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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脏近的地方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心脏近的地方,欢迎阅读与收藏。

乌云低垂,山风呜咽。山凹里,弥漫着一股强大的悲愤气场。那一排野战帐篷,是牺牲官兵遗体善后的地方。

一辆解放牌军车从老山方向驶来,帐篷前战勤队员早已列队两排。

帐篷内用白布写的挽联是:忠诚虎胆血洒老山,烈士英魂戍守边关。刚从阵地上送下来的10名军人遗体,在担架上列队摆放。

战勤队每三人一组,默默地为烈士清理身上的血污泥水,登记帽子里和领章后的姓名,家庭住址,部队番号,收集水壶、挎包,信件等烈士遗物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划破了宁静,带着战争血雨腥风的副师长匆匆走进帐篷。他逐个向牺牲的烈士敬礼之后,在一个年青的士兵烈士前停了下来。战勤队员让位离开后,副师长默默地抚过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为他换上崭新的的确良军装,慢慢地合上那不愿瞑目的眼睛

以军人的方式遗体告别之后,裹上八尺白布的烈士,又被抬上解放牌军车,运往集体公墓。

战友,一路走好!战勤队员嘶哑的声音在山谷回荡。

儿子,好样的!老爸为你报仇去!全副武装的副师长说完,踏进挂着伪装网的吉普车,吼地一声向前线狂奔。

望着远去的解放牌,心里萦绕着一个问号的当地记者问战勤队长:为什么烈士的遗书、照片和信件等,都是放在军衣的左边口袋?

队长拍着上衣的左边口袋,庄重地回答道:这里,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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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离成功近的地方


站在离成功最近的地方

虽然那个又瘦又黑的女孩儿竭尽了全力,但最终还是没能进入省女子足球队。考试结束之后,所有落选的女孩儿都失望地离开了,只有她还默默地坐在球场边上看队员们训练。教练看到她伤心的样子,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就走过去安慰她。

您能留下我吗?女孩儿抬起头,眼睛里含着泪水。

可我们的主力队员已经够了。教练为难地说道。

那就让我做个替补队员吧,总得有人给主力队员拿衣服、送矿泉水啊。

你为什么非要留下来呢?教练好奇地问道。

我想站在离成功最近的地方,在这里我随时都有机会成为主力队员,不是吗?

教练望着她渴望的眼神,实在是不忍心拒绝,于是留下了女孩儿。

从此以后,每当场上的队员进行训练的时候,女孩儿就默默地在场下练球。她的坚持不懈终于为她赢得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在一次重要的比赛里,前锋队员意外受伤,万般无奈的教练只好派她上场,结果女孩儿在下半场连进两球,不仅帮助本队获得了胜利,更使得自己一战成名。这女孩儿就是女子足球世界杯金靴奖得主孙雯。

生活就是这样,你很难一开始就获得成功。如果暂时得不到成功,那么你就站在离成功最近的位置,这样你就能得到别人得不到的机会。一旦机会到来,你就有可能第一个获得成功。

故乡的心脏


总觉得,故乡是有心脏的。她也像我们人一般活生生地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然而,有心脏的东西,就都有生命,同时也会有离开的时候。故乡的心脏是土生土长在那片黄土地上的劳动人民。每个离开的和降临的生命,都组成了故乡的心脏。在生活着的晋西北这块贫瘠的黄土沟壑上,故乡的心脏不停地搏动着。她迎来了日出,送走了晚霞。见证了岁月的变迁,故乡的改变。倘若要在过往的历史长河中去打捞,故乡却早已了无踪影了。我很想知道,故乡从前是什么样的面貌,故乡的心脏是种什么样的跳动方式。或许,时光久远,早已褪尽了色。

我出生时,故乡还很热闹,村子里住满了人。一圪梁上,排列着几十孔窑洞。河流还流淌着清澈的水,山也还是如初的颜色。在那里生活,宛若古人一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整天面对的是一道道梯田地和一条条山峦。尽管生活过得平淡无味,但却充满了浓郁的乡土气息。嗅着泥土散发出来的气味,我的心里感觉到了一阵暖暖的液体在流动。这是故乡独有的气味,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人而言,这气味早已沁入骨髓,融入血液了。故乡以博大的情怀,接纳了一代代的故乡人。当我们无情地踩踏在她干瘦的脊背上时,故乡所发出的那疼痛的呻吟声,敲打着我们的灵魂。故乡的疼痛,只有故乡人知道。换做了旁人,却是一概不知。

故乡的心脏,不单单是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故乡人。除却此,还有那些没有生命的物。世界本来就是由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两种物所组成,故乡亦是如此。故乡的山水、树木、河流、田野、土窑、菜园、水塔等等都是故乡的心脏。离开了这些,故乡也只不过是一片荒芜和一片凄凉。正是故乡拥有了这些,故乡才彰显出了她的宏大与雄壮。

听祖父生前说,故乡还是块风水宝地哩!村里的山犹若龙凤飞舞般盘旋在村里。无时无刻地守护着故乡的心脏。小时候,我曾偷偷地领着村兵村将攀爬上了龙凤山,还特意骑在龙凤山的头上,俯瞰过黄昏中的故乡。犹记得,那时的故乡极其的美丽,原野里开满了黄花,木瓜枝上也绿油油地一片。龙凤山脚的土窑里,升腾起了淡蓝色的炊烟。乡亲们扛着锄头三五成群地走在了归家的路上。风吹来,只听得河岸畔的蛙声透着黑暗的夜色,隐隐约约地飘入了耳朵里。

故乡要睡了,这个时候,故乡的心脏跳动得轻了,也缓了。顽皮的孩童们,叫嚷着祖辈们打捞跌落在水盆中的月亮。大槐树的梢头,弦月如钩,垂挂天边。祖父久久地注视着浮现在河面上的月光,黯然不语。月,也是组成故乡的心脏。它更像含羞的妙龄少女般,红着脸,在天幕里看望着故乡的人一代代老去,又一代代新生。祖父半晌不语,他正思索着自己还能再看见多少次这样的弦月。祖父跳动着的心脏减缓减慢,那么故乡的心脏又是怎样的一种跳动节奏了呢?或许,等到祖父的心脏跳动停止了,故乡的心脏还在永无止境地跳动着。

我的生命也是在故乡的心脏中存活,只不过终有一天,我会悄悄地离开她,去另外的一个地方。故乡赐予了我太多的记忆,那些数之不尽的往事,让我的生命汲取了养分。假若我等到我的心脏将要停止的那刻,我定要静静地平躺在故乡温暖的怀抱中,听着她的心跳,告别故乡。在广袤无垠的原野山,在繁星如水的星空中,我将倾听着故乡的心脏的跳动。我想,这是种无声胜有声的对白。梦呓中那甜美的笑容深深地吸引着我,若在老之将至,生命垂危之际尚能如此,夫复何求?我想,纵或大浪,亦是不喜不惧。

在故乡,故乡的人是最可亲可爱的。操着相同的声音,不用费解就能理解。说的直白点,地域方言也是组成故乡心脏的一部分。无论祖辈,后辈都是说着地域方言。那是种让人能感到温暖心房的声音,每逢听到时,内心深处,立即就会涌上了一阵愉悦。似乎这就是像灵丹妙药一般,让人百感欢悦。故乡的人,走出去的,走回来的,在他们身上与生俱来的那种声音,无论历经岁月怎样的漂洗,她都不会发生一点儿的改变,也不会发生一点掺杂的声音。故乡的这些心脏,像将红透了的铁水浇铸在了故乡人的身上,无法抹去。生命让我选择了故乡,我感到万分的荣幸。因为这将是一种走向成熟的标志,走向人生轨道的方向。尽管故乡贫穷,但我始终都像一位守护者,静立在她的身畔,满含深情地注视着她,守卫着她。

故乡,这个村落,哺育了无数代的故乡人。她伟大、平凡;但又渺小、神圣。那条被黑色染成了的黄土沟,在风雨飘零的路上,见证了故乡岁月的无声而过。她撑开自己温暖的怀抱,让故乡的人度过了漫长的寒季。许多年过去了,故乡的面貌早已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故乡的心脏,也开始以崭新的姿势搏动了起来。我深刻地记得,当我夜晚回到故乡时的那种心情,刹那之间,既欲哭无泪,又喜极而泣。看到了熟悉而又陌生的黄河水流和那座灯火相映下的小村落时,心情久久地不能平静。回首起离开故乡的时候,故乡还是旧貌。河墙上还刷着要致富,少生孩子多种树的标语。校园中的老君庙上供奉着太上老君的神位。可没想到,十多年间,故乡改变了许多,变得我都感觉到有点模糊了。只是能在遥远的记忆深处,重新想起过这还是我的故乡,这里还有故乡的心脏的跳动声。

我试着透向无边无际的黑夜,去寻觅年少时的影子和那段逝水流年。故乡变得沉重了,我再也无从找回了那段消失了的过往。黯淡的星光下,只有远方漆黑如墨的山峦,经年没变。我还能听出她的跳动的声音,突然间,我感到了害怕,感到组成故乡心脏的这些,要是没有了,那将是一种怎样的凄凉和悲哀。我甚至还想,远山上的祖祖辈辈们,要还能再见到沉睡中的你们吗?面临这些困惑,我真想一睡不起,长眠于故乡的心脏上,陪伴故乡,直到岁月尘封了一切的过往。

黑夜遮掩了一切,把故乡的心脏蒙上了一层黑。世间的万物如若被墨泼过了一般,灯火亮了,这种耀眼的时刻,又让故乡明亮了起来。灯火在晚间,也是故乡的心脏。它姗姗来迟,却倍加的让人感到温馨。有灯火的地方,就会有生命,以至于就能清晰地听到故乡的心脏的跳动声。往往这样的时刻,生命还在运作,故乡的心脏也还在搏动。席慕蓉说: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天空圆月如璧,洒着明亮亮的辉光。我倾听着故乡的这支歌,片刻间,两行清泪夺眶而出。故乡疲倦了,身上被凿上了无数道伤痕。我仿佛听到了她那凄凉的惨叫声,在向我呐喊和呼唤。祖父也拖着身子走来,向我招手,向我微笑。回来了,我回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道:祖父笑了,故乡也笑了,我也破涕为笑。

故乡承载的太多了,久经沧桑后,她已表现出了一副无力的模样了,心脏的跳动声也渐渐缓慢了。也许,再过若干年,故乡的心脏的跳动声真的会停止了。到那时,她也会像我们的生命一般,走向了消亡,从而零落成泥,被时间埋入了荒土之中。我站立在原地,久久地凝视着,这片星光下的故土,我将静静地倾听着你的心跳声,走向黎明,走向日落

【你的心脏刻着谁的模样】


兰雨一夜未睡安稳.想着昨晚发生的事情.兰雨跟杰是这大都市里最平凡的一对情侣.两个人都有份早八晚五的工作.两个人像过家家似的在一起生活.相依为命.兰雨对杰很好.给杰搭理的很干净.每日给杰做饭.整理他她们两个人小小的家.杰也是爱着兰雨的.杰是典型的射手座大男生.喜欢玩游戏.身边也有很多异性朋友.兰雨是天蝎座女生.除了早八晚五的工作.没什么圈子.杰喜欢帮助别人.性格大大咧咧.兰雨喜欢多想.所以两个人总会因为假想者争吵.直到兰雨不再吵不再闹了、那夜他们正准备睡觉.杰的手机响了.杰拿过手机.回复了内容.兰雨问这么晚谁啊、杰说找我玩游戏的.兰雨说现在你陪游戏比陪我多.杰笑着说,你跟游戏叫什么劲!还吃游戏的醋.兰雨说她在乎的不是他玩游戏.而是游戏里的人.话落,杰就说那好我删了断了自己的念想.游戏以后也不要了、行了吧?兰雨说删了做什么.只见杰退了游戏群.说这样她就再也找不到他了、然后问兰雨还生气嘛?兰雨看着杰冷静的说.刚才你的举动过程中我脑袋里是空白的.有些麻木然后对杰笑了笑、起身下床.是的兰雨是有些麻木了、她记不清楚自己是第几次因为这些事情伤了心!她哭不出来了、只是觉得心疼.她回想这一年里她与杰的一切过往从点滴到发生的所有事情.记得那次杰因为吃坏东西而胃肠感冒发高烧.兰雨很着急.晚上冒着严寒跟大雪去给他买药.买完药担心他没吃什么有没胃口,吃药不好.就满大街找饭店就为了一碗蒸蛋.回到家.兰雨就让杰先吃蒸蛋.杰说太烫.兰雨就搅拌凉了喂他吃.发烧不退.兰雨就用热毛巾给他敷额头.杰不喜欢那样.兰雨就一遍一遍在热水盆里弄热毛巾再弄干给杰一遍一遍敷脚.即使每次都能烫到手.杯里的水很热,没办法喝就不能吃药.兰雨手忙脚乱的就用凉水泡杯子.结果杯子炸了.兰雨很自责,什么都没做好!就这样照顾杰整个晚上.兰雨想在杰心里到底想什么!他的心脏刻着谁的模样!杰是贪玩还是不确定自己要不要跟兰雨好好的!兰雨记起了跟杰一起看的电影.《夏洛特的烦恼》那里有一首歌兰雨很喜欢.那英唱的《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你以为一切都是没选好,得到的和想要的对不上号,你以为时间可以重来.换个人当主角.爱情就会天荒地老.你不知世界上谁对你好.为了你她可以什么都不要.不管你混的好不好是否给她荣耀她都愿意为你操劳.陪你到老.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你怎能如此伤她的心她惦记的深爱的唯一的你.还不趁现在好好努力.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你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当错过了失去了忏悔的你.是否还能换回那颗善良的心想起这部电影这首歌.兰雨心就像滴血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走到终点!也不知道她跟杰会有怎样的未来!她只知道他跟杰在一起什么都不图.哪怕他不能安份的心一直不给她名分也买不起房子.她都心甘情愿陪他到老不离不弃.但唯一在这件事情上.她不想再重复伤自己!却不能宣泄写完这个故事我有些感慨与心酸!人往往都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懂的陪在身边不离不弃的才是爱情.或许可以放手再选择.但我们要懂得且行且珍惜.因为你不曾体会如果失去了一个真心对自己的人下一个会不会也这样待自己不要错过才去珍惜.也不是每段情都可以重来兰雨一夜未睡安稳.想着昨晚发生的事情.兰雨跟杰是这大都市里最平凡的一对情侣.两个人都有份早八晚五的工作.两个人像过家家似的在一起生活.相依为命.兰雨对杰很好.给杰搭理的很干净.每日给杰做饭.整理他她们两个人小小的家.杰也是爱着兰雨的.杰是典型的射手座大男生.喜欢玩游戏.身边也有很多异性朋友.兰雨是天蝎座女生.除了早八晚五的工作.没什么圈子.杰喜欢帮助别人.性格大大咧咧.兰雨喜欢多想.所以两个人总会因为假想者争吵.直到兰雨不再吵不再闹了、那夜他们正准备睡觉.杰的手机响了.杰拿过手机.回复了内容.兰雨问这么晚谁啊、杰说找我玩游戏的.兰雨说现在你陪游戏比陪我多.杰笑着说,你跟游戏叫什么劲!还吃游戏的醋.兰雨说她在乎的不是他玩游戏.而是游戏里的人.话落,杰就说那好我删了断了自己的念想.游戏以后也不要了、行了吧?兰雨说删了做什么.只见杰退了游戏群.说这样她就再也找不到他了、然后问兰雨还生气嘛?兰雨看着杰冷静的说.刚才你的举动过程中我脑袋里是空白的.有些麻木然后对杰笑了笑、起身下床.是的兰雨是有些麻木了、她记不清楚自己是第几次因为这些事情伤了心!她哭不出来了、只是觉得心疼.她回想这一年里她与杰的一切过往从点滴到发生的所有事情.记得那次杰因为吃坏东西而胃肠感冒发高烧.兰雨很着急.晚上冒着严寒跟大雪去给他买药.买完药担心他没吃什么有没胃口,吃药不好.就满大街找饭店就为了一碗蒸蛋.回到家.兰雨就让杰先吃蒸蛋.杰说太烫.兰雨就搅拌凉了喂他吃.发烧不退.兰雨就用热毛巾给他敷额头.杰不喜欢那样.兰雨就一遍一遍在热水盆里弄热毛巾再弄干给杰一遍一遍敷脚.即使每次都能烫到手.杯里的水很热,没办法喝就不能吃药.兰雨手忙脚乱的就用凉水泡杯子.结果杯子炸了.兰雨很自责,什么都没做好!就这样照顾杰整个晚上.兰雨想在杰心里到底想什么!他的心脏刻着谁的模样!杰是贪玩还是不确定自己要不要跟兰雨好好的!兰雨记起了跟杰一起看的电影.《夏洛特的烦恼》那里有一首歌兰雨很喜欢.那英唱的《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你以为一切都是没选好,得到的和想要的对不上号,你以为时间可以重来.换个人当主角.爱情就会天荒地老.你不知世界上谁对你好.为了你她可以什么都不要.不管你混的好不好是否给她荣耀她都愿意为你操劳.陪你到老.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你怎能如此伤她的心她惦记的深爱的唯一的你.还不趁现在好好努力.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你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当错过了失去了忏悔的你.是否还能换回那颗善良的心想起这部电影这首歌.兰雨心就像滴血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走到终点!也不知道她跟杰会有怎样的未来!她只知道他跟杰在一起什么都不图.哪怕他不能安份的心一直不给她名分也买不起房子.她都心甘情愿陪他到老不离不弃.但唯一在这件事情上.她不想再重复伤自己!却不能宣泄写完这个故事我有些感慨与心酸!人往往都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懂的陪在身边不离不弃的才是爱情.或许可以放手再选择.但我们要懂得且行且珍惜.因为你不曾体会如果失去了一个真心对自己的人下一个会不会也这样待自己不要错过才去珍惜.也不是每段情都可以重来

离离心上秋


几只穿灰衣的鸟,衔着一束阳光飞近我的窗棂,它们的尾部翘着,曲线优雅。小小的脑袋如音符般跳动。它们时常光顾,落在防盗铁窗上,望着我,那么安静,好似在赴一个陈年的约会。

今天,阳光肯定在九天之外被烘焙过了。它们直射在阳台上,清脆、爽朗,是成熟稻谷的颜色,氤氲清淡的香。我想,如果给我一把镰刀,我就去收割这些阳光把它们一直储备在心中

阳光明亮且温暖,丝丝缕缕都充满了热情。这时节,秋天已经成了记忆中一个挥别的手势,冬天正向我姗姗走来。我仿佛已经看到了她款款的步态,婀娜的腰身,终究是越走越近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读起来,有清冽地甜漾在齿间,像轻轻咬了一口水晶梨。

楼群间不时有雁鸣声溅起,水珠一般落进风里,风就在这里稍稍顿了一下,我的发适时地飞扬起来。还有柳丝,比我的发还要悠扬,还要柔媚。她是有气度的女子,即便这时节她已经走到了迟暮年华,还依然谨慎地优雅着,绿得一丝不苟从容不迫。眺望远处的堤上,一树的黄叶不知不觉的就染黄了一片树林,就好像太阳遗失在堤上的最后一抹阳光,然后那金色顺岛而淌。落下的叶子,浑身金黄,轻盈的舞动,宛如一只只金色的蝴蝶,舞着秋风,带着对树梢的眷恋,飘落。

窗台上的花盆里,一些菊花开得绚丽非常,一点颓唐的样子也没有。鸟儿的叫声仍旧不息不倦地送过来,像是在开一场合奏的音乐会,主唱伴唱,此起彼伏,毫不懈怠。这样盛大的欢喜,是秋送给冬的礼物!也是送给我的礼物吧?

在脆生生的阳光下听一曲《陪你一起看草原》,把闲适的心事,托付在悠扬的歌曲中,手执一本优雅的散文集,这样的日子,真是静美得绚目。走在惯常走的河堤上,天明净的悬在正前方,毫不在意地垂着它蓝宝石一般的硕大羽衣,那些似有若无的流云,成了羽衣上翩然的纱质白色流苏,不经意地摇曳柔若无骨的媚。它蓝的那样空旷,那样无遮无拦,让我想到了儿时生活过的大草原,似乎放眼即是天涯。此时偶尔有三两只白翼的水鸟展翅滑翔着在河上飞过,它们是一道快乐的音符,跳荡活泼。小小的渔船却都泊了港,一副懒散的样子。

路两旁的草,一副无所谓的神情,对于风的到来,它们比我适应得快。它们无时无刻不在这样的气息里生长,从萌芽到枯萎。它们长得那么高,以至于当风稍稍大一些的时候,它们就率先伏低了身子。好在,它们怎么生长都不会寂寞,看着它们就似看到了我的旧友。

我的旧友,如今都已经风流云散了。犹记得那些青春的岁月,某一年暮秋,我们七八个人,结了伴,去湖边里看月亮。那玉盘一般的月亮,在水中摇啊摇啊,水里的凉盈得太满了,一波一波拂到我们的身上在那样清亮的月光下,在那样青涩的豆蔻年华,哼着这样幽远稚嫩的歌曲,竟有淡淡的忧伤,浅浅浮上来。

人生路迢迢,一路迄逦而来,当年的少女终于开始掩藏岁月深处的沉重了。无忧无虑的日子早已经成了渐行渐远的过往,只剩了隐隐浮在心头的那一句天凉好个秋。

秋夜是真的凉了,夜色被白霜推开去,什么花呀树呀,都成了虚托的背景上沉实的剪影。远处运河上偶尔传来几声货轮笛笛的鸣笛声,和船老大大声的避让声,都扑进耳畔来,夜色的静让这些声音显示了别样的活力,秋的旷远在这一刻更真切了。我仿佛成了一片羽毛,轻飘飘地浮在这阔大的宁静中,枕着声声入耳的种种声响,咀嚼着那些特别有意思的事,不肯入梦。

人生苦短,秋是一次繁华的落幕。该凋落的忽喇喇凋落,该潜藏的静悄悄潜藏。生时如夏花般绚烂恣肆。死时,袒露落叶一般的静美。能把这一切看明白,学会淡然处事,学会淡然处世。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平静。

心脏修理厂


在寒冷的北极以北的地方,有一个叫塞蒂斯恩的小镇。最早这里荒无人烟,但是由于此地的极光极其美丽,来到这里看过极光的人都不再想离去,所以渐渐的形成了一...

在寒冷的北极以北的地方,有一个叫塞蒂斯恩的小镇。最早这里荒无人烟,但是由于此地的极光极其美丽,来到这里看过极光的人都不再想离去,所以渐渐的形成了一个小镇。小镇的东端有一座很高很高的贺罗得雪山,高到从来没有人爬到顶上过,而雪山脚下,则是贯穿整个小镇的姆恩河的源头,姆恩河终年不冻结,是小镇居民的重要生活保障,也是酿造果澜酒的最好水源。
姆恩河的尽头有一家修理厂,整个修理厂只有一个人,小镇上的居民都叫他莱特爷爷,因为他看上去实在是很老很老。没有人知道莱特爷爷是什么时候来到小镇的,莱特爷爷的修理厂也很奇怪,因为他不修机器,也不修农具,而是修理人的心脏。因为他发现,人的心啊,实在是太脆弱了。

今天天气很好,可是小裁缝艾拉却不大高兴,甚至还在麦拉特的小酒馆里喝得大醉,原因是他好像爱上了,经常来他店里裁衣的奥菲斯小姐。莱特爷爷看着东倒西歪的艾拉,听他口齿不清的絮絮叨叨,好一半天才弄明白怎么回事,“艾拉,爱上一个人可是件幸福且幸运的事。”莱特爷爷喝了一口果澜酒说道。
“不,一点也不。我觉得我的心不再是我的,这让我觉得自己很可怜。”艾拉看着自己的胸口,然后捂着脸,看上去非常痛苦。
“也许你该告诉奥菲斯,你爱她。”莱特爷爷建议道。
“不不不,她一定不爱我,我知道的。她总是穿着我给她裁的新衣裳,去听德修斯的音乐会。”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艾拉,你应该勇敢些。你是小镇里最好的裁缝。”莱特爷爷鼓励般的看着艾拉。
艾拉也看着莱特爷爷,可是没一会儿,几秒钟的时间,艾拉刚刚有些生气的眼睛又被夺去了光彩,他站起来戳戳自己的心口,“还是不了,莱特爷爷,这太可怕了,我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这么可怕的事情。如果我不是我,我又将是谁呢?”说完径直走向修理库,把自己关在里面,“我觉得我坏得很严重,”门又被打开,露出艾拉那张苦涩的小脸,“起码得修半年。”

莱特爷爷摇摇头,还没来得及把杯中只剩一口的果澜酒喝下,诗人曼拉彻就疾步走了进来,“噢莱特,我的天神,我以你的名义发誓,我的忠贞,如同贺罗得的脊背,姆恩河的心,可是啊,那带着尖刺的玫瑰,为何仍啼血我的心。”吟完,曼拉彻就着莱特爷爷的手把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咂咂嘴还不忘赞一句,“感谢姆恩河的馈赠,来自天堂的佳酿。”
莱特爷爷重新倒了一杯果澜酒给曼拉彻,示意他想喝多少都可以,然后坐在他对面,微笑问道,“这次又爱上谁了?”
曼拉彻理了理领结,撇撇嘴道,“怎么能说‘又’呢莱特爷爷,好吧,她是一位钢琴家。”说到她是一位钢琴家,曼拉彻显然很骄傲,“难道你不觉得诗人和钢琴家很般配么?”
“唔,听上去不错。”
“可是她把我甩了。”曼拉彻缩在椅子上,显得那样的颓废暗淡,可是立马又高昂起他那引以为豪的男中音,“她居然说她更喜欢布朗特那个铁匠!还说什么打铁的声音和琴声更配。”
“哇哦,听上去很酷。”
“连你也觉得很酷,”曼拉彻又缩在了椅子上,“其实我也觉得很酷。”
“唔,曼拉彻,也许她并不适合你,”莱特爷爷帮曼拉彻把酒倒满,“就像你喜欢喝果澜酒,但是你却对它过敏。现在你已经肿成个猪头了。”
曼拉彻将酒喝尽,才不管自己精心修饰的脸蛋变成了什么鬼样子,不住问道,“什么才是合适?”
“就像,果澜酒装在水晶杯里这样。”
曼拉彻望了一眼窗边的玫瑰,哭丧着道,“可是我真的很爱她,我以天神的名义发誓。我无法与她告别。”
莱特爷爷从窗台的另一侧,摘下一簇紫罗兰递给曼拉彻,“可能在镇子里你不知道的地方,有个姑娘也这样爱着你,以天神的名义。”
“噢,那一定不是现在。”曼拉彻把紫罗兰放在靠近心口的西装口袋里,“我觉得我需要去修理库里躺一躺,也许一刻钟,也许半刻钟。”
莱特爷爷抱了抱曼拉彻,“去吧孩子,你是小镇里心脏最强壮的诗人。”
曼拉彻回抱,“你才是最强壮的那个,莱特。”

奥比古被居民们架进来的时候,他正在发狂。
“把他扔进酒桶里!”莱特爷爷大声说道。
“哗啦”一声,奥比古就被扔进最大的一个酒桶里,阳光下果澜酒潋滟着瑰丽的颜色,只是衬着奥比古凶煞的眼神,有些瘆人。
“快往里面倒冰块!”莱特爷爷又赶紧叫人从外面运来冰块,哗哗的往酒桶里倒,过了好一会儿,奥比古终于安静下来。
洗了一个热水澡,奥比古裹着毯子坐在火炉前,湿嗒嗒的头发贴在额头,全然没有刚才凶神恶煞的样子,一双微微外鼓的眼睛也泛着空洞没有生气。莱特爷爷递给他一碗热羊奶,“喝下去暖暖身子,还是说你想喝一杯?”
奥比古接过羊奶,缩了缩身子,“可能我将会成为小镇上第一个不喝果澜酒的人。”
莱特爷爷大笑,拍了拍奥比古的肩,“果澜酒的好处你应该最清楚不是么。”
奥比古低着头,映着火光的脸颊显得更加的潮红,握着碗的手微微颤抖,“莱特爷爷,刚刚我的样子,是不是比野兽还要凶恶和丑陋?我不想伤害菲拉跟乔的,可是我一看见他们在一起,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菲拉为什么不和我在一起呢?我绝对比乔更爱她。该死,我真厌恶我现在的样子。”
莱特爷爷往火炉里添了几根新柴,看着奥比古,
“去爬贺罗得雪山吧,奥比古。”莱特爷爷指着奥比古的心口,“你的小兽从雪山上跑下来了,你得把它送回去。”
奥比古看着自己的心口,沉默了好久,“我还会被塞蒂斯恩所接纳吗?”
莱特爷爷摸了摸奥比古的头顶,“塞蒂斯恩爱所有人。”

莱特去森林里捡树枝的时候,经常会看见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他叫洛普多,五年前来到这里,并不住在小镇,而是独自住在森林里。
“嘿,伙计,我有什么能帮你吗?”
洛普多看了莱特一眼,继续处理刚刚捕杀到的猎物,“不需要,我很好。”
“可是你的心上布满了沟壑跟伤痕,或许我可以帮你修理修理,不要修理费,只要把你的午餐分我一点儿。”莱特微笑着指了指洛普多手中的猎物。洛普多没有说话,没过一会儿就有香味飘来。
莱特取下腰间的酒囊,就着烤肉喝了一口,然后抛给洛普多,“试试,简直美妙。”
洛普多喝了一口,眉头皱了皱又舒展开,接着连连喝了三大口。第一次喝果澜酒的人特别容易醉,可是等你喝了几年甚至几十年,就是想醉也醉不了。显然洛普多是第一次喝,他掏出项链上坠着的照片,开始流泪。
“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会流泪了。”洛普多抹着脸说道。
“谁说这是眼泪,明明是酒,果澜酒。”莱特举着一只羊腿说道,然后凑了过去,“嘿,这个女孩儿真美。”
洛普多布满红晕的脸上满是骄傲,“这是我妻子,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之后眼神渐渐淡去,“她在我破产后依然跟我在一起,说好要带她来看极光,可是遇到了雪崩。”洛普多看向莱特,“我并不想博取同情,这是很懦弱的行为。”
莱特咬了一口羊腿,“你说的对,谁也没有立场和能力同情别人。”
洛普多亲吻了一下项链放回怀里,“我知道我的心已满是疮痍,但我并不想治好它。艾伦斯菲还在那里。”
“当然,你是爱的勇士,这是你的勋章和证明。”
没过多久洛普多就醉倒了,莱特将背包里一大袋的果澜酒都留给了洛普多,他知道他需要这个。
看着他的左眼,你觉得他已经死了,可是看着他的右眼,却觉得他还活着,特别是他看着极光时面露温柔的样子,这样的人,他的心根本不需要维护跟修理,因为他是最强壮的人。

圣诞节这天,整个小镇都变成了灯火的海洋,几乎所有的居民都聚集在小镇的中心,他们将在这里,一起迎来又一个圣诞。
莱特爷爷的修理厂也休息了,他正坐在一棵巨大的雪松顶上,喝着果澜酒笑呵呵的看着居民们玩闹。他的旁边坐着一个人,看上去竟然比他还要老。那人喝着果澜酒,吃着自己带来的巧克力,满面笑容的看向小镇中心,“活着的感觉很好吧,莱特。”
“是啊,第一次见到极光的时候就醒悟了,还有什么比活着更美妙的事呢。”莱特拿起一块巧克力,这么久了他还是无法接受这种甜腻的味道。
“唔,比如果澜酒配巧克力。”
天空开始落雪,有铃声从空中传来,那人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又理了理头上的红帽子,对莱特说,“我要去给孩子们送礼物了,那明年见了,莱特-塞蒂斯恩。”

触动心脏的微小说


火车要开了,女孩一直目送那个男孩的离开。

一步,两步,直到男孩踏上车都没有回过头看女孩一眼。

火车开了,女孩泪如雨下我一直在等他回头,只要一眼,我就跟随他去。

车上,男孩看着急速倒退的风景心口隐隐作痛为什么你不叫我一声,只要一声,我就为你留下。

只要迈出第一步,幸福唾手可及。

男友寄来信件说要动关系调我回县教育局上班,我拒绝了。

之后他又来信威胁分手,我痛苦的不行,五年的支教让我喜欢上山里的孩子了,更且我走了他们也就没有了希望,我回信:随你吧。

不久,他来找我,我对他说:分手了何必来?

他笑道:分手?你想得美,局里派我来这当校长,就管你一个老师。

只愿和你在一起,无论富有与否。

他们恋爱三年后分手。

从那以后他的签名从未改过:我的梦想那么大我却离得那么远。

她忍不住问他:你的梦想究竟是什么。

他微笑: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她和他又闹别扭了,冷战了三天,显然两个都熬不住了。

她拿起手机,准备给他发短信,本来想说:我们不要闹别扭了好不好,我想你了。

考虑到不能先认输,于是修改成:我们好好谈谈好不好?发出去的时候变成:在?

他收到短信时兴奋不已,他本来想回:在,我在,我想你了,我错了行不行?

一看到她信息的语气那么硬,于是修改成,恩阿,我在,是不是想我了?

可是发出去就一个字:恩。

如果我们放下卑微的尊严,爱情就在眼前。

她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打包好,刻意发出窸窣的声响,我真走了?

男人无所谓地继续玩弄着手机,示意女人把忘收的东西拿走。

我当初是疯了才会和你在一起!女人哭着甩门而出。

男人把手机扔下,僵硬着走进房间。

丢弃的手机屏幕上赫然闪烁着亮光:如果我足够好,我一定不会放你走。

如果我足够好,我一定不会放你走。

他对她说:你猜猜我的口袋里有几块糖?

她说:猜对了你给我吃吗?

他点点头:嗯,猜对了两块都给你!

她咽了咽口水说:我猜五块!

然后,他笑着把糖放到她手里,说:我还欠你三块。

因为爱你,所以允许了你的小贪心。

一对老年夫妇谈起青年时代,对遥远过去他们激动不已,决定像年轻时那样,到河边约会。

那天,老爹采了鲜花,来到了河边等待,一直不见老太太来,天快黑了,只好回家。

到家里他看到老伴盖着羊皮袄躺在床上。老爹嚷起来了:你怎么敢失约呢?

老太太把脸埋在枕头里,羞怯地说:我妈不让我去。

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慢慢变老。

他牵着她在雪天里走着。

女生明显不耐烦,不停地用手扫掉头衣服上的雪花,问:我都说分手了还带我去哪?

他说,最后陪我走走吧。

女生问,你不冷吗?

他摇头。怎么会?

女生不再说话,只希望路快点走完。

放开手的刹那他差点落泪,我总喜欢在雪天里牵着你走,因为一不小心我们就可以一起白头。

喜欢在雪天里牵着你走,因为一不小心就可以一起白头。

我喜欢你。他深情的说。

真的吗?她眼中发出了希望的光芒。

当然是假的,小笨蛋!他嬉皮笑脸的回答。

我的感情,容不得半点玩笑。

他们同是有缺陷的人,一个是哑巴,一个是聋子。从小被人歧视的他们早就习惯了。

后来他们相识,之后相爱。

那天她生日,他精心的为她挑选了她最喜欢的八音盒。在去找她的路上,惨遭车祸。但肇事司机逃逸,而他孤零零的躺在那里,直到晚上才被救起,送往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

她在新闻中得知他死去的消息,她痛恨这世间人的冷漠,走向顶楼,巨大的伤痛下,让她喊出了她25年来说的第一句话,我来陪你了!她倒在了血泊中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一对三十年前的恋人偶然相遇了。男的问:过的好吗?还好。

男的说:当年,我大一暑假回家,到你家时,你已出嫁了。你爸告诉我,他的女儿不嫁给穷光蛋。

女的凝望着他,良久:你不知道?在你上大学还不到一个月,你爸来我家告诉我,他的儿子上大学了,再不会找一个农村的婆娘了。

有些事,错过了就不会再回来。

她在键盘上打下那串字:我是你的什么?

爱情顾问他回复说。

她关闭了QQ,趴在键盘上哭的泣不成声,却没看到一直闪烁的头像,你教会了我,爱你。

下一秒爱就会来,你等得到吗?

她抱着他的枕头,说:头几年,你说每天都是情人节,天天来见我。过了几年,你说每月14号才是情人节。前几年,你说1年只有1次情人节。今年,你终于不来了?

她擦擦眼泪:要是再梦不到你,我,我真的要改嫁了

他站在窗外,脸上如释重负,转头跟鬼差说:好了,带我投胎吧。

阴阳相隔的痛,又有几人能知?

远·近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题记

阴雨的黄昏,风不休的吹着,我看着摇曳的树枝,想念着万物的伟大。有一次,我梦见大家都是不相识的,醒了,却知道他们原本就是相爱的。

网络的彼岸,是追寻着的自己。千与千寻后,遇见的不过是另一个自己。上网的人,在我看来分为两种人,有爱说话和不爱说话之分。

爱说话的人,遇见陌生人也会自来熟;不爱说话的人,遇见熟悉的人也会陌生。在这个充满诱惑的大网里谈情说爱,多少是带着点自卑的。

想念,却无法相见;挣扎,却又一次次妥协给自己。

友VICIO认识了一个人,叫姬,游戏里认识的。却始终不想承认这叫网恋,也或许是不敢,亦或缥缈。网恋的感觉,是平淡如水,却又惊心动魄的。每天想着念着,只发几条短信,打一两个电话,也会感到幸福无比:但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大闹天宫,自己把自己逼得遍体鳞伤,无路可退。

友VICIO觉得,姬不在乎她了。原因仅仅是某日发了一条短信,石沉大海。

对自己的不自信,慢慢拓展成对他的不信任。

黄昏的天空,像一扇窗户,一盏灯火,灯火背后的一次等待。想起一些人来。

终于和他分手,原因不详。两人沉默数月之后,忍不住开始了第四种情感------暧昧。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原本是从这暧昧中携手走进爱恋的。

暧昧是高手过招。许多网恋者们就是从这一小步跨到那一大步的。

绿草求她地上的伴侣,树木求他天空的寂寞。网恋就是这样。

其实本不愿在“恋”前加一个“网”的。恋爱就是两个人爱了,无论你是“近恋”,“远恋”还是“网恋”,那都是两个人的事。

当最远的距离缩短成最近的距离,当天涯变成咫尺,当树懂得了树,当两个人终于爱恋。

建立在自信与自信的基础上,那就爱吧。毕竟世上有预报天气的,有预报地震的,却从来不会出现预报幸福的。

近的那颗星星


少年时,搬去大学外面的小区居住。租的大房子在顶层,有一个大约五十平方左右的天台。每次都想着,这天台可以用来放置些什么,好友建议,不如摆放些烧烤架子,闲暇的时候也可以喊些友人一起烧烤,打发些晚上时光。我是喜欢安静的,于是断然没有采用好友这看似不错的想法。

某日傍晚,在小区不远处的小路散步,看见一个很破旧的废旧摇椅,粗粗看下,便知是某户人家嫌弃破旧扔在该处,于是撸起袖管,费力将它搬到了自家的天台上。

正值夏日,用湿布擦洗摇椅之后,已是满头大汗,却欢喜雀跃,坐在上面暗自得意。这摇椅,一坐,便是我整个大学的时光。

江南的星空似乎比别处来得清澈些,于是我便习惯坐在这摇摇晃晃的椅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

苏和我同一系,只是比我晚进了一年学院,迎新晚会时相识,自此便一直喊我学长,不上课时,她便喜欢来我家中找些书看。我是个喜欢安静,且懒散的男人,她每次见家中杂乱,总是颦眉之后便默默的帮忙收拾,我虽然有些尴尬,却也慢慢的习惯了起来。

我那时并未恋爱,在我想象中,若非是朝思慕想,日夜思念的,自然也就没有去恋爱的必要。

我以为,这始终是件神圣且谨慎的事情。

我坐在摇椅上的时候,苏便坐在旁边的地上,我让她搬过凳子来,她也只是摇头。见她推诿几次之后,我也不再强求,随了她意。只是暗自不解,难道这冰凉不净的地上,竟会比凳子坐的舒服么?

我看星星的时候,她便看我。我有些不好意思,于是问她要不要早些回寝室去,她笑了笑,塞上耳机,也开始看那满天繁星。我觉得有趣,伸手摸摸她的脑袋,也就不再说话。

经常在摇椅上看着看着,便睡了过去,醒来时,她已不见踪影,想来是怕吵醒了我,悄悄了回了学校。

我有时不解,便扭头问她,你每天和我这木讷的人呆在一起发呆,不觉得无聊么?

她也只是笑,却认真回我:比起嘈杂,还是这份宁静比较可贵。

我也由得她和我一起坐着发呆。

这一坐,便是整个夏天。

暑假后的秋季开学,她便再也没有来过我家。待到我打她电话一直关机时,便再按捺不住,托了同学去打听她行踪时,才知道她已经办了手续,去了英国做交换生。我甚至有些恼怒,这悄悄的走,竟不和我说一声。

这恼怒,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慢慢的淡了下去。

就如每次我在摇椅上睡着,她也总是悄悄的离开,怕吵醒了我。只是这次离开,一走便是三年未见。

三年后我已经大学毕业,忽然就接到苏的电话。约了出来吃饭,我有些忐忑,总觉得这三年的时光过去,会不会乍一见面,显得生疏起来。

她到的时候,带着一个很干净的男生。她介绍说是一起在英国留学时认识的同学,日久生情,于是相恋。晚餐中,她一直说些去国外时的趣闻给我听,每当说到他们之间恋爱时的cha曲,那干净的男生便微微一笑,柔柔的摸摸她的脑袋。

我心里忽然一紧,像是想起了什么。

那男生去洗手间时,苏忽然停下话题,抬头问我,那时的你,坐在摇椅上,到底在想什么?

我沉默了片刻,看着她的眼睛,竟是很认真回了一句,我说,我是在找离我最近的那颗星星。

她笑了起来,笑了片刻,眼泪却流了下来。许是想起了什么,找出纸巾擦干了眼角。

那干净的男生回来时,见她神态有些奇怪,便问她怎么了。

她轻轻握着男友的手说到,学长刚刚说到大学时候一个看星星的笑话,忍不住陷进了回忆。

男生笑出声来,对她微微一笑,轻声说,无法回头的回忆,才是最珍贵的。

临走时,男生去停车场取车,苏看着我,咬了许久的嘴唇,一开口时,我以为她会说出什么来。没想到,她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也只是叹了口气。

那晚我独自在阳台上站了很久,看了眼被遗忘许久的星空,竟没了当初的小心情。

原来离我最近的那颗星星,已是远不可见。

我和苏,自此再未相见。

远和近


小王子深深地爱上了一朵玫瑰花,他相信玫瑰花所说的话,认为她是宇宙间唯一一朵玫瑰花。可是小王子来到地球以后,他在一片花园里看到了和他的那朵玫瑰一模一样的三千朵玫瑰花,他才知道自己的玫瑰花只是一朵很普通的花 ,跟其它千千万万朵玫瑰花都一样。

直到有一天小王子遇见了狐狸,小王子和狐狸成了朋友,并且他们变得彼此需要对方。在小王子见到狐狸之前,小王子对狐狸而言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同样地狐狸对于小王子而言也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狐狸,正如成千上万朵花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不寻常的事在这个时候就发生了,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于是在小王子和狐狸的眼中他们都变得不再寻常。并且他们都相互爱着对方。

我们承认小王子是爱他的玫瑰花的(尽管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玫瑰花只是一朵很普通的玫瑰)。于是,有一天小王子终于离开了地球,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只因为他需要他的玫瑰花。不论道路有多远,他都一定要回去。

记得六年前第一次读到小王子的故事,当时的我只是对巨蟒吞食大象的图画产生了兴趣。原来巨蟒可以将一整头大象吞下去,当时幻想着那条巨蟒究竟有多大。终于小王子并没有引起我太多的关注,他的出现只是让我肯定了这个世界上必然有一个很美好的存在,我想去发现它。 曾经有很多美妙的事物让我的心中泛起涟漪。我也曾因此爱上了好多人和他们的世界。直到今天我也并没有真正后悔过。我只是想把自己心中的欢乐分享给更多的人。可能是另外一个世界,跟现实生活几乎完全不同,但又有很多相似之处,只轻描淡写间便可以勾画出一个特别美妙的瞬间,你在享受的过程中早已忘记了它到底是真还是假,因为你已经相信它是真实存在了。我喜欢午后伴着随风的阳光,光影斑驳,不论是草丛还是密林,或是山川河流。如果是冬天,白色和温暖完全融合在一起,一幅暖色调的画作就已经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人,我开始特别地关心她的喜怒哀乐。她开心,我会跟着开心,她如果遭遇困惑,我的内心会变得焦虑不安,于是我自己替她想象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好在我所关心的那个人最后都好好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虽然因此我的情感有了很大的波动,但最后都能归于平静。我很感激她带给我这种特殊的情感变化。

我很想知道小王子最后和他的玫瑰花怎么样了,但如果我因为某种焦虑而去胡乱猜疑,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还好他的星球是有编号的。而且我知道在我抬头仰望天空时,我所看到星星,其实有一颗就是小王子居住的星球。所以我并不为小王子感到焦虑。渐渐的我早已习惯性的把我看到那个星星当成是小王子的家,因为我好像已经看到他们了。原来我并没有离那个世界太远。

近的曾经,远的现在


记不得具体是哪天遇见你的,我只记得遇见的那天风很柔,很柔,当晚的星空很美,很美。

和你眼神交汇的一刹那,我尘封已久的心弦忽然被轻轻地拨动,那个瞬间,我只听见天地间响起一首缘分。

你穿过前尘的秋水,你用温甜的微笑,你有似水的柔情......我的天空之城,因你的到来,幸福的流光到处闪烁。

我合掌是喜,开掌是欢。

那一年,嘀嗒的雨声是我心中最有魅力的音律。雨轻轻敲打着雨巷的青石板,我的梦在雨花的绽放中雀跃,沉醉。我用柳枝素描了一卷莫失莫忘。我把红尘最纯的情签系你心头,也系在我的心上。

当年,一颗痴心日夜游走于江南与塞北,游走于琴笛与水墨之间,乐此不疲。月升了,我在月上柳梢头的时候,静静等你;日起了,我在春光柔情中默默等你。

已记不清有多少清风婉词在你的衣袂上洒下墨香,也记不清有多少呢哝小调在我的衣襟上留下浅痕。我只清楚地记得,在每一个与你遥遥相望,心心挂念的日子里,我都是含笑凝望着天空,揣摩哪一缕风是从身边吹来,琢磨哪一片云是你头顶飘来,猜测哪一只鸟是经过你手心而停驻在我的窗口。

当时,每每遇到与你相似的声音和背影,于我,也是一种最深的温暖。当时,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能邂逅一地诗意和一袭花香。

悠长悠长的篱笆小巷,向阳花开,清新的空气里氤氲着纯洁甜蜜的香气,柔媚的时光染红了你眉间的朱砂。

也许,你我本是世俗凡人,所以,逃不出宿命的安排。

结局未圆满,剧幕已落。花在风中凋零,人在尘中渐老,我们最终载不动太多的愁。无奈,一念执着的我,只能爱上忧伤的单曲循环。

我知道,虽然我们的爱渐渐碎落于红尘烟雨中,可在我心里,爱永无终点。

清晨,卸下厚重的外壳,还原最本真的自己,与淡雅清风漫步阳光下;携一纸悠然,品一茗清欢,走过那窄窄的雨巷,抚摸历史的春花秋月,回忆远古圣洁感人的故事,写下依稀怀旧的文字。

我想,前世,自己或许就是那行走在江南雨巷里,手握绿笛的忧伤男子。今生,满愁的心事,最后皆要化作一阙残词。或许,你的世界,终究不是我该步入的红尘。

佛曰:彼岸花,永远在彼岸悠然绽放。此岸心,唯有在此岸兀自彷徨。

我,站在回忆的渡口,折一枝红梅,叠一层祝福,赠予深爱的你。浸透相思的双眸,紧紧凝望着你远行的船只,将你那清瘦的身影定格在云水深处,告慰残忍而温热的旧时光。

此去经年,一念如初,我的心头依然填满你的影子。我翻遍了我所有的记忆,发现你的身影,依然是唯一让我悸动的原动力。

而今,我怀着旧时的心情,踏上寻你的尘土,踟蹰,徘徊在离你最近的地方,静静地,站在寂寞里,看着你的窗户上.....

你就在眼前,而我却感觉犹如沧海的距离。

亲爱的,我多么希望,一回首,我就能看见你含笑向我走来;我多么希望,一回首,我就能看见你正把我无数次想象的剧情真实地演绎;我多么希望,此刻,我能拥你入怀,在你耳边轻轻低语:卿若生死相依,我定不离不弃。

此时,我像是人生苦旅里的一个拾荒者,聚焦时光,收藏起爱的碎片,让它变成一枝春,然后在某个温暖的午后,拼凑出一段段有关你的画面。

寂静,无奈,写下一首《别离》。那近了又近的,是曾经;这远了又远的,是现在。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6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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