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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从前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手写的从前",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香风入梦点星辰,只见清泪不见人。料得西风无尽处,唯有相思觅无痕。

冬日里的一帘幽梦,还原了灵魂深处的那抹淡淡清秀;枕边的盈盈清泪,晕染了心上的几处浅愁。如若曾经的遇见像是黑夜中静谧的星空划过的一道闪电,给那些迷失在黑暗中人的一丝慰藉,那最后的分别就像是昙花一现的美好,让希望中的人更加绝望。回想跋涉的这一路,崴脚的石子、柔软的沙滩、冒失的风雪、躲雨的屋檐在此刻都成了过眼云烟。夜风徐徐,望着那片星空,心里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想念。

寒风吹着发黄的枫叶,时光踩着细碎的足音,嘲笑着路边的那个人,渐行渐远。冬夜冷峻彻云烟,风送长笛声欲短,朦胧的月色透过婆娑的树影,和着旁边的街灯在牧野湖面上洒下斑驳的光点、忽明忽暗。路旁的那个人领着一只白狗,洗涤着风尘,抖落着疲倦,似乎在悠长的岁月里还有一丝期盼、等待着下一个明天。

似乎他总是沉溺于文艺的事情:小白狗静卧在河边,他以45度角仰望着下小雨的天空撑伞。寒风苦雨青衫客,把伞伫于绿水前,困没于红尘烟雨中,站在灵魂的渡口左右徘徊,不知所措,侵袖的寒意早已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那些年我们一起路过的爱情也都太年轻,早已成了回不去的风景。

简单的倚楼听风雨,平凡的淡看江湖路,带月荷锄,修篱种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倾一世柔情,守一份安然,到头来仍是奢侈。有人说:女人是用耳朵恋爱的,只相信自己听到的;男人是用眼睛恋爱的,只相信自己看到的。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不到梦归处,只恨太匆匆,或许时间才是恋爱真正的见证者。

寒意渐浓的深秋初冬之夜,我可以卸掉一身倦怠,独自踏上记忆的旅途。趁日落未落、寒意未寒,我沏壶香茗,临窗静坐,看窗外红尘变换,物换星移,被时光碾成一粒粒尘埃,随风飘散。此刻悠然的相思惊醒了沉睡在笔尖的美丽,研磨、提笔,手写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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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写爱


有一个新认识的朋友,他很阳光,喜欢各种娱乐和运动,尤其喜欢打篮球。他打篮球的方式很奇特,总用左手运球,居然能用单手在人群阻挡中准确地上篮。他的动作一气呵成,总让我们倍感惊喜。其实,他总这样做的原因并不是出于卖弄球技,而仅仅是因为——他只有一只手,一只神奇的左手。这只神奇的左手能打一手好球,写一手好字,甚至能在钢琴上演奏出动听的歌曲。

而他更让我感觉敬佩的,是他对生活乐观的态度和健康的心态。他身上总弥散着一股阳光的味道,他的言语总是那样的亲切和轻松,他会跟每一个用诧异的眼神打量他的人挥手,他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他工作努力,与同事朋友的关系融洽,与客户的交流愉悦,他甚至常常得到老总的嘉奖……他是那种能让你忘记他有任何缺失的人。见过许多因为身体残疾心理也一同“残疾”的人,所以一直不理解他的“健康”,无法理解他用一只左手支撑起这样完美人生的根源。直到有一天,见到了他的家人,我才醒悟。

那天,我和一个朋友去看他,他的父母非常热情,邀请我们留下吃饭。

他家的院子很大而且整洁干净。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看上去都还很健康,他的父母亦显年轻,家里的电视机播放着欢快的文艺节目,很有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而且他们一家人都很热情,谈起他的时候,言语之中总透露着无尽的温情爱意与骄傲。

聊了半个钟头之后,晚餐准备好了,大家就围坐在桌前,品尝起他母亲做的美味佳肴。而就在大家执筷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这么一大家子人,居然同时用左手握筷,在那一瞬间,我甚至怀疑是自己的视觉出了问题,我和同去的朋友,竟然都迟疑起来。

这时,朋友冲我笑了笑,提醒我一切都很正常。于是我才用右手夹起了一块鱼……晚餐过后,在院子里聊天的时候,我握着他的左手笑着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的左手这么神奇了,原来你们一家人都是左撇子啊!他们赋予你太强的天赋了!”

听我这样一说,他哈哈大笑起来:“你想错了,我们家天生的左撇子只有我一个,在我出生之前,他们都用右手做事,而从我出生之后,他们才都成了左撇子。”我不解:“那为什么最后都成了左撇子呢?”他说:“在我懂事之前,我一直都以为大家都是用左手生活的,因为我的家人都用左手做事情,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大多数人都在用右手做事情。而家人为我能习惯用仅有的左手生活,也统一用起了左手,用左手关灯、洗脸、拿筷子……父亲甚至把门的把手都调换了方向……慢慢地,他们都和我一样成了左撇子……”

那一刻,感动如潮水般涌上心头,我从来都没有想象过,这个世界原来还有这样整齐、真挚而细致的爱,一家人为了给自己残疾的亲人一个平和而正常的环境,一齐改掉自己坚持了几十年的习惯。我完全可以想象,在他年幼时用左手第一次笨拙地操起筷子,夹起一片莱叶之前,他的家人们也正同样笨拙地、用左手反复练习那个动作,直至成为习惯。而这样的习惯与爱伴随着他,与他一起成长。为了让他健康和乐观地生活,他们把所有的爱,全部写在了左手上。

从前,从前,他爱她很久


他和她相识应该是七年前的事,但或许又不是,应该更早一点。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只是那时候她完全没有注意过他的存在。直到她翻开相册,在小学的毕业照片中,发现他的面孔。

她对他的印象是从初中三年级开始的,因为那时候很多同学都在议论他喜欢她这件事。班里很多同学都知道,但在她看来,他不过是爱捉弄她罢了。

她长相普通,学习成绩却很好,是老师常常夸赞的对象。她写字工整漂亮,常被老师作为范本,在同学间传看。有一次,语文老师同样在批改完作业后,表扬了几个同学。并让其他同学,拿她们的作业去作参考,向她们学习。毫无疑问,她的作业,她的名字就在其中,她对这样的事情已习以为常。只是这次,她好久都没有收到自己的作业本。本应该同学传阅完,就会放到她的桌面上。然而直到老师再次布置作业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作业本不见了。确切地说,是老师上次发本子的时候,她就还没有收到。

她着急地翻着柜子到处寻找,可就是找不着。她问同桌小玲有没有看到她的本子,小玲也摇头说不知道。而这时,坐在她对面的男生偷偷对她说:你的作业本在刘洋那。她听完后很惊讶,转头看向坐在第一组最后一排的男生刘洋。而刘洋此时也正好看着她,手里还晃动着她的作业本,脸上扬起得意的笑容。她生气地瞪着他,鼓起着嘴巴,恨不得立马冲过去抢回作业本。只是当时还在课堂上,她只好等到下课。

下课铃响后,她稍微平息了自己的怒火,因为她被他捉弄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走到他的桌子旁,尽量以平静地语气说:麻烦把作业本还我,我要写作业了。刘洋憋着笑说:我还没看完呢,等会。她再也按捺不住脾气,大声地说:刘洋!你再不把作业本还我,信不信我把你的作业本给撕了?此时她已抓起他的作业本。刘洋还是一脸得意的样子说:你试试看?她长呼了一口气,拿着他的作业本走开了,因为上课铃声响了。

那一节课,他一直在看着她,嘴角带着坏坏的笑。而她也是被气得完全听不进课,心想:干嘛老和我作对,我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吗?很快一节课过去,可以放学去吃午饭,这次他倒走得比平常快。她心中暗喜,走到他的桌子,从柜子里抽出了自己的作业本。然后也把他的作业本还了回去。心想:还好,没把我的作业本带走。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把自己的作业本,放回书包后,就满意地离开教室了

她并不知道,他是故意收着她的作业,是故意惹她生气,也是故意把她的作业放在柜子最明显的位置等着她去拿。在那个时候,他对她的捉弄,是因为喜欢;而她对他的厌恶,却也就是因为他的捉弄。她厌烦他,在路上总爱喊她的名字,不管有事没事;她厌烦他,放学的时候,总爱戳她的伞或拉扯她的书包;她厌烦他,每次收作业的时候,他都拖拖拉拉,让她一直在旁边等。

或许那个时候,她还不懂爱,他给过很多她小纸条,只是大部分她都不看。最后一次收到他的纸条,是在高一的时候,他跟她已不在同一个班级。通过别的同学她收到了他的纸条,但她当场就给撕了,毫不犹豫的,所以没有给他任何回复。

如今我很好奇,当初他给她写了什么,但我也知道,那终究会成为一个谜,尘封在那情窦初开的时光里。我所能做的,只是祈祷当初他没有喜欢她很多,她没有伤他很深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1

顾晓夏第一次和李然说话那天,刚好新学期开学没几天,那天阳光正好,只是没有风。虽然是九月,但天气仍然很热,鸣蝉趴在校园的老梧桐树上叫个不停。教室的走廊里十分的安静,时不时有几个同学走过,传出哐哐作响的脚步声。

顾晓夏还没走到教室门口,就听见了班主任的声音:谁还没有来?顾晓夏的心已经快要跳到嗓子里了。本来昨天班主任就已经说好了,今天下午第一节课要开班会,不准任何人迟到。可是,顾晓夏偏偏迟到了。

她唯唯诺诺的走到教室门口,刚开口准备说报告,却突然被人撞了一下。顾晓夏回头看了看李然,他穿着一件宽大的球衣,满头大汗的站在了教室的门口:报告。

瞬间,班级里四十多双眼睛齐刷刷的向李然和顾晓夏看过来。这时的顾晓夏,恨不得直接找个洞钻进去。天气的热,再加上自己已经紧张的全身出汗,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此时的顾晓夏也不再多想其他的事,只能呆呆地等着班主任的惩罚就行。

班主任看了看站在门口的顾晓夏和李然,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黑色眼镜框面无表色的问道:我昨天说的话,忘记了?你们两个说说吧,迟到的理由是什么?

顾晓夏刚要开口,李然就立即出声道:老师,我在来的路上看见顾晓夏同学身体有点不舒服,就陪着她去了医院,所以才来迟到的。李然说话的时候,没有看顾晓夏,似乎事情本来就是这么回事儿一样。

反倒是顾晓夏,听到李然的解释后被吓了一大跳,她抬起已经胀红的脸看着不以为然的李然。刚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被李然的声音给压了回去:顾晓夏同学,你说是不是这么回事?顾晓夏突然回过神来,都不知道李然在说什么,只是呆呆地继续看着李然。

班主任看了看顾晓夏的脸色,她的脸确实红的很厉害,而且还布满了无数的汗珠。班主任瞬间就松开了一直板着的脸,关心的问顾晓夏:现在好点了吗?要是不行的话,让他送你去医务室吧。

顾晓夏懵了,也不再多做解释,一直摇头说道:已经好多了,谢谢老师的关心。

班主任没有惩罚李然和顾晓夏,不仅让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还表扬了李然的助人为乐的积极行为。看着李然得意忘形的样子,顾晓夏一直红着脸,恨不得要把李然大卸八块。要知道,作为班里的学习委员,顾晓夏可是好多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从小到大是坚决不和像李然这种所谓的坏学生混在一起的。

下午放学后,李然正在打扫教室卫生,顾晓夏站在李然的面前质问道:李然,班会课迟到为什么要对老师撒谎?

什么?撒谎都不行?我那是救你,李然不以为然的大扫着卫生,他绕到另一边去擦桌子,顾晓夏又绕到另一边,她一直站在李然的前面。

我迟到自己会和老师说,用不着你替我说,况且你是在为自己的迟到找借口,用我来替你挡老师的惩罚吧?顾晓夏一直不依不饶的围着李然转。

呵呵,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我们这种差生是入不了你们优等生的法眼。李然把最后一张桌子擦干净,拿着书包自顾自的走出了教室。

2

在高中已经两年了,李然想过无数个和顾晓夏说话的场面。有自我介绍的,有在学校外面偶遇的,有借作业的,有问问题的

可是这些都没有开口,也没有实现。想不到顾晓夏和自己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责备他,责备他为什么要对老师撒谎。想不到自己冒着被责备的危险帮助别人,最后居然会被人反过来指责。

3

两年前,李然第一次遇见顾晓夏的时候也是深夏。李然和几个朋友一起排队报名,而顾晓夏也在排队。李然多看了顾晓夏几眼,于是几个朋友就怂恿李然去和她打招呼并且要联系方式。

可当李然走到顾晓夏身边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开口打招呼,顾晓夏就走开了。他没有追上去,也因次而输了五个冰激凌。

后来分班的时候李然才知道原来她叫顾晓夏,而且居然和她在同一个班。虽然之后他们都经常见面,但就是没有机会说一句话。顾晓夏经常收作业的时候会提前通知大家,让大家放到讲桌上,她下课就送到老师的办公室,也从来都不检查一下谁交谁没交。

就因为顾晓夏在班上的作风有点独特,再加上学习成绩好,老师会经常对她格外照顾,所以在班上也很少有朋友。但她的性格就是那种天生要强的人,从不会把自己脆弱的一面表现出来。

有一次晚自习放学回家,李然看见顾晓夏被几个男生围住,他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被几个人打的鼻青脸肿,但是因为天黑,顾晓夏没有看见李然的脸,李然也刻意躲着顾晓夏,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后来顾晓夏跑了,巡警来了之后那几个男生也跑了,只留下受伤的李然还在原地,他慢慢的爬起来随警察录了口供之后被母亲领回家,一路上还被母亲不停地唠叨。

4

一转眼三年的高中就这样毕业了,在毕业聚会上,李然被几个哥们儿灌醉了。他一直以来都是那种半吊子,有时候很内向,但有时候又很活泼,所以大家都不是很清楚他的想法。

可是那天喝醉了之后,他独自一个人把正在唱歌的顾晓夏牵了出去,在所有人的欢呼声中,顾晓夏硬着头皮还是出去了。

李然把这三年来对顾晓夏的思念都借着酒劲全部都说了出来,自从顾晓夏那天被男生围了之后,他每天晚上都悄悄地跟在她的后面,一直到她打开门进去之后他才回去。每天早晨他回定时出现在包子铺的门口,买和她一样豆沙馅的包子,两个包子一杯豆浆。三年来从未断过,而这一切,只是为了近距离的和她接触那短暂的几秒。

还有每天中午,顾晓夏都会坐同一时间的公交回家吃午饭,因为她吃不惯学校的饭菜,所以他也每天和她坐同一班公交,然后下车之后还得走二十分钟回家吃饭。这样一来,他就失去了午休的时间,吃完饭之后还得赶时间去坐同一班车再回学校。

三年下来,自己也养成了一种习惯,习惯了在她身旁默默地关注着她。

可是最后,他和她还是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在她的眼里,他是没有存在的,而在他的眼里,她是他三年来努力的理由。就是为了能够像她一样优秀,然后站在她的面前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可当慢慢变得好起来的时候,她依然还是对他视而不见。不在乎的人,终究只能成为陌路人。

就这样,毕业后李然失去了顾晓夏的消息。在人海里,再也没有了为莫个人而坐很远的公交,吃自己不喜欢吃的包子。青涩的年少,就这样珍藏在了记忆里,仅仅只是记忆而已。

左手拿笔,右手写爱


眉梢间那一许忧伤为谁而凝,眼眸里那一丝忧郁为谁而哭泣,心底里那一缕牵挂为谁而执着?

我左手执笔,却画不出幸福的蓝图;右手写爱,却无从起笔,原来一切无果而终。无所谓开始,亦不存在结局,如同生命中的过客,邂逅之后,你向左,我向右,然后我与幸福背道而驰,从此,再无交集。

春花葳蕤,夏夜星朗,秋月皎洁,冬雪寒幽,踏过四季的更替,却跳不出情爱纠葛的纷扰。叹不尽的伤感流年,道不尽的纷纷扰扰,是缘尽情未了,还是人去心犹在?

酩一小口香醇的热咖啡,没有想象之中的回味无穷,却是生活中的五味杂陈,苦涩自在心间,香甜一触即逝,然后是无尽的感慨与失落。茶未凉,人已散,夜未央,心已凉,落寞如黄昏暮霭,孤苦的迷茫在重重的迷雾中。随风摇摆,除了飘零,似乎无可选择,问一句,路在何处,我该和从?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开叶落,叶生无花,名为彼岸,却永远只能隔岸,无尽的等候,无尽的落寞,一生的孤苦!有时候,执着也是一种伤害,许下的诺言,欠下的债,一切只是一场梦,梦醒曲终人散,而有人却在原地徘徊,埋葬着青春!

一场雨,湿了一夜,憔悴了两个人的心,你不寐,我无眠,滴滴点点,愁绪到天明。一个人在冬天的夜幕中遥盼春天的黎明,当破晓的寒风吹进一缕明媚的晨光时,那是否是希望?也许只是失望的开始,因为落幕的霞光会带走最后一片晚霞。周而复始,日复一日,有一天,终于发现,自己一直在画着大大小小不一的圈,没有开始,也不知道终点的圈,而那些有限不循环的圈叫做人生轨迹!

恍然间,觉得生命如此的单薄,仿佛就剩下大大小小的圈,如岁月的年轮。而为数不多的回忆也在风霜中逐渐消逝,留下的是永远也拼凑不完整的断壁残垣。

心比天高,命却多舛,迈不过的砍,爬不完的山,让我与幸福遥遥相望!涂抹手中的画笔,却勾不出明天的旅途,点一盏灯,却驱不走重重的阴霾。

左手执笔,右手写爱,也许注定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回不去的从前


清晨六点,驾车行驶在上班的路上,天空还是依然的阴沉,慢慢地打开车窗,一丝凉意沁人心脾,让人头皮都有些发麻,整个人好像都感觉浑身不自然。随手打开了收音机,hey,我真的好想你,太多的情绪没适当的表情,最想说的话我该从何说起,你是否也像我一样的想你一时间许多曾经的回忆泉涌一般地浮现在眼前,泪水也顺着眼角悄悄滑落因为此刻的我失去了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

记得那是在2010年的秋天,一个特殊的机会,我认识了她,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她的活泼开朗、她的优雅气质就深深吸引住了我。之后,我们就开始在网络上近似疯狂的聊天,相同的年龄、同样的兴趣爱好等等等等,让我们有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渐渐的我们坠入了爱河,9.25也成了我们铭记一生的日子。

热恋的日子里,她在背负着千倍于我的压力,毫无保留的将全部的爱都给了我,虽然我也全身心地投入,但与她的爱相比却好似冰山一角。她是一个外表坚强但内心十分脆弱的人,她曾希望我将全部的爱都放在她身上,但我最终还是没有做到,我辜负了她对我的付出、辜负了她对我全部的爱。

转瞬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

随着时间的变迁,虽然我们还彼此相爱,但刻骨铭心的爱却慢慢褪去了原有的颜色,她也渐渐失去了耐性。除了家庭的原因外,懦弱、犹豫不决的性格最终还是让我与她擦肩而过。

我并不想为自己找任何的借口,从而推卸掉我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也曾努力过,我也曾坚持过,但我最终还是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

虽然很不甘心,但现在的我已不敢去再奢望她的原谅,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我只希望能够在角落了默默地注视着她,与她一起开心,陪她一起难过,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她一把。

从前已经回不去了,但我爱是想告诉她,不管世界如何的改变,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变,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任何人永远无法替代!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到了对的人,真的是一件非常非常痛苦的事。

如果还有来生,我希望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你,继续我们未完的这份爱情,我会用尽毕生好好地爱你,好好地保护你,不让你受一点委屈,我发誓我一定会做到的。请你相信我!

从前的小故事


这是一篇记叙文,抒写自己曾经的初恋,自己的一个小故事,在那个曾经花季年代,一段不被父母认可的恋情,发生了不可预测的改变,天各一方,注定了宿命无缘,留给自己的是记忆中的曾经,一段铭心刻骨。

――题记

初恋,留给自己的,是甜蜜的最初的回忆,虽然时隔多年,却铭心刻骨。

挥笔,抒写一个故事,自己的小故事,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念旧的人。又是一个爱做梦的人。

昨晚,整宿未眠,翻来覆去,天亮的时候,迷迷糊糊睡去,睡梦中,我又做个一个长长的梦,从前的梦,一个甜蜜的陶醉的梦。

梦境清晰历目,梦中我见到了他,从前最初的他,我们一吃饭,一起玩,一起快乐着一起疯。

梦中,他依然帅气,快乐的像个孩子,永远看到的都是他阳光的笑脸,在一起,从来不会考虑什么叫做忧愁,他来到梦中,快乐的那瞬间,将我带回了最初的回忆。

唉!又是一个梦!从前的梦,从前的年代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好多年了,留给自己的,是向往的漫长的回忆。

回忆最初的他,我把他当做一个故事,我自己从前的故事,陈述,陈述最初的年代,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因为在记忆中,铭心刻骨,而如今时隔多年,我只能用文字的形式,缅怀我对他的思念。

十八岁的时候,我是一个花季少女,初恋的情怀纯纯欲动,总会刻画着神话般的爱情,幼稚的以为,爱情是可以一辈子长相厮守,可以遇到一个王子一样的恋人,陪自己一生一世。

在那个花季的年代,我恋爱了,他是一个特别滑稽,帅气的男孩,年长我三岁,不过他的身份有些特别,因为他的身份,任何人都觉得我们的恋爱,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不可思议。

他是姐姐的小叔子,姐夫的弟弟,姐姐结婚了,经常去姐姐家玩,总会遇到他,慢慢的熟悉了,彼此喜欢,我们恋爱了,刚开始的时候悄悄的在一起,不敢让家人知道,后来姐姐知道了,他的妈妈知道了,于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人们非非在议论,姐妹两个,嫁给弟兄两个,这合适吗?还真少见哦!村子里的人就这么议论着!

姐姐知道后,特别的生气,不许我们往来,双方父母更是反对不同意,他开始了和他的家人争吵,扬言非我不娶,后来这句话像铁一样见证了我们的爱情,家里来提亲的媒婆,介绍的对象,全部拒绝,一个不见。

他更是和他的家人赌气,争吵,如果不愿意我们订婚,就和家人断绝父母关系,他说要将我带走,我们去私奔,于此,我们成了别人饭后,畅所欲言的话题,就这样,我们恋爱了二年,双方父母始终不同意我们订婚。

在我们始终坚持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的人生未来,发生了不可预测的变化,一次追捕行动中,他因持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那一年我十九岁,从此以后,我们的人生彻底的改变了,我们的恋情,就那样,在那个不成熟的年代结束了。

漫长的岁月走过,我们再也未曾相见,十五年后,他出狱了,却不知去了何方,后来,听说他结婚了,生了一个儿子,而我们始终未曾相见,他就像掉进大海里的一颗针,渺无音讯,就这样我们天各一方,永远的诀别了。

留下的记忆,是年幼时童话般的爱情,在那个幼稚的年代,没有经过任何人许可的爱情,它留在了自己的故事里,不过它是一个真是的故事,我的故事。

做梦的时候,念旧,梦见他,缅怀我的思念,我把这个从前的故事与更多的人分享,一个曾经我的小故事,带给读者休闲时,片刻的一个精彩,仅此而已!!

从前岁月很慢


人与人之间慢了,感情就真了,人也便不会时常孤独了。即使在快的日子里也仍有那些慢的快乐,因为人与人之间铸就了一把精致的钥匙,不同于开锁匠人的技术,恰到好处地打开了心灵,恰到好处地开启了快乐。

从前慢

木心

记得早先少年时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蒸汽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岁月青葱不敌慢

岁月匆匆,不知不觉人也变得匆匆。邂逅一隅风景,无由地慢下,便想起那些青葱岁月,从时间的源头缓缓淌来。

人时常念旧,即使在清浅的时光中也仍是如此。

我在农村长大,生长在一个跳皮筋 ,九宫格,踢毽子,打陀螺的时代。那时候上学放学走上半个小时,水泥路是新铺的,夹杂着不齐的石子在脚边自在的蹦跶。那时候下水道全是石板盖成的,溜的一竖,整整齐齐又处处残损。那时候房子是低矮的,街上只刷了墙。贴砖都是富人家的事。那时候在路边的不是店铺,而是一家一家的竹摊,风和日丽的下午总是会驻足细数那些精致的杂物,想方设法地偷拿一盒剃须刀片好过家家。那时候,零食是一角五角的,孩子们最爱的是黄角树下两角一个的冻果冻,买两包小辣条就可以一路欢喜地吃回家。那时候一旦有人请客去酒店,一遇中午,一大群小屁孩就去拿糖拿瓜子,偶尔也会偷一根烟别在耳背学着爷爷的样子。那时候吃生持久就是山珍海味,饮料不足,蛋糕不够却吃喝玩闹得不亦乐乎。那时候一年穿两次新衣服,过年家里定不让提前穿,大年初一会放歌,一大群孩子穿着新衣服咿咿呀呀,蹦蹦跳跳的,然后躲猫猫,钓小鱼将家里闹的个底朝天,最后会被一顿暴揍。那时候,时间是慢的,晚上九点就是深夜了,早上七点到九点便开始舒适的一天,做好多好多事,去好多好多地方,那时候清晨是宁静的,黑夜的影子笼罩着静谧,街上的灯常与炸油条的叔叔相伴,路上行人很多,虽然走得匆匆但不是匆匆,那时候的午后是夏日,风扇和蒲扇相印成趣,野花和孩子们同道,匆匆地奔跑但不是匆匆。那时候的傍晚是热闹,一眼望去吃饭的人都站在门口,路上是散步的白发爷爷,拿着茶杯悠哉游哉。村子里的人都回来了,东一句西一句拉着家常,东门西门地客串,小卖处的电视前有好些人慢悠悠地站个十多分钟。

这样的日子最与木心的从前相近。那时时间很慢,生活都是磨出来的滋味,人心是敞的,话语是明的。即使今天这家吵明天那家闹也不见得多丢人,因为它是真的。

现在的生活都太快,时间也太匆匆。闲坐一会儿,相对的一天没有了。做什么都赶,做什么都快。时间的量度引起了质变。皮筋,陀螺渐渐消失,回家的路变得平滑,下水道也藏了起来;房子是高高的,让人看不到天空,墙是瓷砖的,时时照着行人匆匆的样子。路边全是新修的店铺,灯光华丽,物价昂贵,所以顾客也是匆匆购买匆匆离去,似乎多待身上的钞票便会流失。孩子们最爱的成了KFC,哆咪基,坐着便过了一个小时,然后乘车回家。酒店越来越多,几乎每天都满,可菜却每天都剩,除了孩子和主办方,宴会大多沉郁,行人匆匆地吃完,匆匆地离开。衣服不再留给年,年就不再那样新鲜。大年初一的老式影碟机早已成堆破烂,大家都拿着手机听着自己的歌儿,再匆匆地四处走亲访友。如今的深夜是十二点,一点,二点;熬夜已为常态,可还是有大把的事忙不完。早晨是八九点,除了工作的人和学生、环卫工人,清晨的阳光过于寂寞。午后是无人谷,屋后的花圃被水泥板替代,几株遗留下的花草只得与蚂蚁相伴。夜晚即使归人也各自安生,少了那些串门的麻烦,散步散得更快些。

时间就如此褪去了曾经的慵懒,快马加鞭地奔跑,所以人也就更快地赶上。做事快,说话快,什么都快。慢被生活社会所淘汰。但只有在人们内心孤苦无依时才会拾起曾经丢弃的慢,找到些聊以自慰的东西。

而我最喜欢的是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生活趋势的快速无疑是发展的必然。但人内心的慢,人与人之间的慢万万不可抛弃。因为心慢了,生活就回来了;因为人与人之间慢了,感情就真了,人也便不会时常孤独了。即使在快的日子里也仍有那些慢的快乐,因为人与人之间铸就了一把精致的钥匙,不同于开锁匠人的技术,恰到好处地打开了心灵,恰到好处地开启了快乐。

慢,像那些青葱的日子。经久不绝,永烨生花。

夏风,吹过的从前……


有时候,安静的坐在窗前,等阳光洒在鸟儿蓬松的羽毛上,舒舒柔柔,看着它们,在树杈上,眯着眼睛,打起盹儿来。听见鸽子落在屋顶,咕咕的叫,不知又在帮谁送去相思的情笺?

闲暇的时光里,偶尔,也会去翻阅一下旧相片,怀念从前

小时候的夏天,也是烈日炎炎。很让人懊恼的是,一到傍晚时分,村里会因为供电不足,而停电。奶奶就会在院子里铺张小床,让我躺的舒服,然后,用她那把有些破旧的芭蕉扇,给我带来些许凉爽的风儿。

望着漫天的璀璨,我竟不禁学起张衡的样子,数起星星来。也有问过奶奶,月宫里,有没有真的住着嫦娥,后羿是不是真的把太阳射落过

转眼过去许多年,那是在一个七月的下午,我在香樟树下,对你表白:可不可以,让我们谈一场从校园到婚纱的恋爱?你笑着捂起脸,害羞的样子很可爱。我轻轻的将你的手儿摘下,在你的眼神中,流淌着喜欢。当你的额头,深埋在我的肩,手里的冰激凌散发着淡淡香草味,滴在我的背上,透着凉的甜

夏日的风,吹过街头,散落几片香樟叶,阵阵飘逸的幽香,像极了我们,纯纯的爱恋。

当毕业的钟声,在校园里,千回百转,我们即将一起面对,离别的光阴。不同的城市,如前方的路一样迷茫,我们牵着手,走在一条青石路上,脚下轻踩着,昔日的誓言

湖岸的细柳、云烟,低低的,荡在眉间,柔声拍打着我们的双肩,仿佛也在安慰,那两颗饱蘸不舍的心灵。那晚的我们,寻了一处教堂,许下了四年以后的婚期,一起等待着大学毕业

列车出发的那一刻,我们彼此挥别、落泪、直到消失不见

或许因为路途辗转,也或许,那时的我们,年纪尚浅,根本不懂诺言,随着时光的游移,我们终究再也没有提起,那个教堂里的约定,最后的最后,也在茫茫人海中,渐渐的走散

某一个日落的黄昏里,我一个人,静静地依靠在湖边的矮桥上,没有心酸,也没有思念,只是淡淡的,向着夕阳,挥手作别,轻声说了句:我曾经最爱的人儿啊,再见了,真的再也不见了

不知不觉,已是傍晚,放学回来的儿子,忽然钻进我的怀里撒起了欢儿,身后,妻子已经拎着刚从超市买来的食材,走进了厨房

我陪着孩子在院子里荡起了秋千,一阵浅浅的夏风,滑过额头的发际,我缓缓的抬起头,今晚的夜空,依旧绚烂,月儿,笑的那么美,我仿佛听见,那些和奶奶之间,稚嫩的对白,又好像闻见了久违的淡淡香草味,仍然伴着甜

此刻的呼唤,将思绪打散,我抱起儿子,走向那个摆放着碗筷的身影,忽然间,我有了一个笃定的信念,生于心间:更让我陶醉的,是这房间内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从前我死去的家


我要控告我的父母,因为他们生了我,一个年幼的孩子用着他这个年龄没有的死气对法官这样说道。这场被人们当作闹剧的作品却照见人的悲哀,人们对杀死自己的孩子总是特有办法。

我处在一个并不封闭的村子里,四周坐落的人都沾亲带故。乡里都有一张精致的漂亮嘴巴,它们都被下了诅咒不能在人前说话,所以人们的话才都只能是传开的吧。人们偷偷议论着好坏,它们是不敢让人知道是它们说的,所以都会在开口之前说:这事我只对你说,你可不能对别人说,第二天所有人就都知道了。我不喜欢这个地方,就像一座天然的水狱,这个村子是处置犯人的水牢,而同乡的人是水牢里的毒虫。

我的家也是此般一座别致的地方。

今天你舅妈说你偷拿了她的钱,你小婶妈说你交了很多狐朋狗友,你阿婶说,够了!不要和我说这些人。我母亲一脸笑意看着我生气的样子,我很小很小就这样被诬陷,然后又被我的母亲一一传阅到我的耳朵里。我很奇怪她为什么很喜欢听别人诬陷我,还喜欢说给我听,后来我慢慢摸索了,她想用别人不存在的话逼我按照她的意愿来做她喜欢的事情。似乎这样我就不会受到别人的诬陷但她不知道我不是在意别人眼光的人,我很喜欢李白那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有种跨离时空遇得知音的感觉。

我不能让所有人喜欢我,我又不是神,但我恶心我的母亲想借这种别人的悲哀做更加悲哀的事情,她或许想借此激励我,让我警醒自己做的不够。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我虽没有所谓的暮成雪,但也是成功白了少年头。

难过自己的无能,难过自己让人失望,如此的情绪迎合了我的家人,但他们自顾自的聊起天:隔壁的孩子考到了那所学校你们知道吗?对了,我还听说老四家的孩子已经会出去打零工了,那么棒啊?是啊!我听它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突然发现它们好像从来没看到我。

哀莫大于心死,我也不知道哪一刻起我把自己埋入了房子的泥土里,我挥挥手与家中自己的皮告别,裸着梦想的骨头出行,路途艰难,烤死的三两幼稚不能果腹。我经过了大漠,看过别地的星,喝了养育民族母河的水。我看到戈地上开出的三色小花,戈地为什么能开出这样的花呢?我问花你是怎么开的,它不抬头也不说话,旁边的花说了话没一活就死了。

我看旁边依旧活着的花,我似乎明白它是如何活在这方天地了。

我更加不理会那些暗箭和冷意,只是向上走,没有太阳就只看自己的微芒。

我回到了我从前死去的家,剥掉的皮已经烂了,我离开太久了,它等不了那么久。

我的家人终于看我了,可他们不敢看太久,同乡的人也看我了,但它们也不敢看太久了。他们想知道多年漂浮的时光,我是否也想家。它们想从我眼里看出那渴望,却没有,它们恼羞的想开口说我是匹白眼狼没敢说。

我看了一眼我从前死去的家,看了各种毒虫的脸,时间过去了多年它们还是只有一个别致的嘴巴。我踏着星光赶野离开,月色作陪,起一堆篝火,舀一碗河水煮,插几只鱼烤,我是爱这里土地的。

那段曲折我已经吐不全了,只知道当初少年不惧岁月长,尝遍了异乡赠的糖。他不念故乡,那里不敢有温情的话,这或许就已是离别的意义。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04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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