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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捡来的鞋子,欢迎阅读与收藏。

每逢星期六日,家里总是见不到夏雨的身影,那是她跑去度假啦。夏雨最喜欢跑到奶奶家住上两天,因为在奶奶那里,可以听到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夏雨很喜欢这样,特别有意思。

这次星期五,夏雨就跑到奶奶家里去了。

客厅有人,是一个年龄跟奶奶差不多的老人,她们都是一顶银白色的盘发。夏雨礼貌的打了声招呼,就上楼去了。

过了一个半小时,在楼上房间的夏雨听到楼下客厅木椅的声音。奶奶家里的东西都是古色古香,尽管房子从新建筑了一番,不过奶奶以前的东西都不舍得扔,家里的人拗不过,也就随她去了。

楼下那几张老旧的木椅只要有人坐在上面,起身的时候总会发出“吱咯!吱咯!”的声响,紧接着是大门的关门声。

夏雨跑得比兔子还快的速度来到了客厅,奶奶已经沏好茶,准备给夏雨讲故事了。

这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15岁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丫丫。丫丫是福建人,从小就跟着父母走南闯北的。

丫丫的父母从事卖艺的行当,说不赚钱,其实算上是能过的了温饱,不至于要寄人篱下,后来夫妻两个商量后,觉得卖艺的行当不是长期之际,于是就决定了在镇上开个小店卖卖豆浆肉包之内的。

还真别说,丫丫家的料足,够分量,大把人个传十,十传百的,每天的工作都忙得停不下来,丫丫就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

她到了上学的年纪,父母给她交了学费,学校在距离家里的路程有半个多小时,中间的路段要经过一道10分钟左右的泥土路,那一段路四周都是田地,白天都是一些农民在忙活着田里的农活,不过中午时分可以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的。

中午的太阳太毒辣,所有人都跑去避暑了。

没有人会在这样的天气在街道上闲逛,偏偏丫丫就是这么一个人。

那天,丫丫到达学校,上课的时候,老师说要把课本费用交齐,必须在今天内完成,没有交齐的同学下午放学就得留堂。

丫丫早上因为起得晚,太冲忙,把明明放在自己床头柜上的课本费落下忘记带了。当天中午,她还是往原来的路走,中午时分太阳很大,走在泥土路上,丫丫就感觉自己就快被晒融化了。

她加快脚步往家里的方向走去,然而就在这时,她发现了自己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对粉色的布鞋,那个颜色那个款式都是丫丫最喜欢的。

鞋子的鞋头还有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可爱极了。

但是想起妈妈说过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丫丫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鞋子,满是泥土补丁的,因为家里的工作太忙,父母根本就没有时间带丫丫去逛街买东西的,这鞋子也是让母亲抽空的时候给补上的。

丫丫一跑三回头,看着那鞋子就在自己的眼前,她最后还是忍不住的穿上它回家了,而她原本补了N个补丁的鞋子也被扔掉了。

那天晚上要睡觉的时候,丫丫特意把鞋子整整齐齐的摆在自己的床边,希望第二天起来又可以穿上它了,有了新鞋子的丫丫兴奋的睡不着觉。

时间到了2点钟,丫丫已经睡着了,嘴角微微的弯着,看来是梦到了什么开心的事。

不过就在此时,一阵阵穿着鞋子拖着地板的声音若隐若现的徘徊在丫丫的耳朵里,起初,丫丫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准备继续睡,不过随着脚步声越来越频繁,声音也越来越大,丫丫感到全所未有的恐惧在心中蔓延,因为她发现,这个拖着鞋子的声音竟然就在自己的房间里。

“哒哒哒!”的脚步声在房间里响起,由远至近,她能感觉到,屋里的那个人走到自己的床边,停了一下,又走远去了,接着又折返,一直这样来来回回的。

丫丫的眼睛是紧紧闭着的,她不敢张开眼睛,害怕一睁开,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她就在这样可怕的气氛下,清晰的思绪里,紧闭着双眼挨到了天亮。

大概到了6更天,响了一夜的脚步声戛然而止了。

丫丫起床发现,自己昨天晚上放在床头边上的一双鞋子,一只鞋子的头部插在床底的床缝里,另外一只就安安静静的躺在了房门出,看上去就像是被什么吓得四处逃窜的场景。

声音是消失了,可是丫丫为此请了一天假。

没错,她发烧了,40度,找了医生来检查,医生担心温度太高,会有被烧坏脑子的可能,并嘱咐丫丫的母亲一定要不定的用毛巾浸过冷水不停的更换敷在丫丫的额头上,降低高烧的温度。

家里只有丫丫这么一个女孩,丫丫发生这个事,夫妻两人早就被吓得惊魂未定。丫丫的妈妈听从医生的意见,就一直被在丫丫的身边,时不时的给她更换毛巾,减低温度。

无意间,她问起丫丫最近在学校过得怎么样学习成绩好不好,丫丫也顺便把自己在小乡的泥土道上看到的鞋子的事情,跟晚上睡觉的时候听到房间里有鞋子响起的声音。

谁知,丫丫的妈妈一听,就隐隐约约能感觉丫丫的发烧跟她捡到的鞋子有很大的关联,她追问了丫丫鞋子的去处。

随着丫丫的说明,妈妈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那双被丫丫捡回来的鞋子。

粉色的鞋子,鞋子板上的针织是纯手工制作的,在年轻的时候,丫丫的妈妈曾经入过工厂打工,就是一针一线的给这种鞋子缝制出来。

但是这个鞋子她记得,只有逝去的人才会穿这种鞋子的。

事情一下子明了了,丫丫的妈妈气汹汹的抓起鞋子,跑出门口外的几十米,把鞋子往垃圾堆了一丢,对着扔鞋子的方向恶狠狠的咒骂了几句。

丫丫的高烧退下了,丫丫的妈妈带着丫丫去庙里烧香拜佛,求了一道平安符带在了身上,而丫丫的脚上也穿上了一双运动类型的新鞋子。。

后来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丫丫房里再也没有听到房里响起了走路的声音。

而这个叫丫丫的,就是刚刚来找奶奶闲聊的老人。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会跳动的鞋子


放暑假前不久的一天中午,大二女生蓝因为有点东西要写,所以在教室多留了一会儿。午后,闷热的气息到处蔓延,她觉得一阵眼花,眼前黑了一下,莫非中暑了?蓝心里嘀咕着收拾好东西,努力睁着疲惫的眼睛返回宿舍楼。

到了。蓝隐约觉得到了宿舍楼,直接就进了一层的一个宿舍。舍友们好像都睡了。她们的床都是下面是桌子上面是床的那种。蓝努力睁着眼睛,到自己床所在的位置,却发现桌子上的东西都不是自己的,她这才意识到走错宿舍了。蓝晕晕乎乎地想转头,却被摆在桌子上的一双漆皮鞋吸引住了,那双鞋冒着蓝色的幽光,似乎还在如心脏一般跳动着。蓝伸出手,把鞋子拿在手里,然后踉踉跄跄地出了门。她不明白自己拿双鞋子做什么,但似乎有一种力量在诱惑她。

她上到二楼,再次走进一个宿舍,宿舍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她的意识似乎被控制了,居然直直地再次走到一个桌子前。这个宿舍的人都在神秘地谈论着什么。她隐约听见一些: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就死了。听说她跳下去时脚上没穿鞋子。她妈妈昨天哭得好伤心,我看了都难受得不行。

宿舍一阵静默,可是似乎没有人意识到蓝的存在。蓝果然看见最里面那个桌子上的东西都被白布蒙上了,可那里摆着一双红色漆皮鞋,她又拿了那双鞋。她不停地上楼,在每层楼那个位置的宿舍里都拿一双漆皮鞋。最后,她走到七楼,不同颜色的漆皮鞋也一共拿了七双。当她抱着这七双鞋走上了八楼,有个胖胖的、个子不是很高的女孩叫住了她。喂。声音在空寂的走廊里徘徊。蓝身体禁不住打了个冷战,迷迷糊糊地转头问:你是叫我吗?嗯。把你手里的鞋子都给我。那女孩说,蓝很听话地交给了她。女孩的脸只露出眼睛,说:谢了。我白天没有办法去有人的地方,你现在只是在做梦,所以我请你帮我拿这些鞋子。女孩一双双地摸着那些鞋,嘀咕着:活人的鞋子才会跳动,我才能跳上天堂的阶梯。七双,七天。这下可以走了。

说完女孩就消失了,只是隐约听到在八楼通往天台的台阶上传来噔噔噔跳动的声音。蓝突然清醒过来,大叫一声奔下楼去了蚊帐下的男人脸

话说四川一座大学,位于城市郊外,平时就流传着不少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有一个女生寝室,住着7个女生,平日里相安无事,但是有一晚,住在下铺的一个女生小萍(化名)怎么也睡不着。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睁大眼睛,看了看表,两点了。哦,快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呢。她喃喃地对自己说着。然后仰着脸,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突然,她发现床上挂的蚊帐在慢慢往下沉。住过宿舍下铺的朋友都知道挂在床上的蚊帐从上铺吊下来的样子。她有点奇怪,开始还以为是风,但渐渐地发现好像有个东西从蚊帐上面印下来。她再仔细一看,竟是一个人脸的样子从蚊帐上浮现出来,慢慢清晰起来,就像一个石膏的人脸,而且是个男人的脸,还在对她笑。小萍浑身发冷,一跃而起,大叫一声,全寝室人都醒了。大家纷纷询问什么事,小萍瑟瑟发抖,指着床说:有鬼,有鬼。全寝室女生吓了一跳,但左看右看,什么也没发现。大家以为小萍在做梦,就又回到床上。

但从此,这个男人脸就缠上了小萍,每晚都出现,这个寝室的人再没睡过好觉。后来,大家向学校反映这事,教务处的一个主任告诉小萍和她的室友:你们今晚回去睡,我带几个保卫人员守在寝室外,一旦有情况,你们就叫我们。

夜晚来临,小萍和室友们早早上了床。教务主任和五六个保安,还有十几个自告奋勇的男学生守在门外。两点过了,小萍死死地盯着床上面的蚊帐。突然,蚊帐开始往下沉了,又来啦!那个白色的男人脸盯着小萍笑。来啦!小萍大叫一声,门外的人一涌而入,可是什么也看不到。在窗户那儿到门口了,他要出去可是大家随小萍手指的方向,什么也看不见,似乎只有小萍能看到。他的意思可能是要我跟他走。小萍说。那就跟着他。教务主任说。

于是,一大帮人簇拥着小萍出了寝室。小萍跟着那张脸,大家跟着小萍。一会儿,走出校门,来到校外的一个烂水塘边。那张脸对着小萍笑笑,一跃而入。他跳进去了广小萍叫着。马上叫人抽干水塘。教务主任吩咐。第二天,有关部门前来抽干了水塘,你猜发现了什么?一具男尸。

原来,几个星期前,这所大学失踪了一个男生,学校、公安人员四处寻找无果,想不到淹死在这里。后来,证实了男尸正是那个失踪学生,他是失足掉入烂水塘的。人们把这男生生前的照片给小萍看,小萍认出那张脸正是此人。也许是这男生尸骨未寒想有人发现吧,但他为何找上小萍就不得而知了。

妈妈的鞋子不见了


元月,我去桂林,在教育街花鸟市场三号门面前,初见虎皮。

精美的木质雕花鸟笼里,虎皮一身翠绿,孤独地立在栖枝上面朗诵一支童谣。我的双脚于是像灌了铅似的,再也挪不动半步,目光久久地纠结在那翠绿的流线型的小身体上面。

精明的店主一眼便看穿了我的迟钝,开始漫天要价。

我像个傻子一样任他掏空了身上所有的钱,然后不得不步行一个多小时走回下榻的酒店。一路上,我并不寂寞,因为虎皮是个热闹的家伙,它不时地朗诵起我熟悉的那支童谣。

我的心里有酸酸的物体在澎湃,仿佛看到巧巧踮着小脚唱着童谣朝我走来:“天亮了,鸡叫了,妈妈的鞋子不见了,东找找,西找找,找不到,就算了。”

巧巧是三岁四个月零八天的时候在庙会上走失的。

本来我紧紧地攥着巧巧的小手,可是后来遇到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在我伸手掏零钱的空当,巧巧淹没在汹涌的人群里。她丢失的那天,身上还穿着我给她织的绒线背心,颜色正是虎皮身上那种翠绿。

巧巧丢失整整两年了,长辈们开始委婉地劝说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彼时,我的情绪已由当初的日哭夜闹渐渐平静,但我仍坚决地摇了摇头。我对自己说,哪怕穷尽一生的时间,也不放弃对巧巧的寻找。我申请调到贸易部,开始天南地北地走,一边谈生意一边寻找巧巧,直到遇上虎皮。

然后着了魔似的把满腔思念嫁接到虎皮身上。

虎皮仗着能把人类的话学得惟妙惟肖,自觉比一般鸟胜出一筹,眼里常常闪耀着目空一切的傲气。在我满腔慈爱的注视下,虎皮显得不卑不亢、常常自顾自地用尖尖的喙沾了清水梳理着自己的羽毛,从不多看我一眼。

我丝毫不介意虎皮的冷落,只求虎皮在吃饱喝足之后念起那半支童谣:“天亮了,鸡叫了,妈妈的鞋子不见了……”那一刻,我仿佛又看到我心爱的巧巧朝我走来。

虎皮与我寸步不离,确切地说,是我到哪里都带着它,即使晚上睡觉,我亦把鸟笼摆在床边。笼子里一点轻微的响动,都会将我惊醒,我害怕虎皮冻着饿着,常常半夜起来查看虎皮是否无恙。偶尔先生稍有微词,也会被我大声地呵斥回去。

某天半夜,我被一阵父@的声音弄醒。从虚掩的门缝里,我看到先生坐在偌大的客厅里,捧着巧巧的相片低声呜咽。一直以来,都是我在他的怀里痛哭,彼时,我竟不知道怎么才能抚慰眼前这个伤心的男人。

刹那间,我洞悉了我的自私。每天,我都在关于巧巧的记忆中跋涉,忽略了身边的每一个人。其实他们和我一样,不仅要承受失去巧巧的痛苦,还要应付我这个因为失去爱女而变得神经质的女人。

朋友们说得对,巧巧要找,日子也还是要过下去的,家里有太多巧巧的痕迹,太让人伤情。

次日,我给虎皮喂过食,打开了笼门,我对虎皮说:“你走吧,想去哪就去哪!”。或许长期的锦衣玉食使虎皮对飞行失去了兴趣,它只是扑腾了几下翅膀,就像个主人一样在家里踱起了方步。

我开始清理抽屉里巧巧的影集,准备拿去储藏室。亲爱的宝贝,妈妈因为太爱你,所以才要将你藏得最深。

出门的时候,我不小心把影集跌落,巧巧的相片掉出来,有一张正好被虎皮踩了个正着,虎皮好奇地用嘴去啄,我生气地抬手就赶。虎皮被我突如其来的粗鲁吓了一跳,扑棱着翅膀,悬在半空用无辜眼神望着我。

我泪流满面的时候,突然听到虎皮无比清晰地吐出了两个字“巧巧”。

从来没有人在虎皮面前提过巧巧的名字!我恍然大悟,虎皮念的童谣是巧巧教的,一个三岁多的孩子也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维系对妈妈和家的记忆。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带着虎皮登上了最早一班去桂林的火车。

一路上沉默不语,虎皮是我惟一的行李,同座的旅客说:“你真奇怪,带着一只鹦鹉去旅行!”

见我不吭声,鹦鹉自作主张地回答:“妈妈的鞋子不见了!”

一下火车,我就直奔花鸟市场,店主认出是我,笑道:“是不是想给鹦鹉配成一对?”不等我回话,他冲着里屋吆喝道:“巧巧,快把那只新到的‘翡翠’拿出来。”从屋里走出来的,正是当年妈妈在街头失落的小鞋子。

口述:独居公公捡来一个女人和7岁孩子,还要娶她过门


我婆婆已经过世好几年了。刚过世的时候我们有打算接公公过来和我们一起过。

公公不肯过来同住,还说他能照顾自己。我婆婆在的时候,因为工作忙,很多家务都是我公公做的,所以我们对我公公也算是放心。

前几天我公公突然打电话让我们过去吃饭,说有事情和我们商量。我和老公带着孩子就过去了。

可是刚进门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不对劲了。因为房间里面不仅仅有公公,还多了两个人。一个陌生的女人还有一个7岁左右的孩子。

我问公公怎么回事。公公说这就是他要和我们商量的事情。原来前段时间我公公出去遛弯的时候,无意间碰到了这个女人带着孩子来城里找老公。谁知道老公竟然有了小三,把他们赶出来了。

她又不想回农村落下笑话,刚好被我公公看到了,我公公就给带回家了。一直住在我公公家。我公公说这个女人来了以后帮他洗衣做饭,他很幸福。所以他想再婚。

我看着那个女人,我当场就反对了。说真的我不反对公公再婚,可是怎么能找一个这么年轻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且不说我们要不要照顾这个女人,以后这个孩子给我公公造成的负担肯定不小啊。更重要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的来历。

可是面对我们的反对,我公公竟然说他只是通知我们,不是来征求我们的意见的。

真是气死了,老公也不中用,一开始反对,现在也心软了,还说他爸老了,随他折腾吧,还说老人老了开心最重要。总不能因为开心,就瞎胡闹吧?这种路上捡回来的女人,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回头把公公骗了,我们还得替她数钱呢。着急。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2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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