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呀,天空中传来大雁迁徙的声音。抬头看天,铅似的天空看不见一点的蓝,更不可能看见一条白练了。已是深秋了,却再也看不见儿时的天空了。
家门前就是村子的篮球场,那篮球场是我们儿时的乐园。几个生产队的青年人搞篮球比赛,球场周围就会有一群青年男女站在球场边不时地叫声好来,读小学一、二年级的我们快乐地在人堆里穿梭,谁输谁赢我们并不在乎;场部的文艺演出队下到我们队演出,哪怕是没有星星月亮的夜空也会亮如白昼;场部送电影下乡,邻村的人们也会早早扛着长板凳到我们村的篮球场上占地儿,孩子们撒着腿跑到草堆旁抽几大把草放在屁股蹲儿下就津津有味地入戏了;星期日的球场是孩子们跳橡皮筋、捉迷藏、弹玻璃珠、踢房子、刮纸片的集中地。呀,呀,呀的声音从遥远的天空传来,孩子们就会停下他们活动,稚气的脸儿遥望着天空,看一群群大雁一会儿排成人字,一会排成一字,呀,呀南飞,那人字型雁阵,不时换队列,孩子王告诉我们说:那领飞的累了,就让别的大雁领飞。大雁驮着夕阳飞的阵容最壮观,几百只、几千只地向南飞,它们的身影渐渐地融入夜色里,好像它们从未在我们的视线里出现过,只有酸酸的脖子告诉我们:天空中虽然没有留下大雁飞翔的足迹,但它们确实来过。
秋风吹,秋草黄。扯一根秋草放在嘴里嚼一嚼,舌尖搅一搅,那清淡的一丝甜是贫穷的儿童的美食;野菊遍地是:白色的、紫色的、黄色的、橙黄的。它们瘦瘦身姿是秋刚刚卸下累累果实倦怠的容颜;水稻田里留着浅浅的稻茬,土鸡在稻田里啄食,明天鸡窝里就会有热乎乎的鸡蛋;大人们永远在劳动,他们永远都没有累的感觉。树叶渐渐失去了水分,蜷曲着变了颜色,在秋风中悉悉索索地抖动,如蝴蝶美丽地飞舞,孩子们奔跑着,寻找着最美的树叶作书签,大一点的孩子有的一边流着泪一边在心爱的树叶上写着还没有长出翅膀的诗句。
深秋的阳光是金色的,是温暖的。松柏在秋的怀抱里墨绿着,杨柳叶在秋阳里换了艳装,枫树在秋天里着了火。梨子在秋天里甜了,橘子也红了。
山间的秋色最浓。远山黛黑,近山绿一块、黄一块、红一块、紫一块。秋阳是圣笔,横一扫,纵一拖,逶迤群山层林尽染。黄牛劳累了一个春,热了一个夏,终于迎来了秋的闲逸。它们在田埂上低头吃草,牛背上的鸦雀凝神远望。有水的地方就有白鹭,它们高脚长翅,起飞时先呼扇着翅膀,两脚先后离地,升空后双脚并拢,一袭白羽有着仙鹤的俊逸。低矮的山杂木横生,高峻的山翠竹连绵。偎依着山脚的是人家,是几亩稻田,是一方池塘,是一股泉水,是一条,小溪,是一座水库。走在杂草丛中,冷不丁一只野鸡嘎的一声,咚的飞动,钻进几十米远处的草丛或荆棘中,没了声息,连草儿、荆棘叶儿也不呼吸,好像咚的飞动只是幻象。看着野鸡如此机警的潜伏,你也不忍心向它潜伏地走去。听有验的人说:野鸡在有人打扰的情况下并不飞远,那它一定在守望着它的蛋或它幼小的孩子。
山间的夜色最美。皎月在山间行走,它走进了树木、人家、花草、秋虫的睡梦里;月光把水田渡成了一面镜子,山峦、竹林、树木在水田里照着影儿呢,连月亮自己也在水田里洗着脸儿呢!
秋是收获的季节,大地经过春的萌发,夏的生长,秋的孕育,它果实累累了。它虔诚地把它一年的成果奉献给果农、农人、还有动物,它需要休养了息。
秋是愉悦的季节。经过春的播种,夏的耕耘,秋的收割,果农收获了,农民收获了。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廓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秋的喜悦自古有之。今天的农人,把田里收割了,背起行李,走入了城市,他们要在深秋里,在冬日里,用自己的汗水换取人民币,他们将会踏着新年的钟声返回故里,过一个欢欣富足的新年!
有一次学校放电影《霍比特人》。在这个交织着离奇、血腥、残暴、幻想、夸张、丑恶的故事中,最怡人的画面,是跟小动物们一起住在森林中的霍比特人冒着被巨人发现的危险给小动物疗伤,而又在梅花鹿的帮助下乘雪橇逃走的一幕。
那里森林覆盖着大地,人与动物互爱互助,绿色的植被,在初阳照耀下,浅绿中会泛出一层金光我当时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真见过这样的绿,以及这样的树林顶端的浅绿上泛着金光的景象我后来想起来,是在宾州的山林。
有一年,我在马里兰回美国中部时开车经过宾州的山林。那一条连接70号州际公路的270号公路,在上面行驶着,不知怎的,把人从马里兰喧闹的卫星郊区住宅引向了宾州一望无际的崇山峻岭。
从熙攘而沉闷的东岸的教室,一下子来到这样绿着的森林,那种舒畅之情就是从心底里蔓延开来的。
那里的森林,在州际公路两旁,展示着深重的绿色,一层又一层地,如大海厚重的浪花,在驶过的车窗两侧翻滚。而在这浓重的绿色的顶上,有时会覆盖着一层嫩绿,在和煦的阳光下,泛出一阵又一阵丝绒般的金光。这种层林尽染的绿意,不知怎的,让我在人声喧哗、车水马龙的马里兰卫星城里一直萦绕于脑际间的头疼,突然消失殆尽,尽管车窗紧闭。
仅仅是这样的层峦叠嶂,已经使人忘忧了。
这样的丝绒般的浅绿中泛出的,在一路的飞驰中不时地闪耀着的光,让我在离开了宾州的山林之后,也久久难以忘怀,以至于在霍比特人电影中的一开端,那种住着各种小动物的森林中所出现的泛着金光的浅绿,把我又带回宾州的崇山峻岭。
就这样在崇山中的上坡而又下坡的路上行驶过一段之后,70号公路上出现了木马和提醒前面有修路工程的字牌,在路标的指引下,我开进了另一条路径,以绕开修整的路段,最后又回到来时的70号公路的正道。可是,这一条岔道又有很多分岔,在目不暇接的路牌的指引下,不久,我就绕到狭窄而不知名的路上去了。这时夕阳已经沉到墨绿的树影的后面,而我的车却还在窄路上迟疑。
幸好,路的左边排列着一间一间的民居,是那种我也想拥有一间的森林中的独立的小木屋。一间木屋前有一位男士在一辆汽车旁忙着,隔了另一间屋前的一位胖阿姨在跟一位小姑娘说什么。我把车停在那辆车旁边,问那位男士,去70号公路怎么走?他说了一大堆,到最后我都弄迷糊了。这时,胖阿姨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了,原来她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边,这是我的太太。那位男士说。我带她吧!胖阿姨对她先生说,然后交代了一下什么,就进了刚才她先生还忙活着的那辆车。
她把车倒出来,然后开到我的车前不远处停下。那车好像就在说,等你呢。于是我赶快钻进我的车,把车开往她后面,然后,她的车又缓缓驶动了。
我跟在她后面,七拐八弯,不知经过了多少农舍和小路的交叉口,有时,有车拐进我和她之间的空间。一段时间后,当我前头的车消失后,我看见她的车在我前面保持着距离,不离不弃。就这样,她把我带上了一条高速公路。这时已是夜色初现。突然,我看见她从左边的车窗中伸出了手,向着旁边一个出口的方向挥着,挥着。我马上打着了那个方向的边灯,霎时,她的车已过了那个出口,而我却转进那个出口,顺利地进入了70号公路,我们就此分手了。
夜色,终于和重现墨绿的层林重逢。我的车已经完全浸没在清凉的黑夜中,但是我却不再惊慌,反而对这荒野有着一种留恋。这样的迷路,虽然耽误了我的时间,却也让我体验到人类互助的情谊车窗外晚风习习,清凉怡人。70号公路,那条将带我回家的路,一望无际,此刻,我已穿越了半个国土,又圆又大的月亮,金黄色地,悬挂在前方
一
在煤矿上班的那段时间,我常常担心,害怕自己哪天终于成了除了挖煤什么都不会的人,也经常幻想着有一天能够摆脱这种生活,像个猛士一样去战斗,去经历更多的风风雨雨。
一直一来,我都不太喜欢委婉朦胧派的作品,可能是因为我不是生活的锦衣玉食的富裕生活中的缘故吧!我哪有闲情逸致去看一朵花是怎么开放的呢?我哪有时间去观察一棵小草是怎样顶破泥土获得新生的呢?我注意到花开时,花正满含热泪;我发现小草钻出土地的时候,小草正在努力舒展它累弯了的腰姿。这一切都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细致入微的去观察的时候已经存在。
那段时间看杰克伦敦的小说,觉得正真热爱生活的人,是那些风雨无阻,用激情去拥抱生活、用梦想去点缀人生的人。就像一朵花,它就是用绽放去表达它对生活的挚爱;就像一棵草,它就是用吐绿来抽枝证明它对生活的向往。我每天下班回去都要伏在桌子旁看一会儿书,看着看着心里就不痛快啦,你说我这算啥呢?每天老老实实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矿井下上班,却怀揣着拥抱阳光的梦想。这不是讽刺嘛?就像一头驴子,明明是蒙着眼睛在拉磨,却总幻想着自己在辽阔的大草原飞奔!
我有一个同事叫王鹏飞,有一次我们在井下闲聊,我说:哥们儿,其实你应该叫王飞鹏的,叫鹏飞绝对没有叫飞鹏好。他听了非要我跟他解释清楚,我说我也解释不清楚,反正就是叫飞鹏好。后来他说:你为什么叫云鹏,而不是叫鹏云,这也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我咋咋胡胡的说:怎么会没有?当然是有含义的,我的姥爷是中学校长,那是特有学问的人,如果不是地主成分,早就是中国教育局局长了,我这名字是出自庄子的《逍遥游》绝云气,负青天的意思。,这当然是我自以为的杜撰,不过,我对这样的杜撰洋洋得意。然后,我又说:你叫飞鹏那你就是一只会飞的鸟,如果叫鹏飞,只不过是个形容词,形容的对象不一定非要是你,所以你的那个名字基本跟你无关。他听了,又开始骂我胡扯啦。
那天之后,我的心情越来越沉重。问题很简单,就是我那名字可能真的就是姥爷对我的殷殷期盼。小的时候,姥爷在几个表兄弟之中最疼的就是我,弟弟比我小,也是这么多表兄弟中最小的一个,按理说,他应当是最承姥爷厚爱的,可是,事实上,春节的时候,姥爷给我的压岁钱总是比弟弟多一点。这一点,我的母亲是非常不满的,都是外孙怎么能如此明目张胆的厚此薄彼呢?现在姥爷已经久不在人世了,我不能问他为什么这么偏爱我,也不能考究我那名字到底有怎样特殊的含义,是不是真的是绝云气,负青天的意思?不过,我特别敬重外公的学问,这名字应该是他千思万虑得来的,至于他到底有没有引经据典,我想,出于对于文化的敬重应该是有的。
姥爷眉毛特别长,这么多年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长的眉毛,那时候姥爷年纪已经七旬有余,长长的眉毛已经斑白。不过,那样子更好看,显得有一丝仙风道骨。
我总是想着跑出去,我必须得跑出去,要不然真的有负姥爷的厚爱了,就连那个名字也配不上。如果拘身煤矿一辈子,我干脆也别叫什么云鹏了,叫个鸵鸟好了,笨笨的,飞也飞不起来,遇到危险情况就把头往沙土里面一埋,看不见就心安理得了!
二
我还真的跑出去了,不过,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肯定是心里又有问题了,好好的人,没什么毛病的话,谁会写文章排遣感情呀。
我是跟老杜一起去应聘销售的之前对于销售这个行业无比期待,一想到我们要面对很多老板的冷眼冷语,要吃无数次闭门羹,内心就特别兴奋。老杜还说,只有这样的职业最值得我们年轻人去做,这比每天在井下睡一觉就能挣到工资刺激多了,而且,人的体力越消耗越少,身体机能也是越用越差,唯有人的脸皮,那是越用越厚的。
第一次出差,真的跟打了鸡血一样。我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坐上大巴车,车越走天越黑,直到看不见外面的一切,猛然觉得这一切真像一个寓言,一个人如果选择改变,往往在激情过后猛然吓得浑身哆嗦,选择改变多容易呀,踏上另一辆汽车就行了,然而踏上汽车的人未必都是能经受的住长途颠簸的勇士!这就像打仗的时候,很多战士都雄赳赳气昂昂的奔赴战场,而等到真正的战争开始了,看到那战火连天血流成河的场面,听到那震耳欲聋的炮火声,以及战士们鬼哭狼嚎般的呼救声,吓得魂不附体,马上抱头鼠窜当了逃兵。讽刺!
焦作本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在那整整呆了三年,而且是我最为朝气蓬勃的三年。焦作山多,却都不高,我骑着自行车到达过任何一座山脚下,更值得夸赞的是,我甚至还骑着自行车沿着山路,跑到了红沙岭的顶峰,我们几个还特意在写着红沙岭海拔700米的石碑前合影留念。下山的时候,车速很快,整个人像飘起来一样,使命的紧握住车闸,可是没用。我喊着他们说:太危险啦,咱们下车吧。
他们咆哮着说:谁下车,谁就是懦夫!我们激情四射的乱叫,呼喊着同伴注意安全,那次行动结束后,自行车已经基本报废,也没修,就那样让它们留在校园的一个角落里,算是做为一个青春的见证吧!想起这件事,我总想起小波,头天晚上丫还在网吧打通宵呢,为了伟大的革命情义,他竟然满不在乎的答应一起去!不过,路上的时候丫说了:早知道这么远我绝对不来,这距离超过我从焦作赶到平顶山了。又赶了半个小时的路后,丫真的体力不支了,骂骂咧咧大喊大叫:这哪是从焦作赶到平顶山呀,我觉得我早就路过了家门口,又去了一趟外婆家!
在焦作出差那几天,真的学到很多的东西,我感觉吧,销售其实就是用脸撞出一个新世界。挺狼狈的,因为别人看你伸着头把脸往他那里撞,他们一般不会以脸相迎,他们会觉得既然是干销售的,那脸一定是老天爷用特殊材料制作的,再经过社会上的各种锤炼之后,自然都有开山锻铁的功能。于是,嘭的一声把门关了,这就是闭门羹,这就是我在井下打盹的时候天天念叨的闭门羹,这就是我曾经浪漫的想着要吃一辈子的闭门羹!不过,我必须还要有豪言壮语,要不然真的对不起最近看的那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了!
阿娇那个漂亮的姑娘是我的同事,在一起培训的时候,曾经气壮山河的说我是来学习经验的,即使经理不给我发工资我也会干下去!在连续吃了两天闭门羹之后,姑娘饭量大减,这几天是一天一顿饭,看上去沧桑了不少,看来闭门羹真的不怎么养人。我要赞美她一下,一般的女孩子,在选择工作的时候,都会选择文员或者经理助理,而她的确卓而不群,在她最美丽的年华选择了做一名销售。就像自然界的花花草草,一般的花花草草都是选择绽放在春天的柔风细雨中,她呢?竟然选择的寒风凌冽的冬天!的确是一株奇葩呀!
三
兰冰泉也是我的同事,他是出差第三天走的。他走之后,人心不稳,我跟阿娇也酝酿着离开。只有阿杜还嗷嗷叫着说这工作很爽。他当然很爽,出差的第二天就跑到博爱县玩去了;第三天回家了。真正意义的出差,他根本没有体验过,他只是隔岸观火的旁观者并不是身临其境的体验者!
有时候觉得,人对于生活,真的就像飞蛾扑火,看到那闪烁的红绸子就想奋不顾身的扑上去,幸运一点的被灼伤了身体,不幸的呢?直接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悲剧就在这里,那些被火灼伤了的飞蛾,并不一定会汲取教训,它们在身体恢复之后,就会酝酿着下一次扑火,也许它们只在扑火的那一刹那才感觉到生命的意义,也许它们只在舔舐被灼伤的身体的时候才感觉到生命确确实实的存在。
一个小时之前,我在想,如果我辞职了我会另找一份什么工作?是不是还是销售?本来打算这辈子再也不做销售了,做个行政文员挺不错,起码不会那么累。可是,刚刚接到一个电话,也是销售,而且还要出差,每个月出差在二十天左右,出差地点遍及全国。于是,立刻又怦然心动了,这是多么值得做的工作,就算只为了多去几个地方。
选择更为艰难的道路,也许只是为了白发苍苍的时候,能够心安理得的去享受阳光的抚慰。那一份安详,是经历过暴风雨后的宁静。
我印象里的小明只有一米六二。
我还记得这件事。那时13岁的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长到一米六五。小明跟我一边高,足足轻我三十来斤,我还记得这件事,因为我看见了他的体检表,他也看见了我的。我说你竟然才一米六二,他说我竟然一百三十多斤。
我和小明比个子,为的是有机会把喜欢的男生叫过来,再跟他说两句话。小明和我并肩站好,我喜欢的男生就在面前,温柔地点评了我俩的身高。
我的目的达成了,心里长着的shetou像伸进蜜罐。小明嚷嚷着要再比。
我说他输了,他不服。其实此后的很多次比较里小明都输得一塌糊涂,比如我们争执大家是更喜欢兔子,还是更喜欢蜘蛛。我做好表格让他去统计,小明去了,我偷偷在兔子那栏画了好多正字,于是我赢了。
小明很较真,他发现了诸多猫腻后认真地打了我一顿。
我看了一眼小明,小明下垂的眼角让他的整张脸像是个囧。
后来小明真的生气了,因为我在老师那里告他黑状,说他不好好排练话剧。后来我的椅子上被贴了双面胶,笔袋里的东西非断即残。
总之我们投入地干了许多架。后来我被放倒了,喝下被投了粉笔末的水,半天没去上课。
我质问小明怎么能这么对待女生,小明说他从来都把我当成男的。而就在前不久我骑自行车的时候,一个老大爷冲我嚷嚷:小伙子让一让!
小明说我过得不容易,毕竟我相当于比他们多背了40斤面粉,我让他滚。
我们几个的生日很近,我说要不这样,咱们生日一起过,大家一起掏钱。小明说好的。我说要不挑个假期,我生日在假期,就在我生日那天过。
生日那天我们从通县跑到大望路,为的是去万达,去必胜客,这些地方在那个年龄都是略有些奢侈的。过完生日回家的路上,我摸了摸脑袋,忘了怎么打起来了,头发上都是干糊的番茄酱。
那时候我想,我跟小明不是哪天同归于尽,就是我把他毒杀后承认他是我的好兄弟。
他的确是个好兄弟,我看到他桌子上的画册,便知道那是给我的生日礼物,于是自己拿走了。他说我太抠,给他的礼物竟然是被压坏的沙漏,我说他实在不懂少女情怀。
至于里面有什么少女情怀,我也说不好,我想生编乱造一个我把头发指甲烧成灰做沙漏的故事,但转眼小明就看到我给另一个朋友送了个一模一样的沙漏。
但我是愿意承认小明是我的好兄弟的。回想起春游的路上,我们意yin晕车的同学吐得一塌糊涂,吐进第二个晕车的同学嘴里,第二个同学继续往下吐,如此往复,然后笑得花枝乱颤。那段日子是很愉快的。所以我答应帮他改作文,让那些浑文能好看一点。
在这之前,我们打了一架。忘了是不是因为我显摆我进了特优班还一脸懊悔说自己考得不好,总之局势僵持,我们扭曲地拧在那儿。我发现小明长高了,在可遇见的将来我的胜算越来越小。我觉得情势不对,就跑掉了。
中考在即,我们两个依旧偏科偏得一塌糊涂,但我生气小明拿着二十分的作文总成绩依旧那么靠前。我答应帮他改稿子,我耐下xing子洗稿一样地一句一句地捋。作文根本没法改我闷在那儿生气,气小明怎么这么不懂事,写的根本不是人看的作文。恍恍然我忽然想起他之前掐架时放的话,sharen诛心。
小明说了他的担心,他说担心自己考去城里更好的高中。我想了想他的作文,觉得他在说浑话。
毕业那天我跟他握了握手,希望几个月后继续见到他。事实上我跟所有的朋友都握了握手,但我看到小明的时候情不自禁地乐了,太奇怪了,我们好像从没干过仗一样。
出分前一天我们出去玩,临走的地铁上小明发短信问我们怎么都不回头看看他。刚刚还一个菜四个人均摊,我暗骂他矫情。
而事实上我们之后就很少打架了,高一的开学好像格外无趣,我竟不知道那天晚上车头一转,此后便是人海两茫茫。
后来几个同伴半年一见,只是毫无保留 肆无忌惮的年纪到底是逐渐消逝了。我过了很久才接受了距离和时间带来的尴尬,又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琢磨我究竟有没有喜欢过小明。
大一的冬天,我跟小明说我应该是喜欢过他。他吓得一天一夜没敢理我。而在这个节点前后,我们都是各自投入各自的生活,忙忙碌碌,极少交谈。
偶尔说起将来的发展,一本正经地谈到规划。我恍惚又想起了几年前因为我多笑了几声他就揍了我一顿这件事。
小明在微信那头说我们是跨越了xing别的好兄弟。我转念想起小明之前能直接背出我手机号,不由得感慨当时我们的感情真是极好的。有时候不自禁地想,在选择的路口上如果稍有变动,很多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在我看来,春天里一棵小草生长,它没有什么目的。风起时一匹公马发情,它也没有什么目的。草长马发情,绝非表演给什么人看的,这就是存在本身。
而我究竟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或者说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都不知道。
现在似乎也不重要了。
我要抱着草长马发情的真诚去做一切事。
对面说毕业快五年了,而我忽然记起一句歌词。
只因人在风中,聚散不由你我。
不知从何时起,开始喜欢登上高山之巅,享受俯视一切之美感。站在高山之巅,与花草交谈,与云鸟惜别,与一片叶结缘,与一个石头成为知己。美美的午后,看夕阳下下,感云梦相依,如此岂不美哉!
四月了,春天在大地上走完一圈,处处可察觉春的香味。一个人,似乎好久不在山中转悠,那些花儿都悄悄凋落,铺满林间小道,风的招呼下,飘飘扬扬,不知何方,准备着下一次生命的开始;那些小树早已郁郁葱葱,带着生机与活力,指引那些走失迷途的旅客,找回来路,找回故乡,找回希望。
每个人都向往山颠,向往离天空最近的地方,站在山顶,一切烦恼落在溪水中,高歌而去;一切情缘在五湖中显得如此渺小,还来不及回首,时间已经过去。有些人,喜爱山川,千辛万苦,风雨洗礼,终于登山山顶;而有些人,喜欢羡慕那些登山的人,花前月下,小桥深处,最终也只能为别人的荣誉而欣喜。在高山之巅,那些伸手就可以采摘云彩的地方,梦想躺在云上。大千世界,清风明月,古镇村落,流水人家,繁华街市,尽收眼里。此景只需存于梦中,写于诗集,藏于画卷,刻于心里,风吹不走,云弄不散。
登山是一件高雅之事,每一片岩石,每一株花草,每一个足迹,刻骨铭心。从古至今,秦皇汉武,迁客骚人。文人登山,李白,杜甫,一曲曲离殇,一段段佳语,那些诗文,那些豪情,山中犹存,那些洒脱,书海飘香;帝王渡远,始皇,刘彻。封禅山颠,群臣相随,身坐龙撵,古松一季,风骨万年。恰为天之骄子,云海缥缈;传为古今之佳话,万古流芳。
山中一月,世上百年。晨起,采菊东篱,幕归,温习前贤大家之文。虽有夸张,虽有任意。但只因身在山颠,才会被那景色牵挂那颗漂泊的心,流年忘返间,开始懂得岁月静好。
也因此,每到夜深,总喜欢遐想,身于山中,听一支曲子,娓娓而来,闭上眼,静静回味。似高山流水,如云鸟情深,似天涯孤女,念之,感之,悟之,迷之,不恋归程,不惑尘缘。宛如曾经的欣喜,逝去的流年,在曲调中再次上演,让人神往,给人心的震撼。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如此景色,岂能错过,岂能弃于深山。
四月的时光静静划过,没有任何人注意。为了这个小小的梦想,我努力很久,探来路,邀朋友,借清风,追黎明,累在阳光下休憩。终于等到周末清晨,三朋好友,约于天空下,走在花溪河。踏过十里河滩,倚山而靠,揽云共舞,天为屋,地为家,岂不幸福!似乎我们走了很久,拉着树枝,牵着枯藤,穿过一片片丛林,越过一个个山崖,有歌声,有感叹,有笑声阵阵,终于到达顶峰,站在山颠之上,清风徐来,草木惊心。大声呐喊,大声呼啸,大山来兮,吾之爱人,云彩美兮,吾之梦幻。静静眺望远方,静静浅谈流年,歌唱,舞蹈,指点江山。时而,细瞧一只蝴蝶,翩翩而来,带来清凉,带来静美;时而,看着天空下的云彩,欢舞着,误入游子之梦。万物揽入怀中,小天下,恋风光,美流年,不想繁华。
云卷云舒是每个人都有的梦境,坐在岩石上,细瞧文字,探究百草,静观四方。那些村落的村寨,交错的交通,人如蝼蚁,鸟如尘埃,那些河流,梦幻迷人,那些山脉,亭亭玉立。一些天真孩子在山间牧羊,笛声悠扬,一只蝴蝶,从云间赶来,迟迟不愿离去。莫非它也贪恋了凡尘的岁月,想念人间烟火。而我好像是多余的,在山之外,似一个过客,如一个孤影,何来更多涟漪,但我还是庆幸,误入此山中,感悟一春,怀念一生。
每到此时,有些人会孤寂,有些人会欣喜,有些人会止步,有些人会流恋。那些自然的奥秘,人间美景,观之,动之,美之,迷之。深入其中,才解其意。美丽的风景在山中涌现,再美的流年在云颠惜别。为了更好了解山颠,多少人开始一段刻骨铭心的旅行,或骑行,或徒步,或携风而走。
风动无物,草木有情。穿梭群山之间,攀岩绝壁,以云梦为友,清风为伴。飘飘然,凉凉乎!跨越岁月之河。在一片云彩中寻飘逸;在一株小草上懂得坚强,在一片深林中,懂得安好。安好的月光,安好的朋友,走在安好的岁月里,静静回馈,静静感恩,静静留念。
人在山颠,俯视万物。繁华会落尽,溪水两岸,岁月会变,青山却不会老去。云梦之巅,情牵你我;云梦之巅,笑声依存。风烟过后,回味人间四月天,走过的路,看过的景,席地而坐的草地,只需懂得,岁月静美,春意盎然。开始懂得,人在山颠而小世界,梦在云间而心相依。
从小有个梦想,一个背包,一架单反,一个陪伴的人,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没有那个机遇,也没有那个合适的人。
虽然也有那么几次旅行,但不尽如意,总有那么一些瑕疵。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我自己的心境。静静然的走在青色的群山之间,那种色彩仿佛在流动,一不小心就沾染在我的衣襟上,带着点点雨后花蕊和泥土的湿意和清香。我轻轻地走近一棵不知名的树,因为刚经过雨水的沐浴,留下数不清的珍珠,当阳光从叶隙间洒落,亮起它的光泽,开始炫耀这一天最早的美丽,殊不知是在消殒自己的生命,可是它乐意我在那耀眼的光芒里看见自己青涩的眉眼,我知道,我和它一样,还未尝试现实的酸甜苦辣,只知道尽力展示自己,不管有没有观众的欣赏,自顾自的,只为白驹过隙,从不为其他。
从丛林里穿过,来到一座古旧的寺庙,像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者,祥然的坐在不远不近的地方,传出悠扬的古钟声,荡在脑海里,浸入了心房,缓缓,柔柔,顿时想起一句诗: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虽不是此情此景,那种心情却仿佛在一瞬间找到了印证,不知唐代诗人张继当时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呢?那声声回荡在我的心里,拨开了一层又一层的涟漪,我听见老者在对我说,你终于来了,我在等你。于是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走进庙中,转身向佛像虔诚的拜上三拜,祈求全家平安,特别是奶奶的病能够早日康复,也就只有这么一点点小小的愿望而已人不能有太多奢望。再往里走,却是另一番风景,和之前的都不一样,我已经无法平复我的心情!为自然的力量深深折服,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里面一小块草坪在粉蓝色花群围绕的那边竟是深不见底的悬崖,以及一望无边的群山绵绵,我不敢再往前进一步,深怕一不小心就掉进自然的怀抱,来场想也不敢想的飞翔。一路拍下无数照片,却不及这里一丁点,我忘记了拍照的事,愣愣的站着,直到同行的伙伴叫我才缓过神来。突然明白,一个人是多么的渺小,而一个人的存在对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地球不会因为谁而停止转动,也没有谁会因为我而站在原地等待,所以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做自己,要努力的活着,而我的心一定要定时来到这美景中进行洗涤,不能被城市的灰尘所覆盖,堵塞
在这充满古风气息的地方停留了一晚,继续启程向群山之巅出发,一路沿着不断延伸的阶梯走,无需任何指示就能在山间穿梭,也只有这一条路在脚下承载无数游客的欢声笑语,也只有它知道每一个人流下多少汗水。脚下的路啊,你是我旅途的最好见证者,对吗?
路上遇到很多好心人,告诉我们行程以及住宿的地方,笑着鼓励我们:要加油哦,还有很远呢,要坚持下去呢。大家互相相视一笑,各走各的。人生之中有太多如此类似的过客,匆匆来,匆匆去,或许只带走彼此身上的一缕味道,但他们又是如此的重要,形成生命中的一页又一页。
我愿意一直做一个自由自在的旅人,活在属于我一个人的旅途上。当我的脸颊渐渐爬满皱纹的时候,我可以笑着站在黄昏下,如电影一样重播那些留恋的画面。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1297.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