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七八年前,为了戒赌,我决定找点事做做,机缘巧合,我接手了一家小馆,在一个小镇上。左右邻居都是搞理发的,两个老板手底下都带了很多小徒弟,小伙子,小姑娘,都有,小姑娘要多一些。年轻人都懒得自己动手做早餐,很自然,我这个馆子成了他们早上聚集的地方,一来二去,我们也就熟络了。看我星眉剑目,谈吐文雅,举手投足都风度翩翩,根本不像一个惯常的伙夫。他们对我的背景产生了兴趣,我说我刚放出来,以前是搞服装厂的,他们没有丝毫怀疑,同时也产生了些许敬畏之心。
为了证明我混过,曾经是坏人,我有事没事,就拿把匕首跳手指头,从左到右,从右到左,为了不伤着自己,每天晚上关了店门,我都勤学苦练。
一天,跳手指,跳累了,我就找了些马蹄开始削起来,一边削一边吃。
李子哥,吃你两个包子,下午免费给你洗头。
姗姗来了。
我点点头,冷酷到底,继续耍弄着我的匕首。
姗姗边吃包子,边和我攀谈起来,问我,像她这样的身材,以我这个服装专家的眼光来看,应该穿什么裤子。
哈伦裤。
什么是哈伦裤,长什么样子?
我用匕首在春天的松软的泥土上,画出了哈伦裤的形状。
裤裆怎么这么低啊,男的也穿吗?
当然穿,我就穿过,当然,那都是坐牢之前年轻时候的事了。
姗姗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可是隐隐觉得她的目光落在了我的画上,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匕首正好笔直地躺在了哈伦裤的裤裆中间。
姗姗像一只蝴蝶飞走了,飞回了隔壁的店里。
十七八岁不读书的姑娘,眉头永远是舒展的,她们不在乎做不做自己,只在乎开心不开心。
没过多少时日,姗姗从城里回来,穿着藕色带褶低裆窄脚的哈伦裤,像一个种子一样, 发芽开花繁殖,很快,在这个春天里,在乡亲们驮着或挑着鲜美的蒜苔,在我们这条街上经过的时候,另一道风景,也在和他们筐里萝里的上市鲜,争奇斗艳,那就是遍地开花的松松垮垮的哈伦裤。
事实上,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哈伦裤有很多美中不足的地方,裆可以不要那么低,低到了膝盖,真的是没有什么实在的用处,尤其是男款,雄鹰再雄伟,也不至于飞达那个地方吧。再者,十分只取七分,等于是从源头斩断了微胖界的市场,有谁愿意把大象腿露出来示丑呢?
不管是哈伦,还是哈韩,因为始终不是原生的,所以有别扭,有欠缺,最终消失在某个春天,是理所当然的,就像我的小馆,因为我不像伙夫,所以也不配服侍别人的伙食。
我上个周末刚回过一次老家,按惯例这个周末是不会再回去的,但我毅然决定再回去一趟,因为这个周日是父亲的生日农历十月十六日。
过了这个生日父亲就是68岁了,眼看要奔70岁去了。父亲是农民出身,辛劳了一辈子,拉扯我们五个孩子长大chengren,却从来没享过几天清福。大姐为人忠厚老实,很有孝心,虽然距离我家较近,但家庭拖累太大既要照顾瘫在炕上的公公和患了糖尿病的婆婆,还要忙家里地里的活计只能隔三差五来看看父亲;二姐和三姐也是农民,不满意在我们当地的方便面厂临时工的微薄收入,携家带口的跑到广东打工去了,三四年间就回来过一两次;哥哥业已成家,承接了父亲的衣钵,做了一名乡村兽医,但念书少,不明理,对父亲不但没有半点孝心,还与嫂子串通一气千方百计榨取老人身上的油水,常惹父亲生气提起桩桩往事好不令人气愤
我是老幺,父亲最疼我,在我身上也付出了最多的心血。我一直感念着父亲,感念他老人家的养育之恩,感念他鼓了心力供我上了大学,感念他这么大年纪还与母亲给我看管小孩。我2002年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西安工作,结婚前的几年,境况不是太好,一年中也难得回去几次看望父亲;结婚生子之后,我也是二三周才回家一次,所以也很少在父亲膝下尽孝心行孝道,心里一直感觉十分愧疚。所以,这次父亲生日来临之前,我早早就谋划着要好好为他过一回生日,弥补一下自己内心的遗憾。
父亲生日的前一天,我在西安给他买了一身新衣,然后就急匆匆往老家赶了。我在回去之前并没有给父亲打电话说我要回去,等坐车到了绛帐镇火车站后才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在绛帐车站附近,准备给家里买些东西,给他过一个生日。父亲说,他已经给我大姐说了,今年不想过生日了,大家都忙得跟啥一样,就不要过来了。我说,这怎么行呢,二姐三姐虽然没在,我给你过嘛,再说咱不大弄小过一下总可以吧,况且这也花不了几个钱的。父亲说,他已经提前买了一些大米和粉丝,你就不用再买啥了。我说,那我就割几斤肉,再买几样菜吧,晚上给我大姐、二姐夫打电话,通知他们明天都过来,大家坐喝一下。父亲想了一下说那好吧。等我采购完东西,坐三轮车到绛帐街道时天已经黑瓷实了,从镇上到家里还有四五里路程,父亲知道我提着那么多东西徒步走回家太艰难,早早就骑着摩托车在镇街道什字口等我了。乡下冬日的晚风格外寒冷,摩托车在前灯的照引下疾速而行,我坐在后座上,父亲的宽大身躯替我遮挡着寒风,但我还是冷得打哆嗦,想着父亲一定比我还冷的时候,不争气的泪水从眼镜片下不断涌泻出来
第二天真是个好天气,虽然有风,但太阳的光芒像金子一样亮堂,照在人身上很暖和。早上,我和妻子、女儿收拾完毕去厨房的时候,母亲已经把面条压好了,父亲像往常一样又骑着车子给邻村人家的牲口看病去了。妻子洗漱完毕就系上围裙,和母亲一起在锅灶上忙活开了。我在灶房根本cha不上手,只好去打扫房间院落。尽管平时哥哥对父母不好,但开早饭时,父亲还是把哥哥他们一家人叫过来一起吃饭。哥哥过来吃饭时什么礼物也没拿,我心里老大不高兴,但我看父亲依然是那样的和蔼可亲,和哥哥说着闲话。对于哥哥,我一直是反感的,但今天是父亲的生日,我没有当面发作。父亲对这一切似乎并不在意,精神头很好,胃口也挺好,早上一连吃了好几碗臊子面。直到八九点的时候,大姐和她的儿子亮亮、广广才提着礼物过来了,大家又开始忙活,烧锅、调汤、下面、捞面,端饭忙得不亦乐乎。
上午,妻子、母亲和大姐在厨房里忙活。我拿出新买的衣服让父亲换上,还把他身上的脏衣服和家里其它待洗的衣服全拿出去用洗衣机洗了。穿上新衣的父亲,显得格外精神,他笑呵呵地用自行车推着他的孙子在院里门外到处转圈圈儿,开心得简直像个孩子。我想当年父亲肯定也总是像今天这样用自行车带着我到处转吧。可是他从来没有机会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因为在他二三岁的时候,我的祖父就因病早逝了,可怜他一生中没有真正体验过什么是父爱想到这个,我心里忽然感觉堵得慌。
快到中午的时候,父亲让我打电话给二姐夫,叫他来我家吃饭,不要提他过生日的事情。二姐夫在午饭前赶过来了,提着几件礼档,他显然知道今天是父亲的生日,但因为在附近的一个村子帮人家盖房,只能抽空过来为父亲祝寿。嫂子也和二姐夫在同一个工地干活,她中午从工地上回来了,但没好意思直接过来吃饭,父亲授意母亲把她叫了过来。该叫的人基本都叫了,能来的也都来了,院子里就支了一张桌子,亲人门都围坐在了一起。妻子取出她为父亲订做的生日蛋糕放在桌子中间,亮亮点上蜡烛,大家一起吹灭,广广给大家分切了蛋糕。父亲最先分到一块最大的蛋糕,上面写着一个红红的寿字,还有一个大大的用奶油做成的寿桃。父亲看着香喷喷的生日蛋糕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笑容,笑呵呵的说:是不是吃了这个寿桃就能活得岁数大一些?大家就都笑了。一场简单的生日聚会就这样开始了,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里立刻充满了欢乐的笑声
下午,我和妻子、女儿从家走的时候父亲正躺在炕上休息,他的鼾声正浓,嘴角依然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我猜想父亲或许正在做着一个好梦吧,就不忍心打搅他,只是给掖了一下被子,悄悄走出了房间。
父亲的生日过得很顺利,但我心里却有着一个小小的遗憾:这次回家没有带相机,没能拍下生日聚会的场景。我想:人生到处都有着遗憾吧,但凡事只要尽心尽力就好,最重要的是人心里感觉开心和幸福。
冬冬的生日
冬冬的外婆每天早上给他三元钱,一元钱买早点,另二元钱是早上中午和下午往返的车费,他每天早上吃上一张五角的油盐饼或糖饼,另外五角喝一碗豆汁或豆腐脑,这对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来说也不算少。外婆的身子骨不好,靠吃药顶着,每月二百多元的低保金得算计着花,可阴天下雨腰腿疼病老犯,厉害时扶着墙走,干活站不住只好搬个凳子坐在灶前煮饭。
冬冬的妈妈在爸爸出车祸的第二天就不认人了,现在住在外市的一家特殊医院里,没有了悲伤,整天只是没完没了的笑。冬冬踉着外婆去看过妈妈一次,看到那个坐在长椅上一直笑的人,冬冬就很害怕,也很心酸。从此冬冬就不会笑了,也不再和伙伴们玩耍打闹了,常常一个人躲在一旁看别的孩子玩儿。
这一天外婆早晨送冬冬出门时,破天荒给了他十块钱,告诉他今天是你的生日,买点好吃的吧。冬冬把二块钱留出来坐车,剩下了八元钱用手紧紧攥着,进了那家他向往已久的肯德基店,他想:今天终于可以吃到那种叫做鸡柳汉堡的东西了。他决心拿回教室去吃,让平时瞧不起他的同学瞧瞧:我不是穷得吃不起的。
当他小心握着那个金黄色的食物,极力控制着嘴边的食欲,往学校走时,发现不知啥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几乎看不出白色还是灰色的小狗。他是那样地小,那样地脏和瘦,弱不禁风地在路边蹒跚地走着,冬冬停下来,它也停下来,冬冬走他就跟着。冬冬用手掰了块带奶油的汉堡扔给了它,它几乎没嚼就吞下去了。它实在是饿极了。冬冬蹲下来定定的瞅着它想。他又给它仍了一块,冬冬看出小狗眼里充满了感激,瘦小的尾巴不停地摇着。一阵冷风吹过,他打了个寒噤,这时上课铃响了,它索性将剩下的汉堡放在马路旁的水泥板上,然后头也不回地向学校跑去
马上到你的生日了,好快,一年又过去了。老公端着饭碗,感慨起来。
她笑笑,没有接话,她知道他又在想着给她买点什么,这些年都是的,但是她从来都没有跟他要过什么生日礼物,因为她不喜欢自己的生日。
结婚前她从没有过过生日,不过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天,从小就知道。
从小咋没把你冻死呢!
那时给你冻死算了。
你怎么没死呢?
每当她做错了事,跟大人顶了嘴,或者和家里要东西时,母亲就会很生气,也很后悔的说出这些话。是的,她没有被冻死,是个奇迹。因为她的生日是个寒冷的冬天,而她又是一个准弃婴。
她的生日在腊月二十五,据说那是一个大雪初晴,天寒地冻,滴水成冰的日子,那天中午,她的母亲在家里生下了她,当看见是女孩时,就把她卷在一个破袄子里,扔到了床那头,想等冻死之后才扔掉。妈妈说,家里已经这么多嘴了,还要个丫头干啥。但不能直接丢掉,她母亲是党员,别人知道了不好。
其实她就兄妹四个,在那个年代,并不算太多。但是,她的家庭有点特殊,在六零年时,她的父母收养了三个孤儿,那是她大舅的孩子,她的大舅和舅妈在那一年相继饿死,留下了三个幼小的孩子,当时,她的大表姐才十三岁,大表哥八岁,最小的萍姐只有五岁,极度的饥饿,让三个孩子骨瘦如柴,八岁的表哥扶着墙才能走几步,而五岁的萍姐根本起不来,大舅饿死一个多月后,舅妈也死了。在她母亲得到消息,赶到大舅家时,看见的是两个孩子靠墙坐在舅妈的身边,萍姐还趴在舅妈身上找奶吃。当时舅妈的脚趾头已经被老鼠啃吃了。除了这三个孩子,她母亲娘家那边再也没有其他亲人了,无奈之下,她的母亲只好草草葬了嫂子,领着三个孩子匆匆赶了回来。因为家里还丢着两个孩子,也就是她的大哥和大姐。
她的父亲本来是个区里的行政干部,因为看不惯当时的浮夸,早已被打成了右派,赶回家放牛去了,只是当时识字的人太少,半年后又把他安排到一个偏远的小学校教书,工资是没有的,给一点生活费就不错了,父亲自身难保,自然是顾不了家,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她的母亲独立支撑着全家,艰难地抚养着五个孩子。灾年过去之后,她的母亲又连续生了一双儿女,也就是她的姐姐和小哥。而她的那个大姐,却在六一年饿死了,据说那个姐姐极漂亮,又乖巧,嘴巴特别甜,是个讨人喜爱的孩子。她的母亲每次提起那个女儿,都是一脸不舍。
她作为第七个孩子来到这个家庭时,是很不受欢迎的,母亲把她扔到床那头后,再没有看一眼,可能是饿的和冷的,她一直在那哇哇的哭,夜里也不安静,三岁的姐姐和两岁的小哥都被她哭烦了,一个要把她杀杀熬吃,一个要把她丢到南大地去。
她一直哭到第二天上午,声音才渐渐的弱了下去,等到她的父亲把学校放寒假的事情安排完毕,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父亲得知生了个丫头,放在床那头,可能已经死了,便什么也没说。只是翻开破袄子看看,发现孩子已经浑身青紫,好像还有一点气息,他就去倒了半杯开水,抱起孩子,用汤勺喂了几口,孩子接到点热气之后,又能嘤嘤的发出哭声,父亲用破袄子把孩子包好,放进妈妈的怀里劝道:生都生了,就当个小猫小狗养着吧。于是她真的就像猫狗一样,在这个家里活了下来。
她的母亲是个勤俭持家,善良实在的女人,这是当地公认的,谁敢在那样饥荒的时候收养孤儿呢,即使是亲戚又怎么样,能包住自己的命,都是幸运的了。而她的母亲不仅收了,还收了三个,并且还给养活了,所以当之无愧的成了勤俭节约的模范,受到公社领导的表彰。但母亲从没隐瞒过要冻死她的打算,常常和别人拉呱时都会说到她当时被冻得怎样怎样,又是怎么被她父亲喂活的。听的人也像听个笑话一样,瞅着她笑。
她一开始是没有感觉的,便相信那些听笑话的人的话,他们说她命大,她不知道命大是什么意思,但她知道她和哥哥姐姐一样是家里的孩子,她要和他们吃的穿的差不多,她也和哥哥姐姐一样贪玩,偷懒,有时还偷母亲藏起来的东西吃,可是一旦露馅,挨打挨骂的似乎都是她,每次挨揍都以那时,咋没给你冻死。这句话收场。她的母亲是很厉害的,对每个孩子管得都很严,她们家的几个孩子经常挨骂,包括表哥表姐。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他们都很听话,很勤快,都会自己照顾自己,这也许就是她母亲能把那些孩子从荒年里带出来的原因。只是每次教训她时,都会提到要把她冻死,她感觉委屈,太不公平,凭什么啊?于是就大哭大闹的抗争,把哥哥姐姐干的坏事也抖落出来。这样闹的结果,常常是再挨一顿,外加哥哥姐姐背后的刁难,她抗争了整个童年,始终没弄明白,大家凭什么都对她那样。
直到上五年级那年,她才想通这件事。那是一个初夏的中午,她和姐姐都刚放学到家,她要去打猪菜,那是她的任务,姐姐的任务是烧饭,可是姐姐非让她摘菜,她不干,她说那不摊她做的,她得去打猪菜,迟了回头吃不到饭,姐姐非不让她走,正在争执的时候,母亲下工回来了,姐姐看见母亲回来,就告她状:她不摘菜。母亲放下锄头,上去劈脸就是一巴掌,她都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鼻子火辣辣的,低头一看,血正一滴滴往下掉,她楞住了,好像姐姐和母亲也楞了一下,那么懒,那时咋没给你冻死。母亲这次说得好像不是那么大声,也没有很愤怒地盯着她,是不是也感觉下手重了,在为自己找个理由。她到现在都不知道。
只记得她当时是一反常态,没有再争再闹,拎个筐就走了,正是大中午,一路上也没有人,她就那样流着鼻血,一口气跑到冲田底下,疯狂地寻找猪菜,狠狠地挖着拔着,鼻血滴在衣服上,她不管;鼻血凝结了,她不管;眼泪止不住,她就随便抹一把。她用粘着血水的手不停地拔猪菜,不停地拔,直到筐都堆不下了,她才又累又饿的坐到田埂上,她感觉自己在发抖,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她从来没有这么伤心,以前只感觉委屈,她很多时候就是想和母亲讲清楚,那不全是她的错,不该那样打她骂她。可是这次她什么都不想说了,只想呆呆地坐在那荒无人烟的野地里。她在那儿坐了一中午,终于想明白一个问题,她没有冻死,不是命大,是父亲的恻隐之心,让母亲无奈地留下了她,母亲向来都很敬畏她父亲。其实母亲始终都是不想要她的,她母亲常说她又懒,又丑,还死难缠,她母亲有时还把她和死去的大姐比,最后总是遗憾地说:你要是有她一绺,也好看点。想起这些,她坐在那里有点想笑。她活着是多余的,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小多。农村人总是那么实在,可是这么些年,她就没有想过,现在总算有点明白了。一个多余的人,哪有资格争这争那。她的幼小的心灵,在认为想明白了的时候,变得平静下来,天也不早了,恐怕快要上课了,于是她站起来,吃力地挎起筐,来到大塘边,找到个可以下脚的地方,把衣服上的血擢净,又掬几捧水,把脸上的血洗掉,挎着筐就回家了。到家后看到母亲在喂猪,哥哥姐姐都走了,她丢下筐,拿起书也走了。她可以不吃饭,但从来都不会不去上学,那是她闹了一年才挣得的机会,她怕母亲会随时收回。
她变得沉默,胆小了,没有事时就呆在背静地方自己玩,自己说话,自己拾石子,自己看书,叫吃什么就吃什么,给穿什么就穿什么,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再不要好的,再不和别人比了。无数次的打骂让她长了记性,她知道要不到,也争不来。那个爱争爱闹的丫头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似乎什么都不在意的傻丫头,他们都说她长大了怎么就变傻了呢?她也不吱声,于是她的名字又成了傻丫。傻就傻吧,但是她却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挨打的次数少了,咒她冻死的次数少了。
她就这样可有可无的活着,在别人的嘲笑或者怜悯的眼神里沉默着,直到考上大学。她是那个乡里第一个考上的女孩,那是她拼了血命才挣来的,当她的分数下来时,当地就轰动了,说她有志气,说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她福大命大造化大。她不再是那个小多,也不再是那个傻丫,而是当地励志的典型。对于别人的说法,她在心里想笑,但她一点也不表现出来,还是那样沉默寡言,因为她真正的体会到:沉默是金。不过大家都说她大智如愚。
去填志愿前,她偷偷的把父亲买的万年历找出来,查到了那年的腊月二十五是第二年的一月十六,于是她在志愿表上出生日期栏里毅然写上了一月十六,从此她的同学,朋友和婆家的人都知道她的生日是一月十六。
成家之后,老公知道了她的故事,对她很是怜惜,腊月二十五时,从不提生日二字,而且跟她说二十五不好,因为他们当地过祭灶时有个讲究,说是:生意三,庄稼四,王八过五,贼过六。过二十五确实不好听。一月十六,老公从来都没有忘过,总会给她买点用的,买点好吃的,或者就一家三口出去海吃一顿。她总是微笑着接受老公的盛情。她大吃大喝大叫,高声大语地唱歌。但是就是找不到生日的感觉,一停下来,脑子里还是冻死冻死的字眼在不停的冒泡。好些年都是这样,她不想过生日了,可是老公习惯了在一月十六给她买点东西,看着东西,她又想到了冻死。
年将半百,她终于明白了:有些东西太坚固,她根本改变不了。
第一次见到湄儿,是在我十四岁初入宫时。
那天,十二岁的她被一众宫人众星捧月地拥簇在中间,身着一袭玉色薄绸长衫裙,罩着深莲青镶金撒梅花朵儿斗篷,梳着两个小巧的发团子,发间还插着一朵娇艳的月季花,好奇地仰头问我:“你是谁?”
身旁的大宫女烟帘一脸媚笑地答道:“回上仙公主殿下,这位是皇上刚刚在民间寻到的青诸公主殿下。”
在宫外时,我便已经听说过,辰贵妃所育的上仙公主李恩湄是天下第一美人,也是皇上最宠爱的公主。
为了以后在宫里的日子能够安稳,也为了能够更快实现我的计划,我便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说道:“湄儿妹妹,等会来我云阳殿坐坐吧,我这回进宫带了些民间的糕点小食来,妹妹要不尝点?”
湄儿立刻拍掉了我放在她头上的手,嗔怒道:“讨厌,不要摸我的头!”
说完这番话,她沉默了,我关切地问她:“湄儿妹妹怎么了?”
她苦笑一声,摇头道:“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个故人。”
“故人?至夏......”心忽然痛得仿佛无法呼吸,我又想起了那个我深爱着,并且不愿再回想起来的人。
我摇摇头,努力地扯出一个笑容,道:“是吗?既然是故人,那就不要回想了。来,跟清诸姐姐一起回云阳宫吧。”
湄儿点点头,对我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道:“嗯,走吧!”
于是,我便与这大兴朝后宫里最受宠的上仙公主结成了知己,那时的我,还在为我的聪慧而得意不止,没想到,这份充满着利益的友谊,会在不久后不受我控制的变成真情,更没想到,这份真情,将会要了我的命!
时光匆匆,转眼间便过了两年,我已经到了该嫁人的年龄了,湄儿也已十四岁了,出落成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那天,我和湄儿正坐在云阳殿正殿里谈心。
我试探着问她:“湄儿,假如你最亲的人背叛了你,你会恨她吗?”
湄儿轻笑道:“我的母妃辰贵妃早逝,如今在这深宫里,我最亲的人就是清诸姐你,可是清诸姐你有怎么会背叛我呢?”
我无言以对,只是深深叹了一口气,道:“湄儿你还太小,你不懂。你要明白,在这深宫里,你绝对不可以将你的后背交给任何人,包括清诸姐姐我也不可以!”
湄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乖巧的说道:“我明白了,清诸姐。”
我摇摇头,目光悲戚:湄儿,将来我要是颠覆了这天下,你还会原谅我吗?
十七岁那年,我与内阁大臣吴介勇之子吴影大婚。
我呆在寝殿,任由着几十个喜娘为我化上新娘妆,再换上大红色的喜服。湄儿忽然泪眼婆娑的跑了进来。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问我:“清诸姐姐,你大婚后是不是就不能经常回宫陪我了?”
我像以前一样,宠溺地的摸摸她的头,含笑道:“放心吧,父皇给我选的公主府就离皇宫不远,我大婚之后,还是可以经常回宫的,而你也可以出宫来我公主府来看我啊!”
湄儿这才破涕为笑,道:“这还不错!但是,清诸姐你喜欢的人不是至夏哥哥吗?怎么又要嫁给吴影呢?”
我苦笑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皇已经与吴介勇定了婚,我再想反悔也来不及了,而且,这也根本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我现在只期望那个吴影不是个纨绔子弟。”
其实,我骗了湄儿。
一个月前,父皇来了云阳殿。
父皇告诉我,我已经及弈了,是该嫁人的时候了。他问我,想要嫁哪家的公子。
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内阁大臣吴介勇之子,吴影。”不是因为我喜欢他,只是因为吴介勇是大兴朝为数不多的手中握有兵权的文臣,可以大大增加我计划的成功几率。
父皇别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赞赏道:“好!不愧是最像朕的女儿!”
我装作听不明白他话中隐含着的意寓,老老实实地跪在云阳殿冰凉的金砖上,回道:“儿臣本就是父皇的女儿,自然也是像父皇的。”
父皇接着说道:“钦天监算过了,下月的初五是黄道吉日,宜嫁娶,你便和吴介勇家的小子成婚了吧。”说完,便挥袖走了。
我跪在地砖上,道:“儿臣恭送父皇。”
我出嫁的那天,公主府灯火通明。
父皇出席了这次盛大的婚礼。
我微笑着举起一杯酒,道:“儿臣敬父皇一杯酒。”
父皇很是爽快的喝了下去。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父皇竟一点都不防备我。
一刻钟过后,估摸着下在父皇酒杯里的海蛇毒快发作了,我挥袖打碎一只酒杯,房梁上立刻射出无数枚淬了剧毒的飞针,原本热闹的公主府变得死寂一片。
我笑盈盈的走向面色苍白的父皇,福了福,缓缓道:“父皇年事已高,处理朝政已力不从心,所以,儿臣恳请父皇退位,传位于二皇子殿下。”
“你……”父皇气得有些哆嗦了,指着我说不出话来。
我从袖里掏出一把短匕,笑得危险,道:“父皇,您要是还不答应,那儿臣的这把匕首,可就要……”
见父皇依旧没说话,我不耐烦了,将匕首猛地插进了父皇的胸膛里。
“砰”的一声,一颗石子弹在了我的虎口上,我只觉得虎口微麻,手不自觉的松开了,匕首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
“儿臣护驾来迟,让父皇受惊了,还请父皇恕罪。”熟悉的声音响起,我不由得一惊。
父皇慈祥的笑了,道:“上仙,你能赶来护驾,父皇已经很高兴了,父皇又怎会怪你呢?”
我看着湄儿,她一改往日的锦衣华服,而是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手里还持着一把宝剑,面色清冷。
我苦笑一声,道:“也是,当年的辰贵妃乃是火凤门的掌门,她所生的上仙公主,又怎么会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贵公主呢?湄儿,看来我还是小瞧了你啊!”
湄儿没有搭理我,而是掏出一颗药丸,对父皇说道:“父皇,这是海蛇毒的解药,您先出去服下吧。”
父皇接过药,出去了。
“清诸姐,你布在府外的暗卫已经全部被清除掉了,你输了。父皇念你与他有父女情分,决定留你全尸,你赶紧服下这鹤顶红吧。”湄儿扭过头不看我,身旁的一个侍女捧过一个盛着褐色液体的金杯。
我笑了,惋惜的
说道:“想我努力十年,竟然就在这个晚上被你毁掉了。不过,能死在你手里,也不算太坏。”
我拿起金杯,一口饮尽。只觉得腹中剧痛,五脏仿佛都在焚烧。
我长长吐出一口气,对湄儿说道:“湄儿,再见,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再生在这皇家,我们在民间,做一对姐妹花,可好?”
湄儿的眼睛一下子红了,哽咽道:“好!”
我的眼皮开始沉重起来,我用尽全身最后一口气,含笑道:“湄儿,再见!”
“姐!”湄儿凄厉的哭喊道。
而我,却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笑着摸她的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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