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的时候,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乡间,有月亮的夜晚,黄色的矮妖精会出来活动。它们徘徊在树林里,灌木丛中,在月光下晾晒它们的宝物。假如在门前放些牛奶和面包,它们就会偷偷过来,将食物取走。如果你恰好还没睡着,悄悄地跟在来取食物的黄妖精身后,并且找个机会抓住它,它就会苦苦哀求你放了它,并且把它最珍贵的宝物给你。
那一年是王朝历四十九年,她八岁,住在韦尔斯乡间的庄园里,年老的嬷嬷坐在床前,用慈祥的声音给她讲这个故事,她躺在床上,眨了眨眼睛:这是真的吗?
老嬷嬷沉思了一下:这只是个传说而已,当然,或许真的有人见过或抓住过黄妖精。对于传说,我们不能否认它,或者选择相信会比较好。
她相信了,于是,她每天都在庄园的栅栏边放些牛奶和面包,第二天那些食物都会消失不见,别人都说,那其实是被路过的野猫吃掉了,但她仍然坚定地相信,一定是黄妖精拿走了这些食物,那个故事是真实的。
在一天夜晚,她终于真的看到了月夜中的黄妖精。
那天她坚持没有睡着,爬到凳子上偷偷地从窗帘缝隙向外张望。从她卧室的窗子向外看,恰好能看到她放牛奶和面包的地方。
这天晚上的月光很亮,走廊的大钟敲了一下后不久,她看见一个影子悄悄地翻过栅栏,迅速地张望了一下四周后,飞快地做了个端起碗喝牛奶的动作,揣起面包。她的心怦怦地跳起来,黄妖精!是黄妖精!
她悄悄打开门,蹑手蹑脚快速溜到楼下,还好,整个房子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沉睡,没有人发现她。她搬了个凳子垫在脚下,打开大厅的大窗,轻手轻脚地爬了出去。
庭院中寂静一片,有些凉的夜风吹动她的丝绸睡裙,她赤着脚踩在柔软的草坪上,小心翼翼地靠近自己放牛奶和面包的栅栏。
刚刚,从窗子里,她看到黄妖精翻过栅栏,钻进旁边的灌木丛中去了。她相信它就在那里。
她知道栅栏的某个地方有个大缝隙,自己可以钻过去。她还知道从哪个方位绕进灌木丛中不会被发现。
她钻过栅栏,绕进灌木丛,走了没两步,她就看见一个身影缩在某个角落中,正大口地啃着面包。
她悄无声息地逼近,蹭地跳到那个身影面前:哈,我抓到你了!
那身影猛地一哆嗦,跳了起来,面包掉在地上。
在月光中,她可以隐约看清黄妖精果然是穿着一身黄色的衣服,它比自己高了约一个半头,像是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少年模样。
黄妖精看起来好像很紧张,她急忙按照嬷嬷说的故事里的话,安慰它说:喂,你不要害怕,只有我发现了你,黄妖精,我可以和你做朋友。
黄妖精正一步步后退,瞄准了一个灌木缝隙,准备逃走,听到她的话,忽然停下来:黄妖精?你叫我黄妖精?声音也是十来岁少年的声音。
她点头:是啊,喜欢在有月亮的夜晚出来的黄妖精,你是吧。面包和牛奶都是我放的,送给你吃的。我就知道你一定是存在的。
黄妖精好像愣了愣,而后立刻道:咳是的是的,我就是黄妖精。咳咳,你说的一点都没错。你真是太聪明了!黄妖精的声音很谄媚地问,那么,小丫头,真的只有你一个人看到我吗?
她竖起指头放在嘴边:嘘,小声点。当然只有我看见你,他们都在睡觉,而且他们不相信有黄妖精。他们说吃掉牛奶和面包的不是你是野猫。
黄妖精好像十分开心:啊啊,那就好,那么,你相信我是黄妖精,你抓住我,我应该送给你宝物对吧。
她摇头:我不要宝物,我们能做朋友吗?
黄妖精抓了抓后脑:呃,那个,嗯,因为今天太晚了,好孩子要乖乖回去睡觉,所以等下次我们再做朋友吧。这样,我先送你一个宝物!黄妖精在身上貌似是衣袋的位置掏了掏,掏出一样东西塞进她手中。
她看了看,好像是枚普通的面值最小的*。
黄妖精笑眯眯地摸了摸她的头:不要小看这枚*哦,它虽然看起来只是枚普通的*,但是它其实是个可以隐身的宝贝,只要你把它顶在头上,然后默念三声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就可以隐身。不过,这种隐身术需要修炼,一开始无法成功,你以后多多练习吧,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她开心地握紧*,重重点头:嗯!
黄妖精收回摸她头顶的手,叹了口气:唉,我已经把隐身的宝贝送给了你,其他的隐身宝贝还在我的洞里,假如等一下被其他的人发现了我,就不太好了,所以我现在要先回去了,你可不可以呆在这里,帮我望风,别让别人发现我追上我?
她恋恋不舍地抓住黄妖精的袖子:那你以后还会回来吗?
黄妖精再*她头顶:当~当然啊,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嘛,我一定会再来找你。那你先乖乖在这里帮我望风,我走了呦。黄妖精走了两步,忽然又转过身,今天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
她又一次地重重点头,这只黄妖精是她的朋友,也是她的秘密。
黄妖精的身影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中,她握着*,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过了很久很久之后,她的眼皮已经很沉重,腿也麻了,她不由自主地蜷在地上,沉沉睡去,梦中,黄妖精带她去看它的宝物,钻石和宝石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她露出甜甜的微笑。
因为这件事情,她伤风发烧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挨了一顿很严厉的训斥。但是,她看着那枚*,觉得很幸福满足。她每天将*顶在头上,来走去,不住地喃喃念: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而后抓住每个路过的人,喂,你看得见我吗?
被她抓住的人总是露出这孩子疯了的神情。
唉,隐身术真的好难练。
王朝历五十八年的某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
凯斯特悠哉游哉地走过喧嚣的大街,准备去吃个午饭。
绕过进一条热闹的小巷,凯斯特眯起眼,不远处小吃摊上,一个少年正坐在他每天必坐的老位置上,埋头吃饭。少年瘦瘦小小的,戴着一顶很大的帽子,把脸埋在那个比他的头还大的碗中,狼吞虎咽。
凯斯特走到桌前,敲了敲桌面:喂,这位小哥,能不能让一让?少年抬起头,皱起精致漂亮的脸,亮亮的栗色眼睛眨了眨,凯斯特简明扼要地说:这张桌子,是我每天坐的,现在被你占了。所以请你让一让,到别的桌子上去吃。
少年撇了撇嘴,简洁明了地反问:凭什么?
凯斯特斜靠在桌边:不凭什么,这张桌子一直都是我坐的,其他人谁占了都要给我让开,这就是我的规矩。
少年不屑地一笑:你的规矩?你当你是国王啊还是大主教啊,你的话就是法律?你要坐的桌子别人不能坐,哈,你算老几?
凯斯特拍了拍腰间的剑:在附近的这几条街上,敢和我抢座的人还真不多。面摊的老板看见他们起了争执,急忙跑来打圆场,*手向那个少年道:小兄弟,要不然就请你让一让?眼前的这位你可能不认识,他就是前段时间王都剑术大赛的第一名凯斯特,这一带的人没有谁不认识他,这个位置确实是他每天都坐的,你能不能
少年瞄了一眼凯斯特腰间的佩剑,拿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嘴角:喔,原来是王都剑术大赛的冠军,那么他就是那个号称王朝第一少年剑士的凯斯特?罗宾?这把剑就是那把传说中的风之羽刃?
凯斯特露出灿烂的笑容:过奖过奖。
少年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不过尔尔嘛。慢吞吞站起来,第一少年剑士就可以仗势欺人?不然这样,我和你比剑,如果你赢了我就让开,如果你输了,那么从此之后,这个位置就是我的。
少年从桌后走出,凯斯特看见他的腰间也佩着一把长剑,看起来,这个少年很像故意过来坐在这个位置上,专门来找他茬的。
少年站到一个空旷的位置,噌地*了长剑指向凯斯特:来吧。
四周立刻围满了人,居然有人敢向第一少年剑士凯斯特挑战,这个人还是个单薄的少年,此等好戏,当然不能错过。
凯斯特依然斜靠在桌子上,摇了摇头。
少年扬起眉:怎么,你不敢?
凯斯特慢吞吞地站直身子,慢吞吞伸手向腰间的剑柄:那么你小心了。话音刚落,一道雪亮的白光扬起,一瞬间,便如风一般绕上少年手中的剑,哐啷一声,再一瞬间,少年手中的剑已经跌落在地上。
凯斯特将剑插回剑鞘,少年狠狠地盯着他,咬了咬嘴唇:是我输了,位置我让给你,但是,我不会就此罢休的!
凯斯特耸了耸肩:随便。
少年说不会罢休,果然是不罢休。
凯斯特吃完饭,付了账,抹了抹嘴,看看一直一动不动杵在桌边的那个影子,起身离开。
走出小巷,穿过大街,在路边喝了被热饮,混在人群里看了一会儿杂耍,到路边的小摊上挑了一根马鞭,两副手套,日头渐渐偏西时,凯斯特终于忍不住转过身,像那个至始至终距离他五步远的人影道:小哥,除了今天我把你从位置上赶开之外,我们还曾经有仇吗?
少年漂亮的栗色大眼睛紧紧瞪着他,闭着嘴,一言不发。凯斯特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就算你输了不服气,你这样一直跟着我,你也报不了仇啊,难道你打算偷袭?以你这种三脚猫的剑术,你偷袭我也不会成功的。少年依然一言不发。
凯斯特再叹了口气:好吧,算我怕了你了,今天是我错了,对不起。以后那张桌子就让你了,你想在那里吃面就吃面,想在那里喝汤就喝汤,可以不?少年还是不说话。凯斯特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转身继续向前走,走了一段路一回头,少年还是跟在身后。
凯斯特蓦地转过身:喂,你再这样跟着我,我可就当你爱上我了啊。我先声明,我承认我英俊潇洒人见人爱,但我只爱女孩子,而且是丰满可爱的女孩子,你这样的,咳咳,对不起我没兴趣
少年脸刷地红了红,大声道:谁爱*了,自恋狂!变态!喂,你是王都剑术大赛的第一名,你是赢了大主教手下的第一剑士吧。凯斯特点头。少年走到他面前,又咬了咬嘴唇,像下了什么决心一样抬头看他,声音不大却坚定地道:你既然能赢了大主教的第一剑士,你打赢大主教本人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那么,你能不能教我可以打赢大主教的剑术?
凯斯特皱眉:你想打赢大主教?为什么?
少年咬牙切齿地低声道:他和我有仇,我要杀了他!
凯斯特吓了一跳,急忙四处看了看,一把将少年拉到身边,低声道:你疯了,在大街上喊这种话,被听到可是要被抓去砍头的。
人人都知道,大主教是现在王国实际的掌权者,九年前国王去世,小女王登基,形同傀儡,其余的王族都衰败而没有实权,朝政大权全部掌握在大主教手中。
少年一脸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凯斯特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我可以指点你剑术,不过,你去找大主教报仇的时候千万别说你的师父是我啊。
少年露出喜悦的笑容,重重点头:我发誓,我不会说。
凯斯特无奈地再长长叹气:我怎么会这么倒霉。
据说这条老街有三百年了。说是街也确实名副其实,街两边是门铺挨着门铺,有些门铺甚至是互相挤挨着,谁也不肯让半寸半尺,但三百年来,却一直相安无事,难免的一些鸡毛蒜皮的拌嘴,在第二天早起的打开门板的磕磕碰碰的响声中,在彼此习惯的问候中,一切又好象没发生过。
到过这街的,也知道这是条老街,走的人多了,而且是走得很有历史年份了,街道上的石头才磨得那么圆滑,那么平坦,那么夯实,水从石面上流过,就如河道一样顺溜,不留半洼水,雨过天晴后,太阳一晒,石头的路面就干了,整条街又暖洋洋起来。
也知道这条老街的,从门屋的斑驳的墙上也看出来,还有窄窄的街,以其说是街,不如说是一条窄巷。但从历史上看,国人的街,似乎多是一条窄巷,或是街从巷发展而来。老街有一个故事,某一个夜晚,有一只老鼠偷油,被屋里人发现了,大声地叫起来,整条街的人都起来了,只隔了三个门口,那偷油的老鼠就给一棒打死了。这样一条窄巷,如果来个小偷被发现了,就算生了翅膀长了飞毛腿,也逃不出去,也正因为如此,大贼小贼也好象打了招呼,逛街可以,做贼不行,也因此老街无贼也成了典故。
有话说,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老街三百年了,每块门板的后面,都会有一段传奇,有一个故事。说到底,老街真正的变化,也就近这三十年。而现在说的老街,也不是仅指那一条窄巷了,老街两边旧门铺的后面,矗立起一幢一幢的新楼,而且一幢比一幢高。老街一圈一圈地扩大,一条一条新街道,又宽又大,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人们就象看电影似的,看着一幅一幅的新建设新画面,从眼前掠过,三百年的老街,就给这些新画面全覆盖了,而唯一没改变的就是老街这个名字。
老街也有茶余饭后的闲聊,也有街头巷尾的热议,拆迁的话题也曾如风一样从街头吹过街尾。那还是那一次百年一遇的大雨而引起的,老街被周围林立的高楼围绕,落雨大水浸街的歌谣,变成了老街的真实写照。旧城改造,老街拆建,被提上了政府的日事议程。
唉,好事多磨,好事多磨啊
这老街改造,当初就是老街上的人闹哄起来的,政府下了好大的决心,终于把这事定下来了,老街的人却不愿意了。
说起来复杂呀,就说老街上那个三辈子打铁的,他的打铁的大锤可厉害了,砸在墙上可不是一个窟窿的事,而是整个墙都给砸倒了,厉害吧?打铁的就说,这拆迁他就不搬家,明明白白的理由,他现在住在街中心,旺地来着,而搬到新开发区,那冷清多了,不合算。
唉,这合算不合算,都是人人心里有把尺,有自己跟自己新屋跟旧屋比的,也有自己跟别人,张三跟李四比的,你明摆着按政策一碗水端平,他却说你给张三的多了,给李四的少了。你说那寡妇,她只有一套旧房,却要补偿她两套房,什么理由?她说她儿子大了要结婚,也幸亏她只有一个儿子,她要是有二个或三儿子,那不是还会提出多要二套或三套房。
这不说,这拆迁的事,你永远都只能当孙子,你敢在谁的面前脸红,你敢在谁的面前大声嚷一下,这老街三百年了,那一块门板后面,不出现过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听说那卖猪肉的,就有一个儿子在外地当市长。
还有那个老婆婆,听说她丈夫当年打鬼子就是个英雄。
还听说吗,老街无贼,可现在,老街都把我们拆迁办的人当贼防着。
拆迁办的几个人在议论着。都知道拆迁难,有抱怨,有怒气,甚至有骂街,就如老街门铺挤着门铺,谁也不让谁半寸半尺,但是老街人也都知道,老街的建设在日新月异中,谁也不想在这个进程中拖后腿,当拌脚石。
听说老街的旧房不拆了,当文物保护。
不仅仅是听说,还真是事实,毕竟老街三百年了。面对着三百年,有些人不以为然,但对老街那条窄巷的人来说,那就是他们的城市,他们的历史,他们的根。
如今的老街,门屋如故,窄巷依旧,平坦的石头路面,依然在雨后的阳光下,显得温暖起来。只是,人去楼空,听说那打铁的,卖猪肉的,还有那个寡妇都搬走了,他们不是放弃,因为老街就是他们的。他们乐见于老街的发展,乐见于住上新居,乐见于老街不仅有过去的三百年,还有更长的美好的未来。
黄昏时分,两只白鸟飞来这伊甸园似地森林里,它们爱上了这片森林和这里清新的空气,雄鸟用极其温柔的眼神看着飞来飞去的雌鸟,决心在这里安家了,之后雄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铸造它们的家,不久它们有了朋友,在其他动物的眼里,这样两只非凡的白鸟是那样的恩爱,让动物们十分羡慕,一时之间传为佳话,争相传颂,那只雌鸟叫爱,雄鸟叫情。
在这座森林里,有只五彩的鸟,是森林之王的公主,它常常在众鸟之中炫耀它的羽毛,高傲不可一世,说来也巧,在白鸟来到森林一个月后,正赶上公主的诞辰,席间公主将它的羽毛用各色的珍珠钻石装饰的熠熠生辉,脸上带着对众鸟的鄙夷的神情,一只小麻雀撇了撇嘴说:庸俗的华贵!比起白鸟爱和情的羽毛简直是天和地嘛!这话传进了公主的耳朵里,脾气暴躁的公主把珍珠钻石抖了一地,让随从把麻雀抓了起来,逼问白鸟的来历和住处,麻雀本想杀杀公主的傲气,一股脑将白鸟的一切告诉了公主。公主听后将信将疑,世间竟有纯白之鸟的美誉?
第二天,公主悄悄的飞到白鸟的住处,正值清晨,爱和情正在为对方梳理着雪白的羽毛,那羽毛闪着银色的光,在雾霭之中犹如仙鸟一般,期间的柔情和温暖刺痛了公主的眼睛,情的举手投足和那真挚的眼神,让公主的心脏失去了正常的跳动,公主爱上了情!
公主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甚至是有事没事就把气撒在森林的众鸟身上,一个不如意就被折断翅膀,森林里被不安和焦躁笼罩,因为爱被情终日呵护的很好,免于受难,依然如故的恩爱情长,这使得公主更加恶毒,她让森林里所有的雌鸟轮日为她梳理羽毛,终于轮到爱去为公主梳理羽毛了,情对爱说:我的爱,是天下最心灵手巧的女子,定会让公主满意,不要害怕,我等你回来!
爱飞走了,掉下一片羽毛,情将这片羽毛叼回家里,有种不祥的预感,开始坐卧不安,果不其然,公主事先准备了一片五彩的羽毛,让随从在爱为她梳理羽毛的时候,扔在爱的脚下,就这样因为梳理掉的羽毛,爱要被处死,情不顾一切的冲进皇宫里,与其理论,也被治罪!
公主假惺惺的来到关押情的地牢里,嗲声嗲气的向情示爱,情却一口回绝,甚至连一眼都没有看公主,恼羞成怒的公主恶狠狠的说:我会马上把爱杀掉!情没有屈服,告诉公主:她死我绝不独活!情的话让公主瞠目结舌,可她一想到那个清晨情温柔的眼神就不肯罢休,她又来到关着爱的牢房,对爱说:你如果让情用箭射死你,情便能活命!我只能帮你这些!爱磕头如捣蒜的感谢公主!一行行银白色的泪挂满了爱的面颊!一夜之间她的羽毛就失去了华光!
法场之上,情不肯拿起弓箭,宁愿和爱一同受死!两只白鸟在法场的两端伫立,深深凝望着彼此,那眼神让所有的鸟儿都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爱向前一步面向众鸟说:我喜欢这伊甸园一样的森林,也喜欢你们,听妈妈说我们白鸟不能唱歌,因为唱歌的白鸟就会失去幸福,而听到他歌声的鸟儿都会幸福,我想把幸福留给大家!在情声嘶力竭的呼喊声中爱清脆悦耳歌声传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那歌声让情沉静下来,细细地、静静地听爱最后给他的浓浓情意!
你若是那含泪的射手
我就是那一只
决心不再躲闪的白鸟
只等那羽箭破空而来
射入我早已碎裂的胸怀
你若是这世间唯一
唯一能伤我的射手
我就是你所有的青春岁月
所有不能忘的欢乐和悲愁
就好像是最后的一朵云彩
隐没在那无垠澄蓝的天空
那么让我死在你的手下
就好像是终于能
死在你的怀中
歌声越来越远,情拾起弓箭,在泪眼模糊间射向爱的胸口,爱在箭射入胸口的瞬间,唇畔绽开一抹迷人满足的微笑,当微笑凋零当双眼磕上的瞬间,情全身雪白闪着银光的羽毛,一时间变得黑如无月的夜!狰狞的望着公主,把公主吓得瑟瑟发抖,情仰天长啸,对公主说:你不懂得爱!所以你不配拥有情!
公主得了自闭症,抑郁中死去!
这就是乌鸦传说!
梦有许多的解释,但是身为一个法医的李湘确搞不明白最近自己是怎么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自己化身成一个狼人开始杀人!所过之处人畜不留!最后将自己咬死他才会醒来!一连三天他都是会做这同样的梦境!让自己受这恐怖的折磨!
这一晚李湘吃下安眠药祈祷着自己不要做可怕的噩梦!一个漆黑的夜晚,李湘又一次变化成狼人,然后走进一座古宅,将里面的主人咬死!
“啊!”李湘从噩梦中惊醒,第四天了!李湘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表,已经九点了!就在这时李湘家中的电话响了!“喂,你好!”李湘挂下电话!给李湘打电话的人是李湘初恋!当年两人因为所学的东西不同,甚至都不在一个国家所以才被迫分手,她回来了,又要找自己吃饭是什么意思呢?李湘心想不管了,去看看他也好!
在一个咖啡店里,李湘又看到了那个当年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子,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美,可惜佳人却已不再!“你还是老样子!”李湘笑着看着丁洋!你怎么样了!现在在干什么!丁洋笑着看着李湘:“在美国念完了心理学博士,打算回来开着诊所!用来填报自己的肚子吧!”就在二人聊着正欢的时候,李湘的电话响了。“喂,李湘你在哪啊!你快来!这里发生一起命案!”李湘挂掉电话辞别丁洋就去了刚才电话里说的地方!
“这里不是昨晚...”李湘不敢进去,他怕他的梦境会变成现实,但是李湘在犹豫了一会还是进去了!他要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死者的死状跟他梦境里的一模一样,但李湘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梦境!“他是被一种犬科动物咬死的!但是具体是什么动物,要等稍后的研究!”李湘将自己的检查结果告诉了警察!然后回到家中!
“你回来了!”李湘一声不响的将衣服给了他家的保姆刘夏,然后就回到房间,躺在床上!难道自己回梦游了不成,怎么会这样!死者的死亡现场跟自己梦到的一样!凶手难道是自己!
李湘打开电脑查看了狼人这个话题,关于狼人的传说自古以来络绎不绝。近半个世纪以来,狼人无疑已经成为西方神秘文化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这种怪物平时从外表上看与常人并无不同,但一到月圆之夜就会变身为狼人,失去理性并变的狂暴。
昨天不正是月圆之夜么!李湘看着狼人的介绍,然后害怕的看着自己的手!
距离死者死亡已经有一个月了,这一个月以来李湘并没有做任何关于自己变成狼人的梦,这让李湘变得有意思欣慰!可能只是梦!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李湘为了保险用绳子将自己绑了起来,这样恐怕就会万无一失了吧!“晚上,李湘梦见自己又变成了狼人,熟练的将绑着自己的绳子,然后咬死了一个女子,然后跳窗户跑了!”
第二天李湘醒来,用手摸了一下自己脸,“什么!”李湘看着绑着自己的绳子,“怎么可能!”绑着李湘的绳子断了,李湘拿着绳子“是被什么东西咬断的!”
李湘火速赶到昨天发生凶案的地方!警察已经到了“李湘你怎么知道这里发生了凶案,没人告诉你啊!”李湘懵逼的说道:“我刚才去了警局,门卫告诉我的!”李湘戴上手套,检查者他熟悉的再也不能熟悉的尸体!“死者跟上次一样,都是被野狼咬死!”
“赶紧去查看附近的动物园有没有丢失的狼!”别去了,李湘阻止了警察!狼如果咬死了一个人难道不吃么!还会留着这么完整的尸体?
李湘回到家中,这时候李湘的前女友正在李湘的家中等着李湘!“你怎么来了?”李湘的前女友说着:“去了一趟公安局,问了你家在哪里我就过来了,有点想你!”李湘吩咐他的保姆给李湘做了吃的!晚上李湘喝了好多酒!开始对丁洋说起了狼人的故事!也告诉了李湘他就是那个狼人!
李湘拿出手枪,交给丁洋:“今天还是月圆之夜,如果我变成了狼人开枪打死他!”李湘说完变睡着了!夜晚李湘又变成狼人然后消失在黑夜,走进医院咬死了一个病人!
“啊!”我是不是!丁洋拿着手枪,昨晚我一直都在,你并没有变成狼人!狼人不是你!李湘街道电话医院里有死了一个人!李湘拿着死者的病例,死者与前两名名死者一样都是别狼咬死!但是他活不了几天!你去查查另外几名死者!看看他们的有什么病没有!李湘将病例交给警察,然后回家!开始思索这些问题!
又是月圆之夜,狼人又开始走进一个屋子!“别动!”一些警察!正保卫这个狼人!李湘默默的将狼人的头套摘了下来!“莫医生做的不错,差点就要让你们骗了!”
原因很简单,李湘的父母和莫医生的父母当年曾经一起去旅游,然后遇到狼群,莫医生的父亲为了保护他们别野狼咬死!莫医生为了报复李湘假扮狼人,哦还有莫医生的小姨就是丁洋!丁洋当初离开李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李湘与他们家的关系!
李湘家的保姆正是莫医生的妹妹!丁洋是一个心理学博士,催眠对她来说是非常简单的!死去的人正是莫医生的患者,他们都命不久以,这也是莫医生给自己寻找一些安慰!丁洋将催眠术交给莫医生的妹妹!然后莫医生前去杀人,由莫医生的妹妹将莫医生杀人的过程讲述给李湘!这样李湘就误以为自己杀了那些人!而丁洋还是对李湘有感情的,并没有杀了李湘反倒是帮了李湘一把!让李湘有时间找到这些死者的关键!他们都是莫医生的病人!
莫医生全家都被抓走了!没有意外的话,莫医生一定会死!:李湘看着丁洋“为了前一代的恩怨!至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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