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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的洁癖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干净的洁癖",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王军凯非常的爱干净。

不。

这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应该用洁癖来形容王军凯。

王军凯爱干净简直可以说是走火入魔了一般。每天的王军凯都蜗居在家中带着消毒口罩,并时不时的朝空中喷着消毒液。

王军凯的家中每天都散发着消毒水的气味,如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一间储存尸体的房间。

其实这件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有一次就有一位刚来这里居住的男人经过王军凯家门口的时候就闻到了消毒水的气味,当时毫不犹豫的便报警了。

可是等警察来了以后敲开了王军凯的房门都惊呆住了。屋子里站着的男孩皮肤非常的白皙,只不过在他的脸上挂着蓝色的口罩。

站在屋子里的王军凯看到了来人后也非常的惊讶,但是随后便拿着消毒水朝着门口走去,将门口站着的警察和男人身上都喷了一层消毒水后才出声问他们有什么事。

说话的时候王军凯背对着警察,仿佛和警察说话会被细菌给感染。

但是警察看到了王军凯的样子便觉得奇怪,当时直接拔枪对着王军凯,另一位警察则快速的朝着屋子里跑去翻找着。

可是当警察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并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显然在屋子里没有搜索到什么东西。一行人都非常的疑惑,警察疑惑的朝着一旁报警的男人看去。

男人看到了警察的眼神顿时回答道自己也不知道,只不过这里面的消毒水气味非常的重才选择报警的。

后来这件事情便不了了之了。只不过在警察们离开的时候王军凯拿着消毒水朝着他们站着的地方不停的喷着,嘴中不停的嘟囔着“太脏了,会有细菌被带进来的。”

这让刚刚走出门的警察非常的尴尬,但是他们却也不能说什么。

王军凯还有一个女朋友。只不过王军凯并不是经常见到她,因为她在工厂里上班,王军凯怕自己的女朋友把细菌带到了自己的家中便和她分居,平常王军凯的女朋友会把王军凯一周的生活必用品带到这里。

转眼两天过去了,今天是周日,明天王军凯的女朋友就要去继续上班了,在傍晚的时候她提着一袋子早已买好的必用品来到了王军凯的门外敲着门。

“这些东西我都给你买好了,还有这些毛肚非常的好吃,我给你买了一点你尝尝。”

王军凯的女朋友提着东西走到了门口后被消毒水喷了一身,但是早已习惯了这种情况的她也非常的无奈,谁让自己的男朋友那么的爱干净呢。

甚至王军凯平常都不会出门,到现在连一份工作也没有,除了在网上兼职写一些东西外没有任何的收入。

就连每个月的房租都是自己给他付的。其实她也不止一次的想要离开王军凯,但是每每想到王军凯对自己的好便狠不下心来。

“你快把这些垃圾拿走,里面有细菌,快给我拿走。”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刚刚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说出那一句话后王军凯突然大声的喊了起来,随后指着桌子上袋子里的毛肚对着她说道。

“怎么了嘛?这些都是洗干净的,你放心吧。”

她看到了王军凯的样子非常的疑惑,这些毛肚都是非常的干净的,难道王军凯干净到了这种地步吗?

虽然她很疑惑,但是看到王军凯几乎抓狂的样子还是妥协了将毛肚从袋子里拿了出来,在屋子里嘱咐了王军凯几句后她才离开了这里回家去了。

话说她走后王军凯便抓着消毒水将那些必用品上面都喷了一遍,生怕毛肚上面的细菌感染到了必用品上面。

不知为何,王军凯觉得自己的屋子里反复充满了细菌,不论自己怎么用消毒水也无法将他们给清除。

而那些消毒水仿佛是和王军凯作对一般,不管王军凯怎么喷洒消毒水总能感觉到那些细菌就在自己的身边,甚至自己的身上都粘上细菌了。

自从有了这种感觉后王军凯便丢到了手中的消毒水跑到了卫生间里打算洗澡,可是用了无数的清洁剂王军凯却还是觉得非常的别扭。

王军凯恨,恨自己的女朋友把毛肚拿到了自己的家里。恨她不听自己的话瞎买东西以至于自己现在这般不自在。

放弃了洗澡的王军凯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王军凯赤裸着身体从卫生间里走到了厨房里拿起放在桌子上面的剔骨刀便朝着自己的身上刮去,每刮一下王军凯便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细菌少了一点,但是身上的疼痛还是让王军凯忍不住的咬紧了牙。

“啊!”

王军凯猛地一用力便出声大喊道,随后把牙齿咬的咔咔响,但是就算是这样王军凯的动作还是没有停下来,头上的冷汗一滴滴的滴落在地板上面,但是同时一块块的带着血丝的血肉也掉在地板上,此时王军凯的胳膊上面已经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

二天过去了,晚上下班的她打算去王军凯的家里,因为今天正是王军凯的生日。她买好了生日礼物和蛋糕打车来到了王军凯家的楼下便满心欢喜的走进了电梯里。

等到电梯门打开后便将礼物放在了一边掏出钥匙打开了紧闭的铁门,可是当门打开的那一刻她惊恐的叫了出来。

“啊!”

她看着地上白森森的骨头惊恐的喊道,随后仿佛是受了很大的惊吓一般昏倒在了地上。

原来她看到的不是别的,正是之前拿着剔骨头刮着身上血肉的王军凯,但是王军凯二天来根本没有停止动作则是一直刮着自己身上的肉,此时的王军凯俨然已经变成了一副白骨,但是此时的他却还艰难的拿着手中的剔骨刀缓缓…的…刮…着…自…己…身…上…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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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捧干净的雪


五千米的高原上没有百灵鸟。

小月感到胸口的起伏平缓了许多,再没有女人会到这世界最高的哨所来唱歌的了。

新兵随着掌声站起来,新兵也看过明星的演唱会,但是他想再不会有演出比今天更让人难忘。

小月看着新兵,有些意外,这哪像兵呢?

小月第二次看到新兵,更是意外。那时小月演出结束后回到住处正在卸妆。忽然门被推开了,小月看到镜子里那个满是兴奋的新兵。

新兵抬头看见小月的眼神吐一吐舌头又退了出去,等了一会儿,新兵又拎着水壶进来了,把小月吓了一跳。小月站起来整一整衣领说:“立正!”

新兵慌忙放下手里的水壶,赶紧举手敬礼。壶里的水流出来,冒着热气。新兵结结巴巴地说:“首长,报告首长,我来送热水,屋子里干燥。”

下过很多次基层的小月这次是真把自己当成领导了,这哪像个兵呢?

新兵说:“报告首长,水是热的,水,你尽管用。”

新兵出了门,水壶就放在地上,小月想叫住他,袅袅升起的热气突然让她想起今天演出时小提琴的音色,冻僵的指头控制不好拉琴的力度,寒风呛不坏金子般的嗓子,却可以冻坏纤细的手指。

手指浸入温水,心情也柔软开来。小月就想起新兵来,没想到冒失的人也细心。

温手的水,很快就凉了下来,小月把水端出门倒在地上,又去了伙食房。

新兵又在那儿,望着过滤水缸的水嘴发呆。

小月走近水缸一看,缸里的水刚遮住底儿,她不解地望着新兵。

新兵立即举手敬礼:“报告首长,我正在守水。”

小月说:“行,那还有热水吗?”

新兵赶紧接过小月手里的水壶说:“我马上烧水,很快的。”

小月看着新兵抱起水缸把水倒进壶里,把壶放在炉具上,点燃火就有一股油烟味升起来,不禁皱了皱眉。

新兵看着有些惊讶的小月说:“水里没虫,请首长放心。”

“虫?什么虫?”小月更糊涂了。

新兵正了正军帽:“放久了的水里会长虫,红红的细细的,老兵说叫红丝虫。”

原来哨所里没有自来水,全靠化雪为水,融化的雪水即使用沙缸过滤后,放上三五天仍会长虫。哨所里的水从来不敢积得太多。

小月就看着新兵满是稚气的双眼,心里想自己这次慰问来得真是太对了。

水很快烧开了,五千米的高原上水的沸点最多七十度。新兵对小月说:“报告首长,水只能烧到这样了,要饮用就要放药。”

小月笑了笑,一会儿,出去了。

吃过晚饭,用热水洗过脸脚,小月就上床睡了,恍恍惚惚中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百灵乌……

小月一下子惊醒过来,狂风的呼叫声变成了门外嘈杂的人声。小月赶紧穿好衣服跑出门去。循着人声她来到一间屋门外,拥挤的人群前面新兵躺在床上,身上沾着雪花,口里浸出的鲜血滴在胸前草绿色的军服上。

这是怎么回事?

新兵呼吸急促,神志还算清醒。原来他是爬到哨卡顶上去刨雪跌下来的,战友们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到那顶上去刨雪,平常取雪都是在营房外就地解决的。

连长抬起头,眼神越过他的兵,看着小月欲言又止。小月挤到新兵跟前,新兵勉强笑了笑,刚想开口就咳了起来。

连长说:“这跟你没关系。”

小月眼里有泪珠打转。

新兵费了老大的劲才挣出句话来:“真不关你事,我爬上去,不该脱,手套,可是又脏,就跌了下来。手指僵了不好使,以前我是可以修电视机的。”

小月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夺眶而出。

新兵慌了:“别哭,高原上,哭伤了肺,危险的。我想送你一捧干净的雪……”

新兵还想说,可是一阵咳嗽打断了他的话,一口鲜血涌了出来……

女子过于要求干净整洁让老公儿子倍感压抑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女子过于要求干净整洁让老公儿子倍感压抑",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来信

我做家务很累还被家人指责

杨晓娟,46岁,双鱼座

我满肚子的怨气来自两个方面,辛苦以及辛苦不被理解。首先我很辛苦,一回到家手脚都停不下来,太多的家务事等着我。我承认我对家里的清洁卫生要求比较高,看不得一点点脏乱,必须打扫得干净整洁,地板和家具每天要抹3遍,消毒液抹,清水抹,干抹。现在环境污染厉害,空气质量不好,家里再不弄干净点这日子还怎么过?我一个人每天要做近一百平方房子的清洁真的很累很累,坚决不同意再换更大更难打理的房子。为什么不请人做清洁?以前也试着请过外面的清洁公司,他们做的时候我要守在旁边随时提醒随时检查,但做完之后我还是要自己再做一遍才真正放心,更累,干脆就不请了,什么都亲力亲为自己做。

辛苦的人本来心里就有气,容易冒火,偏偏老公和儿子不仅不领情反而对我有很大意见,他们认为我成天自讨苦吃也让他们很辛苦很压抑,还说我不愿意搬家换大房子让他们不能提高生活质量。

我的辛苦不仅不被理解,还被他们指责,我有多委屈!我们一家人都爱面子,也不喜欢吵架,更不愿意在外人面前暴露家里的矛盾,别人看起来幸福和睦,其实已经隐藏了很多的不满和抱怨。如果只有我们3个人在家里,通常情况是我在不停地做事,他们要么冷眼旁观要么还反过来批评我,我做牛做马为了给他们一个干净卫生的家,他们却说我洁癖,神经质。小时候和我更亲的儿子现在已经完全叛变到他父亲那一面去了。老公一批评我,他立马帮腔,想想真寒心。

洁癖症

手记

以洁癖的形式强迫什么?控制什么?

近日下午,我和杨晓娟在南坪的一家茶楼见面。杨晓娟伸出双手,又叫我伸出双手,感伤地说你的手又白又胖,一看就是从来不做事的手。你看我的手,又老又粗,你好幸福。我只有老老实实回答,我对家里的清洁要求不算高,及格就可以了,大清洁每周请了人来做,平时实在看不下去自己才简单做一下。

讲究卫生,爱清洁肯定是好习惯。我只是觉得,如果坚持要家里的清洁卫生达到90分以上标准,那就意味着必须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在清洁卫生方面耗得太多,在其他方面就会欠缺,比如闲适和慵懒的时间自然会减少,在我看来,家最重要的功能是让家人放松,自在。牺牲这个就是得不偿失。我坦陈了自己的看法。

杨晓娟沉默了一会说,但我就是看不得家里脏,不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吃不下睡不着,更别提什么放松自在。我说如果你以此为乐也很棒,劳动着享受着,同样会很有成就感很开心。她低下头说,如果是那样的话,哪怕累死累活我也不会有抱怨了。我现在是必须去做,做了又觉得没意思,又辛苦又被家人埋怨,很不值得。刚才你说你对家里的清洁要求及格就可以了,你怎么做到的?我家里清洁不到95分我都有犯罪感,觉得自己太懒惰,是个不称职的主妇。

杨晓娟说,五六年前,我对家里的清洁卫生要求越来越高,让老公和儿子越来越受不了。“在倒回去五六年的那段时间,你或者家里发生了什么比较大的事情吗?”我继续追问,她想了想说,也没什么大的事情,对了,那之前老公跳槽出来自己开了公司。

我从杨晓娟的神情和语气感受到她似乎对老公跳槽自己开公司这事并不赞同,有诸多的不安和不放心。我如实和她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她陷入了沉默。过了好大一会她说,如果可以选择,我更愿意他留在原来的大公司做中干,压力小很多,收入也可以,他坚持要自己创业当老板。我不担心他有钱变坏,最多也是担心坏人来缠他。“你累死累活把家里弄得纤尘不染,就可以抵挡坏人来缠他等风险或压力?”我问杨晓娟。她很委屈地低声说,他自己以前喜欢家里很干净呀。

她的表情让人莫名有些辛酸,我说先给自己松绑吧,试试别把自己逼得那么辛苦,降低点要求,轻松点。你轻松了家人也轻松了,家里的氛围和气场就不一样了。

对话

过度清洁确实是压力

张娓:你认为自己有洁癖吗?

杨晓娟:我不知道,就是见不得家里有一点点脏。

张娓:除了家里的其他地方呢?

杨晓娟:看到脏也会不舒服,但我知道自己管不了,就懒得去管。

张娓:尽管看到脏也会不舒服,因为没去管,就没有后面的烦恼和压力。

杨晓娟:但我不可能自己的家都不管吧。我是家里的女主人,这点权力也没有?

张娓:家也是老公和儿子的,你对清洁的过度要求势必带给他们压力。

杨晓娟:我并没要求他们跟我一起做清洁,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累。他们有什么压力?为什么不领情不高兴一副厌烦的样子?

张娓:他们看见你累,心痛你;又觉得你的累是自讨苦吃,没有意义,反而给家庭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婆婆又来混吃混喝,走后留下一地垃圾,打扫干净后,儿媳突然感动


做儿媳难。

说实话,我当儿媳这几年,跟婆婆的关系总是不太好。

我曾经试图努力修复这层关系,碍于生活环境不同,产生差异在所难免。

我从小住城里,她来自乡下,我们的说话风格、思考方式,截然不同。

比如说我觉得剩菜立马倒掉,她说热热还能吃。

后来我怀孕,婆婆在医院照顾我一段日子,每天早上菜市场买鱼,回来给我炖鱼汤,一天忙碌的不停。

那段日子关系算是最好的时候,当然最主要的是我的心境。可能婆婆一直对我很好,只是我的主观意识总觉得不好罢了。

前几天,老公告诉我,婆婆又要来进城住几天,大概有个两三个月,主要是养病。

我经常看电视,也在头条看文章,知道婆媳如果住在一起,难免发生各种矛盾。

我一直避免生活在一起,以前最多三天五天,现在要借住半年,我心里极度不情愿。

你猜怎么着。

来就来呗,还带来个侄子。

侄子刚好放暑假,婆婆带着侄子就住了过来。

侄子才上二年级,调皮得很,在家里上蹿下跳,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我当时心里就想,婆婆又来混吃混喝。

老公不停安慰我,我为了老公,每天戴着面具生活,还要夸小侄子真乖。

日子慢慢熬,终于熬到头。

婆婆要走了。

我一合算,这三个月,我的家庭开支多了太多。

婆婆每天给小侄子炖鸡肉,一天三顿不重样,出去玩还得我掏钱,足足像个寄生虫一般。

那晚,婆婆要走,我高兴地不得了,比小时候期盼过年压岁钱的时候还开心。

我待在卧室,一直听客厅里的动静,心里默念,“走了没,走了没,还不走还不走。”

到底什么时候能听见开门声啊,一听见开门声,再听见关门声,婆婆就千真万确的离开我家了。

终于,让我念叨走了。

我躺在沙发上,终于可以享受自由时光。

我伸了个懒腰,开始收拾婆婆住的小卧室。

3个月,我一次都没进去过,眼不见心不烦,可现在进去了,眼见了心烦了。

那真是一片狼藉,一地垃圾。

我的妈呀,这是猪窝吗?

我带着怨恨,开始收拾屋子,终于打扫干净,却在靠墙的地方发现一个包。

我好奇的打开包,发现里面有一沓现金,一颗戒指,还有一封信。

“儿媳,对不起,又影响你们的生活了。小侄子喜欢你,老想进城找你玩,不得已又带来麻烦你们了。这些钱是这段日子的开销,我放在这里了,屋子弄得太脏乱,我实在抱歉。那天无意听见你一直想想要一个什么尼的戒指,我不懂,就在珠宝店买了个,希望你喜欢。”

我突然感动,觉得我真的是小人之心。

之后的每年暑假,我都盛情邀请婆婆和小侄子一起进城度过暑假。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

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人说:在逆境中看到希望,快乐便是一种心情;在磨难之中感悟快乐,快乐便是一种宽容;在平凡之中发现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涵养;在曲折之中找寻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气质;在艰辛中品味快乐,快乐便是一种风度。

我想也是,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只要你心中常驻快乐。得之淡然,失之坦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保持一颗清静之心,你就能昂首阔步在,人生的康庄大道上。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只是走着走着才发现,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即是人内心的一份淡定与从容。

走着走着才发现,只不过,与其活在他人另类的眼光当中,倒不如隔川望海,相忘于江湖。而我就觉着,人总归是要历经一段,无人问津的岁月,方才能知晓其,成长又是何一种滋味,只是有些人!走着走着也都错过了。

有些路途才发现,似乎还是自己在匆忙前进的时候,遗忘了太多太多。曾经姐弟情难舍,曾经父母恩难报,曾经意气好江湖,曾经恋人心未满,曾经友情觉可贵,曾经少年爱追梦,曾经世外缘以为,曾经仁义道明了,曾经知书想达礼!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一回首,却也再无原来时的期盼与等待。除民谣,是对爱情萌生情窦时初开的向往,也是所有意气风华年少青春的梦想使然,与浪漫时勇敢的追求和告白,惜了最后都败给了现实。想必经年,依旧不止于此,在你们遇到诸多困难,甚至会让人感到绝望时;当你们遇到重重叠叠的坎坷,甚至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内心无比的沮丧和空洞。

还有生活当中平淡到无奇的柴、米、油、盐,与反反复复衣食住行的单一,索然无味甚至是。感受着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四季常态,春夏秋冬,无人问津,哪怕是一句忽如其来的关心,如同我懂你的欲言又止,可你偏偏却!还是欣赏那些花言巧语。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是过的很好,在你身后,那不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么?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还是生活得非常轻松,那么也同样恭喜你,在你身后,也一样是有着常人无法体会到的想象与感受。

所以,简书中说: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是啊,浮生有梦,是是非非,但请坚信我们,贵在的还是坚持。不管是否面对生活,不管是否面对爱情,不管是否面对未来,还请不要退缩、也不要失去对人生的一片赤诚、和肝胆。

为什么不开心?是因为心情不好吗?为什么心情不好呢,是因为不开心,习惯不曾习惯的习惯会习惯,舍得不曾舍得的舍得也会舍得,那就让那些所谓肛肠寸断、喜怒无常、悲欢离合、苦中作乐、吞声忍泪、撕心裂肺、都好!也全都你一个人扛了。

世人都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人世间最痛苦的事,难道不是莫过于此?所以,想着,趁着你还年轻,做你自己,做一个你喜欢的人,做一个你自己想成为的人,知冷暖,懂悲欢,良善美好,初心依旧。清浅时光,做个有灵魂的人、是不想等到失去以后,方才真正感到追悔莫及。如若到那时,又是否还会为时已晚?!

Ps:致敬年华。

我的亲人我的爱—姐姐的世界


人常说:结一门亲事,多几门子亲人。而我要说的这个姐姐,原本是丈夫的姐姐!她,一个不识多少字的农村妇女,却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婆婆当年先嫁了一个男人,生有一儿一女后,不知什么原因离了婚:儿子归男方管,女儿由婆婆带到了现在的公公家。公公家比较穷,娶到了婆婆很是高兴,后来婆婆给公公家生了两个儿子,这便是丈夫和他的哥哥,公公家更是乐开了花!

姐姐到了公公家,成了长女,她先是照管着丈夫的哥哥,后是看管着丈夫。听说姐姐小时候学习不太好,念了几年书念不动了便回家帮着大人们做家务,供着两个弟弟上学!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姐姐到了十八岁,先许给了一户人家,不久男方不知为什么退了婚。姐姐一时生气,钻起了牛角尖,竟趁大人们不注意,喝了瓶农药。药性发作时,她又想到了不能死要活着,于是挣扎起来,跑到家门外喊救命,幸亏一村人发现,送到了公社医院及时抢救,姐姐才活了下来!

后来,姐姐又说了一户人家,男方个子又高又大,人也比较好。姐姐很是高兴,不长时间,姐姐结婚了!一年后,姐姐生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又过了两年,姐姐又生了一个孩子,还是个女孩!这时候,姐夫家急了:因为姐夫是几代单传,家里很想生一个男孩。于是他们想方设法回避着当时抓的很紧的计划生育,偷偷又怀孕了,待到怀孕五六个月时,找人做了个B超,检查为女孩,姐夫家硬是让姐姐做了人流,之后一家人还幻想再怀个孩子,竟被公家人查出来了,其中一方做了节育手术。后来,姐姐再没得生孩子!

听说这期间,姐夫家三番五次找姐姐的茬,轻则指桑骂槐,重则拳打脚踢,逼着姐姐离婚,不让姐姐进他家的门。姐姐不管姐夫家怎么待她,她都不肯离开姐夫家半步。后来,丈夫家知道后,从姐夫家拉回姐姐,要求离婚,要求男方赔偿。可姐姐好说歹说就是死活不肯离婚。

记得她当时天天说:我不离婚,打死我都不离婚!我不想我的孩子从小便没有了亲爸亲妈,我只想亲亲的一家人永远在一起!也许就是这个信念,打动了丈夫家人的心,也打动了姐夫家人的心,姐姐又回到姐夫家里!

此后的姐姐,拼着命做着地里活,又干着家务活,讨着姐夫家人的喜欢,全力抚养着两个外甥女长大。家里和地里成了她的全部世界!有时,她也回娘家帮丈夫家干活!那些年,考大学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届生考上真是奇迹,补习两三年是很常的事,丈夫的哥哥上到高三,没考试便泄气的回家了;好在丈正夫为家人创造了奇迹,一年就考上了!这下,姐姐因有了上大学的弟弟而高兴万分,动不动就向人夸着自己的弟弟,并鼓励着两个外甥女想她们的舅舅学习,将来也考个大学!

两个外甥女学习不怎么样,可姐姐一心想让她们上大学。每到寒暑假期,姐姐就回到娘家,要求丈夫给外甥女补课。我看了都心有些烦,我常常认为:孩子是学习的料,就让他好好学习,不是学习的料,可以干些其他的,人间360行,行行出状元嘛!

可姐姐就是不乐意,她一根筋的认为:大人们苦些,已经苦了,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再受我的苦!我就是挣死,也不让我的孩子待在农村。这些听起来很固执的话语,真怕姐姐的这一点愿望不能实现!好在国家这几年高校一个劲扩招,大外甥女好歹参加高考,考上了一个三本学校;二外甥女中考都没考试,求爷爷告奶奶上了一个不看重成绩的卫生学校。姐姐心里乐开了花,干活更有劲了!

人常说:好事多磨;也常说,好人有好报。姐姐的那个亲亲的兄长大学毕业工作多年,但没有孩子;他们的亲爸爸,也就是婆婆的前夫前几年不幸病逝,这更拉近了兄妹俩的情意。终于,姐姐的那个亲兄长,托人给两个外甥女找了份比较可心的工作。姐姐到地里干活跑的更勤了!

如今,姐姐已是四十好几奔着五十的人啦,家里和地里成了他的世界!半辈子了,最远她就到过她们的乡镇和回娘家。而姐夫家因为两个外甥女的原因,待姐姐也好了许多,姐姐的日子终于迎来了阳光!

想着自己曾对丈夫说:你姐姐真是,和他人活热闹呢!现在想来很是惭愧。想罢,我们多少人不是和他人活热闹。一个人,真正成为名人伟人的有多少。正因为有了这些和他人活热闹的人,这个世界才增添了许多色彩!

一个人不在乎她有多么聪明,多么能干,关键看她对待事情的态度,而姐姐的这份对家庭对孩子的执着,让我惊叹不已!

梦的惹的祸


李三炮天蒙蒙亮时就起来了,穿上衣服往外走。老婆睁开朦胧睡眼,问他干啥去,他说晨练去。老婆被这突发事件弄得大脑空白了一会儿。每天三炮可是不揪耳朵不起床的啊,今天的反常是咋回事呢?还没等她理顺出个头绪,三炮已经碰地把门关上了。

李三炮今天的异常兴奋,是因为他昨晚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在河里抓住一条大鱼。那条鱼大到需要找人抬回来的程度。有鱼的梦,是发财的预兆。坐在家里肯定不会发财,就算天上落下金豆子也轮不到他,楼上还有好几户人家等着挨砸呢。李三炮早早出来是想看看能不能碰上好运,比如路上有个包,包里装的都是人民币之类。

李三炮始终低头走路,眼睛在马路上象排雷一样睄来睄去。有同事和他打招呼,他也是心不在焉地嗯的一声就往前走。弄得同事摸不着头脑。

结局我不说大家也能知道,他白溜达一早晨。

回到家,老婆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呢。这么早出去锻炼身体可不是你的风格啊!快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三炮嗫嚅着还是说去锻炼。老婆揶揄的冷笑挂在脸上:小样,是不是外面有相好的了,想浪漫一下,把约会定在早上。可是你不要太张狂了,让我逮到你没好!李三炮欲言又止。这种梦不能说出来,第二个人知道就不灵了。李三炮开始保持缄默。现在是法治社会,讲究证据,杀人犯把证据都毁了,警察还干瞪眼呢。等到晚上再解释也不晚。

李三炮白天工作根本没心思,他时刻想着那条鱼,这财在哪儿呢?他进入苦思冥想的状态。可是要下班了也没想出个子午卯酉。他有点郁闷,就踱到吸烟室想吸根烟。他眼睛骤然一亮:他看见垃圾桶里有一张褶褶褶巴巴的彩票!何不买几张彩票赌赌运气?李三炮的眼神又放出光彩来。

李三炮匆匆扒拉几口晚饭,悄悄溜进卧室,从老婆兜里偷了几百块钱,直奔投注站而去。到了投注站,他从人缝里挤到柜台前,来两张刮刮乐。刮第一张时,他感到自己的手心里有细汗珠在往外挤,他在裤子上抹了一下,才轻轻地开始刮。可是除了谢谢惠顾就没有别的字。第二张也一样,第三张还是那几个字。他越刮越快,不到一刻钟,他的百元大钞就刮进乐柜台的抽屉里。他蔫头耷脑往外走时,嘴里自言自语:小意思,向灾区人民献礼了。

天色已暗,李三炮的心也在往下沉。好多人梦到鱼都发财了,到自己这儿咋就不灵了?难道周易的作者也是为了扬名立腕而胡编乱写?他往家走时,偶尔抬头看见麻将馆灯火通明,又来了精神。发不了大财到那儿弄点小钱也行啊。

他真的走运了。第一把就是自摸清一色,有几十元入账。他心里乐开了花。他仿佛看见了财神爷在向他招手。正在他兴奋不已,准备大打出手时,门一开,进来一个穿制服的警察。李三炮当时就傻眼了。完了!看来今晚得去局子里走一趟了。他无心打牌,直到别人和了,他才缓过神来。他手里又是一副好牌由于分心没和。

警察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也去打牌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人进来接替警察玩了起来。这时李三炮才明白过味儿来,警察老婆怕来晚了玩不上,就让警察先来占个位子。李三炮气得在心里直骂:他妈的,来这儿玩也不穿便衣,装什么孙子,害得老子虚惊一场。

经过这么一折腾,李三炮的手气一泻千里,人走局散时,偷老婆那几百元钱所剩无几。李三炮木呆呆地往家走。他想,这回是真完了,和老婆解释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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