无比重要的位置。估计是以前的人都经历过饥饿的年代,所以在生活富足以后,还是无法把这一习惯抹掉吧。

小时候的春节,因为交通工具没有现在那么先进,都是骑的自行车,所以去看亲戚的时候,往往去到亲戚家都已经到中午了。所以,主人家都会准备一大桌子的菜来招待客人,而这些菜式中,则以肉类居多,青菜只是饭桌上的配角。开饭的时候,主人总会跟来访的客人说:不要客气,当自己家就好了,想吃什么就夹什么。仿佛怕那一桌子的菜吃不完,也怕客人见外,不好意思吃。更有热情的主人,他会直接把他觉得好吃的菜夹到你的碗里来,然后一顿饭下来,肚子就撑到走不动了。每每碰到这样的人家,怕是客人最担心的环节就是吃饭了。我小时候是一个害羞的孩子,所以我的碗里都是别人夹过来的肉。

我爷爷跟爸爸就是怕我们会饿着的人。小的时候,姑姑在外面打工,回家一趟,如果第二天买的是早班车,爷爷就会早早起来做早饭。我们家乡的习惯是早上喝粥的,可是如果姑姑回家出去工作,爷爷是一定会做饭的,那天的粥只是用来放着的,或者谁想喝粥就喝粥。如果姑姑的车是早上的十点,然后爷爷就会五点多起来做饭,一个多小时的折腾,就会摆出一大桌子的菜。这时候,他就会叫姑姑起床,催促她吃饭,怕她错过了车。爷爷的时间总是很急,所以无论是姑姑,还是现在在异地上学的我,只要那天要坐车,他总是会提前提醒你很多次,说你等成好过车等你。吃饭的时候,就说多吃一点,不然上车就饿了。早上做好饭,如果他有空,他就会陪着一起吃,然后再收拾桌子。吃完一碗饭,爷爷总是会说再吃一碗,怎么吃那么少,吃饱了吧。经过再三确认,他才会让你放下碗筷。现在两个姑姑嫁人了,带着孩子回娘家的时候,爷爷也总是早早做好饭等着他们。我上大学之后,每次回家,爷爷都说多吃点,不要学人家减肥。打电话回去,我问家里今天有没有什么水果,他说有你都吃不到咯,那么远。吃饭,是爷爷表达爱的一种最直白的方式。

我爸是跟我爷爷有点不一样的人,但是他也喜欢用吃来表达他的感情。基本上每次回家,都是我爸做菜,我爸做的菜是我们家做得做好吃的。买菜之前,他都会问一下我们三姐弟今天要吃什么菜,他就会按着我们的说法去买菜。煮出来的东西,总是会让我们吃好多好多的饭。奶奶只能吃清淡的食物,所以如果奶奶来我们家吃饭,都会特意给奶奶做一些她能吃的菜。每次回家,爸爸基本上都会陪爷爷奶奶吃一顿饭。在他那里,估计是看着父母吃饭就是幸福。吃和陪伴,都是他对爷爷奶奶的告白。现在,打电话的时候,我爸都会跟我说,不要在吃的方面省钱,要吃得有营养一点,吃好一点。我爸对我们的爱,就是怕我们饿着,怕我们吃不饱。

我活到现在,生活中基本上都与吃有关。我自己会做各种黑暗料理,然后身边有乐于品尝的人。而且,身边的朋友也不乏有厨艺的好手,所以吃到好的家常饭也是我的幸运。所以,离家的时候,我特别感谢身边那些做过饭给我吃的朋友,大玲,潘小姐,嘉敏,花花因为吃到她们做的饭菜,我就会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有一种被宠爱的感觉。

叫你一声妈


小玲是高三(1)班的学生,因面临高考,所以就报了晚上的补习班,每天晚上周小玲都要经过一个胡同,胡同里的灯光比较昏暗,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可是,周小玲她们不怕,有时还要在这里嘻哈一下。可是,有一天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女人,看见她们在这里嘻戏、停留,就走过来,扯住[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女孩们都称她为疯女人。

有一天,她的同学打听到去年在那个胡同口曾发生一起凶杀案,一个上高考补习班的女生有一天被人强奸并被杀害了。同学们听了都有点害怕,她们都改道而行了,可周小玲没办法,这条路是她到学校唯一的路。后跟她爸爸提起,她爸爸沉默了一下,就说以后我去接你吧这时,姥姥在里屋把周小玲叫了进去。玲玲,你也老大不小了,应该懂事了,你爸爸整天这样,迟早一天会被累垮的,今天你肖阿姨过来给爸爸介绍后街的一位姥姥,我不听,我不听周小玲打断了姥姥的话,捂着耳朵。妈,你不要再提了,玲玲就要高考了,只要玲玲考着一个好的学校,我再苦再累也值。爸爸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姥姥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望着玲玲叹着气。

周小玲走进房里,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她知道爸爸的累,妈妈走了好几年了,而且姥姥又病了,她又要读书,所有的事都压在了爸爸的身上,每天上完班回来,就已经箸疲力尽了,可家里还有一摊的事等着他,爸爸才三十几岁,可看上去却像五十几岁的小老头,头发早已白了一半,有人曾为爸爸介绍过女人,可周小玲死活不同意,她觉得那是爸爸不爱妈妈了,而且她还听说后妈是怎样的恶毒,她的同学当中就有这样的案例,她不想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她望着墙上妈妈的照片,妈妈,你说我做得对吗?

爸爸每天都下完班就去接她,可奇怪的是自从爸爸接她的第二天晚上,那个疯女人就不见了,这样又过了几天,这天周小玲下完了课,爸爸还没来,想想应该没什么事,就独自回家了,走到了胡同口,她四处张望了一个没什么异常,只见前方隐隐约约走来可能是刚下班的工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周小玲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看上去是个挺老实的男人,而且在擦肩而过的时候,那男人还冲她友好的笑了笑,周小玲觉得今晚很安全,可刚走几步,有人从背后捂住了她的嘴巴,她挣扎着,看见的是那个男人的淫笑,她想起了同学所说的去年发生的凶杀案。她不能,她想着爸爸还在等她,她使劲挣扎着,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怎敌得过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冲出个女人喊着玲玲,别怕女人一上来使劲的撕咬着那男人的耳朵,那男人急了,不知从哪抽出一把刀向后捅了一刀,女人没有松口,一只耳朵竟被她活生生的咬了下来,那男人捂着耳朵跑了,周小玲不知如何是好,大叫着,叫声引来了一些行人,他们把那个男人扭送到了派出所。周小玲跑过去扶住那个女人,那个女人血流满地,但却冲着周小玲笑着玲玲,没事,只要你没事,我就放心了远处救护车的声音越来越近,那个女人被抬上了救护车,可她被抬上去的时候还在冲着周小玲笑,周小玲觉得奇怪,那个女人怎么知道她叫玲玲。

第二天,周小玲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在派出所她知道昨晚被抓的男子就是去年奸杀那个女学生的凶手。那个凶手说,他没想到昨晚咬他的那个女人竟会这样拼命,简直疯了路过一家鲜花店,周小玲觉得有必要去见见那个女人,毕竟是她救了她,她买了一束康乃馨来到医院里,来到病房门口,周小玲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削完了一只苹果递给了那个女人。她悄悄的躲在门口偷听着玲玲没被吓着吧?没有,昨晚还真亏了你,要不是你,还真不知道会怎样,只怪昨晚我有事走不开,不然你昨晚怎么那样拼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那个人责怪着我也不知道,当看到玲玲受到伤害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我不想失去了香儿,再失去玲玲,如果当初我去接香儿的话,她也不会女人哭泣着好了,不要想了,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要好好的保养身子。玲玲知道我们的事吗?还没有,我没告诉她,她就要高考了,等她高考过后,再找机会再告诉她吧?你可要保重好自己的身子,如果你垮了,玲玲怎么办,她受的苦也够多了男人紧紧的抱住了那女人。玲玲那女人突然发现了周小玲。忙把那个男人推开,那个男人尴尬的望着周小玲,脸红红的,像是做错事的孩子。周小玲走过来,把那束康乃馨送到了那个女人的手里,甜甜的叫了声妈然后又对着那个男人叫了声爸女人望着男人,男人望着女人,然后一齐望着周小玲,一齐答了声哎三人抱在了一起

VIP系列——秋


对秋的最初认知,是在我12岁的时候。那时我刚上初一,整个班级里只认识一个人。秋是我妈妈同事的女儿,妈妈说秋可能成绩不如我,但却比我懂事得多。

在初一那一年里,我只见过她寥寥数次。一是因为我们在不同的班级;而是因为对于初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之后的我,不喜欢去各种闹。她是个活泼、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当时的我这样总结。

初二分班,我们分在了同一个班,但是我依然未和她有过多的接触。

初三再次分班,有幸,我与她同桌。过了很久,我不得不说,她的确比我懂事太多。或者说,我始终是个孩子,而她,俨然可以说是一个小大人了。我羡慕,也愧疚。我很任性,除了成绩我找不到任何会使我光彩照人的东西。

可是,我们成了好朋友。那个我敬重的人,成了我的好朋友,我很开心。

初三毕业,我们去了不同的高中。秋的高中是封闭式管理,我去看她一次不容易,她也不好跟家里说要在每周仅有的半天假期里来看我。于是我担心,我们的友谊会维持多久。但是通过两周一封的书信,我清楚地知道,我们的关系已日渐亲密。

高考前一天,因为要看考场,我们见面了。秋穿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与众不同的感觉,可是很漂亮。真的,秋不论穿什么,都漂亮得无以复加。只是只说了几分钟的话我们就分开了。失落了一天。

高考后,录取结束后,我们终于找到一个机会一起玩。那一天,玩得很开心。我也知道了,秋考到了鞍山,而我在昆明,天高地远,我们怅然喟叹。

前几天,秋让我看了一篇文章,是她写给我的。明明,是很普通的话语,我却是看得泪水滴落。给秋发去信息:《那份情》,永远铭记于心,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一辈子

因为秋,我喜欢秋天。

因为秋,我学会宽容。

我们,会将那一幕幕、一幕幕,镌刻心底,任岁月淹埋,即使在角落,也永不会被遗忘、、、、

亲爱的,其实我想你了

青春系列(二)


“丫头,该成家了吧,你年龄不小了,你黄阿姨给你说了一个小伙子,要不你去看一眼?”

“爸,我……”一不留神瞥到了老爸头上的几根白发,原来岁月不仅仅在自己的脸上刻下了痕迹,所有人都未曾避免。

“好吧,什么时候啊,不过成不成我可不知道。”

“那就定到下星期一吧,我给你黄阿姨打个电话,闺女终于开窍了,哈哈。”

推开窗,树梢的最后一片落叶飞舞飘落,四季周而复始,我们还能回到从前么?

“可儿,隔壁班的陈楚冰好帅诶,要是能做他女朋友,死了也值了。”

“你也就这样了,看到帅哥两眼放光,”可是无奈自己也未逃出他的魔掌,不经意间的心动,束缚了自己的青春。喜欢棉花糖的萌兔兔遇到了热衷麻辣烫的灰太狼,最终被吃的渣都不剩。呵呵。

深沉的咖啡厅,是自己喜欢的格调,暗黄的液体反射着柔弱的光。

“请问是凌可儿凌小姐么?”

“我是凌可儿,你是?”记忆中黄阿姨说他姓慕,可惜记不清楚叫什么名字了。

“在下慕枫,很高兴认识你。”

一副眼睛遮住了他深邃的眼睛,秀气的五官,看着很斯文的样子,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斯文败类’这个词。

千篇一律的开场白,让人昏昏欲睡的聊天,被锦柔的一个电话打断:

“可儿,听说陈楚冰回国了,你……”

“啪”的一声,手机掉落,满脑子回旋着一个声音:他回国了。

“凌小姐,你怎么了?”

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她连声说道:“对不起,我还有点事,先走了。”拿着包匆忙走出咖啡厅。

“可儿,我要去国外发展了,等我,好么?只要五年,五年过后我回来娶你,我爱你”耳边依旧回旋着他当初的话,两个五年过去了,他是回来娶自己的么?

日子一天天过去,并非因为他的回归而有所改变。慕枫倒是来了几次电话表示对她印象很好,想有更深一步的发展。

夜幕降临,整个城市都寂静无声,凌可儿独自现在窗前,寂寞,悲伤。

“可儿,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眼前又浮现出他表白的场面,凌可儿的嘴角不自觉的扬起。不知在哪个杂志看过这样一句话:不要在十六岁时轻易爱上一个人,因为那注定得不到,忘不掉。很显然,可儿就犯了这个错误。

“嘟嘟嘟嘟嘟……”手机的振动声拉回了她的思绪。

看着陌生的手机号码她皱了皱眉,“喂,你找谁?”

“可儿,是我。”依旧是那充满磁性的声音。

“是你,,你…有什么事么,”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意外,她的声音止不住的颤抖。

“可儿,对不起,我要结婚了,那个女孩在我出国的十年里一直陪伴着我,我……”

“什么都别说了,祝你幸福。”

泪水滑落脸颊,悄无声息的滴落在地毯消失不见。十年的等待在这一刻全部化为虚有。

“可儿,我回国之后听同学们说你还在等我,原谅我没办法娶你,那个女孩的家境很好,他父母可以帮助我在国外发展,她对我也很好,希望你忘了我,找一个对你好的男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许多人都为自己的分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其实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可儿,我觉得慕枫挺好的,你别对她那么冷淡,交往一下试试…”凌父又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

“爸,我知道啦。”

或许对她来说,治愈一段悲伤,最好的药剂就是开展一段新的恋情。

慕枫篇

十岁的时候,我随父母来到了这个城市,转学到了可儿的班级里。第一次见这个丫头时,她扎着两个羊角辫,可爱极了。年少的情愫就是这样简单纯真。我尝试着问起可儿那时的回忆,可是她居然不记得我的存在,我无奈了。半年之后,我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了那个让我砰然心动的小女孩。

情感随时间沉淀的结果通常只有两种,在时间中忘记,或是在时间中回忆。可儿就是那段回忆,美好而难忘。

也许是上天眷顾我,让我在可儿受伤时,给了我一个陪伴她的身份──男朋友。当我从她口中听到这个决定,我的血液再一次沸腾。

陪伴是最长久的告白。我的告白从未停止过。

猪,我可以这样叫你嘛


序::2014年6月,我做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当我还沉浸在幸福里时却不知道伤了她的心,当我晒幸福时,我知道她心里好疼。亲爱的猪,我还可以这样叫你嘛?我还有资格嘛?也许连我自己都无法叫出口!!!

为让你来北京,我邀请你很多次。

你说你要给我做好吃的,我当时就乐了。

日子一天天,不见你动身,你却总是推托说一定会来北京

那一天,你告诉我你准备好进京,我的心里很高兴。

就在第三天,坏消息传来,你不在接听我给你的电话。

你微信我说,父母在不便接听。

你说你被软禁,你说你被逼婚。

噼啪,犹如晴天霹雳,电得我外焦里嫩。

猪,你可知道?我多想飞回在你身旁,多想替你伤心。

可是,你却不让我回去,你说,好好工作,不必担心。

你不是很好,但是我就是忘不掉。

你不是很好,但是你从来不要求我做什么。

后来,我选择了离开北京,因为北京,没有你。

后来,我找到了一个女人。

她很好,她教会我很多事情。

她很好,什么时候都会为我着想。

慢慢的,她烦了。

慢慢的,她开始挑我的刺了

我还是那么傻傻,看着她调戏别人

我还是那么以为,她为了报复我。

她报复我的无知,报复我的唠叨。

我受够了这样,

我想要离开。

可是,

我无法回头。

猪,我可以这样叫你嘛?

都说错过了就错过了,

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嘛!

如果,我没有离开北京,你会来嘛?

如果,我回到老家,你会跟我走嘛?

猪,,,,嗯,,,,

我还可以这样叫你嘛?

可以啊!

青春系列(一)


《槿木年华》

“苏槿年,华生自今日起结为兄弟,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那一年,他们在榕树下立誓,年幼的心灵背负着一生的承诺。

“槿年,等等我,隔壁班的班花又给你送来一封情书。这是初三学姐给你的花,还有我同桌给你的巧克力。对了,还有……”

“我不要,以后别再让我看到这些,好烦。”

“哦。喏,这是我给你的电影票,晚上咱哥俩看电影去。”

“这还差不多,哈哈”

初中三年,华生都是苏瑾年的情感经纪人,帮他抵挡各种情书,鲜花的‘轰炸’。因此他被广大女孩子视为‘苏校草的小跟班’。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骄傲的认为自己完美无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槿年,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好么?”高一那年,他被校花堵在校门口。

“我对你没兴趣。”

第二天,他回家的路上便被一伙社会青年团团围住,天生秀气柔弱的他根本经不住众人的拳打脚踢,没多大一会儿就被打的满身是血,直到华生赶来。眼前的一幕刺痛了他的眼睛,嗜血的眼神透露着他的愤怒,虽然两拳难敌四手,但那群混混也没占多大的便宜,愤怒中的人潜力是无穷的。

“早就让你和我一起锻炼身体,你偏不去,以后听我命令,有意见保留。”华生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他,满身的伤痕又让他止不住的心疼。

“不是还有你为我出头么,再说了,你每天都去打沙袋,比跑步累多了,我堂堂X中学校草才不去。”

在华生的强制要求下,苏瑾年不得不每天早起锻炼。高中三年转眼而逝,他们的关系也飞上了一个台阶。毕业那天,他们在酒吧狂欢。以此来纪念各自逝去的青春和‘死去’的脑细胞。

“槿年,我们要上同一所大学,”微醉的华生在他耳边说道。

“好。”

华生不会知道,此时苏瑾年的内心起了多大的波澜。成绩比华生好的他为了“同一所大学”这个梦,故意少写几道题。这被在教育局工作的老爸知道后,一气之下要赶他出家门。若在平时华生根本不会这么说,他知道华生醉了,只有在喝醉时华生才会靠在他的怀里,这种感觉让他莫名的温暖。

可是天不如人愿,高考成绩出来那天,华生气冲冲的找到他。

“你怎么考的那么少?”

“可能是发挥失误。”

“你是故意的是不是?如果不想和我在一起就直说,何必这么折腾。高考前我每天备战到凌晨三点为的什么?你竟然这样……”说到最后,他“砰”的一拳打在了苏瑾年的脸上,转身离去。留下苏瑾年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模糊了眼眶。

“嗨,曾经的校草苏瑾年先生,你的女朋友呢?”同学聚会上,他光荣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谁让他孤身一人没家属呢。

“我单身。”拿起酒杯,红色的液体顺喉而下,眼睛随意一瞥,目光落在正要推门而入的那个人身上,岁月在华生的脸上刻下了成熟的痕迹。再次相见,两人很有默契的微微一笑。

卫生间里,华生堵住了他出门的路,“槿年,这些年你去哪了?为什么到处都没有你的消息。”

“老爸让我出国了,唔……”霸道的吻堵住了他未说完的话,许久之后,华生俯身在他耳边说道:

“我好想你。”

“我也是……”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6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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