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你和你最要好的女生一起在你的小房间里看完《千与千寻》,在那个还不能完全脱离动画的年纪,第一次有一种小小的感动在身体里跳动。那个女生到后来的今天,依然像从前一样会在跟妈妈闹矛盾的时候躲在你的小床上。你们依然会清晰地看到黑夜过去、天开始明亮的过程。而你们从樱桃小丸子和机器猫哪个更好看的争执已经过渡到隔壁班新转来的男生长得像吴尊还是炎亚伦。
14岁的夏天,QQ上高你一级的男生发来一个网址,网址播放的《七里香》是你开始听周杰伦的第一首歌,从那开始你彻底爱上这个害羞笑起来会有酒窝的小眼睛男生。那年你存下钱买来了他全部的专辑。那么久以后的现在,他拍了自己的电影,依然笑起来浅浅的,你还依然觉得《七里香》是最适合在夏天听的歌。
你第一次从书架上拿下那本全彩的《少女》就再也割舍不下,那一期她的灵感词是姐妹淘,你喜欢的作者写了两个小女生一起逛街一起买衣服一起交换着穿,于是你就想起了一直在你身边的那个同你一般高、比你略微胖一点的女生。你想,你们的衣服是不是也可以交换过来穿呢?现在的你依旧在每个月的月初去那家报刊亭拿那本杂志,哪怕已经很少有时间阅读。因为她的存在早已变成你的习惯。
初三那年你喜欢的男孩子在接近凌晨的时间发短信说他喜欢你的时候,你想你的初恋就要来了。你曾在毕业那个夏天的无数个清晨踩着他的脚印跟在他身后,那么安心地大声喊他的名字。你书橱上面那半个波板糖是毕业的时候你们在教室一起吃掉半个之后剩下的,你看着那半块彩色想,年少的爱情也许真的很难经得起风吹,尽管很美好。于是你终于释怀。
你写的第一个故事换了一笔两位数的稿费,领稿费的那天你兴冲冲地去一家小店给妈妈买了一件浅绿色的上衣,衣柜里这件最低廉的衣服却依旧是她最喜欢的。现在你逐渐学会帮她做更多的事,你开始喜欢烹调,做了她喜欢的饭菜等她下班。她鬓角不知不觉中长出的白发让你感到微微的不安。
你写第一篇广播稿的时候熬了两个通宵,你写了你的梦想,写你想要一直行走,想一个人去不同的地方看陌生的风景。你用班德瑞的音乐作了背景乐,从选歌到文字编排全由你一个人做下来。一个学期的努力,你终于在新的环境中得到认可。广播站的工作从最开始的力不从心变成了你高中生活里最精彩的一部分。
17岁,你有了属于你自己的第一件化妆品,那是一支很热销的粉底液,你花了128元将它买下来。大红色泛着金光的纸盒,小小的银色瓶子,握在手上,你的心悄悄地雀跃了一个晚上。而你将来会有更多更多的化妆品,因为女孩子终究是要懂得怎样修饰自己的。
这个夏天你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你想坐两天一夜的火车去那个有着你喜欢的女孩子的城市。你认识那个女孩子那么久,你们在凌晨讲两个多小时的电话,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你还觉得你那么喜欢她。这将是你送给你自己17岁的最好的礼物。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爸,我想回家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吃吧。
在老秦再一次把一盘豆角炒肉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我必须得和他好好聊聊了。
否则有一天我会对这盘菜产生一见如故的敌意。
虽然此刻加班加到我只想吃完这顿夜宵然后赶紧洗个澡睡觉。
可我觉得这场95后与60后的谈话势在必行。一秒都不能拖了。
[1]
我第一次见老秦,是隔着那扇贴着厨房重地,外人不得进入的玻璃门。
叔叔,这是XX公司的食堂吗?望着那个穿着白色厨师服背对着我在切菜的中年男子,我问出了我的疑惑。
我一直不太懂一家公司的食堂为何要放在办公大楼的最顶层,就想我一直没明白大叔回头看到我之后的表情,是有几秒钟滞缓的。
对,这是食堂。
那我中午可以过来吃饭吗?我入职手续都还没办好。
这是个不善言辞的男人,他转身之前只对我说了句行的。
人是铁,饭是钢,一上午坐在电脑面前写文档写到我自己都觉得眼睛开始出现幻觉了,然后才听到经理说了一句:下班了,下班了。
可能是坐的太久,猛地一站起来时发现腿一下子抽筋了,无语,只得和其他人说:你们先去吃吧,我自己缓一会。
15分钟后,我终于站在了食堂打饭的窗口。
嘴里还念叨着饿死我了,饿死我了。
吃吧。
一份饭菜递了过来,抬眼,原来是上午的那个大叔。
菜竟然是我最喜欢的,豆角炒肉,配着这菜外加一早晨的忙碌,米饭被我全部吃完。
[2]
走到收餐具的地方,老秦多看了我一眼,貌似有点惊讶,但问出来的却是:饭菜味道怎么样?
我还回味着刚才那豆角炒肉的香味,立马道好吃啊,很好吃。我最喜欢豆角炒肉了,我妈常给我做。
话音刚落,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竟然用了一种孩子般的语气看着我:真的吗?
真的,我从来不骗人。叔叔,我先上班去了啊。我看过太多人的眼睛,听过太多人的心事,我大概能猜出他有故事,而我不巧有一秒钟歪打正着撞上了。
但我想躲开,我不戳人的回忆,也愿意活在当下。
回到办公室后,随口问了隔壁桌的姐姐:咱食堂大厨哪儿人呀~
哪一个大厨?
就那个个头不高,有点黑,也不太爱和人说话的。
你说老秦啊,他四川的。
怪不得呢,做饭那么好吃。
突然之间,周围空气安静了一下,然后所有人都看向我,眼神里全是诧异好吃?
我没听错,她们用的是质疑的语气。
是很好吃啊。我点着头肯定的再说了一遍。
远处飘来一句你先吃一个月还能说出这话,算你赢。
是从拉面馆吃完饭缓缓归来的经理。
[3]
事实上,我在第二周就觉得自己有输的趋势了。
老秦在食堂里主要是负责炒菜的大厨。
他做菜的风格不是辣,而且执着。
红烧排骨,豆角炒肉,紫菜汤。
鱼香肉丝,豆角炒肉,排骨汤。
西红柿炒鸡蛋,豆角炒肉,冬瓜汤。
这些就算了,好歹还有别的菜搭着,夜宵就更能体现出他的执着了,我说我爱吃米饭,于是我美晚的夜宵就变成了一碗米饭、一盘豆角炒肉。
所以,当老秦再一次把一盘豆角炒肉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我必须得和他好好聊聊了。
否则有一天我会对这盘菜产生一见如故的敌意。
虽然此刻加班加到我只想吃完这顿夜宵然后赶紧洗个澡睡觉。
可我觉得这场95后与60后的谈话势在必行。一秒都不能拖了。
老秦,明天能不能不做豆角炒肉了?望着坐在门口收拾餐具的人,我耽耽的开了口。
恩。好。他语气无异,可我很清楚的发现了他变得有点落寞的神情。
哎,老秦,你为什么要来这边打工啊,离家那么远。避免尴尬的最好方法就是转换话题。
谁知他神色更落寞了。
在我以为他会一直沉默下去的时候,他收拾好了碗筷,挽起袖子,坐在我对面。
来找我女儿。他脱下了那身白色厨师服,露出了里面穿的灰色条纹T恤。
哦,那她在哪个区啊,离这远吗?
不知道。
我想我一定是吃的太多影响了思考能力,脱口而出就是别逗了,你女儿在哪你还不知道啊!
我和她妈妈离婚后,她离家出走了。再也没回来。
说着,老秦点着了一根烟。
我认识那个牌子的烟盒,利群,和我爸平时最爱抽的那一种差不多。
[4]
在那根利群的烟雾缭绕里,我听老秦絮絮叨叨说了很久。
他是6年前来的这座城市。
目的是寻那个正在读高中却因为父母突然离婚一时接受不了离家出走再也没回来的女儿。
老秦的女儿叫胖妞。
胖妞之所以胖,是因为从小就爱吃肉,尤其爱吃老秦做的豆角炒肉。
几乎顿顿饭桌上都会摆上一盘。
老秦最喜欢就是看着胖妞吧唧吧唧嚼东西的模样,可爱极了。
但每次胖妞的妈妈,那个在苏州城内长大的女人都会出言苛责:女孩子吃有吃相,发出这么大声音像什么样子?
老秦总会点头:妞,下次注意,下次注意啊。
可是下一次,胖妞还是爱吃肉吧唧嘴的胖妞。
很多人的感情都会在柴米油盐的琐碎里消耗殆尽,所以当对方提出离婚的要求时,老秦答应了。
日子就得舒服的过,栓着别人不让走,这种事老秦做不出来。他骨子里有着巴蜀男人在沉默和果断之间的平衡。
但这种平衡随着胖妞的杳无音信失去了。
贴广告、登报纸、上电视,这个男人走了所有他能想到的途径,也没能走到自己闺女的身边。
[5]
一筹莫展之际,老秦想到了一个地方。
胖妞自小长在山里,尤其喜欢有水的地方,稍微大一些的时候,更是每天叫嚷着想去看海。
家里墙上的那张中国地图,有个点被她画出了圈。
于是老秦收拾了一下,来到了这个胖妞心心念念的城市。有着一手厨艺的他迅速在这里落了脚,每周休息的时间他都会到海边待着,一待就是一整天。
如果她不在这里呢?
我放下手里的筷子,好半天才把这句话说出来。
等我老了,干不动了,就回老家。很明显,老秦的回答不像是对我说。
我不知道胖妞在哪里,也不知道老秦会留在这里多久,诺大的城市里,人群与人群交错,每个人都有故事,被治愈的却不多。
不知道那个女孩知不知道有个男人为了她睡在小小出租屋里,为了她每天都会做豆角炒肉,为此被我们当成怪人。
他给她买了好多条裙子,因为他说:我家闺女现在肯定变瘦了,她从小长的就像她妈妈,不会一直胖的。穿上它好看。
胖妞。
记忆里你家乡的色彩是什么模样的?
有没有一种颜色是和一盘叫豆角炒肉的菜相关的?有没有一个画面是和一个叫老秦的男人相融的?
时至夏末,无论你在哪,主题都一样:回家。
又是一个夏天,我和老秦一样,愿你爱的人永远爱你。
愿你永远活得像个孩子。
愿路途遥远都有人陪在你的身边。
可是,姑娘,有个男人做梦都想看看你,他在等你,等你和他说一句:爸,我想回家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对不起你,我不爱你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十一月!
刘恺威深夜对剧本,林丹出轨。娱乐圈的车轮轰隆隆的碾过,带来的余风刮倒了她的家庭。他也出轨了,小女孩年轻貌美,可是却不及她当年。
熬夜其实很困,只是心中一直有所期待,有所牵挂的东西,它迟迟让你感觉下一秒就会有所惊喜。
她熬了好久的夜,看了好多次日出,一个人的日出没有他。
没有等到她想要的惊喜,却等来了一纸协议。那一夜,她拿着离婚协议在婚纱照前做了好久好久。第二天却强装精神赴他邀约。他想快一些,在快些。一顿饭的时间在饭桌上将所有事情都解决。
生意人就是这样,将饭桌作为他们所向披靡的法宝.冷嘲着他们热讽着自己。
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相识八年,相恋七年,婚后三年。却因对不起,我对不起你简单的八个字,终止了一切。不哭不闹静静的看着他,他老了,不似以前那个自带发光体的少年。
这个社会将他的青春一刀刀的剁碎,一口一口的变成他的挺着的啤酒肚,微秃的头顶;可是却给了他足够的财富、阅历以及去挑选伴侣的机会。
好可笑啊,自己却变成十足的黄脸婆。
我不怪你。
他微惊的抬头对上她的目光。
四目相对,他羞愧不安可是对着份爱的麻木掩盖过了一切。
那签字吧!
好!
有些人,看似一路同行,却是背道而驰。
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我麻木了爱情.落后了你的脚步.
在这个无论什么都是你死我活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里固步自封。
所以,请别再说对不起,那是一种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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