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倾盆而下的大雨让我措手不及,路边有几棵稀稀散散的树苗,举着伞匆忙路过的情侣,偶尔飞驰的一二辆汽车,我环视四周没有一个合适的躲雨之处。咒骂完几句脏话,只得头顶公文包快速的向前跑。
已是初秋,还未来的及换上厚衣棉衫,我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雨水透过单薄衬衣淋上肌肤,不至刺骨,依旧冷冽。狂奔的脚步踏着已经淤积地面的小水滩,低帮的皮鞋里早已渗湿,黏糊糊的袜子粘住脚掌摩擦着鞋底,几十米的距离自脚步传来的疼痛感越来越明显。等我跑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雨差不多停了,依旧能够听见淅淅沥沥的声音。雨水顺着头发淋过身体滴到地板上,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滩滩水渍。
从公文包的外包里掏出钥匙,还好皮制的公文包并未进水,手机和一些文件得以完好无损,我才觉得松了口气。进门之前脱掉了脏兮兮的鞋和袜子,昨天夜晚才清扫的房子不能这么快就弄脏了。低头看了一眼,脚底已磨出水泡,刚刚因为急于避雨忽略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我有些愤恨地把鞋扔在一旁的旧木柜上。
不过,眼角的余光里我似是看到什么东西,木柜上有一封信,对,是一封信——等我拿起来的时候就确定了。这封信像是被放在这有很多天了,封面落满灰尘,鞋上的雨水溅在上面,一片模糊,已经看不清寄信人的名字和地址,不过收件人还是勉强能够看到是我的名字。猜想大概是快递员发现屋里没人随手放在木柜上面,而我每天出人都极少注意到门旁的物件,恰好这场雨,不然不知什么时候我才会看到这封信。
这封信是让我觉得奇怪,毕竟在这样信息更迭科技发展都到达空前快速的时代,手机上的通讯软件已应接不暇,实在是没有几个人还会选择传统的寄信方式。
我拿着信进了屋,随手将信和公文包放在了沙发前的圆桌上,我必须得先去洗个热水澡,刚被淋过的身体没有一丝暖意,不自觉的瑟瑟发抖。透过镜子看到的自己的头发湿漉漉的耷拢在耳朵及额头上,衬衣粘在身上,裤子褶皱的厉害,脸色也是阴沉的,一副萎靡颓废的样子,此时心里涌出的词是可悲,我有些明白小余想要与我提分手的原因了。
洗完澡回到客厅,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脑子里全是与小余在一起的画面。屋子里到处充斥着她的味道,仿佛她还在这里,从未离开。
初见她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她因够不到书架最上层的书而客气的寻求刚好路过的我的帮助。在她寝室楼下摆蜡烛告白,她害羞的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脸色微红的接过花束。她爱旅行,我省下生活费带她跑过很多个城市,拍过的照片贴满十几个相册。种种画面停留在了一个星期前,她说很久没有回过学校了,于是我立刻买了车票带着她回到了我们相遇的地方。她说,
“那么我们就在开始的地方停下吧。”
“分开,对彼此都好。”
我还未能明白她的意思,也未问得原因,她便已离开。后来我去了她的公司、去了她家,都未能见到她,也是,有意躲避怎能让我轻易找到?直到我接连一个月在她家楼下守着,终于看到她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面带娇羞和得同车里人说着话。我大概懂了些什么,对于我这样工作尚且不稳定住在出租屋里的刚毕业的一穷二白的学生,她确实在我身上是看不到未来的,我不够好,岂能怪她?我甚至未曾去对面询问她原因,我害怕听到她亲口吐露出的血淋淋的现实,我却无一丝能够为自己申辩的余地。
我想到这儿,只得无奈叹气。站起身来从冰箱拿了几罐啤酒,顺手打开了电视机,电视上正在播放一则汽车的广告,刺得我两眼发酸。
对面房间里有椅子碰撞的声音,像是小余还住在里面,明明我已经锁紧了那扇门。
坐上沙发的瞬间我才想起刚刚带进来的信,避开心头的一切杂乱,我打开了信封,里面是手写的书信,只有一页纸。我一眼便认出了写信的人——董浩,我认识了五年多的兄弟。我没想到会是他寄来的信,他深知彼此都不是矫情的人,当然不会是写封信交流情感。想起最近也有很久没有与他联系,各自都忙着自己的事情。
信的第一句话就让我触目。
“苏明,我和许倩离婚了。”
我刚认识董浩的时候他已经和许倩在一起了,那年我们同时参加高考,我们刚好在同一考场,让我们相识的事情是,考完最后一场考试后,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许倩告白。他约了许倩在学校门口等他,可惜的是他提前准备的玩具熊丢了,他躲在书店后面不敢去见许倩,刚好我骑自行车在他旁边经过,他拦下我并苦苦哀求借自行车要去最近的花店买花,并坚持塞给我两百块钱做押金,在他带着一束玫瑰回来成功告白后从此把我当成他的救命恩人。
我深刻明白许倩于他的意义,他很早就喜欢了她,早到他也不知到底什么时候。高考之后的告白是他此前不愿影响她的学习,成绩出来后他明明可以去到更好的城市,为了守护爱情放弃梦想背离父母追寻她去了同一所学校。大学毕业后成功求婚带着她步入婚姻殿堂,他不计一切的支持她的所想,遵循她的愿望。我难以想象他此刻的心情。
“苏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还在等你,我想只有你懂我是早就做好与许倩相伴一生的准备,你看着我们一步步走过来的。很多话我只能同你说,只有你会明白。
母亲说离婚对我也好,她拦住我不让我去找许倩,有很多人在看着我,等我逃出来许倩已经离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定要离婚,一定得离开我。结婚以后她就变了,她说我总是干涉她,说我不懂管理自己的事业,说我不思进取。她总是认为我让她有负担,说我的爱让她太过压抑。
母亲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我为她已经杜绝了与家里的联系,我一直都很害怕她在我身边会有一丝的不顺意。可是为什么,她一定要走。”
这封信看到这里,我大概知道了董浩想说的话。可我还是想不明白的是,他明明一个电话就能向我倾诉,我也能够同他说些安慰的话,却为何要选择写信?
“你知道的,没有她我活不下去。”
这句话瞬间让我产生很不好的预感。
“我想通了,如果活着不能在一起。那么不如一起去死吧。”
我额头出了一层冷汗,坐立难安。我懂于董浩来说许倩胜过他的生命,如同小余等同我的生命。这些话他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许倩已经被我锁在了家里,她哪都去不了了,她总是在哭,在求我放她走。她难道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吗?我
怎么会离开她呢?
我准备与她谈一谈,如果她还是不答应留在我身边,那么——我会点燃这所房子,我们将永远在一起。
苏明,我不知道你看到这封信会是什么时候,写这封信是我太过犹豫,还是无法狠心伤害她。如果来的及的话,你还能够救她。我想赌一次,如若幸运,我放开她。
我会试着等你,在许倩逼疯我之前。”
看完最后一句话我脑子一片混浊,惊恐、难以置信,亦或绝望,我看向信封上的日期,刚刚暖和起来的身体再次被凉意袭裹——离寄信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二天。
我浑身颤抖的拿起手机找董浩的号码,还未拨出去,电视里播放着一条新闻“今日凌晨,XX小区XX单元的一所住宅起火爆炸,住宅内一男一女均已死亡,并造成附近多人受伤。具警方初步勘察起火原因似为人为,自杀可能性极高。目前火已扑灭,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手机经过矮桌摔在地上,屏幕碎成两半。那间紧闭房门的卧室不时还会传出声响,被压盖在电视机的轰鸣之下。
我很久都不能相信董浩真的会如此悲烈,从前许倩不小心磕破手指,他都会满心歉意和自责,而如今他会结束她的生命,该是怎样的决绝。
恍惚之间想起了曾经的玩笑话:
“董浩,如果哪一天许倩不要你了呢?”
“那我会缠着她,无论生死。”
“那么苏明,如果小余要离开你呢?”
“无论生死在一起。”
我忽然记起了一些事情,那天我等在小余楼下看着她从别的男人车上下来,后来我在她家门外打晕了她,我把她带了回来。
那个紧闭的房间传出的声音越来越响,响到我已经无法忽略。
我把信撕碎了洒在地上,站起身努力的保持平衡。我缓慢地走向厨房拧开了煤气罐,然后走向那间传出异响的房间,当我打开门的一瞬间我看到小余倒在地上,发丝散乱,全身被胶带绑住,头上渗出丝丝血迹,门上也被蹭上了血。她正惊恐的看向我,边疯狂的摇头边往后退,被胶带封住的嘴发出哽咽的呜鸣。
这是第一次看到小余如此狼狈的样子,我还是很难过,脸上拼尽全力也无法挤出一丝微笑。我走过去扶起她,陪着她一起坐在地上。
我用打火机点燃床单的时候,小余突然发狂般的挣扎,皮肤上被胶带勒出一道道伤痕,我努力的抱紧了她。
总因着悲伤的影子,我不敢绽放自己的样子,风偷走了我的胆子,雨注入了我哭泣的眼泪,还有那弯曲的小路准备阻挡我前进的步子。
我想和时间谈恋爱,但是它总是不停地忙碌,不肯花一秒的时间来倾听我唯美的故事。我恋取了月亮的影子,倾泄了我柔美的身子,尽放了我所有的情感,黑夜不眠独语。
假如借我一抹悲伤,我会躲进云层,一朵轻飘,会有那酥酥麻麻跳动的心情。被云包裹着的多情,释放空灵,再也不会担心被看穿了所有心事,欲说还休语。若是天空不深情,是不是太阳就不再会热情,似乎一切都各有定律,命运的轮再旋转。我的一生,似乎都被囚禁在文字里,我却爱的一塌糊涂,不是自己的自己。
小草也来好奇,退不尽生命的激情,秋不是它们生命的终结,而是一场新生命的蕴育。读着李白的诗,吟着杜甫的文。怎么越读越深情,越知味。我凌乱的多情,是否也可以汇聚美丽的篇章,将你柔情。
如果日光不曾留恋你的影,你是否就不会会怨恨,那昔日的雨,伤了谁的心。如果可以,我愿化作一滩榆荫奉献着自己给便整个世界。
梦之兰馨
晓红长相漂亮,自然她从小就心高气傲,觉得自己是遗留凡间的工作,众多男性对她孜孜以求,她对他们不屑一顾,选择了一个白马王子,只是王子却背叛了她,经常在外面寻欢作乐,最后她痛苦的离婚。
痛苦时刻前男友给予关心
20XX年12月的一个晚上,我独自坐在江边,听黑暗中江水拍打着堤岸。犹豫再三,我还是拨通了前男友文轩的电话。当听到文轩声音的那一刻,我的眼泪汹涌而出。晓红,发生什么事了?你在哪里?连珠炮似的发问,可见他的担心与焦急。
文轩条件普通我看不上
半个小时后,文轩坐在了我的身边,带着一杯热奶茶和我最爱的牛肉干。他总是这样体贴入微。望着这个温暖的男人,我真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可是,他现在属于别人!我突然有些后悔,见他有什么意义呢?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去毁掉另一个女人的幸福。那晚,我们只是静静地坐了会儿,就各自回家了。
文轩是当初妈妈硬塞给我的男友。那时,我才二十出头。实诚,会疼人是妈妈对文轩的评价,我们交往了七八个月,我挑不出文轩任何毛病,可我始终没有太多热情。
一见钟情年轻有为林枫
就在这时,林枫出现了。他年轻有为,与别人合伙开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他热情浪漫,滔滔不绝的情话几乎将我溺毙;他幽默风趣,时常将我逗得哈哈大笑我狠心与文轩分手,投入林枫的怀抱。两年后,我和林枫结婚了。
浑身解数想挽回花心丈夫
新婚燕尔,我们的日子过得很不错。然而,不到一年,林枫开始不回家,追问他,他就说工作忙,要去外地查账。刚开始,我不以为意,后来,林枫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开始警觉。我多方打听,又采用了跟踪手段,终于发现他经常去光顾一些所谓的家庭会所
揭穿林枫的出轨行为后,争吵自然不可避免。结果,林枫从偷偷摸摸出去变成了明目张胆地出去!家成了他的旅社,想回来就回来,想出去就出去。看到吵架没有结果,我改变了策略,只要林枫回家,我就哄他开心,做他喜欢的菜,甚至买性感内衣为了他,我几乎低到了尘埃里。可是,我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
看透物质最终分道扬镳
万般无奈,我决定釜底抽薪。我跟踪林枫去了一家他经常光顾的家庭会所,然后打电话报警。警察把那家会所端了,还好,林枫在警察来之前逃脱了。没想到,毁了这家,还有那家,网上这种信息太多了,随便百度一下就能查到。
这种情况维持了两年,我心里痛苦不堪,却束手无策。当初选择林枫,妈妈极力反对,我却一意孤行。我不想在妈妈面前认输。我帮林枫圆一个个的谎,努力维持这段婚姻苍白虚假的繁荣。夜深人静时,我常常会想起文轩,那些曾被我轻易忽略的点点滴滴,仿佛水印一般显现出来。
那时,他没什么钱,但只要我喜欢,哪怕是我多看一眼的东西,他都会想方设法买来给我。而他自己,连一件衣服也舍不得添置。我不高兴时,他想办法逗我开心,我身体稍不舒服,他就紧张得不行。文轩把我捧在手心里,为了我,他几乎低到尘埃里。我却没有感动,只觉得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想想,我跟林枫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真傻,放弃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去选择如此不堪的生活。我被虚荣的肥皂泡迷住了眼睛,以为物质和情话就是爱情,殊不知那些关心、体贴、照顾、相守才是生活温暖的底子,才是最值得牢牢抓住的。当我明白这些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如果你全身都是优点,而他却不懂赞赏,那也是毫无意义。你不需要是全地球最优秀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优秀的那个人,足矣。
上班没多久,小企鹅就跳动起来,点开一看,是阿薇发来消息,她问我: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吗?因为我没嫁给有钱人,我老公竟瞧不起我?
阿薇是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我谨慎地没有用闺蜜这个词,是因为闺蜜是小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亲密的称呼,而阿薇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大女人。我头一回见到她,她正独自在山顶上写生,眼看天色将晚,我们一行人招呼她一起下山,她笑着指了指她脚下大大的旅行包,告诉我们,她带了帐篷,要在这里看日出呢。那一天,她送了我一张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阿薇总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一只飞在世俗之外的鸟儿。所以,当她忽然裸婚,嫁给一文不名的阿强,我们一点都没觉得惊讶。
在我看来,阿强实在是捡了大便宜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轻而易举娶到这么漂亮又有才的妻子,一定是祖上哪位先人积了善德。依照常理,阿强对阿薇就算不视若珍宝的话,也该你侬我侬才对。可是,阿强对阿薇有一百个不满意。
这一回,又是阿强埋怨妻子,总是往家买那些没有用处的宣纸,一点也不懂得勤俭持家。阿薇一听也不乐意了,说,宣纸是我画画用的,怎么能说没有用处呢?再说,我买纸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花你的呀。
一提钱,阿强的话更难听了,居然说,你有钱,你除了钱还有什么呢?你也不想想自己,当年是怎么嫁不出去才倒贴给我的。
阿强和阿薇的矛盾由来已久,我一直天真地以为,他们是生活观和消费观不一样所产生的矛盾,却从未想过,多才多艺的阿薇原来在阿强的眼中一无是处。
你画画好,可你的画在他眼中是一堆昂贵的废纸,你弹琴好,可你的琴声在他耳中远不及一场二人转来得有趣,你是香远益清的亭亭莲花,他却嫌嫌弃你不够妖娆,不够芬芳,你是稀世珍有的枯叶蝶,他却只当你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扑火飞蛾。
你有一百件好处,他都无从欣赏,也就等于零。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男的相貌堂堂,女的相貌平平,堂堂对平平,却连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有一天,妻子问丈夫,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喜欢我什么?
妻子问着这个问题,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于是,她等着他说,是因为你总是悉心地关爱我们的家,为了父母和孩子默默奉献不辞劳苦,因为你是我的贤内助,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爸妈的好儿媳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能想到很多。
然而,丈夫回答说,因为你每次洗完澡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她觉得有点意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还有呢,她问。
他说,你睡着的时候说梦话很可爱,你夏天穿长裙子非常漂亮,你做错事会脸红,你写的小诗很好,干嘛要丢在纸篓里,我都悄悄收起来了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是真的懂她,而且真的爱她。
她的美是闪在夜空里的寥寥寒星,他却全看到了,记在了心里;她的好处是藏在沙子里的珍珠,他却在像沙子一样平凡的日子里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地珍藏。
你不需要是全世界最好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好的那个,就足够了。
我们都是浩瀚宇宙中平凡的生命,是空山幽谷里无人知晓的花草,在我盛开的刹那,如果你恰好看到,如果你恰好觉得那看起来不错,如果你愿意为这份美好驻足,那就不荒废我一刹那的绽放。
如果你说爱我,我希望你的意思是,你懂我知我,而且惜我怜我。如果我说爱你,那我的意思是,你在我眼中举世无双,不可多得。让我们相知,然后相爱,相爱,然后相守。
相伴一生的那个人,必须首先是懂得欣赏你的人,然后,才有资格说爱。
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美好,一个人最大的不幸,莫过于耗尽一生,身边那个最亲密的人,却对你的美好无知无觉,在你的生命里扮演暴殄天物囫囵吞枣的角色。
这样的一生,岂不可悲?
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
让懂你的人爱你,惺惺相惜,心心相印,莫待青春耗尽,惊起回头,长恨无人懂。
霞就要实习了,我能感到他的喜悦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她是一名将要进入社会的教师兼班主任,她给我讲了如果她当一名班主任她会怎么去做,当然是我问她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而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她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也得主动些。
我为那些能成为她学生的人感到庆幸,我从未见到过如此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在她面前我都感到不足。她说如果她是一名班主任,她会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应该是愉快玩耍再学习的,怎么可以让他们为众多的家庭作业厌烦呢,应该以兴趣为主,再去建立学习的兴趣。无论他们喜欢什么他都会努力的去为他们争取,如果争取不来,那么自掏腰包也要帮他们建立他们的兴趣。
她说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再怎么幼小也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他们犯错了,她不会打他们骂他们,她会和他们慢慢的沟通,告诉他们所做的事是错的,是不对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压迫下才不甘情愿的去做。也会和各科任教老师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积极听取各种建议,不做一言堂。为孩子们的学习而努力的做好本职。
我是感到她很傻的,只顾着考虑别人,却没想过该怎么去照顾好自己,因此我只好无怨无悔的去支持她,陪着她。她脾气不好,如果我不陪着她,那她心情不好时该对谁发脾气呢!而且那些是她的兴趣,她的梦想,若我都不用心的支持她照顾她,那她该为了她的工作不懂的好好照顾自己了,又得变得傻了。
我告诉过她,答应她的我都会努力的去做到,细到每个细节。其实是我担心她太过辛苦,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我得帮她把一些重要的事记住,以免她身心疲惫。然而今天我却没有保存好她发给我的她的机票票证,这让我有点难过,也有点不安。我说,她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不让她一个人害怕,我以坚定的语气对她说的,但此刻却有点恐慌,担心答应她的我会做不到。
她要去广东实习,我是很希望她可以来我这里的,这样我便能好好照顾她了。但毕竟她选择了广东,而且在这里也没什么发展,我只能忍着不舍,违心的支持着她。当然违心只是因为她不能来我这里,但也为她开心,至少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也难得她喜欢。
我是要去找她的,不仅因为我答应了她,还有她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能去欺骗她,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独在异乡呢,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好好照顾她。
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李教授挖到了一具冰封的尸体。这让他欣喜若狂,李教授是历史学家,对于一切古老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
挖到这具尸体的时候,他就立刻报了警。从这具尸体的穿着来看,尸体不是现代人。这让他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很有可能是一具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尸。对于他的研究来说,这将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
他依依不舍地看着警察带走了这具尸体,如果这真的是一具古尸,等到警察去鉴定完毕后,一定会送往他们的大学,让他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李教授简直是坐立不安。终于警察证实了这是一具古尸,李教授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待古尸到达学校的日子。
终于,古尸被警察送到了学校。李教授在这方面是权威专家,研究这具古尸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的兴奋。
这具古尸是一具女性的尸体,她的衣服虽然已经破败了,但是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生前的衣服非常的豪华。因为一直被冻在冰里面,她的尸体保存还算比较完好。现在保护她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她开始出现了衰败的征兆。
李教授小心的给女尸拍了照片,他想要记录下关于女尸的任何细节。女尸并不是很好看,在现在看来,她只能算得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像这样的女人,在她生前,在她的那个年代,一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李教授小心翼翼的剥掉了她的衣服,衣服都每一块,都算得上是工艺品。如此漂亮的衣服,做工如此的精细,是怎样的王公贵族才能有这样的衣服。李教授越来越兴奋,从她穿的衣服来看,李教授断定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
女尸穿了好几层,每一层的衣服都精美绝伦,李教授不住感叹道,“都说国外的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最漂亮的衣服,如果他们能看到这具女尸穿的衣服,一定会大跌眼镜。”
女尸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李教授都细致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等到研究报告出来,这具女尸一定会引起轰动。
女尸的身体保存的还算比较完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体结构。她的身体僵硬,像玉石一样。李教授看见这么完美的躯体,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李教授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要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见这件事情。他仔细的研究着这具女尸。他判断这具女尸死于清朝,但是身上的服饰又不太像清朝的服饰,到时有点像明朝的衣服。
因该是明末清初的衣服吧,这个女尸很有可能是明朝的达官贵人。李教授越来越有兴趣,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甚至连家都不回了。
他对于这具女尸的热爱,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爱上了这具女尸,在他一次的见酒过程中,他感觉到身边的磁场发生了变化,他转过头,看见女尸坐了起来,她原本不漂亮的脸蛋此刻看上去却如此的漂亮,真是风华绝代啊。
李教授颤抖的问到:“你就是我带回来的尸体吗?”
女人点点头,“我本来安静的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带我回来打扰我,我的灵魂一直禁锢在我的身体里面,可以保持我的身体不坏掉,我需要安静,你为什么要来打扰我?”
李教授震惊的说:“真的是你,你活过来了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太震撼了!”李教授没有害怕,只有痴迷,这个沉睡了百年的女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她的皮肤变得饱满,看上去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样震撼的的消息,一定会引来这个世界的轰动。
李教授激动地说:“你真的活过来了,这简直就是奇迹啊,你知道吗,我就要发达了,我就要出名了。哈哈,这一切都是你带给我的。”
女人露出诡异的微笑,“你知道吵醒我的后果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直不腐坏吗?”
李教授急忙问到:“是什么保持你的身体不腐坏的,你快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活过来,你还是人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呢,你觉得像我这样的,还能被成为人吗?要保持身体不腐坏,首先你得是一个死人,哈哈!”
李教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惊恐地说到:“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杀死我吗?你要用我的血肉来达到长生不老,身体不腐败的目的吗?”
女人拍了拍手:“你真的很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你果然不愧为一个学者,但是你活不了了,你没有资格跟我一样长久的活下去,你只能做为我的养料,我的食物。是不是觉得很悲哀?”
李教授惊恐地往后退去,他颤抖的说道,“不要杀我,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是我把你唤醒的。你可以去找其他的食物。你还是可以活下去,只要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我可以让你离开。”
女人笑了,“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吗?现在,我饿了,你刚好就是我的事物,我不会让到手的食物离开。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那你就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吧!”
李教授恐惧的说:“不要,不要杀我,我不想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打算杀死我吗?还是打算把我吃掉?”
女人舔了舔嘴唇,“沉睡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冰封在一块冰里。现在我重获自由,能够从冰里边儿出来。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我很怀念那些美味的人肉。要保持不老的样子,就必须要吃人的血肉。每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一部分,包括你。”
说完,女人邪魅的笑着,她慢慢的走向李教授,李教授看见她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李教授害怕的说,“我不要长生不老,我现在什么都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女人狠毒的说,“现在已经晚了,在我饿的时候,我不允许别人逃离我的手掌。”说完,她就扑向了李教授。
第二天,人们发现冰冻的女尸已经不见了,地上躺着一副人骨,经过检验,发现是李教授的。这种灵异事件,大家都不敢往外说。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大家也都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也没有谁去找那具女尸的下落,因为他们不想落的李教授的下场。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6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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