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细细,叶叶梧桐坠。绿酒初尝人易醉,一枕小窗浓睡。
紫薇朱瑾花残,斜阳却照阑干。双燕欲飞时节,银屏昨夜微寒。
《清平乐》 晏殊
分离在那个美丽的秋天。你像一只南归的雁,在一个洒着金辉的夕阳下乘火车走了。在金色的光晕里,你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离我越来越远。你的离去给那个秋天增添了些许忧伤。
你喜欢秋天,你说秋天里有丰硕的果实,还有遍山的红叶。是的,秋天是个平和又充满惊喜的季节。我认识你不就是在一个美丽的秋天吗?那天我第一次到学校上学,由于害羞,我没有找其他的小朋友玩,一个人孤独的坐在教室的角落。这时,你拿着一个纸风车笑嘻嘻地来和我一起玩,从此,我记住你了,一直都没忘记。
秋天是金黄色的,金黄的菊花、金黄的桦树、金黄的柑橘我常在想,一年四季要都是秋天那该多好啊,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你,你笑我傻。你说若一年四季都是秋天那树叶子掉了怎么办,不就没有新的树叶了吗?我望着你憨憨地笑了。
秋天是美丽的,也是短暂的。一晃,我们都上了六年级。由于学习好、人缘好,我成了班长,你成了学习委员,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了。你出落得亭亭玉立,不过,我渐渐发现跟你说话时你会无缘故地突然脸红,我那时还以此取笑过你。我们仍然在一起快乐地上学、考试、玩耍。可没过多久,爸爸为了让我在更好的初中读书,给我转学了。我要走的那一天,我看到你哭了,哭得很伤心。
金黄也许是秋天最原始的色调,金黄的树叶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展现出它最辉煌的风采。之后,我去了镇上的中学,而你却在一所普通的中学读书。每个周末回家时我都要经过你们学校看看你,跟你一起回家。你很开心,常常给我讲你们学校新近的趣事。有时,你会叹着气说我们见一次面太不容易了,我便安慰着说要你好好读书,我们就能在一个学校读高中了。你笑了,笑得那么美,我也跟着你笑。
三年,时光匆匆而过,我由一个小毛孩变成了挺拔的大小伙,你也长得更漂亮了。人们看到我俩时都说真般配,你脸红了,我心里也甜甜的。
秋风是金黄的,可它却也在摧残着其他的金黄。那飘零的红叶在向下坠落时,秋也许在哭泣吧,你听,呜呜呜呜正在我忙着备战中考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你要去读职业高中了!而你之前一直没有告诉我!等到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登上了去远方的火车
那天,我一个人登上了火车站边上的那座山,久久凝望,看着火车徐徐启动、远去。夕阳洒在宽阔的汉江江面,一片金黄。几只南飞的大雁,在夕阳的浸洗下,也染上了秋天的颜色。遍地的菊花开得正欢,我这才想起,哦,是秋天到了
后记:
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但也是一个容易产生故事的季节。那次秋天的离别成了我和她人生的岔路口:她读了高职,找了工作,结婚生子,而我选择了读高中、上大学,继续深造
人生就是这样,总会发生些偶然
有时候我在想,那棵树怎么能够苟活?
或许你没见过他,因为他就在那个角落,他在那个岸边已经有些时日了,从我小的时候我的父辈们就经常告诉我关于他的许多传奇,他像一位老人般用他沧桑的面容见证岁月的流逝,然而他却是像长不大是的,一直拖着一副瘦小的身材,更无法与其他的同类相比,他们将他牢牢地压在下面,早已将他忘却。
有人说他是野生的,所以永远长不大,有人说他是因为不能获得足够的养分,当然不能像其他树木那样出类拔萃。诚然,不知多少年前的那场大洪水在他与洪水的斗争中败下阵来,看着无数生灵的陨落,自己的根基也几乎荡然无存,从此他便一蹶不振,那些曾经的辉煌也转瞬间滚滚东逝。
也许他应该值得庆贺,虽然洪水剥去了他的身躯,但是他那浑身青筋却帮他赢得了生命,他幸存了下来,然而有得必有失,数年间,那些曾经在他身下依靠的小弟们早已凌然覆盖了他,以至于他不得不仰视这些少不更事的树木,他不断地质问自己:难道这一生就要这样度过,自己是否还会再有希望。他用一种暗淡的眼神急于洞穿这个世界,很快,他发现,生活只能你去适应。
偶然间的时候我从他的身旁匆匆掠过,那是什么样的一幕,至今我仍记忆犹新。那些曾经在他身下依靠的小弟们早已腐烂,默默的躺在一旁,蚂蚁们早已掏空了他们的内脏,作为一个失败者,他们无可厚非的将要面对自己的命运,不可能获得岁月的怜悯,当初那盛气凌人的神情却换了一副痛苦的表情。
而他,仍然站在那里,在那早已坍塌的岸堤上,岁月将他那佝偻而又坚实的臂膀显得疲惫不堪,而他仍然在那坚持着,坚持到未知的明天。风浪固可畏,恒心永不倒。我想他分明已经懂得了生命的意义,生命,莫过于坚持。生命没有高低贵贱,能在这世上生存,就值得每个人去尊敬。
即使有一天,那衰弱的生命已不能支撑他古老的身躯,也是我应该去尊敬的,毕竟曾经努力,不放弃对生命的渴求,这便是最大胜利。
人生本来就有许多事是徒劳无功的,但是我们依然还是去经历。
那年,我小学。小学生的时代,就是叽叽喳喳的。那时菲是我的好朋友,可菲因为是校长的女儿有时候会表现的有点傲慢而被其他小朋友排挤,可她对我却很好,还邀请我去她家写作业,这个事情在那时让我很开心,我把我最爱的小猫咪崽送给了她。有件事情现在想起来很好笑,有一次其他小朋友和她闹了个大矛盾,就轮番来对我进行说教,问我到底是哪一派的,是要跟他们玩还是跟菲玩,呵呵,真有意思。我不记得当年选择了谁。小孩子的恩恩怨怨来的快去的也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玩到了一起。小学六年,就在这吵吵闹闹中结束了。
那年,我们刚初中。我才懂得,原来朋友是可以这么爱的,我的感觉甚至是惊喜。洁、旭、梅、倩我,是的,我们五个人,一道风景线,老师喜欢,同学羡慕。我们总是手挽手走在一起,我们各有各的梦想,旭和我要考重点,倩要考幼师,洁和梅说不知道,大概考其他的高中吧。初始洁对我很好,也许因为一开始我们是同桌,我们不再像小学那样划分界线什么的,而是凑在一起分享着各自的小秘密说着悄悄话。第一次,我收到朋友的礼物,洁买了两份最流行的纯白的布料我们每人做了一件小衫,我特别幸福的开心了很久,甚至感动的想哭。我是个内向的女孩,朋友不多,所以我特别珍惜我的每一个朋友,也特别的感恩。初三分班,因为成绩的原因,我和旭分到了重点班,而她们则去了另外一个班。渐渐的,一些关于洁的传闻到了我这里,我特别生气,因为早恋是我不能接受的,我认为只有坏女孩才会那么做,而我不允许我的朋友成为那样的人。然,有些事,我们无法左右。我突然想起,曾经她的妈妈气冲冲的找到我住的那个政府大院,说不许我们整天鬼混在一起,那时我觉得很受伤,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在一起不会做出格的事,因为我们一直都是好学生。我看到了班主任也在,我想他会告诉阿姨这个事实的。我的叔叔也从初二就开始告诫我不要再和洁一起玩了,到初三我才明白为什么。心酸,我失去了第一个我爱的朋友。后来我和旭,一起学习,一起有点小叛逆,相处的最好,排座位时,班主任总是让我们先挑座位,这就是好学生的优待,而我们就利用这个优待把自己放在角落里的窗边,有事没事望望窗外遐想一番,这就算是我们的小叛逆了。我和旭每天都在一起,我们形影不离,总是一起去老师家里做客,一起写作业,一起讨论问题,一起讨厌体育老师,放学一起走......很快初中三年过去了。
那年,我们高中。传说中的学习压力开始了,不像初中那样简简单单就能考个好成绩。我开始明白宁做鸡头不为凤尾是怎样一种挫败下发出的了。我觉得很痛苦,可这种痛久而久之便成为习惯,给我本来有点内向的性格加入一丝抑郁。第一次开始住校,开始有舍友,这太突然了让我很不适应,我还没做好这个心理准备。而这三年有一半的时间我最爱韩。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成为了朋友,我开始了解她知道一些关于她的事,觉得她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我们互相关心,一起去教室,一起去操场,一起回宿舍,一起做很多事,我大概是个没什么心事的人,我想不起我那时有什么心事,最让我头疼的就是有时考试成绩不理想。而她,给我的感觉就是总有那么点淡淡的愁似得,像我这样没心没肺的人总不能够了解。很奇怪的,我们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我们的家长都知道我们俩是最要好的朋友,也在默默喜欢着彼此的这个人,这真好。我们总是在对方的抽屉里放些对方爱吃的东西,有什么好东西都希望能够跟对方分享,我觉得幸福极了。高二的一天我在抽屉里发现了零食和一封信,是韩写给我的,看着看着就哭了,她用手帕纸写的,说让我不要再对她那么好,可我觉得是她对我好才是,我小心的折好放起来,就当没看到,像以前一样。我希望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要失去她,对我来说这个朋友真的很重要,所以我们还是在一起。我依然清楚的记得那年我们一起憧憬未来,面包会有的,爱情也会有的,我们会住进大大的房子里,外面风景不错,那时真开心。高中,这两个字太沉重了,承载了多少莘莘学子的梦想,我们无怨无悔,痛并充实的过着,我庆幸着有你陪我度过,你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你让我真真正正的感受到为什么给予是最开心最幸福的事。三年在漫天纸片中画上了句号,可心在这一刻却比任何时候来的更空更渺茫,结束的那天下着绵绵的细雨,淋湿了我们的双眼也淋湿了每一个人的心,这一刻,似乎每个人都开始会伤感了。说不出那是种什么感觉,三年的煎熬就这么突然结束了,我们却没有了方向,没有了归属。一切都慌乱了......
那年,我们大学。总算是开始了期盼已久的大学生活了,我们这群孩子总梦想着离开家,这次真的实现了。可是大学并不是我最幸福的时光,甚至,我痛恨大学。走进校园的那一刻,我的心骤然结冰,为什么,这与我梦想的大学相差甚远,我几乎要崩溃,可我没有办法回头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服自己淡然接受,我开始抑郁。接踵而至的打击是我碰到了并不友好的舍友,让我的生活灰暗至极。有个无锡的女生,处处针对着我,总欺负我,还鼓动其他舍友孤立我,说着我的风凉话,说着关于我一切不好的言论,把我形容的极其阴险恶毒,只要我离开宿舍哪怕是一小会,她就开始吧啦吧啦,有几次我想知道她们到底能说些什么,就偷偷的录音,听了以后,我想杀人,真无语。好吧,我开始了一个人却并不美好的大学生活,下了课我无处可归,不想回那个宿舍,却又不知道能去哪,我望着天空的阴霾希望眼泪不要流下来。上天总不会那么绝情,无意中我听到了高妹为我说了句公道话,这让我感激之至,从此我告诉自己,无论怎样,我要爱这个女生,她值得。回头看看她们对我做的一切,我觉得很滑稽,尽管以后的日子里我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去和她们相处,但她们给我的伤害那么清楚的刻在我的心底,我怎么忘的掉。无论给我多少次机会我都不会选择重新回到大学,那太灰暗了,或者暗淡的记忆来的太深刻而盖过了所有的美好。好在搬新校区,我有了新的宿舍,谢谢高妹、欢崽、丸子给了我美好的宿舍回忆,毕业那天我把所有的宣纸铺在地上,磨好墨,拾起很久未碰的毛笔给你们写信,一封又一封不会寄出的信,写着写着泣不成声。还要特别感谢陆,大学四年,你见证了我所有的悲和喜,陪我开心陪我哭,你是最用心疼我的人,可巧,我们生日同一天,我想这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你把你的家人都介绍给我,让我觉得受宠若惊。毕业了,送你上车的时候我本想笑着的,我可不想那么老套的哭着告别,可不知为什么笑着笑着就笑出眼泪来并一发不可收拾。大学最终在所有人的期期艾艾中,走完了。于我,却无多少留恋。
那年,我们恋爱了。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大概是恋爱了,我想认真的说,爱情虽然美好却让我一生隐着一份愧疚。做梦都没有想到偶像剧里那么狗血的情节会这么戏剧般的上演在我们身上,好朋友喜欢的人和我恋爱了,这真是纠结一世的情。高二那年分文理科,我们走到了同一个班,过了很久很久,是半个学期还是一个学期?我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姓很奇怪,仕,我没见过,但好像听过,是在谁那里呢?后来恍然大悟,是了,韩曾说过,我怎么忘记了,这么没心没肺的该记得的事总是丢三落四。后来日子就这么风轻云淡的一天换一天直至高三。班上的女生开始凑到一起,我才发现原来这么多女生都对这个男生印象很好,经常在宿舍里会谈论到他。他长的干净清爽,总是安静的在座位上做着自己的事不说话,却给人感觉特好,从韩和其他女生那里我对他的了解渐渐多了起来,但相较于朋友两个字,我们只能算是认识的普通同学。高中生活简单而单纯,同学间仅止于小小的互相倾慕,我们对恋爱这两个字依然敬而远之。韩,她曾跟我说过,她跟仕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所学校,因为仕的优秀她很早就注意到了仕,我知道的,所以在其他女生说喜欢仕的时候,我有点纠结却也只好装作无关痛痒。有一天非常突然的,仕说要请韩和我吃饭,在韩告诉我这件事时我暗暗的为韩开心,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叫上我,但我依然乐的开心,那顿饭是怎么开始的又是怎么结束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当时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凑数的。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我就叫我妈做了一顿好吃的请韩和仕一起到我当时租的小窝一品我妈的手艺(高三的某个时候想要清静一点我离开宿舍开始在校外租房,那时我妈陪我一起),不过只有韩,他没来,我当时有那么一点失落,当我意识到我的失落时,我特别吃惊的发现,我竟然因为他没来而失落了。我在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下自己,韩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警告自己不能像其 他女生那样。后来,即使是与仕面对面的路过我也假装没有看到,在心里避开了,两年我们几乎不曾说过话。高考后,韩送了我一幅拼画,很多块小小的图拼成一张特别唯美的天使图,我心里甜的像融化了一块巧克力,美的不得了,但也觉得内疚,我竟然都没有想到送给她什么有创意的礼物,真是个没心的人。仕也送了我礼物,一本书,美文精选,我觉得我真是沾了韩的光,我收到的还有一封信,这是我第二次收到韩的信了,只是信的内容我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说没有想到小说里的故事竟然戏剧般的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她有点难以接受......我在想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好像一切都发生的很突然,我还没搞明白。接着,我们就大学了。大一开始后没多久,我痛苦的宿舍生活就开始折磨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倾诉,越痛越孤单,越孤单越痛,感觉朋友离我很远。我开始想谈恋爱了,可是却没有合适的人,有时候会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但我依然没有找到属于我的那个人。和仕开始有联系,发发短信什么的,后来就断了联系,很久吧。大一的日子半熬半混的就这么说没就没了,再后来,仕跟我又有了联系,渐渐的我们的短信多了起来,他的短信总能让我不自觉的嘴角上扬,我们心里都明白我们之间开始超越普通朋友了,可想到韩,我知道我不能,所以我不愿意打破现在的平静,不可否认的我喜欢上仕了,也许在很早之前我就对他有感觉了吧,只是压抑着。再后来,仕跟我表白了。我记得有本书上说,珍惜那个为你流泪的男生吧,他是真的爱你。在仕因为我的犹豫而不安而落泪的时候,我开始心疼,我的心彻底投降了,那么难过的时候,我感恩他给我带来的快乐和幸福。我想这一生我注定要伤了韩的心,我觉得自己很不厚道,也很自私,我会受到谴责,这份歉意我无法言说,只是在心底默默祈祷有一天能够得到救赎,我一直都希望韩能狠狠的跟我吵一架而不是默默的成全,哪怕跟我发泄一下也好,然而一切都很平静。好吧,对于这份平静我不知该如何是好。仕对我很好,有时候甚至比对自己好。我们不像其他情侣那样约会,那样浪漫,我们只是互相疼惜着,我们没有情人节,没有玫瑰花,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但我们知道彼此心里永远记挂着对方。对于这份爱情,我找不到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实在是平淡无奇。我爱他,他爱我,就这样。后来的日子,我问他关于高中的一些事,大概恋爱的女子都会这般小家子气。原来他是想请我吃饭,只是有些害羞,原来他很想去尝我妈的手艺,只是太过胆怯,原来每次路遇都会紧张......我问为什么是我,什么时候,他说我傻呼呼的,高中就喜欢,但那时没想太多,不管事实如何,听着很开心,同时也为自己的这份开心而觉得自己有点可耻。现在,我们很好,下班了我会准备好晚饭等他回家,每天早上一起醒来,迷糊中看到对方,互相抱抱很安心。
至于那年,那些事,那些人,似乎渐渐离我远去,留给彼此的大概只剩下涩涩的青春记忆。我们偶尔联系,谈无其他,生活、工作,无关痛痒的一切,很多事情经不起时间和距离的蹉跎,那年说好的,被一个突兀的转身否定,再也找不回珍重的理由,其实有些事情很脆弱,并不是我们不珍惜。
现在是北京时间9:10分,我静静的坐在电脑前,抬头望见桌子上那盆紫色的罗兰,久久不愿挪开视线,随后无言的轻叹口气,沉默的低下头,任思绪飘荡。
那一年,我梳着齐耳的短发,脚蹬一双黑色的皮鞋,羞涩的站在讲台上,微笑着说:大家好,我叫林清,很高兴能和你们成为同学。这一天,你成为了我的同桌,我在弄墨水的间隙,一不小心甩到你的衣服上,把你一双白色的球鞋染上几抹黑调调。慌张的不知所措,小心翼翼的道着歉,却听见一个温暖如春的声音传过来:没关系。一抬头,一个温暖如春的笑容就这样在心底绽放。
那一年,第一次例假来临,放学时,其它同学都走了,只有我还默默地坐在座位上。却见你关切的走过来:怎么了?shenti不舒服?还不走。没,没事,你先走吧,我等下就走。都没人了,就剩你一个女孩子,我不放心。我欲哭无泪,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你一把拉起我,看到凳子上的血迹,似乎明白了什么,随即把外套脱下来轻声道:穿上吧,我去把你凳子洗一下。哎。。不用。还没等我说完,你已经走出教室
那一年,班里的一个男生给我写了封情书塞在抽屉里。你本着脸冷冷的对我说:哎,你抽屉里有一封情书。哦。我淡淡的回应着,随手拿出来,看了看,随后又放回抽屉里。写的什么呀?是哪个男生写的?你有些紧张的问道没事,马上要上课了,看书吧。你似乎有些不情愿,不停地转着手中的笔,漫不经心的翻着书
那一年,你听到班里后面几个调皮的男生在讨论着我,其中有一个男生拍着另一个男生的肩膀哈哈笑着说:你快努力,争取把她变成你的马子。你毫不客气的冲到后面,与他们打了一架,而后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狠狠地训了一顿。作为三好学生的你本不该这么冲动。这件事顿时在班里炸开了锅,而后谣言四起,再见面已是避而远之,我们的位子也被调离。
那一年,高考临近,在这一年里我们似乎没什么交流,晚自习结束。我收拾书准备离开,却见你的身影匆忙从我的座位走过,我望着桌子上的小纸条有些愣神。展开:林清,加油,你一定会考上自己理想的学校的。短短的一行字,却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我笑了笑,很认真的把纸条叠好,夹在课本里。
那一年,我考上了某师范大学,而你却因为发挥失常上了某所高专。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失落,想打电话安慰你,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四年的时光里,我只是从别人的口中了解到你的一点点消息。知道你很努力,知道你当了学生会主席,知道你篮球打得很棒,知道你过的很开心,那么我也就很开心了。
这四年,我很期待你的来电,很期待你的留言,可惜没有。我觉得自己很可笑,因为你我不知拒绝了多少个男孩,因为你我不知伤了多少人的心,可是现在通讯那么发达,想找一个人难道就这么难?如果你真的喜欢我,为何不主动找我?这个故事的主角终归只是我一个人。
这一年我遇到了一个男孩,他很勇敢也很真诚,有他在身边我觉得很踏实。我觉得我很累,这种等待的滋味实在是很苦。这一年我在QQ上更新了签名:因为不想让自己的心再漂泊所以我选择了定局。可是多么戏剧,就在我结婚的前两个月,班里突然建立一个群,我看到你的名字在上面闪烁,顿时一种无言的痛苦蔓延全身。错过的终究是错过的,也许到现在我还一直以为是自己在自恋。
2013年10月1号,我结婚了,就在结婚的前一天我还很荒唐的想着你把我从婚礼上拉走。可是这终归是一种想象而已。婚姻不是儿戏,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这一天,我依旧是一个脸上挂满笑容的幸福新娘。这一天我看到你的微博上更新了签名:终于走到岔路口,越走越远,我最心爱的人,你一定要幸福。
这始终是一个未解的谜,你从未对我说过:我喜欢你,我也从未对你说过:我喜欢你。答案已经不再重要,只是我清楚你始终是存在我青春里的一道明媚的忧伤,偶尔想起,轻轻一碰,还是很疼。但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的更好。
新买的浅口单鞋只上脚第三天,便大得迈不开脚了,走起路来一扭一拧,实在费劲。算了,今天务必找个鞋摊修理一下。
路遇一熟识,恰好坐在一家修鞋店门口,说让我进店去。我摆摆手:还是去支持一下街角老头的生意吧。
鞋摊就在前面不足百米,拐过弯就是。这是一家超市的拐角处,一棵大柳树下面。
修鞋的老头今天不在,换了个老妇。我脱掉鞋讲明了意图,便坐在小凳子上耐心等待。至少需要三道工序:把坏鞋跟换掉;给鞋底粘上一层底子;加个绕脚脖的鞋带。
先是换鞋跟。这是一件相对容易的活计。老妇熟练地铺好牛仔布的垫子,拿了锤子和钳子准备开始了。可谁知我这双鞋的构造实在有点坚实。她先用钳子夹住钉帽,想拔出钉子,可是,钉子似乎纹丝不动。又拿出锤子一下一下地敲,敲了几下,可能是感觉到钉子有些松动了,便拿出钳子用力往出拽。眼见得她使出了浑身气力,却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她又拿出锤子敲。边敲嘴里便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我估计是说这双鞋不好弄,便笑着回了一句:你的力气太小了,呵呵。看她敲呀拽呀地反复几次,不知几个回合后,才把左脚后跟的钉子拔了出来。
第一只出来了,第二只只要如法炮制,应该是相对容易些。我不由松了口气,把右鞋递了过去。可谁知,右鞋却更为顽固,无论钳子拔、锤子敲,用力拽,可未见得有半分松动。她又把鞋子转了几个方向,却毫无进展。眼看着把固定钉子的小钢管都拔出来好大一截了,钉子还是无法从钢管里弄出来。老妇的头上开始冒汗了。我于心不忍,想帮助她,可是我更无从下手。我开始想对策了:如果真的今天拔不出来,我怎么将就着穿回去?那一刻,我甚至万念俱灰:本来鞋子就大,现在再加上铁钉摩擦地面的声响,我不就成了街头的另类了吗?
幸而正想着,那颗钉子被拔了出来,虽然鞋子细细的后跟黑漆有点擦破了,可终归是出来了。
接着,她开始找替换的鞋跟。她弯下腰在小推车里面拨拉着,不时拿出一个鞋跟比划着。也许这双鞋的制作真的是不合规则吧,我看她拿出了四五个都不太合适。最后,凑合的那个稍有点大。
我想给鞋子加上一个绕脚脖的鞋带,以解决鞋子不跟脚的问题。可是她翻遍了所有的口袋,也没找到。说是老头子不知放哪儿了,亦或是他拿走了。我问:那他去哪儿了?她说是赶集去了,赶集人多,挣得相对能多一些。
在她的絮絮叨叨中,我渐渐了解了她的一些情况:她是四川人,来灵宝十多年了,靠补鞋为生。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儿子就在灵宝上高中。她的摊位本来在道南那边,只因为最近道南那边人少,生意不大好,她便搬了回来,和老头一起在步行街这边。遇到有集市的时候,老头四处赶集,她就守着这个摊位。
说话间,对面小区里出来了一个中年妇女,搬个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坐在柳树下乘凉。走了之后先后又来了一个小伙子和两个美女,我以为是补鞋的,可他们坐了一会起身走了。原来是走路累了,借个凳子歇歇脚。
这时,我仔细看看了她的鞋摊:很简单的一个柜子式的小推车,一个铁架,几个凳子,两双棉拖鞋,都很破旧。尤其是那几个凳子,五花八门的。一个像是爱迪生做的那种最古老的,一个是宽面的竹凳,可是掉了一竹片,成了破洞;还有两个三条腿的圆凳,一只凳面完全坏掉了,用不规则的木板代替,很显然年代久远了,边已经磨得很光滑;唯一一个好点的圆凳子,凳面也是伤痕累累。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黑、脏、旧。
她很瘦,中等身材,脸被晒成了古铜色,粗糙的双手,穿一件酒红色的夹克上衣,披的是这个行当人经常用的军绿色的布裙,垫的牛仔布上锈迹斑斑,刀子划出的痕迹随处可见。
看到我一直找话题说,她便不设防地谈到了家庭。我问他:你一年回去一次?她说,平常是,去年可就回了三次。一次是过年,一次是她老娘病重,还有一次是自己家有事。就这两次把她们一年攒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她说老头在家是老大,虽然还有三个兄弟姐妹,可是家里有事都是找她们。本来挣得就不多,这一来二去的,根本就攒不到钱。
她还说,当初找老头时,因为婆家经济条件不好,家里不愿意。可是她就相中了他的人:老实,干活不惜力,对她也好。就包括上次老娘生病,他忙前忙后,尽孝送终,瘦了好一圈。虽然和他的生活很辛苦,可是她认了。
我见过她老头,秃顶,矮胖的个子,同样黑黝黝的皮肤。
轮到粘鞋底了。她拿出一块皮子四处比划,想找一种最合理的、最省原料的方法。最后粘好的鞋底有点不规整。可是我没有怪她,我知道她的不容易。
补完鞋问问价钱,30元。我没有搞价,付了钱就走。
次日经过鞋摊,看到老头老妇坐在街角的鞋摊上,因为当时没有生意,他们有说有笑。因了笑,他们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可是,仿佛每一条皱纹里,都暗藏着深深的幸福。
读过许多文章,每看到描写社会底层人群的幸福时,我总是对那些分吃一块热红薯怀里揣着一个热包子之类的情节嗤之以鼻,很不以为然。当社会上俊男靓女的情话打动不了我们时,作家们就会杜撰一些类似的故事来赚取人们的眼泪。可是今天,我信了。修鞋的老妇老头,他们,同样也有幸福,就在同修一双鞋时,就在共同享用一棵柳树的阴凉时。
在干旱了50多天后雨终于来了,这场雨显然算不上好雨,因为好雨是知时节的。上班的路上,人们并未因为久违的秋雨而放慢忙碌的脚步,车流依旧川流不息,水花依旧飞溅,几个躲雨的行人依然是一脸的焦急。
家乡的雨可不这样。那里的雨格外的慢、格外的静、格外的喜悦和实在。
下雨后,一切都被放慢,一切都那么安静。所有的忙碌都不得不结束,各自躲在自家的屋檐下打发着在自家数来无聊的时光,男人们偶尔会聚在一起下下象棋,打打扑克,或者是串串门喝点自家酿制的米酒,猜拳的声音被拉得很长很长。女人们早已经习惯了在家的日子,一样的操持家务,偶尔操起家里的行头,收集屋檐下的雨水。纺棉线、纳鞋底,女人们用一针一线数量着雨后的时光。顺着屋檐的留下雨水,也总能理顺简单的心情,日子也如雨中溅起的水珠,时而跳跃,时而平静,时而柔软。下雨天最快乐的要数孩子了,光着的脚丫总是痒痒得很,等不到雨停,便迫不及待的玩起了修水闸的游戏,南瓜叶的茎是最好的泄洪管道.雨后的慢变得那么自然,那么优雅。
家乡的雨是喜悦的,下雨后的乡村安静得出奇,雨水从屋檐上滴落的声音无线被放大,飘起的炊烟也被没有方向的风吹的七零八落。儿时总喜欢守着爷爷的木马,盯着爷爷在上面用稻草编织草鞋,粗糙的双手那时显得那么灵巧,一根根稻草来回几搓,一根根结实的草绳便挂在了房廊之上,母亲再把金黄的玉米、鲜红的辣椒搭在草绳之上,是世上最美的色彩搭配。偶尔在爷爷高兴的时候将两根草绳拴在粱上,绑上一块木板,这简易的秋千便成了我最值得炫耀的玩具。那时还不会发呆,还没有学会伤感,雨水带给我的总是喜悦,总能在雨后等到父母放下农活小聚,惬意而快活。
当然,家乡的雨还很是实在,虽少了江南雨巷的幽怨,也少了诗人般悲雨感怀的诗意,但却没有修饰,没有雕琢,知时节而来,知时节而去,如村庄里的男人女人,憨厚直爽,来时是为浇灌为润物。急性点的庄稼人便披上蓑衣,赶上水牛在雨中肆意泼墨挥彩,人与牛与雨何尝不是这天底下最美的画卷呢。庄稼人实在,不会吟诗作对,但却懂雨,懂得每一个时节每一场雨的意义。立春三场雨,遍地都米、三月雨,贵似油;四月雨,好动锄、六月下连阴,遍地出黄金.除了他们还有谁敢视雨为知己呢。雨的生命之舞也许只有这些最朴实的庄稼汉才能懂得。
现代人不懂雨,没有交流只有利用,偶尔隔窗听雨也不过是在释放繁杂的内心,雨滴也因人的忧伤而不再跳跃、不再灵动。千里的默契便成了一场误会,玻璃窗上拉长的雨珠像是再流不进人心。
雨停了,多了些许伤感,而窗外的树木却比先前摇曳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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