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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切的乡情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亲切的乡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说来也奇妙,我是胡家村的姥姥家,胡家村的婆家,一进村子,不是我娘家人,就是姥姥家人,或是老公家那头的人。我家从我上初中时就搬到乐陵城里住,老公家也离开老家多年了。好久不在老家住,老家新娶得媳妇,不大的孩子,还有见面少的人,我都不认识。一下车,人们都亲亲热热地迎过来打招呼,立刻感受到乡里乡亲淳朴而热情的气息扑面而来。

出乎意料,婚礼没在老家的院子里举行,新买的沿街楼前搭好了舞台,鼓乐震天,鲜花招展,彩球飘飘,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新郎早已穿着一新,很是精神,过来管我叫大娘。不由生发感慨:时光如梭,想当年他还跟着我念书,一个小孩子,没想到几年就长成了健壮的青年,今天也娶媳妇了!

进屋里,都是婆家旁屋的婶子、小姑子、姑婆们,都穿着新衣服,说说笑笑,好不热闹。弟媳抱着孩子溜饺子面,招呼我吃。我已吃过,便替她抱孩子让她忙自己的事情。

人很多,那些家长里短我也插不上嘴。弟媳接过孩子,我便去看这像别墅一样的小楼房,很是让人赏心悦目。一楼一个方形的大厅,大厅后面连着一间卧室、卫生间,还有厨房。扶着精致的扶梯上楼,楼上两室一厅,还有一个很大很阔的露天阳台。农村这点真好,到处宽宽敞敞,亮亮堂堂,站在阳台上能看出很远,让人心情开阔,感到生活的从容。

我也很喜欢这样的房子,但这在城里的话,价格不菲,也不易买到。看来,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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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切的伤害


回到家,继续打开电脑,看那出《非常完美》。

这部电影是2009年情人节的时候出的,没有记错的话。可是一直没有看,直到几个星期前西西叫我看我才开始看。可是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一直耽搁下来,一直到今天,几个星期了才把它看完。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结局时苏菲妈妈在医院告诉苏菲:当你爱上一个人,伤害就不可避免,但是,绝对值得。妈就希望,你壮起胆子,豁出去爱一回。就像妈一样,一辈子,都不后悔

这部电影,以苏菲这个可爱女生的叙述开始,以漫画的形式,一点一点向我们阐述苏菲,常瑞,杰夫,青青这几人的爱情故事。结局像主持人的话是:非常不完美。可是,恰恰相反,正因为有这样不完美得结局,他们都经历了这样一段受伤的爱情,这样不完美得结局,才真正配得上,非常完美。

原来伤害我们最多的人,可能就是我们最亲近的人。那些曾经给了我们很多帮助,给了我们很多甜蜜,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人。

如果没有承诺,就不会带给别人希望,也就不会有任何伤害。于是什么时候起,我就开始变得谨慎,不再信口开河,随便答应别人一些自己做不到的事了。或许,你觉得没有什么,可是,有时候你不经意的一句话,别人却一直放在心上。于是我想起了那首《说好的幸福呢》,一直亏欠楠楠的,无法兑现的承诺。

闵茜茜,告诉你,我是真的没有听过《种太阳》,尽管这首童谣在你口中是多么的出名,连吴奕芬都听过。可是对不起,我是真的没听过,不是我假装不知道。所以这首歌你还是找听过会唱的人唱给你听吧。哼我就免了吧。

曝晒在一旁的寂寞,笑我给不起承诺。的确,我给不起承诺。

有一天上晚修,雷主任突然给我们丢下了一个话题:我看高中生谈恋爱。我在想,这算什么狗屁话题嘛,说是我看高中谈恋爱。对,只是看,你不能乱说。更无言的是,她居然还要我们写。我说有什么好写的啊。于是就想了一下,问梁珊,要写真话还是假话。梁珊说这种情况只能写假话。屁,写假话,那有什么好写啊。哦,拍拖会影响学习,对影响学习,这种话说了有什么用啊。越想越气,哼,不写了,唱颂歌,歌功颂德,这不是我强项。

有一天中午起床刷牙,那天是用右手刷牙。

从小,一直用右手刷牙,很自然,很习惯。可是,上了高一,尝试用左手做事,左手拿东西,左手学写字,左手刷牙。一开始很别扭,试过刷牙刷痛了牙龈流血了。可是,真的没有在乎什么,就一直用左手用左手,直到,习惯了。没有在弄痛过牙龈,也不觉得别扭了。我以为,习惯了的事情,就像我们一开始就熟悉一样,理所当然地做的好。

那天,用右手刷牙,应该说是高一来第一次用回右手刷牙,而那天,居然觉得别扭刷痛了牙龈。

于是,我开始明白,即使一件事你习惯了10年,熟悉了10年,甚至更久,它依旧会给你伤害。

正如《非常完美》中,一个头顶长着箱子的男孩,有一天把自己箱子里记下的回忆弄丢了之后,会无奈,会迷茫,会伤心。

爱生活爱旅行爱网络,别让你的每一天都过得像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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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切的怀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亲切的怀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人云:家有一老,胜过一宝。我家就曾拥有一宝――我的老公公,但他已深埋于黃土之下,深埋于儿女的心田,深埋于永不风干的记忆中。

我结婚那一年,我的老公公已是一位七十三岁高龄的老人了,黝黑的脸上布满皱纹,但双目如炬,牙齿整齐,精神矍铄,只是双腿有些变形,走路不是很稳健罢了。

腊月二十六的下午,我和婆婆一起做过年吃的合碗子,几个小时候后,也许是累了,也许是走神了,总之是将手指切了一块肉,血流如注。丈夫去朋友的婚礼上帮忙,还没回来,婆婆拿过一块白布说:赶紧捏住伤口,不要让血流的太多。老公公则拿起手电筒,拄着拐杖,毫不犹豫地说:跟我走。

那是一个寒冷的漆黑的夜晚,当时的农村还没有路灯,只有老人的手电筒发出的微弱的光在一前一后的闪动;那时农村的路也没有硬化,坑洼不平。老人拄着拐杖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地开路,他心爱的大黄狗在后面保驾护航,而我则用右手护着左手跟随其后,一直到了医生家包扎好伤口。

平日里我和丈夫在县城工作,只有节假日才回村里看望二位老人,所以对村里的情况不熟悉,医生家住哪里,更是一无所知。而这一回,我受伤了,老人二话不说,冒着严寒,带我去包扎伤口,我真是由衷地感谢。

回家路上,我望着老人苍老的背影,心里想:这也许是上天为了弥补我从小就失去父亲的遗憾,而特意安排给我的一位老父亲吧!

老人一生酷爱学习,令人敬佩。老人小时侯读过三年私塾,随后就跟着他的四叔出外闯荡,由小伙计做到帐房先生,由小会计做到大会计师。由平遥到西安、到太原、到北京,再到太原、到平遥,在中国的北方转了一个圈,最后从农业银行退休,落叶归根,回到农村老家。但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是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不断努力,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

最让老人自豪的一次经历就是1949年,老人从西安调到刚刚解放后的太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老人很荣幸地被委派到北京学习系统的会计知识,学成归来后,他成了太原市会计培训师,用他的话说就是当时太原市各个行业中所有合格的会计,都是他亲自培训的。好像他能为新中国的建设出一份力,是他一生的荣耀。

老人进入耄耋之年,仍然是口不离书,书不离手,不是重温他的《幼学琼林》,就是阅读摘抄他的老年杂志,甚至还读起了高中的历史和地理。九十岁那一年的某一天他问我有没有系统的历史书,我给他拿回去一套十本的《中国通史》,他看得津津有味,一段时间以后,他说:书拿走吧,我已经读完了,原来中国的历史是这个样子的。他说得很轻松,我却很是感动:一个记了一辈子帐本的老会计,一个对中国历史有零碎了解的老人,一个在世人看来,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骨头,居然对知识有如此浓厚的兴趣,居然能安心地、踏实地、兴味盎然地阅读通史,这需要多大的耐力、定力和毅力啊!

不仅读书学习,老人还写字作对。每年一进腊月门,老人就买回一大叠红纸和宝纸,然后根据儿孙家的门窗数量,小心翼翼地割纸分类并整理好,就开始执笔用金粉写对联和吉祥宝纸,儿孙有十几户人家,有做老师的,有做法官的,有搞旅游的,有开办工厂的,有做小买卖的他都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情况,写出相应的对联和祝福。临近年关时,我们各自领走属于自己家的那一份,回家后直接悬挂和粘贴就好了。

年后,有客人到访时,我都要指着对联向客人炫耀:这是我的九十多岁的老公公亲自写的吉祥的带有长寿气息的对联!客人总是羡慕不己,赞叹不己。

有人说:积德能使人长寿。老公公的经历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老人九十三岁那一年,我的八十九岁的婆婆怀着对四世同堂的眷恋,怀着对相濡以沫七十二年的丈夫的不舍,怀着对所有儿孙后代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农村的老屋里只剩下了一位孤独的风烛老人。

于是儿女们商量决定每天二十四小时轮流陪护老人。因为我的丈夫在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又要上班,所以,把我们排到每个星期天。

从此,每到星期天早晨,我的丈夫就早早回家接班,为老人准备早餐,然后再去上班(他们星期天也不休息),上午,我则带着孩子,回去和老人共进午餐,下午六点左右,我的丈夫再回去陪老人度过一个安适的夜晚。

那时侯,老人年龄虽大,但只是耳聋,眼却不花,又是读书人,所以我们之间的交流依然很愉快。

一天午饭后,我在洗涮碗筷的过程中,老人已是夹着香烟打了两个盹了。我整理完餐具时,孩子睡得正香,而老人却清醒着,他的眼神告诉我,多么渴望能有人陪他聊一会儿天,解一解孤闷。我本想午休一会的,可看着老人的可怜样,于心不忍了。于是拿了一支笔,几张纸,放在炕中央的小方桌上,对他说:爹,我们聊一会儿?

老人幸福地点点头,于是我泡了两杯茶,坐在炕上,隔着小方桌,和老人聊开了。

当然,我们的聊天方式很奇特,就是我不说话,只在纸上提出问题,然后递过去,老人看到问题后,再详细回答。

那一次,老人很开心,从小时侯上学,到长大后外出谋生;从二十一岁成家,到被提升为科长;从在西安的中日合作所当会计,到一九七五年老干部下放到农村,几乎将一生的经历作了一次回顾。

我的问题写了16K纸的满满两页,老人的讲述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茶水我兑了三次,到最后老人激动了,居然拿出了他写的遗嘱让我过目,并宣称,我是第一个读者。

我笑了,随即又流下了热泪。我只是倾听了老人的一番诉说,怎么能承担得起老人对我的这一份信任呢?

也正是在这次谈话中,我更进一步了解到老人的善良和爱心。

就是他,曾经翻山越岭,找到并赎回了被他四叔因抽大烟而卖到山里的四婶和孩子,让四叔四婶破镜重圆,成全了幸福的一家人。

就是他,在太原工作期间,在火车站曾拯救了一对因贫困想自杀的母子,不仅供应了他们几天的吃食,还给了他们回家的路费,让他们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

就是他,从太原市公安局对全市的广播中,判断出一个被公安局收留的七岁迷途男孩,可能是自己家的从西安搭火车离家出走,回平遥寻找爷爷奶奶而错过站点,直达太原终点站的侄儿,于是从公安局领回孩子,并送回老家。不仅给了侄儿一份安全,更给了侄儿一份温暖。

从这些陈年往事中,我看到了老人的善良,感受到了老人的爱心,也坚定地相信:积德行善,能使人快乐和长寿。

古人云:人活八十,全靠吃喝。一点不假,我的老公公一生就爱吃喝。我和丈夫曾经开玩笑:咱爹是――凡是好吃的爱吃,凡是好吃的能吃。

老人爱抽烟,从十七岁开始抽到九十六岁,将近八十年,是一位名符其实的老烟民。

老人爱吃白糖,喝水、喝奶、喝米汤都要放几大勺糖,甚至吃蒸鸡蛋糕都是糖醋的。

老人爱吃肉,尤其是红烧肉,肉丸子等,于是我经常会炖一大碗肉杂烩,让老人和孩子们吃。一直到现在,每当我做了类似的杂烩时,都会对孩子们说:多吃点,连汤带肉吃,这是你爷爷长寿的秘诀。

这时,丈夫就会调侃我:我老刘家的祖传长寿秘方竟让你给掌握了。

老人爱吃饺子。婆婆在世时,经常做饺子吃,老人总是津津乐道,可婆婆去世后,老人就很少能吃到饺子了。

老人九十五岁那年的十一月初七,是个星期天,正好又是我丈夫的生日,我提议道:今中午咱们带老人到饺子馆吃一顿吧,既为你庆祝生日,又给老人解解馋。丈夫自然乐意。

我们将饺子馆里几种不同馅的饺子各点一盘,呈到老人面前,老人开心地不知吃哪个好,我说:每一种吃几个。老人有滋有味地品尝着,啧啧不住地称赞着。

吃完了,老人居然总结道:不错,这个地方的饺子不错,以后星期天咱们就不用做饭了,就到这儿来吃!那份坚定,那份天真,既像一位指挥若定的将军,更像一个七、八岁初涉人世,不懂世故的孩子,我和丈夫都笑了。

老人九十六岁生日的那一天,我接上孩子,买了蛋糕,怀着沉重的心情往家赶。因为老人已昏迷两天了,买了蛋糕也只能是放在他的身边,安慰一下老人还在跳动的心罢了。

晚饭后,八点多钟,老人在静谧中安然离世。他在生日这一天去世,将生日和祭日归为一天,为自己平凡而奔波的一生画了一个完整的句号。

老人像一株枯草,虽没有长成参天大树,却为大地奉献了他全部的绿色;老人像一条小溪,虽波浪不惊,却滋润了沿途两岸的风景;老人像一轮残阳,虽没有正午阳光的明媚,却燃红了西边的天空,令人眩目

思乡情


七月半也称中元节,俗称鬼节。有些地方也称之为盂兰盆节故民间有七月初接祖,七月半送祖习俗。民间也会把它当成一种节日,特别是男孩,得学会接祖送祖。我是一个女孩子,以前在家的时候爷爷奶奶总把它当一个重要的节日,会打新的豆子出来推豆花,做一大桌子好吃的让祖先回来尝尝,小时候家里比较穷,就喜欢过一些节日。因为又可以有好吃的了。爷爷奶奶平时总有干不完的农活,这一天,他们会腾出时间专门来张罗这件事。因为在我们家乡,它是一件大事。记得爷爷经常唠叨:你们现在日子好了,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我们年轻那会赶上大生产运动,一年两次肉吃,七月半就有一次吃肉的机会。所以,自传统以来,七月半就是一个重要的节日。七月半祭祖,这个是不忘祖先的表现,因为祖先会保佑家人平安,带来好运的。

因为我是女孩子,所以在家里祭祖的时候就是配角,(农村祭祖必须是男孩,男孩代表香火的延续)今年七月半我陪男朋友回家过。今天我们的计划是去西园看爷爷的墓。也是接祖的一种方式。今天早上我们去登山,六点半准时出了门,那会天已经亮了,而且在昨晚的雨冲刷之后空气很清新,我们在欢愉的节奏中走着,跑着。似乎一切都美好了。无奈天公不做美,突然间一阵雨,我们猝不及防,好的是我们出门备了伞,只见一路的人们往回转。我们也随着这人群回来了。虽然衣服鞋子都湿了,但是我们却都很开心。

吃完早餐,我们往西园赶,雨是间歇式的下。到了西园,经叔叔阿姨介绍才知道,原来西园是一片墓地。我半开玩笑的说,这个地方很向阳,不是想象中的那种阴凉。老天爷似乎跟我们开起了玩笑,这个时候骤然下起大雨。我们到了墓地后,阿姨问我:你知道墓碑上红色的封条什么意思,我说不知道。她说是人还没有死,已经买好了墓地。我诧异,但是与此同时心里也掠过了一丝莫名的凉,想想也就那么回事。人生自古谁无死,既然有生一定有死。自古的定律。我们在雨中点燃香。伴着那大雨我们顺利完成,但我们的衣服鞋子全部打湿了。

但是我一直心里面一种莫名的感动,一直以为这是乡下人的规矩,可能到了闹市,因为繁忙已经忘却,或者因为不方便也可能忘了,因为繁华的背后有时候冲击着古老的文明,一切变得物是人非。但是在那片墓地里,也有的墓前摆满了贡品,也有的冷冷清清,或许多虑,因为这不是清明节。

傍晚时分,空气中飘着一股钱纸味(钱纸是冥币的一种说法。),我当时觉得开心,因为他们没有忘记今天是祭祖的日子,这种也是一种习俗的传承。记得小时候我奶奶经常跟我说也不知道把你抚养大可不可以享福哦,要是以后我跟你爷爷走了,你给我们多烧点钱也不枉费我这么疼你。当时奶奶说我满口答应,但是也带着哭腔说奶奶要活一百岁,不会死的。我每次会暗暗掉泪,因为没有想过有一天爷爷奶奶会离开我。我经常在庙会的时候给菩萨磕头,希望保佑爷爷奶奶长命百岁。因为那时候的我觉得一百岁是最长寿的,最好的。现在想起来,觉得现在的自己好像做的也不好,什么也没有做到。当然我爷爷奶奶还在世,而且今年十月份我爷爷七十大寿。我在远方寄去想念,祝愿二老shenti安康。

我出生以来比较幸运,没有失去至亲的人,所以,我很难想象有一天至亲的人会离我而去,以后再也没有这个人。我怕想象,但是好像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对生死好像会好一点,我奶奶常说,等你到我这个年龄,谁死了你也可以承受,因为我们也是土埋脖子的人了。我每次听奶奶讲,我总会哭,我的世界觉得哭完了也许爷爷奶奶就不死了。但是生死已经是定律,所以呀,活着的人一定要珍惜每一天,每一天都是不可多得的一天,因为人生过日子就像撕日历,撕掉了昨天,以后再也没有昨天了。也许现在的这一秒就是过去。

现在的我渐渐明白爷爷奶奶的做法,他们是在言教身行,明天晚上我们家里又是一股飘香的钱纸味。

乡音乡情


周末在家补觉,被隔壁阿婆的大嗓门吵醒。只听她叽哩呱啦说着什么。我并没有全部听懂,但能懂她表达的是焦虑的心情,因为她每一句话后面都有一句口头禅真几仄。

真几仄这句武义方言,几乎是全武义人的口头禅。翻译成普通话就是真烦人,真讨厌的意思,有时候也可以表达矫情的喜悦。比如这位邻居阿婆,每每说起她家的东西如何吃不完,用不光,就总是皱着眉头,一只手扇着不存在的热气,佯装发愁的连说:真几仄。

我不大会说武义方言,只有这句真几仄说得非常溜,这要归功于我的小学同桌。有缘的是,她竟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所以我们关系一直不错。直到她开始疯狂迷恋TFboy。

我看不得她这幅不争气的样子,总是在她面前说TFboy的坏话,她便火冒三丈,大喊一声真几仄,满教室追着打我。有一次,我们俩又吵了起来,她生气地说:我不要和你同一天生日!从今天起,我不是2月1日生的,我的生日是1月2日。哼!真几仄!真几仄!真几仄!全班哄堂大笑。从那以后,真几仄就成了魔音,牢牢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不知不觉中竟也成了我的口头禅

第二次把真几仄这声乡音牢牢记住,却是在香港街头。

前年暑假,我和妈妈去香港旅游。在热闹的中环,我们的钱包、手机被偷。更糟糕的是,宾馆的名片夹在钱包里,我们忘记了宾馆的名字和地址。我和妈妈站在繁华的街头,东张西望,不知所措。

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熟悉而亲切的武义口音:真几仄!香港的街原来这么窄,这么旧。我和妈妈心头一喜,猛然回头,寻找声音的来源,像寒冬里见到暖阳,像溺水中抓到稻草般拦住他们:武义人?对方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说:干干什么?我们也是武义人,被偷了钱包妈妈三言两语说清了我们的状况。

一个阿姨同情地摸摸我的头:出门在外遇见这种事,真几仄!没事,有我们呢。就这样,在她们的帮助下,我们找了香港警察,顺利回到了宾馆。那一日,我明白了,有乡音的人,才是有根的人。

如今在外求学,真几仄这句乡音听的越来越少。但是,每当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听到这句话,浮上心头的不是这句话的本义烦恼,而是满满的喜悦和温暖。

这句乡音,连起的是一方土,每每听到,家乡的影像便逐渐明朗;这句乡音,串起的是一些人,每每听到,亲切的面孔就会浮现;这句乡音,勾起的是一股味,每每听到,儿时的家乡菜扑鼻而来;这句乡音,撩起的是一段情,每每听到,游子的乡愁便在xiong中激荡。

还有多久才能回家呢?真几仄

忆乡情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忆乡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片落叶,是一缕乡情,把记忆归根在故土里化为永恒。

乡村老家,是一幅水墨画,淡雅而隽永,洗尽铅华呈素姿。

题记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是幸福的。无需挂画,窗外便是一幅最美的写生。不用养鸟,每天皆有鸟语盈耳。就连野花芳草的气息也能悄悄飘满屋子的每个角落。

老家的房子,虽建得粗糙,却开阔明亮。正大门一向敞开着的,随时有着熟悉的乡音,可以随意互串门,嬉笑打闹。不像大城市里的房子,乱蹦乱跳,必然遭来一番投诉。一扇扇冰冷的铁门后面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周围的人有着四面八方的语言,是陌生。

前几日和老总一起吃饭,席间还聊了些许童年在农村的趣事。如他的话所说:我们这代人,还能对老家有份浓浓的乡情,而下一代人慢慢都变成了城里人,已然没有了老家的概念。小时候,相约小伙伴,抓泥鳅,捏泥巴;再长大些,便下田插秧,打下手,对田间农作习以为常再熟悉不过,而今的孩子只当一种新奇。

再后来,水稻改成了茶园,茶叶开始兴起,便见证了一段小小的繁华而这些难能可贵的就是有同一批村里人共同成长着,经年之后,回到老家都还能有相同或相近话题拉进情感,那是一份无法说得出的亲切。

乡村的早晨,是被雄鸡啼醒的,接着便是房屋上空袅袅炊烟开始飘起。哪家的猴孩子,要是跑远去玩耍,吃饭的时间,便是家人扯开了嗓子到处喊到处找人。餐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一天就开始了;到了晚上,则是早早地睡去。良好的作息习惯,日以继夜的循环着。

老家,没有灯红酒绿的生活可以享受,也没有热情似火的时尚可以追随,甚至连买个东西都不方便。没有教育及医疗设施的完善,这也是造就近年来大部分人为了孩子,慢慢辗转留在了城里的原因。于是,原本宁静的小山村,越发的清幽。

而过年,是每家每户最狂欢的日子。回家,是一个最温暖的词汇了,这个修生养息的地方,城里谋生的人,都趁着这个假日的空档回家陪父母过节,于是村子渐渐热闹起来,家杀鸡、西家宰鸭、南家做年糕、北家贴对联,忙的不亦乐乎,村子里到处洋溢着过年的喜悦,年味儿十足。

我喜欢这样的一种情感,极深的归属感,素净的生活。走在村落,内心总是祥和安稳,可以不慌不忙的和邻里拉拉家常,可以坐下来暖暖地喝一杯山泉水泡的铁观音。停下忙碌的脚步回家看看,家还是那个家,质朴而依然满眼翠绿,那是一份笃定的回归感。

乡情浓浓,牵引着每一个游子的心。

乡音悦耳,伴着和风永不老去!

故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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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故乡,其实也只是因为全家搬到了城里,那个简陋却承载了我的整个童年的小地方就成了我的故乡。

/故乡不大,也只是一个有着二十来户的小村庄,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方,至今村内依然没有水泥路。但就是这样一条晴天灰尘多,下雨天泥泞不堪的路却是我通向求知学堂的唯一一条路。那时候也小,没有怎么抱怨过,现在也只记得每天上学放学时,和几个小伙伴一起蹦蹦跳跳的快乐过程,伴随着路途的还有村子里人们的吆喝声,声声入耳。

学校就在我们村子的最北端,一个年级一个班,总共也就七八间屋子。我开始上学的时候,小学刚刚结束五年制,从我开始实行六年制教学。那时候学校有个高年级学生和我同名,彼此若是碰到一起时,总是在名字前,加上个大、 小之分,后来他先毕业了,我也被去了前称。

小孩子总是喜欢玩,我们那时候玩的大多是弹珠,自己叠的纸牌、纸飞机、纸蛤蟆,还有老鹰捉小鸡男孩子们也玩斗技这种游戏,单着一条腿,跳啊跳,然后在对撞在一起,女孩子更多是跳绳,跳方格子。后来也渐渐玩起城里孩子们玩的东西,电玩之类的肯定是没有,那时候玩的是什么溜溜球啊之类的,好几个男生在一起各种耍。当时我也有,不过才买来几天,就被我摔坏了,为此我还哭闹了一番。

那时候我自以为玩的最好的是乒乓球,总共两张球台,一张球台中间有条裂缝,另外一张还好。我们用的还是很旧的球拍,有的拍子皮没了,只剩下光光的面板,还有就是玩的人多,台子少,都要排队等候。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一有时间就玩,尤其是体育课和老师对打,那是我们最开心的时间,我那时因为球技还可以,能和老师对打好几回合,很是得意。有时候周末,我们在家呆着无聊,也会偷偷的从学校围墙翻进去,几个人凑一桌,玩到天黑才回家。只是后来,学校返修,乒乓球台被拆了,还好那时我也已经五年级,是我离开家乡去城里的那一年。

除了上学,我们也有寒暑假。每次到暑假,也是我们最舒服的季节,即便天气很热。村子里总是有大孩子们,他们是我们小孩子们的大哥哥,带着我们随处逛,有时带着我们在整个村子里捉迷藏,很不幸有次玩游戏时,我不小心走进一个新盖的房子里,不小心脚底被一枚生锈的铁钉刺中,然后就是挖肉等,疼了我好些个月。大孩子们当然不只如此,每天下午正热时,一群孩子聚在一处有吊扇的人家,打开电扇,堆起扑克,大王小王的叫喊起来,全是不花钱的游戏。最自然的就是到村口小塘,河沟里面掉虾,和虾斗智斗勇,往往是妈妈老远喊我们回家吃饭,我们还是依依不舍,不愿离去。

最热闹的是冬季,因为要过年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壮年们都回来了,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到了大年夜,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看春晚,燃放烟花爆竹。因为爸爸兄弟几个都住的比较近,所以我也和几个堂哥们一起玩耍。然后姥爷家也在附近,大年初二一般是去他家的,在我们那初一是不能外出的。亲戚也会到我家来,妈妈在厨房生灶做饭,我就在家里各种转,很是热闹好玩。

后来我去了城里,原来的小伙伴也没有联系方式,学校也变了,过年时也就我和爸妈在一起,也算的上温馨。

然后便是这样的过了好几年,也有十年了吧。起初回去时候,觉得小学已经没有几个学生了,听说有个年级只有五个人,年末老师发奖状都有点不好意思发。村庄里面的人,大都觉得我面熟,想了半天才记起我,我对他们也没有了最初的感情。之前的村庄里的小伙伴,偶尔会碰到,他们有的已经成家立业了,我们再见面,相互语塞,好半天才大吃一惊,喊出名字。而小学同学,再也没有见到,还记得初中时,有个女同学来找我,我想了半天才发现她是我小学同学,兴奋的叫出了她的名字,但是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后来,回想起来,那个女孩名字我都叫错了,她不叫李娜,她姓刘。

有时,在平日里回老家去看看爷爷奶奶,发现整个村子很陌生,年轻人早已外出,老人们有的已经去世,村子里面没有什么人,若是秋天来到,真的有一种荒凉的感觉。

最近几年,人们都在争先恐后的盖房子,说是可能会拆迁之类的。村子的面貌已不在,有时候走在本该有条小道的路上,眼前却是一座新房,让人半天回不过来神。前段日子,爷爷突然离世了,奶奶也被几个儿子女儿接到城里。我不知道以后我还有什么理由或者借口再回去看看,看看那个养我十年的地方。我不知道那些看着我长大的老人们,我还有没有机会看着他们老去。我不知道我的村庄还会存在多少年,能否当我年老时,我还能回去,寻找童年的回忆。我只晓得,我已经快一年时间没有回去了,爸爸说,现在没有要回去看的人,而我也不忍心再目睹童年乐园的破碎。

十月二十七

荡漾的思乡情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荡漾的思乡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山】

依然是那座无言的大山,依然是我们玩耍过的大山,只是,我们行走过的小路,长满了不知名的花草,不只是小路,还有陡峭的山壁上都蔓延成一片苍翠。我坚信,绝不是我记忆出了差错,只是大山与我们一样在时光的轮转中,成长,蜕变着。

季节来来去去,将连绵的山,照成一片苍翠,5年的时光,哦不,应该是更久的光阴里,山就这般静卧着,肃穆的存在着,一场场雷电,一夜夜雨雪,坚固着大山的生命与信念。

很小的时候,和同伴一起把自己在山中安放,我们在各自的领地上沉默不语,有风轻轻略过,吹动着山里的花树,在季节里自开自落。哪一刻仿若与大山融为一体,化为一块坚硬的岩石,化为一阵起伏的松涛,哪便是我们心底真实的安详。

这座山没有白云深处的人家,只有一层高出一层的岩石,一片浓似一片翠绿。还有一条蜿蜒的小路。前辈们踩出一条路,就很少光顾了,于是我们来了,不断的踩踏,才保持着路的模样。那时的我们恬不知耻的认为这是属于我们的路。当然也欢迎更多的人踩踏。在这条小路上我们有我们太多的回忆,太多的欢笑和争吵,现在都成了我们童年的色彩,成了大山的生命。

在这条小路上我们种下好多的希望,许下好多的心愿,稚嫩的思想,总是把所有的渴望都寄于未来,涉世未深怎么能知晓事态苍凉,人情冷暖。很多时候也只有叹息,那些未及沉思,就被匆匆击碎的梦。

而如今,站在大山的顶端,我无言,山无言,时光亦无言,感受季节的风烟,感受日月的轮回,温和的光束闪动着,念起了曾经欢乐过的身影。只是过往,如山的沉默无情,而身影早已不知去向。

山上是草木的蔓生,是记忆之魂的归宿,是悬崖陡壁的生长,最美好的记忆如花一般,开放在这里一年年,一季季蔓生。

在我的心底,有这样的一座山,坚固着我的生命与信念,无论走多远的路,走了多少陌生的城,它依然装在我的心上,我的山。

【雾】

在家乡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天刚亮就起床了,拉开半扇窗帘,便观赏到了惦念已久的,蔓延的白雾。再次站在家乡的庭院,被如梦似幻的浓雾包围着,心中满是感激。

晨的时光。平静的像与梦的世界相接了,没有过于清晰的分界线,迷迷糊糊便分不清是雾里,还是梦里。

这样的晨,就这般被浓雾漫无目的的牵引着,在朦胧里看一粒粒灯盏稀落下去,不远处的有一片小树林,隐隐现现绿树的影在雾里婆娑。从林间传来的阵阵鸟鸣,化在雾里,分不清原声的方向,却让整个村庄充满了,力量与生机。

墙角处一串串的喇叭花,在晨雾里争先恐后的开放着,一个个张开这大喇叭仿佛做好了全部的装备,准备演奏响关于晨的交响曲。

这些年来,许多的梦里都有家乡的影子,多少辗转的夜,锤炼着游子生命的坚强,

所有的梦,都像是隐喻,是思念,是希望,是悲伤,都无声的充满着冰冷的甜美。

在家乡,我总是不想放过,没一寸的美好。于是与二妹相约去看日出,我们朝着村的东头漫步而去,在雾里我们留下深深浅浅的身影,沿路我捡拾着过往的点滴,小小的世界没有形迹的白,就连那些值得的回忆的往事,它们都显的那样的轻,那样的不可扑捉。

有雾的晨,微凉没有烈日也没有清晰,显的世界如此静穆,安详。

旭日东升了,以一个小小的橘色的圆点为开始,然后,缓缓的,扩大些,高升着,变成了红色。我为它拍下了照片,然而在雾的包围里一切的一切都显的面目模糊,正如哪后了的记忆。

当阳光渐渐热烈起来,一层层的拨开了白雾,树影落在了地面上,路旁的青石显现了,世间清晰了,事物依然是美好的。

只是我,总感觉自己像行走雾里的人,迷迷糊糊,总是来不及挽留,来不及深思,便匆匆而去,于是用许多个梦。惦念着,相遇,又离别的你们!

【夜】

星光很好的夜晚,安然的伫立在家乡的夜色下,没有月亮,没有悸动,没有喧闹,没有苍白的痕迹,只是万物之间蔓延着的黑色,触手可及,却无法扑捉。在哪无知无觉,无怜惜,亦无贪念的夜里,如此静穆。有牵念的时候,和无牵念的时候,都朦胧着,散碎在无依的混沌。在这里我的生命就如同一颗小小的星,在浩瀚的宇宙中发着光,度过着,无来由的时光。

二妹,送来一件衣服,说,姐,夜里凉披上吧。我接过她递来的衣服,然后,她,安静的转身坐在屋檐下,双膝并拢,恰好顶放着一本书,从玻璃窗里散落出来的灯光,也恰好照亮了她弯下去的背,照亮了她手上书。她总是这样,貌似时时刻刻都沉溺在自己的时间里,旁人,旁事,都与她无关。实则她却在你的思想的边缘上徘徊,不来打扰,也不走远。她知我所思,知我所念,却从不言语。只是平静的翻阅着手中的书,就如家乡的夜一般记录所有故事的发展,自己却平静的像一泉清水。

二妹和三妹是孪生姐妹,她们出生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所以我熟知她们的成长,于是便在这个安静的夜里,试图扑捉她们某个成长的瞬间,我知道她们有着和别的小孩一样开心快乐的童年。光阴走的太快了,记忆模糊了,明明是熟知的,却连个一个具体的瞬间都无法忆起。

在时光的混沌中,成长的点滴显的零零散散。勉强忆起的篇章,努力的拼凑她们成长的经历,有时哭,有时笑,有时感慨,有时感动或者还有更多。这一路的成长,岂是寥寥几笔可以概括的。只是看着她们现在的坚强和懂事,总是替父母欣慰,我总是认为,美好的未来张开了双臂,等待着她们的到来,于是她们便各自努力着,朝着美好的怀抱走去。

有时,真的希望自己是个安静的观望者,观望家乡,观望星空,观望我哪努力生活的亲人,也可天马行空的想自己所想,而不迈出半步渴望的步伐。就像这般,在星空下站立,看金星闪耀的天空,感知,渐渐稀落下去的灯盏。等世界安静了,心也就静了。

这样的黑夜没有想漂泊的心境。尽情沉默,尽情不语,尽情感受生命的真切和微小。就这般被整个夜的颜色包裹着。想象着我家人纷纷扰扰的生活,从这里,从哪里开始着,不论季节如何的变迁,不论时光如何的流折。变化的只是表面。盛夏的夜里,风阵阵吹来,屋后的大杨树,枝叶互相碰碰撞撞。哗哗啦啦的声声作响,角落里是有不眠不休的蝉鸣,这是夜的交响乐,是我熟悉着的一切。

我昂首仰望天空,繁星璀璨,看醉了双眼。

久寻的乡情


花静静地绽放,在我想你的每一个时日;树悄悄地翠绿,在我恋你的分分妙妙!漂泊流浪了几十年的心苦苦追寻久违的乡情。一路上,虽有青山绿水相伴,虽有春华秋实相随,总抵不过故乡一草一木;一路上,有艳阳高照;一路上,有月朗星稀,却无法抹平我落寞孤寂的思绪,心的所向,是故乡永远的芬芳,迷人的奶香。

久寻的乡情,在艳丽的夏日缠绵似火,燃烧了整个心房。沸腾开来的是家乡淳朴的风土人情。多想靠近你,告诉你我其实一直都懂你这是我漂泊流浪多年来的心声,可我不知用什么方式表达我的眷恋,一曲乡恋诉说着我无限的乡思只有风儿送去我的深情。

离多聚少,是每一个流浪者的痛。更多的时候只能用无尽的回味,抚平心中的苦涩,少的可怜的几次相聚成了调剂生活的欢声笑语。忘记了年复一年工作生活的许许多多琐事,却忘不掉回故乡的点点滴滴。

那一年的夏日,我在家乡感受的一幕,总盘旋心头,好想再次回归自然,感受亲情!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姐姐说要去采韭菜花,我说我也要去。姐姐就找出一堆衣服让我换上,我穿上姐姐的粗布衣裳,衣襟上还有几道皱褶;又肥又短的裤子刚刚过了膝盖;脚上蹬一双农家自做的粗布鞋,头戴一顶苇席编的草帽。姐姐看着我的打扮脸上荡开淳朴亲切的笑容,丽丽看我的装束早笑弯了腰,平日寡言少语的红红突然冒出一句地下党来了。,逗得我们前仰后合,笑声那么甜脆,宛如醇香的美酒,洋溢了整个心房!

我们就这样笑着,闹着,来到平展开阔的草原上。风轻轻吹过,泛起一层层的绿浪,红的、黄的、紫的、粉的,各色的野花掩映在层层绿波里,如翩翩起舞的少女的裙纱,轻柔、婉转。我正痴痴的陶醉在大自然的美色中,突然开阔出一片平整的草坪,定睛一看,啊!原来是两个外甥女淘气的在草地上撒欢儿打滚儿。我禁不住她们的诱惑,也翻滚着投入了草原芳香迷人的怀抱。用鼻子嗅着浓浓的草香,贪婪的吮吸着,无法停止

只听远处传来姐姐的招呼声,快来吧!这边有很多韭菜花。这才让我们想起我们此行的目的,采韭菜花。这是野生的韭菜开的花,草原上每到夏季就会有很多,人们采摘回去,清洗干净后压成沫加上盐制成韭菜花,是一种很开胃美食,味道和韭菜一样的香浓。也是家乡人的最爱!

夕阳暖暖的照着整片草原,不知不觉中到了落日时分。我们满载着采摘的果实,迎着落日的余晖,走向家的方向。农家烟筒冒出缕缕炊烟,家家赶着做晚饭。轻轻的烟雾弥散开来,宛如薄薄的青雾;淡淡的菜香充嵌在空气里,随微风飘来,犹如淡淡的茉莉香。

多想让这般美景定格在瞬间,让淡淡的茉莉香永远弥漫在空气里。多想把家乡的风土人情缠在身上;把浓浓的亲情揣在怀里!

回归自然,回归古朴,是我的企盼!不用任何的装饰,也不用刻意的逃避。淳朴与善良,是浓浓的乡情。我久久追寻,日日奢望,能有这般轻松愉悦的释怀!

老乡情结


我的老乡情结初始于学生时代。大学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同学们说话南腔北调,有人就是说上一句半句普通话也还是夹带着浓浓的地方口音。班上同学以东北人居多,东三省哪个城市的人都有。东北人大都豪爽豁达,老乡之间也很抱团;班上陕西人数居第二,零零散散加起来有9人,其他地区的同学三三两两,我们常笑称陕西同学为陕西帮。与他们相比,我的老乡很少,我的家乡是直辖市,城市很大,可是肯到这个偏僻小城来念书的人却凤毛麟角。

初进校园我没有老乡意识,天性使然我没有苦恼和忧愁,和同学们在一起如鱼得水,每天在欢声中来笑语中往,刻苦而认真地读著书。第一个寒假同学们大都没回家,和大家在一起生活很快活,转眼间就到了暑假,悠然地度过了第一学年。考完试就在要买回家的车票时,突然想到得有个乘车的伙伴,这才急急忙忙去寻老乡。

其实,班上就有老乡,只是他不显山我不露水,我们虽来自同一座城市,但平时交往很少。

俺老乡是个英俊小伙。这哥们身高一米八,肩宽体壮挺拔帅气,圆脸大眼睛,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的身板总是那么直像受过专业训练一样,身材没的挑,长相绝对酷。

俺老乡属于那种贵人语话迟的类型,教室里从来听不见他喧哗,沉默寡言且很有个性,很有点大男人的模样。在教室、食堂、宿舍这三角地段中像是匹天马,经常独来独往。话少的人给人们的印象除了深沉还带有许多神秘,我亦深信如此。

因为他是男生,在他面前,如果他不主动打招呼,我绝不说话,并对其敬而远之。在班上,虽我俩是名正言顺的老乡,但由于他经常性的沉默和我假装的矜持,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一般同学还一般,远没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更没有他乡遇旧友一见如故的那种热情。

尽管我对老乡的感觉如此淡漠,老乡对我却很宽容。

大学生活中,小女生们常常去给笨手笨脚的男生们帮点忙就像是小菜一碟碟,尤其老乡帮老乡更是义不容辞的事。班上的男生经常请勤快能干的女生帮忙缝点什么,很多女生乐此不疲。偶尔,我也滥竽充数装模作样地和大家一起去给男生们帮忙。其实,对我而言那是无奈之举,自己的被子还经常是同室好友帮忙缝呢,可在男生面前,总要装出一副什么都很在行的模样,不能让男生小瞧了自己。这种做秀,往往以被针扎破手指为代价,可怜兮兮退居二线,让能干的同学帮忙把这点好事做到底。

俺老乡比较清楚城市女孩儿的生活本领,老乡从没这种奢求,我帮他缝过扣子,可对付刮了三角口子的衬衫就没多大道行,尽管用上十二万耐心缝好衬衫上呲牙咧嘴的豁口,那缝好的衣服却像是趴上了一只折了腰的蜈蚣,相貌极其丑陋,这女红水平实在登不上大雅之堂。还好,咱老乡从不计较这等小事,只要肯帮忙,便是好老乡。

大二时,我对老乡的脾气秉性已了如指掌,对老乡的家庭背景也略知一二。老乡和我一样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都是从父辈那一代落脚于这座城市。老乡在家行大,父亲曾是军人,转业后在一家企业当领导,老乡的母亲非常宠爱他,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老乡还有弟弟在读中学。

自然,我家的情况老乡也一清二楚。

同学两年了,我和老乡的关系一如既往,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仍是同学中一般的一般,在这平平淡淡的交往中,我从没注意过别人的目光,也没刻意去找什么感觉,我们放假一同回家,开学一同返校,在路上行走的一天一夜里,我们谈笑风生一同欣赏沿途的美好风光,那是一种考完试极轻松的感觉,自有一种飘然成仙的舒服,那一路很自然很惬意。老乡不再沉默寡言,话匣子打开地北天南滔滔不绝说上一火车,我们由初始的陌路人逐渐向着相互信任进展。

大三以后,学校组织我们去武汉实习,这对整日在校苦读的我们是个兴奋点,着实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在北京站转车时,就在我们几个女生汗流浃背焦头烂额地等待托运行李时,老乡大步流星满脸汗水地赶到了。

哪个是她的行李?老乡指着我旗帜鲜明地直奔主题。

同学用手一指,老乡大步向前二话没说拎起行李就走,等我明白他的用意时,他大步已量出了老远。

行呀,这同学,有本事。对室友们的恭维,慌乱中的我已分辨不出是褒是贬?只觉得一阵难为情。

我们班因为专业的原因女生很少,而我的瘦弱在女生中又排了第一。凭心而论,这行李是我此次实习的累赘,扛不动,拎不动,老乡的表现真好比雪中送炭,可众目睽睽之下,我独享此殊荣心中又忐忑不安,这不是在向大家宣布:我们的关系不一般!

越想,我就越脸红心跳犯晕不知所措,口中讷讷地表白:我们是老乡啊。

可是,同行的同学中又有谁不知道我们是老乡呢?

其实,老乡对我真的很好,那份呵护,就是榆木疙瘩也会有所感觉,更何况我也不是冷血动物!

抓住实习的间隙,同学们纷纷到武汉各处游玩,此时,庞大的东北老乡已分解为各个城市的小分队,陕西帮更是以老乡为单元进行活动,我和老乡横竖就是两个人,成双结对也罢,按城市组合似是天经地义没商量的事,一切出行便成了我俩的共同行动。我们游览了东湖和黄鹤楼,我还和他一起去看望了他父亲的战友。

老乡父亲的战友是现役军官,住在武昌区的一个独门小院中。在他家,女主人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招待我们,受到这般款待我暗自琢磨,阿姨一定把我当成老乡的女朋友了!想到这心中一阵惶恐,做老乡我们是天经地义,做女朋友我可没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从那出来,我们聊起夜晚因为寒冷而人人当团长的情形,老乡执意要返回阿姨家借床被子给我,我连忙拉住了他,我能感觉到老乡的关切之意,但为了减少同学们的议论,我宁可继续当团长。

实习期间,尽管我认为与老乡的关系处理得十分得当,但回校不久还是传闻四起。

一天,老师叫我去她家吃饭,老师的父亲和我老爸是大学同窗,因此在学校老师对我格外关照,她经常做了好吃的饭菜让女儿来教室叫我,在顿顿都是土豆白菜的伙食情况下,偶尔改善伙食是很惬意的事,因此,每次老师有请我都欣然前往,并且毫不做作。

吃饭中老师随意地说:你们这次实习回来,很多老师反映发现了新大陆,说一直不知你们俩这小老乡竟还是一对儿。

什么新大陆?哪个老乡是一对儿?我沉湎在美食中没醒过味来。

说的你,你和郑建!还有谁?老师一句话就将我揪了出来。

哪儿对哪儿呀,我们是不错,我们是老乡,谁让我们班就我们一男一女两个老乡呢。我理直气壮地跟老师辩解。

我的解释并不苍白,我有一千个理由来说明我们就是一般的同学而不是一对儿。

但是,人家很多人都看见了我们在武汉就是两人部队啊!

唉,八张嘴也说不清了。

传闻归传闻,我们依然如故做着纯粹的老乡。

直到毕业我和他一直都是好朋友,4年的磨练我们已是铁杆老乡。当我们相互特别熟悉后,没有陌生感,思想没有了距离,在教室我们仍然不说太多的话,各自闷头念自己的书,只是从放假那一刻开始,打开话匣子兴奋地说上一路,宿舍轶事,考试的精彩回放每个假期,我们一块颠簸着拥挤着踏上回家的火车,返校时拥挤着颠簸着回到校园,然后便融入校园生活同学之间这个大集体里再也显不出我和他。

毕业后,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分别在不同的设计单位找到了自己的工作乐趣,然后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流中开始了自己事业的奠基,偶尔,为设计上的事我们互通电话交流个资料。再后来我们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小家,老乡的妻子是位眼科医生,我先生是大学老师,我们各自过着自己幸福的日子,终日忙碌一年难得见上几次面,只在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时大家才得聚一聚。

不管谁来,同学们的问话惊人地一致:你们俩没成一家子啊?神态中带着许多迷惑和不解。这时,我看老乡,老乡望我,我们相视一笑:是呀,我们怎么没成一家子啊!?

其实,成不成一家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学生时代的初识,历经了多年的考验,由单纯的老乡成为能够包容理解、相知帮助的好朋友,多年的友情已酿成了老酒,滴滴醇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我和老乡依然是好朋友,老乡对我的呵护至今关爱有加。几年前我曾患了一场大病,住院做了手术,老乡闻讯后经常下班到医院来看我。他担负着领导工作,单位远还特别忙,看着他的身影出现在病房门口,我心中便涌起一阵阵感动,老乡如兄长般的关爱已成为我心中难以割舍的一个情结,这难忘的友情伴随着人生的脚步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故乡情怀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情怀",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对前卫一直有着深厚的情感,这个前卫也包括了周围所有的村子,一切都缘于太熟悉了。

我们家离前卫很近,小时候,大人的农活比较多,忙不过来时就让我们这些小孩去跑个腿,上前卫去买上一包盐,打上一斤醋的,那时候只要有个伴也挺乐意跑这个腿,多半也是为了大人多给的一毛钱,可以买到自己想吃的糖果,瓜子呀什么的,等在稍微大些的时候,村里有了小买部,有些小东西在村子就可以买到了,不用整天穿梭于前卫之间,只有在有集的时候去逛前卫了。

在过去虽然贫穷落后,但每个村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巩村人的席子打的漂亮,在方圆是出了名了的;田湾村人铁打的好,香村的高馔蒸馍卖的好,杜家沟的饸络远近闻名,还有大亮村的豆腐还有很多很多,前卫的狮子徐河的龙,布村社火真能行,这些都成了我们小时候嘴上唱的顺口溜了。

那时候前卫集市只有两家饸络,都是我一个生产队的,一家我叫叔,一家叫爷,比我们辈份高,为了供住货源,他们都是自己种荞麦,荞麦开花的时候,开出小小的红花,红绿相漾,像一片花海,漂亮极了,妇女们在地边一边聊天,手里还不停的做着针线活,小孩子也去地边闻着花香,追逐着,嬉戏着,蜜蜂飞来飞去忙着采蜜。田间里一片欢声笑语。说起卖饸络也是个苦差事,起早贪黑,由于老一辈人终年积劳成疾干不动了,小辈们也不愿意子承父业,杜家沟的饸络从此在前卫消声匿迹,现在的饸络在也吃不出过去的荞面味了。

说起巩村人的席子打的好在方圆也是出名的,过去家家都离不开席子,火炕上要铺,娶媳妇搭个养棚,用途很广泛。过去睡火炕。条件好的铺一床褥子,没钱人就溜光席,一家人睡一个大火炕,盖一床被子就可以过冬了,晚上取一捆包谷杆,炕烧热,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娶媳妇已不再用席子做养棚,比如用花布或帐子代替,随着柴房逐渐被楼房代替,火炕也不在盛行,打席的行业也随之走下坡路,最终消失。

说起香村人的高馔蒸馍那叫一个香,那时候没有零食,没有糕点,高馔蒸馍就算是当时最好的吃货了。老婆婆只要进了村子,小孩子都会过来围观。哭闹声、叫卖声夹杂在一起,无数次的哭闹,在村里无数次的上演,最后又眼巴巴看着老婆婆的离去,到现在都无法忘记那个场景

每个行业都有它的生存期,这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见证吧,说起田湾人的打铁也是盛行一时,田湾人大部分都是靠打铁为生,我表叔就是田湾人,常年在家打铁,我四大后来的打铁也是由他而学,四大是一位教书的先生,那时我们都住在一个小院里,四大教书听说一个月只有几块钱,难以养活一家大小几口,四大星期天就在家里打铁补贴家用,院子最前面一间破旧的小土房就成了四大的打铁房,每到星期天四大就架起炉火,拿一根长长的铁放进炉火,烧的红彤彤的,拿出来就用锤砸,在根据要求在砸成一个个大钉子,铁要趁热打,凉了就砸不动了,记忆里四大打铁的时间也并不是很长,或许是手工活太慢。被机器所代替吧!

过去有手艺人在家做个手艺活,我大伯做木活手艺很好,三大也是个勤快人,干好家里农活外,空余时间都在编笊篱,大人们谝闲传时,三大也有一句,没一句的搭个话,但三大的手从来没见停过,虽然收入微薄,但不用出太大的苦力,没手艺的人只有进山肩椽了,几个相好的约在一起,说好啥时动身,家里人把干粮准备好就起身了,进山后买了木头还只能晚上夜行,在当时这行业属于违法,叫投机倒把。白天路上有很多关卡都在收木头,也可以走小路,崎岖陡峭的山路空人都难走,更何况身上还有几根木头的行李,现在人真是难以想像他们当时惊人的毅力,只为换几斗麦子,维持一家老小基本生活。

随着改革开放,农村有很多年轻人头脑灵活,去城市割沙发,是热潮,有门路有人带的都出去了。有很多老师也放弃了自己热爱的工作,都出去做沙发,必定来钱快有收益。我四大确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们的学校,放暑假的时候,四大走了也和别人出去做沙发了,都说四大和别的老师一样不会在回学校了,必定老师当时的待遇太低了,更何况他还是一个民办教师,前途更是一片渺茫。开学的那天正当我们兴高采烈的去学校报名时,四大一个人背着行李回来了人往往就是一念之差改变了命运,四大就是在这一念之差中做出了他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后来四大在漫长的岁月中默默的付出,奉献着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发着自己的光和热,政府也在不断提高教师的待遇,后来他转正了,成了一名正式让人羡慕的国家教师,享受一切他应该享受的待遇,这些也都是后话了。

一个时期造就一代人,在改革的大潮中,每个人就像一个举棋不定的棋子,难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就像那急流漩涡中的沙石浮沉不定随波逐流。唯一能做的就是无愧于心,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苦与乐,即然来到这大千世界就走好自己的每一步,做不了一颗璀璨耀眼的巨石,那就做一颗坚韧不拔的小草,倔犟的活着。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58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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