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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连篇之篮球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鬼话连篇之篮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命不息,运动不止,希望每个喜爱运动的人都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王帅是一名高中生,人如其名,王帅的长得也很帅,爱好体育运动,家里的条件也很优越,所以他在学校走到哪里几乎都是一个焦点人物,王帅有个最大的理想,他很喜欢打篮球,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职业的篮球运动员,年少的时候总应该有一些理想支持着你前行,王帅也每天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者,每天很刻苦的训练。同年级的小丽很喜欢王帅打球是的样子,几乎王帅的每一场比赛小丽都会去现场为他加油鼓劲,王帅也慢慢注意到了这个长相很普通,笑起来却很好看的女孩子,在高中那种情窦初开的年纪,俩人不懂得什么是感情,只是彼此会在一块很舒服,平常的时候也会一起上学放学,俩人好的好像青梅竹马一般。

“我明天打一场比赛,你过来为我加油吧,这场比赛很重要,我一定会努力的打球的“王帅对小丽说到,小丽点了点头,“我明天一定准时过去为你加油,”小丽微微一笑,她笑的样子很甜,这也是王帅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原因,亲切放松,俩人边说边笑的放学往家走去,

第二天,王帅早早地来到球场,这是他的习惯,因为这次的比赛很重要,所以他也很早的来的球场,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小丽并没有来,每次的比赛时候,只要王帅和她说过小丽都会很早的来到球场,早早地就坐在那里看着他打球的样子,王帅进行了一会热身,来看比赛的人已经陆陆续续都来到了,王帅又看了下,发现小丽还是没有来,他的心里有些失落,可能是有些什么事情耽误了把,王帅自言自语道,比赛开始了,王帅把他最拿手的突破,扣篮,转身全部用了出来,场下的欢呼声也是一阵接着一阵,中场的时候王帅发现小丽还是没有来,他的心里更加失望,真是的,不来也不和我打声招呼,王帅心里这样想着,好好打球吧,比赛进行到剩一节不到的时候,王帅终于在场边看到了坐在那里的小丽,她娇小的身材坐在那里似乎很不起眼,但王帅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她在冲王帅笑,那笑容很僵硬,王帅感觉很奇怪,没有了往日的那种亲切感,似乎笑容是从脸上硬挤出来的,比赛打完,小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给王帅送了毛巾,“你怎么这么晚才来啊,我都快打完了,”王帅用一种带有一些责备的语气和她说”“我,我、“小丽欲言又止,俩个人就这样的走着,“王帅,我真的很喜欢你打球时的样子,真的很喜欢”“喜欢就一直陪着看啊,怎么突然说这话”“哦,呵呵”王帅觉得小丽说话怪怪的,具体哪里怪他也说不出来,只是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很快,到了小丽家门口,“我回去了,你上去吧,明天见”王帅转身回头就走了,“而小丽就这样的一直看着他,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人群中!

又是新的一天,这天小丽没有来上课,王帅给她打电话也是一直没有人接,王帅总是感觉怪怪的,从昨天她反常的言语倒今天的没来上课,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得,王帅电话不停的打,“嘟嘟嘟,,”电话终于接通了,你怎么没来上课啊,生病了吧。王帅关切的问到,“你是他同学吧,小丽她,她,”说着说着电话那头有些泣不成声,她昨天早上匆匆忙忙的出门,没想到在过马路时被车撞到了,已经死了……说着电话那头的哭声更大了,“什么?王帅似乎听到了最震惊的消息,昨天早上出车祸了?那我昨天看到的是……

王帅最近的心情十分糟糕,他失去了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悲伤的感觉,每次打球的时候,他总会四处观望,他希望还可以看到那张可爱的笑脸,可是他心里明白,这已经是不在可能的事情了,他知道,想要忘记淡化这件事的办法就是好好的打篮球,专心致志的打篮球,打给他喜欢的人看~王帅吃过晚饭后来到了经常玩球的球场,他一直玩到半夜的时候,挥汗如雨,这对他来说是常事,这天,他看到了一个和他一样玩到半夜的男孩,他很高,很瘦但是很健壮,很标准的运动身材,王帅走过来和他玩了起来,打球时王帅了解到了他叫阿力,也住在这附近也同样喜爱篮球,因为有同样的爱好,他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每天都会来到这片球场,每天都会玩到很晚,王帅渐渐发现,阿力长得也很帅,笑起来的时候也非常阳光,不知道为什么,这让他想起了那个曾经自己喜欢的人,那个曾经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一段时间以来,王帅只知道他叫阿力,剩下的一无所知,包括他家在哪,他的年龄,而阿力也似乎不是很喜欢聊这个话题,王帅当然也不好意思继续问下去,每次都是等到王帅回家之后他还会在玩一会才会离开,在早上的时候,阿力几乎不会出来和王帅打球,只有当夜晚的时候他才会出来和王帅玩,用阿力的话来说,他的父母管他比较严,平时除了晚上有时间外其余时间都要在家学习,有次王帅想偷偷的跟着他看看他的家在哪里,因为阿力很神秘,王帅对他产生了好奇心,他跟着他在路上一直走着,走到阿力上楼后王帅发现,他竟然是和小丽住在一个楼上……算了,回家吧,他的背后,站着阿力的身影,远远的望着,就像当初小丽望着他回家那样!

他和小丽长得很像,笑起来也很像,但是他是男的啊,不可能吧,小丽明明已经不在了……王帅自言自语的安慰道,呵呵,谁管他呢,不想那么多了,从那以后,阿力没有再出现,王帅也根本联系不到他,王帅每天还是会去那个球场玩,等着那个似乎再也等不到的人,等着那个在昏黄的灯光下根本没有影子的人,等着那个可能是他一生最牵挂最喜欢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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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连篇之彩票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鬼话连篇之彩票",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彩票总是能带给人无限的希望,每天不知有多少人怀揣着一夜暴富的梦想,之后带来的就是失望。

王财富是村子里有名的懒汉,别看他年龄不大不到三十的岁数可是村里出名的懒,他的父母在几年前去世的时候给他留了些财产,但不到几年的光景就被他好吃懒做的败光了,可能也是他的父母老来得子的关系,对这个宝贝儿子格外的宠爱,真是从小到大不让他做一点的脏活累活,这也逐渐养成了他好吃懒做的性格,可是父母总不能陪他一辈子,在父母去世后他的生活越发艰难起来。

王财富平日里总和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在村子里闲逛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时间长了大家也就都对他敬而远之,别看他穷的没什么钱,但他有个最大的爱好,就是买彩票!他有着和每个人一样一夜暴富的梦想,要是能中奖还干什么活,每天吃喝玩乐多好,所以他买彩票近乎到了痴迷的地步,兜里有点钱哪怕少吃点饭也会去买,他始终相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中奖,成为那个幸运的人。

马上公布中奖号码……王财富坐在电视面前仔仔细细的盯着电视,盯着他手里那一张张彩票,公布完结果,王财富激动的差点没昏过去,”中了中了”他高兴的大叫着,那是他买了很多次的号,这次终于中奖了,他自言自语的念叨着”王财富啊王财富,我就说你一定会中的,哈哈,真对的起父母给起的名字”说完他拿着彩票又仔细的看了看,发现没错后他心情更加的激动,今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王财富中奖的消息在村子里很快就传开了,他一下子成了村子里的名人,几乎成了这个不大不小的村庄每天议论的交点,王财富也是每天飘飘然的感觉,连走起路来都觉得脚是发飘的,他给自己新盖了一栋房子,每天来给他说亲的人踏破了他家的门槛,但是他却并不着急,用他的话来说,反正现在有钱了,一定要好好的玩玩,不着急娶媳妇,王财富终于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每天在他身边围绕的人也越来越多就连以前很瞧不起他的人都会很巴结他,当然王财富也很大方,每次出手都是笔不小的数目,”你看,我就知道这孩子一定有出息,””可不是么,一下子就变成有钱人了……”各种阿谀奉承的话几乎每天都会在他耳边围绕,王财富很享受这样的生活,他觉得这样过一辈子就是他的追求,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转眼几年的日子王财富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身边围绕他的人也是越来越少,那些赞美之词也是很少听得到,对于王财富这种不会管钱的人来说这样的日子是迟早的事情,这种落差是他接受不了的,所以他每天想尽办法怎么样可以再发一次财,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胡乱的花钱了。想着想着,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一天夜里,王财富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喝到一半时,他开始神神秘秘的和大家说”你们知道我是怎么中的奖么?”他带着半醉半醒的语气说到”怎么中的啊”旁边的人马上接了下来,”其实,其实,是我认识了一位神仙,是他告诉我怎么样才能中奖的,我按着他说的做才中奖的””啊?真的假的啊,这世界怎么还会有神仙?”大家将信将疑的问到,”怎么我说的话你们不信么,我有必要骗你们么,我都中奖了,要是不是他我怎么可能中奖!”王财富说的像真的一样,大家似乎都相信了,忙问他,”怎么样才能找到那位神仙啊,让他也教教我!””嘿嘿”

王财富第二天像村民们筹集了点钱,说是要去寻找那个让他中奖的神仙,村民们也是将信将疑,但是在他的几个朋友不断劝说下还是同意拿钱给他,毕竟面对中奖回来大家都有份的面前,钱的力量还是很大的,王财富和村民说自己可能要去个几天,让大家不用担心,拿了钱就回来给大家分,大家都对他将信将疑但是他走的那天还是很多人都出来想送,就好像是欢迎领导来考察一样,每家也都说了些好听的话毕竟拿走的钱也不是小数目,对于这个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方来说也算是巨款,王财富那些这些钱心里高兴极了,他又可以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的花钱了,无拘无束。

时间很快半个月过去了,王财富走的一点消息没有,村民们的心里更加着急,他们的那颗心始终悬着放不下来,骂声抱怨声也是不断,这天,他们一起喝酒的几个朋友在回村的道路上早早地等在了那里,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天天如此,”你们说,要是他回来带了那么些钱,咱们把他钱抢了整死他分了算了,还拿回去多麻烦,反正也不会有人知道””是啊,咱们抢了一分,也能多分点,”说话的是李家俩兄弟,平日里也是游手好闲,”那样不好吧,万一被发现了咋办”大家还在纷纷的议论,这时看到了远处走来的人影,那不正是王财富吗,大家紧忙上前去,只见他一身湿淋淋的,这天也没下雨啊,大家问”你这衣服怎么这么湿啊,”啊,没事刚刚不小心在水坑里摔了一跤,我找到神仙了,你们看,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张彩票,就等着今天晚上中奖吧,嘿嘿,

”走吧,先去我家咱们喝点,反正不着急,在换身衣服,”说话的是李家兄弟,一行人很快到了李家兄弟家中,全程行踪很神秘,没有让村里人看到,很快,李家兄弟便备好了酒菜,”来来来,庆祝王兄弟回来,还有咱们以后的好日子大家喝一杯,”大家都很开心,酒喝的很高兴,似乎都看到了今后的幸福生活正在像他们招手,尤其是李家兄弟,一口黄黄的牙齿像没有刷过一样漏在外面,开心的很,很快大家都昏倒了,只剩下李家兄弟二人,”嘿嘿,大哥,你放的迷药还真是好使,你看,全趴下了,””那是,还等啥,还不快动手,”兄弟俩人把王财富身上搜遍了发现一张彩票,然后把他扔进了一口枯井中,神不知,鬼不觉,大家醒来后没人知道王财富去哪了,一个人就这样凭空的消失了,

夜晚,今天的开奖号码是,李家兄弟坐在电视旁紧张的看着,当结果宣布完之后老大生气的把彩票撕了,什么狗屁神仙,一个号都没中,真晦气,”你们是需要这张彩票吗?”李家兄弟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一股凉气扑面而来,他们转过头,看到王财富那张残破的脸和那被水泡的臃肿的身体!第二天,村里的人发现李家兄弟死在了家里,原因好像是被吓死的,死相很恐怖!

王财富根本没有遇见过什么神仙,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他运气好而已,挥霍了村民的钱的他醒悟过来一切都晚了,人们发现他的身体是在城市的小河中,死因自杀,手里还握着一张彩票!!

鬼话连篇之母亲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鬼话连篇之母亲,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父母的爱永远是最伟大,最无私的!

王丽和李健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学校的的时候就是人人见到都会羡慕的情侣,因为李健长得帅,家里经济条件也不错,李丽长得也是很漂亮,学习成绩又很好,大学还有最后一年就毕业了,他们经常会幻想毕业以后就结婚的事情,王丽也很期待,从和李健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认定了他就是自己值得托付一辈子的人,能遇到他真的很幸运!

“李健,我觉得我们还是再考虑下吧!”王丽说到,从李健家里出来,王丽感觉到了李健的父母对她似乎不是特别满意,甚至对她是有些排斥的,可能是因为家庭的缘故吧,王丽的家里是农村的,父母也是地道的农民,能把她培养上大学老两口也是省吃俭用的,“小丽,你说什么呢,我们都在一起那么久了,我知道刚刚我父母的态度有些不好,但是这些没关系的,我会想办法去说服他们的,我相信只要是我认定的事他们都会同意的,相信我!”王丽看到李健那种坚定的表情,她心里的一切顾虑似乎全部消失了,是啊,能和这样一个一心一意爱自己的人生活在一起,遇到点困难又能算什么呢,王丽心想!她把头紧紧的靠在李健的怀里,李健把她抱的很紧!

转眼间大学马上就毕业了,大家也纷纷的来到了实习的岗位,李健家里拖了关系,所以找到了一家不错的公司实习,而王丽虽然学习成绩不错,但也是拼命的忙着投简历找工作,像她这种没经验没背景的女孩,即使成绩在优秀也只能这样!王丽心里早有准备,虽然没做过什么工作,但她还是听别人说过就业的艰难的,成绩好也没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

俩人难得的在一起约会,而李健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王丽也看出了李健的心事,只是随便的问了问,她不想让李健太为难“怎么了,愁眉苦脸的,”“哦,没什么,”俩人就这样的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话题也似乎越来越少,

这天,李健来找到王丽,他似乎很高兴的样子,王丽看到他这样子心里也很高兴,“带你去一个地方,”“去哪啊,”没等王丽反应过来李健就把她拉走了,他们来到了一家首饰店,李健为她挑选了一枚价值不菲的戒指,“我和你说,我父母已经同意我们在一起了,”“真的吗,王丽对于这么大的变化欣喜若狂”“是啊,真是太好了这个就当做是我给你的爱情信物,订婚戒指吧,””当王丽手里戴过这枚戒指的时候,她就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嫁。“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俩人几乎同时说到”王丽不会知道这是李健以不工作,甚至已死相威胁才换回来的幸福,因为他真的很爱王丽!

婚礼的时候王丽的父母没有来到现场,他们说因为身体不好不能跑到大老远的城市来现场,王丽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虽然嫁给了自己最爱的人,但是还是感觉缺少点什么!不是王丽的父母不想来,是李健的母亲早都找他们说好了,让他们不要来给她丢人,因为那天来参加婚礼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来了只会给女儿丢人而已!王丽并不知道这一切!

婚后的生活是平淡的,结婚两年以来他们的感情也趋于平淡,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死也要一起的感觉,最可惜的是王丽婚后一直没有为李家生个大胖小子,这也成为了李健的母亲为难她的借口,没事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谁家的媳妇又生个孩子之类的话,这让王丽心里很不舒服,她拼了命的寻找能怀孕的秘方,因为一直没有孩子,李健对她的态度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个人家似乎没有孩子全是王丽的错,她每天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没有人是喜欢她的。

王丽听说她朋友认识个老中医专门治这种病的,他们俩个来到这里看了看,老中医给他们开了付药,几个月之后,王丽真的怀孕了,这是全家人对她的的态度都有了改变,全家人每天围绕她身边,像伺候皇帝一样,人心,变得就是这么快!

医院里,王丽在为生产前做些最后准备,她似乎都可以听到孩子的呼吸声了,“产妇大出血,大人孩子最坏的打算只能要一个,你们选下吧”医生说到,“孩子”李健母亲马上说到,李健不语,医生看了他们一眼,没有说话!

孩子保住了,王丽却为此离开了认识!李健终于得到了孩子,他心里却快乐不起来,他心里觉得非常对不起王丽,他没有做到像个男人一样去保护她,可是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呢!孩子一点点的长大,这天,李健做了个梦,他梦到了王丽,王丽正对着他笑呢,告诉他要好好对待孩子,不然她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李健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里,他身心疲惫的看着孩子熟睡的模样,心里很开心,他当算暂时不会找女朋友,要先照顾孩子,李健的母亲早已做好了饭,李健吃过饭后回到房间,看到房间里似乎有个人在梳头发,他揉揉眼睛又看了下,什么都没有了!他又去看了下孩子,发现孩子睡得还是很好,只是被子似乎被人盖了下,这点粗心的李健根本没注意,

李健的母亲最近一直掉头发,而且每次掉的非常多,而且睡觉还总做噩梦,梦到那个死去的王丽来看她,来看她的孩子,然后就会被吓醒,反反复复。

转眼间,孩子已经四岁了,可以说话了,但孩子叫的第一句确实妈妈,就好像有人教她说话一般,李健很奇怪,他不知道为什么孩子不叫爸爸,却叫那个已经不存在的妈妈,李健看着孩子,孩子的手指向了李健的身后,“妈妈,妈妈,”“李健和他母亲感到十分的惊讶,因为这里就他和李健两个人,怎么会有……”李健回过头,看到王丽嘴角流血的抓着李健母亲的头发,,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没有声音,王丽正在对李健笑呢,似乎说到,…”我们要永远的在一起,没有人可以把我们分开“。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


人生是什么?什么是人生?在大千世界,在芸芸众生,看草木荣枯,看柳暗花明,看日升日落,看云卷云舒,看生死无常,看人间有序,我不断思索,我不停追问。爱篮球运动,看篮球赛,我不禁顿悟:人生啊,就是一场篮球赛!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有规则,也有裁判。五次下场,是铁的纪律。冲撞裁判,恶意范规,都会收到相应的罚单。只有在规则里,在哨声下,自由地发挥,高效地表现,才能获得更多的上场时间,也才有可能点亮自己渴慕已久的明星梦想。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一入场,就在镁光灯下,就在千万只无死角的、高清得连苍蝇的绒毛都看得清晰得无以伦比的摄影机、摄像头之前,就在亿万人众的众目睽睽之下。每一个方向,每一个侧面,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念想,每一个瞬间,都是你自己的,也都不是你自己的,都得认真,都得做好。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要跑得快,抢先机,也须放得慢,等时机,留后手。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要看得真,摒着气,抓得稳,投得准。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要学会适时叫停。当出现偏差,当出现不好苗头的时候,要及时叫出暂停。认真进行反思,提醒,调整。当发现错误、危险的时候,要及时地叫停。和错误的路,分手。与无缘的人,拜拜。同危险的事,不见。不要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因为就在你身后不远处,还有一座香木参天的大森林。天涯何处无芳草,天生我材必有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赢得起,也应该输得起。赢了,低调点,及时在心底把骄傲的情绪、给对方难堪的言行叫停。输了,想开点,不要纠着对方不放,要求重来,也不要纠着自己不放,无法释怀。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高手对决,比的是智慧,不是蛮力。比的是球技,比的更是心态、精神和气势。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要时刻做好准备:在重要节点,在关键时候,往往有超出常规四节的加时赛,有时,还得做好四到五个生死加时的身体、心理双重准备。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不要羡慕对方的速度,也不要向往别人的效率,应该以己之长,克敌之短,打出自己的节奏,打出自己的风格。记住,跟着别人的脚步走,投球再多,你也赢不了对方。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要守得住,攻得破。没有防守,就没有进攻。进攻,是最好的防守,但防守不是最好的进攻。而防守,却是为了更好的进攻。要拿得起,方得下。要接得住,也要传得出。在困难时候,既要挺身而出,杀出血路,力挽狂澜,也要信任队友,团队协作。遇阻的时候,不可逞强,把球传给最有机会、最有能力的人,让他接续团队的辉煌。在顺风顺水的时候,把球交给平时少有表现的人,使他历练,成长,为了团队的明天。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每个教练都说,每个球员都懂:给对方的投入多一点,让别人给自己少投一点。与人时多,于己者少,是为人生处世的真谛。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上半场比上升,下半场比下降。

小时候,觉得大人们很有力,很威武,很神奇,盼望着快点长大。长大后,觉得生活很枯燥、很无聊,肩上压力大,城市套路深,又渴望回到无牵无挂、无忧无虑的童年。

少年时,认为家乡很窄、很小,外面的世界很宽、很大,也很精彩,一心一念,削尖脑袋,拼着吃奶的劲,冲出山山水水的羁绊,追求远离故土的伟大梦想。就像小树苗一样,追逐阳光,向往高处、更高处,日日夜夜,风风雨雨,沿着曲曲折折的小路,朝山外生长。

也像小鸟一样,站在树巅,憧憬蓝天,拍打稚嫩的翅膀,向着云朵,奋力飞翔。更像一只身影娇小的风筝,摇摇晃晃,跌跌撞撞,起起落落,朝着远方,向着蓝天,带着鱼线,有时还会挣脱线头,伴鸟翱翔。老年时,深刻感到,外面的世界很窄、很小,装不下越来越多,越来越浓的乡土情绪。

家乡的天空很高、很蓝,高得足以码放众多厚重行囊、风雨人生,以及世间沧桑,蓝得像清澈的溪和浩渺的海,足以漂黑岁月苍白了的那头稀疏的发,也足以濯洗裹满尘土的那颗漂泊的心。家乡的山很慈、很祥,水很温、很馨。那山的目光,可以抹平身体的倦坑和疤痕。那水的柔手,可以抚慰时光的印迹和岁月的静好。像树高千尺,叶落归根,像家燕南渡万里,春暖必归,也像远空的云雾,终将凝成雨雪,深情地扑向大地。

年轻的时候,金戈铁马,羽扇纶巾,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比的是学业升,事业升,爱情升,子女升,家庭升。就像一部机器,磨合了,运转了,做功了,同时,也发热了,磨损了。年老的时侯,近山好阳,在秋红叶,心存不惑,静若止水,积德行善,以佑子孙。比的是血压降,血脂降,血糖降,饮食降,体重降。就像一部老式的放影机,只放两个片子,一个是美好回忆,一个是渡好余生。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观众的话题,绕也绕不开。打得精彩,众人捧场,人山人海,街谈巷议,传得很开。打得垃圾,人影零落,场可罗雀,挠头摁腕,嘘声哎哎,甚至空瓶砖头,如雨袭来。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没有平局,只分输赢,不讲苦劳,只论成败。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没有彩排,也不可能重来。

人生就是一场篮球赛。苦练本领,调整心态,奋力拼搏,永不言弃,总会收获很多精彩。

那年夏天,我们邂逅在篮球场上


那天被老妈拉着逛街,心不在焉的敏嘉撞上了一个人,谁让他长得人高马大呢?

敏嘉对那个惨遭撞到的女孩子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后,继续跟着老妈逛街。10秒钟后,他猛一回头,却发现那女孩子还在看着他、

女孩名叫思仪,她脸色绯红,迅速逃离现场。

思仪发现敏嘉坐在候补席上,是在春天的时候。

思仪去水房打开水,路过篮球场时,发现了这个过年前在街上撞到过的拥有挺拔身姿的男生。他看上去很孤独,坐在边上傻乎乎地看着球场上奔跑的队员们。她想,怎么可能呢,这么挺拔的男生,打球应该很棒啊,怎么会傻站在旁边候补呢?

突然,一个被拦断的球落到了思仪这边。思仪被打断了心事,转身跑了。她好像看到敏嘉看到她时的微笑了。

敏嘉对着思仪微笑的时候心里在想的是,这不是那天盯着我看的女生吗?她也是我们学校的?他笑,是因为思仪差点被球打到时的那种害怕的神情,好像一只惊弓之鸟。

后来他将视线收回的时候遇到了教练的眼神。那眼神冰冷冰冷的。敏嘉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哪有一个父亲的眼神会是这样的呢?他到了隔壁的球场,默默地练习起来。他练得很入神,没发现打水回来的思仪正远远地看着他。

敏嘉渐渐发现,只要是有练习的下午,他总是能够发现思仪。当然他不知道思仪叫思仪,就像思仅不知道敏嘉叫敏嘉一样。

他们像两棵相互遥望的树。仅仅是遥望而已。

敏嘉很多天没有看到那个思仪了。他突然觉得胆小的女孩就像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他不自不觉画出了一只兔子,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拿出A4的素描纸,淡淡地描出了树的形状,兔子的形状,然后找出蜡笔,轻轻地开始涂抹。运动员敏嘉同学只能这样作画。他除了幼儿园学的蜡笔画以外,基本可以称之为画盲。

完成作品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窗外有蛐蛐在叫。哦,夏天来了吗?

思仪却没再出现。夏天快来的时候,思仪奇怪地病倒了。她低烧不退,先是去校医那里看,然后是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省里的医生,北京的医生

春天再来的时候,治病注射的激素,使得她胖了不止两圈。她孱弱得去不了球场观球,她不知道那个叫敏嘉的男生,是否还坐在候补席上。她不知道,敏嘉曾经用过一个夏天的柔情,等待着自己的出现,只想送给自己一幅蜡笔画。

他们都不知道,很多很多事情,在那个夏天发生,并且消失不见。

作为这桩青春事件的见证者我们姑且将其称为青春期特有遗忘吧。

鼓浪屿之“恋”之相识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题记自刘若英的《后来》

这篇文章讲诉的是一段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厦门短暂的邂逅,借由以上题记来提醒和激励青年男女们及时的把握住身边的幸福,勇敢的去爱,勇敢去争取,不要等你知道了如何去爱的时候才来悔恨,才来叹息。把握当下,珍惜拥有!

初秋的日子,男孩背着所有的行囊从一个很小的城市去到另一个很大的城市工作,一个全新的未来迎接着他,对他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很多未知的事情等待着他的验证。男孩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上班族,不过他很勤劳也很踏实,同时也有一颗善良而上进的心灵,长得眉清目秀,不善言语却很乐观,是刚从学校毕业踏入社会不多久。似乎这一切的前兆在预示着一段完美的邂逅的到来

刚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对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很多的好奇,就好比一个农民第一次进城的情形,虽然他也是大学毕业,不过单纯的他对社会的很多现实并不了解。一天晚上,男孩无聊的上着网,无聊的打开QQ,无聊的浏览着好友的更新信息。突然在一个好友的留言里面看到了一个很特别的昵称,像发现金子似的他就饶有兴趣的打开了她的空间,了解了她的一些信息。男孩起先并不是很在意,只是比普通的关注多稍微高了一点,也看了她的一些日志和照片,觉得她会有那么一点的特别。于是,男孩就加了女孩的QQ,至于通不通过,他似乎也没有那么的在意。

第二天上班,男孩发现前一天加的女孩已经通过了自己的好友请求,就这样,女孩成了青涩的他的第一网友。他很高兴的与她开始聊天,因为女孩似乎很活泼开朗,这给孤单的男孩心里增添了些温暖,让他一个人在外面不会觉得太凄凉。毕竟他刚来一个陌生的城市,即便这个城市也有几个同事。慢慢的,男孩和女孩聊得还算投机,也渐渐成为朋友,只是不知道彼此身在何处,唯一能及时了解到的就是QQ空间更新的消息。不过,他们彼此都很清楚,他们是在同一座城市的某个角落,而且根据好友资料的描述,还是在同一个区。男孩对女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了,看到女孩在线,总会时不时的发一个表情或者问候一下,女孩似乎比较忙,往往比较迟回复过来,即便是很简单的应答,都会让男孩很高兴的。只要一看到她的签名有更新,他总会第一时间去她的空间访问,还会偶有空闲的去看她的照片,当然,他也希望女孩能时不时的也去他空间访问一下,所以,有一段时间,男孩的签名更新的很频繁,她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其实是为了能够让她对自己多一点的关注。男孩对女孩的这种感情不能说是喜欢,只能说是一种好感,一种习惯吧。

某一天,聊着聊着,他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令人紧张而又兴奋的消息:女孩上班的地方和男孩隔的很近,可能不到十几米。不过,庆幸的是她还不知道他上班的地方,还好男孩没有先说出口。男孩似乎不想这么快让女孩知道自己其实就在她的附近上班,所以故意避开了话题,女孩也没多问,他似乎在筹划着什么惊喜。他其实是想以特殊的方式见面,给她一个意外的邂逅。根据女孩说的场所,男孩竟然意外的发现,女孩每天都在他的视野范围之内。他那一刻感觉到和女孩的相识,就是上次赐给他的礼物,他决定要小心翼翼的把这份礼物珍藏起来。这样的巧合让男孩准确无误的相信巧合已经演变成缘分,无意已经升级成天意。他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最近一直想见的网友在他抬头望去的那一刻,居然正在讲电话。这对他而言是那样的特别,女孩比空间里的图片好看多了,有气质多了。女孩线条很优美,一头乌黑的秀发,光滑的皮肤配上椭圆的小脸蛋,匀称的脸部比例,男孩在那一刻心跳加快了,他有点紧张了,有点不淡定了。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要好好的隐藏着自己。

这样,男孩每天看着女孩上下班,那是男孩每天最幸福的事情了。他和女孩的聊天方式变成了有点抓迷藏的性质,其实男孩基本上能看到女孩每天上班的一举一动,因为她就在她的视野范围内。女孩也慢慢开始觉得很好奇,感到这个男孩有点神秘和特别了。男孩的这种方式,无意给他们的聊天增添了许多的新意。每一天,男孩其实都在有意无意的关注着女孩,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喜欢时不时的去偷瞄下女孩在干什么,看看她那迷人的笑容和开朗的性格,显得如此有亲和力。她还经常穿一身紧身牛仔裤配高跟鞋,加上宽松的上衣,如影若现的线条,男孩看到后觉得是那样的温馨和舒心。偶尔女孩会穿得性感点,气质更佳,让男孩更是心花怒放。有时,女孩会从男孩的面前走过,那时候男孩的心跳会很快,也不是很敢正眼与她对视,生怕自己身份暴露,前功尽弃,这样捉迷藏的方式,男孩觉得很刺激。而女孩却浑然不知,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了,可能都看都没看过一眼。

从某一日的聊天中,男孩得知女孩国庆想和朋友去厦门玩,女孩很向往福建的鼓浪屿,而凑巧的是男孩也在福建,他国庆放假也要回去。于是男孩开始慢慢的向女孩暗示他的真实身份,慢慢的明朗化,他希望这样做能够更加更快取得女孩的更多信任。他是希望能在厦门和女孩相见。男孩又得知女孩的一个同事还没决定要不要去,男孩就不断的怂恿女孩要去厦门玩,他把厦门的美丽景点都描述了个遍,有点天花乱坠了。男孩也曾一度希望女孩一个人去厦门,然后他们在厦门相见,男孩做她的导游,带她游遍美丽的厦门,去实现他们的完美而浪漫的邂逅。他都设想了这样一个见面的场景:女孩在美丽的海滩上等待男孩的出现,女孩走在海水可以时断时续的拍打到沙滩的地方,惬意的玩着细沙和海水,男孩在女孩不经意间拍了女孩的肩膀,然后兴奋的叫了女孩的名字,兴奋过度的他居然忘记征求女孩的同意,竟一把拥抱住久违的女孩,然后伴着清凉的海风在女孩的耳边轻松说:xx,我喜欢你,我希望和你在一起男孩一直想象中更多像这样的见面场景,他恨不得让自己的大脑回忆起所有看多的爱情电影里见面的浪漫场景那一夜,他失眠了,一颗不安分的心在荡漾着。

在临近国庆放假的日子里,男孩对女孩去厦门的事情特别的重视,又是关心她酒店预订的事情,又是关心车票的班次。一开始,她还有点犹豫,当她最后和同事决定要去的时候,男孩也很高兴,因为他知道他即将会在厦门和他的第一个这么特别的网友相见,一切都是天意呀。他的心里是多么的喜滋滋的。其实男孩本可以不回福建的,他向女孩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他和她说,她刚好要去厦门见一个朋友,见完朋友后也想去玩一下,到时候可以和她们结伴,自己也可以顺便当半个导游。而女孩又怎么知道这一切都是男孩为了与她相见而找的借口。消除了女孩的防备心,这样她也就更轻松了,她可能想着多认识一个朋友也不错。她答应了他在厦门见面

行文至此,虽雅兴不断,灵感不断,精神抖擞,不过夜已深沉,明天还要上班,身体乃革命本钱,于是就此暂时罢笔,《鼓浪屿之恋》未完待续持续更新中

心之所向,行以为之


今天上班的路上听到了一位妈妈电话。

今天儿子打电话跟我说昨天上午在班里哭的最厉害,别的人都停了,他还哭,就他哭的最响。

然后我就跟他说,哭是不好的,这怎么能比呢。你应该多笑才是。

然后儿子就说,后来老师说谁不哭谁就可以出去玩,然后他出去玩了,而还有好多的小朋友在班级里继续哭。

不知道这位妈妈到底想表达什么,但一直走在她们前面的我都跟着这位妈妈的描述忍不住的笑出来了。

小时候的我们,不也都是这样吗!敢玩敢闹的。

都懵懂,谁能知道孰是孰非。就是觉得有意思,有人玩,有比头就开始了。

记得有一次,叔叔家的哥哥一早跟我说下午去旁边的几百米外的沙子堆玩沙子,那时这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不能拒绝的爱好。我们俩就约好在一点后见。

但是因为我每周都要去上剑桥英语,学校发来了一大堆的磁带和作业,于是基本每个周末我爸都会看着我把上一天学过的东西复习一遍。

眼看着就要到一点了,想玩的心也是大大的了,但是也挺害怕玩不成。于是就火急火燎的悄悄的先去了哥哥家跟他说明情况(那时我三年级,我哥五年级)。

然后他就说我爸刚才还说让我在家学习呢,他说他一点半走,我就跟他说一点半前我准回来。你也去试试,反正你一点才开始学呢,一点前是自由的嘛

我一听,有理。转身我就跑回家了。一看十二点五十分,连忙找到我爸 爸,不是一点开始吗,我先找我哥去玩会,一会回来啊。

反正我是说完就走了。然后再回来就两点了。

到现在我都觉得好好笑的,这么光明正大的逃避的举动我都那么大大方方的做了。还那么开心。

想着那位妈妈的话,又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又坐在了此刻的办公桌。难受倒是谈不上,但是就那么想静静地看着一个地方发呆。就让我这么静静地呆下去吧...

现在的生活不能说不好,它给了你从未有过的自由、给了你会实现梦想的资本、给了你想要的一切,但是就是总会感觉缺一点什么。

细想来,应该就是胆量。

小时候我们敢爱敢恨的:我说我不开心我就会哭,你给了我一块糖我觉得满足了,我就会大笑;我说我不想这么做,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不做。当然很多时候都免不了挨骂吧,但是我都努力的去尝试了。

现在呢,很多人都说现实来了,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了,我们要去考虑这考虑那了。

其实,再说来不过就是你没有那种胆量了,你怂了!

有了想法的时候,你害怕被否决,你就不敢说了;碰到厌倦的事的时候,你害怕错失机会,硬着头的你就做了;遇到喜欢的人,你觉得自己没希望,你就放弃了...

后来,你有成绩了、你有威望了,但是你却少了开心...

所以说:如果可以,找回你的最初,争回你的胆量。

南山之南之暖阳


在人潮人涌的地铁站挤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暗,林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继续赶路,陈旧的楼房亮起了几家灯火,楼下几家的餐馆的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周围的空气带有常年挥散不去的油腻。

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说说笑笑进了附近的面馆,林嘉突然改变方向跟着走了进去。

推开积了一层油污的玻璃门,囚禁在几平方空间的香味一涌而出,熟悉的味道真正勾起了林嘉的饥饿感,他的肚子沉闷地叫了两声,被锅铲与铁锅碰撞和学生说笑的声音掩盖了过去。

林嘉很久没来过了,店铺的摆设一点也没有变过,当年自己常坐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人,他坐到了旁边的位置,低矮的木凳和油光可鉴的桌子都没有换过,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代。

冒着热气的刀切面端到面前,酱料的味道把他带回了现实,他提起一次性筷子,看着大碗犹豫了一下,然后夹起一小片香菜叶放进嘴里嚼了一下立马吞了,他依旧不能接受香菜的味道,但是没有去换,因为这里的老板很有趣,他不允许不加香菜,尽管有人不喜欢香菜,他们还是会被这里正宗又实惠的面吸引,因此到现在这里的生意看上去还是很兴旺。

他一点点把香菜从碗里挑出来,突然间想起了曾经和曹哲来这里吃面,每次都是曹哲把他碗里的香菜夹到自己碗里吃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趁机夹走他碗里的肉片,所以他每次都十分提防,死死盯着曹哲的筷子守护自己的肉。

想到这里,林嘉单手揉了揉太阳穴,最近时常会想起往昔,曹哲不悲不喜的眼神,还有左眼角下晶莹的泪痣,无数次在他脑中浮现,他仍记得,这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摸样。

他本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要知道以他的经济状况,他绝对不只住在这一带廉价陈旧的平房,但他选择了留在附近,整整七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或许是心有不甘,才不会介意略显糟蹋的生活。

时间回归七年前的夏末,天气出奇燥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忙碌的人类就是“热锅上的蚂蚁”,冒着泡泡的汽水成了这个夏天的代表。

男生对高中是充满期待的,期待身材火辣或是活泼可爱的女同学,正如女生们也期待能在篮球架下帅气投篮,笑容迷人成绩优异的王子,青春荷尔蒙的气味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林嘉说生活是一片大森林,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鸟。曹哲大概就是他说的那只“鸟”。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相遇,就是“狗血”。林嘉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挤入狭小的商店后,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自己的指尖离货架上的饮料越来越近,然后兀的感受到另一只带有温度的物体,仅是短短的瞬间,他感受到那个物体里仓皇离开留下的滑腻。

至今林嘉仍会后悔当初抬起了头,他原以为那会是一场与美丽女生的邂逅,然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男生,那男生也有些尴尬,匆匆看了一眼林嘉就走了,他只记得他左眼角下方一粒若隐若现的泪痣。

夜晚班级集会的时候,林嘉惊奇发现今日“邂逅”的男生和自己同组,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第一眼没认出来,多亏他眼角的泪痣,还有他的眼神。多年后林嘉一直无法忘怀,或许这是曹哲最独特的地方,他曾几次遐想,若是某天他们分别了,无论多久他一定可以凭这两样东西认出他,没想到前半句竟成了真。

林嘉不知道曹哲有没有认出自己,也没有问。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想不到会与他发生这么多故事。

林嘉已经记不大清楚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了,矫情点说是“缘分”,它好似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太认真会流泪,没人说得清他们是错过了,还是流泪了。

班级篮球赛的消息迅速蔓延到每一个角落,男生们一放学就冲到篮球场占位,林嘉班上的男孩子似乎都没有多大的兴致,原本班里没多少个人报名,经过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才勉强报了几个,林嘉是一开始就已经报名了,身高上有优势的曹哲后来被无端端列入名单之内,但是他一点也不懂篮球。

曹哲是学生会干部,老师分配的任务他总是没有怨言去完成,班上的男生去练球的时候他也跟着去了,只是每次球一到他手中就没有希望,本来队员就没有很积极,他们也没有管这些事,曹哲却很较真,每次打完球都有点闷闷不乐。

林嘉像摸小狗一样摸摸他的头说不要太在乎这些,曹哲没有说话。他知道林嘉只是安慰自己,团队荣誉怎么不重要呢?

真正的比赛开始时,运动量远比训练大,如果说训练是一阵风,那比赛就是龙卷风,对手有好几个是校篮球队队员,平时不在意的队员现在的表情都有些凝重,果然是危机来临才能体会到凝聚力。

女生的尖叫一浪接一浪,林嘉他们明显没有优势,加上训练的时间也不多,才上半场就被拉开了好多分,下半场他们的计划是不让曹哲碰球,他只负责防御,效果好了一些,分数也慢慢被拉近,每次林嘉一转头,就看见曹哲在自己附近,有时候顺手把球抛给了他,分数白白丢掉。

越往后面校队队员的优势越大,曹哲开始有些体力不支的感觉,虚汗一点点冒出,而校队的队员爆发力还很大,好像才刚到巅峰,比分又开始拉开,队员开始有些急躁,先前的节奏也乱了,曹哲不明大局,汗越渗越多,斜方向一个力撞过来,他一个踉跄,尽管最后站稳了,脚还是崴了一下,他继续跑着,眉头起了一个微小的褶皱。

林嘉就在不远处看到了全程,见到曹哲安然无恙,他又重新专注比赛,地在地上的汗水化成一缕没人关注的轻烟消失了。

高中的第一场球赛以失败告终,很久以后,林嘉还是会很怀念那场球赛尽管输掉了还可以放声大笑的比赛,仍然记得暖阳照在他们手中晶莹的冰淇淋的光晕。如果不是那声惨叫,一切都很美好。

晚修之后的宿舍内,几个人同心协力帮曹哲解放卡在臃肿的脚踝上的运动鞋,远观有一种分娩的即视感。

“忍着点,用力啦。”

“你在这边打开,我在那边接。”

“啊——小心点,嘶……“

橙黄的活络油摇晃着向自己靠近,曹哲看着包装上的黄道益一副为民除害的正义表情,比透心凉还透心凉,林嘉和其他舍友看着他可笑的表情,比心飞扬还心飞扬。曹哲杀猪般的吼声划过了十六岁那片夏末秋初的夜空。

林嘉和曹哲都选了文科,林家站在宿舍楼前找到了自己的名字,熟悉的名字紧挨着自己名字,像半年前意外触碰的手指,取代尴尬

的是无法言喻的欣悦,他都不知道那时自己笑得有多傻,直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才看到曹哲也在,他的目光也在同一个地方。

高二那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美国政府承认了同性恋的合法性,班里几乎全是女生,腐女和直女癌凭这条消息就分出来了;另一个是林嘉和曹哲由同组变成了同桌,林嘉长高了一截,但还是比曹哲要矮一点。

班上的人熟络之后就纷纷抛下了伪装的面目,节操俯仰即是,她们喜欢调侃林嘉和曹哲,比如他们穿同款鞋子,穿同一件外套,一些小打闹,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后来哪怕是一个眼神,都会引起某些粉色浪潮。

一开始他们有些尴尬,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们并没有恶意,可是没想到这些无心插的柳在暗中慢慢成了林,这一点知道分离的那一刻他们才发现。

学校历来只设一个文尖班,五十多个分子的竞争力不容小觑,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曹哲刚开始有点力不从心,在班里处中下地位,加上学生会工作繁忙,时常要折腾很晚才能回到宿舍休息,他有时会独自坐在宿舍的空床位,望着窗外的灯火,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都捕捉到了他的落寞……

为了能有多点时间学习,曹哲每天都起很早,第一时间到教室晨读,他把饭卡交给学生会的伙伴,早餐会准时送到,林嘉每次从床上爬起就见到曹哲已经在刷牙了,再等他上完厕所曹哲就不见了,他有些担心曹哲会累垮,但又不知道怎么跟他说。

曹哲一直没有等到早餐,胃部发出沉闷的响声,不是很大声,但还是被林嘉听见了,他叼着一片方包,又不敢笑出声,憋得肩膀跟着面包一起有节奏地抖动着,曹哲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曹哲眼前出现一片方包,他没有多想张口就咬,结果咬了个空,林嘉笑着把它塞进了曹哲嘴里,丝毫不顾他幽怨的小眼神,一副“我真伟大”的样子。

结果那天曹哲的早餐一直没到,后来他才知道学生会的伙伴请假了。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他用仅剩的能量和林嘉冲刺到了食堂,他第一次发现食堂的香味这么诱人,毫不犹豫的加了个炸鸡腿,他看见林嘉的眼睛盯着机器上的数字那心疼的眼神,得到了报复的快感,结果导致林嘉对曹哲的餐盘偷袭了好几次,嘴上还一副自己很亏的样子说“早知道就不请你吃了。”

“你已经把本吃回来了吧?”曹哲没忍住拆穿他。

曹哲是体育黑洞,无论什么时候都被拖进体育坑里,在男生严重不足的班级里,校运会的男子项目每个人都要报到极限,凭借身高,曹哲被参加了跳高跳远,体委问可不可以,他强颜欢笑点头,心想“我能反对不成?”

有人欢喜有人忧,曹哲庆幸自己没有被参加长跑的时候,这个累人的担子落在了林嘉身上,曹哲嘴上虽然在替他惋惜,事实上林嘉早就看到了他眼底的幸灾乐祸。

有一天,曹哲在日记里写:生活就像海洋,就算你会游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淹死。

这片海洋充满未知,恐怕曹哲再怎么也想不到体委最后把长跑安排给自己,他一头倒在林嘉肩上,不料还被磕了个正着,林家的肩膀也吃了不少痛,不过他看到曹哲眼泪都要被嗑出来了,转手帮他揉了下脑勺,正巧曹哲也伸手过来帮他揉肩膀,他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围的腐女又投来了一注热情的目光。

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浇灭了学生的热情,铃声一响,前后十多栋宿舍楼不约而同躁动起来,学生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稳住了大家的情绪。

还好这场雨也没下多久,校运会只是推迟了两个小时,开幕致辞时,学生的裤脚和纯白的回力鞋渐渐沾上了淡淡的水渍与泥痕,混杂着草的味道,暗涌着青春的气息。

“紧张吗?”

“你说呢?”

林嘉伸手揉了下曹哲的发顶,说实在他没有别的想法,甚至是自然而然的,这大致能够表达他的安慰和鼓励,败在身高差裤,这个动作算是勉强。

曹哲没有关注林家是怎么进入赛场的,当他狰狞着冲刺完最痛苦的那段路程时,后背被一只手臂支撑着,他似乎找到了支点,放心的把重量委托给那只手,林嘉只得两只手都用上,手臂立即感受到从曹哲背部传出的暖湿。

这一刻被永远的记录下来,林嘉没有得到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否在曹哲手里。在回到大本营之前,林家悄悄撤回在曹哲腰间的手臂,留下一道愈渐清凉的印记。

南国的雨季出了名的漫长,一场()秋雨一场凉,却还是改变不了拖泥带水的习惯,四周都是黏腻腻的。林嘉向往北方的豪爽,而当下也只能向往,任由淅沥的雨打在心扉之外,苍凉整个冬天。

他曾瞎想在雨天用外套当雨伞和恋人一起奔回宿舍,在雨夜给电话那头的她说声晚安,而现实只有曹哲那张百看不厌的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和他争执要用谁的衣服挡雨,然后还要一个人是半个身子回到宿舍,这哈没玩,最后还要抢卫生间洗澡。

想到曹哲的体质差,林嘉最后还是让他先去了。曹哲进洗手间前还夸张地说:“林嘉你淋了几分钟雨转性了。”林嘉差点没一脚把他踹进去,理智让他只喊了句“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

于是你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其实并没有。

入夜,雨突然狂暴起来,把室外的晾衣杆打得当当响,曹哲被吵醒了,林嘉被冷醒了,其他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林嘉起身上了个厕所,顺便把阳台门关掉,外面的风雨声小了些。

当他缩手缩脚回到床位时,曹哲轻声叫住他,起初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扭头一看,近视加上黑暗,他看不清曹哲到底睡了还是醒着,曹哲向他挥挥手。

“你冷吗?”曹哲用气流问。

如果是平常,林嘉一定觉得曹哲明知故问,现在也是,不过他一点也没计较,老实地点点头。

林嘉见曹哲的被子蠕动了一下,他在黑暗中挪出了一个小空位,林家二话不说钻了进去,被窝里的暖气立即蔓延过来,林家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抖。

单人床的狭小空间对两个人来说十分有限,,他们紧贴着对方,谁也不敢动,生怕打扰对方,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没睡好。

曹哲感冒了,上课的时候老吸鼻子,林嘉取下挂在凳子背后的外套扔到他身上,曹哲满脸迷茫,又默默把衣服披回到林嘉身上。

林嘉很想抽死曹哲,他别是他一脸认真地说:“我不冷啊。”,他宁愿曹哲一句话也不说,最起码不会那么没面子。

曹哲的感冒就这样陪伴他两个星期,不见

有半点好转,他又死活不肯给家长打电话,全宿舍人员都担心他得了肺炎,但是他只是一个劲地流鼻涕,不见咳嗽。林嘉劝他去校医室买药,他一点也没听,也不愿让别人帮他买,嘴上就说什么问题也没有,半夜又在吸鼻涕,林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自己去买药了。

他把药交给曹哲的时候,曹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但是没有接受。

“快考试了你还不搞好自己的身体。"林嘉对他漠然的样子多少是有些恼怒的。

曹哲依然是事不关己的语调:“真的不用,我的身体我了解。”

林嘉突然感觉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曹哲,他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不知道有什么是这么莫名其妙的,又无奈又可笑,没有再说什么,把药片放到他桌上就走了。

曹哲看着他消失在门外,低下头看了一下洁白的药片,把它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直到现在曹哲和林嘉都没有解开这个节,林嘉笑了一下,原来他们已经不记得这个问题了。

男生的友谊比女生的单纯,没有拐弯抹角,没有明争暗斗,他们可以巧妙避开所有过节,昨天还在打架今天也许就可以勾肩搭背。林嘉和曹哲没有僵持多久,特别是经过一个假期的沉淀,那件事情好像就不在记忆范围了。

高三的生活与电影里看到的一样,成堆的书与练习,三点一线的生活,许多人的这一年就如梦境一般,在没有任何感触中流过。当然,它与电影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没有那么精彩,除了学习就是赶作业,除了赶作业就是考试,仿佛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反复着无趣的动作,等待日子过去。

反复鼓舞着高三学子的是那句经久不衰的话,林嘉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书上看到的——最有意义的事应该是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奋斗,一年后拿着同样的录取通知在理想大学门前相视一笑,道一声:“好巧,你也在这里。”尽管后来林嘉在大学见到往日的同学,无数人对他说“好巧”,却也找不到特别的感觉,毕竟他们的心没有一起奋斗过,殊途同归终究还是有太多差异。

他曾以为有这样一个人,叫曹哲。最终他在哪?会不会也同样在大千世界中遗失了这样的同伴?

在此之前,林嘉一直肯定自己必须去北方读书,他太不喜欢漫长枯燥的雨季,如今他不进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雨,还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曹哲像泥鳅一样溜进林嘉的被窝,恰好乍暖还寒时分,紧贴的两副身躯把被子捂的暖哄哄的,引发了一点汗意,林嘉翻了个身,曹哲几乎同时做出一样的动作,面对面相枕腾出了一点空间,热气悄悄散失了些许。

高三以来,曹哲已经放手学生会工作,所以可以正常作息,两人的卧谈会成为了特殊的交流方式,温热的鼻息交融在一起,暗夜里细微的声响,分不清是谁的呼吸声。

在黑暗中如果两个人靠得很近,他们是可以看清对方的,林嘉甚至能看到曹哲眼角淡淡的泪痣。

“你真的想去浙大?”

曹哲点了点头。

“要不要考虑下北京?”

“雾霾太重。”

“……总比这里下雨要好。”

“太远了吧。”

“嗯……”林嘉睡了过去,他不知道曹哲看了他多久才睡着了。

刚到四月,天气就开始闷沉了,完全找不到寒冷过的证据,林嘉开始怀念冬天的感觉,曹哲抛了个白眼,合着牙齿挤出两个字——犯贱。

“信不信我打得你泪痣都飞出去?”

“你好歹有点新意。”这句威胁曹哲听了差不多两年,他已经不想再用“恶俗”进行评论。

一同学经过不怀好意地说了句“曹哲你的发型真帅。”旁边的人傻呵呵的笑,高三唯一的乐趣在此。

林嘉十分自觉地帮他看了一眼,把飞起来的那撮头发压下去,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他又不厌其烦地压了几次,林嘉是个强迫症患者,曹哲对于他执着于这种奇怪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任由他理,反正麻烦的也不是自己。

“我昨天想了一下,觉得北京还行。”

林嘉知道曹哲说还行通常是选择,他开朗起来,充满干劲,多一个人奋斗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的。他又开始抚摸曹哲的头发,真是无比舒心。到现在他都还在怀念那种触感。

“我昨晚做了个梦。”

“哦。”

“给点反应大哥。”

“OH天哪,你梦到了什么?”

“……”

有些时候曹哲还是喜欢看看林嘉气急败坏的样子,这时候林嘉又不说话了。

“继续啊。”

林嘉神秘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梦到你和某人KISS了。”

曹哲耳朵热了一会儿,“谁啊?”

林嘉挑了挑眉,诡异地笑了一下,曹哲的脸瞬间热辣辣的,移开视线说:“怎么可能,多久远的事了,再说了我们一直就没什么……话说,你怎么会做这种梦,莫非……”

好一个反客为主,堵得林嘉话都说不出,曹哲一找到机会就绝对不会轻易放手,非要逼林嘉:“你不会喜欢上人家吧?”

“那你不如说我喜欢你好了。”林嘉跟那个人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他宁愿是对曹哲有好感。

曹哲自然而然地捏了林嘉一大块面包塞进嘴里,口齿不清地说:“别人也没那么差好吗?”

林嘉抽走曹哲桌上的纸巾抹了一把油腻的嘴,曹哲指着那张纸巾,半天才说出话。

“那是我用过的……”

认真想想,他们其实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共同的的外套,共同的被窝,共同的早餐,共同的理想,唯独没有共同的终点。

学生时代的林嘉这辈子最难忘的大概就是曹哲告诉自己要出国读书的那个时刻,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凝固了好一段时间,当他真正消化这句话的时候才感觉到他还是活着的。

他们第一次十分平静而严肃的交谈,曹哲下意识咬住了下唇,这是犹豫的标志。他们相处了三年,他某些细微的动作林嘉了如指掌。

挑眉是不信任,皱眉是疑惑,一边嘴角上扬是自信,嘴角下撇是无奈,捏手指是紧张,摸下巴是纠结……

林嘉一眼不眨看着曹哲的唇瓣由白变红,内心掀起一阵的暗涌。

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林嘉还是林嘉,曹哲还是曹哲,但一切又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

高中最后一次体能测试,林嘉因为扭伤脚无法参加,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别人在鲜红的跑道上一圈接一圈地跑,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在赛道上驰骋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个想法突然出现。

4分多钟的路程,林嘉看着曹哲离自己越来越近,

又离自己越来越远,他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曹哲扭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林嘉看着他愈渐缩小的身影,感觉他似乎在离开自己的世界的轨道上渐行渐远,他几乎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没有人搀扶的曹哲像伤残战士,他拖着“残缺”的身躯走向他的“人民”,他周围的景象都暗淡下去,围着他的阳光却被极力渲染得有些虚幻,晕开了几个光圈。他一屁股坐在林嘉身边,林嘉刚想叫他起来走走,就见他的脸部开始扭曲。

林嘉率先起身用力拽起曹哲,幸亏曹哲骨子轻薄,比看上去轻许多,但他还是感觉到脚踝传来的刺痛,曹哲机械般的走开了,林嘉才慢慢蹲下去,以不顾形象的姿势坐在地上,疼痛感才慢慢消散。

曹哲在林嘉眼前晃了好几回才好了,他对地上的林嘉十分绅士的伸出手如邀请舞伴一般,林嘉毫不矫情一把扯住他的手把自己带起,曹哲身体倾斜了一会儿吓得林嘉心咚咚的跳了几下,稳定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两人的距离不过是不到20公分,林嘉还包着曹哲的手,就是当事人也感觉到有些不寻常,林嘉放开手,指尖的余热在空气中蒸发。

我不是害怕分别,只是没做好准备。

多年以后,林嘉还是会用这句话去弥补高中生涯留下的遗憾,只是越来越说服不了自己。

曹哲还是离开了A市,去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国度。他走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雨,这让林嘉又多了一个讨厌雨的理由。那场没有尽头的淅沥的小雨,是分别,在5月那场雨中,他失去了,太多。

他错过了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大事,那天中午他一直躲在操场的大叶榕后,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他就在那里站了一个中午。

曹哲走出大门,在同班同学中搜寻不到他最想见到的身影,他说过他走的时候林嘉一定要来,但是林嘉没有回答,原来这是答案,曹哲心里有些怅然,他在雨中十分缓慢地钻入了黑色的轿车。

林嘉在那可大叶榕后静静地看着黑色的车身消失在门前的柏油马路,静静地看着人群散去。

我不是在逃避,一切来得太突然。

()

曹哲到了机场,他握着手机,尽管不可能接到任何一个电话,突然想到电视里的场景,将要登机的时候一个人冲进来挽留,或道别,但毕竟是生活,直到他登上飞机,也没有突兀的身影。

飞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曹哲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浮云,分别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从前没有体会过真正的分别。

他翻出日记本,三年来原来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好好的翻回来看,缘分这本书,他至今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翻得太认真,或者太不经意。

窗外已经一片模糊,他看不到下方的繁华,他只知道离A市越来越远,这座城市的一切终将成为他生命中的渐近线。

日记本的最新日期下方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曹哲锁上日记本,那根金黄的小钥匙顺着手指划入身边的垃圾箱。

面馆的学生推搡着挤出了门外,一股微凉的空气趁机钻了进来,林嘉打了个颤,他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面,继续挑出细碎的香菜,趁老板不注意偷偷夹到别人吃剩的碗里。

“老板,香菇面,多点香菜。谢谢。”

“好嘞!”

林嘉正好吃完面准备往外走,看见一个人端着面往自己的方向走来,香菇的味道一阵接一阵飘来,正好那个人也抬头看见了自己,他心满意足的笑僵持了一会儿。

时间之内,你我早已容颜沧桑;时间之外,你我依旧眉目晶莹,并肩坐在落满树叶的的台阶上,终有一天,我们都会回想起这段时光。

“好巧,你也在这里。”

夜之深,心之伤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夜之深,心之伤,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后天就要考试了,我被白天玩手机、然而晚上却在拼命背书的室友吵得无法入睡,心情突然变得糟糕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着她们背得起劲而自己却无心学习;亦或我想睡觉,然而却被吵到;或者是因为今天刚看的那部电影《南极大冒险》而想起了曾经我喜爱的那条叫来福的狗。

当我在那部电影里看到那些狗儿对主人的忠诚时,突然想起那条被打狗的人给打了的跑到我家来的小狗。

被丢弃的它,是在快过年的时候被鞭炮声吓住才往我家跑的。那时候,它该是刚出生不久吧。一进我家,便在外婆的卧室里的一把椅子下蜷缩着瑟瑟发抖。彼时在读初三的我放学回家,用尽各种友好的方法想把它哄出来,然而它并不识相。反而哧着牙发出低吼,以期把想要靠近它的我吓走。最后我不得不暴力地提着它的背、抓着尾巴把它给拽出来。

因为老人们大多相信家里来狗是来福的这一说法,于是,它便成了我家的一员。取名,来福。

我总是很热情地找他玩,然而他每次都见了我就跑。可他胆子也挺小的,每次我被他甩了冷脸后都会气不过地发出泼妇般的吼声:来福,你给我站住!然后他就会特别听话地趴在地上,低眉顺眼地看着我(这方法直到他消失,都屡试不爽)。每当这时候我就会过去拍两下他的头,以满足一下自己胜利的优越感。

后来,不知咋的,他似乎是记了我的仇。大概来我家有两个月了吧,他也学会了摇尾巴,亲热人。然而!他就只是亲热除了我之外的家人!这又导致了我的不满,偶然间,我看到了他的尾巴尖端有几根白毛,于是便想到了收拾他的办法把他卡在猪圈墙上的一个正方形框上,然后在那里扯他尾巴上的白毛(因为听老人们说,尾巴尖长白毛的狗不好),听到他那吃痛的叫声,我就像个小恶魔一样地笑得开心。但他并没有因我的武力屈服,反而是更加躲着我。这弄得我超级无语,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如小学时候听别人说的那样身上带有杀气。

后来,不知怎么的,有一天放学回家,他突然跑到门口来接我。于是,我们间的关系终于破冰。

但是有一次,他把我等了好久,终于才被孵出来、并且我很悉心照顾的小鸭子给咬死了。于是,那次家里人都超级生气,拿着棍子什么的打他。听到他嘴里发出的惨叫,我却开始于心不忍。我的脑子里突然浮现小时候也曾养过一条同名字的狗,但是却因为乱咬牲畜而被村里的人围着打死在我家屋后,并且煮来吃了的事。那时就感觉仿佛时光倒流,那一幕与已经泛黄的画面重合。我的心有点纠结的痛,想阻止,可是看着地上躺着的丧失了生命的那几具尸体,以及妈妈和外婆那愤怒的表情时,我放弃了。我只是站在局外,默默地看着,心里百味杂陈却无能为力。

不过,还好他特别长记性,特别懂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于是他变得很乖。那件事没过多久也就被揭了过去。于是,我对他的好感渐增,便以一种和善的面目待他。而感情是相互的,他感受到我的好意,于是便用每天早晨送我去学校,下午在家扑上来接我作为回答。

可是,没过多久,他却病了。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中毒了一般,奄奄一息。蔫蔫的他再没跟着我疯。有天放学回家,我看他躺在地上,要死了一般,吓得我当时就差点哭了。妈妈和外婆都说他没戏了,可我却倔着把全身瘫软的、沉沉的他抱去了村里的一家小医院里。那个医生说怕给他打针打死了,便只喂了他一支葡萄糖补充能量。可是他并没有好起来。那天晚上,他就消失了。好久,我都没有看到他。没有他的陪伴和亲热,我的心里空空的。我把这件事说给一个早上和我一起上学的朋友听,她说:我家有条狗,被打狗的人打得半死却逃了出来,他见了我们一面,然后就藏了起来,过了好几天,我们才发现他在屋后的草丛里死掉了。狗,在能够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时会躲起来,他该是怕主人伤心于是,我便确认他是躲起来死掉了,为此我难过了一整天。可是,在几天后,我便看到了他又生龙活虎地在家门口接我。那种伤极而喜、失而复得的感觉真的是难以言喻。我只是在那时候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他。

可是啊,他却在我高二上期的时候被打狗的人打了。当时在电话里听到外婆这么说,我愣了,然后心烦意乱地挂了电话。最后,晚自习放学,我窝在被窝里无声地流泪。

前些日子,室友因为母亲动手术而流泪。我却觉得不可思议。我从未因家人生病而哭泣过,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好起来。可是,来福的逝去我却伤心难过直至今日。每当想起曾经,总是如鲠在喉,心里难受得想哭。因为我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我不是无情的人,他曾给过我那么多温暖和欢乐的时光,我无法做到不为他的消失不动容。他听话,对我忠诚、热情,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好的一位朋友。

可是,他却再也回不来了。最后只余我一个人在这里怀念。然而我除了怀念曾经,什么也做不了!

时之彼岸 岸之未央


时至今日我还是没有一丝改变,还是那个战战兢兢的我还是那么懦弱,想说的永远不敢说,说出来的永远无关痛痒。很多时候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一些事、一些人只能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内心建起一个人的围城

存在电话许久的号码终究还是没勇气按下拨号键,最后还是决绝的删了,那些藏在心里的话现在已经没有表达的欲望了。我内心的期盼也在这刻画上休止符

或许我这个年纪在别人眼里不应该或有太多复杂的思绪,写的伤感人家都以为你煽情如果别人误会了什么或说了什么我也只是默然,不知道何时开始对这些都无所谓了

悲观的人容易伤感,在别人眼里换不到为你哪怕一秒感伤我喜欢看喜剧,只有这样我才意识的到我还会笑我面部神经还没有痉挛,只有这样才不会想起一些事,一些人,我喜欢看有些人我们一再错过,多少遍也不觉得腻,曾经等不到的望眼欲穿,以后只不过是对方的过眼云烟.因为某些小事,有着彼此的号码你不联系我、我不联系你就算在街角相遇也只是相视而过没有任何言语,宛如昨花,渐渐的成了形同陌路的生人。或许一切都是作茧自缚,就像平静的湖面被你扔下的石子激起一层层涟漪后终于还是归于平静,就像绚丽的烟花绽放短暂瞬间然后下坠的无能为力!直至消失。被折腾过的生活比先前的更加死寂.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5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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