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蓄意谋划了十年,就是为了拥有与晓的那一夜。为了给她一个难忘的夜,宇极力创造一顿温馨的晚餐、极力打造一个舒适、大气、一应俱全的房间。买上一大束晓平时喜欢的百合插在水晶瓶里、买上一些晓平时最喜欢的水果。晓爱干净,宇要把白色彻底进行到底。白色的墙、白色的真皮沙发、白色的大床、白色的枕头、被子、床单......宇要把自己的新娘抱进一份纯净里。宇在大脑里刻画着那夜到来的种种......
这一夜,对于宇来说来得迟了些。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啊?就因为这一夜,宇心心念念拼命工作了十年啊。还记得当初,刚刚毕业的宇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里,一个农村来的大学生哪里有条件说爱呢,一无所有想都不敢想。当自己的爱慢慢呈现出来,并越来越浓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给不起晓任何一样生活。唉!他只好把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十年的一个梦啊!宇的眼睛里有些模糊,鼻子也酸了起来,眼泪无声落下来。
作为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宇过去一共流过两次泪。第一次是自己考上大学,看着年迈的父母在送他上火车的那一刻,随着火车驶离了家乡的站台,看着父母还在用力摆手、看着他们已经不再直的背脊以及花白的头发和他们含泪的嘱托。当时眼泪第一次模糊了自己的视线。
第二次。在大学里,他们几个喜欢踢足球的农村大学生,为了和其他同学一样也能买上一双真正的球鞋,经过他们再三商量后,大家一起集资利用休息日去批发了一批球鞋。然后接着大约半年的时间,他们从来就没有休过一个节假日、没有睡一天懒觉。一次一次批发、摆地摊连吆喝带说好话。没想到第一次做生意,竟然他们几个不单单每人都穿上了崭新的球鞋,而且到最后还上同学们的钱每人还分了几百元。自己留下饭钱,赶紧把剩余的寄给了父母。读着他们激动地回信的那一刻,自己的眼泪也不听话地掉下来。
这是第三次。为了这份爱,这份期盼已久的爱。他要让这一夜成为永恒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告诉晓,当他挣得可以给她一份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一定为她营造一个自己梦想的氛围给她。终于这个许诺今夜实现了,变成了一个让宇激情缠绵的夜晚。那是灵与肉的结合,他珍惜它都快如自己的生命了。
高脚杯里的红酒,映红了晓的脸颊,宇被她眼里的爱意融化了。此时真是无声胜有声。宇带着十年的梦吻下去、吻下去、吻下去......
床头上的台灯也似感染到了宇的激情、也似被红酒的香浓熏得昏黄迷离的醉了。此时,宇无法再去理会它了,尽管它的光可以根据睡眠的需要调到自己喜欢的亮度的。因为此时,宇的眼里、心里都被自己怀中的新娘给感染了。宇要用十年积蓄的激情来回报自己的新娘......
竖日上午,太阳的光透过白色的纱幔窗帘透进来有些耀眼的光。梦中醒来,宇的头有疼痛欲裂的感觉。宇使劲努力的睁开眼,自己在哪儿?环顾四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环境,宇极力在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天花板上的白色莲花吸顶灯,好象还在旋转没有停下,只是没有了印在四周墙壁上的那许许多多的莲花影子。对面墙上的八骏图,依然奔腾着矫健的四蹄。自己身上还压着白色的被子,身子还躺在一个白色的大床上,桌上的红酒杯还挂着一抹残红,两瓶红酒瓶一瓶东倒西歪地躺在桌子上,一瓶歪歪斜斜的倚靠在那盘红彤彤的大苹果怀里,一盘圣女果还有几颗随意的躺在盘子外面的桌子上。桌上的一些剩菜也都乱七八糟的散在桌上,整个一杯盘狼藉。
不对啊,自己的新娘呢?宇忽然好象有了一丝记忆,宇大声呼喊晓的名字,可是连一丁点的回音都没有。宇极力极力在大脑中搜索关于自己新娘的记忆,可是真的好象一个人失忆了似的。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也无法回到昨夜的场景了。
宇嗓子里发出歇斯底里苍凉的嘶叫,他终于明白始终无法拥有自己的新娘。
十年前,已经在某大型企业里工作了八年之久的晓,被一个笑起来憨憨的刚毕业就让企业招进单位的农村大学生质朴无华的本色深深吸引了。晓本身文笔就不错,又经过这些年在领导手下的锻炼,在领导眼里更是年轻一辈中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办公室分来了新人,自然都分给她带。对于晓来说,这些年由于自己天天在领导们身边,许多会议的稿件又都是她替领导们捉刀,近几年进来的新人大多也都是她的徒弟,里里外外许多人都对她另眼相看。晓,不但是领导的得力助手,还是带新人的高手。无论是下属部门未婚的头头来请示,还是未婚职员来办事都对晓明里暗里的讨好不少,还有那些好心的老领导们也经常撮合她与这个单位的那个机关的种种才俊见面。不是因为晓漂亮,还因为她28岁一直单身。又与领导近水楼台,谁娶到她可是飞黄腾达的好机会。前前后后这些年晓见过的对象,总得有一个加强排了。可是那些男人不是年龄大了老谋深算,就是太年轻了油嘴滑舌,她一个也没看上。父母催婚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晓就是没有嫁人的念头。不知为何,第一次在领导办公室看到宇,晓就对他有了好感。加之宇的聪明用心,晓交待给他的事,他都完成的又快又好。教给他的文案,他也上手很快。不过半年的时间,有个机会跟领导出差,回来后,领导还直夸晓名师出高徒,又带出一个领导的好帮手。
其实,宇比晓还小三岁。平时,对于比自己小的男人,晓是连看都不看的。宇,的确对于晓来说是个意外。可是,意外就是发生了,没有办法。什么现下姑娘们要求的房子、车子、票子等等,晓都没有考虑。
由于晓尽心尽力的指导,加之宇自己的努力,不到两年,有些谈判计划领导都交由宇全权处理了。只是一点,也是让晓夜深人静时很伤心的一点,那就是这小子始终对晓的示好时冷时热、不温不火。说他没那意思吧,晓有个头痛脑热的他又体贴入微,说他有那意思吧,他明知道晓明里暗里也提过多少回了,父母逼婚逼得紧。何况,他们办事处黄主任曾经还热心的帮晓提过,说,晓可是上面领导眼里的红人,宇能这么快上手得到领导的重用,都是晓的功劳,晓还没有结婚对象,宇正好可以近水楼台什么什么的。只是后来,听黄主任说起来,本想吃他们的猪头的,可惜,宇说,工作还不稳定,等稳定了再说。这一稳,晓三十出头了。
那次,大连公司来公司洽谈业务的时候,其老总看好了宇,开出了相当优惠的挖人条件……
宇,想着想着……眼泪瞬间如决堤的堤坝。宇悔恨。悔恨十年前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给丢了。眼前掠过当时晓哭着求他不要离开的镜头……宇的心象被什么戳了似得生疼。
此时,只有一股一股热泪在不断不断打湿那白色柔软的双人枕头......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关于一夜十往的故事
在东汉时期,有个人叫第五伦,他为人非常正直,当官的时候办事认真,廉洁清正,经常亲自喂马,他的夫人也自己下厨房做饭,做家务。当地的人对他十分敬重。
曾经有一次,一个朋友对他说:人们如此敬重你,是不是可以说你完全无私,没有将一点儿私心用于公务呢?
第五伦回答道:不是这样。以前有个朋友,为了求官而送了我一匹马。我虽然没有接受,但是那以后凡是有举荐的事情我都会想着他。这难道不是私心吗?还有一次,我的侄子生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但是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病了,我同样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却无法入睡,这也说明我存有私心啊!
◎成语释义
形容体贴周到地服侍病人。
◎故事出处
《后汉书第五伦传》: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
◎出处译文
我的侄子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
夜深了,从城镇小楼里散发出来的欢声笑语,经过乳白色荧光的爆炒越发显得温馨爽朗。
一个人,携上一包小小的行李,走出贫瘠的乡土,走出那欢声笑语的天堂,来到这陌生的所在,只为拼打自己的未来。可是,现实的孤独、希望的渺然犹似黑白两色的涂料,泼向心情、洒向未来。在看不见人生转折的年头,我总给自己寻找无数的理由去相信这样的黑白两色中是寻得到七彩的。只是需要我紧守心绪、挖掘信念。未来,据说要我们从无数的可能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种可能。可是现在,在这漆黑的夜宇下只将会有一种可能在我人生的舞台上上演:我,想家了。我想亲友的安慰,我想家的温暖。白天我不断往自己的身上壅上繁忙,现在却又不得不把自己扒出来。只因我遇见了那片小楼的灯光,那乳白灯光下氤氲了的温暖。
我无数次的幻想,我就是灯光下那个调皮的孩子,总是在父母的嗔责中扒完碗里的饭。可是无论我作何努力,我始终完结不了这甜美故事的结局。
当那窗口传过来的灯光覆灭,我清楚那孩子的幸福还未完结,还在流淌。而我却是不得不收起心绪,摸起衣角擦拭腮边的泪。到了此刻方才惊醒,我竟从未成为他。那样的故事终非自己的故事,满面流的不是幸福的泪而是心酸的雨。只因那幸福中的人儿是没必要流泪的,因为他似乎从不曾要去思虑他的幸福的价值。然而我却由不得泪流满面了,那场场温暖的风暴敲打出我深埋心底的恋乡情绪,情绪又活泛了一场场关于乡土的记忆。无耐,异乡异地的我无法做到洒脱淡然一笑地翻阅关于记忆的篇章。
这里,并不如我的家乡,我寻不到承载感情重量的角落;这里,我无法放飞我的心灵,展开自由的翅膀,纵情纵性去大哭去大笑,去将这片天地搅扰得只遗下我灵魂的味道。可是我又不得不让温润的记忆在冰冷孤寒的现状中行走,我怕遗忘掉家乡的砖瓦结构,溪水绕村的曲度
时下的环境我得靠往日的温存让这颗心翻转出和在家乡一样的活力。由此我希望凡事都能寻到一个好心情,轻松面对,自由畅想。然而我从未料到,被记忆煨红的心在这无法料知的奇寒潭泽中失落,那呲呲的声响,腾腾的雾气。我知道我得去挽救我的记忆宛若挽救我的灵魂,在这漆黑的异乡异地的夜里,记忆就是守望乡土的灯。可我俨然就这么望着,望着腾腾的雾气滚下辛酸的泪。在泪水中我清楚地看到,是现实剥下凝结于心间的梦幻疮疤;思乡的心血凝结、死亡,在这异国的土地上,连呵上一口气,都是刺骨的疼痛。
但我依然就如此望着,默默忍受这奇楚痛苦,直至深夜而后和着滚下的泪入眠。我能清楚的感知到:这奇楚的痛苦好过守着记忆在奋进与沉沦间浮没。可是时下,预想到了清晨,我又是不得不将这样的心绪封杀的。我明白,只可让眼角印有泪痕却不能让泪水泡酸了一天奔跑的心情。那泪水也只有在时间还未与我身上发出它无穷效用的期间尽情恣肆,我已然测到它生命的尽头,仅是几轮光景,我便会在生存压力的泥沼下遗忘眼帘下的泪。但此刻我任求它恣肆奔放流淌,只为证明自己有能力去承受那梦幻衰败后的遗迹。
我试图用泪水承载着无限凄凉的悲哀,却发现了泪水的寒冷,它是我聆听哀凉歌曲时哼出的小调,时时刻刻都闪现着哀凉的旋律。然而我依然让它流淌,在这燃烧记忆的夜晚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可比泪水柔软抚拭被严寒冻趋僵硬的心。我不知道,这是否应该怪我在凄凉的现况下将乡村的回忆撕扯,只是在那凄凉的夜下,空寂的心让情绪有的奔放,我再也无力扯住情绪的缰绳,于是便让泪水侵进夜色,装饰那一场破碎的华美的梦。然而一夜泪水的侵泡又沉重了一夜翻滚的心情,使得明天清晨的扫试更为坚难。
我始终迈不进这异乡的温暖所在,这样的温暖为我所熟知,却始终非我所能拥有。陌生的事物、陌生的人群,我是被自己流放到这片土地上的生人。我走不进它的内在,这是无可变更的事实;它能走进我的内心,那是因思乡的情切。每当想起那样的欢声笑语也曾在我的嘴里酝酿,总不禁使我落泪。可我却不能纵由泪水刻画回乡的路。这里是我梦想的所在地,荣誉、财富、爱情这些散落在荆棘从中的典质,于磕磕绊绊中我将它们一点一点罗集;这里也是我汗水和泪水的汇聚地,所有的成功都是汗水的堆积,所有的孤寂都使得回忆泛滥、泪流成线。有时我告诉自己:不要焦躁,这里不是你的舞台,这里只是你人生的短暂停靠点。你总是要离开的,宛若游人一般。
抬头,再看那一片灯光,你将看出不一样的轻松自在。然而我竟不是旅人,用旅人的眼光看现实的彩,以图粉空寂的心;用旅人的眼光看一幅幅明丽的画,试图装点心的空灵,是不对的。在这逼仄的舞台上我不是旅人而是个羁客,然而它毕竟给了我一段遐想的空间,让我看见,我那纷乱的心绪大都是心态的作祟。是心态放大了与这片土地上滋生的痛苦,是心态美化了心中的眷恋。可白天身心历经了一天的疲累,晚上又不得不让思乡的心在孤寂清冷的思虑中左右摇摆。每当温暖的记忆激荡理智的堤岸。我总希望心情能在心态的火上烤出一片芳醇的香味,给我以甜美的安慰。只是我总不能依赖这种偶尔的机会,我需要坚强面对。可每当忆想街角的灯光闪耀我的双牟,我都有所惧怕,惧怕思念的泪水于今夜冲破理智的闸门,于记忆中搜寻回家的路,由是希望今晚能如昨晚一样流传下去,昨夜未必及得上今夜纯美,但历经昨夜的我只希望今夜能安全走向明天。可每当小楼的乳白灯光润进我的识海,我又无所畏惧,我竟还是想在这而生存下去的!?只是我知道,这样的温馨我亦有所饕餮,虽然我所咀嚼的只是回忆,但是窗口下的那人还无法感知他正在拥有呢。于是发觉这样的回忆竟是如此能提炼我的泪水,纵然他给我以痛苦的伤。
此刻,我能清楚地看到,家乡离我虽是遥远,我与它确是走得更近。清晨,每当背起一天的负累,发现我总有潇洒的心境,甩脱悲伤、勘破迷局。只是如此种种的思虑纵使在完美,纵使理智扼住了一切情绪波动,我亦无法抹灭时下心的空寂。沉默中拉起衣袂擦拭眼角的泪迹,怀想:夜下思乡的泪水是流不尽的,而解破这样的情绪又是无知的,只因所有的一切只是在回与不回中聚焦。于是我们就去相信:既是有泪就应让自己狂放纵情挥洒,学会潇洒,学会奔放。
每当清晨回味起昨夜的心绪,纵是冰冷寒心,也是一种温暖幸福。我知道昨夜灯光下的场景是不能在目下的世界中翻演的,亲友不在,温馨的场面不在,美丽的家乡更不在。我只是个羁旅的客人,这一场场温馨纷扰的场面只是在临摹记忆中刻骨的相思。一个人在异乡的土地上奔走,累了、倦了、再也经不起乡情的撩拨想回去了,却又因功名未就惧怕回乡。于是在这样的夜晚找了这样的灯光,为内心的苦寂求得一丝安慰。一直以为家乡就是一碗平平淡淡的白开水,没有果汁的甜美,没有可乐的爽口,没有但真正到了羁旅异乡的时候,才明白,这碗平平淡淡的白开水是我们精神的食粮,为我们所无法离弃的。家乡在平淡那又如何,生我养我的地方自有一种乡情风韵;家乡在平凡那又如何,它从不会抹灭任何一位离乡游子的归途。家乡心中滋养爱的地方。在这孤寒清冷的天宇下,想起了家乡,想起了亲人,想起了那为我所熟知的欢声笑语,我想我应能找到纵情大笑的力量。
第一次见到辰是在大学社团举行的一次烧烤活动上,因为社长强制要求所有成员必须参加所以一向不喜集体活动的我像个被隔离者一样机械的跟随。因为那天他穿了和男友相似的白色德国队队服,一样的沉静在角落里,除了彼此不经意的对视,再不会有什么故事。
和宇的相爱更像是一场宿命的注定,十几岁开始他就出现在生命里,一样不变的是温柔和关护,总以为那敦厚的脸,温柔的眸子是穿越了几世的轮回跌跌撞撞才来到我的身边,守护着我。我是个相信宿命的女人,也是个命里注定会有不可避免的灾祸的人,12岁父亲离开的那天是个仲夏,北方的夜燥热,空洞,小城的灯火明明灭灭,永远不会忘记我扯着他的衣袖嚎破了嗓子求他留下而那个人头也没回。记得那天母亲画了浓艳的妆容留下我一个人守着空洞的房子,一直快到天明。我关了屋子里所有的灯,蜷在墙角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是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不停的流淌。她回来的时候斜挎在一个臃肿的男人身上,满身酒气,我看到那个人肥厚的手在她的腰际摸索,嘴角是令人作呕的弧线。我开着房门跑了出去,披散着头发,我学着母亲的样子让它散着,觉得大概也可以变得很魅惑。撞进宇的怀里的那一刻我愤恨的瞪了他一眼。
第一次被牵着手的时候,我迅速的抽离了开来,我讨厌陌生的温暖,像是十二岁那年夏天那个男人肥厚的手。宇是明朗的,他的身上总是有股被晾晒过的浓烈的阳光味道,如果不是他试图牵我的手,大概我们会一直保持平行的距离。没有人会相信即使在一个房间里我依然不会觉得有所谓的欲望,这是一种爱的无能么?面对这个在像阳光一样温暖我生命的男人我没有一点欲望,不止对他。每次当宇试图拥抱轻吻我的时候都会被本能的抗拒,脑海里是那张臃肿肥厚的脸,和嘴角令人恶心的弧度。我有阅读过许多心理书籍,我尝试过很多方法克服这种心理障碍,最明显的一次我可以拥着宇肆意的吻了,两个舌头在一起纠缠的时候我也会在一瞬间觉得记忆是模糊的,也希望那样的时刻可以永远静止。然而,不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像个正常女人一样和他做爱,当宇浑身赤裸的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忍着心底涌起的恶心,找了借口仓皇而逃,一个人走在萧索的街上,午夜的小城宁静,却有一种繁华落尽后的悲凉,我将鼻涕擦在宇新买我的
真丝连衣裙上,泪流满面。无论怎样汹涌的情感都止不住泛滥的懊悔,我终究无法给他他想要的幸福。
再见宇的时候我看到他吻着别人的额头,小鸟依人的类型,白色的真丝连衣裙,和我的一模一样。一秒的对视,然后他牵着她恍若无人的从我眼前走过。有心碎这样的说法么?我爱着他的在灵魂里,眷恋那个守护着我从少年走到成年的人,而今我真的是个魅惑的女人,我画着淡妆却别样的雅致,我有着及腰的绸缎一样的直发,十厘米的高跟鞋,最重要的是我从来不会对任何人微笑。你等着我长大,我长大了而你却要离开。回到家的时候,我绞掉了那条裙子,烧掉了宇写给我所有的情书,懒的去理会它们究竟记录着多少往事。被那双陌生的手抱上床的时候我一直闭着眼睛,所有的一夜情都有它的规则,你不问来处,我不问归处,你想要寻求刺激而我只是想证明自己是个正常的女人。闭着眼,怎么样都好。醒来的时候我看到酒店桌子上的300元钱还有白色床单上那滩殷红的血渍。抽掉了一整盒的Davidoff,拿着钱出门去了最近的游乐场。每个黑夜来临的时候开始觉得孤独,写了无数的私密日志,QQ上宇的头像一直是黑色的,他换了新的手号码,我发了消息告诉他我学会做爱了,我求他回来,回来爱我。像是魂灵被抽离了身体,每当黑夜降落的时候我都学着当年母亲的样子坐在梳妆台上画上浓艳的妆容,我用高跟鞋一遍又一遍踩着木质地板,我觉得那暗夜里哐哐的声音好听极了。十天、二十天……我重复着这样的日子,总觉得他会回来,只要我愿意给他身体他就会回来,牵着我的手走过一起走过的那些大街小巷,给我买漂亮的真丝裙子,只穿在我一个人身上。
整个夏天过去了,躲在屋子里的我逐渐的苍白,我拼力守护的爱情始终没有来临,宇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从我的世界里抽离,除了不停地吸烟,在一圈一圈白色的缭绕中感受的到一丝的存在感之外我学会了酗酒,最喜欢的是廉价的snow,铝制的罐子堆满了屋子,懒的清理,或者被它们围起来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失去挚爱的颓败,任何事情都需要形式来证明存在,这些罐子证明着我思念着他亦证明着那段以为像血液一样融入生命的爱情已经消逝像是最低迷的颓废乐曲,只有残缺的颓败才提醒当事人它存在过。我化这种消沉的情绪为力量在天涯上发了帖子,简单的故事,复杂的评论,我有穿马甲所以以为暴露在光明里的人永远不会了解阴暗的真面。忘记了那是怎样的一天,陌生的提醒添加,然后他又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辰的语言调侃诙谐,我竖起了所有的防备,这个世界上我只会爱一个男人而他不叫辰。荒漠式的漫长等待让我看不到边际而聊天工具的那头正有个男人他有意无意的像我表露着他的真诚。一直没有搞明白他究竟从哪里知道天涯那片名帖的发帖人就是我,因为理解了那种被遗弃的悲凉因此试图像个牧师一样拯救。很可笑吧,一个阴暗的灵魂需要忏悔却并一定会希望被拯救,有时候那种深入地狱的沉沦换来的是极致的享受,它满足了某种变态的心理。时间是奇怪的东西,你永远无法预计它会将你打磨成一个怎样的人,所以人生才有这么多的未知。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在辰的怀里了,每一次的缠绵都像是上瘾的毒药而我不停地沉沦,从此万劫不复。“落,你到底爱我吗?”辰总是这样固执,我学会了弯起嘴角将唇印在他的额头,然后转身离开。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问题要如何回答,我爱上了和他做爱,这是真的,虽然每一次我都在想象假如那个人是宇。
如果不是他突然出现牵起我的手,如果不是他说仍然爱着我,我想我会嫁给辰,终有一天,以他的妻子的身份从此像个正常的女人一样生活在阳光下面。那天小城北方的小城下起了雨,柏油路一片一片的潮湿,仿佛心理病人纠结抑郁的神经而宇在我上班的路口,大捧的百合缀着满天星,是我喜欢的样子,他就那样仿佛撑得起整个宇宙的温暖一样霸道的站在我面前,第一次在他面前我弯起了熟练的嘴角,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那一刻自己的妖媚。那一天我们疯狂的接纳着彼此的身体,宇温柔耳语“落,我们结婚吧,我从来没有忘
记过你。”在他的臂弯里我将他抱的更紧。
初晨的阳光冲破红晕以为就绽放了这一整天的绚烂,吻了宇厚实的脸,收拾简单的行李我搭最近的一班列车,买了向南最远的车票,打开手机是辰的未接,卸了手机卡随手扔出窗外。我想我还没有阳光到可以直面两个男人,我到底爱谁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楚,我不再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如彼时我的固执,如那年宇的决绝,亦如辰的突如其来。
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
一位名叫薛瓦勒的乡村邮差每天徒步奔走在乡村之间。有一天,他在崎岖的山路上被一块石头绊倒了。
他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准备再走,可是他发现绊倒他的那块石头的样子十分奇异。他拾起那块石头,左看右看,便有些爱不释手了。
于是,他把那块石头放在了自己的邮包里。村子里的人看到他的邮包里除了信之外,还有一块沉重的石头,感到很奇怪,好意地劝他:把它扔了,你每天要走那么多路,这可是个不小的负担。
他却取出那块石头,炫耀着说:你们谁见过这样美丽的石头?
人们都笑了,说:这样的石头山上到处都是,够你捡一辈子的。
他回家后疲惫地睡在床上,想着山上到处都是美丽的石头,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这样美丽的石头建造一座城堡,那将会多么迷人。
于是,他每天在送信的途中寻找石头,每天总是带回一块,不久,他便收集了一大堆奇形怪状的石头,但建造城堡还远远不够。
于是,他开始推着独轮车送信,只要发现他中意的石头都会往独轮车上装。
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过上一天安闲的日子。白天他是一个邮差和一个运送石头的苦力,晚上他又是一个建筑师,他按照自己天马行空的思维来垒造自己的城堡。
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不停地寻找石头,运输石头,堆积石头。在他的偏僻住处,出现了许多错落有致的城堡,当地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性格偏执沉默不语的邮差,在干一些如同小孩子筑沙堡的游戏。
1905年,法国一家报纸的记者偶然发现了这群低矮的城堡,这里的风景和城堡的建筑格局令他叹为观止。他为此写了一篇介绍薛瓦勒的文章,文章刊出后,薛瓦勒迅速成为新闻人物。许多人都慕名前来参观城堡,连当时最有声望的毕加索也专程参观了薛瓦勒的建筑。
现在,这个城堡成为法国最著名的风景旅游点,它的名字就叫做邮差薛瓦勒之理想宫。
在城堡的石块上,薛瓦勒当年的许多刻痕还清晰可见,有一句就刻在入口处一块石头上:我想知道一块有了愿望的石头能走多远。
据说,这就是那块当年绊倒过薛瓦勒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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