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会想起十几年前一个雾蒙蒙的早晨。那天的雾气,带着早晨的青草味和汗水的咸味,从我的鼻子下飘过。
初中时,校长相信坚持晨练有助于锻炼意志。因此,每天早上全校学生都以班级为单位晨练,先来个八圈长跑,然后做早操、练习俯卧撑和蛙跳。晨练一般从早上7点开始,大部分学生还没吃早餐,早餐统一安排在晨练后。
我常常在长跑环节眼冒金星,坚持到做完早操,已经累得没食欲去吃饭了,整个上午极其困倦,几乎没精力听课。不只我,身边的同学大多如此。但是,没有一个人质疑过校长的规定,每个人都在用自己身体的极限,顺应学校最高掌权者。终于有一天,站在漫长队伍中的我鼓起勇气,悄悄地从队伍中脱离,从一扇小门溜走,离开了操场。当时正值初春,操场之外,杨柳细嫩翠绿,周遭格外安静,只听得到风的声音。而十米之外,脚步整齐的队伍,一圈又一圈地绕着操场跑,像一条不知疲倦的蟒蛇。仅仅十米,仿佛隔开两个世界,我的内心正被另一个世界,一个拥有曼妙杨柳和温柔春风的世界彻底打动。
那一年,我大概12岁,第一次体会到了脱离秩序的奇妙感觉。
之后,我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这类体验。大学时,我主动更换专业,从自己不擅长也无兴趣的原专业中脱离;毕业后,我三次调整工作方向。每一次调整前,身边总有人劝告:更换工作很难,你这样做会损失很多,不如留在原有的轨道上,你看那么多人不都这么过来了吗?而我总会想起12岁的那个早晨,从操场小门走出来时内心感受到的冲击。于是,每次我都坚持脱离原来的队伍,寻找新世界,结果每次都闯出了一片新天地。
后来,我看了一部老电影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主人公在工业时代流水线上拼命地挣扎,而在资本家眼里,流水线上的人不过是工具。后来,主人公精神错乱,成为齿轮和传送带的一部分。这让我难以忘怀,也难以释怀。
脱离队伍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社会规则淘汰,相反,脱离意味着你的主体意识开始生长,开始思考自己究竟在做什么、未来究竟想做什么。我们有太多时候的选择是盲从的,家庭把孩子交给学校,学校却没有教孩子主动搜集信息、独立判断的能力。所以,大多数人用了十几年拼命做题只为龙门一跃,却只用几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做专业上的选择。
仅从我个人来说,选择留在队伍中,如果是经过思考后的主动选择,也未尝不可;但如果是未经思考的盲从,或受制度、意识下的被迫,那你至少得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人的生命,不应沦为集体照中的一个像素块、链条中的一个衔接环。
我认识的一些朋友,在很多人眼里是不务正业,有的放弃知名企业的高薪,去做一名手工艺人;有的全职在家,以读书、写作为生;还有一些人投身创业公司,甚至出家修行。在我眼里,他们都是自己生命的成功经营者,他们完整地拥有了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在队伍里无意识地前行。
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写道:林子中出现了两条路,我选择了人迹稀少的那条,而它决定了我的一生。
大概队伍中的人很难体会这种脱离的感受,人世如洪流,很多时候我们不过是其中的一粒粒石子,被裹挟着一路向前。如果有机会离开潮水,回到岸上,你或许会被铺成路,被盖成房子,被雕琢成手珠,一定会有很多未知的可能,但毫无疑问,你终于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旅程。
眉头轻皱,蹙起一缕哀愁。
窗外景色依旧熟悉。是雪松一株,层层针叶随风跌宕,好似心情起伏一般。 于北风呼啸盘旋中,拨开了云雾, 望见了一轮皓月。
这月是一抹清新脱俗的鹅黄,抑或是一瓣冷香馥郁的梅花片,又或是少女低低扎起的马尾上系着的一根黄绸带。
总是令人思绪万千的月亮,你可知,今夜我又在想些什么?
还是年少,还不懂情爱的年岁。
那时,门前的雪松也只有一楼高罢了,而我的心思也是格外的好猜。
所忧愁的不过是学业,所心烦的不过是友情,何曾碰过爱情这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
稍稍年长,迎来了情窦初开,迎来了暗恋。
暗恋的少年是自己的校友。他有着澄澈如水的双眸,有着干净明媚的笑,不张扬不耀眼,却照亮了自己年少时的内心每一寸。
喜欢去书店看书,无非是为了去书店看他一眼,无非是为了在书店享受与他相遇的共处时光。
喜欢晨间跑操,无非是因为跑操时能够与他偶遇,一次次注定遇见的偶遇,不是突如其来的相遇,而是心中有数的相遇。这每天令人烦恼的晨跑早已成了欢乐的代名词。
也是这样的夜,这样的月。
熟悉到令人阖眼之间都能描绘出来的景象,就连在呼吸之间都有着同样的芳草气息,这样的气息令人蠢蠢欲动地想要做些什么,却又不敢做什么。
我仿佛看见那个怀着情事的自己正对着月亮凝望,两腮旁还挂着泪痕。
爱情是场豪赌,拿自己的一腔欢喜与勇气去赌一场自己无法定夺的长相厮守。
最后,自然是赌输了。
我失去的不止是一个我喜欢的人,还失去了暗恋所拥有的小欢喜与小满足。
那个晚上的月亮不伶仃,不妩媚,只是有些孤高。遥不可及的高度,令人清醒。
如今又是这样的夜,又是这样的月。
我心里有许愁惘在蔓延。
如果说年少不谙世事,那年长之后呢?为何还是一碰爱情就一塌涂地。
爱得落魄过,爱得卑微过,也爱得难以自我过。
是缘是劫,无从而知。
是荒唐一场戏,曲尽人终后我还独自沉迷在戏里,娓娓着一腔情意,付了逐渐暗下去的灯火,奄奄着眷恋。
一片伤心,两处相思。
年长时爱上的人,是个长我三岁的人。脾气温和,待人友善。
只是有些优柔寡断。
他是那样的人与我而言,第一次交谈时便觉得相谈甚欢,有话题可聊的人。
我是在生人面前恭敬有礼的人,他的言辞也透露着他是待生人疏而不远,谦而不逊的性格。
加之文学上也共有见地,声音撩人的好听,便让未见过他容颜的我倾心几许。
就这样勇敢去追爱,奋不顾身投入这所谓的情网。
然月相多变,命运多捉弄。很多时候,你爱的人并不爱你,那么换来的就是一场注定的辜负。
依旧是这样的夜,依旧是这样的月,还有一个不是曾经的我。
一双黛眉轻皱,蹙起忧愁。
而窗外的月也是弯弯的,挂起了哀愁,上了柳梢,上了心头。
我,一直想找一个理想的男友,结果总是很郁闷。
5岁时,我喜欢一个叫仔仔的男生,他有两颗虎牙不算,当他手里有两个红橘的时候,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现在我再遇到他时,他手边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3岁,我暗恋隔壁班一个叫阿昆的男生,阿昆长得像三浦友和哥哥,为了见到他我每天绕道去厕所,一直坚持了两年。15年后我们再次相遇,他胖得像猪而且也已经成了爹,他看着我就像看白天鹅,我终于知道自己当初有多丑了。
16岁,我觉得自己真的在爱一个人了,我喜欢上了我们的生物老师,他瘦瘦的白白的,身上总有莫名的香味,他上课路过我的身边时,我总是贪婪地嗅着他白衬衣上的味道。他提问我,我100地张口结舌,还总是特别深情地看他,他说,考不上大学你就傻眼了。结果考上大学我也傻眼了,他结婚了,我失恋了。
19岁,我正儿八经开始人生的初恋,大一时有个男生每天为我占图书馆座位,还给我买小笼包吃,另外,情人节还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飘飘地坐他的单车前上演着花样年华。结果呢?大学毕业我们各奔东西。大学的恋情往往是黄梁一梦,能够水到渠成的不多。想了想,最是难忘他晚自习送来的小笼包。
23岁,我变得聪明而多情起来,想找个“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车有房,或者干脆说就是李泽楷那样的。但那样的人不是给我准备的,于是我降低要求想嫁个小有钱人,后来看了太多有钱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标准,没有钱,个子高长得帅也行,至少养眼。这样的男人交往了几个,结果长得比我难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长得好看的甩了我,男人女人均是好色之徒。
25岁,我终于踏下心来想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过日子,毕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这也难,我遇到一个好象和钱有仇的男人,他总怕一夜之间人民币贬值似的,迫不及待地把钱花出去,用他的话说,这点钱娶个媳妇也不够,去趟欧洲只够到那里,还是吃了喝了吧,这样的人我能嫁吗?当然不能。遇到的第二位男人小气到让我侧目,我先他们祖上没准全是会计,他不打折的东西不买,牙膏用完了要死挤,挤完了还要用剪刀剪开,天啊!我怕嫁给他一条内裤也要穿十年,所以,还是快闪。
27岁,我理想的男友条件一直在降低着标准,却仍独守空闺。我妈说我这人太挑剔,我说我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两回事。
30岁,我的嫁人条件简单到和5岁时一样,我希望有一个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里有两只红橘,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如果我爱吃,他就全都给我,如果我嫌剥皮费事,他就替我剥,如果我嫌吃费事,他就把它们榨成果汁。这种男人具备一颗平凡爱人的心,这就足够了。若得此君,夫复何求。
人生就是这样,走了那么多路,只是在原地划了个圈。能够和你相守一生的人并不一定是和你有着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有那种平平淡淡的爱才是最真,也是最长久的。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26457.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