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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穿睡衣的夜行动物,没有前途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不会穿睡衣的夜行动物,没有前途",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这个春节,猪肉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败给口罩。口罩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年货。妹子们都在抱怨,发型、新衣、美甲都白费,尽然一件睡衣过了整个假期!

大部分人觉得睡觉穿的衣服不用好看,套一件旧T恤就好了。对于夜行动物来说,晚间沐浴更衣,换上睡衣,是件很有仪式感的事情。

从材质上来说,如果不用考虑价格因素,那么真丝是睡衣最好的选择,优质的棉麻次之。你的旧T恤应该给不了真丝睡衣那种超凡的肤感,还能防静电、防辐射、抗皱纹、增强体表皮肤细胞活力。

《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里完美人设的女主米琪·麦瑟尔完美诠释了复古穿衣搭配指南。即便回到家里也很注意形象,不论是性感的吊带款还是优雅和长袖款几乎把主流睡衣款式示范了遍。

第二季里有个桥段,高富帅男友到家里向岳父求娶米琪,看到米琪穿着睡衣问道:你每天早上起床都是这个状态吗?得到点头回复后表示:那我永远也不可能准时上班了!

麦瑟尔夫人及其父母完美诠释了睡衣不仅仅睡觉时穿的衣服,而是对应外出服作为居家穿着的衣服合格的睡衣就是让你面对临时到访也不会狼狈。

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评判睡衣是时否时髦的标准,就是能不能穿出街。身为夜行动物,你有没有穿着睡衣去过夜店?

01

睡裙

最淑女的睡裙

睡裙长期以来是最标准的lady's睡衣,《罗马假日》里安妮公主想穿睡衣裤,就直接被身边的女官给拒绝了,在记者家里穿上穿睡衣裤时,着实兴奋了一把。

这种在家里穿的裙子,款式大致分为宫廷式、长款衬衫式、吊带式、长款T恤式:

宫廷式

赫本饰演的安妮公主,穿的就是这种公主式的睡裙。一般都是长袖、长裙,收腰不明显。整体风格保守,有带翻领的也有圆领,袖子不是灯笼袖就是扇袖,很端庄、很淑女。

长款衬衫式

衬衫式的睡裙,整体宽松,显腿长但不显腰身,自带一种慵懒随性的美感。不想性感得太露骨,可以选这种。丝制和棉麻材质的都很常见,纯色的很有点boyfrend风。

吊带式

真丝或人造丝的比较多,因为有垂坠感才好看。或长或短,显身材,撩汉神器。除了在家穿,还可以当打底裙、衬裙,光版款更可以单独外穿,与女神裙傻傻分不清楚。

长款T恤式

如果你追求的是随意自在,那么全棉材制的长款T恤最适合不过,松松垮垮舒适度高,穿脱也特别方便。就是没什么仪式感了,感觉一件旧T恤也能胜任。

02

睡衣裤

古老的款式

如果你追求的是随意自在,那么全棉材制的长款T恤最适合不过,松松垮垮舒适度高,穿脱也特别方便。就是没什么仪式感了,感觉一件旧T恤也能胜任。

衬衫+裤子

photoby@SILKYM

长袖长裤就很中规中矩了,短袖长裤夏天空调房里很适合,短袖短裤的就更清凉活泼。

吊带+裤子

photoby@Willyn

觉得吊带裙女人味太重,想追求带些少女感的性感,可以尝试吊带衫+裤子的组合。选短裤的话,很青春俏皮。如果选长裤的话,外穿出街都是OK的。

真有见过KOL这么穿着去看了希思黎在上生新所办的展,有图有真相。

T恤+裤子

photoby@ThreeGracesLondon

希望走中性风、少女风的,那就T恤+裤子吧。长裤、中裤、短裤都有得选。贪凉的,请吊带配短裤走起。

03

睡袍

一般不单穿

睡袍一般罩在吊带式睡裙或连体式睡衣的外面,《茜茜公主》里,就是这样的标准示范。

睡袍既能加强保暖,也能减少露肤度,当然你真空直接裹也不是不可以。睡袍和形制和毛巾材质的浴袍很像,你也可以只备一种。

系带式睡袍

photoby@Ziz

比较好穿的睡袍有两种,系带式的感觉更正式一些,特别是长款,自带贵族气。系带式没有扣子,里面一组细带子,外面一条宽腰带,系上之后不易滑落。厚薄选择很多样化,真丝、丝绒、夹棉的都有。

裹毯式

这种睡袍,一兜一裹很方便,对内搭的宽容度非常高,不管你什么领什么袖都能裹得上去。裹毯式的选料一般都比较厚实,特别适合冬天没有暖气,御寒全靠抖的小伙伴。就是容易走光,一定不能真空不打底的。

和式

张满月穿着吃水果捞的这种和式睡袍可以理解为系带式和裹毯式的结合版,有腰带但是没有内系带。腰带系上,看起来跟系带式一样,不系腰带就是裹毯式。

04

连体睡衣

不仅仅是情趣

连体睡衣,差不多就是那种不能下水的泳衣。不会有走光滑落的风险,很显较显身材、特别性感。这个不包括《爱情公寓》里那种动物造型款,那种保暖且可爱。

连体泳衣式

photoby@V'sSecret

情趣睡衣,一般不是连体式就是吊带裙式,正因为它们足够性感,结构上也特别方便镂空。连体式睡衣上厕所确实不方便,睡觉穿着还行,当居家服穿一天不太合适。

连体裤式

photoby@V'sSecret

为了迎合睡衣外穿的大潮流,连体式睡衣也推出了近几年大热的连体裤的款式,结合了体衣裙的免搭配烧脑和裤装的低走光风险两大优点。

今天的推荐就到这里了,大家不如在评论区聊聊,春节都穿着什么样的睡衣。F姐正穿着6sixty8eight的小恶魔系带式睡袍,居家办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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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者


漆黑夜晚,四个人,一辆车,在盘旋的山路上行驶。下雨了,

雨点顺着车窗边缘留下来,打湿了玻璃。灰蒙蒙的,有点雾气,使人有点看不清。

身边的景物飞快的后退,就像是电影里切换画面镜头一样,又或者像一只小鹿一样狂奔。静谧的夜,四个人都保持沉默,偶尔会说一两句话。

这么晚了,他们是要去哪里?而且在雨夜这么着急赶路。是要去乡里,两个女孩子在学校里教书,第二天上课。他们四个,是两对情侣。送回去之后,还要赶着回来。

貌似人都有重相聚,轻离别的习惯。四个人,都有点舍不得,真的希望可以坐在车上,一直走下去,走下去,走不到尽头。

其中一个女孩子说,我每次回来的时候,很高兴,心情很好。可是回学校,心里一下在就郁闷了。不愿回去,那个地方,没有亲人,没有家。很孤独,也很无助。

紧接着,其他三个人都叹息起来,唏嘘不已。是啊,要是天天能聚在一起,谁还会去感触这离别的伤感?但是,人还是要坚强,要独立,要有自己的一片世界和天地来的。

花,最美的时候,就是盛开的那个时刻。可是如果它天天四季常开,永不凋谢的话。或许就没有人关注和珍视它的美了。也许会和白杨树,或者柏树一样,没有什么新奇和美感可言了。

也许,爱情也是如此。相聚的时候,欣喜欢快,离别的时候,惆怅伤感。也正是有这聚少离多的爱情,聚少离多的人生。这样才会体现出它的美与魅力所在。也正是如此,才会让人更加懂得珍惜吧。

动物世界→ →


茫茫宇宙,时空交错。视线被急速拉近,在某个时空的某个驱魔学院里,在一片空旷的广场上,是一只兔子。

兔子是纯白色的,但眼睛是灰色的,兔子还很小,在她的身边有一只蜘蛛,蜘蛛说服了兔子,让兔子跟着他回了家。

家里很温暖,还有各种兔子从没见过的动物。兔子受到了欢迎,得到了认可。由于兔子还小,大家都不让兔子出去,兔子每天每天地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经过一个夏天的相处,兔子最喜欢的是蛇。

蛇对兔子也不错,但是最近蛇时常出去捕食,兔子几乎都见不到他了。

有一天蛇气急败坏的回来了,带着蜘蛛还有其他的动物一起出去了,兔子也很焦急,趁着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也跟了上去。

蛇一直都知道兔子跟着,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阻止。

他们进入了另一个地方,那里有一只狐狸正在安慰着猫,蛇冲上去把猫拽了过来,狐狸顿时生气了。

两边开始了拼命的撕咬,狐狸显然占了上风,兔子的好朋友孔雀帮着蛇,战况越来越激烈。不知什么时候,他们都停下来了,蛇冷冷地看着躲在角落里的兔子,问:兔子,为什么不帮我。

兔子吓坏了,什么都没说。最后蛇放开了猫,带着大家回去了。

兔子不知所措,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麒麟过来陪着兔子玩,终于把兔子逗笑了,兔子也很快忘记了烦恼。

一个季节又过去了,某一天兔子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看到了猫在自己家中,还有一只陌生的考拉,考拉呆呆的,让兔子觉得很新奇。

兔子试着接近猫,猫很好相处,也很可爱。冬天快到了,这让兔子觉得好温暖。

蛇回来了,平平淡淡的眼神看不出喜乐,他盯着兔子看,兔子顿时吓得往猫的背后躲,兔子听到蛇的声音传过来:小兔子,冬天我是要冬眠的,所以需要大量的食物,可是今年外面的好多动物都被冻死了,我该怎么办,没有食物我会在冬眠的中死去的。

兔子犹豫着,哆哆嗦嗦地说:那我出去帮你找,一定能找到的。

可是外面太冷了,我可舍不得啊。蛇又向兔子靠近一步,迫使兔子对上他的眼睛,他冰冷地说,你看,我对你这么好,你当初,怎么就不帮我呢。

兔子使劲拽着猫,猫想推开蛇,但是已经晚了。蛇当下张大了嘴,一口就吞下了兔子的半个身体,兔子甚至连挣扎都不曾有过,就停止了生命。

兔子的魂从肉体中脱离出来,看着狰狞的蛇,心里五味杂陈。

兔子觉得在这个家里再也找不到曾经的温暖了,晃晃悠悠地飘了出去。

蜘蛛觉得内疚,追上了兔子,并给了兔子一个全新的肉体。这是一只成年的白兔,但是眼睛和原来的不一样,这次的是血红的。

蜘蛛给兔子道了歉,挽留兔子。但是兔子拒绝了,她只想保存着原来的美好记忆继续出发。像蜘蛛一样的还有好多,他们都很喜欢兔子,想让兔子留下来,兔子狠心离开了,因为她无法面对蛇,那种被盯上的恐惧感充斥了整个心灵。

兔子打算忘记这段可怕的经历,留下最美的回忆,然后离开。

可是现在快冬季了,外面什么食物都没有,兔子找了好多地方都找不到青草,饿着肚子,她蹲在雪地里,红红的眼睛瞪着周围,心里有些难过。

路过的考拉看到一双红眸,惊的转身就要跑,兔子无奈,想追上去解释清楚,追着追着,就来到了上次狐狸的家。

突然闯入的兔子并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但是考拉终于看清了是兔子,松了口气,把事情原委向大家介绍了一下,并没有谁发出异议,兔子开始在这里安家。

她发现这里的动物们虽然冷淡,但是对兔子都是真心的。

这样的相处让兔子感到很温馨,兔子一天天长大,慢慢变得强大,现在根本没有其他动物敢欺负兔子了。

狐狸、狼还有考拉,三只小动物几乎称霸了这一片区域,没有动物敢在他们面前放肆。

没几天,狐狸说要走了,没有人拦得住她,考拉也开始忙别的事情,剩下狼与兔子相伴。

兔子你害怕么,害怕夏天的悲剧重演么?

动物森林


在远离人类社会的森林深处,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这里生活着我们所不知道的生物。

清晨,哈奇王国迎来了最热闹的一天,今天是小王子杰尔的生日,过了今天他就有五岁了,为了今天的到来,全国上上下下都提前做好了准备,大家都希望能给小王子最好的礼物。

然而……

在小兔子希拉的家里却并没有这样的气氛,兔妈妈在一年前就出门旅游了,而兔爸爸呢?他是个老木匠,并没有多少积蓄,他们家没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生日礼物给小王子,该送什么东西给小王子呢?这可真是难到了希拉了。

希拉边想边走,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自家铺子前面,他看见了爸爸在里面忙活,兔爸爸的手很巧,一块普通的木头到了他的手里,就会变成一个个精巧的小玩意儿,他们可能是小型家具,也可能是小动物的模样。

希拉看到这里,突然找到了自己要送的礼物了,他向爸爸要了三块上好的木头,有借走了一套雕刻的工具,然后又向鹦鹉克克借了画画的颜料。

希拉回到家中先细细的打磨了木头,然后拿出刻刀在上面慢慢的刻画着,接着便是上色了。

夜晚降临了,小王子的生日开始了,宴会地点就在国家大花园里,国王请来了最博学的熊博士来主持这次宴会,在经过熊博士的祝福后,大会正式开始了。

森林里的居民纷纷送上了自己的礼物,猴子家族带来了佳酿,狮子先生带来了书籍……到了希拉时,他送上了自己努力的成功。

啊!那是多么美丽的艺术品,三块平凡的木头经过精心的雕刻,变成了优雅高贵的皇后,高大威猛的国王,还有可爱机灵的小王子,这真是所以礼物中最棒的了。

希拉的礼物包含了自己的祝福,在这次宴会上,他得到了所以人的赞美,而小王子也开心的过了这个有意义的生日。

寻找阳光的慰藉之《白夜行》有感


两个孩子,一段绝望的爱情,等待他们可以一起牵手散步在白天的日子里。

男孩,为了保护女孩,啥课自己的父亲。女孩为了保护男孩,杀了自己只为利益不惜出卖女儿的母亲。为了掩盖罪行,他们已经下定决心,什么都不说,什么都忘记,从此不见面。等待十五年,等到有一天,能够手牵手在阳光下散步。

男孩拥有一双无与伦比灵巧的手,像剪刀手爱德华,只要有一颗纯净的心,即使再复杂的图案也迎刃有余。他的银剪刀创造的不仅是绚丽神奇的花纹,也为少女剪出了太阳和细雪,为她黑暗的生活剪出了一角光明,重新点燃了她绝望的心。然而,这个世界永远不会那么人性,等待他们的不是苦尽甘来的幸福,而是命运多舛的深渊。

东野圭吾曾说,自己是相信人性本恶的。热衷于描写犯罪的人,对人性的阴暗面有着最狂野和最难以表达的想象力。他往往惊叹于他们离奇思维,但并非说他们不会写爱。因为恰恰相反,在他们的小说里,最阴暗的罪恶背后往往是最绝望、最彻底的爱和奉献。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暗。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她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也就不怕失去。桐原在她黑暗的生命力代替了太阳的那份光。桐原是她的光,对于雪穗来说。而对于桐原来说,雪穗是他的太阳。

穿球衣的女孩


十多年前,我读高中,同桌是个安静漂亮的姑娘,很是喜欢我,但也许是性启蒙过晚的原因,我对她熟视无睹,我唯一的爱好就是踢球,而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看我踢球......

我当时非常喜欢德国队,不厌其烦地向她灌输金色轰炸机如何厉害,哈斯勒如何牛逼,虽然她听不懂,但还是安安静静地看着我,眼含笑意。

时光荏苒,当德国队折戟法国世界杯那个夏天,我高三已经快毕业了,临别那天,我送了一张克林斯曼的明信片给她,她满心欢喜,毕竟三年来我第一次送她东西.....

慢慢的,克林斯曼从球员变成了教练,我大学毕业、工作、应酬、整日在推杯换盏中虚与委蛇,不知不觉间很多人和事情都已淡忘,只有看球的时候偶尔也会想起当年同桌的她。

去年春节回家,无事可做,决定去踢踢球,结果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索性坐在场边看其他人踢,看了一会儿,视线被一个身穿德国队18号球衣的孩子吸引了,感觉这孩子盘带、传球很有章法,趁那孩子休息的时候,我主动过去和他攀谈起来。

踢得不错嘛,几岁了?

8岁了

踢这么好,平时没少踢吧?平时没怎么踢,我爸爸不喜欢我踢球,说踢球没用。

我一愣,顿时接不上话,气氛显得有些沉闷,我换了个话题。

你喜欢德国队?

嗯。

那你最喜欢德国队哪个球星?

克林斯曼。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嘿,你也知道克林斯曼啊我顿时来了兴致。

他骄傲地回答:当然了,我妈妈有一张他的明信片,她说克林斯曼是金色轰炸机......

夕阳的余光照在我满含笑意的脸庞,就像她当年那样。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就是错过,不再擦肩,也没有回头,但是,岁月带走的是心中最美好的曾经。

抱怨不如行动


抱怨不如行动

父亲难得来一次城里,我陪着他去公园游玩。公园很美,芳草如茵,鸟语花香。可惜的是,有人把垃圾随手扔在草坪上,一片狼藉。我指着垃圾,摇头叹息:这些人素质真是太差,让漂亮的公园大煞风景。说完,我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儿,发觉父亲并没有跟上来。赶紧回头去找,看见父亲正弯着腰,仔细地把垃圾一点一点地捡到一只塑料袋里。直到捡完了,他的脸上才露出淡然的微笑。看见我回来找他,父亲认真地对我说:不要总是哀叹世风日下,自己却始终不去动手。有时候,我们只需举手之劳,就能改变许多。我听了面红耳赤。

是啊,有多少人像我这样,总是哀叹世风日下,却不愿意付诸行动去改变这一切呢?

在拥挤的公交车上,你看见猖獗的小偷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贼手伸进了别人的拎包。也许你心里会愤愤不平:真是世风日下,小偷竟然如此胆大妄为?可是,你路见不平一声吼了吗?正是我们的胆怯和漠视助长了歹徒们的嚣张气焰,如果我们面对邪恶和丑陋现象,不再漠然视之,不再甘当看客,用良知用勇气用热血大吼一声,罪恶定然闻风丧胆。

在公共楼道里,路灯坏了,一直没人来修理。每天晚上进出,你总是小心翼翼,摸索着行走。也许你心里很不满,忍不住抱怨:真是世风日下啊,连个灯泡都没人修。可是,光抱怨有什么用,你有没有想过去买个灯泡换上。也许小区门口的超市里就有,不过一两块钱。换个灯泡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几乎每个人都会。你的举手之劳会换来整个楼道的光明,如果只是抱怨,楼道永远是一片黑暗。

贪污受贿、卖官鬻爵也许你也为这些官场腐败现象而义愤填膺,慨叹世风日下。可是你仔细回想下,你是否也曾经对你的领导阿谀奉承、点头哈腰?你是否因为领导的意志而放弃了原则,干了一些不应该干的事?你是否也在逢年过节,提着礼品来到领导家里走动走动?你一方面看不惯官场的腐败,另一方面却又无奈地为腐败推波助澜。如果你真为世风日下哀叹,那么你制止不了腐败,你最起码也要独善其身。

行文至此,我突然想起了澳大利亚的大头苍蝇。一提起苍蝇,人们自然会生发出厌恶之情。然而在澳大利亚,苍蝇不但不会传播疾病,而且还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昆虫,并被印制到了50元面值的钱币上,受到与伟人同等的尊崇。在很早以前,澳大利亚的苍蝇也喜欢生活在肮脏污秽的场所,并且数量惊人。为了避免苍蝇传播疾病,每个澳大利亚人都自觉地行动了起来。他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认真地搞好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然后他们又不遗余力地将公共场所藏污纳垢的地方一个个清除。最后,整个澳大利亚除了湛蓝的天空、悠悠的白云、遍地的鲜花,再也找不到什么可以让苍蝇寄生的地方。苍蝇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沃土后,不得不被迫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靠采食花蜜为生,并一代代地传袭下来,以致最后彻底改变了以往的生活习性,成了被人类接受的朋友。种种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不正像苍蝇寄生的那些污垢吗?面对丑陋,我们不妨学学澳大利亚人,不要只哀叹世风日下,而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看看自己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好,哪些地方需要改进,没有了污垢的立足之地,文明之花必然香飘四野。

许多东西都可以改变,丑陋可以裂变为美丽,肮脏可以转化为洁净,低贱可以升华为高贵,苍蝇都可以改变,我们人类还有什么不能改变的呢?

穿旗袍的女子


也许你宁为男子,喜欢男子那风度翩翩的儒雅,气势恢宏的英雄慷慨。我不是一个女子,故不大关心身上穿着、打扮得怎样典雅、妩媚,衣服于我只在是否保暖、干净,毕竟男子的胸怀是去改造世界,创造奇迹的。可是男人欣赏的眼光却不是那样的呆滞、木讷,男子发现美的眼光往往是超乎想象的敏锐,不着自身却能发现美,也会对美的事物迷恋万分,或者可以说男人对美欣赏的敏锐是优于女子的。

不必要经过长长的一段时间去邂逅一个人,不经意间的遇见便会心动,哪怕是一刹那的擦肩,不需要暧昧不清的让人烦忧,只需要静静的欣赏。那呈现的是春花绚烂的颜色,是夏雨莲荷纠缠,是秋叶绯红的静美,是冬雪飘飘洒洒的纯洁。

能激起诗人思绪肆意的泛滥,那徜徉是在幽雅与灿烂的边缘一样的心境,或许也只有穿上旗袍的女子才会做到,典雅的身姿、那娉婷像极了天上的仙子,要是从街巷路过,或许也会像罗敷一样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视觉的挑剔也是那样默默的诚服!

人们在对待美丽和幽雅往往是很矫情的,眼睛总是那么的挑剔,男人也是一样的挑剔。然而,当着一袭旗袍女子出现的时候,会让这种矫情与挑剔显得那么的黯淡无光、黯然失色。不由心志的久久心动,然后是赞叹,那赞叹像诗人用美丽的诗句赞美生命一样的充满力量,蕴涵深意。

时光的隧道里!观之,民国最是多情的,不止是文字里走出的那丁香一样淡淡烟雨空蒙的雨巷,世人更钟爱的或许是因为女子身上吻着青花的那一袭旗袍衣装。美丽的句子写也写不完,一身旗袍辉煌了一个时代,一身旗袍点缀了多情的江南,使江南更加的幽美、迷离。江南的烟雨迷离了那个雨巷,打着雨伞,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孩,装饰了你的雨巷,也装饰了我的江南。旗袍、江南,雨巷,一起闯入你的梦乡,爱恋便是一世的回眸与等待!

在江南,多么希望逢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那娉婷,那妖娆,安静着水墨江南,美丽着九夏秋荷。我不知道用什么来修饰江南才更贴合江南的美,可是当你在荧屏里看到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子走过街巷的时候,那眼神、那明亮,像极了天上闪耀的星辰,烦恼、疲倦像是烟尘一样的飘飞到云霄,沉浸在梦里,即使滴落的雨湿了衣角也是那么朦胧。只是注定你爱上了那个街巷,你的日记本里填满了青花,装满了街巷。爱!变得那么的轻易,爱得那么诗意,爱上便是死心塌地的执念。

你会很快的恋上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不需要约定、打算和计划,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也许是在幻像里朦朦胧胧的侵入、占有,是那么的持久,超乎恋人的距离。她是梦幻里的情人,是现实里的泪痕。

旗袍的美,是时间沉淀着岁月泛滥着的虹。喜欢张爱玲的文字,喜欢她那文字里穿梭着各式各样穿着旗袍的女子,她们的命运绚烂得像极了它的花纹,境遇凄婉的绽放尽是那么的永久。纤细,优雅,自然,是那么的切合曼妙精致,似乎上帝创造了旗袍是专为它而生的一样。字里行间,点点滴滴,旗袍与美丽、优雅就像孪生一样的投缘。有人说:时间使它美丽,丑陋容易使它消亡。

穿上旗袍的女子,她甜美了一个诗人的文字,装饰了看风景的人的梦,使诗人独独恋了一世。上海这个城市的温暖与柔情似乎也是感染了她的蛊,它妖娆,它是春天里柔嫩的妩媚。张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是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旗袍,她是爱的,爱的时间胜过了她爱一个伴侣的温度。美丽的女子总是臆想着生活如自己幻化中的一样美丽,拒绝庸俗成了不变的定理。线条与曲线组成了世间最美的画倦,干净,素面朝天,不施粉黛,静静的行走在斑斓的世界里,宛若一泓清泉,从山之巅缓缓的飞泻又溅飞到云天,晕开一圈圈炫目的光环。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这一袭华裳精美了江南的小城与村庄,繁华了十里洋场的胭脂霓虹。连恨、妒嫉都是那么的充满典雅的韵味,有人这样写过生活的残酷还没有受够?还用烙铁装饰没脑子的头。得而未得者,愤怒也是那么充满诗意!

穿上旗袍的女子华贵却不失含蓄,妩媚而不失典雅,王子挑选宠儿,外套寻找它的模特儿,到底是这袍选择了最合眼的模特儿,还是模特儿给了袍醉人的风情和灵魂?反正醉意朦胧的人总会忘却山水是真!

束身旗袍,流苏披肩,阴暗的花纹里透着阴霾的毒。常常将思绪陷在水墨渐淡的画布里,那个久远的年代、那个冷香端凝的旗袍女子缓缓穿尘而来,一架留声机传出舒缓浅淡的音乐,老藤椅在透过窗棂的斜阳下轻摆,旗袍女子依窗而坐,抚红弄翠,有着临花照水的清闲雅致。就似一个散发着无限风情的精灵,不张扬却显山露水,演绎着雪莲似的圣洁高雅,含而不露的矜持,如水的娴静温柔。

她的美透着考古的文艺,我们都是观赏者,静静的挖掘,韵味深远。那绚丽的色彩、明艳的花纹,大雅即大俗,大俗即大雅;婉约的样式,精致的盘扣,沉静透着魅惑,古典不失性感。穿越了百年,旗袍的内涵依然流溢着风韵。它氤氲着含蓄静敛、风情缱卷的唯美,似一缕花魂历久弥香。稀纺旗袍,轻盈而妩媚;镂金碎花旗袍,华丽而高雅;黑平缎高领无袖旗袍,凄美哀愁而不失神秘。

我想世间没有人不愿意美丽,也不会拒绝美貌,是故,但凡女子都有一个美丽的梦穿一身旗袍。要是你说不,除非你拒绝美丽!

Q464367056

停云落笔20xx/3/26

穿唐装的女生


距离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只有一周时间了,马立明之前整天忙着看文学书,却发现好多的单词都陌生了。唉,这次六级考试再不过关,他的脸就丢大了,因为马立明曾在全班同学面前信誓旦旦地说,这次六级考试一定会过关的。在自习教室里人太多了,没办法,马立明只好跑到宿舍,可他到宿舍一看,他的两个舍友阿东和李金正在大声吹牛呢。

刘立明只好灰溜溜地退了出来,他想起大学的寝室到了十一点钟是要统一断电的,所以要在校园里面找地方上通宵自习是很不方便的一件事情。怎么办呢?马立明突然想起了一个地方,那地方他曾经去过,就在学校的后山下,十分幽静。可不知咋回事,这么美的地方,晚上也装有路灯,竟然没有人去那地方游玩。

那地方没人干扰,正是自己背诵英语单词的好地方啊!马立明抱着厚厚的英语单词书,来到了学校后山下的那个小花园里。他一到那地方,乐了,真没想到,那地方竟然还有一个美女。只见那美女披着一件红色的唐装外套,身影窈窕,正借着一盏应急灯,伏在石椅子上埋头苦读呢。她捧著书挡着头,像是把脸都埋了进去,看起来是神游物外了,只有她那条红色的纱巾,在她的脖子上微微地飞扬。

突然,一阵风吹了起来,把那美女的红纱巾给吹掉了。也许是她注意力太集中了,竟然没有发觉。刘立明暗喜:这正是我献殷勤的时候啊,我把她的红纱巾捡起来,看她怎么感谢我?想到这,他就悄悄地走到那美女的背后,捡起了那条红纱巾,然后,他走近了美女,正想对她说话,可那书被风一吹,竟然掉在了一旁。这下不要紧,刘立明看到了令他魂飞魄散的一幕书背后竟然没有脸!确切地说,是没有头的美女!而且,那书本看起来也是滑腻腻的,石桌子上也一片血红,居然全部是血!

刘立明吓得面无人色。这时,他发觉自己的肩膀被谁拍了一下,他胆战心惊地转过身来,只见一个长发披肩的大美女正冲他微笑,手里拿着一瓶红色的果汁。

你怎么了?女生瞧瞧发呆的刘立明,奇怪地问道。

刘立明指了指石桌子和那没有头的人,壮着胆对那女生说道:你看,这个人这个人竟然没有头!

那女生听了刘立明的话,哈哈大笑起来。她一把抓起那件红色唐装,抖了抖上面的土,对刘立明说道:瞧你一个大男孩,竟然这么胆小,刚才我的外套掉在土里了,我把它披在这些书上,另外还压了一本书嘛。哦,天啊,我竟然把那瓶贝奇野菜汁给弄倒在桌子上,瞧,真像人的鲜血啊!刘立明定睛一看,果然在桌子下,正有一瓶倾斜的塑料瓶。

刘立明连忙拿出身上带着的餐巾纸,帮那女生擦桌子。那女生告诉刘立明,她叫李美蓉,是06届的学生,现在正忙着考试呢。共同的话题,让两人谈得十分投机,聊课程聊学校聊社会,刘立明还发现那女生对外国英语文学挺有见解,于是请教了不少问题。就这样,刘立明和李美蓉谈了好久,最后李美蓉看看表,都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就和刘立明说准备走了,刘立明竟然有些依依不舍,说明天晚上还来找李美蓉,而且不尽兴就不散。李美蓉点头道:嗯!你可要说到做到了,以后的每天晚上,我们都不见不散!

就这样,刘立明每天晚上都去找李美蓉,两人越聊越投机。刘立明还把自己的艳遇告诉给了他的辅导员兼好朋友欧阳春呢。

一天晚上,刘立明送李美蓉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李美蓉问刘立明能不能帮她做一件事情。刘立明拍了拍胸膛,满口答应。李美蓉叹了一口气说:不好意思,刚才我和一个朋友搞恶作剧,在我们讨厌的讲师欧阳春宿舍门口上贴了个驱鬼符,现在我后悔了,但我又不敢去把它拿下来,你能不能帮我把这驱鬼符揭下来啊?

刘立明哈哈一笑:没问题,我的宿舍和欧阳老师在同一幢楼内,悄悄地告诉你,我和欧阳春老师是铁哥们呢。我回去刚好要经过欧阳春老师的门口,我马上就给你揭去!刘立明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李美蓉,看着她的身影走远,心里美滋滋的。在路过欧阳春老师的门口时,他果然看到了一张黄色的符,贴在门楣下,不注意找,还真找不到呢。他小心地把那符刮了下来,然后撕烂,扔进垃圾桶里。

第二天一早,刘立明从美梦中醒来,忍不住以炫耀的语气向舍友阿东和李金讲述起他这几晚的艳遇来,听到对李美蓉相貌衣着的描述,阿东脸色立刻变白了,他二话不说,拉起刘立明直奔英语系的大楼。到了大楼,阿东指着一处06届学生的毕业照,然后点住一个女生的头像问刘立明:立明,你说实话,你见到的是不是她?

刘立明一看,乐坏了:是啊!是啊!就是这个美女,你瞧,多么靓丽啊!

阿东狠狠地给了刘立明一肘子:你再仔细看看下面的字。

刘立明凑近墙壁,看那相片下的介绍:李美蓉,06届毕业生,已经亡故刘立明吓得脸色都变了:是啊,她之前告诉我说她是06届的,我咋就没想到这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呢。

阿东告诉刘立明,这个女生去年暑假就死了,她的头是在校园后山的草丛里被一只野狗挖出来的,而她的尸身警方至今没有找到,和她相依为命的妹妹也被姐姐之死弄得疯疯癫癫的。学校为了不让学生知道,特意封锁了这个消息,但这消息怎么能保密?很多学生都知道这件事,那地方,从此就很少人去了。阿东的父亲是这个学校的工作人员,所以他知道这个内幕。

这时,学校里突然来了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几个警察,他们迅速地跑上了男生宿舍,冲进了欧阳春老师的宿舍。阿东和刘立明见状,也顾不得害怕了,他们也跟着上了楼。到了那里一看,才知道昨晚欧阳春老师死了,是上吊死的。而且死得很惨,两眼爆出,舌头吐得老长,让刘立明感到恐慌的是,他上吊用的竟然是一条红色的纱巾!

刘立明还在欧阳春老师的桌子上发现了一瓶倾倒的红色的贝奇野菜汁,那红色的液体倒满了桌面,简直跟他那晚看到的李美蓉倒在石桌子上的果汁一样。看到这,刘立明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悄悄地拉过一个警官,把他昨晚看到的情景说了一遍。警方根据他的指点,在学校后山的那张石椅子下找到了李美蓉的无头尸身。经过法医鉴定,那具无头尸身和李美蓉头颅的DNA相吻合,那尸身就是李美蓉的,可欧阳春老师究竟为什么自杀?警方还在继续寻找原因。

第二天晚上,是个周末,很多学生都回去了。晚上,只剩下刘立明一个人在宿舍啃单词。可是,那个穿唐装的女生的形象却一直在刘立明的脑海里走动

转眼,已经是深夜12点了,刘立明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准备睡觉。这时,他突然感到这幢楼静得可怕,看来是那些学生被欧阳春老师的自杀给吓坏了,回家的回家,去其他地方的去其他地方,这楼今晚就几乎没什么人了。

就在刘立明脱掉外衣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从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哒哒哒脚步声,那声音分明就是女人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响啊。这么晚了,哪个女人会来男生宿舍?刘立明摸了摸自己的头,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李美蓉?这个念头一跳出来,刘立明马上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胆战心惊地把被子拉了过来,蒙住了头。

只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更让刘立明感到恐惧的是,那声音竟然停在了刘立明的宿舍门口。我的妈呀!刘立明暗叫一声,不好,李美蓉来找我了!

立明,你在里面,我知道啊!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了?你那天晚上不是对我说我们每天晚上不见不散吗?从宿舍外传来了李美蓉哀怨的声音。

刘立明寒毛直立,他想了想,就悄悄地爬下了床,藏到了床底下。

立明,你别害怕了,其实,我不是李美蓉啊,我是她的孪生妹妹李美琴,我今晚是来感谢你的!你要知道,欧阳春是个大色狼,他利用教我姐姐英语的机会,把她强奸了,然后残忍地把她分尸,掩埋在后山。而且,他还乘机利用安慰我的机会,把我也给骗了。一次他喝醉了,无意中把他做的坏事给说了出来,我一个弱女子,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装做疯疯癫癫的样子寻找机会,我知道你和欧阳春要好,一定会把你看到的情景说给他听的,我就是要让他疑神疑鬼,然后我利用他的恐怖心理,把他给吓死,给我姐姐报了仇!你放心,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我这就去投案自首,再见。

说完,脚步声就渐渐地离去了。刘立明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战战兢兢地推开门,果然看到一个穿着红色唐装的女子,正款款地向楼下走去

穿红旗袍的女人


天阴得闷人,墨一样的黑云铺天盖地。

小玉看着遄急河水,泪水涟涟。

她失恋了,确切地说,她被男友抛弃了。她受不了这个刺激,不明白他为什么抛弃他们多年的感情,和一位富家小姐好了,

就因为富家小姐能给他带来财富吗?

她的泪流的更加凶猛了,就像这河水一样汹涌澎湃。她的手紧握着桥上的栏杆,向前欠了欠身,打算跳下去,一了百了。

呵一声冷笑,来自身后。

小玉有些惊讶地扭过头,一位女人站在小玉的身后,穿着大红色的旗袍,皮肤雪白,容貌很美。

你笑什么?小玉皱着眉问道。

笑你。

笑我?

是呀!为了个不值得的臭男人自杀,难道不可笑吗?

你怎么知道我

还没等说完,女人打断她的话说:知道你为什么被人抛弃是吧?呵!我可不想解释那么多,我只想问你,你难道就这样甘心让人抢了你的男人吗?你难道不想让他后悔吗?

我我想。小玉叹了口气说: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人家有钱,我拿什么和人家比。

你会有钱的,只要你嫁给一位有钱人。女人像是预言家。

哦!不!呵!灰姑娘嫁给王子只是童话,而且我也没有绝美的容貌。小玉自嘲地说道。

你要想报复他们,你就听我的。说着她拿出了一张照片,指着照片说:我会让这个男人爱上你的。

啊?你说让他爱,他就能爱吗?开玩笑。小玉觉得面前的女人像个疯子。

记住,你的仇,我帮你报话还没说完,女人突然不见了,小玉四处找着,心里慌成了一团。慌乱中她跑到了大路,突然一阵急刹车之后,她被一辆车撞倒在地。

晕倒时,她看见一个男人的脸,真奇怪,和女人照片上的脸一模一样。

再次醒来的时候,小玉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病房里,男人坐着她对面的椅子打着瞌睡。她想坐起来,可浑身疼痛得让她哎呦一声叫出了声。

他立刻惊醒,然后高兴地问:你醒了,要喝水吗?

她摇了摇头,河边的经历和女人的话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难到这并不是一场梦?

男人说他叫项南,问小玉叫什么,小玉摇摇头,扶着头说:我!我不记得了,我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项南皱着眉叫来了医生,问道:为什么这位小姐说她什么想不起来了。

医生说:这位小姐的头并没受伤,可能因为心里原因,造成暂时性失忆。

啊?那我什么时候能记起以前呀?

这个不好说医生一脸的为难。

项南沉默了,医生走了之后他内疚地对小玉说:真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撞了你,才弄成这个样子,放心,我会负责到底的。

小玉闷着头没有说话,为自己撒谎而感到内疚。

小玉伤好了之后,还没有恢复记忆,项南把她接回了自己的家,精心照顾。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小玉觉得项南是个好人,而且是个好男人,只可惜他有个非常漂亮的女友。经常来他家,当着项南的面那女人对她很客气,只要项南一离开,那女人就对她冷嘲热讽,所以小玉并不喜欢这么阴险的女人,只要她一来,她就会躲进自己的房间,吃饭也不会出来。

项南不忙的时候,会带着她到处去逛,想尽快找回她的回忆和家里人联系。

每当这时候小玉的心情都会很沉重,因为她从小就是个孤儿,哪里有她的家?

一次项南需要参加一个带舞伴的宴会,恰巧他女朋友出差了,于是项南决定带她去,还特意给她买了身漂亮的衣服,打扮得像个公主一样。

那晚在宴会上,小玉看见了自己的前男友,挽着那个富家女,款款向他们走来。小玉的心紧紧地楸着,脸色变得苍白。

走近时,小玉对项南说:我我有些头晕,我想坐下来休息一下。

项南很绅士地扶着她找个地方休息,替她拿饮料。

突然大厅开始骚动了,接着传出了一声尖叫。有人高喊杀人了,杀人了。小玉和项南同时站了起来,向大厅中央看去。小玉看见那个穿着旗袍的女人穿过众人走了出来,小玉惊恐地看着她,她不是挤出来的,是穿!穿过人们的身体走出来的,那么说她根本就不是人。

小玉被项南拉着进入的大厅中央,小玉看着自己曾经深爱的人,手里握着刀,躺在血泊中。她只觉得双眼一黑,身体变得摇摇晃晃,跌倒时项南把她抱在了怀里。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小玉发现自己赤裸着身体躺在项南的怀里,项南同样赤身裸体,她惊呼了一声,惊醒了项南。项南同样也愣了,他扶着头,回想着昨夜,脑袋里一片空白。

小玉的眼泪让他感到内疚,不知道自己怎么能做出这种畜生的行为,而懊恼地抱着头。

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项南的女朋友推门走了进来。然后是尖叫,那个女人疯了一般扑上来撕扯着小玉的头发,拼命地扇着她的嘴巴,小玉一动没动,任由项南把自己护在怀里。

没过多久,项南和他的女朋友分了手。

那晚夜很静,小玉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想她的任务就快完成了,因为他看见了项南眼底的伤,可她突然很舍不得离开。

小玉讨厌分别,因为那是可怕的伤感。但是,她发现自己已经不自主地向真相迈出了一步。她预感自己平心将再次波澜,这说明什么,说明她已经爱上了项南?

她不敢睡,也不敢想下去,拿过电话看看时间,凌晨十二点了。她起身坐在桌前,打开电脑消磨时间。

窗外很黑,很静,星星怪异地眨着眼睛,像是一只等待机会的小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吸她的血。

此时电脑开了,闪着刺目的光芒,然后是一个小红点逐渐的扩大扩大。小玉只觉得的头皮一炸。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个红点就是那个穿红旗袍的女人,果然是她。她的眼神透着凌厉,仿佛要看穿小玉的心。

你做得很好!

不过你应该离开他了吧?

舍不得他是吗?

你爱上他了是吗?

我小玉不知道怎么招架,女人总是打断她的话,处处说到她的心里。

可你是谁?为什么要害项南?

哈我是谁?我是他妈!

啊?小玉吃惊不少,她曾经无数次猜测,始终觉得女人和项南一定有仇,也许是项南曾经抛弃过她,所以才要拆散他和他的女朋友,可就是没想到,他们竟然是母子。

很奇怪是吧!呵呵!让你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你们前世有缘,而且他以前的女朋友根本就不爱他。

那么我还要离开他吗?

你说哪?说完旗袍女人消失了,电脑一下子陷入的黑暗。小玉拿起鼠标晃悠了一下,电脑还是没开,低头一看,电源没插,又是一头冷汗。

没过多久,小玉和项南结婚了,结婚那天她非要穿一件大红的旗袍,不穿婚纱。

项南就由着她,反正她穿什么都好看,婚礼上,小玉的眼神始终飘动着,最后落在一面白墙上,一个淡淡的红色影子冲着她摆手,脸上带着微笑,然后逐渐消失了。

小玉的鼻子一酸,差点掉出眼泪,因为她感觉女人再也不会来了。

一个鬼故事,写的是一个穿着红旗袍的女人,救了一个因被男友抛弃而寻死的女孩儿后,又一再设法,让自己的儿子爱上了这个女孩儿,并和女孩结婚。这个故事虽然带着神奇色彩,却写出了在面对伤心欲绝时,该如何正视人生的重要性。欣赏佳作,推荐共赏,祝创作愉快!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58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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