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无意中在广播里听到南拳妈妈的歌曲《再见小时候》,歌曲里面朴实直白的歌词不禁引起了我的阵阵感伤
再见了小时候懵懂的我现在的我已经成熟
风在朗诵下课的钟时光静静地走
回首往昔,觉得自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越发地贪图和迷恋这个繁华却冰凉的城市,与生我养我的那个小乡村越来越远。此刻,故乡熟悉与真切的味道涌进鼻息,我仿佛又闻到了故乡泥土的味道,听到山坡上小学放学时响亮的铃声,我又可以和爸爸还有黄钊一起漫山遍野地放野火,看着那跳动的火苗一蹦几米高
啊,故乡,你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没有忘记过你,你并不是落后、贫穷与愚昧的象征,你是我心中永远回归的巢穴。
还记得小时候很喜欢看大人们插秧的景象,春光正好,万物复苏,整个大自然都显示出了一派欣欣向荣。四四方方的水田一亩连着一亩,一眼望不到边,各家的大人们挽起裤腿,弓着腰,一边身手敏捷地插着秧,一边和身旁的或者隔壁水田的人们愉快地说着话。不一会儿,在他们的手下,在他们的脚边,绿油油、翠滴滴的小秧苗就这样整齐划一地排列在田间地头了。
有的时候太阳也会出来活动一下,整块水田到处都闪现着潋滟的银光。我还记得儿时自己插过的为数不多的几次秧,我也记得有一次家人为了赶进度,插秧插到深夜满天都挂满了星星。啊,劳动者是多么的伟大!他们种植了粮食,他们建起了高楼,他们搭起了大棚,他们让果树结出了各种各样的水果,他们创造了整个世界。我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他们,这个世界会乱成个什么样子。
只是可惜,现在再也见不到这种头脑里闪现的生动活泼的春耕图了。科技的进步带来了插秧机、收割机,操作简单而且效率奇高,农民们再也不愿意下田了相比之下,他们更愿意坐在茶馆里,嘴里叼着烟斗,聊着小天,手上搓着麻将。
还记得那时候的我们成群结队,在大街小巷,在路边街口,在断壁残垣边,男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弹玻璃珠。只见他们手握弹珠,全神贯注,有的时候为了赢下别人手中的一个弹珠,甚至不惜趴在地上好调整角度,结果,每次都是干干净净地从家里出来,然后灰头土脸地回家。为此,我也不知道挨了爸爸的多少训斥和痛打。不过打完之后,依然乐此不彼,耽于其中了。
每个玩过弹珠的男孩子都会有不少的收藏吧,反正当时,我有整整的两大盒,500来颗,买的占30%,赢的、偷的、抢的、骗的占剩下的70%,当时对着小伙伴们一颗颗数的时候,心中很是自豪。只不过后来,在爸爸的高压下,不得不忍痛割爱,将它们悉数送给别人了。
如今,长大了,到武汉来读大学了,仔细回忆一下,的确是走了一路,丢了一路,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特别是我童年里少有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一个天气阴暗但却很凉爽的上午,我不小心漫步到离家不远的小河边旁的稻场上,场子很宽,很大,此刻,黑蓝的天空竟然和地面挨得如此之近。
在天空的下面,附近所有的相识的或者是不相识的伙伴们都把自行车赶过来骑了,有的很熟练,有的正在蹒跚地学,也有的摔倒了,还摔的不轻。我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自行车节,人来的如此集中,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才导致此时此刻极其震撼的场景。只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下就回去赶出了自己的那辆永久牌蓝色小自行车,煞有介事地跟着大家伙们一起绕着稻场转起圈圈来了。
天空越来越昏暗,风也愈发地刮得强烈了。可是稻场上却是一派热火朝天,大家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之前我也在爸爸的陪同下,出来学了几次自行车,可是都没有学会,这次就奇怪了,没几分钟,我也可以很熟练地和其他人一样绕着场子转圈圈了,虽然还摔了几跤,不过却没有觉出一丝痛。
后来,大雨还是丝毫不留情面地倾泻而下,大家伙们这才收起劲头,打道回府。
至今回想起来,那个上午的场景在我的脑海里还是鲜活的,还在跳动着,历历在目,目目上心,那可能是我的童年里为数不多的几大盛事之一吧,值得一辈子去珍藏、铭记。
每个乡村的孩子都不可避免地要长大,或求学,或出外打工,然后离开自己的家乡,与自己的童年挥手告别。他们会去追求尘世的喧嚣与浮华,他们会去迷恋都市的歌舞升平与声色犬马,他们或许还会迷失在一眼望不到边的繁华里,但是,在每一个看到乡人、听见乡音的瞬间,他们内心深处一定会升起腾腾的感怀和思念的,啊,我美好的故乡,今夜,就让我在梦里和你相聚吧。
再见了,我的家乡,我永远是您的孩子,告别了,我的童年,天真、美好而浪漫,怀念一下吧,我的小时候,我始终都抱有一颗童心,我身上始终都留有你深深的印迹。
抽屉里那张泛黄的照片,被夹在记忆的最深处。忘了有多久,就会有多旧。我们仓促的长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旧静静地躺在小时候。
毛毛是个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难怪她那么喜欢小狗。爸爸妈妈说小时候属我最聪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泼,可是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爱我的。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每个周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书兜里都藏着一颗热乎乎的鸡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老旧的教室里墙角躺着一截老木头,我的鸡蛋皮都是偷偷丢进墙与木头的缝隙里去的。而且我还记得爸爸带过我和毛毛吃公园小摊的雪花酪。我的勺子头上是只青蛙脸,毛毛的是只蝴蝶。所以现在我看到爸爸那张冷峻的脸,总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小时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妈妈总爱把厚重的海绵床垫拖出来用板凳支起来晾在院子里。我和毛毛见了就乐了,我俩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垫下,无论妈妈怎么叫我们,我俩都不出来,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头喊我们去。我俩却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妈是老爱吵架的。每次他俩大吵大闹的时候,我和毛毛就吓得躲进衣柜里,过一会儿他俩突然就不吵了,慌张地找我们。等他们找到我俩的时候,我和毛毛已经乖乖地睡着了。
毛毛不上学,我上幼儿园。毛毛最喜欢星期天了,因为我会在家陪她玩儿。我们玩儿泥巴,弄得满身都是;我们玩儿过家家,我永远都只当爸爸。
后来,毛毛上幼儿园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学校咋搞的,一直不让我上一年级。我记得我还偷偷溜进那个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场的那个学校,因为我家的狗狗哥罗跑进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来每个星期天都该是我和毛毛最开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俩不约而同的讨厌星期天。因为那一天我俩就会像两只可怜的虫子,躺在门前的石阶上,软成一摊泥,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无精打采地晒太阳。大人们都不在家,也没有昨晚剩下的饭菜,我俩懒洋洋的以为晒晒太阳就饱了,就可以像院子里那些不吃不喝却开花的丁香一样。当然,偶尔我俩还会偷吃柜子上头的方便面,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价的,所以我们宁愿多晒晒太阳。
后来我俩都上了小学,那时我上三年级,却疯狂地迷恋上了鲁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瘪瘪的肚子,有模有样地对毛毛说,将来我要当作家,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大。毛毛倒是乐了,学的还挺像。她一乐,倒把我也逗乐了,一下子从板凳上摔了下来,我揉着摔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说,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毛毛说,以后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让骑毛驴的大胡子老爷爷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后,每当我很生气地对她说那个吓人的话,她都胆怯地向我求饶。
可是后来,我俩越吵越凶,那个骑毛驴的大胡子也吓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厉害,甚至还动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后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爱跟着我干任何事,连哭都不放过。从小学到大学,她永远跟在我屁股后面,像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还在哭。我说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着说,我看见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说她其实不害怕那个老爷爷,她害怕的是我以后不理她了。所以她编了一个谎话,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初是我太笨了,还是她太聪明了,爸妈说的话一定是骗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现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聪聪从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跟着爷爷奶奶搬到了城市里。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的,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她抽泣着说,她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摇头又狠狠的点头,摇头是不想让她走,点头是很想和她说说话。
载着聪聪的摩托车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还是哭着追着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车后面一个劲地朝我挥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泪人,一晚上老梦见她。
我爱姐姐,姐姐也爱我。妈妈每天清晨去城市里贩菜再穿街呦呵着卖。于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专属信使。
我从小卖铺买来好多带着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钱十几小袋,每袋除了装着几粒糖豆还会有塑料小发卡,塑料小狗类的小玩意儿。我把它们认真地装到好看的袋子里包起来,再把好几张沾着眼泪的信叠好塞进去。那些小纸片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想给姐姐说的话,我学着爸爸写的信说,这些都是我用眼泪写下的,想了想,还故意滴上几滴眼泪。后来毛毛给我写的信上竟然也这样说。
姐姐也会让妈妈给我捎来她送我的东西。有时候是铅笔信,有时候是头花,更多的时候是几只苹果还有字母饼干。
我俩信使传书直到彼此都上了初中。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过年看到她,我会觉得陌生的浑身不自在。
后来,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为离得近联系自然又多了起来。我的性格越长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动联系她,倒是姐姐对我依旧的照顾。每个周末她从奶奶家回来都会去宿舍找我,给我送些好吃的过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几只苹果,虽然小小的几只苹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来唯一好点儿的吃的。她知道,我很爱吃苹果,却不知道那是从小被她宠出来的,是她让我觉得苹果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它承载着太多的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
至于哥哥,我的记忆不太清楚,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他在院子里挖过地球。还有就是一个下雪天,我说我想玩儿雪泥巴,他不让我出去,他用小铲子从院子里给我弄出点儿松软的雪来,让我在屋子里玩儿。从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邻家大孩子的欺负,只要让他知道了,他都会气呼呼地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奶奶家飞奔回来替我们出一顿恶气。现在他刚刚结婚,他的全世界都给了嫂子。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卖菜了。我最喜欢的是夏天,那时她卖西红柿。有时下午她出摊的时候就会发现筐里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疯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顿,连打带骂的。那时我和毛毛感觉每天都吃不饱,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边吃还一边扔,捏到坏了口的就直接隔着墙头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丢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气得发抖的说我是大的。后来,她每次回来都把没卖完的柿子藏起来。
小时候那些人,那些事,现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时的天真,那些纯粹,如今在我的记忆里越走越远,越来越不够清晰了。如果还能回到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乖一点儿。
她,一个独立敢于冒险,一个皮肤白皙毫无修饰的女孩;他,一个热情不肯屈服,一个肤色亮灰眼睛不大的男人。她,为了节约路费她选择了逃票,为了逃避炎热的天气选择了吊带裙;他,为了快些到大目的地花高价买了车票,为了表现自己的职业性选择了白色的衬衫。
夜色渐渐的浓了,车厢里的人都已熟睡,空调的冷气也越发的显得冷了。她没有地方可睡因为她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一个人跨着与她身体很不相配硕大的旅行袋站在过道里。但是即便是很难堪很尴尬,学生的气质依然让人顿生怜意。
坐在他旁边,没有任何的恶意,挤挤的座位间,还能留着窄窄的缝隙,很明显他已经要掉下去了。
夜深了,裸露的四肢和颈周的皮肤吸收了无尽的寒气。白天的奔走让人感觉尤为的倦,眼睛不知何时闭得紧紧的,头不自觉得向一边倒,手渐渐的交叉了,握着彼此,抱着抚摸肌肤,驱赶着寒气,他吻了她的手指、脸颊、脖颈。
一对陌生又亲密的人,这陌生是来源于相遇只有12个小时,或许再过12个小时已经很难记起彼此的摸样,声音,语气,只记得是给彼此带来温暖的人。
彼此的感觉是怎样,是那种对自己很放纵的人么?她可以对上帝说那天是第一次有人那样近得挨着她的身体,或许在她的小说里曾经有过这样的描写,但现实中却从未体验过,虽然衣着是裸露的但内心一直封闭的;他可以对阎王说对漂亮的女孩子都要多看几眼,现在的男人到了20岁没有一次性体验那才不自然,爱不爱是另一回事,舒服是第一位的。
她临走时对他说,我们出了那节车厢谁也不认识谁了。他临走时对她说,下了车你可以让我抱你一下么?她是一个有着封建思想本分的小女子,可是温暖的需要让她变得迎合,她想封存这段记忆,就像一个罪犯不愿企及那段犯罪的历史,而那过程有着一种特殊的挑战性;他是一个现代情怀的男人,欲望让变得容易他亲近,他想将记忆保存,就像一个摄影师要记下每一个美丽的图片,有一种刺激性有无尽的快感。
衣服穿的少,增加了对温暖的需要。温暖让人失去了理智,让人容易别诱惑,可是谁又不需要呢,就象人的基本需要似的。有时残酷的现实摧毁不了人,可是很多人都是倒在了温暖里。
同样,有人象拥有他要的需要,就要设法来达到他的目的,或许这表现于真实有些差距,但只要结果最重要。
彼此下了车就会向各自的方向行进,或许象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即使偶尔相交,男的可能真的认不出女的,因为记忆中的图片太多了,擦肩而过的一样。女的可能会议期这人好眼熟,缘让他们相遇却没有继续的可能性。所以不会什么发展的,下了车他们可能会更加陌生。
后记:
朋友给我讲了这个故事,我说着故事简直就象小说里的情形,不介意我记录下来吧。朋友很大方,想写就些吧。
当我把这个故事拿给他看时,他笑了,说我的记录不准确,添油加醋的地方太多,把原味都改了。
谁也没有兑现他们临走时的要求,相互留了E-mail地址,后来那个女的先给了男的发了张贺卡表示感谢那一晚的陪伴,男的告诉她了手机号,继续,热火朝天。
男的问女的的住址,始终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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