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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世缱绻,余生不换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宿世缱绻,余生不换,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轻柔地反复吟哦。

一袭白衣,长发飘飘,纤手轻持玉笛。笛声、泣声,氤氲在摇曳的蒹葭中。丛生的蒹葭,如雾迷幻的思念,溯游而上的你,可知我在浅处翘盼?默默地思,痴痴地愿

是谁说?你如璀璨夺目的流星,划破我夜空的寂静。不期而遇,你我却都是只愿安处流年的过客,也许,无力承载所言莫名。

那一夜,静夜流深,灯火阑珊。此处,云雾缭绕了星空,圆润的月儿,乍隐乍现无意的风飘游入我窗,拂起我缕缕青丝,拨动彼此沉吟的心弦。碎碎念,夜夜伴,淡淡缘。

风,你在何处?

万物沉默了,你我无言了。无涯的时空,交互错杂,触摸不及,却又时刻相伴。经卷是知音,你是佳人,笔尖的舞动是我唯一的光阴。我多想成为你书页中的一首诗,泼墨的馨香,缠绕你心。

或许,用力雕刻,便能永驻心间,于是鲜红的液体滑过肌肤,我只当作是真诚的吐露,是你无法预见的赤诚之心。终于,轻轻浅浅的疤痕愈合,我闪耀在朝阳,欣然观摩着浑然天成的艺术品。我终于笑了

你与我诉说你的青梅,两小无猜,青葱年华。记忆像是说书的人,一别经年的时光,涌动在你心潮同牵手。同嬉戏。同哭闹。炽热的艳羡目光,是你的意想不到。会有那么一天命运是个调皮的小孩,诺言依旧灼灼绽放,心却凋零了一地的惆怅。

你不言语,你不挽留,你会流泪吗?你会哭,不会流泪。望不见彼此憔悴抑或悦然的面容,恰如彼岸花一般。有花不见叶,有叶不见花,生生两相错。细闻那瓣瓣无声的缱绻,温柔的呢喃。此岸,是离境生灭;彼岸,是无念执着。M.qg13.CoM

你是沉默的湖水,我撩动一瓢碧波。这似乎是戏谑,又是珍贵地挥霍。我畅游在淡紫编织的梦中,不愿醒来。紫色的天空,紫色的翱翔,紫色的花木,紫色的万物你轻点我眉间,梦终醒来。

冗长的信笺,言不尽生生世世缠绵纠葛的痴念,一语不见,斩不断未了的情缘。你始终是不明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香消断有谁怜?我并非多情的黛玉,不过是你点洒花前的一滴垂露。我祈求佛让我常伴你左右。

于是,阴郁的天气,我总在你额前;你在世间流离,我随你飘泊无定,终于,你尘埃落定,化为磬石。你的眸子,能否望见?我张开蓬盖,生怕暴雨于你摧残。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佛点化我成人,你形如风,我原以为前世缘已尽

踟躇千年的誓言姑娘,让你久等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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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阿姨


总是轻易地将身边的人轻描淡写,但其实最不可忽略的,往往是那些看似不起眼的人。

她是男生宿舍六公寓的宿管,六十多岁的年纪,身体看起来特别硬朗。出于尊敬,大家都很喜欢叫他一声阿姨。可能是之前的学校没有经历过,所以,见到由学生和宿管阿姨坐一起说说笑笑感觉很是惊奇。暂不说有无话题可聊,就连年纪就差了好大一截,那代沟,不,应该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每每路过看到此象,就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即时有时实在躲不了遇见了,阿姨也总是先递上来笑脸,而我,只是尴尬地抽动一下面部肌肉作为礼貌性的回应。

日子就这样翻书似的一天又一天,直到那天晚上。记得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受朋友之邀到离学校不远的一家主题餐馆吃饭,不知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还是百事尽除去,唯余酒与诗。已经滴酒不沾的我在朋友们的教唆和道德绑架下不觉间竟然喝了那么多酒。不情愿的抬头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完全十点钟,按常规来说这个点的宿舍楼的大门应该锁门了。不过,还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和朋友一块回来了。走到宿舍楼门口,发现果然上锁了。夜色本来很美,空气很宁静,四处弥漫着的都是夜的墨香。我只想静静的沉浸在这静谧的黑暗中细细聆听内心的声音久久不愿醒来,却无奈一声脆响,把我从空灵之中拉回现实玻璃门被朋友一脚踢碎了

我和宿管阿姨也就是因为这件事才开始有了最简单的交流,门坏了是事实,可她并没有责怪我们,而是关心的问朋友有没有伤着。按常理来说,这种事情是第一时间报给学校,不仅要受责罚,还要背一个故意毁坏公物的处分。但是阿姨只是让我们第二天醒来抓紧时间处理此事就让我们回宿舍休息了。

隔日,我叫来装玻璃门的师傅维修,宿管阿姨又是忙着找尺子,又是张罗着捡碎玻璃碴子,这让本身就心怀愧疚的我更加不好意思了。阳光下的碎玻璃,显得那么刺眼。半天时间,终于了结。我也由此开始与宿管阿姨接触。

听别人讲宿管阿姨是个有故事的人,但关于她的事,却无人为我提及。只不过略提一点点。她是一名国企职工,下岗职工不想在家闲着,于是就来到学校继续发挥余热。她很喜欢学生,因为她觉得学生很有朝气,很有活力。大家喜欢她、尊敬她是因为阿姨善良,像母亲。她会及时的将需要告知同学们的是更新到黑板上,她会主动为定了外卖却来不及去的同学签收,他会毫不犹豫的抢在雨前面冲到六楼帮同学收起晾晒的被褥,他会无偿地为同学们提供各种服务总之一句话,阿姨人好,自然就深受大家的尊敬和爱戴。

其实身边好多人看似都并不起眼,但是,可能有一天会因为一个微笑、一声问候,又或是因为一件小事便会打破彼此间的陌生。善待身边的每一位,因为他们都曾出现在你的生命中。

时光缱绻


自那一次许翊送我回家之后,我们的相遇总如意料般,有时在岔路口,有时在小区门口。我也乐得将这不期然的相遇当做一种理所当然。只是我们遇见的时间总是没有固定的,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也可能是一个月之后,如此频繁的接触,我慢慢的接受了许翊,如同闺蜜般的接受了他。跟他相处的时光是轻松的。我们可以一整天逛公仔店,就为了找出哪家的大嘴猴最好看,当然我们不会买;也可以一整天窝在咖啡厅的沙发上看书,期间没有半点言语的交流。他喜欢喝曼特宁。我是对咖啡没有半分兴趣,我总和他开玩笑说:“装什么呢,喝咖啡,你是那么有品位的人么?换做是我,我宁愿喝一瓶果粒橙亦或是喝一杯茉莉茶。”我喜欢茉莉的香味,当初到重庆玩的时候,愣是带回了一箱子的茉莉茶,老妈的火气,那是蹭蹭往上冒。现在我的卧室里,也时常放着茉莉香的干花或者花包。我和他跑了很多家咖啡厅,就为了找到稍微正宗的曼特宁味道。说实话,我是喝不出来究竟有什么差别,但是他总是不满意。直到我们找到麦瑟夫,他才略微露出会心的笑容,这里,也就成了我跟他的据点,我喜欢喝它们家的白开水,淡淡的甜味,也喜欢它们家昏暗的灯光,以及缠在墙上的藤蔓下面大大的沙发。所以,每次的场景都是:我整个人窝在大大的沙发里,手里捧着爱看的小说亦或是手机,他慵懒的靠着沙发椅背,手里捧着一本和我的一模一样的小说亦或是比我的高端很多的苹果,他面前放着一杯我觉得很袖珍的曼特宁,当然他觉得这是精致,我面前放着一个直筒的玻璃水杯,里面满满的白开水,旁边放着一个矮胖的水壶。他总嫌弃我的水壶把他的格调瞬间降低了,我也觉得有点滑稽,可是我又不愿意服务员总是来来回回的给我加水。所以每次他好像也习惯了跟老板说:“给我们一个水壶,加上白开水。”我就在一旁窃笑。这时的我们,没有彼此的号码,只有办公室的地址和家庭住址。其实这也就够了,反正他想要找我的时候,就会准时五点半在岔路口或者小区门口等着,我要是想找他呢就到他的店里,店员自然会联系他,反正每次不出半小时,他总会赶到。他有时候也会笑着说:“你都到我店里了,可以找我店员要号码的呀,以后你要是想我了,快下班给我打电话,我就去路口等你。然后呢,我也有你的号码,想你了,自然好联系。”我笑着摇摇头,他使劲捏了我的脸颊“搞不懂你怎么想的。”其实他知道我怎么想的。我不喜欢手机,从不喜欢。有一次他问我:“我发现你都没有其他朋友吗?为什么我们一起出来玩,一整天你的手机可以完全没动静。”我很平淡的回答他:“我关机了!”“为什么?不懂!是想要和我共度二人世界么?”“我不喜欢手机,从来不喜欢。它的存在除了跟家人联系之外,没有任何意义。”“那你朋友怎么找你?”“她们会到家里找我,或者是扣扣上留言,我会去看。”“你朋友很少?”“不少!”他更是摸不着头脑,也没继续问下去,挠挠头作罢。我的号码是怎么流落到他手里的,我都快不记得了。相处久了,他也知道我的真名,有一次和他出门逛街,没带包,就拿了一个小小的零钱包,他带了一个大大的麻布袋,我姑且只能那么称呼。我就把零钱包扔进他袋子里,他哭嚎:“不是应该女孩子带包的吗?”拿出我的零钱包,作势往外扔。由于暗扣没有扣紧,调出来一张卡片,那是我们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卡,自然也有我的号码,就这样,我的号码沦陷了。从那以后,他开始周末找我,一大清早就妄图利用电话骚扰。可是他貌似忘了,我的手机不过一个装饰品而已。基本上十点以前都没人接电话,这一点,他很是恼火。可惜我改不了,好不容易的周末,不睡到自然醒我是不会起床的,他也没法。就这样不温不火的相处着,我不是他女朋友,他也不是我男朋友,但是我们彼此单身,只是从未越雷池半步。说来那种相处模式确实是怪怪的。在某个阳光充足的午后,我在咖啡厅沙发上睡着了,他会过来掐我的脸颊,我也乐得找个舒适的姿态靠在他身上接着睡;某个下雨的黄昏,我们共同撑一把伞,他会用手搂着我的腰,雨伞也总是偏向我更多些,只是他未提,我也未作出回应,而我们之间,仅此而已。这样的时光,安逸缱绻,我很喜欢!

缱绻


“找我来有何事?”他背着双手,站在离她一丈远的地方,冷冷道。

她苍白了脸色,强撑着支起身体,苦涩一笑:“你还是这么的冷,就这么恨我?”

男人明显怒意加深:“这是你的报应!”

“是啊。”她垂下眼眸:“报应!”

他见不得她作出来的模样,冷哼一声,转身欲离去。

“你能抱抱我吗?”她抬头,轻声说出她的乞求。

“呵呵……”他笑了,笑得那么的令人心寒:“我嫌恶心!”

毫不留恋地离去,留下她伶仃一人。

她笑了。

起身,换上她最爱的白裙红衣。

那年,朦胧烟雨,垂柳依依,七夕桥上。她,白裙红衣,打伞驻足。

他,白衣碧萧,策马走过。

回首,便是经年。

梳妆台前,轻理云鬓,簪上最爱的白玉簪。

那年,十里桃林,落英缤纷。

他,亲手替她簪上白玉簪。

她,替他戴上亲手所绣荷包。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时的诺言啊,动人心弦。

走出房门,眼前是一片桃林,他,亲手所植。

抚摸着那刻痕,她又笑了,凄美,悲凉。

坐下来,斜倚着桃树,透过繁密的枝叶,看向那一抹残阳,残阳如血。

伸手,握住那一丝光。

摊手,只是一片虚无。

怔怔看着自己的手掌,蜷起了白玉般的纤指,再次望向那残阳,直到它湮没于群山。

而她,也闭上了那时他爱极了的灵眸。

书房里,他疯狂的撕扯着画卷,画卷里,那人儿,或颦或笑,或嗔或怒,万种风情。

直到最后一副画卷化作漫天纸雨,他才无力跌落在地。

“公子,姑娘她,殁了!”

颓然倒地,怔怔望着屋顶。

“来世……”

当第一缕晨光洒向桃林时,那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桃树下,他和她相拥而眠,嘴角微弯。

新宿七号


季小寒推着单车走出学校时,刚好看到麦七七站在电线杆上,他手中拿着一个米白色的礼品袋,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几个小步挪到了电线上。而那样一个看似危险至极的动作竟然被他做得轻而易举,这让刚刚被老师训完话的季小寒顿时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

你爬那么高,小心摔死你。

为了平衡心理的不快,季小寒冲着那站在自己脑袋顶上的少年毒舌了几句。

麦七七笑了笑说,放心吧,摔不死的。紧接着,他就从那个礼品袋里掏出什么东西似的往半空撒去,很快出现在视界里的,是无数纷飞的粉红色的花瓣。那些花瓣顺着他的撒播的姿势,开始大片大片迅速的从空中滚落,它们看上去就像是离开仙境的精灵一样,漫空飞舞着。

季小寒望着眼前的情景是一阵愣然,他瞳孔大张口若悬河,手足无措。那些花瓣扬花似的一阵阵抖落在他的眉上和肩头,过于密集的花香致使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而麦七七手上的动作仍在持续着。他手中的那个礼品袋仿佛是个无底洞一般,里面不断有花瓣飞出来,花香随着风一阵一阵迎面吹来,片刻间,这条无人的街道上便成了扬花的海洋,二人的周围也霎时间溢满了磅礴的清香。

是樱花。季小寒好长时间才缓过神来,竟然是自己最爱的樱花。他颤颤的伸出手在半空掠过一片花瓣,然后他盯着花瓣怔在了原地。

麦七七从电线上轻轻一跃,凑到他面前说,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怎么样,还喜欢么?

季小寒一抖,又是错愕又是惊喜的点了点头。记得从小到大他所收到的最贵重的礼物大概也只是一盒巧克力了,那还是某个从小学就一直暗恋他的小学妹送的,后来被班上的几个同学抢着吃了。显然,他是被眼前这份特殊的礼物给震惊了,以至于舌头像是打了结一样愣是结巴了半天才说出那句喜欢。

回去的时候,季小寒一直在一边低声呢喃着,简直是不可思议,新宿这边,现在怎么会有樱花呢?

然后麦七七就突然停住脚步扯了扯他的衣角,等他的视线对过来时再狠狠白他一眼。

麦七七语气有些鄙视的说,这都不重要好么,重点是我送你这么好的一份礼物你就不打算感谢感谢我?

季小寒听了之后一愣,他点了点头说,哦,那谢谢你。

然后麦七七气得咬牙切齿。

其实季小寒心里清楚得很,麦七七不是普通人,别说是这个时节没有的樱花,就是让他给弄棵樱花树来,大概他也有那个本事。

还记得那是一个月以前,季小寒大病初愈刚从医院里出来,在经过回家经常走的一条巷子时,他看到了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麦七七。那天的麦七七也和这一天一样,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卫衣,模样清秀而稚嫩,只不过那时的他身上是脏的,很脏很脏。他紧紧靠在被打翻的垃圾桶边上,身上竟然有着多处弹孔,从那些郝然大开的弹孔里,隐约还有一些黏稠的液体流出来。就在季小寒凑近看时,他发现那种液体并不是鲜红鲜红的血,而是藏蓝色甚至接近黑色的,某一种滚烫的黏液。

季小寒将麦七七扶起问他要不要紧,却发现他小小的身子却沉得像铁一般。他实在无能为力了,就在他准备打电话叫救护车时,麦七七的一只手突然冷冰冰的抓了过来。

他紧紧抓住季小寒的手臂吃力地说着,不要,不能叫。

话音还未完全没落,他便昏厥了过去。

季小寒记得,那天他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麦七七带回家里。他不知道一个看上去那样瘦弱的男孩儿竟然会比一头牛还重,更加令他差点魂飞魄散的是,在他扶着那个少年与他十分贴近时,他发现他竟然已经没有了呼吸。

直到第二天麦七七醒过来他才知道,原来麦七七并不是突然没了呼吸,而是他从来就没有过。

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他的皮肤白得不像人类,他的头发细密而柔软。他的一切都异于常人。

新宿七号,在麦七七的手腕上还郝然印刻着这样几个字。而那种细密的纹路看上去并不像是随手画上去的涂鸦,它更贴近于某种刺青。

当季小寒问麦七七那是什么时,麦七七告诉他,那是胎记。

因为是胎记,所以按理来讲便是与生俱来的。

因为是与生俱来的,那么……哪个人会是在出生时身上就带有这样奇怪文字的胎记呢?

季小寒虽然心里仍然存着许多疑问,却没有再追问下去。

麦七七以朋友的身份在季小寒家住了几天后便离开了,但他不是真正的离开。他白天会和季小寒一起去学校,偶尔在教室外面听听课,偶尔也会躲在一边看体育场上那些高高瘦瘦的男生打打篮球。有一次季小寒和学校的一个胖子起了争执,被那个胖子狠狠揍了一拳,麦七七更是飞奔过去一脚踹到那个胖子的脸上,将他踹得鼻青脸肿,然后一旁的季小寒见了便唔着肚子破涕为笑。而到了晚上,他便偷偷跃上阳台,从窗口不动声色地溜到季小寒的房间。两个人挤在一张小床上,一天一天,渐渐的习惯了聊天睡伴。

那一个晚上,麦七七一直睡不着,因为他已经连续好多天难以入睡了。他心事重重地盯着天花板看,不知看了多久,他开口说,小寒,如果我要走了,你会不会很伤心?

季小寒正在一边把玩着一个紫色的沙漏,他听到麦七七有些落寂的口吻,只是侧过头看了眼旁边的少年,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自己的游戏。

他不以为然地说,你能走到哪里去呢?

麦七七顿了顿说,一个穷凶极恶的地方。

那是什么地方。

我也不知道。麦七七忽然沉默下来,再开口时语气却已然变得低沉。他声线颤抖的说,你知道么,其实我是逃出来的。

话音刚落,季小寒的手便倏地松弛了一下,下一秒钟,那个沙漏便从他手中跌了下去,哐当一声,滚到了床下。

墙上的钟摆声在滴答不停地响着,突然一声清脆的铃响,指针指向十二点。

季小寒莫名哽咽了一下,他的心里忽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想,他一直有所预感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快要成真了。

就在他转过身轻轻抱住身边的少年时,他仿佛看到了,少年的眼角正闪耀着的几滴泪珠。

他没有想过,不应该会哭的少年竟然哭了。

他没有想过,一个不应该会出现悲伤情绪的生物却流出了最真挚的眼泪。

后来的连续很多天,麦七七都没有和他一起去学校了,而夜晚,他也总是很狼狈的回来。

麦七七说,我有预感,他们要找到我了。

他们是谁?季小寒问。

们,就是制造出我的人。

季小寒的心陡然一震,他并不是毫无心理准备的,早在他看到麦七七受伤从体内裸露出黑色的电缆时,他便有了一些潜意识。

那个夜里,季小寒做了一个梦。在梦里面,一大批穿着制服带着面具的人向他和麦七七一步步逼来,他们两个人被逼到了黑暗角落里,再无路可走。而那些人各个手中举着枪支,他们口中喊着,七号,新宿七号,快跟我们回去,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快跟我们回去。

然后,季小寒看到麦七七一把推开自己向那些目露凶光的人走了过去。那时,他浑身都萦绕着一层白色的光,那光温暖而强烈,强烈得几乎让季小寒睁不开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麦七七才回过头来对他说,谢谢你,和你一起我觉得很快乐。

再见。

再见。

这一句再见,大概是后来季小寒从梦中惊醒时喊出来的。当他看到阳光从窗台上洒进来而身边空无一人时,当他将手习惯性地往身边放去却发现空空如也时,他知道,那个梦境未必不是真的。

他起床整理完后便背著书包去学校了。天气爽朗,阳光正好,只是每天上学又变回了一个人的孤独旅程,没有了陪伴,而夜里,也没有那个少年的睡伴与拥抱。

很长一段时间以后,季小寒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新闻。说是国家新科学实验计划中的其中一个项目已经完成了,作为新宿区首次申请科研城市的成果——机器人新宿七号在经过多次改良后得以问世。据说这个机器人之前还因为某些原因而产生了自我意识脱离的科研部门的掌控,所幸的是最终没有引发大的问题。

听到新闻后,季小寒的第一反应就是抬头看了看电视里那摆放在众多摄像机与围观人群中的新宿七号,他看到他的表情有些呆滞,眼睛里却仿佛隐着一道光。

那应该是没有来得及宣泄的悲伤,是没有来得及落下的眼泪。

往后的很多次推车走出校门时,季小寒都会想起那样的一幕。穿着浅绿色卫衣的麦七七站在电线上,那个少年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然后一边歌唱一边一阵又一阵撒下纷飞的花瓣。那些扬花似的樱花纷纷抖落在他的眉上肩头,过于密集的花香仿佛瞬间要堵塞掉他的呼吸。而那个时候他总是微微仰起脸望着天空,在苍蓝苍蓝色的天空里,他想在某一个适当的角度,一定可以再次看到那个少年的脸孔。

少年笑容满面地说,小寒,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这份礼物,就是我自己。

新宿七号。

不,是麦七七。

光阴缱绻,流年无恙


一指光阴,入了画。一阕词咏,入了心。时间煮雨,岁月悠悠,剪一段流年的时光,浅浅入梦。

题记

执笔,已是浅秋。晨光透过窗纱,静落一地斑驳的树影。北方,四季分明。虽眼过处,还是一片葱茏,但晨起的风已是夹满了凉意。推开窗,轻轻拾起飘至窗台上的一枚绿叶,清晰的脉络篆刻着它曾经年轻的轨迹。叶落秋来,任谁也挡不住时光前进的脚步,荷影孤单,菊香独艳,秋尽悲凉。一如人生,不觉已近暮年,走进了人生的秋季,抱臂自暖,任时光缱绻,只愿流年无恙

花开花落了无痕,轻霜淡染鬓上丝。再也回不去的从前,再也回不来的青春,唯有一些光阴的印记,铭于心。或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得和失的牵绊,也不过是镜花水月。时光百转千回,终究纾解不了那抹眷恋。

岁月如一首悠长的歌,记录了太多的分分合合,太多的倾心落寞。任沧海桑田,惟愿,静守一片晴空,安好静然。岁月匆忙,不觉经年。喜欢午后静谧的时光,细碎的阳光倾泻在窗口,安静地听一曲清音,静静地写上一段文字,在茶香袅袅中释放心灵的疲惫。轻轻拾起心中的碎念,曾经过往象电影片段般在脑海里静静回放。

童年于我是幸福,是快乐,是天空碧蓝的画布,纯净美好。在外婆的老屋里长大的我,性格具有双重性,在家里乖巧可爱,是外公外婆手心里的宝。从小就看着外公对哥哥的严厉,早上练书法,读古书,下午还要学棋,有意思的事外公还教哥哥背折子戏。因为我是女孩子,外婆不让我那样辛苦,我也自得其乐。偶尔会和外公对弈,水平不如哥哥,但外公说女孩子能学会就很好。

在外面,我是孩子王,领着大家游戏,翻包子,打盒子,跳皮筋,踢键子等等,脾气很霸道,是典型的小管家婆。为了遮掩自己的性情,上学后,我虽在哥哥的阴影下,没骄傲起来,但也是班里的前几名。在老师眼里我也是个好学生,私下里洒脱的个性象个假小子,经常去护送娇嫩招风的女孩子回家。一直到现在,同学聚会时还会说:就因为你的强悍,所以一对也没成功。本性使然,我仍是他们聚会的倡导者。

很喜欢温暖细腻的文字,用它来表达我内心的感怀和伤痛。从小大人们就说我是个聪慧细心的女孩,其实,我很粗心大条。母亲因为我偶尔的张扬,担心我会早恋,我和哥哥的同学都很要好,至今,他们仍是我的好兄长,不管是单位的领导,还是发达的老板,都会对我很亲切的叫小妹。第一次恋爱也是母亲同事给介绍的,最终也处成了兄妹关系,不过,他仍是今生最爱我的人。

我也曾经爱过,很爱,但终究不会小女子的柔媚和撒娇,只会理智谈情而走向陌路。我答应母亲,二十八岁,如果我仍旧一个人,就让她来安排我的婚姻。结果就是母亲想要的结果,我出嫁时,哥哥对我说:你呀,就是个没心的女孩儿,我的几个哥们都喜欢你,对你好,太好你反应都一样,他们都怕影响到以后的相处,谁也没再提,便宜妹夫了,他从小喜欢你,你知道吗?啊,不会吧?反正喜欢总比不喜欢强。呵呵终于,神经大条的我,出嫁了。

喜欢独处和静坐,象我每天的必修课一样。喜欢品各种茶,从铁观音到大红袍,从清爽的到口涩的都能品出一丝茶甘。偶尔会在电脑上对弈两盘,也会随大众斗上几把地主,让心在那一刻彻底娱乐,忘记所有的烦恼与忧愁。其实,我对工作也是个一丝不苟的人,单位不用说,那是我一辈子的专业,肯定得用心。年轻时,我兼职做销售,用了三年的时间,我从一个普通的销售员做到区域经理。老板一直说,我是他公司的唯一的兼职经理。一晃八年过去了,他一再挽留,我还是决然离去,不想被金钱腐蚀了我,还想保留那一点点的清高。

年轻时,身体素质就很差,秉承了母亲的遗传,也因此在我多变的性情里夹满了忧伤。从去年开始,我开始零乱地写着些文字,网友也在我的空间里进进出出,来了,走了,都是无关风月的过往曾经。喜欢用文字去抒发内心的情感,也喜欢看好友们的文字,每当遇到清新忧伤的文字,我就会象怀春的少女一样激情澎湃,会记录,会转载欣赏,会突发神想地去编辑。幸好有几个知己聊天提示,我只是喜欢文字,无他,又是神经大条的开始。我曾经跟好友玩笑说,因为我喜欢装修,所以跟悠悠学会制作代码日志后,进步很快。

时光匆忙,岁月浅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已经从大家口中的师妹,不断晋级,由师姐己经变成了现在的阿姨。不愿意再让别人问及年龄,从回答虚岁到现在说周岁都支支吾吾。柜子里昨日酷爱的深色套装,整齐地挂在一旁,许久未曾穿用。每每和女儿逛街,目光都会追逐着明艳的色彩。

垂腰的长发,结婚时都不舍烫染,现在却剪了又剪,烫了又烫,终于变成了精简的短发,得到了大家的表扬。鞋架上平底休闲的鞋子,总是让女儿嫉妒,每每周末都会穿上一次出门,妈妈,你这鞋,我穿也很漂亮。殊不知,我是因为老了,不再愿意穿高跟鞋,走路太累。时光就在风过时,把韶华一起卷走,时间都去哪了,还没好好感受就已经老了潮起潮落,晨钟暮鼓,一季花开花又落,时光在指捻间如风般飞逝,无语又无痕

喜欢一种静寂,在无欢的岁月里,静静地看,一朵朵的花开。将一枚心事,安放在不为人知的狭小空间,慢慢地去回忆。一些旧事,压在心底,忍不住时就要拿出来在阳光下晾嗮。会发现,它变得越来越不完整,浅浅淡淡地撩拨着沉寂己久的思绪。越想着把它变得深刻,越是会与生活中的琐碎相连,断断续续。渐渐地成了记忆里的片段一些美好,在岁月里沉淀,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一些过往,经过光阴的漂洗,渐渐地退去他日的靓颜,变得素简淡然。生活仍在继续,不会因你的步履蹒跚而停下来,等你。

女人如花,花似梦。只是花期太短,梦却太长。每一次遇见,就会有一种幻念。每一次擦肩,都会有一种期待。在一次次等待中,花期已过。女人象一杯酒,经过岁月的沉淀,越是经久越是醇香浓郁,入口辛辣,回味飘香。女人亦象一首老歌,经典而不生厌倦。而我更想成为一个茶香女人,涩香纯静,淡默如花,从一种浓涩中走到如水般的清雅。性淡如菊,恬静如莲。一如这浅秋的月,和时光淡淡相守,不与烈日争辉,不与星光炫目,静守着一抹恬淡。

越来越喜欢夕阳,看着那远处火红的云彩,散发着轻暖的阳光。风过处,细碎的阳光轻敲着我的心窗,流过我的心房,留一抹墨香旖旎了我的梦。想着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夕阳,让黄昏停留在这一刻,让幸福也在这一刻驻足。一抹夕阳美丽而从容,带着天边的红云慢慢谢幕,化作最后的永恒

夕阳,落下,留下回忆,渲染着暮色的静谧和安然。光阴似水,温婉,悄然

春风沉醉,缱绻相约


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着些微风

微风吹动了我头发

教我如何不想她

月光恋爱着海洋

海洋恋爱着月光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

教我如何不想她

水面落花慢慢流

水底鱼儿慢慢游

燕子你说些什么话

教我如何不想她

她?她!她是谁?!唯美的意境,多情的相思,扑面而来的热情瞬间让人沉醉,沉醉在微雨里,沉醉在春风里,还有那灼灼的情意里。

她本身平淡无奇,但如果全身裹挟着诗意,立刻如黑幕里的寒星,霎时熠熠生辉起来。

《教我如何不想她》是刘半农先生于1920年在伦敦时写的一首白话诗,1926年赵元任先生将此诗谱曲,在30年代中国青年知识分子中广泛流行。这首诗歌还首创了她字。一个格外利于抒情,而又曼妙朦胧,令人浮想联翩的字眼儿。

尤其是此时此刻,那么地应时应景。站在夜幕下的一片淡淡的桃花中,桃树并未灼灼其华,繁花满枝丫,而是零星点缀在青黑而枯涩的枝条上。月光和高楼上柔和的灯光洒在其间,氤氲出了一股朦胧和淡雅,倒没有平日里见惯的红硕,或想象中的灿烂。

伸手从兜里掏出手机,咔嚓咔嚓拍了两张照片,见证奇迹的时刻来了。照片中,树枝依旧青黑而枯涩,只是花朵却像一颗颗晶莹而璀璨的小小琉璃灯,抑或是从高高夜空坠落的颗颗寒星,光芒四射,莹润而夺目!心底不禁悄悄感慨:你的眼睛哟,也那么顽皮,也会和你嘻嘻闹闹,送你一份美丽的错觉!

有微风拂过,那么轻,那么暖,果真吹面不寒杨柳风!忽然,一旁的女儿惊叫起来,妈妈,下雨了!走出桃林,仰起脸望着夜空,果真有丝丝点点的雨落在脸上、眼里、唇间那么清润柔软。心,霎时就醉在了这一片柔和里。那种恬谧柔美,犹如静静逐水嬉戏的落花般地惬意、自在。

站在最向风处,让它荡尽一切凡尘的喧嚣困扰,此时此刻,只有自己。只聆听自己地心跳,只感知自己的情调。车马喧嚣,人声嘈杂,全然无妨!任诗意和词曲静静流淌,将你淹没在,那舒缓悠扬而抒情的氛围中。春风沉醉,缱绻相约。这份情意,那么让人感动,那么让人惊喜!难道,真如人说,最美的相逢就是一段美丽邂逅,抑或恍然地擦肩而过?然后留下亘古不变的传说,偶然梦回午夜,或者不经意地触目伤怀,撩起一池被春风缓缓吹皱的春水。它的个性签名就叫浅浅地感动和怀念。

目光投向丛丛桃树,突发奇想,如果在这里挂上秋千架,该是何等情形?远方的苍茫和渺远,让人情思跌宕,静静怀想易安词《点降唇蹴罢秋千》: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不记得,何时起,格外中意易安这首词,这种喜欢或许只是,对曾经地过往浅浅地怀念;抑或只是对自己曾经拥有的激情燃烧,又心清如水的岁月的一种淡淡地感动。怀念那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的懵懂,重温那逝去的青涩朦胧和无邪纯真。

春华露浓,晨曦微漾。花团锦簇、绿杨掩映的秋千架上,如空中蝴蝶般,轻舞飞扬的青春少女,随着秋千的飘来荡去,洒下令人沉醉而酥软的银铃般的笑声。那笑声如天使的翅膀般,飞入云霄,躲进云朵的怀抱,氤氲出羞涩的红晕和微笑。

旖旎春光惹人醉,一不小心,就忘了时间。贪玩的结果就是慵懒地疲惫,纤纤玉手轻拭额头,涔涔香汗罗衣透。正凝神娇喘未定,忽地,就来了人。仓促间,抽身便走,连金钗也滑落下来。

难掩好奇,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爱极了这句话,可否找到了你我他她的曾经?每次读到这里,那些早已逝去却依旧明媚如初的情思,依然在树欲静而风不止地浅浅摇曳。正如人说初恋一般,它嵌入骨髓,终身烙印,只为那无可取代地再也回不去的自己,还有那份随着经年流逝,心态的沧桑,再也寻不回的感觉。

一如此刻,记忆中的秋千架上的绳索还在悠悠晃动,那烂漫而娇羞的少女,那突兀闯进的翩翩少年,甚或那侧身荡秋千的僮儿,都定格成唯美的历史画面。任后人永恒地欣赏和缅怀!

突然,就好想去郊游了。犹记得,去年十一的时候,郊游玩过的木双杠和秋千架。犹记得孩子们的欢笑、红扑扑的脸蛋、寒星般晶莹闪亮的双眸;犹记得那秋千架上飘逸起来的不真实感;犹记得冬去春来再相探的诺言只是历经了季节和岁月的风霜相侵,你可安好?

还有那随风飘远的风筝,你还在哪片天空下的哪个角落,或哪棵枝丫上静静停栖?这令人沉醉的春风的绵软气息,有没有把你从梦里吹醒?你缓缓睁开的睡眼里满含的是思念和期待,还是释然和遗忘?

轻触路边柳树吐出的淡淡鹅黄,忽然就有些惭愧了。冬天冰封的岂止漫天生机,还有那春寒料峭中依然彷徨的心。它辜负了您的殷殷情谊!谢谢您,这么一个美好的夜晚,这么一场薰得游人醉的甜腻春风!是您唤起了那场浪漫之约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轻敲键盘,落下:春风沉醉,缱绻相约。心格外宁谧恬静而又蠢蠢欲动,似乎要奔赴的依然是那场青春年少的懵懂之约。几分慌乱!几许期待!

清明里,思念缱绻


清明节 .一个让人牵肠挂肚、魂牵梦绕的日子.

一种无以言状的思绪和无限的惆怅,无限的悲怆缓缓涌上我的心头,让我思绪万千,彻夜难眠。 时间不是冲淡了伤痛,而是尘封了记忆。曾经的一句话亦或者一件事勾起我对逝者的思念,当以往的一段段细小的片段被一个个不经意的事物偶然唤起,让我有锥心的疼痛,泪水就无法抑制的流了出来。记忆中的清明总是细雨霏霏。那细雨,飘下的是心中无限的哀泣。 清明的风,吹拂着浓浓的悲情。此时,愿阵阵清风带着问侯,寄托我对父母亲的无限思念;愿滴滴细雨带着敬意,寄托我们对父母亲的无限缅怀.....。

窗前的山桃花又开了,春风暖了,可是细雨却迷离了。 不知什么时候,迷蒙的苍穹里, 已经飘起了如烟如雾的丝雨, 那漫空飞舞的晶莹,是天空的眼泪,撒在灰色而哀痛的心田,似在轻呼着初春的暖意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谁说谁不会伤悲,谁说谁不会想念。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这句诗行不知泪湿和浸透了多少亲人的心 。在这个草长莺飞的清明节里,走在给父母亲上坟的路上,顿时心里有一种刺痛的哀伤,跟随在祭奠的人流中, 到了父母亲的坟前, 先是虔城地焚好香, 然后摆上父母亲生前爱吃的祭祀贡品,接着就是烧那一沓厚厚的纸钱, 在那烟雾绕缭中我似乎感受到父母亲就在眼前, 他们正在用慈爱的目光深深地注视着我们那一刻,心底一瞬间的触动,泪光在眼里转圈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乃世事常理, 可面对眼前的一座墓碑,一炷香,一吊纸钱, 体会着子欲孝,而亲不在的悲凉与心酸?

让清明的微风,携带女儿无限的哀思吹过您们长眠的山地;

清明的细雨,饱含着女儿深情的缅怀润泽您们脚下的土壤;

清明的百合花,承载着女儿无声的祭奠,祈愿父母亲在天国安心长眠!生活愉快!

......妈妈,您还好吗?

今夜思念如潮水般泛滥,

真的好想好想您,

岁月辗转难眠, 袅袅思念,

划过宁静的天空。

转眼间,岁月,

已经将我摆渡到又一年的伊始。

可是,恣意生长的思念,

让我在这不眠之夜想您。

夜太长,

思念是一种无言的哀愁, 无法抹去。

想您,是一种痛,隐隐的痛,

不常来,却挥之不去;

想您,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不常来,却仍深刻;

想您,从不知疲惫,却极痛,

撕心裂肺...

痛苦的不是过去,而是记忆!

一些记忆, 在夜深人静的时刻,翻涌而出。

眼前清晰的闪现出您的身影。

思念,由境而生, 穿过清霜的微凉,

我将温暖写满一枚枚饱满的枫红。

托清风,捎寄天涯。

念在心,不语也安暖,

一个眼神,一个动作,

温馨灵魂颤动,

念交给春, 带来一抹绿,清香一片,

思留给夏, 带来一缕风,清爽一抹凉,

念,从懂起始, 走进心里,住进梦里,

念是枕边的暖,温婉梦的涟漪。

总有一抹记忆常回顾,

那些芳香过的生命的痕迹,

不曾忘,只是以独特的方式珍藏于了心底。

生活就是这样,

没有谁会永远陪在自己身边,

应该学会一个人面对生活中的种种,

虽然一个人真的好孤单,

但依然要面对一个人的生活不是吗?

一个人的路虽然不是很好走,

可依然要坚强的走下去

走到地老天荒,走到夕阳西下

其实浪子回头,真金永不换


我一直就是个脾气暴躁的人,从小到大没让家里省过心,也犯过很多很多的错。但是,我的母亲始终包容着我,而我也在慢慢地长大,最终,我听从母亲的话,娶了一个她中意的姑娘。

她身高160,体重140斤。俩大脸蛋子总是隐隐的泛着红光。她不太会说普通话,只会说她老家那儿乡音极重的方言。无论春夏秋冬永远爱穿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跟我结婚之前她从来没穿过高跟鞋和裙子,也不知道粉底是什么东西,洗完脸最多往脸上擦点儿蛇油膏。

她是个朴实直率的女人,没念过什么书,却也知道敢爱敢恨。只要我不在外面乱搞,她就会一辈子老老实实的给我做饭洗衣生孩子。但是如果我干了什么坏事,吵架时她也能顺畅的骂出我去你妈逼。

不过,洞房花烛夜时我知道了26岁的她还是个处女。这点倒让我挺意外。

昨天我妈跟我说她面相旺夫,是个过日子的女人,让我一定好好珍惜。我说我知道。然后笑了笑。

我已经再也不想忤逆我妈的任何一句话了。

小时候啊,家门口路过一个算命的老先生,他看了看我的面相,然后告诉我妈,这孩子以后是个武将。要么揭竿而起,要么恶贯满盈。

他算的不准。

如今我在一个闭塞缓慢的小县城里安安稳稳的生活着,住在一栋我爸妈用攒了一辈子的钱给我买的80平的楼房里,每天骑着自行车规规矩矩的上班,月底拿2500块的工资。交给我的胖媳妇2000,剩下的500我自己买烟抽或者偶尔请同事们吃饭。

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胖媳妇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我就会给她掖好被角。然后起来去阳台上抽根烟,夜色静谧,远处有零星的霓虹闪烁。我都会想起我那个好看的前女友。不知道此时她睡在谁的床上,身边的男人对她怎么样。

其实我的前28年,也挺浪的。

上小学的时候,我家里穷,我个儿也矮,我们班里有个家里卖橘子的小男孩儿,仗着自己有俩臭钱儿,看不起我,我心里一直讨厌他,但也没说什么。可是有一次他故意推倒了我,那一刻,我心里沉睡着的小兽被唤醒了。我红着眼睛疯了一样向他冲过去,他被吓到了,然后我给了他狠狠的一顿胖揍。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了武力的重要性。之后的20多年,我靠着拳头征服了无数我看不顺眼的小兔崽子。

刚上初中不到一个月,我就统领了学校里的黑帮势力,整天带着我那帮小兄弟们耀武扬威。

初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一个城里的小姑娘,长的贼好看。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情窦初开了。当时虽然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但是他们都太怂,丝毫对我构不成威胁。

其实我长的挺有男子气概的,剑眉星目,加上我从小学就一直喜欢锻炼,所以体格匀称,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我对那小姑娘献殷勤献了两个礼拜后,她就被我拿下了。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我带着她一起逃了晚自习去操场上散步,那晚我第一次拉了她的手。她的手绵绵的,特别温暖,特别小,柔弱无骨,让人忍不住怜爱。

可是还没来得及继续深入探究探究那小姑娘,我就出事了。隔壁初中的一个男生打了我的一个小弟。

那天早上我带了两个兄弟埋伏在那个男生的家门口。我拿着一个麻袋,打算等那个男生出来以后用麻袋套住他的头,然后让兄弟们用乱棍打他。

结果那天那小兔崽子跟他妈一起出门。他看到了我们手里的麻袋和木棍,就开始喊人,我让我兄弟往楼下跑,我自己往楼上跑,到六楼的时候我看见他们家的人快追上来了。

我想,我一定得跑出去。

然后我一脚踩断了不知道谁家放在楼梯间的拖把,拿着拖把棍一路乱挥冲了下去,也不管有没有砸到谁,就那样不管不顾的跑了下去。最终我跑出来了,我那笨兄弟反倒被他们逮住了。他对那家人供出了我家的地址。

第二天,他们一大家子人来到我家。

那天我和我爸妈正好不在。家里只有10岁的我妹妹和8岁的我弟弟。听我妹说,那天家里的院门没关,他们一大群人就那么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男女老少都有。其中为首的男人手里还拎着一块儿砖。

他问我妹,杨大成呢?

我妹说,出去了。

他问,什么时候回来?我妹说,不知道。然后他们一大群人就站在我家院子里等我。

后来我回来了。我还没进门的时候,我妹在家门口拦住我,告诉我有人要来打我,让我出去躲躲。我说,没事,别怕。

我的傻妹妹啊,我惹的事儿,我要是躲了让你一小丫头顶着,我还有脸给你当哥吗?

那天的我,任由他们辱骂和拳打脚踢。有个老太婆甚至拿绳子勒我的脖子。有个男人举起砖头要砸我的头,我妹歇斯底里的哭喊着不要,声音很大,那个男人的砖头没有落下来,那一瞬间,我看着我妹,觉得心疼。

后来我爸回来了,我爸一直不太有出息,胆小怕事。那群人说要带我去派出所,我爸大概也是对我绝望了,他挥挥手让他们带我走。再后来我妈回来了,她死死的护住我,说她绝不允许有人欺负她的儿子。

那天下午,我妈和那群人唇枪舌战了好久好久,双方的唾沫星子满天飞溅,那件事后来怎么解决的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妈一直把我护在身后。我仰起头看了看天,残阳如血。

那群人最终没能带我去派出所,不过他们走的时候说,杨大成你以后最好当心点儿。

我跟兄弟们每人买了一把长砍刀,打算要那小子的狗命。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妈就在我的枕头下面发现了那把砍刀。

那把刀被我妈埋在了外面的地里。我不知道,埋那把刀的时候,她心里有多害怕这个儿子以后会杀人放火会锒铛入狱。

然后我妈立刻四处求人,给他们塞厚厚的红包。给我转了学。转到我们那儿口碑还不错的二中。大概,我妈是想让那群好学生影响我,起码把我影响成一个不打架的学生吧。

可是转到二中以后,念了不到半年,我就因为聚众斗殴被学校开除了。

我妈什么都没说,因为她不敢说什么,我脾气暴躁,她要是敢骂我,我一定会让这个家里不得安生。

她继续到处托关系花钱,给我转学,这次转到了一所乡下的初中。我在那儿又读了一年。住校。从那一年开始,我慢慢的知道了花钱的滋味有多爽。

后来中考我没考上,差的分很多,就算花钱也上不了,最后我以前的兄弟帮我联系了一个体育生的名额,我爸妈很高兴,终于能给我买到一个上高中的名额。

然后,高中三年,我就一直做了体育生。

当时我们学校旁边有座很高的山,每天早上,我们那群体育生兄弟们都要快速上山两趟,然后环城跑两圈。我们每天下午都不上课,去操场一遍一遍的练习短跑,长跑,体操,以及各种力量训练。

现在想想,那段日子,是我青春里最有价值的了,那是我生命里朝阳初升的日子。

那时我几乎统领了我们学校的所有体育生,大家都叫我成哥。那个时候的我,请兄弟们吃饭一定得去当地最好的饭馆,抽烟也起码得抽黑兰州。

其实我爸妈都是农民,几乎每一分钱都得靠着两双手从土里刨,但是我不懂事。我可是成哥,我得要面子。我怎么能在小弟们面前露穷呢。

我喜欢半夜跟兄弟们翻墙出去撸串喝酒,喜欢打台球和调戏小姑娘,喜欢在半夜里带着兄弟跟那个小县城里的小混混们火拼。喜欢听大家毕恭毕敬的叫我成哥。喜欢跟我妈说我上周拿走的2000块钱又被偷了。

当时我弟弟上初二,我弟弟是个特别乖的男生,有一次他们班里有个男生看我弟弟老实就欺负他,被我无意中知道了。

那天下午我带了二三十个壮汉,把欺负我弟弟的那个男生堵在了一个巷子里。其实我没怎么伤他,我们一圈人围着他,每个人手里拎把刀,不过我们没砍他,拿刀是为了吓唬他,我们只是用拳头收拾了他。

我们连着堵了那个男孩三天。他就辍学了,听说他打死都不来学校了。

我弟弟说,自从那事儿发生以后,他们全校的男生见了他都是笑容满面礼让三分。我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挺得意的。

后来到了高考,我没考上。我妈想让我复读,我打死都不复读。我跟她没日没夜的吵,用最难听的话骂她。后来战争愈演愈烈,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爸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我举起拳头准备打他,但最终我还是放下了拳头。跑了出去,离家出走了一个多月。我妈和我妹千方百计的找我,一直没找到。

其实那一个多月,我在我一朋友家的小煤窑里打工,每天吃东家吃剩的菜,每天从早到晚干最苦的活儿,最后还被克扣了工资。

这些事儿我从来没跟家里提过,我觉得自己是英雄。英雄选择的路,再苦再难,也得咬着牙不后悔的走完。

就在我妈快要放弃让我复读的念头,准备等我回来就让我去社会上打工的时候,我联系到一个三流警察学院的入学名额,只要交钱就能上,听说毕业了以后拿到警官证,就能当警察。我妈自然很高兴啊,满心欢快的拿了钱就把我送进了那个警察学院。

我在那个学院里念了一年时间。我学会了去健身房,学会了请兄弟们去KTV里通宵,学会了泡妞。学会了吃很多高档的菜。唯独没学会,珍惜父母的血汗钱。

那一年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

后来我妹告诉我说,那时家里为了供的住我,已经卖了好几头正值壮年的奶牛。每次我一开口要钱,我妈心里就咯噔咯噔的害怕。因为我的口一张,通常都是几千。那几千块钱,我爸我妈要在地里弯腰弯多少次,要送掉多少斤牛奶才能挣得来,我从来都不考虑。我只是快活的享受我的青春。

我妹还说,那时我妈为了能多挣点儿钱,只要有人订牛奶,我妈就给送。不管是六楼还是七楼,也不管奶户家有多远,她每天早上四点就起来,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的给奶户们送牛奶。很多时候,我妈好不容易爬到六楼,把牛奶刚递给他们,还没来得及转身,他们就迅速的,啪一声关上了门。

很多个冬夜里,寒风刺骨,我妈骑着自行车送牛奶,都差点儿被喝醉酒的大车司机给撞了。

在那个警察学院念了一年以后,我不想念了。因为我发现原来班里的学生都是有后门的,他们一毕业就稳稳的有好工作等着,而我自己一毕业什么都没有。

然后,我爸妈只好决定送我去当兵。

我们那儿当兵也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爸妈再一次找了很多人,送了很多礼,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大的周折,才终于把我送上了去新疆当兵的火车。走的那天是我爸和我妹妹送的我,因为我妈得去送牛奶。那天我爸和我妹都哭了。

在新疆当兵一年多以后,我又不想当了,那儿太苦了,冬天雪下得半人厚,还得干很苦的活,晚上还得站岗。我得了重感冒。我打电话回去的时候,我妈一听我感冒着的嗓子,心疼的受不了,然后就又一次找人,送钱,想让上面把我调到一个好点儿的地方当兵。那一次总共花了两万,加上无数次的送礼请吃饭,才把我从新疆调到了青岛。

到了青岛以后,我被分配进了一个干休所。我妈终于放下了心,以为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舒服的当兵了。

我的确心满意足了两年,可是后来我又不想在那儿待了,因为干休所里工资不高,除去吃穿用度,每个月只有2000,而我交了个大学生女朋友。

她是个好看的姑娘。而且很会穿衣打扮,一点儿都不俗气。她如瀑的长发披在肩头,就像春天刚发芽的柳树一样美丽。她的皮肤很光滑,胸脯白皙柔软,在床上的时候,我最爱一遍一遍的抚摸她的身体,她身上淡淡的的体香和那娇弱妩媚的呻吟总是能轻易就让我全身血脉喷张。

那时候我想给我的女朋友最好的,我每个月挣2000,我会给她打过去1000,剩下的1000还债和给自己买衣服。当然,从小到大,我屁股上的烂账就没理清过。而且她是大学生,我不想让她同学看到她男朋友穿衣没有品味,于是我也给自己买高档的衣服和鞋。每逢节日的时候,我也都会给她买很贵重的礼物,有时候自己手头紧,我就给家里打电话,用各种借口委婉的暗示让他们给我打钱。他们心疼我,每次我要是要2000,他们起码会打过来3000。

我欠的债越来越多。

那时我想挣很多很多钱,我觉得我欠那么多债都是因为我待在这个小小的干休所里挣的太少,这太特么委屈我了。我不该是一辈子窝在这儿的人。

所以后来,尽管我妈歇斯底里的生气和哭喊,甚至以命要挟,我也还是擅自从部队里出来了。我给自己办理了复员。我没理我妈,我想,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走进社会的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神圣感和骄傲感,我终于脱离我妈的束缚了。我终于能一展自己的本领了。我觉得我一定前途不可限量。

但是,摸爬滚打了两年。我还在自己租的地下室里每天吃泡面。我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不过,不管多难,我都坚持每个月给我女朋友打过去一千块钱。只是那时候我跟家里彻底决裂了,所以节日的时候也没脸再跟我爸妈要钱给她买礼物了。

28岁那年,我用命去疼的那个姑娘,还是离开了我。我不怨她,我知道,两个人有多少缘分,走多少路。

其实她是个好姑娘。我知道她喜欢会弹吉他会唱歌的男孩子,她爱画画爱看书,可是我五音不全,不会唱她爱听的董小姐。我从小到大没听过一节语文课,我不爱看什么鲁迅史铁生,我只爱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而且我的银行卡上一分钱都没有。

我们谈了三年异地恋,到最后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了。每周一次的例行电话,不用开口我们就知道对方会说什么。因为来来去去无非就是,吃饭了么这两天课多么给家里打电话了么那行我去洗衣服了。唯一能让我们微信上的聊天内容超过十分钟的,就是幻想一下下次见面的干柴烈火。可是,干柴烈火这种事儿,偶尔提提就行,总说也就没意思了。

她是个明事理的姑娘。分手的时候,她说:我特别感谢老天爷,给了我这么好的初恋。我知道你对我好,我知道你爱我。你就像一碗养胃的白米饭。我从刚开始学会吃饭,老天爷就给了我你这碗米饭,我吃了三年的米饭,所以这三年我长的很健康。没有生过什么乱七八糟的病。可是,我一想到之后的几十年,我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吃这碗同样的白米饭,我就觉得人生特别绝望。我想,如果现在不走,那么等到要嫁给你的最后一刻,我也一定会逃婚的。我知道,这一次离开你,我就再也回不了头,外面的世界可能凶险万分,可能会有男人骗我,可能我会遍体鳞伤,但是,我还是想去经历一番。我不想吃白米饭了,我想吃点儿别的。哪怕会拉肚子,我也想试试。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

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绝望。我知道,我要永远失去她了。

其实我挺感谢她的,没有到最后一刻再逃婚。那样的话,我和我的父母就会颜面尽失。

而且我知道,她已经26了,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即使她再爱我,她也不能跟着我。跟着我,她怕自己没有未来。

她是个好姑娘。没经历过坏男人,我希望她吃点儿火锅和烤串以后,最终能遇到一碗有趣的白米饭。这碗白米饭会让自己变成蛋炒饭,也能让自己随时变成很多口味的盖饭。希望这碗米饭千万不要像我一样,都没为她的后半生存点儿米。

她离开以后,我就回家了。我知道,不管我走多远,家门永远为我敞开着。

我回家的那天特别冷,零下十几度,寒风呼啸肆虐,我看到我妈坐在路边卖牛奶。行人匆匆,每个人都加紧脚步往温暖的地方赶,只有她一个人无比坚定的坐在小板凳上,裹着那件穿了很多年的军大衣,头上顶着一块旧头巾,等着有人来买牛奶。

那一刻,我在公交车里泪如雨下。

这些年,我妈为了给我转学,为了让我当兵,为了让我能念成书,别走歪门邪道,为了供养我的大手大脚,她到底看了多少脸色,到底吃了多少苦。而我出来挣钱五六年了。竟然一分钱都没给过他们。反而在一次一次的,跟他们老两口要钱。有我这样的儿子。她难道不觉得心冷吗。

回家以后,我拔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刺。接受了我妈给我安排的一切。我对媳妇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她要心地善良,孝顺我妈。

旖旎西湖眠佳丽,寥廓江天宿忠魂


江南的山光水色的秀丽,让远近四方的人们叹为观止,使亿万人痴迷陶醉。而西湖那风景旖旎的湖山秀色,更是约邀着千古的风流光艳,吸纳着古往今来的天灵地蕴,不知涤荡了多少游人观客的心灵魂魄,也不知醉痴过天下多少英雄豪杰,更不知洗涮了多少韵女文媛的玉腹柔肠。清新醉人的西湖,不独是有着白堤晚照的浩繁工程,苏堤春晓的勋劳标志,也不只是断桥残雪美妙传说,还不仅是柳浪闻莺的盎然生机,更不只是三潭印月的玄妙。它的真正精彩之处是:皎皎忠骨辉云月,缠绵痴情润古今。

我到过西湖不知多少次了,每当我踏进西湖,首先要到岳王庙去瞻仰这位永垂青史的千古英雄。也许是小时候受他的感动太深了,也许是他的《满江红》写得太激动人心了,也许是他的背上题字让我太震颤了,或许是他策马驰骋的英姿太有魄力了,所以,她在我的心目中,他的形象无可替代。

他是英雄,是我们民族的杰出代表,是不屈不挠地与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光复故国河山、拯救庶民于涂炭的中华民族脊梁的标志性人物。

是的,他不是个完美无瑕的人物。他曾镇压洞庭湖人民的起义,史载他:斩杨么于洞庭湖。他的悲剧始于直捣黄龙府,迎回二圣,文征明说赵构的隐忧是念徽钦即返,此身何属,而岳飞恰恰是已迎回二圣为己任,这也就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

江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幅对联,是对善恶泾渭分明的比照。据说这幅对联,是清代松江人徐氏所攥。可见这位巾帼女英的爱恨情仇是多么鲜明,对善恶的区分是多么清楚,对忠奸的辨别是多么确切。

西湖边的苏堤、白堤,也是对那些造福于民众的苏东坡公和白香山公的很好纪念。两位文豪不仅在文学创作上留下了千古不朽的诗词,所以他们的功劳也犹如西湖美景一样,会万古不朽的。还有,在施耐庵笔下单臂擒方腊的武松,后来也在六和塔出家,最后据说是病死在六和塔,这也为六和塔添了不少名气。

西湖边,不仅有英雄豪杰的不灭的痕迹,还有许多情深义重的韵女文媛遗迹,也足足可以令人钦佩。

著名的鉴湖女侠秋瑾(1875年11月8日-1907年7月15日),是中国女权和女学思想的倡导者 ,近代民主革命志士。第一批为推翻满清政权和数千年封建统治而牺牲的革命先驱,为辛亥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提倡女权女学,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秋瑾在婆家双峰荷叶时,常与唐群英、葛健豪往来,情同手足,亲如姐妹,经常集聚在一起,或饮酒赋诗,或对月抚琴,或下棋谈心,往来十分密切。被誉为潇湘三女杰。

1904年7月,不顾丈夫王廷钧的反对,冲破封建的束缚,自费东渡日本留学。在日本主编《白话》月刊过程中,很受孙中山的赏识。后来,她入青山实践女校,并在横滨加入了冯自由等组织的三合会。1905年7月,秋瑾再赴日本,不久入青山实践女校学习。由冯自由介绍,在黄兴寓所加入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员和浙江主盟人。在留日学习期间,她写下了许多革命诗篇,慷慨激昂,表示:危局如斯敢惜身?愿将生命作牺牲。拚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1906年,因抗议日本政府颁布取缔留学生规则,愤而回国,在上海创办中国公学。3月,往浙江湖州南浔镇浔溪女校任教,并发展该校主持教务的徐自华及学生徐双韵等加入同盟会。与尹锐志、陈伯平等以锐进学社为名,联系敖嘉熊、吕熊祥等运动长江一带会党,准备起义。萍浏醴起义发生后,她与同盟会会员杨卓林、胡瑛、宁调元等谋在长江流域各省响应,并担任浙江方面的发动工作。到杭州后,与将去安徽的徐锡麟约定,在皖、浙二省同时发动。此时她在杭州新军中又发展了吕公望、朱瑞等多人参加同盟会与光复会。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失败,其弟徐伟的供词中牵连秋瑾,事泄。1907年7月10日,她已知徐失败的消息,但拒绝了要她离开绍兴的一切劝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会成功,她遣散众人,毅然留守大通学堂。14日下午,清军包围大通学堂,秋瑾被捕。她坚不吐供,仅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以对。1907年7月15日凌晨,秋瑾从容就义于绍兴轩亭口,时年仅32岁。 1907年7月15日,始葬于绍兴府城卧龙山西北麓,秋瑾的墓碑,几经变迁,经过10次的迁徙改葬, 1981年10月,还葬于西湖孤山西北麓,西泠桥南堍。墓顶设汉白玉雕像。最后还是葬于西湖畔。白堤尽头西泠桥畔。墓正面有大理石墓碑,上刻孙中山亲笔题词巾帼英雄四字。背面立有吴芝瑛、徐白华所书的墓志铭原刻。

西湖边,不仅有女豪杰的遗迹,也有重情女红的遗迹。到了西湖的游人,都不会不去看看苏小小的墓。苏小小是中国古代最有名的才女佳人,苏小小墓,即慕才亭,位于杭州西湖西泠桥畔。苏小小,六朝南齐时(479~502)歌妓。家住钱塘(今浙江杭州)。貌绝青楼,才技超群,当时莫不称丽。常坐油壁香车,年十九咯血而死,终葬于西泠之坞。后人于墓上覆建慕才亭,为来吊唁的人遮蔽风雨。苏小小墓位于杭州西泠桥畔,在西湖风景区内的景点中,苏小小墓在杭州的知名度很高,她的坟冢四周写满了古今名家的楹联,可以说她真是家喻户晓的名媛。有诗写道:湖山此地曾埋玉,岁月其人可铸金。相传苏小小死后葬于西湖西泠桥畔,后人仰慕她的文采在此建墓。南宋时仍有墓在。墓前有石碑,上面有题字:钱塘苏小小之墓。墓小而精致,上覆六角攒尖顶亭,叫做慕才亭,据说是苏小小资助过的书生鲍仁所建。苏小小不过是位名妓,其能葬于西湖畔,原因不外乎才艺超群,重情重义,不肯背叛爱情,又肯于资助一个穷书生鲍仁,说明她有一颗慈善而温厚的心肠,所以才得到人们的爱戴。

孤山边的另一座美人墓冯小青墓。冯小青是明代著名女诗人,16岁时嫁与冯通,岂料丈夫是个懦弱无能的男人,令小青终日受尽大妇欺凌,还被软禁在孤山与世隔绝。后来冯小青因思恋冯通抑郁成疾,不到18岁就香消玉殒了。这个故事是从明末萬曆年間开始流傳的。一夙慧灵聰穎之武林女子馮小青,,落得被徙往孤山別墅,不堪大婦凌虐,终至清寂而亡。她的墓也被安排在西湖畔。

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那是后人们传说故事的结果。你看,本来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与杭州无关。《宣室志》 (晚唐)张读撰(祝)英台,上虞祝氏女,伪为男装游学,与会稽梁山伯者同肄业,人们把她就和西湖联系在一起。而雷峰塔压白娘子就顺理成章了。就连水漫金山本来是在镇江发生的故事,但由于有了断桥相会一节,也就成了西湖的故事。由于梁祝故事的影响极大,许多地方争着抢夺祝英台的家乡名称。随着安徽六安舒城县也提出梁祝申遗,四省六地变为五省七地。后来,中国文联、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正式授予河南省汝南县中国梁祝之乡称号。可见人们对这些爱情故事的珍视的程度。也说明了,人们非常希望把美丽的故事,安排在美丽的地方。古往今来,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已经成为了最美丽风光的代名词,再加上这些英雄美人的故事,自然会更增添苏杭的魅力与名气。再加上唐诗宋词的沉淀、钱塘潮澜的气势、龙井香茶的美醇、茶圣陆羽的名气,西湖的魅力是无可与之比拟了。从白居易的《忆江南》(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到苏轼的所谓(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们热爱英雄,也珍视美人,所以西湖的名气越来越大。

可以说西湖风光好,不肯宿庸人。男儿具忠烈,玉女更超群。生时昭青史,死亦戒世人。英魂映日月,忠孝是天伦,这才是西湖的本质。

悠久的历史壮歌,深厚的文化积淀,美丽的天光水色,动人的历史篇章,再加上西湖的龙井、茶圣陆羽、可谓物华天宝更兼人杰地灵这些因素,当然造成了杭州的名气、魅力、和神秘,使得哪里的风景也无可与之伦比。所以造成了 西湖香艳宿倩女,大好风光祭英豪不可阻遏、不可逆转的趋势。

江南好,西湖美,江山胜处眠佳丽;寥廓江天宿忠魂。

20XX年6月9日于哈尔滨

闹世


我们不应该因过往而责怪自己,如果真要解释或许是我们的一念之差

让人惊魂未定的高考终于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悄无声息结束了,莫桑的心也总算放了下来。清晨起来抱着小熊在院子里时而呆坐,时而绕椅而行,抬头望向湛蓝的天空。顺声耳闻,阵阵的杨树叶相互拍打的沙沙声,闭目感觉着一人的时刻将头深深埋进熊中沉思着什么

嗡嗡手机将莫桑扯出了沉沉的思考中,他抬头的一瞬间有不为人知得的一滴晨露落下。

抓住手机只听那头一串铜铃声传来;姑姑考的怎么样啊?

感觉还不错呢!这头平静的回答道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都可想你了!莫古可人的问道,

领完通知就回家不说了,我还有事。

嗯!莫桑匆忙的挂了电话对于父母从来不管莫桑的学习也就是逢年过节问问,工作忙,忙得连高考都不可以回来陪考。

我来问。莫熙一把抢过电话。姐你可真肉。只听电话里嘟嘟有没有搞错,挂这么快干嘛?!莫熙不爽的叫到。

嗡嗡又是一阵手机响hello是莫桑吗?猜猜我是谁?

嗯!张霙有事啊?你猜出来了?!

白痴,有来电显示。一季爆栗。

额!是哦!呵呵放假了我们是不是该见一面呢?把杨舍琪叫来玩呗!他的口气不允许我决绝。

霙,我好吧!下次再叫她。老地方见,baybay。

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一扫而过的风景,莫桑的心里忐忑不安,大概有三年了吧。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唉!真不想回去呢!

才到站隔窗就看见了张霙那笑的灿烂的想叫人捏一把的脸。我在这儿,他一边招手一边狂叫。

拜托!我又没在山的那一头。淑女形象?我极不情愿的叫到

你那个朋友是淑女,再说我们都4年没见了,看见你兴奋不行啊!事儿剽悍,事儿撒娇的她,还真叫人消受不起。哎我怕你这么就都没回来迷路。

被你打败了。你不是也在外面上高中几年没回来?你以为我是路痴啊!我又不是欧阳灿。

你说什么?

哦,没,走啦!

刹那间,她拽起我的手就跑,跑了很久,突然一个大刹车,我一个重心不稳,头一倾,眼睛一闭,准备和大地来一个亲密拥抱。可我却没有感觉到痛,一个眼睛偷偷睁开,看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

只见一边的张霙手舞足蹈叫着;你太棒了!站起来的莫桑却不知所措回头,看见盛夏里的槐花以及那金色粲然的四个大字云-城-高-中。

霙。她发出甚是微弱颤抖的呻吟,再看看眼前的人,眼里释放出的惊慌。本以为再也不会看见他了。可她逃了,像逃脱宿命一样。她身后的少年一脸氤氲。

莫桑,你跑什么?谢谢啊!随即追去。她们都没听见那一句没什么!这是我欠她的

不知跑了多久,跑到了泡吧。推开门一股冷气袭骨而来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老爹,来一杯冰镇啤酒。

莫桑,好久不见。刚刚撵到的霙听见了两人的对话。

莫桑,你干嘛?

刚才好热降温啦!阴转晴的说道;你喝什么?我请客!

切!好啦!老爹一杯凉果汁。

老位子吗?

您还记得!不了。随即走到了一个靠窗的位子。

莫桑,我你是不是不爽?沉默

莫桑,酒和饮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服务生打破了这宁静,莫桑一口一口喝着冰凉的啤酒,眼睛一直看着外面。没有听清他的话。莫桑。

嗯!怎么了小虎,我刚在想事。莫桑一脸不解的问道。

小虎送餐。老爹叫道

知道了小虎极不情愿的叫到,谢谢你还记得我。不要自己不开心的事!

你和这儿的人还挺熟的嘛,看来你以前总来啊!回答我是不是?张霙严厉的问道。

这激怒了她,她拍案而起,是啊!明明知道我不想回去。莫桑歇斯底里的叫到。

因为我心疼你,不要看你再逃了,告诉我你的苦好吗?极力的质问和反驳让莫桑无力招架,每一句话都戳到了她本以千疮带孔的心小虎刚要上前却发现老爹已到了他们身旁。她还是那么找人怜爱,不用我了。小虎低语道。

小朋友,有话好好讲,人生你们还没懂啊!正所谓一卷山水一卷秀,一回人生一回闹!她重重的坐倒在椅子上,低头不语。只是偶尔可以听见微弱的抽泣声,张霙跪坐在莫桑脚下,拨开他那浓密的长发,发现莫桑紧紧的咬着下唇,既有咬咬破的趋势,强忍着眼泪。

莫桑,对不起,你要哭就哭出来吧!不要再忍了。张霙也哽咽了。

窗外的行人对内张望只知他们在促膝相拥,却不知道在干嘛?窗内的人知道他们在争吵,却不知他们为何如此?其实我们都是局外人,真正了解的或许只有她和那个在窗外已久的人。

7月的天气还真是够闷的,莫桑依旧抱熊在院子里听她最爱的杨树声,那么久没有哭了。可或许这就是命运吧!命运就是这样欠下的债就要还,还了,缘分也就尽了。大概莫桑还没还清着债吧!离开那个感情硝烟弥漫的都市,回归清静,肆意流淌泪水。这些枫妈只有看在眼里。

小桑,回屋吧!外面热!枫妈眼里的关怀。

哦!我这就回去。没精打采的,就像一具行尸一样走进屋里。

铃铃

枫妈笑笑盈盈得来开门,小霙,你怎么这时候来了?吃放了吗?

枫妈,我吃饭了,我找莫桑有点事。她在吧?

在啊!快进屋说话,这都快10点了当然在了,你去楼上找她吧!

唉!那我去了。我今晚陪她睡。

霙屁颠屁颠的要上楼,却被枫妈叫住了,小霙我想你也很了解小桑这孩子吧,原来的她和你性格是差不多的,你是知道的,可现在的她不再像你一样开朗了,变了很多,我也没敢问是怎么回事,我想你可以做到!

呵呵知道了,包在我身上。转身想起枫妈语重心长的话语不禁迟疑了。

铛铛

枫妈,我不饿,你去睡吧!

呵!怎么连饭都不吃了,还在生我气啊!霙打趣的说道,桑回眸眼里的泪花尽显无疑。怎了?

没!立即就擦了那泪,霙一手抢掉桑怀里的熊,抱在怀里下巴却湿了。你真有才,用泪给熊洗澡啊。桑左转看向窗外那一轮残月。哎!你怎么不问我为啥来啊?

白天的事呗!

还没死啊!你没有要和我说的。她只看窗外许久桑,再过几天我就要离开了。出国留学。唉!还不知道啥时回来呢!你嘞?

怎么这么突然?莫桑惊恐。

没有。我早就想好了,想换一个环境生活。淡然。

也好,我也会,我想我会成为一个商人,读财经大学。

你确定你可以读的很安心,我觉得有些事还是给自己一个交代。霙认真的说。(她认真还是蛮少见的)

沉默

不堪提及的往事,两年前的心酸

想告诉我时候,再叫醒我。无奈闭上双眼,躺在床上。

霙,你真想知道?莫桑切切诺诺的问道。

告诉我,你这4年怎么就像变了一个认识似的?张开眼睛,看着我。

四年前,我上高一,那个年龄段的小孩是感情最丰富的时候,所以在这时出一些事是正常的,可不正常的是我有些惨。那是你们都离开了,而我和杨舍琪留了下来,虽然我们不是同班,可毕竟有3年的感情,还有一个人-熊飞也在,怎么说也是同学所以关系还过得去。开学许久了,某一天我接到了熊飞的一条短信如果有一个我喜欢的女孩我该怎么和她说。我那时就只是觉得无聊,没当回事就没回他,后来好像也没收到他的信息,每次见了我也不和我说话,我也没当回一事,过了不知多久,就有收到他的一条信息到广场有事找你,我赴约了。记得那天白天才下过雨,夏日的夜晚被雨水冲洗得格外干净,月光也格外的皎洁,倒映在地上的水坑里就像一面银镜。那一刻我只顾得欣赏美景东瞧瞧西望望,偶尔也会用脚踏两下水看着谁肯水花四溅波光粼粼的心里美滋滋的一点也没在意他。他的一句莫桑我总觉得他今天好像怪怪的,好像在怕些什么,一向不苟言笑的他今天怎么会这样?

嗯!我不解的回过头差点忘了叫我来干嘛:你今天怎么肉不啦叽的。

熊飞鼓起勇气,抬起头:你知道吗?我。

啊。。。!莫桑突然大叫难道难道难道你要和我借钱是吗?嗯。。。没反应,借卡。借车

我借你突然的声音打断了莫桑的话,莫桑身子振了一下。我喜欢你,请你接受。

莫桑呆呆的站在那,脑子一片空白。那一刻时间仿佛停了下来。当熊飞的手触碰到莫桑的时,莫桑就像发了疯似的,甩开了熊飞的手,撒腿就跑。

熊飞微笑着莫桑,你回家的方向在这边,你跑错方向啦。

莫桑停住脚步,看了看周围,心想:可不是,真跑错了方向。该死的熊飞,都是他害的。那也不能回头,继续往前跑。

喂。。。莫桑,明天给我答复。声音回荡在天空。

你呀!真的能想象到一个感情方面白痴的窘样。张霙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看着莫桑的表情:唉!世界的悲哀,我看你有该会恢复本性了。女人啊,变的真快。

你敢说我。莫桑举起小拳头向张霙打去。

停。。。好了,我我不说你了。好痒,好痒

带着不安来到学校。为了躲开他,莫桑一路上低着头想着该怎么跟他说。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拉住了她,莫桑知道,是他。

你想好没。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

对不起,我已经借给别人了。熊飞拉我的手松开了,身体微微一振。

楼梯口的邂逅,莫桑跟耗子见到猫似的,以惊人的速度跑到班里,上了一上午的课。那件事情早被莫桑肚子里的馋虫吃完了,放学就一溜烟儿跑到食堂大吃特吃了一顿!嗯,香啊!突然感觉背后有股凉气,一双冰冷的眼睛注视着莫桑。莫桑回过头,一脸傻笑的冲他招招手,然后你知道喽!唉,有时候觉得生活蛮奇怪地,不喜欢什么它就来什么。

学期也过了一半了,莫桑就很少看见熊飞。莫桑心也算放了下来,又开始自己无警备的高中生活。莫桑的生活刚刚平静了不到两个星期,又一件让人心碎的事发生了。

霙,或许你心里有疑问,我为什么不叫舍琪来,因为我们已经永远划清了朋友的界限。我怎么也忘不了那天和那一封信,两个好姐妹为了一个男生搞成这样,确实挺可笑的。别误会,我可不喜欢那种没品又罗嗦的男生。他叫曹筑是分班和我们分到一起的,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不爽他,说话。行为都超装的,后来干脆就和他对着干。我。杨舍琪。李露三个同位,她们上课没事就瞎掰,那个家伙超讨厌的。下课就没完没了的说李露,都给人说哭了,我就气不过,有没有听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我就替李露抱不平,跟他吵了起来。你知道吗?杨舍琪居然帮那个男生凶我。第一次她这样对我,还是为了一个男生。

拜托,谁叫你爱管闲事的啊?霙无奈的说。

本来就是那个男生的不对。莫桑愤愤不平地。

笨蛋!早就说过你俩不合拍,现在知道了吧。其实分了也好,免得以后麻烦,你的毛病要改。霙一脸的教育。

是呀!后来才明白,人家是俩口子,几年的友谊算个屁呀!莫桑一脸地气愤。只有当事情真正发生了我们才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很瞎,本以为分到一块儿我们的友谊会更近,这么快就到了尽头。有与我结识的伙伴,我们虽然相距很远,但感情却越来越深,而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没了却什么都不能做,任它消失在地平线上,选择放手给自己一条活路,常会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不是上帝考验我的乐观度。以前不管怎样我都会乐观的面对,以为天将降大任于事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不能,所以动心忍性。莫桑一脸向往地表情道:但卡瑟的出现让我改变这一看法,他人长的不是很帅,不是很强悍。属于漫画或言情小说中女生一看便会惊叫的那种。身上似乎散发着柔和的白光,他是属于阳光类型的男生。看见他如向日葵花般灿烂的笑容,总给我一种向上的生命力。

莫桑,以你现在这般陶醉的神情,我看你至今难忘呢?傻子!那是心酸的责骂声。

他和欧阳灿一班。

欧阳灿?霙一声怪叫。

欧阳灿是我的舍友兼失去她以后的战友,我还以为我不会在想认识这里的人了,她应该是我的救星,人不仅长的漂亮而且聪明,不过就是有点路痴,很好玩的。走过好几遍的路都会不记得,而且她是我的通风报信员哦!每天帮我带消息,慢慢地我三个熟了,成了好朋友,我也趁这个机会给他发信息,说了我的心里话。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约我出来,他忍了很久,给我答案,但答案却不如我所想的那样,更出乎我的意料。

莫桑的心揪在了一起,问道:那我有荣幸知道她是谁吗?

卡瑟迟疑了很久:欧阳灿。

这个名字在莫桑脑海中整整回荡了几分钟。

哈我早该猜到了。灿灿很好,起码比疯丫头好。还好我不是认真的。莫桑的此时心里难过,但是内心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但是不争气的泪珠在眼睛里打转。气愤好怪啊,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有一个神经病,从医院跑出来,而且手里还拿了一把枪哦!他很喜欢问人问题,顺手就抓了一个过路人问道:一加一等于几?快回答要不然就毙了你。那人迟疑了好久才说,等于二。没想到神经病一枪就把他毙了,最后冷冷地扔下了一句话:你知道的太多了!哈好不好笑!

一点都不好笑。卡瑟伸手相帮我拭去眼角的泪花,一把被莫桑拍掉。

莫桑说是刚才笑的太使劲了,回过头哽咽地说道:太晚了,我先回家了。

皓月当空,漆黑的夜晚莫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凉风拂过莫桑的脸颊,一丝丝凉意涌上心头。路灯下那微弱的灯光倒映在路上犹如莫桑现在的心情。

寂寞?孤单?凄凉?

莫桑的心就像秋天凋落的树叶,随着风移动,没有方向,没有归宿,也找不到一点生命的迹象。

回到家门口,却看见数月不见的熊飞,他有些瘦了。

熊飞迈着脚步来到莫桑跟前:莫桑,你眼睛怎么红了!

莫桑沉默着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你也尝到了被拒绝的滋味,不爽吧?熊飞微笑着说。

哼,你是来讽刺我的。如果是,你已经做到了。我也被据拒绝了,你满意了吧。莫桑歇斯底里地吼着。

满意。熊飞斩钉截铁地说。

滚。莫桑一把推开熊飞,夺门而入。跑到自己的房间,爬在床上抽泣着。

小桑,是你回来了吗?吃饭没?枫妈从房间走出来。

枫妈,是我。不用了,我要休息了。明早不用叫我起床。莫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走到窗前。看着窗外漫天的繁星。莫桑无声的叹息,又是一个夜晚。仰望天空一颗两颗三颗人总是怕寂寞,莫桑也不列外。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天空。

有些人

你以为可以见面的

有些事

你以为可以继续的

但也许就在你转身的一刹那

有些人

你就再也看不到了

当月亮升起

既而又落下的时候

一切都变了

也许

就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

学会珍惜

无尽的黑夜铺天盖地而来,莫桑的生活这才开始像闹世一样繁华一发不可收拾。曾经有位老师跟我讲,人要要懂得学会放弃。

所以你选择了逃避。

错,是放弃

没有世俗的污染与悲伤,只有我独自快乐的绽放。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7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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