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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清喜,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喜,偶然间看到了这词,就莫名的喜欢。在文字的池塘边,坐了许久,静享这带着淡淡香甜的时光。

为不经意间的感动乱了思绪,不慎滴落了些许墨痕,恐扰了这份清雅,惶恐地盯着墨痕的轨迹和变化,不敢有一丝错过,奢望着这墨痕能有一毫焕发了生机,折射出那一丝幽香。

又恐这墨痕污了你的清白,用尽心念妄图控制墨痕散淡的轨迹,想绘成能与你相谐的图画,能够隐藏在你忧伤的身影下,偷取一缕温香,抚慰我执着的向往。

终于,墨痕消逝于这幽香的池塘,带着我淡淡的忧伤。我窃喜于这留下的些许芬芳,撩拨着我拥你入怀的向往。

在这盛夏,池塘中绽放了一朵朵清新的莲花。观赏中,我以为这绽放是为我,诱惑了我要懂你的冲动。

清晨中,朝着佛国的方向,你带着期待悄悄地绽放,变幻了清白、淡紫、嫣红的颜色,带着动人的露珠。守候中,你的泪珠滴落在我心湖,拨动了层层涟漪。

清凉中,我守候在你不经意的角落,分享这夏日的清凉,沉醉在这幽香的池畔,不愿醒来。守望着你绽放的喜悦,我向上舒展了唇角,不自觉的就随你的颦笑,跳动着我的心绪。(段文学 )

忍不住,我落足入你的池塘,为触摸你的心殇,为走入你的心房,为沾染你的芳香,在欣喜中读懂你的忧伤,默默伴你走向一路芬芳。

你的回顾,带来清喜。在你的回眸中,我莫名地欣喜,按捺下拥你入怀的冲动,揣摩着你眼神透露的那丝宽容,拨开面前的花丛,体味我这一刻的轻松。

欢愉的记录着我这时的心情,期待着你欣赏的目光。守护这美好的感觉清喜。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忘记疼痛,清欢自喜


在某一个时刻,我想忘记所有的伤悲和凄苦,让脸上长驻微笑,不再忧伤。我想让梦尘封在心灵的底层,不轻易碰触,也不轻易翻阅。

岁月总是一首轻缓的喜忧参半的歌,流淌在生命里,注入不同的声音,也体会不同的感觉。即使记忆有时会重来,我也会坦然,不欺骗自己的心,不漠视那些曾有的感动。

曾经象行踪不定的风,无依无靠的云,在世间飘荡,来来回回,聚聚散散。曾经伪装起心底的脆弱,故意不流泪,总是坚强的面孔面对是非对错。其实,只有自己知道,在艰难跋涉的时候,期待的只是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温暖的问候。

记忆中的我,象封闭的花朵,千年不醒,等待春的消息,等待夏的烂漫,让我绽放自己的美丽,只是等了又等,结局依然是沉睡。

人生不总是圆满,我知道不可以苛求太多,于是,我不再期待虚无的梦幻,我开始选择人生目标,并为此坚定不移。我不在乎结局是好是坏,我在意的只是过程,即使会有过错,即使会失去很多沿路的风景,即使苦苦追寻的结果是失败,但我坚信,总会有一天将战胜自我。

走过一段漂泊的路,我很痴傻,却也懂得了随缘聚散。也渐渐长大,渐渐懂得珍惜把握。流浪的行程里我没有遗憾,却让我青春的岸边种满苦涩。许多的誓言早已离去,我把一切珍藏心间,感谢所有的关怀和怜爱,让我能够坚强站立。生活馈赠我太多的经历,我很疲惫但不能停歇。我独自赏月,独自欢歌,没人听我的故事,没人欣赏我的笑容。但我依然懂得听风看雪,懂得清欢自喜。

时光匆匆,太多清纯如水的情感如阵阵云烟,我抓不住任何的瞬间,但我依然固执地不肯回首。因为人生不会重新开始,只有继续,只有面对前方,保持平和与淡定。

那些逃避的日子,那些痛定思痛的日子,我蜕变了所有的幼稚和无知,走在阳光下,让自己亮丽动人,让自己飘逸如风。

四季依旧,轻轻回眸,梦已凋零成飘雪,在对往日的告别里,没有离愁,没有悲苦。那些年少时的轻狂,如风中落叶,渐渐远去,回忆是长长的河,无源可寻,也无终点。

我学会了沉默,流浪过的海在心的对岸,千山万水已是昨日容颜,宁静的夜晚,明月几许,照在我望不到头的来时路上。

我学会了忘记,学会了放弃,心在那一刻轻松而自然。天涯海角,咫尺之间,让记忆冰冻成海边的岩石,凝固不化。让那些誓言都写满在沙滩上面,让海浪读一篇擦一遍。让那些永远的承诺都成为记忆里飘飞的蝶,虽然璀璨,到终究都将凋落;虽然曾经心动,但终将会云淡风轻,再无留恋。

我真实地走过风雨,走过坎坷,所以,我可以坚定地站立,爱与恨,哭与笑,都已经平淡,成为过往。忘记悲戚,忘记疼痛,我珍惜今天,我舍弃虚幻,我要面对未来的明媚,我要明日都是晴朗的艳阳。

半盏琉璃,一世清喜


一段路,走得久了,难免会被烟火迷离,然而,总有半盏琉璃,沐浴着晨钟暮鼓,将你我来度。若,你划着一叶倦舟归来,这里恰逢莲开,我依旧守在原地,持一支素笔,与你,共沐一世清喜

题记

四月天,渐行渐远,季节谢了春红,满目的绿意日渐丰盈。相较于姹紫嫣红,我更欣喜于这一季葱茏,置身其中,偶有三两朵娉婷,便足以唤醒留白许久的心情。

这份心境,不淡,不浓,不轻,不重,和着微雨清风,遥望风云俱净,内心深处的清宁,是嵌在心眉里一份忍俊不禁的感动。

清浅的时光里,最喜心怀一份安恬,与默契之人结一盏茶缘,不去问来自何方,亦不求地久天长,只在相视的瞬间,素颜浅坐,静心对酌,禅意入心,菩提入味。你感时光无恙,我叹岁月沉香,而后将这份纯净,演绎岁月当歌,这已是光阴里最美的烟火。

一段时光,因柔软生香,一程过往,因懂得芬芳。

溢满茶香的时光,芳菲着琉璃过往。将一笺心语,倾注一抹唇齿生津的芬芳,不言薄凉,不语忧伤,纵然杯盏中的余味已尽,依旧可以揽一怀绵软的素心,将这一抹清喜,点缀成款款情深,给予光阴。

彼岸风,带来莲荷的气息。这个季节,你总能嗅到空气里弥漫的那一丝暖意。不是花儿的芬芳,不是明媚的阳光,而是时光深处的一弦清音,在低吟浅唱。

静心,浅坐,聆听这一曲梵音,沐浴心尘不染,依着心陌里的余音袅袅,荡一叶兰舟,在尘世的喧嚣中,摆至莲开的彼岸

今生所有缘分,都是前世修炼所得。所以我们应当相信,今生所有与自己相识的人,前世都结过深刻的缘法。所有与你我擦肩的路人,前世可能是邻居,是茶友,甚至是知己或亲人。

何时相信有缘分之说,我已然记不得。只是感觉,若将花儿的心语,缱绻成云裳的羽衣,待清风蹁跹,你会看到,花儿在尽情绽放那一抹旖旎;若将叶儿的孤寂,轻融于卧云的静谧,待微雨沐浴,你会感到,叶儿在安然静守那一叶菩提

杏花雨,飘来你的消息,幽深寂寥的青石巷,还是当年的模样,氤氲着初遇的芬芳。何时,也曾期待与某个归人,共剪一段如水光阴,相约依依杨柳岸,赏尽一季嫣然,同沐一湖春色的潋滟,而后,将这段流年,细细临摹,慢慢勾勒成此生不眠的画卷。

云水深处,是一曲懂得的心音在缓缓流淌。高远的天空,闲云悠悠,深邃的山谷,流水幽幽,不温不火的节奏,谱写着一曲细水长流。云懂得水的缓柔,水懂得云的自由,云水相依的琴瑟,是喧嚣里一曲纯净的天籁之歌。

一盏茶,不宜过浓,茶的滋味,如云碧水净,须用一颗纯净的心去品,方能体味绿水无波之韵。茶香涤心,便可领悟世间万象,在守心自暖中,将日子过得安然无恙。

一笺诗,不宜太重,用清风明月作笺,以微雨晨露滴墨,邀陶公的篱院之菊入韵,方能抵达心灵的水云间。墨香染心,便可淡看尘世浮云,在浅坐光阴中静心出尘。

心,留白的久了,不觉会滋出一种隐隐的生疼。于是,寻来齐豫的那曲《橄榄树》,虽已时过境迁,却依旧是经典中不舍的流连,空旷中,心灵随着那个叫三毛的女子,一起去放逐

纸上相逢,终是一段无言的痛。记得三毛曾说,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在于是否痛快地活过。是啊,铭心刻骨的历程,注定了她不枉来此生。

她做到了,她的一生,看似都在以残缺的美寂寞行走,然而,孤苦无依的日子,曾经有那个灵魂相依的荷西,与之相濡以沫,且不说,之后能否与王洛宾执手相看,于她而言,已是无憾。

一颗心,要有怎样的清醒,才能够不慕世间风情,不与尘世争宠?离去,亦不是无路可去,而是之后的心域,她的灵魂能够得到安静的皈依。

行于尘,谁又能以安然的姿态,翻越红尘的藩篱,去独自书写流年的传奇?如果,相遇是一场重逢,便不去问光阴辜负了多少姹紫嫣红;如果,相逢又是一场宿命,又何须在意一场来去匆匆?

生不逢时的柳絮,飞扬成这一季的主题。无论你是否在意,又无论你是否交集,它都真真实实地轻舞在眸里。落在掌心里的温度,只是刹那芳华的倾诉,而后似翩翩飞蝶,舞至时光深处

经年的风,吹开一季的嫣然,也吹落一地的花红。桃红梨白已作别,恰有梧桐正摇曳。

院内的法国梧桐,不知何时花开,却早已在浅然释怀。素面清芳,粉面玉蕊,浅浅的紫,淡淡的香。桐花微醉,从漫长的光阴里婆娑而至,以独有的优雅,芬芳着寂寞年华。

半盏琉璃,总有一份欢喜,如清风掠过水面,未见波澜,却在心湖荡起层层涟漪;如阳光轻抚笑颜,不很灿烂,却在眉间漾起丝丝暖意。于是,将其缱绻指间,晕染成一朵安静的芬芳,静静地,在心底绽放成幸福的模样。

春已深,夏的气息潋滟在眉心,文字的碧池里,莲荷的气息已然入沁。春的花事已过,而我,依旧喜欢在光阴里浅坐,用心仪的文字编织着这件素衣,不华丽,却浸润着芬芳的清喜,不刺眼,却流淌着嫣然的温暖。

一段路,走得久了,难免会被烟火迷离,然而,总有半盏琉璃,沐浴着晨钟暮鼓,将你我来度。若,你划着一叶倦舟归来,这里恰逢莲开,我依旧守在原地,持一支素笔,与那个默契的你,共沐一世清喜

喜觉


中午的稀粥没放野菜,白白的,稠稠的,散发着诱人的芳香,屋子里满是呼呼啦啦的喝粥声。

羊小山半碗粥没喝完,便将碗搁下了。娘说:“小山,你今天怎么啦?”“没怎么,这粥不好吃。”“粥不好吃?”弟妹们吃惊地望着羊小山。

羊小山懒得和一脸馋相的弟妹们说什么,从墙壁上取了顶草帽,往头上扣,便向太阳下走去。

他毫无目的地在毒烈的太阳下踯躇,汗珠子发疯似的从毛孔里涌出来,立刻便浸湿了他的衣服。今天是端阳节,队里放了一天假,工是不用上了,可羊小山确实想不出该往哪里去好。

他的头脑里乱糟糟的,心里头的疼痛一阵阵侵扰着他。

今天清早,他鬼使神差来到杨雪梅家里,杨雪梅刚刚起床,正在房子里对着镜子梳头,那一头闪闪发光的黑发瀑布一般直泻到半腰,那张瓜子脸,白是白,红是红,鲜嫩得像刚刚成熟的水蜜桃,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让人一看便丧魂失魄,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奇特的芳香,更令羊小山心旌摇动,不由自主。这是一个全村子没人可比的美人儿呀,有多少个夜晚,羊小山都在想着她,梦着她,平时出工,羊小山总是想方设法和她换在一起,也没少献过殷勤,可是杨雪梅不知是不知道呢,还是故意装糊涂,从来没有半点表示,羊小山再也等不下去了,他要把心里话给杨雪梅掏来……杨雪梅从镜子上看到了呆头呆脑立在身后的羊小山,转过身,冷冷地问:“你来我们家有事?”“雪梅,我……”“有什么事你就说嘛。”杨雪梅继续漫不经心地梳理她的头发。

“……雪梅,我……昨夜一整夜没睡。”杨雪梅“扑哧”笑出声来:“你没睡关我什么事哟。”“我……想你呀。”“你想我……哈哈哈……”“真的,我天天都在想你……”羊小山说着便将抖个不停的右手放在杨雪梅肩上。

杨雪梅怒目圆睁,“啪”地一个耳光甩在羊小山脸上。“你这个流氓,你……”羊小山缩回右手,摸了摸被杨雪梅刷痛的脸,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雪梅,你嫁给我吧,只要你嫁给我,天天打我骂我我都心甘情愿。”“滚!”杨雪梅飞起一脚,将羊小山踢了个狗吃屎。

杨雪梅的父亲刚刚看了田里的水回来,肩上还扛着把锹,听到女儿的吼声,便急急地跑到女儿房间,“雪梅,什么事?”“这个流氓,他,他要我嫁给他!”杨雪梅的父亲,像逮住了老鼠的猫一般,把羊小山上上下下看了个够,然后说:“你他妈的,不去撒泡尿照照,想娶我的女儿,哼!你够格吗?!快滚!要不,老子要你脑袋搬家!”说着把锹横在羊小山面前。

羊小山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像只落水狗一般,仓惶地往外逃去……“他娘的!”想起早晨这一幕,羊小山便怒火中烧,难受难忍,他将路边一棵茶杯粗的松树拦腰折断,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

“小山,什么事这么大火气的?”大毛不知什么时候来到羊小山身边,一脸迷惑地望着他。

“没什么。”羊小山痛苦地摇摇头。

“有什么说什么嘛,兴许猴哥还会为你排忧解难呢。”“这事你帮不上忙。”羊小山仍然只是摇头。

“哎哟,什么事,说出来嘛。”于是,羊小山吞吞吐吐地将早晨受辱丢人的事向“孙猴子”说了,末了,他猛捶自己的脑袋,“都怪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早就放出风来,不是国家干部,不是城里人不嫁的,我家又这么穷……”“他娘的,城里人多条鸡巴?!小山,把那小骚货娶进来!”“猴子,你别逗了。”“谁逗你了,你我是一块儿摸泥鳅掏鸟窝长大的兄弟,这件事一定帮你办成,你忘了我是谁——孙猴子,没有几根弯弯肠子,配叫孙猴子吗?”羊小山一脸激动地望着孙猴子:“猴子,快说,你有什么好主意?”孙猴子把嘴凑到羊小山耳边:“告诉你……”羊小山突然神色慌张起来,他一个劲地直摇头,“猴子,这使不得,使不得。”“你不想娶那骚妖精了?”“想,可是,我怕……”“怕个屁,胆大的日老虎,胆小的日鸡母,出事了我猴哥替你顶。”“猴子,你可别坑我呀。”“放心,我孙猴子要办的事,还没有不成的。不过,”孙猴子一脸嬉笑地对羊小山,“事成之后,我一要吃喜糖二要喝酒,还要睡个喜觉。”羊小山连连点头,“那自然,那自然。”这天晚上,青年突击组在鱼尾山开山造田,按惯例,夜里有一顿饭。九点半时,组长孙大毛发布命令:“羊小山和杨雪梅马上到队部挑饭。”“组长,你安排别人去吧。”杨雪梅一脸的不愿意。从鱼尾山到队部有三四里路,山高路远,林密草深,况且……“你是组长还是我是组长?”“我怕……”“有小山这么个大男人,还怕啥,少口罗嗦,马上去!”杨雪梅只得扔下锄头把,怏怏不乐地跟着羊小山朝山下走去。

去了近两个小时,羊小山和杨雪梅才将饭挑上山来。急得孙猴子像热锅上的蚂蚁,眼睛不时地往山路上瞟,心里不停地骂羊小山没出息。

杨雪梅一声不吭地坐在地上,一脸的痛苦和愤怒,也不吃饭。羊小山则显得比较慌乱,筷子几次掉在地上。

孙猴子走到杨雪梅面前,热情地问道:“雪梅,是不是累倒了,连饭也不吃?”杨雪梅一脸麻木,好像没听见孙猴子的问候。

吃罢饭,孙猴子突然宣布提前收工,乐得这些青年男女们一个劲叫好。

回家的时候,孙猴子和羊小山走在最后。

“成了没有?”孙猴子焦急地问。

“成了成了,”羊小山声很激动,“那小妖精好厉害,咬了我好几口……”“咬几口也不痛的,是不是,哈哈哈……”“猴子,这小妖精这么厉害,以后还怎么弄到她?”“你他娘的真是个木脑壳,你不会唬唬她,不让弄,不让弄把这事张扬出去,女人都死要面子的,然后呢,你又哄哄她,说点悔过自新之类的话,这叫软硬兼施,然后呢,你又不是傻瓜,你应该懂的……”三个月后的一个傍晚,杨雪梅将羊小山约到屋后的小河边。月光下,山朦朦胧胧,水朦朦胧胧,槐花的郁香一阵阵袭扰着他们。这是一个很有浪漫色彩的夜晚。

可是杨雪梅却一脸愁苦:小山,快帮我想个办法。“”你这话让我摸不着头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羊小山的声音不冷不热。

“我……有了。”“有了,什么有了?”“还什么有了,我都怀上了孩子!”杨雪梅声音不大,却很重。

“这,这可怎么办,我该死,我该死!”羊小山不停地捶自己的头。

“都是你害的,呜呜呜……”杨雪梅忍不住哭泣起来,泪水流得满脸都是。

“雪梅,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羊小山竟然也流起泪来,“这段时间我心里都难受死了,我已下了决心,再也不去害你了,谁知,这可怎么办呢?”“你带我上医院去打胎。”“对,去打胎,要不,肚子会越来越大的,肚子大了,你以后怎么嫁人呀……可是,听说上医院打胎要大队部开证明的,这证明一开,不就……”“不能开证明,千万不能开证明。”“不开证明医院不给打呀。唉——”“小山,你就不能想想办法,找找熟人……”“不说我在医院没有熟人,就是有,你能把人家的嘴封住……”“那怎么办哟……”杨雪梅复又“呜呜”地哭起来。

羊小山亦同样流泪哭泣:“雪梅,你,你干脆去告发我,说我强奸你,让我去坐牢好了,那样,我心里还好受一点……”“不能那样做,那样做不仅毁了你,也毁了我……”“那……总得想个办法呀!”长久的沉默,只有小河在轻轻流淌。

“小山,你娶了我吧。”杨雪梅突然说。

“不不,这不行。”“怎么,你不要我了?”“不是我不要你,是我配不上你,我一个种田人,家里又穷……”“事到如今,说这些有什么用呢?”“你父母不会同意呀。”“难道他们会看着我出丑丢人,走上绝路?”“雪梅,你……不恨我?”“只要你以后对我好就行了。”“雪梅,你真好,真好。”羊小山忽地将雪梅搂进怀里,一个劲地吻着,“我会好好待你的,我会好好待你的……”杨雪梅第一次显得有些激动,并且主动解开了衬衣纽扣,立即,便有两只雪白的玉兔在羊小山面前晃动,羊小山急急地伸过手去抓住它,杨雪梅柔柔地一声“小山”,便倒在地上……深秋的一个黄道吉日,羊家大门前张灯结彩。亲朋好友们都来这里为羊小山的新婚贺喜。羊小山家虽穷,可结婚毕竟是人生一件大事,父母勒紧裤带,多方筹措,把个婚礼办得也算热闹隆重。羊小山可谓春风得意,娶了这么个漂亮老婆,况且还有一笔不薄的嫁妆,还有亲朋们那些羡慕的目光……人世间的事真他妈的好笑,羊小山突然这么想。

深夜,羊小山送走了客人,趔趔趄趄地正欲进洞房,突然被坐在墙角的孙猴子叫住:“小山,”见是恩人,羊小山满脸堆笑:“猴子,你还没走,是不是还想喝两杯?”“小山呀,喜酒我已喝过,喜糖呢也吃过,只是喜觉……”“哦,哦,”羊小山一拍脑袋,往洞房一指,“进去,进去。”“你没意见?”“我们兄弟之间,还说这话,没有你能有我今天?”“好,爽快!”孙猴子在羊小山肩上重重地拍了一掌,“放心,仅此一回,这是喜觉,喜觉。”说着,推开贴有红双喜字的洞房门。

清荷


又是一季飘雪时节,雪未至,心先冷,纵是烟雨江南,也无法挥去我心里那抹淡淡的哀愁,伫立楼台,目送斜栏人远,江上烟寒,心底滋长出一种美丽的思念,夹杂着点点忧伤,浸染了我微颤的笔尖,轻描重写一卷女儿心事,如清荷般的你,雅致淡泊,情意自在心间。

我爱莲,已是众所周知的事,然我更爱那莲一样的女子,怜那朵莲背后的心事,只因为莲,所以懂得,因为懂得,所以相惜。

莲,不媚不妖,嫣然而生,亭亭玉立,惊艳于世。莲之美,世人惊叹,莲之洁,世人称赞,莲之雅,世人描绘,莲之心,世人孰懂?

荷莲本一体,万象皆有根。我曾写过荷一样的女子,如今看来,她更适合百合,善良无邪,而你才是清荷,我心中的清荷。我心中的荷是优雅的,她身上有淡淡的清香,不仅仅代表善良,还有那股与世无争却又不轻不薄的气质,太过浓烈,会灼伤他人,太过淡漠,会冷却自己,不来不去,不冷不热,安暖相知,唯荷自持。

爱荷,爱她的真。

也许同为莲心女子,人群中只一眼便懂得,心与心的靠近,结下了一段金兰之缘。不轻易对谁交心,一旦倾心便是永远,你如此,我亦如此,常常独自冥思,不禁感叹:世界这么大,你和我遇见,该是前生种下的因,今世尝得的果吧,不然,怎会于千万人之中,你瞥见令你心疼的我,我识得令我钟情的你?我坚信着,有缘的人终会相遇,哪怕天地再宽广,只需一个转身的距离,我就会出现在你身旁,一眸便爱上,没有理由,没有界限。

爱荷,爱她的暖。

依旧记得,我们相遇是在那个春暖花开的季节,那是人间四月天,花开得正艳,我笑得很甜。那年四月是我度过的最幸福的时光,收获了倍受宠爱的甜蜜,遇见了久别重逢的你,我像是一个高贵的公主,集万千恩宠于一身,尽情徜徉在我天真烂漫的花季,享受生命的恩赐。你说,愿做一个温暖的女子,带给他人快乐的同时,温暖自己,在我心里,你就是那朵明媚的花儿,开在我的心头,嫣然成海,每念起,清香盈袖,微笑向暖。

爱荷,爱她的心。

去年生日,收到了你的一篇小字,我循迹而去,那是我们的第一次交流,虽不清楚你是何时成为的我的好友。轻点开来,并无精致之感,简单的信纸铺设的短篇,排版也并不十分明了,音乐也不会设置自动播放,然而,一眼读完,仅是短短百字,已是令我怦然心动,我不是个容易动心的人,感动是另一回事,但这字里行间的情意,跃然纸上,顷刻融化了我一固清淡的心。她说,我的身体总是不好,令人很是挂心,我的心情总是不悦,令人很是疼心,甚至平日里说说里的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在你提及之下,教我不禁动容,这需要多么用心的关注才融入在这看似无奇的嘘寒问暖之中。她说,我是令人怜爱的女子,一眼便喜欢,自此我的眼中多了一个你,原来爱一直在身边,我从不曾留意,幸好,时光走远了,我一回眸,你还在。

时常,静下心来,脑海中思绪万千,绵绵不休。我想,我是何其幸运,拥有这坚如磐石纯如水晶般的爱,细数自己,说不出哪里好,但偏偏是你心里最牵挂的人儿,这许就是世间的缘分,冥冥中自有注定。

有时,我想去看你,并不那么强烈,因为你在我心,无论天涯咫尺。这一刻,我在天涯边念你,下一秒,我在眼前望你,只需一程山水的距离,心与心从未远离。你对我的好,已在我心底深种,你给我的爱,在我的脑海扎根,无论花开还是飘雪,心底都有一朵花儿,叫做珍惜。

这片红尘,你本是风淡云轻的女子,婉约而来,只为守一方云水,候一怀温暖,然而,你遇见我,又注定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情节,演绎出一幕幕悲欢离合,无论我是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抑或台下的失魂黯然,你始终守护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给予最深的关注。我悲时向你诉,你说你一直在;我痛时对你哭,你说你永远不会离开;我生病时,你急坏了心愁乱了神,四处为我张罗前后;我沉默时,你不言她不语,寂静守候;我被诋毁时,你说不允许任何人这样地说我用咱姐的话说:你一动,她就乱了方寸,你一悲,她就一心疼爱,你一有事,她就忙前忙后,哪怕是你犯了错,她也会说,没事,你犯了错也永远是我们最疼爱的妹妹,而后,我无言了,暗自落泪了,相识以来,彼此拥有的是满心的暖,第一次为此流泪,为我们的感情深深地愧疚而又护之不及。我似一个懵懂的小孩,让你疼爱让你忧,让你费尽心思又满怀牵动,此时无声胜有声,都化作我一心的千丝万缕,回想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你就是我的亲人,我至爱的人啊

我的荷塘月色,此生有你,何足幸矣,你为荷,我是月,她是那一池碧水,相融相依。

此生,你是荷,我就是莲,相依相偎,同生一片水,共沐一朵云,携手在红尘深处,默然相伴,寂静欢喜。

此生,我是莲,她就是水,我中有她,她中有我,相亲相生,不弃不离,风姿摇曳,心随你动。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处神秘园,那是不为人知的净地,有无法言说的光景,有悄然种下的菩提,有难以启齿的脆弱,有生命之重的温馨。

一声姐,一辈子。灵有花瓣,琴有寒玉,我有你

此生,你是荷一般的女子,我是爱莲之人,将你深深藏在眼眸里,望穿秋水。

此生,她是海一样的女子,我是恋海之人,将她深深放在灵魂里,共看潮汐。

若有一天,我收拾起最幸福的样子,定与你见证岁月最好的归依。那些暖,时光会记得,而你,我会记起

清茗


清茗就如同她的名字一般,带给人以清幽宁静的感觉。本来有些浮躁的心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竟是出奇地平静了下来。

岁月仿佛在她身上以极慢的速度流逝着,或者是偏爱,不忍剥夺去这样一个女子的年华,所以才未留下一丝痕迹。

很难相信,这么一个令人惊艳的女子,竟已活了将近半个世纪。

“可以开始了么?”她对我盈盈一笑,声音空灵得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收起了失态之色,急忙道:“可以,随时都可以。”

她有些诧异地说,“你怎么连纸笔都不用?”

“习惯了,我记得住。”

她了然微笑,没了开始的拘谨,“我的故事可是很长的。”

我恍了神,忘却了答话。她也不恼,起身为我倒了杯茶。

就那斟茶的动作都像是演练了千百遍,优雅至极,挑不出一丝错处。我看到她露出衣袖的纤细皓腕上隐现出一根红绳,无丁点坠饰,倒是有些奇怪。就绳子的磨损程度来看,想来是伴她有些许年头了。我用手指摩挲着杯壁的雕文,并没有急着饮茶,任其发散出的清香随着白雾弥漫在空气中。

“说一说你的事吧。”

她抿了一口茶,双眸透出无尽的苍凉。我想这才是她本应有的神色。一个在风尘俗世中辗转了数年,看遍世间悲欢离合的女子该有的怅惘神色,沉淀了情爱,沉淀了一切。

“你是第一个愿意听我讲往事的人。”

“荣幸之至。”

“我十六岁那年,被我爹卖给了财主做妾,刚过门那财主就死了。主家的人说我晦气,便将我打发到了这儿。”

“你在风月楼待到现在?”我有些质疑道。

“嗯,如你所见。”她牵强地笑了笑,却扯不动嘴角。

“这可不是我想听到的故事啊。”

“骗你的。有段时间,我和他在一起。”说起那个‘他’,清茗的眸子愈发暗淡了。

“哪个他?”

“不记得了。只知道众人都叫他南王,我也就跟着叫了。过了这么些年,连他的样子都忘的差不多了。不过我还记得那些往事,人越老啊就越想着过去,我天天晚上都会梦见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一天天的,每一个细节都那么清晰,却偏偏记不起他的样子。这或许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她的目光变得迷离,向是突然陷入了久远的回忆。

待到一炷香将要燃尽时,她才继续说道,“我初到风月的时候,一直想着逃跑,不肯接客。有一次被抓回来,腿都差点被打断了。他们看我性子太烈,决定先关我一阵子,断了饮食,直到我去求着接客为止,青楼惯用的伎俩。就在我饿得天昏地暗,快要死了的时候,他为我赎身,将我带回了王府,每天好吃好喝地侍候着,就像府里的小姐一样。

但我一点也不开心,一点儿也不。因为他从未给过我名分,哪怕是个妾。我知道平时那些恭维我的下人背地里是多么瞧不起我。我并不是没有骨气,也想过要离开,可我能去哪儿呢?天下那么大,我却无处安家......”

我静默,注视着她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

她顿了顿,低首轻笑道,“骗不过你呐。其实是我舍不得离开他。即便是知道他早有婚约,即便是他许了那女子一生一世一双人。但我还有机会不是么?那女人在大婚之夜跟别人跑了,这样不洁的女子怎么配得上他啊!又有什么资格让他一等就是三年啊!只要她不回来,他就不会离开我。呵,当初天真的我,就是这样想的。”我看到清茗握着茶杯的手指关节都泛白了,紧咬着下唇,似是在极力隐忍着什么。

过了良久,在我以为她不愿再说下去的时候,她开口了,声音很平静,但我却从中听出了一丝克制与忍耐。“也许最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又过了几年,那女人回来了,带着一个痴傻孩子,又回来找他了。我原以为心性高傲的他根本无法容忍,一定会将那女人赶出帝都。可我发现自己还是不够了解他,他还是履行了诺言,和她成婚了。多么可笑啊,我陪在他身边那么久,原来只是在陪他等待那个同样高傲自负的女子回头,顺便见证他们之间的爱情开花......

在他们大婚的前一天,他来看过我,这是那人回来后他第一次见我,喝得烂醉。他用那双因常年练剑而布满老茧的大手抚摸着我的脸,一遍又一遍,宠溺的眼神让我觉得他在透过我看另一个人。

他喃喃道,‘你那么像她,怎么就不是她呢?’

那一瞬间,我感觉整个人都被抽空了。

我鬼使神差的开口道,‘不累么?’

他收回了醉态,狭长的眼眸变得清明无比。果然是在试探我。

我苦笑着看向他,‘那么久,你也没有信过我。终日猜忌着,不累么?和同样高傲不羁的人生活一辈子,没有挽留,没有退让,不累么?’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留恋地离开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地开口道:‘男人都那么贱么?对倒贴的东西从来不屑一顾。’

他的脚步停滞了一秒,随后阔步踏出了院落。

他们成婚后,就再也没人想起过我。我被遗忘在王府的一方小院落内,自生自灭。春来秋去,我就守着院子里一棵永远不会开花的梨树,然后告诉自己,等到它开花了,他就来了。多傻的寄托啊......”她自嘲地说道。

茶香仍是如此浓郁,甚至更甚起初。这才是清茗茶的本性吧。可惜急于品尝的人永远不会发现。但我并不喜这香气,味道变了,本质也变了。所谓‘清茗’,原来是营造来欺骗世人的假象。

彻悟后,对这茶竟是起了厌恶之心,我将它一口饮尽,还没来得及回味便已尽数入喉,唇齿间残余这一抹苦涩。

清茗怔怔地看着我道,“我倒是不知公子是不会饮茶之人。”

我有些冷硬地说道,“鱼目混珠的东西,我一向不懂品味。”

她皱起好看的柳眉,双颊因薄怒染上一层绯红,“公子这话清茗可就听不明白了。”

“杜撰的卑劣故事,恕我不懂欣赏。”我淡淡瞥了她一眼,拂袖离去。

“听故事中途退场可不是个礼貌的行为。”她清冷的声音令我的脚步一滞。

我问,还有听的必要吗?

她说,不妨先讲讲你所了解的事实。

大约是十七年前吧,我随商队游历到邺城,在那里遇见了一个如蔷薇般绚丽的女子。

我说的不是她的外貌,单从脸来看,她长得十分恐怖,白皙的皮肤上布满绿豆大小的红疹子,右脸侧有一块黑色的烙印,应该是被人烙上了什么字,结果她狠心地烙了更大的一块,将字抹去,那张脸也变得越发吓人。

我指

的,是她仿佛与生俱来的张扬的气质。

不同于清茗的如莲淡雅,她给人的是一种狂妄肆意的美,犹如在锋利的刀尖上舞蹈,步步都是泣血的涅槃,踏上这样的道路,或许是一时兴起,可她从不畏惧,将生命视作冒险,红衣飞扬,用鲜血淋漓的双足舞一曲倾城。

这样耀眼的她,很容易让人自然而然地忽视她外表的不足。

不过她也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外貌,素面朝天,头发高高地束起,干净利落,不会去刻意掩饰些什么。

照她的话来讲就是:我自己的脸,我和我爱的人不嫌弃就好了,何必在意别人的眼光,他们的厌恶也动摇不了我的世界。

她的这句话,让我的心突兀地停了一秒,然后跳得更快了。在她看来随意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我没有随商队回去,而是在邺城停留了两年。

与她深交后我才发现,她早已是涅磐重生的凤凰,却甘愿为了某人自断双翼,成为一株傲然立于风沙中的野蔷薇,无人问津。

可能是因为许久没人搭理她,她特别喜欢同我讲洛城的事,洛城的人。最多听她提起过的,是两个人,一个是清茗,一个是南王。

我也是因为她的描述,才对洛城起了往慕之心,几经辗转,来到了这儿。

我问她的名字,她反问我重要吗?我愣了一下,说只是方便称呼。

她让我叫她邺城。我问怎么和地名一样,她说这样你以后看到或者回来就会记起我。

简简单单的理由,却令我心中泛酸,像她这样该浪迹天涯的女子,被限于这一方土地,本应是寂寞的。

世人都道是邺城负了南王,却无人知晓她为南王付出了多少才能够在最后伤得那样深。

邺城遇上南王的时候,她还是左相之女,一袭红衣艳绝洛城;他只是一介潦倒书生,为衣食谋生。

一场无意间的邂逅,让他们有了交集。

邺城痴迷于南王的如玉温雅,南王利用左相的权倾朝野。

最后,南王赢了,扳倒了左相,成为唯一一个外姓王爷,尊享无上荣耀。

左相之死株连九族,唯独邺城活了下来。

可那又能怎样,她已是一个千古罪人了,为一己执念害了所有的亲人。

她后悔自己没有听信父亲的劝告,留心身边人。可她不恨他,一点也不。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不仅是在皇宫中的生存之道,官场上也是一样的。

南王为了自己,本就是没错的,怪只怪她太过确信他们之间的感情,赌错了而已。

他最后留她一命,还是对她起了恻隐之心的吧,不管是出于愧疚亦或是怜悯,邺城都不恨他了。

至少这样还能证明,她所付出的,真的撼动过他的心,她,还是存在过他的心里,哪怕只是一小角也好。南王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温柔相待,可他越是对她好,她就越是莫名的心慌,她怕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弥补她。

她想,最后能为他做的,便是用自己早已残败不堪的名声,为他换来一个痴情的口碑罢。

于是,她逃婚了,逃到了邺城。

她曾和南王说过,最想去邺城看雪景,因为洛城从未下过雪。

如果南王有心寻她的话,一定会去邺城的。

倘若他真心在乎过她的话。

可南王没有来寻她,她也不曾离开邺城半步。

他盼她回头,她待他追寻。

同样高傲的心性,早就注定了他们不适合对方,没有一方退让的感情,只会两败俱伤。

她已经不记得看过几场邺城的雪了,从新奇到麻木的过程其实很漫长,也很短暂。

我知道,她会一直这么等下去,与漫天雪花相伴,直到青丝尽白发。

“据我所知,她现在还在邺城。”我看着清茗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莫名感到畅快。

“虽然她过去的故事里,从来没出现过你,但我却经常听她提起你。清茗,你究竟为何恨她入骨,需要我说么?”我讥讽地对她说道,语气尽是鄙夷,最初的好感早已消失殆尽了。

她身形一晃,扶住了桌子。

我没有管她,自顾自地说道,“清茗,你是被南王赎回府的,但你就没有想过这么冷血无情的人为何会对你起了怜惜之情么?呵,恐怕你早就知道了吧。左相的私生女,邺城查到这件事后,你是她唯一的亲人了。

所以她求南王把你带回了王府,她怕你对她有偏见,就没有告诉你实情。

那时,邺城根本没有离开南王,可你爱上了南王,为了得到他,你不择手段,散播谣言,让邺城误会南王对她好只是因为愧疚。邺城逃婚后,你更是骗南王往相反的方向寻找她,害得这对有情人此生不复相见!”

她的脸色惨白已近乎透明,颤抖着的手指着我:“你...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在洛城的这些年就是为了替邺城查明真相。

清茗,邺城有什么对不起你的,你要这么伤害她?甚至在她离开后还要散播谣言诋毁她,把自己塑造得那么高洁美好!”我愤怒地看着她,袖下的拳头紧紧地握着。

清茗突然轻笑了一声,“呵。你要是查明了真相,为何不去告诉她呢?”

我愣了愣,低眸敛去了抑制不住的悲痛,道出了事实,“她早就死了......我之前那么说是在试探你。”

她红了眼眶,脸上露出痴狂的笑容,“死的好,死的真好!从小她就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那份殊宠,她是左相嫡女,我却只能流落风尘。你又知道些什么呢......是我先爱上他的,我比那个贱人早了很久就爱上他了,可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出双入对,看着我爱的人攀附着她远去,爬上那个万人之上的高位。

可有人在乎过我为他等了多久吗?与她相比,我永远都卑微到了尘埃,哪怕是在别人的回忆里......”

我静静地看着眼前泪流满面的女子,勾起自嘲的嘴角,缓步退出厢房。

这个故事,耗费了我十几年的光阴去寻找真相,最后得到的结果令我失望至极。

从不同角度看,谁都没有错。不管是邺城,南王,清茗,他们都有着自己的那份偏执,都不肯退却一步。难道在爱情里,根本没有对错之分么?那么我这些年究竟寻到了些什么呢?没有对错的感情啊,真是让人捉摸不定。

我撑着素伞走在雪花飞舞的长街上,白雪皑皑的远方,我仿佛又见到了那个红衣倾城的身影。

邺城,你走后,洛城下雪了,每年都有。是你回来了么?余生,我会代你走遍大江南北,看遍这世间你未见的繁华。

清欢


窗外是七月流火的天,带着淡淡的凉,有些青黛色的优伤,蜿蜒出如水的温柔,明净而悠扬。

花格窗子斑驳着小城特有的古朴,古朴中不言而喻的沧桑。清欢用木制的簪子挽起头发,穿纯白的木棉裙,上面是大片大片盛开的木槿花,浅淡中燃烧着热烈的希望。

清欢是一个沉默而倔强的女孩,温柔的眉眼,朴素的面容,渗透着一股明澈的气质。每天每天,她安静地生活,安静如空气,消融在小城的角落。

曾经的清欢,不是这样温婉,却了无生机的。记忆随小城流水缓缓铺陈,一点清泪。顾清欢,曾是小城家喻户晓的人物,不因才,不因淑,只因她的张扬,肆无忌惮的张扬。是的,清欢是小城有名的不良少女,红色挑染的头发,黑色紧身的短裙,以及目空一切的骄傲。小城的人,都远远避开顾清欢。家长常对孩子说的话是:离顾清欢远点,千万别和她一样。顾清欢似乎是没心没肺的,她一个人住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小小的院落,遍生的青苔,破败零落。她一个人,似乎有记忆开始,她就是一个人,慢慢习惯孤独的滋味。她的张扬,是那样苍白,用心看,掩不了内心的空洞和无奈。清欢十七岁,小城的人,没有人懂她。

打马而过游子,有一天来了碎叶城,来到了顾清欢的眸中。向安墨第一次遇见顾清欢,清欢正蹲在屋角,温柔地抚摸一只流浪猫。很久以后,向安墨说,清欢那无邪的眸,一瞬间击中了他的心房,泛起醉人的涟漪。向安墨没有听小城人的劝说,整天整天地和顾清欢呆在一起。一开始,清欢冷漠地无视他,十七年孤独的印记,已镌刻进骨髓,舍弃,便是切肤断骨的疼。直到那一次,向安墨抓着清欢的手,无奈地呢喃,顾清欢,我和你是一样的人。清欢惊征,凝视着眼前总是穿白衣,儒雅,不染纤尘的少年,忽然就懂了,他们,本是一样的人。那以后,清欢蓄了黑发,换上了木棉裙,弃了张扬,有浅淡的温婉,眸中是三月阳春的生机。只因,顾清欢,有了向安墨,有了年少的欢喜。

好景良辰,终究是丢失了。游子终究是过客,而向安墨,终究不会为了顾清欢而停留。向安墨走的时候,清华挽了头发,没有去送。耳边始终是向安墨的话,清欢,好好照顾自己。清欢,我会记得碎叶,百转千回后,或许,会回了碎叶。顾清欢伫立在屋角,初遇的温暖,悲伤铺天盖地地淹没了时光。向安墨,终究是走了,一并地,带走了清欢的生机。

如今,碎叶城一如当初,顾清欢固执地用木簪挽发,小小的一支,是记忆中那个人亲自削的。安静如空气的顾清欢,只是在等待,等待那一瞬至永恒的闪光。

记得,那城叫碎叶。

那人,叫清欢。

千万不要,迷了路。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7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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