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是心上秋,而秋却是多面。金黄是秋,赤红是秋,胜春朝也是秋。秋可浓妆,也可淡妆。浓妆惊艳,淡妆静雅。秋的阳光铺洒在我长长的秀发上,明亮了欣赏它的眼睛。我虽然看不到,但是从他的眼睛里,我感受得到。
认识他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秋天。秋蝉还在嘶鸣,太阳的热量还很足。我坐在教室里靠窗的位置上,看窗外有着和蝉一样声贝极高穿透力极强的女孩子叫喊哥加油!或许我应该加入她们,和她们一起尖叫,让声音穿透过运动员的耳膜,直击他们的运动神经。然而,我的大脑已经不能支配我的四肢。阳光漫洒在操场,隐隐的还能看到仿若细纱的太阳光线。一个女孩子的秀发粘住了阳光,泛着模糊的光晕。离女孩有些距离的一个男孩,在看女孩的秀发,他的眼光柔和,眼睛明亮清透。不知道他是不是沉醉秀发朦胧的风景中,他看头发的眼睛通过我的眼睛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头发,呵呵呵呵,刚剪的毛寸
我也许该留长头发了。
两个春夏秋冬的旋转,我的头发也能扎起小辫了,走起来一跳一跳的,像欢快的小鸟儿。他这样告诉我。他是我的同桌,刚来的转校生,安静不常说话。在座位上,一坐就到放学。他居然这样评论我的头发,高兴的同时,也很惊讶,我的同桌也是个有意思的人呢。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因着外界因素的变化,很多东西跟着变化,就像我的头发。我和同桌能开开玩笑,打打闹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关乎生命。
这年秋季,树叶正黄,学校后面的山上有枫树林,火红的厉害。我以为他是外面转来的,没有见过。谁知道,他不仅见过,还留下了痕迹马伊超到此一游。我羡慕他,我没想到能在石头上刻字,而且悲催的,也刻不动。那里的石头,我是知道的,我也知道我的斤两。
谈论着谈论着,不知道就怎么谈到了一起去逛枫树林的话题。最重要的是,他会帮我刻下李蓝到此一游。
就在那个星期天,我们一起骑着单车,向着枫树林奔去。骑得很快,很快。秋风在阳光下挑逗着我的小辫儿,凉凉的,像妈妈亲吻我的唇角。心情很好,就在闭眼享受的一瞬间,事故发生了。单车前边有一块石头,大约45的倾斜,车轮踩着光滑的石头,滑向了一边,车子上的倒霉孩子,我摔倒了不算,头还碰到了那倾斜45的光滑的石头。血顺着耳朵流了下来,滴在土地上,不知道有没有枫叶鲜红。我坐在地上,一边想着,一边等距我很远的前方的同桌发现我的消失。
本以为就是碰一下,流点儿血,这也算是我青春的见证。当天我并没有回家,也没有告诉妈妈,在校医院只做了简单的包扎。第二天,我竞不能下床了,头疼的厉害。躺在床上,在想要不要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妈妈来了。她一进宿舍就喊我的名字蓝蓝。我抬起头去看她,脸上的欣喜,在看到妈妈眼里极力隐藏的眼泪时,一下子就消失了,变成了错愕,眼里也开始闪闪泪花了。
我的头由于碰的不是地方,所以需要一场手术,花费昂贵,休学不在话下。不知道同桌有没有愧疚,如果能见到他,我一定告诉他,我的青春也是染了血的。
因为手术,后脑的头发被剪得只剩下半厘米长短,余下的头发不论是散下还是扎起,都显得不伦不类。如此,我还是不舍得剪,在家人夜以继日的嘲笑之下,我内心悲戚地剪了余下的短长发。
我的长发梦又遥远的很了。
开学的时候已经是第二个学期,走进班里,同学们惊诧又憋笑的看向我,超过平常看同班同学的时间。把眼睛往地上一定,我大剌剌的朝着原来的座位走去,没想到的是同桌竟换成了女生,她不爱说话,并且钟爱学习。
而马伊超坐在另一个角落,不爱说话,依旧沉默。
在我没有上大学之前,我一直认为没有我得不到的,只有我不想要的。时间。让我们成长;经历,让我们成熟。
那天,我正在山顶散步,阳光透过树叶照射到地面,像碎了的银子,美极了。可是那满地的阳光,终究是伤。一个俊秀的男生正在球场上打球,我被那帅气的背影深深吸引住,我停下脚步,静静的看着他……他是一个诚实,孝顺,懂事的男生,学习优秀,为人甚好。他喜欢在午后一个人沉浸在打球的世界,他喜欢傍晚过后去图书馆看书。他喜欢乐于助人,他活泼开朗。突然,一个球安静的躺在了我的身边,世界安静极了,思想戛然而止了。
“同学,可以帮我捡一下球吗?”
“恩,好!”
“谢谢”
“……”
“你是那个中文系的吗?我似乎认识你,你好像也很喜欢打球,我们一起吧!”
“恩…..啊?好啊……”
运动是一个很好的交流方式,让我们更加自,更加放松。球场上,他总是让着我,总是护着我,担心我受伤,时刻关注着我。起初,我的脸颊绯红,不知道怎样放自己的手和脚,感觉很凌乱,不知所措。渐渐的,我忐忑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没有了紧张,留下的只是欢乐。时间在黑色的琴键上跳跃,谱出一曲光阴的华尔兹,仰头低眉之间。已经到了吃饭的时刻。我们纷纷道别,消失在那金色的阳光之中。
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正值青春的我们,有时候确实很疯狂。
第二天,我的QQ列表中多了一个叫泡沫的人。后来,电话簿中也多了一个人。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冲动,冲动到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牵手了,那么自然,那么幸福!我和他穿梭于沱江边,我和他游走于山顶,但是我们唯一没有去的地方是图书馆…...幸福,有的时候来得就是那么的突然。或许是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我开始珍惜这份感情。我关心着他,呵护着他的心情,理解着他的痛苦。他开始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也渐渐开始影响我的生活。我想天天看见他,想听他的声音,想和他一起玩耍。很多时候,我总是以着一个大姐姐的身份去呆在他的身边。
幸福来的太快,或许走的也更快!我开始忍受不了这种付出,我开始怀疑我们彼此的感情。一种邪恶的念头在我的内心滋生,分手。爱情,或许真的没有对错,只是谁较真谁就输了。当我兴致勃勃的时候,他总能给我泼瓢冷水;当我斗志昂扬的时候,他总会让我丧失斗志。我渐渐讨厌这种生活,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可是我很确定这不是我追逐的爱情。于内心纠结千万次,于心底由于数百次,我提出了分手。
有的人,转身就不在了,有的机会,抓不住就没有了。我知道我离开他我会难受,但是我却不是道我会如此难受。那一夜,我哭得死去活来;那一夜,他难受到天明。第二天,因为舍不得,放不下,我去找了他,我感觉到我不能失去他,我要求和好。很多东西,不是你想得到就可以得到的。我紧紧抱着他,我还能清晰的感受到他那温暖的体温,能听见他的心跳。我以为,我的任性,我的幼稚,他终究会原谅,他终究会理解。最终,我狠狠的将他从我身边推开,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
忍不住,受不了,哭声终究在空气中回荡。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撕心裂肺的痛,我感受到了心有余而力不住的无奈。哭声,掺杂着泪水肆意的在空气中沸腾。我早已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隐隐之中,我听到了那微弱的六个字“我们和好吧!”有着欣喜,也有着幸福,可是我终究没有回头。这六个字曾在我的耳边重复了四遍,可是,也是因为我的贪婪,我和他就此错过。在那并不遥远的十步距离之间,我多么希望他能追上来紧紧抱住我,可是,他没有,我们也就就此别过。
每个人都有任性的时候,很多时候,我是需要为我们的任性付出惨重的代价的。比如说,痛苦!离开他的日子里,我的世界悲伤成河,只有痛苦和悔恨。
此情待可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每次想起李商隐的这句诗,都不由得想起了在红尘中埋葬的那些往事,在时光的步伐踏过之前,捻起落花,在一指清风中慢慢回味。
行走人间阡陌,我向往着那些文人骚客的生活,在一座属于世外桃源里,品茗着亲手酿制的米酒,和那些有相同向往的人一起,谈诗,说文字。
可惜那也终究是惘然的回忆了,想起年少时的那一短美好的憧憬,如今却是现实的悲哀。在斑驳的树影下,不知到是何时放起的风筝了,从我身边,飞向渐遥远的天际。
所有的年轻时的梦,都不需要有人明白,也无人懂。在我们能够追着风跑的日子里,我们却惘然的过活着。在我们只能够回忆的时候,也许就会是痛苦了吧!人生啊!历经过的往往精彩,却没有人发觉过。
(从童年开始)
记得那年,我还是一个怯懦的孩子,没有伤心事,没有心烦事。虽然痛过,哭过,可日子却依旧快乐。在那些伙伴们的陪伴下,一起玩着老鹰捉小鸡,去田野间捉蚂蚱,在山路上奔跑,在一个坡上滑下。那时的我们过得可真是开心啊!可惜却回不去了。
记得那时我也妄想着追赶太阳,妄想着在日落之前,回到家中。有着无数个的幻想,可那些幻想在如今看来,也不可实现。
(从读书开始)
记得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了我深深的迷恋,迷恋文字的那一抹诗意,迷恋着我的恋人我的文字,在翻开书的时刻,渴求那一抹的灵光,渴望在诗中寻找另一个我,我的内心,还有我的灵魂。
朋友,在你来临前我已经习惯了我如今的生活。习惯了孤单,在一个人的夜里,在书中寻找到一场感动。我希望我可以落泪,因为那时的我也许懂得了情感,也许就不会再像一个孩子般痴痴傻傻,虽然我就是一个孩子。甚至是一个不明事理,不懂人情的孩子。可我的心也并不是那么纯粹,我渴望着一些东西。渴望着有一天那来自别人由衷的赞美,我无法清醒,这又究竟是不是一个罪恶的抉择。我也不知道。一刹那间,清晰的自我也变得模糊。
(从写字开始)
那时,我真的是一个人在独自煎熬,在没人的夜里,独自亮着灯。白天顶着黑眼圈去上课。在那些课上,昏昏欲睡,这也许就是那所谓的捉襟见肘,这也许是一种对青春的浪费。可是我,已爱上了文字,无法自拔。
像是一个来自恋人的吻,黑夜拥抱着我,我默默地数着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海子,雪莱,顾城,徐志摩这些我在黑夜里认识的人。我渴望着也能有一双黑眼睛,去发现光明。我渴望着在没人的时候,可以随意提笔,写下往事。
(从今天开始)
那些往事的回首在夜风中又化归沉寂,我依然在默默的数着那些我认识的人,虽然他们不曾认识过我,就像是我认识天上星,而他们不知人间我。
红尘中,我们忙碌着生活,在夜里走着崎岖的山路,不断告诉自己,那句萦绕在耳畔的话。锦瑟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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