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散乱的头发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仔细挑选了最爱的小碎花长裤,搭配了白色的鞋子,使自己显得清爽干净。心里渐渐高兴起来,是谁也不知道地,偷偷的高兴和急切。我要去看望你了。
中午时分,我一一洗过你要用的酒杯、碗筷,舅两手交叉熟练的整理着给你带的钱,我问舅舅:我可以去看你吗?眼神恳切,怕听到否定的回答。舅说:又不是大的节令,去吧。我瞬间雀跃起来。你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你,两年了,连你现在在哪我都不知道。因为我是外孙,据家乡的传统说,外孙是不能去看你的。多少次午夜梦回,多少次脑海中恍惚出现你的影子和声音啊,我想念你。可你在哪?现在我终于要去看你了。
我来到你住的地方,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荒凉,没有树,没有阴暗,四周开阔敞亮,正如你的为人,堂堂正正!我想是的,你是不会住那种委屈自己的小角落的。在你的不远处,是一片苹果林。种果树是你一辈子操劳的工作,我还记得小时候跟在你身后去打药,拿虫,剪枝,摘果。你种的苹果是极好的,又大又甜,果皮光滑圆润,没有一丝虫咬的痕迹。现在,你可以继续看守这片你最擅长的园林了。
舅摆上碗筷,拿出酒杯,斟了一杯翠竹青,这酒性烈,少喝些吧,不似那年我去泉城给你带来的糯米酒,温和甜糯。还有你爱吃的小黄花啊,酥脆可口。记得那年你给我做最爱吃的黄花鱼。饭好了,我动动筷子,发现那鱼有点不对劲鱼皮上闪闪的,有一层透明的鳞,肚里的内脏也没有处理,就这样炸了。我怀疑是你记性不好,忘记处理了。这顿饭,我没怎么吃。后来回学校不久,母亲打来电话说,你让我去吃饭呵,这次会刮鱼鳞的。我叹口气,人老了就力不从心了罢,还是叫你别忙了。
举一柱清香,燃一叠黄钱,叩四个响头。举手投足,都是我对你的想念。我在心里默念,归去吧,今日相见,已了却你我彼此告别的心愿,弥补了再见一面的缺憾。如今,我知道你过的安好,就放心了。
再见了,亲爱的老人。我释然了,在心里向你挥挥手,莫再牵绊,莫再挂念,儿孙自有儿孙福。喝过孟婆汤,了了这一世情缘,愿来世再重逢!
每个人的成长道路注定是孤独的,在这孤独的道路上能够与你重逢,也算是让我了去了一段过往。漫漫长路我不能陪伴你,你也不能陪伴我,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往前走,也许会在下个路口再相遇,也许再也不相见。
都说初恋是最难忘记的人,虽然我不想承认那段无知的过往,现在回想起来实在太幼稚了,但我依然记得你喜欢吃紫薯和七彩棒棒糖,依然记得我生日那天你送给我的你亲手秀的小礼物,依然记得我们过去的点点滴滴。
每个人的过去都有一段故事,我没有否定过那段感情,只是觉得惋惜,故事太短我没能珍惜。懵懂无知的爱情没有错,至少彼此相爱过,错就错在我们没能一起走下去,短短三个月我们就放弃了。高中时代的恋爱太过平凡,平凡到以爱人的名义做着最普通的朋友,这就是我们三个月的爱情故事。
昨天整理空间的时候,看到一个陌生的网名,给我了最熟悉的感觉,可怎么回忆都没有印象,直觉告诉我曾经我们的关系很好,就加了她好友。加上之后,我先去看了她的空间,那张熟悉的面孔,时隔五年我依然记得,不自觉的笑了,删除的过往就这样被找了回来。
她给我发了一条信息问我是谁,我没有回复,思考了好久该如何回答,本想逗一下她,没想到被她直接猜中了,当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眼泪差点流出来。嘘寒问暖了几句,便聊不下去了,然后我在她空间看了一个小时,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一点没变,还是那么的可爱善良,还是那么的傻傻笨笨的,只是多了几分沧桑,在岁月的磨练中变得稳重。
而我这么多年过来,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冲动的少年,参悟了人生,看透了爱情真谛,不再像以前那样随便动情,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我成长了,没了小孩子的稚嫩,多了几分岁月的沧桑,为人处事由感性变为了理性,削去了嚣张的气焰,成为了真正孤傲的王者。
每个人的成长道路注定是孤独的,在这孤独的道路上能够与你重逢,也算是让我了去了一段过往。漫漫长路我不能陪伴你,你也不能陪伴我,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往前走,也许会在下个路口再相遇,也许再也不相见。我已在过去的道路上滞留太久,现在的我不可能回头,这就是那个高傲的少年。
花落时节又逢君,你多么喜欢的一句话,可惜你等的人不是我,我等的人也不是你。我要做的是山高我为峰,做那世间的王者,儿女情长早已与我无关。愿你的骑士能够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许你三生三世。
因为脚踝骨裂Josh被困在了床上,这种日子,对一个7岁的男孩子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躺在床上一周,Josh开始出现焦虑、浮躁、厌食情绪,尤其每到下午3点,Josh的情绪低落至谷底,坐立不安,神情恍惚,如果是情窦初开的年龄,你一定会猜疑他正在经受一场失恋的折磨。一个才7岁的孩子,再怎么早熟也不可能有这么个欲望。不过,此时的Josh确实被“恋”所困,假如不是脚伤,每天这个时候他应该和Bella在一起,这种神秘会面已经持续有半年。
父亲去世的那年Josh才5岁。妈妈为了转移儿子对爸爸的思念,为Josh买了一条小狗。一进屋,小狗趴在厨房角落里,竖耳瞪眼,瞧着Josh。Josh催促妈妈赶紧给它起个名字。妈妈想了一个,遭Josh否定,Josh说了一个,妈妈摇摇头,这样来回折腾了半天还是没有一个满意的名字送给狗狗,这可急坏了Josh。妈妈在厨房间洗碗,心里偷着乐,其实不就是一个名字吗,哪有那么讲究。这次给狗狗起名字,倒不是妈妈有意刁难儿子,因为她很清楚,从现在开始这只小狗就是Josh的玩伴,她上班时,家里剩下的就只有这两条小生命,他们将相依为伴,她希望他们的感情通过给狗狗起名字的那刻起就培养起来。妈妈说,要不就让狗狗自己决定吧!她找来两张小纸片,写上一个名字,另一张纸上写上Josh想出来的名字,将它们捏成纸团,抛向狗狗。机灵的小家伙好像猜透了主人的心事,它随便选择那个纸团,都是一个结果,不过它忘着眼前的两个小纸团,还是犹豫了片刻后,抓起了就近的一张,妈妈小心翼翼地将纸团打开,读到“Bella“。Josh高兴地蹦了起来,这是他起的名字。狗狗的名字就此尘埃落定,叫”Bella”。妈妈亲吻了Josh的额头,她似乎看到了Josh和Bella形影不离的将来。
给小狗起名字的那个场景,从未在Josh眼前消失过。百无聊赖的Josh在床上只能靠摆弄iPad打发时间,再喜欢的游戏也激发不起他的兴致,他无时不刻在思念着“Bella”。
从来到这个家,每天晚上,Bella总是送Josh进卧室,听见Josh和它说:晚安,才离去。早晨推开房门,Josh就会看到Bella,蹲在门口在等他。随后,Bella摇头晃脑地跟着Josh去盥洗室,看他刷牙、洗脸,就是上厕所都赶不走它。早餐后他们迎来了新的一天。他们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有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爱。Josh喜欢抱Bella头,Bella好像也很享受这个亲昵的动作。
Josh几次要求妈妈能同意让Bella和他同屋睡,妈妈没有同意。妈妈说,Bella是一条生命,也需要有自己的私密空间。
Josh和Bella一起生活了两年,还是分开了。
Josh在长高,Bella在长大,站起来已快和Josh一般高,毛发也变得更加乌黑光亮。令妈妈不料的事情发生了,Bella的胃口日增壮大,妈妈几次看见Josh吃汉堡包时,偷偷地抠下一块牛肉带回家喂Bella。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妈妈总会红润眼眶,经济的拮据已经没有能力也给Bella买一块牛排。
半年前Bella被妈妈送人了。妈妈说,我们都非常爱Bella,所以应该让它生活在一个家庭富裕的人家。送走Bella的那个晚上,Josh一边抹泪一边尾随在妈妈身后,记住了Bella的新家。
一天(那是Josh躺在床上的第10天),网上的一个帖子,让Josh惊愕地差一点从床上翻滚下来,虽然他还看不懂几个字,可是清晰的视频截屏他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一个小男孩偷偷潜入Bella家,5分钟后再飞奔跑掉。Josh全身冒汗,瑟瑟发抖,有一种遭到全世界通缉的恐惧。此刻身边若有把锋利尖刀,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刺向自己心脏。他双手合十,喃喃自语:OhmyGod!OhmyGod!随后嚎啕大哭,“妈妈我啥事都没做,只是去看看Bella。”Josh边哭边囔。
不管怎么样,今天就是爬也要爬到Bella家,Josh起床,做好外出准备,他选在3点差15分出了门,估计3点整能到那里,往常这段路程只需5分钟,每天下午3点是他们的约会时间,他相信每天这个时间,Bella在等他。
剧烈的疼痛Josh倒在了草坪上,若他能喊出声,这点距离Bella是完全能听见的,因为他都已经看到了站在门口的Bella。“汪—汪”一阵吠声传来,Josh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世纪重逢将来临。十天未见,在Josh的心里好像与Bella隔离了一个世纪。Bella发现了他,它像离弓之剑窜了出去,奔向Josh。Josh凝视着来到跟前的Bella,笑了,笑着满脸泪水。Bella也不断用头蹭Josh,好像在责怪他,为什么1天、2天、连续10天没来看它,最后它匍匐在Josh的身边,伸出绯红的舌头舔舐着Josh的脸蛋,他们在完成一次世纪重逢。
Bella的主人背起Josh,Bella走在前面,身后一抹红色的晚霞护送着他们走向Josh的家。
Josh趴在一个男人的硕大背上,流下了父亲去世以来的第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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