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这样一部电影,里面的女主角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等待爱情就如等公交一样,刚开始不是嫌来的车太旧,就是嫌车太小,于是就一直等呀,等到天黑的时候,街上的公车已经很少了,但夜色却已经好黑了,于是只好随便上了一辆。结果往往上了一辆自己不喜欢的,可是,爱情就是如此。
是呀,爱情有时像在等公交车,不想坐的公交车接二连三频频停留,而自己真正想坐的,却怎么也等不到,像是一场存心的恶作剧。爱情日志
等到公交车终于姗姗来迟时,却像约好似地结伙成行连来两三辆,一时间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无论坐上哪辆,都抹不去心头淡淡的怅惘,总担心错过的才是最好的选择。知道两车交会时从窗外看进车内的景象,才豁然开朗,或是懊悔不已,但毕竟未置身其中,也就无从断言个中真相。
当上了一辆公交车后,由于各路车的路线不一,繁杂交错,有的迅速便捷,偏偏班次很少,要靠运气和毅力才可能等到;有的班次频繁,却需要中途换车,才能抵达目的地;有的路线曲折迂回,抵达之时刻漫漫无期;有的总是过站不停;有时偏偏等待的,站牌和时机却不对,让人踪是上不了车,有的车轻松舒适,随招随停,却无法开往你心中想去的地方
于是,在没有一个百分百合适的公交车来到自己面前时,有人勉强挤上车,在车门开闭的夹缝中狼狈惶恐地走完全程;有人看错了站牌,慌忙上车又匆匆下车;有人坐过了站,也错过了目的地,却意外欣赏到一路美好的风光;有人耐不住等待的煎熬,只好改变方向
有些时候,因为年轻的缘故,有不少人曾义无反顾地等待着班次间隔时间长、可遇不可求,但座椅舒适、直接驶向梦想目的地的公交车。但更多的人纷纷失去耐xing,胡乱捡了辆公交车匆匆上车。还有人苦苦守候的,是一辆早已停驶的公交车。愿赌服输,这是当初选择这班公交车就该预想到的结果,其实没什么可怨天尤人的。
当然,在等车和坐车的过程中,也有奇迹发生。就在这个人黯然穿越马路,走向开往另一个目的地的公交车时,却木然回头望见,他曾翘首期盼的稀有公交车竟然来了。这辆车稳稳地停在站牌前,车灯一名一灭地眨着眼,似乎在嘲弄那些三心二意的人。而恰好路过的行人,从容不怕的踏上车去,却浑然不觉自己的幸运。然而,奇迹毕竟是极少数,不会发生在每个人的身上。他奋力追赶,却被红灯阻挡住去向,只想呆望着车扬长而去,无可奈何,伤身落寞。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交车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门打开,上来一个人。
是个年轻姑娘,高挑的身材,秀丽的脸庞,一头瀑布似的黑发自然下垂,披落双肩。右肩挎一个漂亮的小包,左手拿一把精致的纸扇,一袭淡绿色的镶有金色花边的连衣裙更是将她映衬得亭亭玉立。姑娘的出现犹如吹过一阵清风,让车厢里被暑气蒸腾得昏昏沉沉的人们眼前一亮。
姑娘立在门口,用眼扫视了一遍车厢。她的嘴角轻微地向上抽了抽,然后不情愿似地走到唯一的空座前,低下身,用纸扇将座位扇了扇,拢起裙子,小心翼翼地坐了,又将裙子轻轻放下。可能是怕压褶裙子的缘故吧,她又极珍惜地用手往平抚了又抚。
意外出现了:座位侧后方一颗凸起的小螺丝钉勾住了姑娘绿裙子的金色花边。
姑娘不知道。她从包里取出耳机插入耳孔,然后将头扭向车窗那边,开始欣赏沿途的风景。
这是一趟从城里开往乡下的农村公交。时近晌午,车里坐着的基本都是些进城购物回家的农民。大爷的身旁是一台崭新的小型家用磨面机,大婶的黑色塑料包里是给儿子结婚扯的簇新的被面缎里,满脸春风的那个农村少女腿上搁着的手提纸袋里除了新买的时尚衣服,还有刚从邮局取出来的在外打工的男友给寄回来的新款手机,而那个一身新潮的小伙则把一台刚买的大彩电放在了司机背后的空地上。
姑娘的背后坐着一个老农。他穿一件不太合体却干净朴素的短袖衫,头发已经半白,脸上沟壑纵横,已显浑浊的眼睛泛着点点慈祥。老农的身旁,是他买的一根胳膊粗的钢管和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鼓鼓的尼龙袋。钢管就贴着老农和姑娘的座位侧放在地上,尼龙袋直接靠在了自己的身上。
车内闷热,姑娘随手推开了车窗,那一头黑色瀑布就开始不时地溅落在老农的脸上。老农竭力想避开,他一边用手护着身旁的尼龙袋,一边不停地向后仰着身子。
这当中,他就发现了那颗勾住姑娘裙子的螺丝钉。
看得出来,老农是想告诉姑娘。可他刚要往前探身,那瀑布就又扫了过来。终于,在想了一小会儿之后,老农开口了:孩子!喂,孩子!老农的声音不大,正沉浸在音乐中的姑娘根本听不到,倒是车厢里其他乘客听到后都用一种惊奇的眼光看着老农:他身边哪有孩子呀?等众人看到老农是冲着前边那个姑娘的时候,目光就更惊奇了:没见他俩是一块儿的呀!
老农有点尴尬,他顿了顿,索性抬起了手指去捅那姑娘。可还没捅到,车子一个急转弯,他的身子就朝侧面甩去。老农慌忙一手扶住座位,一手紧紧抓住尼龙袋。脚下那根钢管,那根顺躺在老农与姑娘座位侧面的钢管,咕噜噜地滚向了车子的另一侧,在撞到对面的座位后又咕噜噜地滚了回来,不偏不倚地碰在了姑娘的脚上。
姑娘哎哟一声,弯下身去揉脚。
老农慌了,嗫嚅着刚要说点什么,却见姑娘报复似的用脚踩住钢管,向外一用力,咕噜噜地,钢管又向对面滚去,然后又咕噜噜地滚了回来。
老农更慌了,他忙抬起腿想用脚踩住滚回来的钢管。可刚一抬腿,身边的尼龙袋就沿着座位向前倒去,正好蹭住了姑娘的绿裙子。
姑娘摘下耳机,转过身,杏眼圆睁:您倒是看好东西呀,怎么搞的?知道不,我这裙子好几百呢!
老农脸涨得通红:孩子,不好意思,我,我他憋得说不出话来。
我什么呀我,真是的。说罢,姑娘转了回去,把身子往里缩了缩,又用手捏住裙子,向上提了提。
哧,金色的裙子花边被勾住它的那个螺丝钉撕开了一个口子。气愤中的姑娘没听到,难堪中的老农也没听到。
车厢里更闷热了,老农紧紧护着自己的东西,生怕它们再弄出什么洋相。
清脆的手机铃声响了,姑娘抓到耳边:喂,快了,车子已经进村了。什么?就等我了?马上就到。唉,我今天真是倒霉透顶,还不是因为坐车?好了,我要下了,见面再说。
车子停了。姑娘理了理头发,就要起身。
哧,随着姑娘的身体离开座位,金色花边上的小口子又被撕成了巴掌大小,小螺丝钉彻底解放了。这回姑娘还没听到,因为她还在大声地抱怨这坐的什么车呀!
可老农听到看到了,车上的其他一些乘客也听到看到了那口子实在太大了。
现在,姑娘迈着优雅的步伐,行走在村庄的街道上。如同一个漂亮的公主突然现身于市井,她吸引来许多路人的目光。人们就像是行礼似的将她目迎而来,又目送而去。只是迎来的目光里尽是欣赏,欣赏于她的惊艳。而送走的目光里多是忍俊不禁的诙谐,诙谐于那似饥饿大嘴一样开开合合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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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刚今年二十岁,正是谈情说爱的好年纪。然而性格方面的缺陷却总是让他大胆不起来,每每遇到心仪的女生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仅此而已。
却不曾想到自己会被人暗恋。
事情是这样的。
作为C大的学生,5路公交车几乎是他出行必坐的车,由于C大是始发站,所以方刚总能凭借着身强力壮挤到一个座位。而作为一个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狗,作为的享用权除了他自己以外,好像真没别人的份儿。
方刚喜欢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一来不用来回让座位,二来可以安安静静地睡个懒觉。久而久之,公交车最后一排的靠窗位置居然成了他的专属领地。
方刚第一次从座位上发现告白信,是在一个星期天的早上。那天阳光明媚,正是出去玩的好时候,而方刚正是打算独自去公园透透气来着。
看到告白信的一瞬间,方刚是恼怒的,他知道有些女生为了占公交车的座位连姨妈巾都用得上,而信封正是素白的颜色,所以方刚开始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哪个女生的霸道占位行为。
然而气冲冲地将信拿起来以后,却看到上面写着的“方刚亲启”四个大字。他纠结地皱着眉头,思索了好一会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座位上放着的是封告白信,一封写给自己的告白信。
方刚想,这就是艳遇吧?
他仔细地将信件收进包里,又默不作声地打量起周边的女同学。知道自己总坐在这里的一定是同校生,至于为什么知道自己的名字嘛……是本来就认识他,还是通过向别人知道的,这点方刚却是猜不到。
一想到有自己的暗恋者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默默注视着他,方刚就忍不住挺直了脊梁,还在心里暗暗祈祷对方没有看到自己抠鼻孔的丑态,生怕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对方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会不会是左边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娇小可爱还有酒窝?会不会是正前方那个御姐,身材丰满态度高傲?还是前面坐着的那个相貌平凡的小家碧玉?方刚默默地在心里思量着,忍不住将手伸进包里摸了摸那封似乎沾染着香气的告白信。
方刚坐过了站,但下车的时候很从容,并没有生气的模样。毕竟他的心已经完全被那个神秘的暗恋者和包里的告白信占据,怕是此刻有人给他一巴掌他都是乐乐呵呵的。
方刚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拆开了那封告白信,认真地读着那煽情的语句,忍不住满脸通红。
他想,这真是个热情大胆的女孩子啊,不过这样也好,刚好和自己偏内向的性格互补。只是女孩子并没有交待自己的姓名,只是单纯地诉说了自己的喜欢,又羞羞答答地问方刚说,如果自己追求他,他会同意吗?
此后一个星期时间,方刚都在自己制造出的甜蜜中畅想,直到这周末收到了第二封告白信。
说是告白信,倒不如说是邀请涵。
女孩子鼓足勇气挑明了自己的喜欢,并决定今天晚上在学校后门的百年洋槐树下约方刚见面。
无论你喜欢或是喜欢我,都请过来一趟好吗?请原谅一个女孩子脆弱的自尊心,答应她的请求。
方刚满心欢喜,更是破天荒地到商场用自己这个月的生活费买了套衣服,就是为了晚上约会的时候能够体面点儿。
时间就在他的期盼中缓缓流逝,约定的时刻很快就到来了。
方刚特意提前了十分钟赶到洋槐树下,却发现下面已经站着个穿着绿色连衣裙的卷发女孩子。
“你好,我是方刚。”
方刚清了清嗓子,努力压制住内心的紧张,故作镇静地开口介绍道。
“你好,我叫菲菲。”
女孩也羞涩的开了口,动听的声音一下子就抓住了方刚的耳膜,闹得他当时就红了脸。
然而女孩或许还在害羞,或许觉得自己的脸庞不如声音动听,竟是连自我介绍也没有转过脸来。
两个人谈天说地,果然发现了许多共同的兴趣爱好。就在方刚想要开口说自己不在乎对方的容貌时,女孩却突然问了他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最近公交色狼好多哎,要是你看到女孩向你呼救,会管吗?”
女孩问得漫不经心,却微微侧着脸庞,显然对这个问题很是认真。
“会吧。呃,那要看是谁了,毕竟现在见义勇为都要先估计自己的实力,总不能做无谓的牺牲。”
方刚回答得很中肯,毕竟现在有些女孩虽然喜欢安全感,却并不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太过无私。
“原来你觉得是无谓的牺牲啊……”
女孩喃喃自语,终于转过了姣好的脸庞,怔怔地望着几步之遥的方刚,突然变得狰狞起来。
“你不记得我了吗?”
女孩一步一步地来到方刚的身旁,缓慢而又坚定地将双手放在他脆弱的脖颈上,开始收力……
方刚怎么可能不记得她!
那是一年前的一个夏天,也是5路公交车,面容姣好的女孩被色狼袭击,哀哀地望着自己求救。方刚当时确实有救人的念头,却在准备开口的时候被身后的男人踹了一脚。
“小子,别多管闲事!”
男人恶狠狠地说道,越过他走到女孩面前,两人挟持着女孩在一处人烟较少的地方下了车。
再然后,再然后学校里四处传闻,一个叫做菲菲的女孩子失踪了。好不容易被警察找到,却只剩下一具满是伤痕的尸体。方刚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脑海里蓦地出现了女孩向他求救的模样,却终于还是狠心将她忘了。
“方刚,你知道被自己喜欢的人在那样危险的时候抛弃掉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吗?”
女孩的眼睛湿淋淋的,伴随着她绝望声音的,是两行血泪。
洋槐树的叶子沙沙作响,像是在哀悼无望的爱情,又像是在祭奠失去的过去。
晚了,都晚了。
就在方刚选择见死不救的时候,一切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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